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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-滴天髓阐微-清-任铁樵-第17页

而升观察,直如扬帆大海,谁能御之!由此观之,从强之木局,东南北运皆利,惟忌西方金运克破耳。
甲寅
丁卯
乙未
丁亥戊辰
己巳
庚午
辛未
壬申
癸酉
此亦木局全,混一寅字,取丁火食神秀气,非前造从强论也。至巳运,丁火临官,登科发甲;庚午辛未,南方金败之地,不伤体用,仕途平坦;壬申,木火皆伤,破局,死于军中。前则从强,南北皆利;此则木火,西北有害。由此两造观之,局混方之无害也。
若然方局一齐来,须是干头无反复。
原注:木局木方全者,须要天干全顺得序,行运不背乃好。
任氏曰:方局齐来者,承上文方混局局混方之谓也。如寅、卯辰兼未,亥卯未兼寅辰,巳、午未兼戌,寅午戌兼巳未,申、酉、戌、兼巳丑,巳酉丑兼申戌,亥、子、丑兼申辰,申子辰兼丑亥子类是也。干头无反复者,方局齐来,其气旺盛,要天干顺其气势为妙。若地支寅、卯、辰,日主是木,或再见亥之生,未之库,如地支亥卯未,日主是木,或再逢寅之禄、辰之余,旺之极矣,非金所能克也,须要天干有火,泄其精英,不见金水,则干头无反复,然后行土运,乃为全顺得序而不悖矣。如天干无火而仍生木,逢凶有解。苟有火而见水,或无火而见金,此谓干头反复,如得运程安顿,遇土则可止其逆水,遇火则可去其微金,亦不失为吉耳。如日干是土,别干得火,相生之谊,亦不反复;见金以寡敌众,见水生助强神则反复矣。所以制之以盛,不若化之以德,则其流行全顺矣。余仿此。
甲寅
丁卯
乙亥
癸未戊辰
己巳
庚午
辛未
壬申
癸酉
此方局齐来,得月干丁火独透,发泄菁英,何其妙也。惜乎时干癸水透露,通根亥支,紧伤丁火秀气,谓干头反复,所以一衿尚不能博,贫乏无子。设使癸水换一火土,名利皆遂矣。
丁卯
甲辰
甲寅
乙亥癸卯
壬寅
辛丑
庚子
己亥
戊戌
此亦方局齐来,干头无水,丁火秀气流行,行运不甚反悖。中乡榜,仕至州牧,子多财旺,赋性仁慈,品行端方,寿越八旬,夫妇齐眉。所谓木主仁,仁者寿,格名曲直仁寿者,信斯言也。由此两造观之,干头反复与全顺得序者,天渊也。
成方干透一元神,生地库地皆非福。
原注:寅、卯、辰全者,日主甲乙木,则透元神,而又遇亥之生,未之库,决不发福,惟纯一火运略好。
任氏曰:成方干透元神者,日主即方之气也。如木方日主是木,火方日主是火,即为元神透出也。生地库地皆非福者,身旺不宜再助也,然亦要看其气势,不可一例而推。成方透元神,旺可知矣,固不宜再行生地库地,以帮方也。倘年月时干不杂财官,又有劫印,谓之从强,则生地库地,亦能发福。如逢纯一火运,真谓秀气流行,名利皆遂。如年月时干,财官无气,再行 生地库地之运,不但不能发福,而且刑耗多端。此屡试屡验,故志之。
戊寅
甲寅
甲辰
丁卯乙卯
丙辰
丁巳
戊午
己未
庚申
此成方,干透元神,四柱不杂金水,时干丁火吐秀,纯粹可观。初中行运火土,中乡榜,出宰名区;惜木多火炽,丁火不中以泄之,所以运至庚申,不能免祸。
癸卯
丙辰
甲辰
丙寅乙卯
甲寅
癸丑
壬子
辛亥
庚戌
此造财旺提纲,丙食生助,当以财星为用,丙火为喜,癸水为忌。身旺用财,遗业十余万初年水木运,一败如灰:至辛亥运,火绝木生,水临旺,冻饿而死。以此观之,不论成方成局,必先察财官之势。若财旺提纲,则以财为用;或官得财助,则以官为用;如财不通月支,官无旺财生,必须弃其寡而从其众也。余皆仿此。
成局干透一官星,左边右边空碌碌。
原注: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,庚辛乃木之官也,又见左辰右寅,则名利无成。甲乙日单遇庚辛,则亦无成。
任氏曰:如地支会木局,日主元神透出,别干见辛之官、庚之杀,虚脱无气,即余干有土,土亦休囚,难以生金,须地支有一申酉丑字为美。若无申酉丑,反加之寅辰字,则木势愈盛,金势愈衰矣 ,故碌碌终身,名利无成也。若得岁运去其官星,亦可发达,必要柱中先见食伤,然后岁运去净官煞之根,名利遂矣。本局如此,余局仿此论之可也。
辛未
辛卯
乙未
丁亥庚寅
己丑
戊子
丁亥
丙戌
乙酉
此乙木归垣,亥卯未全,木势旺盛,金气虚脱,最喜时透丁火,制煞为用。故初运土金之乡,奔驰未遇;至于亥运,生木制煞,军前效力,得县佐;丙戌运中帮丁克辛,升县令。此所谓强众而敌寡,势在去其寡,非煞旺宜制而推也。至酉运,煞逢禄旺,冲破木局不禄。
辛未
辛卯
乙未
戊寅庚寅
己丑
戊子
丁亥
丙戌
乙酉
此乙木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