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》曰:“月初生小,而形广大者,月有水灾。”《海中占》曰:“月大而体小者,旱;有气色非常,皆为皇后阴谋事。”
月分毁及坠下流十四
京氏《易妖占》曰:“月毁为三四五六,见天下乱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分为两,国无道,君失天下。”《河图占》曰:“地沦月散,必有立王。”京氏《易妖占》曰:“月自天堕,有道之臣亡。”京房《易妖占》曰:“月出地中,庶民为王公。”
月昼见十五
《易纬辨终篇》曰:“月昼见,隐谋合,国雄逃。”京房曰:“月昼见,必有亡国。”京氏《对灾异》曰:“月若昼明者,奸邪并作,专明擅君之朝。”京房《对灾异》曰:“月若昼明者,月为臣,日为君。臣以明续君党,当在其时;不可与君用力,含秽以舒刑。今昼明者,奸邪并作,专明擅君之朝。不救,则失其行而毁矣。其救也,出退强臣,断奸佞,近直臣,亲贤良,则月得其行,不可专明矣。”《洛书》曰:“月与大星并出,昼见,同谓争明;大国弱,小国强,有立侯王者。”
月当盈不盈十六
石氏曰:“月汉盈不盈,君侵臣,不则有旱灾。”
月当朔而不朔晦不尽十七
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当朔而不朔,国有大丧。月当晦而不尽,所宿国亡地。”
月当弦不弦不当而弦十八
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生六日而弦,大臣为政,不用主命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生七日而弦,主人胜客;不胜,主人将死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未当弦而弦,是谓兵起;当弦不弦,国有大兵。”《郗萌占》曰:“不当上弦而弦,国兵起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未当下弦而弦,臣下多奸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生八日而弦,天下大安;八日而不弦,攻人城者不胜。”《河图帝览嬉》曰:“月十日不弦,以战不胜,主将死;当弦弦也,是谓大安。”
月当望不望未当望而望十九
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十四日而望,主更令;期一年;十五日而望,主安久长,天下和,人民歌乐以行。”《河图帝览嬉》曰:“月未当望而望,是谓趣兵,以攻人城者大昌。当望不望,以攻人城者有殃,所宿之国,亡地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十六日而望,主不昌,更立公王,期十年。”(此谓不依历数而望,他皆仿此。)《易萌气枢》曰:“月当满不满,君侵苫;当毁不毁,臣凌君,君侵臣,则大旱之灾;臣凑君,则有兵水之难。大进月盈,则有人君之忧;缩,则有臣下之害。”《郗萌占》曰:“月行急,未当中而中,未当望而望,皆为急。兵大战,军破,将死,大臣执政,逼君,女主将有擅权,天下乱,易宗庙。”
月当毁不毁未当缺不缺二十
《春秋汉含孳》曰:“妻怨成,无诎制之者,则月满不亏,有女妃虐。”(宋均曰:不亏不缺也,虐若赵飞燕妒杀皇子。)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当毁不毁,阴事无形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月未当缺而缺,大臣灭,女主黜,诸侯世家绝。”
月当出不出出而复没二十一
《京房占》曰:“月当出而不出,有阴谋,有死王,天下乱。”《郗萌占》曰:“月生七日见者,天下有兵;十日见者,有大兵;十二日至十六日而后见者,天下有灭国。”《海中占》曰:“月出复没,天下乱。”
月再中反缺二十二
京氏曰:“月再中,帝王穷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望而西缺,望后东缺,名曰反月;臣下不奉法,制度侵夺主势;无救,为涌水,兵起其冲;其救也,正刑罚,诛奸滑,任贤而稽疑,定谋事成,即月变为复矣。”
月失行及偃仰二十三
《郗萌占》曰:“月出非其所,行非其路,皆女主失行,奸通内外,阴国兵强,中国人饥,下欲僭权。”《海中占》曰:“月生正偃,天下有兵合,无兵主人凶。”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“正月有偃月,必有喜。”
月出异方二十四
黄帝曰:“月始生,见南方而蚀者,籴大贵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月始生天中者,上谋下,其事不成。”
月并出及重累二十五
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君弱而妇强,为阴所乘,则月并出。”京氏曰:“月并出,为并明,天下有两王立。又云相去二寸,臣作乱,灭其主。”《春秋运斗枢》曰:“主势夺于后族,群妃之党横僭为害,则月盈,并若两月连出,妃党交萌,若照同力,排灭王公。”郗萌曰:“月并出,相重,当有急兵至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三月并见,其分有立诸侯而亡女主,有竟两月并出,天下治兵,异姓大臣争朝,势为害王者,选能授之。月重出,皆为异兵残害,为天下乱者,将有亡天下之象。”(案汉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,辰漏未尽二刻,两月重见,京氏《易传》曰:“君弱妇强,为阴所乘,则两月并见。其后赵飞燕为皇后,姊娣专宠,杀害皇子,成帝不能禁,后皆诛灭之应也。又按故太史令李淳风云:隋大业九年正月二十七日,晓起东方,有二月见,相去二尺许,在箕斗之间,众俱见之。俄而杨玄盛于黎阳起逆、朱变、管宗义残贼江南,天下因此遂兵贼相继,至于灭亡,此尤效。”)《海中占》曰:“月两弦中间,月光盛而众多,或二三,或四五,及至十月并见,皆为天下分裂,天子失政,政在诸侯自立。”(诸月傍气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