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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-周易禅解-明-释智旭-第17页

而不以为讳。郑孩如曰。大师之克。非克三四也。克吾心之三四也。私意一起于中。君子隔九阍矣。甚矣。克己之难也。非用大师。其将能乎。杨诚斋曰。师莫大于君心。而兵革为小。
上九。同人于郊。无悔。象曰。同人于郊。志未得也。
  苏眉山曰。无所苟同。故无悔。莫与共立。故志未得。观心释者。六爻皆重明欲证同人之功夫也。夫欲证入同人法性。须藉定慧之力。又复不可以有心求。不可以无心得。所谓时节若到。其理自彰。此修心者勿忘勿助之要诀也。初九正慧现前。不劳功力。便能出生死门。六二虽有正定。慧力太微。未免被禅所牵。不出三界旧宗。九三偏用其慧。虽云得正。而居离之上。毫无定水所资。故如升于高陵。而为顶堕菩萨。三岁不兴。九四定慧均调。始虽有期必之心。后乃知期必之不能合道。卒以无心契入而吉。九五刚健中正。而定力不足。虽见佛性。而不了了。所以先须具修众行。积集菩提资粮。藉万善之力。而后开发正道。盖是直缘中道佛性。以为回出二谛之外。所以先号啕而后笑也。上九定慧虽复平等。而居乾体之上。仅取涅槃空证。不能入廛垂手。故志未得。
(乾下 离上)
大有。元亨。
  约世道。则同心倾否之后。富有四海。约佛法。则结戒说戒之后。化道大行。约观心。则证入同体法性之后。功德智慧以自庄严。皆元亨之道也。
彖曰。大有。柔得尊位。大中。而上下应之。曰大有。其德刚健而文明。应乎天而时行。是以元亨。
  佛法释者。从凡夫地直入佛果尊位。证于统一切法之中道。而十界皆应顺之。名为大有。刚健文明,圣行梵行皆已成也。应乎天而时行。证一心中五行。以天行为体。而起婴儿行病行之用也。
象曰。火在天上。大有。君子以遏恶扬善。顺天休命。
  佛法释者。修恶须断尽。修善须满足。方是随顺法性第一义天之休命也。休命者。十界皆是性具性造。但九界为咎。佛界为休。九界为逆。佛界为顺。
初九。无交害。匪咎。艰则无咎。象曰。大有初九。无交害也。
  夫有大者。患其多交而致害也。艰则终亦如初矣。
九二。大车以载。有攸往。无咎。象曰。大车以载。积中不败也。
  大车。谓六五虚而能容也。虽有能容之圣君。然非九二积中之贤臣以应之。何能无败。
九三。公用亨于天子。小人弗克。象曰。公用亨于天子。小人害也。
  刚正而居大臣之位。可通于圣君矣。岂小人所能哉。
九四。匪其彭。无咎。象曰。匪其彭无咎。明辩晰也。
  彭。盛也。壮也。九四刚而不过。又居离体。明辩晰而匪彭。可以事圣君矣。
六五。厥孚交如。威如吉。象曰。厥孚交如。信以发志也。威如之吉。易而无备也。
  柔中居尊。专信九二。而天下信之。不怒而民威于鈇銊。不俟安排造作以为威也。苏眉山曰。以其无备。知其有余也。夫备生于不足。不足之形现于外。则威削。
上九。自天祐之。吉。无不利。象曰。大有上吉。自天祐也。
  苏眉山曰。曰祐。曰吉。曰无不利。其为福也多矣。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。岂真无说也哉。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。孔子曰。天之所助者顺也。人之所助者信也。履信思乎顺。又以尚贤也。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。信也。顺也。尚贤也。此三者。皆六五之德也。易而无备。六五之顺也。厥孚交如。六五之信也。群阳归之。六五之尚贤也。上九特履之尔。我之能履者。能顺且信。又以尚贤。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。故曰圣人无功。神人无名。
  约佛法释六爻。又有二义。一约果后垂化。二约秉教进修。一约果后垂化者。初九垂形四恶趣中。而不染四趣烦恼。但是大悲。与民同患。故无交害而恒艰。九二垂形人道。能以大乘广度一切。故有攸往而不败。九三现行天道。不染诸天欲乐。及与禅定。故非小人所能。设小人而入天趣。未有不被欲乐禅定所害者也。九四现二乘相。故匪其彭。不与二乘同取涅槃偏证。故明辩晰。言有大乘智慧辩才也。六五现菩萨相。应摄受者而摄受之。故厥孚交如。应折伏者而折伏之。故威如吉。信以发志。是接引善根众生。易而无备。是折伏恶机众生也。上九现如来形。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。所谓依第一义天。亦现为天人师也。二约秉教进修者。初九秉增上戒学。故不与烦恼相交。九二秉增上心学。故于禅中具一切法而不败。九三秉增上慧学。故能亨于天子。然此慧学。坐断凡圣情解。扫空荡有。每为恶取空者之所借口。所以毫厘有差。天地悬隔。小人弗克用之。用则反为大害。九四秉通教法。但是大乘初门。故匪其彭。虽与二乘同观无生。而不与二乘同证。故明辩晰。六五秉别教法。仰信中道。故厥孚交如。别修缘了。故威如而吉。上九秉圆教法。全性起修。全修在性。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。
(艮下 坤上)
谦亨。君子有终。约世道。则地平天成。不自满假。约佛化。则法道大行之后。仍等视众生。先意问讯。不轻一切。约观心。则圆满菩提。归无所得。凡此皆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