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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-皇极经世心易发微-明-杨体仁-第15页

为蒺、丛棘、内刚外柔之果,在器用为水晶、铅、锡、舟车、盆桶、酒筵器具。在坟墓为正北方,穴内有水。在五音为羽,其音散,以虚其和断以散。在五则为权度,在五事为听聪闻而作谋。在五常为智。为是非,为曲折。在五色为黑。在五声为悲号。在五臭为臭。在五味为卥。在五性为精。在五情为恐。在五臓为肾,在五气为寒。在五经为易。在五星为辰星。在天干为戊。在地支为子。在字形为点水、弓旁、月旁。在数目为一、三、六。遇戊日为天禄,遇子日为地禄,遇乙己日为天贵。其策一百六十八,其轨七百零四。
  艮:一阳止于二阴之上为艮,艮者止也。阳动而阴静,上止而下静,行止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也。若当行而止,当速而久,皆出其位而有咎矣。其象为山,得气于夏,耗气于秋,受制于春,休废于冬,旺相于四季也。在下止于内,在上止于外。在身体容貌厚重,器宇峥嵘,语言简单,爱静性情,行止笃实,作事不轻。在人事为濡滞多疑,进退不果。在天文为阴云晦雾,烟瘴山岚。在地理为山溪径路,城廓、丘陵。在人物为僧道,医术、童男、幼子。在官职为为门禁佐贰官,山郡管粮之任。在房屋为山庄宅舍或门庭径路。在时序为丒寅之交,在动物为狗,鼠,黔喙之属。在植物为茄芋,山药,王瓜,笋菜。在器用为磁盘,瓦钵,上尖下圆有口之器物。在坟墓为东北古迹之地,在五音为宫,其声洪以舒其和清以柔。在五则为绳直。在五事为思通征而作圣。在五常为信,为诚。在五色为杀褐色。在五经为礼乐。在五情为歌乐。在五声为吟咏。在五臓为脾。在五臭为香。在五味为甘。在五气为湿。在五性为意,在五星为镇星。在天干为丙,在地支为丑寅。在字形为山头,土傍,横画。在数目为七、五、十。遇丙日为天禄,遇丑寅日为地禄,遇甲戊庚日为天贵。遇申子辰日为鞍马。其策一百六十八,其轨为七百零四。
  【坤】
  三画皆偶曰坤,坤者,顺也,顺以承乎天,厚以载乎物,其体含弘而不耀,其德资财生而不息,为阴之纯而顺之,至也。故虽重之而名与象,皆不易焉。其占为大亨而利,以顺健为顺也。其象为地。得时于夏,耗气于秋,受制于春,休废于冬,旺相于四季也。
  【上下内外】在下顺止于内,在上止于外。
  【在身体】容貌厚重,威仪不苟,性情缓慢,诚实不浮,言不乱发,事不轻为。
  【在人事】为悭吝鄙薄,迟缓不决。
  【在天文】为雾气,阴云。
  【在地理】为郊原四野。
  【在人物】为老母,阴人,妇女。
  【在官职】为守土司农之官,工部教民之职。
  【在房屋】为村荘宅舍,近圃垣墙。
  【在时序】为六七之交。未申月日。
  【在动物】为鸭,雀,蜘蛛,牛,马,驴。
  【在植物】为薯芋,谷,栗,黍,稷,稻,粱,山药。
  【在器用】为与釜瓦器,陶冶之属。布帛,丝绵,五谷之类。
  【在坟墓】为西南郊野之地。
  【在五音】为宫。
  【在五则】与《艮》同
  【在五事】与《艮》同。
  【在五常】与《艮》同。
  【在地支】为未申
  【在字形】为山头,土傍,横画。
  【在数目】八、五、十。
  【吉神】遇乙癸为天禄,遇未申为地禄,遇甲戊庚乙己日为天贵,遇寅午戍日为鞍马。
  【策轨数】其策一百四十四,其轨六百七十二。
【八卦变象】
  干卦生合得令为刚明正直之事,贵重成器之金。刑克耗气为公门非横之事,铜铁不贵之器。故干见干其物贵重而刚圆。见坎晦光而沉溺。见艮为非矿石即带土之金。见震钟鼓有声之物。见巽刀斧有柄之物。见离乃中虚成器之物。见坤上衣下裳。见兑为铜铁之器,损坏之物。初爻动变巽乃金刀削过之木。二爻动离,乃火煅过之金。三爻动变兑,乃五金废坏之器,虽圆而损缺也。
  《兑》卦生合为欢喜和悦之事。铜铁成器之物,刑克耗气为暗昩谗谤之虑。粗鄙损坏之物。故《兑》见《兑》先损而后益,见《坎》为泽中之物。见《艮》为金石之废器,见《震》为刀枪,见《巽》为箭簇或琢削之类,见《坤》为土中沈埋之器具,初爻动变坎为酒盅、酒盏。二爻动变《震》为乐器铜铁钉成之物,三爻动变《干》乃整旧为新之贵物也。
  《离》卦生合得令生合为文书印信之事,中虚华丽之物。刑克耗气为忧疑争斗之事。为窑灶炉冶之物。《离》见《离》为灯笼火烛之类,见《坤》为瓦碟磁器。见《兑》为煅炼之金。见《干》为文书诏旨。见《坎》为毁坏或朩火激搏之物。见《艮》为瓦器或夜行之具。见《震》为为甲胃曵。见《巽》为文章书籍。初爻主在地之应,变《艮》砚石,瓦器。中爻主人物之应,变《坎》为水火煅炼。上爻主在天之应,变《震》为旌号长枪之属。
  《震》卦生合得令为科名征召之誉,鲜竹木之具。刑克耗气为虚惊忧闷之事,动作不宁之虙。故《震》见《震》为有声之器,见《巽》为工巧之具,见《离》为纸笔文书之属。见《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