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禅解

周易禅解序

蕅益子结冬于月台。禅诵之余。手持韦编而笺释之。或问曰。子所解者是易耶。余应之曰。然。复有视而问曰。子所解者非易耶。余亦应之曰。然。又有视而问曰。子所解者亦易亦非易耶。余亦应之曰。然。更有视而问曰。子所解者非易非非易耶。余亦应之曰。然。侍者闻而笑曰。若是乎堕在四句中也。余曰。汝不闻四句皆不可说。有因缘故四句皆可说乎。因缘者。四悉檀也。人谓我释子也。而亦通儒。能解易。则生欢喜焉。故谓是易者。吾然之。世界悉檀也。或谓我释子也。奈何解易。以同俗儒。知所解之非易。则善心生焉。故谓非易者。吾然之。为人悉檀也。或谓儒释殆无分也。若知易与非易必有差别。虽异而同。虽同而异。则儱侗之病不得作焉。故谓亦易亦非易者。吾然之。对治悉檀也。或谓儒释必有实法也。若知非易。则儒非定儒。知非非易。则释非定释。但有名字。而无实性。顿见不思议理焉。故谓非易非非易者。吾然之。第一义悉檀也。侍者曰。不然。若所解是易。则人将谓易可助出世法。成增益谤。若所解非易。则人将谓师自说禅。何尝知易。成减损谤。若所解亦易亦非易。则人将谓儒原非禅。禅亦非儒。成相违谤。若所解非易非非易。则人将谓儒不成儒。禅不成禅。成戏论谤。乌见其为四悉檀也。余曰。是固然。汝独不闻人参善补人。而气喘者服之立毙乎。抑不闻大黄最损人。而中满者服之立瘥乎。春之生育万物也。物固有遇春而烂坏者。夏之长养庶品也。草亦有夏枯者。秋之肃杀也。而菊有黄花。冬之闭藏也。而松柏青青。梅英馥馥。如必择其有利无害者而后为之。天地恐亦不能无憾矣。且佛以慈眼视大千。知群机已熟。然后示生。犹有魔波旬扰乱之。九十五种嫉妒之。提婆达多思中害之。岂惟尧舜称犹病哉。吾所由解易者。无他。以禅入儒。务诱儒以知禅耳。纵令不得四益而起四谤。如从地倒。还从地起。置毒乳中。转至醍醐。厥毒仍在。遍行为外道师。萨遮为尼犍主。意在斯也。侍者再拜而谢曰。此非弟子所及也。请得笔而存之。

崇祯辛巳仲冬旭道人书于温陵之毫余楼

周易禅解目录

  卷一(上经之一)  坤

  卷二(上经之二) 屯 蒙 需 讼 师 比 小畜 履

  卷三(上经之三) 泰 否 同人 大有 谦 豫 随 蛊 临 观

  卷四(上经之四) 噬嗑 贲 剥 复 无妄 大畜 颐 大过 坎 离

  卷五(下经之一) 咸 恒 遁 大壮 晋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损 益

  卷六(下经之二) 夬 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渐 归妹

  卷七(下经之三) 丰 旅 巽 兑 涣 节 中孚 小过 既济 未济

  卷八 系辞上传

  卷九 系辞下传 说卦传 序卦传 杂卦传

  卷十 河图说 洛书说 伏羲八卦次序说 伏羲八卦方位说 六十四卦次序说 六十四卦方位说 文王八卦次序说 文王八卦方位说

周易禅解卷第一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上经之一

六十四卦皆伏羲所画。夏经以艮居首。名曰连山。商经以坤居首。名曰归藏。各有繇辞以断吉凶。文王囚羑里时。系今彖辞。以乾坤二卦居首。名之曰易。周公被流言时。复系爻辞。孔子又为之传以辅翊之。故名周易。古本文王周公彖爻二辞。自分上下两经。孔子则有上经彖传。下经彖传。上经象传。下经象传。乾坤二卦文言。系辞上传。系辞下传。说卦传。序卦传。杂卦传。共名十翼。后人以孔子前之五传。会入上下两经。而系辞等五传不可会入。附后别行。即今经也。

  可上可下。可内可外。易地皆然。初无死局。故名交易。能动能静。能柔能刚。阴阳不测。初无死法。故名变易。虽无死局。而就事论事。则上下内外仍自历然。虽无死法。而即象言象。则动静刚柔仍自灿然。此所谓万古不易之常经也。若以事物言之。可以一事一物各对一卦一爻。亦可于一事一物之中。具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。若以卦爻言之。可以一卦一爻各对一事一物。亦可于一卦一爻之中。具断万事万物。乃至世出世间一切事物。又一切事物即一事一物。一事一物即一切事物。一切卦爻即一卦一爻。一卦一爻即一切卦爻。故名交易变易。实即不变随缘。随缘不变。互具互造。互入互融之法界耳。

  伏羲但有画而无辞。设阴阳之象。随人作何等解。世界悉檀也。文王彖辞。吉多而凶少。举大纲以生善。为人悉檀也。周公爻辞。诫多而吉少。尽变态以劝惩。对治悉檀也。孔子十传。会归内圣外王之学。第一义悉檀也。偏说如此。克实论之。四圣各具前三悉檀。开权显实。则各四悉。

