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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官若伤尽,却喜见官星。
伤官若论财,见祸不轻来。
伤官若用印,剋杀不如刑。
伤官若论财,带合有声名。
伤官用财,不宜印乡。
伤官见官,印运不妨。
杂气财官,印俱不忌。
两戊合一癸,得再嫁。
妻财受剋,生子不育。
印綬比肩,不忌财乡。
印綬多根,身旺必贫。
印綬被伤,剋父母。
官杀混杂,剋父母。
财多身弱,剋父母。
干与支同剋妻。
辛卯、戊寅不怕杀多。
女命比肩,即姊妹贪合,多谎诈。
财有劫,不怕露就杀。
火命人最好,月支属火,干头有木提出火矣!
癸酉弱格,见杀必凶。
官贵太盛,旺处必倾。
土命不论胞胎,只论日时,不怕官杀混杂;阳干方论,阴干不取。
子怕寅午火,不怕水。寅木不怕金。巳金不怕火。己土不怕木。午火不怕水。未同申金不怕水。己土戌土不怕木。卯木怕酉金。辰土怕寅木。乙日五月不怕杀。
四柱元有病,要去病;不去病不发。
《论 食 神》
食神者,生我财神之谓也;如甲属木,丙属火,名盗气,故谓之『食神』。何也?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,故以此名之也。
命中带此者,主人财厚食丰、腹量宽洪、肌体肥大、优游自足、有子息、有寿考。
恒不喜见官星,忌倒食,恐伤其食神;喜财神相生。
独一位见之,则为福人;然终亦不清。
却喜身旺,不喜印綬,亦恐伤其食神也。
如运得地,方可发福;大概与财神相似。
如【己未,己巳,丁未,辛丑】:丁见己为食神,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;又喜身不弱,所以有官亦有寿也。
如【乙巳,乙酉,癸酉,乙卯】:此命见三乙为食神,见巳酉丑合局为印綬,又有三乙化为伤官。癸用乙为食神,被金局来剋乙木,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剋我官;所以名利都无成也。
《诗诀》★食神有气胜财官,先要他强旺本干;若是反伤来夺食,忙忙辛苦祸千般。
《诗诀》★食神无损格崇高,甲丙庚壬贵气牢;丁己乙辛多福禄,门阑弧矢出英豪。
《诗诀》★甲人见丙本盗气,丙去生财号食神;心广体胖衣禄厚,若临印綬主孤贫。
《诗诀》★申时戊日食神奇,惟在秋冬福禄齐;甲丙卯寅来剋破,遇而不遇主孤悽。
《诗诀》★寿元合起最为奇,七杀何忧在岁时;禁凶制杀干头旺,此是人间富贵儿。
《诗诀》★食神居先杀居后,衣禄无亏富贵厚;食神近杀却为殃,终日尘寰慢奔走。
《论 正 财》
何谓之正财?犹如正官之意;是阴见阳财,阳见阴财。大抵正财,吾妻之财也。人之女貲财以事我,必精神康强,然后可以享用之;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,虽妻财丰厚,但能目视,终不可一毫受用。
故财要得时,不要财多。
若财多则自家日本有力,可以胜任,当化作官。
天元一气,羸弱贫薄难治。是乐于身旺,不要行剋制之乡;剋制者,官鬼也。
又怕所生之月令,正吾衰病之地,又四柱无父母以生之;反喜财,又有见财,谓之财多。
力不任财,祸患百出;虽少年经休囚之位,故不如意,事多频併。或中年或末年,复临父母之乡,或三合可以助我者;则勃然而兴,不可御也。
倘少年乘旺,老在脱局,不惟穷途悽惶,兼且是非纷起。
盖,财者,起争之端也。
若或四柱相生,别带贵格,不值空亡;又行旺运,三合财生,是皆贵命。其餘福之浅深,皆随入格轻重而言之。
财多生官,要须身健。
财多盗气,本自身柔,年运又或伤财,必生奇祸;或带刑併七杀,凶不可言也。
又云,正财者,喜身旺、印綬,忌官星、忌倒食、忌身弱、比肩劫财。不可见官星,恐盗财之气也;喜印綬者,能生身主弱故也。
且如甲日用己为正财;如身弱,其祸立至。
凡人命带财下生,须出富豪;不螟蛉,必庶出、或冲父母。
身旺无劫财,无官星为妙。
若命中有官星得地,运行喜财星多生官。
兼有财星得地,运行忌见官星,恐剋其身;怕身弱也。
大抵财不论偏正,皆喜印綬,必能发福。
如【辛丑,丁酉,丁巳,丁未】: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,又见巳酉丑金局,故主财旺。盖金得木库居未,能生丁火,故身旺能当其财;运行东南方,宜乎巨富。丁用壬官,用庚金为财,生壬官;身入旺乡,必能发福。
凡用财,不见官星为妙。
如【庚申,乙酉,丙申,丙申】:此命丙日见三申为财,岂不美哉!丙用癸官,用辛为财,见三申一酉为财,故旺。盖缘日弱,火病申死酉,乃为无气,运行西方金乡,身弱太甚;财旺生鬼,败剋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