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卦颇同文武、两卑自显。
分三辨五、旺相两名,死囚休废、卑贱也。
子来合丑、宫观闲人。
丑到子乡、复为贞吉。
亥朝寅位、滋养外人。
寅入天宫、显然之兆。
天魁到卯、破败田土。
木入天魁、复为吉兆。
酉朝罡上、金土两合。
罡到金中、和中有讼。
巳刑传道、道路常行。
申到巳中、行人返覆。
未午合分得失、未吉午凶。
细观阴阳、居分得失。
全逢下克、四亲孤、尤忌二尊。
复克于上、多常退、阴人小口。
三来克下、官嗔。
三制上时、鬼贼。
二上二下同类、则虑妻财之变。
一克论于胜负、尤分彼我之情。
四时明辨、吉凶灾福自然明矣。
干要天分、支言十二周还。
地里山冈、足见清浊之用。
大小凶衰、四神吉者、更兼篙里。
上推日月山河中、见人之内外。
循环八卦之内、总推真详五行。
干上十神、言其面也。
地支神见、身貌真详。
干伤定头目之灾、支损为四肢之患。
玉照神应真经注解
郭璞撰 张颙注
1
阳俱立,定知难有阴尊。
四柱天干俱属阳者,而犯刑克者,少年须失阴尊。 2
阴覆全逢,不见阳尊老寿。
四柱天干俱属阴者,而犯刑克者,阳尊非寿也。 3
卦逢生气、天德合,世世长年。 四柱日干十二运,坐长生,或长生之地支,三合得局,如甲日干,亥为长生,而三合亥卯未于命局,或逢天德贵人,或天干五合合化为喜神者,乃世世长年也。 4
身命逢刑返克,而必须夭贱。
命局四柱逢地支三刑,及天干相克,则为夭贱。 5
来破日,支凶而干见还轻。
时柱克破日柱,以支破(即子酉,午卯,申巳,寅亥,辰丑,戌未,相破)较重,干克(天干相克,或天干五生之克)较轻。 6
患难官灾,远近而自分得失。
命中带死气刑者,多官灾,衰气带杀者,多恶难,天干主近,地支主远。 7
两分交战,识取尊卑。
天干尊也,地支卑也,干支上克下,则顺,下克上,则逆。逆者,战也,即四柱干支,地支不宜克天干也。 8
丙戊丁甲时连戌亥,道士僧人。 日于丙戊丁甲人,戌亥时夜生者,多为道士僧人。 9
魁罡见其往来加临,狱官屠讼。 日柱庚辰、庚戌、戊戌、或戊辰,魁罡贵格,如见官星,为狱官,若临衰、死之地,且有刑克者,为屠狱,不义之人也。辰戌乃魁罡之地,忌与官星同处。
寅申庚甲,商途吏人。
寅为功曹,主曹吏;申为传送,主道路;甲为青龙,主文书;庚为白虎,主道路。 四柱地支寅申,又见天干庚甲者,乃商途公吏也。
子午逢之,他乡外立。
子午为阴阳二路,四柱地支子午,又见天干庚甲,主他乡谋立。
癸乙壬加卯酉,男女多有私情。 癸为玄武,乙为六合,壬为天后,卯酉为私门,四柱癸乙壬逢地支卯酉者,多奸私。
乙辛丁巳亥酉,阴人之事常有。 乙为六合,主私,辛为太阴,主暗,丁为玉女,主奸,巳亥为门户,此天干地支俱主阴,四柱逢之,常有口舌是非之事。
干神支墓,须详上下吉凶。
地支辰戌丑未四墓库,凡入墓有气者为库,无气者为墓。
德合与十干相逢,亲于远近。
德合者,阳干甲丙戊庚壬,自处之,阴干乙丁己辛癸,合神也,取干四柱远近,而言之。
甲寅辛未,定因官事刑凶。
寅为功曹,主公吏曹官,甲木见辛为正官、未为墓库,运到辛未,辛金克木,且为官星入墓,主官讼。
癸未庚申,必为盗贼亡没。
癸为玄武,未为折足,庚申乃白虎,主道路,癸为贼神,未为墓库,遇庚申,为贼神入墓,乃白虎犯身,主盗贼而亡或盗贼败之兆。 火逢盛土,见庚而生自途中。
庚为白虎,主道路,火逢盛旺之土,而遭庚午,庚子,庚辰等,定生在道途也。
戊己忌卯寅,休囚而生大疾。
日干戊己,月令卯寅木为死令,无气之地,主有大疾,或四肢风病,或瘫痪之疾。
丙丁亥子,投于江水波河。
丙到亥,丁到子,为绝地,丙日主见亥时生,丁日主见子时生,主投河而没,若四柱干支有合可解,惟一生多眼目命。
巳午庚辛,男女病多心血。
庚辛,金也,主肠肺,巳午,火也,主心。如庚午日,见辛巳时,主男女多心血病也,乃下火克上金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