(乾下 乾上)

乾。元亨利贞。

六画皆阳。故名为乾。乾者。健也。在天为阳。在地为刚。在人为智为义。在性为照。在修为观。又在器界为覆。在根身。为首。为天君。在家为主。在国为王。在天下为帝。或有以天道释。或有以王道释者。皆偏举一隅耳。健则所行无碍。故元亨。然须视其所健者何事。利贞之诫。圣人开示学者切要在此。所谓修道之教也。夫健于上品十恶者必堕地狱。健于中品十恶者必堕畜生。健于下品十恶者必堕鬼趣。健于下品十善者必成修罗。健于中品十善者必生人道。健于上品十善者必生天上。健于上品十善。兼修禅定者。必生色无色界。健于上品十善。兼修四谛十二因缘观者。必获二乘果证。健于上上品十善。能自利利他者。即名菩萨。健于上上品十善。了知十善即是法界即是佛性者。必圆无上菩提。故十界皆元亨也。三恶为邪。三善为正。六道有漏为邪。二乘无漏为正。二乘偏真为邪。菩萨度人为正。权乘二谛为邪。佛界中道为正。分别中边不同为邪。一切无非中道为正。此利贞之诫所以当为健行者设也。

初九。潜龙勿用。

  龙之为物也。能大能小。能屈能申。故以喻乾德焉。初未尝非龙。特以在下。则宜潜而勿用耳。此如大舜耕历山时。亦如颜子居陋巷乎。其静为复。其变为姤。复则后不省方以自养。姤则施命诰四方以养众。皆潜之义也。

九二。见龙在田。利见大人。

  初如渊。二如田。时位之不同耳。龙何尝有异哉。二五曰大人。三曰君子。皆人而能龙者也。此如大舜征庸时。亦如孔子遑遑求仕乎。其静为临为师。其变为同人。皆有利见之义焉。

九三。君子终日乾乾。夕惕若厉。无咎。

  在下之上则地危。纯刚之德则望重。故必终日乾乾。虽至于夕。而犹惕若。所谓安而不忘危。危者。安其位者也。此如大舜摄政时。亦如王臣蹇蹇匪躬者乎。其静为泰为谦。其变为履。皆有乾乾惕厉之义焉。

九四。或跃在渊。无咎。

  初之勿用。必于深渊。四亦在渊。何也。初则潜。四则跃。时势不同。而迹暂同。此如大舜避位时。亦如大臣之休休有容者乎。其静为大壮为豫。其变为小畜。皆有将飞未飞。以退成进之义焉。

九五。飞龙在天。利见大人。

  今之飞者。即昔之或跃或惕或见或潜者也。不如此。安所称大人哉。我为大人。则所见无非大人矣。此如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。亦如一切圣王之御极者乎。其静为夬为比。其变为大有。皆有利见之义焉。

上九。亢龙有悔。

  亢者。时势之穷。悔者。处亢之道也。此如大舜遇有苗弗格。舞乾羽于两阶乎。否则不为秦皇汉武者几希矣。其静为乾为剥。其动为夬。皆亢而须悔者也。王阳明曰。乾六爻作一人看。有显晦。无优劣。作六人看。有贵贱。无优劣。

  统论六爻表法。通乎世出世间。若约三才。则上二爻为天。中二爻为人。下二爻为地。若约天时。则冬至后为初爻。立春后为二爻。清明后为三爻。夏为四爻。秋为五爻。九月后为上爻。又乾坤二卦合论者。十一月为乾初爻。十二月为二爻。正月为三爻。二月为四爻。三月为五爻。四月为上爻。五月为坤初爻。乃至十月为坤上爻也。若约欲天。则初爻为四王。二忉利。三夜摩。四兜率。五化乐。上他化。若约三界。则初欲界。二三四五色界。上无色界。若约地理。则初为渊底。二为田。三为高原。四为山谷。五为山之正基。上为山顶。若约方位。则初为东。三为南。四为西。六为北。二五为中。若约家。则初为门外。上为后园。中四爻为家庭。若约国。则初上为郊野。中四爻为城内。若约人类。则初民。二士。三官长。四宰辅。五君主。上太皇。或祖庙。若约一身。则初为足。二为腓。三为股为限。四为胸为身。五为口为脢。上为首亦为口。若约一世。则初为孩童。二少。三壮。四强。五艾。上老。若约六道。则如次可配六爻。又约十界。则初为四恶道。二为人天。三为色无色界。四为二乘。五为菩萨。上为佛。若约六即。则初理。二名字。三观行。四相似。五分证。上究竟。以要言之。世出世法。若大若小。若依若正。若善若恶。皆可以六爻作表法。有何一爻不摄一切法。有何一法不摄一切六爻哉。

