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木生于促春,支逢禄刃,干透比肩,旺之极矣,时上庚金,无根为忌,月干丁火为用,通辉之气。所以早登之路,仁至观察;惜无土之闲神,运至壬申,金水并伤体用,故不能免祸耳。
出门要向天涯游,何事裙钗瓷意留。
原注:本欲奋发有为者也,而日主有合,不顾用神,用神有合,不顾日主,不欲贵而遇贵,不欲禄而遇禄,不欲合而遇合,不欲生而遇生,皆有情而反无情,如禄钗这留不去也。
任氏曰;此乃贪合不化之意也,既合宜化之,化之喜者,名利自如;化之忌者,灾咎必至。合而不化,谓绊住留连,贪彼忌此,而无大志有为也。日主有合,不顾用神之辅我。而忌其大志也;用神有合,不顾日主之有为,不佐其成功也,又有合神真,本可化者,反助其从合之神而不化也;又有日主休囚,本可从者,反逢合神之助而不从也。此皆有情而反无情,如禄钗之恣意留也。
乙未
庚辰
戊辰
丙辰己卯
戊寅
丁丑
丙子
乙亥
甲戌
戊土生于季春,乙木官星透露,盘根在未,余气在辰,本可为用。嫌其合庚,谓贪合忌克,不顾日主之喜我,合而不化。庚金亦可作用,又有丙火当头,至二十一岁,因小试不利,即弃诗书,不事生产,以酒为事;且曰:高车大纛不为荣,连陌度阡,吾不为富,惟此怡悦性情,适吾口体,以终吾身,足矣!
丁丑
癸卯
丙戌
辛卯壬寅
辛丑
庚子
己亥
戊戌
丁酉
丙火生于仲春,印正官清,日元生旺,足以用官。所嫌丙辛一合,不顾用神之辅我,辛金柔软,丙火逢之而怯,柔能制刚,恋恋不舍,忌有为之志;丙嫌卯戌合而化劫,所以幼年过目成诵,后因恋洒色,废学亡资,竟为酒色丧身,一事无成。
不管白雪与明月,任君策马朝天阙。
原注:日主乘用神而驰骤,无私意牵制也;用神随日主而驰骤,无私情羁绊也。足以成其大志,是无情而有情也。
任氏曰:此乃逢冲得用意也,冲则动也,动则驰也。局中除用神喜神之外,而日主与他神有所贪恋者,得用神喜神冲而去之,则日主无私意牵制,乘喜神之势而驰骤矣。局中用神喜神与他神有所贪恋者,日主能冲克他审而去之,则喜神无私之羁绊,随日主而驰骤矣。此无情而反有情,以丈夫之志,不恋私情而大志有为也。
丁卯
辛亥
丙寅
丙申庚戌
己酉
戊申
丁未
丙午
乙巳
此造杀虽秉令,而印绶亦旺,兼之比劫并透,身旺足以用杀。用杀不宜合杀,合则不显,加以辛金贴身,而日主之情,必贪恋羁绊。喜其丁火劫去辛金,使日主无贪恋之私,申金冲动寅木,使日主无牵制之意。更妙申金滋杀,日主依喜用而驰骤矣。至戊申运,登科发甲,大志有为也。
辛巳
丙申
壬寅
庚戌乙未
甲午
癸巳
壬辰
辛卯
庚寅
壬水生于申月,虽秋水通源,而财杀并旺,以申金为用。第天干丙辛、地支申巳皆合,合之能化,亦可帮身,合之不化,反为羁绊,不顾日主,喜我为用也,且金当令,火通根,只有贪恋之私,而无化合之意。妙在日主自克丙火,使丙火无暇合辛,寅去冲动申金,使其克木、则丙火之根反拔,而日主之壬,固无牵制之私,用神随日主而驰骤矣,至癸巳运,连登甲第,仕至观察,而成其大志也。
十二 从象
原注:日主孤立无气,无地人元,绝无一毫生扶之意,财官强甚,乃为真从也。 既从矣,当论所从之神。如从财,只以财为主;财神是木而旺,又看意向,或要火、要土。要金,而行运得所者吉,否则凶,余皆仿此,金不可克木,克木财衰矣。
任氏曰:从象不一,非专论财官而已也。日主孤立无气,四柱无生扶之意,满局官星,谓之从官,满局财星,谓之从财。如日主是金,财神是木,生于春令,又有水生,谓之太过,喜火以行之;生于夏令,火旺泄气,喜水以生之;生于冬令,水多木泛,喜土以培之,火以暖之则吉,反是必凶,所谓从神又有吉和凶也。尚有从旺、从强、从气、从势之理,比从财官更难推算,尤当审察,此四从,诸书所未载,余之立说,试验确实,非虚言也。
从旺者,四柱皆比劫,无官杀之制,有印绶之生,旺之极者,从其旺神也。运行比劫印绶制则吉;如局中印轻,行伤食亦佳;官杀运,谓之犯旺,凶祸立至;遇财星,群劫相争,九死一生。
从强者,四柱印绶重重,比劫叠叠,日主又当令。绝无一毫财星官杀之气,谓二人同心,强之极矣,可顺而不可逆也。财纯行比劫运财吉,印绶运亦佳,食伤运有印绶冲克必凶,财官运为触怒强神,大凶。
从气者,不论财官、印绶、食伤之类,如气势在木火,要行木火运,气势在金水,要行金水运,反此必凶。
从势者,日主无根,四柱财官食伤并旺,不分强弱,又无劫印生扶日主,又不能从一神而去,惟有和解之可也。视其财官食伤之中,何其独旺,则从旺者之势。如三者均停,不分强弱,须行财运以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