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是日财,而将是天空,财因奴仆者反不成或用财传泄气;及贪生败死之地;或课传无财而青龙入庙寅、入墓未;或青龙空亡,而日辰比肩劫财者,皆主无财。
土财忌见魁罡,如甲乙日见戌,戌中辛金刑克,主因财惹祸,时加午未,主疾病。
木财忌见朱雀,主纷争。
水财忌见四季,乘天乙迁移,勾陈讼,元武盗。
火财忌四季刑克,凶将主失利。岁月见劫冲破,主官伤。
金财忌乘劫入墓,主老农讼田。
财神旺相则多。休囚则少。发用见财神则多,中末见财则少。类神见则多,伏则少。太岁作财神而乘青龙则多。时日作财神而乘他将则少。
定以先天之数,如子午则二九十八,加以倍减之法。如子属水,在冬季则加,在夏季则减,而多少自决。
支来生日则易,支来克日则难。财临干则易,干临财则难。财临卯酉则易,临关格则难。财临发用则易,为末传则难。日德日禄发用皆易;伏吟返吟入课并难。日上神和合则易,背驰则难。初克日而日克中末,先难后易。日克初而中末克日,则宜速取,缓则亡失。财爻害日生传艰辛后得。
类推法
发用为支之财、日之鬼,求财可得。若发用是日之财,支之鬼,财将外人,自主破损。三传与日比者,原属众人之事。带刑冲破害者,则或争斗而得。财神旺相,而值空亡者,则可空手而求。太阴乘神适作日财者,财或无心而获。财乘青龙为自然之财及公门书籍,或钱帛柴薪,或出自侯门巨室,并羽衣炼客之财。
以下论十二神将:
乘天乙为田宅、牛马,或桥梁、远处之财,或出贵官尊长。
乘螣蛇为忧疑、惊恐、营运之财及赏赐、炉灶、管钥、弓弩、妇人。
乘朱雀为闹市、口舌之财,及文字、六畜、交易,或尊长、宫娘、善人、使臣、土上。
乘六合,为买卖、和合之财,及舟车、竹木或大夫商贩、经行、术士、沙门。
乘勾陈,为鱼盐、田土之财及文书、印信、宾质鳞介等,或二千石、书吏、恶人。
乘天空,为虚诈之财,及坟墓宅舍、印信、狱具,或出自宫府、长者、仆隶、空门。
乘白虎为道路、死丧、屠宰之财,及田园、湖荡、大麦,或兵卒、僧道、市贾、丧门。
乘太常,为衣服、医药、借贷之财,或羊酒,或出自贵人、长者、女亲、武职、老人。
乘元武,为楼台、仓库之财,或鳞介、畜物、溷厕,或小儿、经人、盗贼、防从中阻隔。
乘天后,为水利及酒醋之财,或出自妇女妻妾。
又《毕法赋》云:“传鬼乘财之险危。”为不正之财,或先鬼后财,或传鬼化财,或元武临财,俱是从危险而出,以不正得之。
附索债法
日为财,辰为债主,正时为欠债人,时上神生日,日上神生辰,或俱比和,或俱乘吉将,或辰上神克时上神,或类神发用索之即得。反此则无。知一、三交、转蓬、弹射、赘婿、重审课,俱主索债。
附借贷法
刚日视日上神,柔日视辰上神,丑寅乘吉将,可得。巳午缓而终得,酉戌乘吉将即得。未申无酉,卯辰男子嗔,亥子妇人阻。若类神财、爻旺相者,不拘此类。
附博戏断:
辰为主,干为客;支上克干利主,干上克支利客;支上旺相,乘吉将吉神者胜。如吉将不得地,被凶将乘旺刑在者反负。更观三传及年上吉凶。旬空方为孤,对冲为虚。坐孤击虚者胜。
贸易
日为人,辰为物。
买物则以辰为我,日为彼,用神为物。
卖物则以日为我,辰为彼,用神为物。
日传辰则卖物成,辰传日则卖物售。
日辰俱吉,则物贵而宜卖。日辰俱伤,则物贱而宜买。
日财旺相,物虽滥恶而必售。
日辰上乘青龙而日辰克之,物虽珍异而必获。
日用俱吉,货物得利。日辰发用相伤,得物难售。
日吉辰伤,物虽售而利少。日伤辰吉,售虽迟而利厚。
元武克日辰,买卖须防失脱。
见六达刑冲,防物损。
凡课传用神、类神旺相者贵,休囚者贱。
类神乘蛇而旺相,物虽贱而可居。
乘蛇而囚死,价虽贱而勿取。
类神与日辰相生,三传旺相,又乘吉将,或见成神,其物或买或卖,俱易成而有利。
若物类不见课传,虽见而空亡入墓,休囚无气,及与日辰相制害者,则买与卖均不成矣。
交易之地,宜于青龙所临之方。
三交、元首、无依、赘婿、重审、知一等课,并主交易。
四季为货,及月将加日,为末经报税私货。见鲁都加阴,或贵人乘马加支,勾陈乘月将加日辰,不可漏税。
稼穑
日为农,辰为田。支上所得神将为五谷类神。
日辰上旺相相生吉,休囚刑害克战凶。
日克辰上神,是耕耘灌溉不得法,故禾稻不茂。辰克日上神,禾稻虽茂,终成耗散,无益于农夫。
初传吉,宜早种。中传吉,宜中种。晚传吉,宜晚种。
类神入传旺相,收成者力。
日干扶类神者,勤则有收。
天盘丑为田,忌加临刑克休囚死绝之地。
又以登明加寅,视家长行年上得寅、申、子、丑为稔。辰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