  佛法释乾六爻者。龙乃神通变化之物。喻佛性也。理即位中。佛性为烦恼所覆故勿用。名字位中。宜参见师友。故利见大人。观行位中。宜精进不息。故日乾夕惕。相似位中。不著似道法爱。故或跃在渊。分证位中。八相成道。利益群品。故为人所利见。究竟位中。不入涅槃。同流九界。故云有悔。此原始要终。兼性与修而言之也。若单约修德者。阳为智德。即是慧行。初心乾慧。宜以定水济之。不宜偏用。二居阴位。定慧调适。能见佛性。故云利见大人。三以慧性遍观诸法。四以定水善养其机。五则中道正慧证实相理。上则觅智慧相了不可得。又约通塞而言之者。初是浅慧。故不可用。上是慧过于定。故不可用。中之四爻皆是妙慧。二如开佛知见。三如示佛知见。四如悟佛知见。五如入佛知见也。

用九。见群龙无首。吉。

  六十四卦。共计三百八十四爻。阴阳各半。则阳爻共有百九十二。此周公总明一切阳爻所以用九而不用七之旨也。盖七为少阳。静而不变。九为老阳。动而变阴。今若筮得乾卦。六爻皆九。则变为坤卦。不惟可知大始。亦且可作成物。而六龙不作六龙用。其变化妙无端倪矣。此如大舜荐禹于天。不以位传其子。亦如尧舜之犹病。文王之望道未见。孔子之圣仁岂敢乎。若约佛法释者。用九。是用有变化之慧。不用七之无变化慧也。阳动。即变为阴。喻妙慧必与定俱。华严云。智慧了境同三昧。大慧云。一悟之后。稳贴贴地。皆是此意。群龙者。因中三观。果上三智也。观之与智。离四句。绝百非。不可以相求。不可以识识。故无首而吉。

彖曰。大哉乾元。万物资始乃统天。云行雨施。品物流形。

  此孔子彖传。所以释文王之彖辞者也。释彖之法。或阐明文王言中之奥。或点示文王言外之旨。或借文王言句而自出手眼。别申妙义。事非一概。今乾坤二卦。皆是自出手眼。或亦文王言外之旨。此一节是释元亨二字。以显性德法尔之妙。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也。盖乾之德不可胜言。而惟元能统之。元之德不可名状。惟于万物资始处验之。始者。对终而言。不始不足以致终。不终不足名资始。即始而终。故曰统天。举凡云行雨施。品物流行。莫非元之德用。所谓始则必亨者也。

大明终始。六位时成。时乘六龙以御天。

  此一节。是显圣人以修合性。而自利功圆也。圣人见万物之资始。便能即始见终。知其由终有始。始终止是一理。但约时节因缘假分六位。达此六位无非一理。则位位皆具龙德。而可以御天矣。天即性德也。修德有功。性德方显。故名御天。

乾道变化。各正性命。保合太和。乃利贞。

  此一节。是释利贞二字。以显性德本来融遍。所谓无不还归此法界也。盖一切万物既皆资始于乾元。则罔非乾道之变化。既皆乾道变化。则必各得乾道之全体大用。非是乾道少分功能。故能各正性命。物物具乾道全体。又能保合太和。物物具乾元资始大用。乃所谓利贞也。

首出庶物。万国咸宁。

  此一节。是显圣人修德功圆。而利他自在也。

  统论一传宗旨。乃孔子借释彖爻之辞。而深明性修。不二之学。以乾表雄猛不可沮坏之佛性。以元亨利贞表佛性本具常乐我净之四德。佛性必常。常必备乎四德。竖穷横遍。当体绝待。故曰大哉乾元。试观世间万物。何一不从真常佛性建立。设无佛性。则亦无三千性相。百界千如。故举一常住佛性。而世间果报天。方便净天。实报义天。寂光大涅槃天。无不统摄之矣。依此佛性常住法身。遂有应身之云。八教之雨。能令三草二木各称种性而得生长。而圣人则于诸法实相究尽明了。所谓实相非始非终。但约究竟彻证名之为终。众生理本名之为始。知其始亦佛性。终亦佛性。不过因于迷悟时节因缘。假立六位之殊。位虽分六。位位皆龙。所谓理即佛。乃至究竟即佛。乘此即而常六之修德。以显六而常即之性德。故名乘六龙以御天也。此常住佛性之乾道。虽亘古亘今不变不坏。而具足一切变化功用。故能使三草二木各随其位而证佛性。既证佛性。则位位皆是法界。统一切法无有不尽。而保合太和矣。所以如来成道。首出九界之表。而刹海众生。皆得安住于佛性中也。

象曰。天行健。君子以自强不息。

  六十四卦大象传。皆是约观心释。所谓无有一事一物而不会归于即心自性也。本由法性不息。所以天行常健。今法天行之健而自强不息。则以修合性矣。

潜龙勿用。阳在下也。见龙在田。德施普也。终日乾乾。反复道也。或跃在渊。进无咎也。飞龙在天。大人造也。亢龙有悔。盈不可久也。用九。天德不可为首也。

  文并可知。佛法释者。法身流转五道名日众生。故为潜龙。理即法身。不可用也。具缚凡夫。能知如来秘密之藏。故德施普。十乘妙观。念念熏修。故反复道。不住相似中道法爱。故进无咎。八相成道。广度众生。故是大人之事。无住大般涅槃。亦不毕竟入于灭度。尽未来时。同流九界。故盈不可久。但恃性德。便废修德。全以修德而为教门。故天德不可为首。冯文所曰。其潜藏者。非谓有时而发用也。即发用而常潜藏也。其在下者。非谓有时而上也。其上者不离乎下也。乾卦所谓勿用之潜龙。即大衍所谓勿用之一也。

