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率身旺财为子,身衰印作儿,此皆余之试验者,故敢更定,仔细推之,无不应也。
辛丑
辛丑
戊戌
癸丑庚子
己亥
戊戌
丁酉
丙申
乙未
此造日主旺,比劫多,年月伤官并透通根,丑为湿土,能生金蓄水,戌为火库,日主临之,不致寒冻也,是以农业富厚,更喜运走西方不悖,余虽断其多子,实不敢定其数目,询之云,自十六岁生子,每所得一子,连生十六子,并无损伤。此因命之美,印星不现,辛金明润不杂木火之妙也。
癸亥
甲子
丁酉
癸卯癸亥
壬戌
辛酉
庚申
己未
戊午
此造杀官当令,嫌其甲木透干,不能弃命从杀,只得杀重用印,则忌卯酉逢冲,去甲木之旺地。所生妻生八女,妾生入女,竟儿子。所谓身衰印作和,此财星坏印之故也,。
乙未
辛巳
戊戌
丁巳庚辰
己卯
戊寅
丁丑
丙子
乙亥
戊土生于巳月,柱中火土本旺,辛金露而无根;兼之己时,丁火独透克辛,局中全无湿气;更嫌年干乙木,助火之烈,所以克两妻,生十二子,刑逝十子。现存二子。
戊子
癸亥
壬戌
甲辰甲子
乙丑
丙寅
丁卯
戊辰
己巳
壬水生于孟冬,喜其无金,食神独透,所以书香小就,甲寅入泮,有十子皆育。其不妻者,无财之妙也;秋闱不利者,无地寅卯也。此造如戌土换之以木,青云得路矣。
庚寅
丙戌
辛亥
辛卯丁亥
戊子
己丑
庚寅
辛卯
壬辰
辛金生于戌月,印星当令;又寅 拱丙生天干,比劫不能下生亥水;又亥卯拱木,四柱皆成财官,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克,生十二女又克其九。还喜秋金有气,家业丰隆。
丁酉
丁未
戊戌
丁巳丙午
乙巳
甲辰
癸卯
壬寅
辛丑
土生夏令,重叠印绶 ,四柱全无水气,燥土不泄火生金,克三妻五子。至丑运湿土晦火生金,又会金局,得一子方育。
由此数造观之,食神伤官为子也明矣。凡子息之有无,命中有一定之理,命中子只有五数,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。当令者倍之,休囚者减半,除加减之外而多者,此秉赋之故也。辛卯
辛卯
甲辰
丁卯庚寅
己丑
戊子
丁亥
丙戌
乙酉
此造春木雄壮,金透无根,喜其丁火透露,伤其辛金,所以已丑戊子运中,不但得子不育,而且财多破耗,丁亥支拱木而干透火,丁财并益,丙戌俞美,生五子,家业增新,由此观之,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,如用神是火,其子必在木火运星,或木火流年得;如不是木火运年得,必子息翕中多木火,或木火日主,否则难抬,或不肖,试之屡验,然命内用神,不物妻财子禄,而穷通寿夭,皆在用神一字定之,其可忽诸?
三、父母
父母或降与或替,岁月所关果非细。原注:子平之法,以财为父,以印为母,以断其吉凶,十有九验,然看岁月为紧。岁气有益于月令者,及岁月不伤夫喜神者,父母必昌。岁月财气斩丧于时干者,先克父;岁月印气斩丧于时支者,先克母。又须活看其局中之大势,不可专论财印,中间有隐露其兴亡之机,而不必在于财印者。与财生印生之神,而损益舒得所,及阴阳多寡之论,无有不验。
任氏曰:父母者,生身之根本,是以岁月所关,知其与替之不一,可谓正理不易之法也。原注竟以财印分属父母,又论克父母之说,无把握,仍惑于谷书之谬也。夫父母届可以克字加之?当更定丧亲、刑妻、克子为至理。如年月官印相生,日时财伤不犯,则上叨荫庇,下受儿荣;年月官印相生,日时刑伤冲犯,则破荡祖业,败坏门风。年官月印,月官年印,祖上清高;日主喜官,时日逢伤,日主喜印,时日逢财,必败祖辱宗,年财月印,日主喜印,时日逢官印者,知其帮父兴家:年秎月印,日景喜印,时日逢官者,知其父母印者,知其自创成家。
年官月劫,年劫月劫,年印月劫,日主喜财,时日逢财或伤者,出身寒窘,创业之命。年劫月财,日主喜财,遗绪丰勇,日主喜劫,清高贫寒。年官月伤,日主喜官,时日适官必跨灶,时日遇劫,必破败。总之财官印绶,在于年月,为日主之喜,父母不贵亦富;为日主之忌,不贫亦贱,宜详说察之。
癸卯
乙丑
丙子
己丑甲子
癸亥
壬戌
辛酉
庚申
己未
此造官印透而得禄,财星藏而归库,格局未尝不美,所嫌者,丑时伤官肆逞,官星退气,日主衰弱,全赖乙木生火而卫官。年月官印相生,亦出身官家,至亥支入泮;壬戌水通根,破耗异常加捐出仕,不过清规;至酉运,财星坏印,竟伏国刑。
乙卯
丁亥
戊午
丙辰丙戌
乙酉
甲申
癸未
壬午
辛巳
戊土生于孟冬,财星临旺,官印双清坐禄,日元临旺逢生,四柱纯粹可观,一行生化有情,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