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
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乘南河戍,若出南,皆为中国。”石氏曰:“守南河,蛮夷兵起,边戍有忧;若有旱灭,人民饥;又曰留守南戍,中方兵起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出北河戍间,若留守北戍;若居南戍间;若守两戍间;为天下有难起,道不通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守两河戍间,天下乖离。”郗萌曰:“失度守阴门、若阳门,为诸侯奸;又曰不行天门天关间,为丧。”
辰星犯五诸侯三十八
石氏曰:“辰星犯五诸侯,若守之,兵大起,将士出,诸侯有忧,若有死者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入五诸侯,伺其出之日而数之,二十日兵起发;伺始入处之率,一日军罢。”石氏曰:“守犯乘守五诸侯,诸侯兵死,期三年。”
辰星犯积水三十九
石氏曰:“辰星守积水,旱。”巫咸曰:“犯守积水,其国有水灾,水物不成,鱼盐贵,一曰以水为败,籴大贵,人民饥,期二年。”
辰星犯积薪四十
甘氏曰:“辰星犯守积薪,天下大旱,五谷不登,人民饥亡。”
辰星犯水位四十一
石氏曰:“辰星犯守水位,天下以水为害,津关不通;一曰大水入城郭,浸伤人民,皆不出二年。”
辰星犯轩辕四十二
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行轩辕,中犯女主,女主失势,忧丧也。(《宋书天文志》曰:晋穆帝升平四年六月辛亥,辰星犯轩辕,五年五月,帝崩、哀帝立,褚后失势。孝武太元五年,七月丙子,辰星犯轩辕,占曰:女主当之,九月癸未,皇后王氏崩。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辛未,辰星犯轩辕大星,四年七月,太皇后李氏崩也。)列大夫有放逐者,五官不治,色悴,为忧,为疾;其所中犯乘守者,若有罪。”石氏曰:“辰星在轩辕中,有以女子请人君者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行犯守轩辕,女主失势;一曰大人当之,若有黜者;期二年。”石氏曰:“入轩辕中犯乘守之,有逆贼;若火灾。”又曰:“犯守轩辕太民星,大流,太后宗有诛者,若有罪;中犯乘守小民星,小饥小流;皇后宗有诛者,若有罪。”
辰星犯少微四十三
石氏曰:“辰星入少微,君当求贤佐,不求贤佐,则失威夺势者矣。”又曰:“犯守少微,名士有忧,王者任用小人,忠臣被害,有死;又曰五官乱,宰相易,有兵忧矣。”石氏曰:“辰星入,中犯乘守少微,宰相易;一曰女主忧,不出其年。”《帝览嬉》曰:“行犯左右执法,为大臣有忧。”郗萌曰:“犯左右执法,执法者诛,若有罪;又曰犯天庭,臣为乱。”
辰星犯太微四十四
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道;从太微西藩北南方星间入,到南方东方星间南出道;中西藩直坐入者,非道也。”《春秋图》曰:“辰星若以立秋后七十二日得壬子,入太微朝见,当此之时,阴气隆盛,阳气潜藏,不欲穿池,决沟渠,犯之冬雷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以壬子日顺入太微,天子所使也;不以壬子日,非天子使也。”郗萌曰:“辰星当太微门,为受制;当左执法,为受事左执法;当右执法,为受事右执法守;太微门三日以下为受制,三日以上,为兵、为贼、为乱、为饥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出东掖门,为相受命;东南出德事也。出西掖门为将受事,西南出刑事也;期以春秋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入天庭,色白润泽,为期百八十日,有赦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入太阴门西,出太阴门东,后宫破,右有大水,期百二十日。”《合诚图》曰:“辰星入华阙门,为臣弑之候也。”石氏曰:“辰星入太微中华东西门;若左右掖门,而南出端门,必有反臣;若入西门出东,为人君不安,欲求贤佐;有入中华西门,出中华东门,为臣出令;入太阳西,出太阴东门,为天下大乱,有丧,若大水。”郗萌曰:“入太微西门,犯天庭,出端门,为大臣伐主;入西门,折出右掖门,为大臣假主之威而不从主命;入西华门,南出端门,为臣诈称诏;入太微,若入端门出东门,贵者夺势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入太微宫,天下有圣女子出燕代;若有大水,伤人民,期三十日。”(《天文志》曰:“孝桓永寿元年七月巳未,辰星入太微中,八十日去,出左掖门,是岁洛水溢至津门,南阳大水。)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入太微天庭,出端门,臣不臣;入太微宫,为天下大惊;一曰有兵;又曰入天庭,国不安其宫;又曰辰星见太微,天子当之。”陈卓曰:“辰星入太微,天子之宫,群臣相杀。”(《宋书天文志》曰:“晋永宁元年七月,辰星入太微,初齐王冏定京都,因留辅政,遂专权无君,是月成都王颖,河间王显,长沙王乂讨之,冏乂交战,攻焚宫关,冏兵败,夷灭乂杀其兄,上将军寔以下二十余人,大安二年成都攻长沙,于是公私饥困,百姓力屈也。)齐伯曰:“辰星入左右掖门而东出,天下有忧,若入端门而守天庭,强臣夺主位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东行,入太微庭,出东门,天下有急兵;若守,将相丞相御史大臣有死者;若入端门、守庭,大祸至;入南门出东门,国大旱;若入南门逆行出西门,国大乱;逆行入东门,出西门,大国破亡;若顺入西藩而不留去;楚国凶殃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逆行,入太微天庭中,为大臣有诛,若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