文言曰。元者。善之长也。亨者。嘉之会也。利者。义之和也。贞者。事之乾也。

  六十四卦不出阴阳二爻。阴阳之纯。则为乾坤二卦。乾坤二义明。则一切卦义明矣。故特作文言一传以申畅之。此一节先明性德也。

君子体仁足以长人。嘉会足以合礼。利物足以和义。贞固足以乾事。

  此一节明修德也。

君子行此四德者。故曰乾。元亨利贞。

  此一节结显以修合性也。非君子之妙修。何能显乾健之本性哉。

  统论乾坤二义。约性则寂照之体。约修则明静之德。约因则止观之功。约果则定慧之严也。若性若修。若因若果。无非常乐我净。常乐我净之慧名一切种智。常乐我净之定名首楞严定。所以乾坤各明元亨利贞四德也。今以儒理言之。则为仁义。礼智。若一往对释者。仁是常德。体无迁故。礼是乐德。具庄严故。义是我德裁制自在故。智是净德。无昏翳故。若互摄互含者。仁礼义智性恒故常。仁礼义智以为受用故乐。仁礼义智自在满足故我。仁礼义智无杂无垢故净。又四德无杂故为仁。四德周备故为礼。四德相摄故为义。四德为一切法本故为智也。

初九曰潜龙勿用。何谓也。子曰。龙德而隐者也。不易乎世。不成乎名。遁世无闷。不见是而无闷。乐则行之。忧则违之。确乎其不可拔。潜龙也。

  约圣德释。如文可解。若约理即释者。龙德而隐。即所谓隐名如来藏也。昏迷倒惑。其理常存。故不易乎世。佛性之名未彰。故不成乎名。终日行而不自觉。枉入诸趣。然毕竟在凡不减。故遁世无闷。不见是而无闷。乐则行之。而行者亦是佛性。忧则违之。而违者亦是佛性。终日随缘。终日不变。故确乎其不可拔也。

九二曰。见龙在田。利见大人。何谓也。子曰。龙德而正中者也。庸言之信。庸行之谨。闲邪存其诚。善世而不伐。德博而化。易曰。见龙在田。利见大人。君德也。

  文亦可解。若约名字即佛释者。庸言庸行。只是身口七支。以知法性无染污故。随顺修行尸波罗密。从此闲九界之邪。而存佛性之诚。初心一念圆解善根。已超三乘权学尘劫功德。而不自满假。故其德虽博。亦不存德博之想。以成我慢也。发心毕竟二不别。如是二心先心难。故虽名字初心。已具佛知佛见而为君德。

九三曰。君子终日乾乾。夕惕若厉无咎。何谓也。子曰。君子进德修业。忠信所以进德。也修辞立其诚。所以居业也。知至至之。可与几也。知终终之。可与存义也。是故居上位而不骄。在下位而不忧。故乾乾因其时而惕。虽危无咎矣。

  忠信是存心之要。而正所以进德。修辞立诚。是进修之功。而正所以居业。此合外内之道也。可往则往是其几。可止则止是其义。进退不失其道。故上下无不宜矣。若约佛法六即释者。正观行位中圆妙功夫也。直心正念真如。名为忠信。所以进德而为正行也。随说法净。则智慧净。导利前人。化功归己。名为修辞立诚。所以居业而为助行也。知至至之是妙观。知终终之是妙止。止观双行。定慧具足。则能上合诸佛慈力而不骄。下合众生悲仰而不忧矣。

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。何谓也。子曰。上下无常。非为邪也。进退无恒。非离群也。君子进德修业。欲及时也。故无咎。

  此正阐明舜禹避位。仍即登位之心事也。若约佛法者。直观不思议境为上。用余九法助成为下。心心欲趋萨婆若海为进。深观六即不起上慢为退。欲及时者。欲于此生了办大事也。此身不向今生度。更向何生度此身。设不证入圆住正位。不名度二死海。

九五曰。飞龙在天。利见大人。何谓也。子曰。同声相应。同气相求。水流湿。火就燥。云从龙。风从虎。圣人作而万物睹。本乎天者亲上。本乎地者亲下。则各从其类也。

  此明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。初非有意有造作也。佛法释者。如来成正觉时。悉见一切众生成正觉。初地离异生性。入同生性。大乐欢喜。悉是此意。乃至证法身已。入普现色身三昧。在天同天。在人同人。皆所谓利见大人。法界六道所同仰也。

上九曰亢龙有悔。何谓也。子曰。贵而无位。高而无民。贤人在下位而无辅。是以动而有悔也。

  李衷一曰。从来说圣人无亢。却都从履满招损上看。夫子乃以无位无民无辅表之。此尧舜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也。非位丧民叛贤人离去之谓也。动字下得妙。无停思。无贰虑。天下极重难反之局。止在圣人一反掌间。致悔之由。止在一动。处亢之术。止在一悔。佛法释者。法身不堕诸数。故贵而无位。佛果出九界表。故高而无民。寂光非等觉以下境界。故贤人在下位而无辅。是以究竟位中。必逆流而出。示同九界。还现婴儿行及病行也。

