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人欲谋害阴人妻子也。传是勾蛇虎作妻财者,其人反被妻妾所害也。亦以休囚推其成败也。”
《悬解赋》云:“重审象地,象地者先迷而后利。”占天文
主阴云。日之阴神发用,主阴暗;辰之阴发用,主阴雨;日辰之阳发用,有数日风云,然必参以将神五行生旺休囚言之。占地利
主卑下、阴暗、污湿之地,高陵崩塌,但亦必参以上下衰旺言之。占身命
不利尊长,阳不利父,阴不利母。兄弟动,衰则克兄弟,旺则克妻妾。父母动,衰则克父母,旺则克子孙。官鬼动则论衰旺,作龙常禄马贵人主有官贵,如身衰鬼衰作凶将,主多官衰灾疾病;或鬼旺克兄弟。如妻财动,衰主克妻,旺则克父母。如子孙动,衰则克子孙,旺则退职伤官,但有病者愈。以上俱是因卑幼阴人起祸,兼天将吉凶言之。
论人性质主多疑多思,或好色作乱,或受卑下凌迫,柔弱不振。若旺相及日逢吉将则能详审制宜,以静制动,则无可失。虽刑克尊长、孤立,于名利亦不虚也。居卑幼若加凶将,主重拜父母,兄弟失力,妻子重刑重创,功业得失不一。属卑幼则好犯上,处臣子而逆君父;处尊长者,所行暗昧,故下人篡弑、妻奴所害也。
占行兵
利主不利客,不利为应,兵不利先起,亦以上下衰旺详之。占婚姻
主犹豫不决,详审方求之,上衰女人不利男家,上旺夫家不爱女家,以贵人顺逆、将之吉凶断之。得凶将克干,决主男家重妻;得凶将克辰,决主妻家重婚。占六甲
若下旺相主生女,若上神旺相生男。易生难生,以贵人顺逆、将之吉凶言之。占求财
主后求,但彼我迟疑,必重求方得,亦看才爻及青龙入传否。若龙与才财爻生旺入传,课虽下人干上,亦可再求有财矣,反之无财。占病
尊长病,主被下贼人克剥,或婢妾事致病多灾,反复不宁。贵人逆治,血气不顺,症甚重,卑幼人不妨,病症主上部、头项、心肺之疾,亦看上下衰旺言之,最忌虎蛇发动。占讼
主经易官司,利后动,必重诉重审,方可结果。起例
假如子将壬辰日辰时占,以子将加辰时,顺布十二神将,三合体,壬日干课在亥,亥上得未为一上克下,未上得卯为二上克下,辰上得子为一下贼上,子上得申无贼,此四课,课中惟一下贼上,舍未卯二神二上克下,只取子神被下贼者为用。用即初传也,是初传得子,又观地盘子上得申为中传,又观地盘申上辰为末传,三传子申辰也。是日辰时贵人在巳,巳将在酉,于酉上起贵人,逆治,布前五后六之将于十二神上,则初传得青龙,中传得元武,末传得螣蛇也。
课名重审、润下格,但冬月子水当旺,辰土无气,虽下克上不倒,亦不为凶,兼子为太阳,可以解祸,阳星破墓,故不为凶也。
兄子青
父申元
官辰螣
元 青 朱 阴
申 子 卯 未
子 辰 未 壬
丑寅卯辰
子 巳
亥 午
戌酉申未
比用课又名知一
歌曰:“比用课如何,贼上有两位。无贼有两克,先别阴阳类。阳日比阳神,阴日阴神随。比者为用初。不比弃不为。”四课中有二三位下贼上,或二三位上克下者,必取何者与日辰相比,取其相比者为用,其不比者弃之。比者,同也。阳神与阳干同类,阴神与阴干同类,如君子与君子同类,小人与小人同类,则一气相通,故因其同类而用之,是以名曰比用。课又曰知一课,盖于克贼众多之中知其一比而用之也。
断曰:知一是如何,用神今日比,婚姻失和谐,事缘同类起。逃走不远去,失物邻人取,论讼和允好,为事尚狐疑。又曰:二上来克下,盗贼在逡巡。小心须防备,简慢祸惹迍。若言失脱去,闭口课中寻。又曰:知一之课比处用,事来多起在亲邻。用将相寻干伴侣,亦有遗亡逃走因。四课若还见不备,阴私伏匿不干身。占人有伴意不动,财物双双有合论。结交朋友无两心,求谋何必再三伸。孔明曰:比者忧在内,不比者忧在外。比者,事近而速;不比者,事远而迟。
故取其内近者占之,舍其外远者后图焉。”经曰:“知一则二事不成。”是不可图贪二事也。所谓二事者,非仅两件事。凡事物纷至,及众论什投要之,不过两端耳。必乘其明知独见得,是择取其一者而用之,不为二三所惑,方是知之之义也。则一之机自我执矣。”又经曰:“比者为忧”,言祸福之切于身,不专言忧也。不比者为喜,言祸福之不关己,不是不比为可喜而趋之也。上克下同类相妒,朋友谗佞,祸从外来,利客不利主,夫妻相妒,或因妻财妒讼,诅咒不利,贼不出邑里,利主不利客。
李卫公曰:“上为外,下为内,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