潜龙勿用。下也。见龙在田。时舍也。终日乾乾。行事也。或跃在渊。自试也。飞龙在天。上治也。亢龙有悔。穷之灾也。乾元用九。天下治也。

  此以时位重释六爻之义也用九而曰乾元。正显乾卦全体大用。亦显潜见惕跃飞亢。皆无首而皆吉。佛法释者。理即佛为贬之极。故下。名字即佛。未有功夫。故时舍。五品位正修观行。故行事。相似位拟欲证真。故自试。分证位八相成道故上治。究竟位不住涅槃。故穷之灾。用九。则以修合性。故天下治也。

潜龙勿用。阳气潜藏。见龙在田。天下文明。终日乾乾。与时偕行。或跃在渊。乾道乃革。飞龙在天。乃位乎天德。亢龙有悔。与时偕极。乾元用九。乃见天则。

  此兼约德之与时。再释六爻之义也。与时偕极。对与时偕行看。皆所谓时乘御天者也。乃见天则。则潜而勿用亦天则。乃至亢而有悔亦天则也。佛法释者。佛性隐在众生身中。故潜藏。一闻佛性。则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。故天下文明。念念与观慧相应无间。故与时偕行。舍凡夫性。入圣人性。故乾道乃革。由证三德。方坐道场。故位乎天德。天德者。天然之性德也。极则必返。证佛果者。必当同流九界。性必具修。全性起修。乃见性修不二之则。

乾元者。始而亨者也。利贞者。性情也。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。不言所利。大矣哉。

  前约仁礼义智四德。以释元亨利贞。今更申明四德一以贯之。统惟属乾。而非判然四物也。举一乾字。必具元德。举一元字。必统四德。元之大。即乾之大矣。

大哉乾乎。刚健中正。纯粹精也。六爻发挥旁通情也。

  乾具四德。而非定四。故大。故复以刚健等七字而深赞之。卦言其体。爻言其用。卦据其定。爻据其变。体大则用亦大。体刚健中正纯粹精。则用亦刚健中正纯粹精矣。

时乘六龙。以御天也。云行雨施。天下平也。

  上明乾德体必具用。此明圣人因用以得体也。佛法释者。此章申明性必具修。修全在性也。佛性常住之理名为乾元。无一法不从此法界而始。无一法不由此法界而建立生长。亦无有一法而不即以此法界为其性情。所以佛性常住之理。遍能出生成就百界千如之法。而实无能生所生。能利所利。以要言之。即不变而随缘。即随缘而不变。竖穷横遍。绝待难思。但可强名之曰大耳。其性雄猛物莫能坏。故名刚。依此性而发菩提心。能动无边生死大海。故名健。非有无真俗之二边。故名中。非断常空假之偏法。故名正。佛性更无少法相杂。故名纯。是万法之体要。故名粹。无有一微尘处。而非佛性之充遍贯彻者。故名精。所以只此佛性乾体。法尔具足六爻始终修证之相。以旁通乎十界迷悟之情。此所谓性必具修也。圣人乘此即而常六之龙。以御合于六而常即之天。自既以修合性。遂能称性起于身云。施于法雨。悉使一切众生同成正觉而天下平。此所谓全修在性也。

君子以成德为行。日可见之行也。潜之为言也。隐而未见。行而未成。是以君子弗用也。

  此下六爻。皆但约修德。兼约通塞言之。佛法释者。成德为行。谓依本自天成之性德而起行也。既全以性德为行。则狂心顿歇。歇即菩提。故为日可见之行也。然犹云潜者。以其虽则开悟。习漏未除。故佛性犹为虚妄烦恼所隐而未现。而正助二行。尚在观行相似。未成般若解脱二德。是以君子必以修德成之。而弗专用此虚解也。

君子学以聚之。问以辩之。宽以居之。仁以行之。易曰见龙在田。利见大人。君德也。

  学问是闻慧。宽居是思慧。仁行是修慧。从三慧而入圆住。开佛知见。即名为佛。故云君德。

九三。重刚而不中。上不在天。下不在田。故乾乾因其时而惕。虽危无咎矣。

  重刚者。自强不息。有进而无退也。不中者。不著中道而匆匆取证也。上不在天者。未登十地。入佛知见也。下不在田者。已超十住。开佛知见。因时而惕。正是不思议十行法门。遍入法界。而能行于非道。通达佛道。故虽危无咎。

九四。重刚而不中。上不在天。下不在田。中不在人。故或之。或之者。疑之也。故无咎。

  重刚不中。亦如上说。中不在人。谓已超十行。示佛知见也。或之者。回事向理。回因向果。回自向他。和融法界而无所偏倚。有似乎疑之也。疑者。拟议以成变化之谓。故虽似有修证之事。而实无事也。夫大人者。与天地合其德。与日月合其明。与四时合其序。与鬼神合其吉凶。先天而天弗违。后天而奉天时。天且弗违。而况于人乎。况于鬼神乎。

  十地入佛知见。如天普覆。如地普载。如日照昼。如月照夜。如四时次序之始终万物。如鬼神吉凶之折摄群机。根本妙智。穷法界无始之始。差别妙智。建法界无时之时。理既相契弗违。则凡人与鬼神。总囿。于一理者。安得不相顺而利见哉。

亢之为言也。知进而不知退。知存而不知亡。知得而不知丧。其唯圣人乎。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。其唯圣人乎。

  凡有慧无定者。惟知佛性之可尚。而不知法身之能流转五道也。惟知佛性之无所不在。而不知背觉合尘之不亡而亡也。惟知高谈理性之为得。而不知拨无修证之为丧也。惟圣人能知进退存亡。之差别。而进亦佛性。退亦佛性。存亦佛性亡亦佛性。进退存亡不曾增减佛性。佛性不碍进退存亡故全性起修。全修在性。而不失其正也。若徒恃佛性。不几亢而非龙乎。又约究竟位中解者。示现成佛是知进。示现九界是知退。示现圣行梵行婴儿行是知存。示现病行是知亡。而于佛果智断无所缺减。是不失其正也。

(坤下 坤上)

坤。元亨。利牝马之贞。君子有攸往。先迷后得主利。西南得朋。东北丧朋。安贞吉。

  六画皆阴。故名为坤。坤者。顺也。在天为阴。在地为柔。在人为仁。在性为寂。在修为止。又在器界为载。在根身为腹为腑脏。在家为妻。在国为臣。顺则所行无逆。故亦元亨。然必利牝马之贞。随顺牡马而不乱。其在君子之体坤德以修道也。必先用乾智以开圆解。然后用此坤行以卒成之。若未有智解。先修定行。则必成暗证之迷。惟随智后用之。则得主而有利。如目足并运。安稳入清凉池。亦如巧力并具。能中于百步之外也。若往西南。则但得阴之朋类。如水济水。不堪成事。若往东北。则丧其阴之朋党。而与智慧相应。方安于定慧均平之贞而吉也。

彖曰。至哉坤元。万物资生。乃顺承天。坤厚载物。德合无强。舍弘光大。品物咸亨。牝马地类。行地无疆。柔顺利贞。君子攸行。先迷失道。后顺得常。西南得朋。乃与类行。东北丧朋。乃终有庆。安贞之吉。应地无强。

  此传详释彖辞。先约地道明坤四德。次明君子体坤德而应地道也。资始所以禀气。资生所以成形。由禀气故。方得成形。故名顺承天也。德合无强。言其与天合德。西南。则兑离以及于于巽。皆阴之类。东北。则震艮以至坎乾。可赖之以终吉矣。佛法释者。以坤表多所舍蓄而无积聚之如来藏性。约智名乾。约理名坤。约照名乾。约寂名坤。又可约性名乾。约修名坤。又可修中慧行名乾。行行名坤。乾坤实无先后。以喻理智一如。寂照不二。性修交彻。福慧互严。今于无先后中说先后者。由智故显理。由照故显寂。由性故起修。由慧故导福。而理与智冥。寂与照一。修与性合。福与慧融。故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。称理之行。自利利他。一行一切行。故德合于无疆之智而含弘光大也。牝马行地。虽顺而健。三昧随智慧行。所以为佛之三昧也。夫五度如盲。般若如导。若以福行为先。则佛知见未开。未免落于旁蹊曲径而失道。惟以智导行。行顺于智。则智常而行亦常。故西南得朋。不过与类俱行而已惟东北丧朋。则于一一行中具见佛性。而行行无非法界。当体绝待。终有庆矣。所以安贞之吉。定慧均平。乃可应如来藏性之无疆也。

象曰。地势坤。君子以厚德载物。

  性德本厚。所以地势亦厚。今法地势以厚积其德。荷载群品。正以修合性之真学也。

初六。履霜坚冰至。象曰。履霜坚冰。阴始凝也。驯致其道。至坚冰也。

  此爻其静为垢。其变为复。垢则必至于坤。复则必至于乾。皆所谓驯致其道者也。问曰。乾坤之初爻。等耳。乾胡诫以勿用。坤胡决其必至乎。答曰。阳性动。妄动。恐其泄也。故诫之。阴性静。安静则有成也。故决之。积善积恶。皆如履霜。余庆余殃。皆如坚冰。阳亦有刚善刚恶。阴亦有柔善柔恶。不当偏作阴柔邪恶释之。说统云。善乾恶坤。此晋魏大谬处。九家易曰。霜者。乾之命。坚冰者。阴功成也。京氏曰。阴虽柔顺。气则坚刚。为无邪气也。阴中有阳。气积万象。孙闻斯曰。隤霜不杀菽。冬无冰。春秋皆为记异。然时霜而霜。时冰而冰。正令正道。以坚冰为至。而至之自初也。如是谓凝谓顺。冰毕竟是阴之所结。然惟阳伏于内。故阴气外冱而为冰。圣人于乾曰为冰。明是此处注脚。驯致二字。正表坤德之顺处。脚跟无霜。不秋而凋。面孔无血。见敌辄走。若约佛法释者。乾之六爻。兼性修而言之。坤之六爻。皆约修德定行而言。初上二爻。表世间味禅之始终。中间四爻。表禅波罗密具四种也。二即世间净禅。而达实相。三即亦世间亦出世禅。四即出世间禅。五即非世间非出世禅。又借乾爻对释。初九有慧无定。故勿用。欲以养成其定。初六以定含慧。故如履霜若驯致之。则为坚冰之乾德。九二中道妙慧。故利见大人。六二中道妙定。故无不利。九三慧过于定。故惕厉而无咎。六三定有其慧。故舍章而可贞。九四慧与定俱。故或跃而可进。六四定过于慧。故括囊而无誉。九五大慧中正。故在天而利见。六五大定即慧。故黄裳而元吉。亢以慧有定而知悔。战则定无慧而道穷也。又约乾为正行。坤为助行者。坤之六爻即表六度。布施如履霜。驯之可致坚冰。冰者。乾德之象。故云乾为冰也。持戒则直方大。摄律仪故直。摄善法故方。摄众生故大。忍辱为含章。力中最故。精进如括囊。于法无遗失故。禅定如黄裳。中道妙定遍法界故。智慧如龙战。破烦恼贼故。

六二。直方大。不习无不利。象曰。六二之动。直以方也。不习无不利。地道光也。

  纯柔中正。顺之至也。顺理故直。依理而动故方。既直且方。则必大矣。此地道本具之德。非关习也。佛法释者。世间净禅即是实相。故直方大。正念真如为直。定之体也。善法无缺为方。定之相也。功德广博为大。定之用也。世间净禅法尔本具实相三德。能于根本禅中通达实相。故不习而无不利也。向净禅中。觑实相理。名之为动。动则三德之理现前。于禅开秘密藏。故地道光。

六三。含章可贞。或从王事。无成有终。象曰。含章可贞。以时发也。或从王事。知光大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三有阳德。苟用其阳。则非所以为坤也。故有章而含之。有章则可以为正矣。然以其可正而遂专之。亦非所以为坤也。故从事而不造事。无成而代有终。佛法释者。亦世间亦出世禅。亦爱亦策。故含章而可贞或从一乘无上王三昧事。则借此可发出世上上妙智而有终。不复成次第禅矣。

六四。括囊。无咎无誉。象曰。括囊无咎。慎不害也。

  得阴之正。而处于上卦之下。位高任重。故括囊以自慎焉。吴幼清曰。坤体虚而容物。囊之象也。四变为奇。塞压其上。犹括结囊之上口。人之谨闭其口而不言。亦犹是也。苏眉山曰。咎与誉。人之所不能免也。出乎咎。必入乎誉。脱乎誉。必罹乎咎。咎所以致罪。而誉所以致疑也。甚矣。无誉之难也。佛法释者。出世间禅切忌取证。取证则堕声闻辟支佛地。虽无生死之咎。亦无利他之誉矣。若能慎其誓愿。不取小证。则不为大乘之害也。

六五。黄裳元吉。象曰。黄裳元吉。文在中也。

  黄者。中色。君之德也。裳者。下饰。臣之职也。三分天下有其二。以服事殷。斯之谓乎。佛法释者。非世间非出世禅。禅即中道实相。故黄。不起灭定。现诸威仪。同流九界。故如裳。此真无上菩提法门。故元吉定慧庄严。名之曰文。全修在性。名文在中。

上六。龙战于野。其血玄黄。象曰。龙战于野。其道穷也。

  其静为夬。其变为剥。皆有战之义焉。善极则断恶必尽。恶极则断善必尽。故穷则必战。战则必有一伤也。陈旻昭曰。此天地既已定位。而震龙欲出。故战于野也。震为龙。为玄黄。气已盛故为血。穷乎上者必反下。故为屯卦之初爻。夫乾坤立而有君。故次之以屯。有君则有师。故次之以蒙。屯明君道。蒙明师道。乾坤即天地父母。合而言之。天地君亲师也。佛法释者。无想天灰凝五百劫而堕落。非非想天八万大劫而还作飞狸牛虫。乃至四禅无闻比丘堕阿鼻狱。皆偏用定。而不知以慧济之。故至于如此之穷。

用六。利永贞。象曰。用六永贞。以大终也。

  此总明百九十二阴爻所以用六而不用八之旨也。八为少阴。静而不变。六为老阴。动而变阳。今筮得坤卦。六爻皆六。则变为乾卦。不惟顺承乎天。亦且为天行之健矣。佛法释者。用八如不发慧之定。用六如发慧之定。发慧之定。一切皆应久修习之。禅波罗密至佛方究竟满。故曰大终。

文言曰。坤。至柔而动也刚。至静而德方。后得主而有常。含万物而化光。坤道其顺乎。承天而时行。

  此仍以地道申赞坤之德也。赞乾。则自元而亨而利而贞。赞坤。则自贞而利而亨而元。乾之始必彻终。而坤之终必彻始也。文并可知。佛法释者。即是直赞禅波罗密。以其住寂灭地。故至柔至静。以其能起神通变化。普应群机。感而遂通。故动刚德方。由般若为导而成。故后得主而有常。所谓般若常故禅亦常也。于禅中具足万行。一一妙行与智相应。导利含识。故含万物而化光。非智不禅。故坤道为顺。非禅不智。故承天时行也。

积善之家。必有余庆。积不善之家。必有余殃。臣弑其君。子弑其父。非一朝一夕之故。其所由来者渐矣。由辩之不早辩也。易曰履霜坚冰至。盖言顺也。

  顺。即驯致其道之谓。洪化昭曰。臣而顺。必不弑君。子而顺。必不弑父。此正所谓辩之于早者。不作慎字解。陈非白问曰。何故积善余庆积恶余殃。不发实相之美。但含而未发。以此为王三昧之助。弗宜偏修以至成也。盖禅定随智慧行。如地承天。如妻随夫。如臣辅君。然智慧不得禅定。则不能终其自利利他之事。故禅定能代有终也。

天地变化。草木蕃。天地闭。贤人隐。易曰括囊无咎无誉。盖言谨也。

  能谨则可以成变化。变化则草木亦蕃。不谨则天地必闭。闭则虽贤人亦隐矣。安得不括囊哉。佛法释者。定慧变化。则三草二木各得润泽生长。若入于出世果证。则灰身泯智。而无利生之事矣。故修此法门者不可以不谨也。

君子黄中通理。正位居体。美在其中。而畅于四支。发于事业。美之至也。

  黄是中色。即表中德。德虽在中。而通乎腠理。故虽属正位。仍居四体。此释黄裳义也。美在其中等。重牒上义以释元吉之义。佛法释者。以黄中三昧。而通达实相之理。实相虽名正位。遍入一切诸法而居众体。盖惟深证非世间非出世上上之禅。故能畅于四支。发于事业。而三轮不思议化。普利法界。乃为美之至也。

  明于乾之初爻。而明于坤之初爻耶。答曰。乾是智巧。坤是圣力。非智巧则不能知善知恶。非圣力则不能积善积恶。故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。佛法释者。十善为善。十恶为不善。无漏为善。有漏为不善。利他为善。自利为不善。中道为善。二边为不善。圆中为善。但中为不善。善即君父之义。不善即臣子之义以善统御不善。则不善即善之臣子。以不善妨碍于善。则善遂为不善所障。如君父之被弑矣。所以千里之行。始于一步。必宜辩之于早也。

  其正也方其义也。君子敬以直内。义以方外。敬义立而德不孤。直方大。不习无不利。则不疑其所行也。

  惟正故直。惟义故方。直方皆本具之德。而敬之一字。乃君子修道之要术也。敬即至顺。顺则必直且方。而德不孤。可谓大矣。佛法释者。正念真如。是定之内体。具一切义。而无减缺。是定之外相。既具内体外相。则必大用现前而德不孤。所以于禅开秘密藏。了了见于佛性而无疑也。

阴虽有美含之。以从王事。弗敢成也。地道也。妻道也。臣道也。地道无成。而代有终也。

  文义可知佛法释者。亦世间亦出世禅。虽即具足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。故称龙焉。犹未离其类也。故称血焉。夫玄黄者。天地之杂也。天玄而地黄。

  夫阴阳皆本于太极。则本于体。何至相疑而战哉。阳者见之谓之阳。不知与阴同体。故疑阴而必战。阴者见之谓之阴。不知与阳同体。故亦疑阳而必战。方阴之盛而战阳。则有似乎无阳。故称龙。以明阳本未尝无焉。逮阴之动而变阳。则似离乎阴类。故称血。以明阴仍未离类焉。夫惟动而将变。故玄黄相杂耳。变定之后。天玄地黄。岂可杂哉。子韶风草颂云。君子何尝去小人。小人如草去还生但令鼓舞心归化。不必区区务力争。得此旨者。可以立消朋党之祸。不然。君子疑嫌小人。小人亦疑嫌君子。不至于两败俱伤者几希矣。佛法释者。始则误认四禅为四果。及至后阴相现。则反疑四果不受后有之说为虚。而起谤佛之心。是必战也。然世间岂无真证四果智德者耶。故称龙。以显四果之非虚焉。彼虽自谓四果。止是暗证味禅实未离于生死之类。故称血。以定其类焉。夫玄黄者。定慧俱伤之象也。以定伤慧。慧伤而定亦伤。然此俱约修德。故言伤耳。若本有寂照之性。则玄自玄。黄自黄。虽阐提亦不能断性善。虽昏迷倒惑。其理常存。岂可得而杂哉。又观心释者。阴阳各论善恶。今且以阴为恶。以阳为善。善恶无性。同一如来藏性。何疑何战。惟不达性善性恶者。则有无相倾。起轮回见而必战。战则埋没无性之妙性。似乎无阳。故称龙以显性善之不断焉。既以善恶相抗则二俱有漏。故称血以显未离生死类焉。夫善恶想倾夺者。由未达妙性体一。而徒见幻妄事相之相杂也。实则天玄地黄。性不可改。何嫌何疑。何法可相战耶。善恶不同。而同是一性。如玄黄不同。而同是眼识相分。天地不同。而同一太极。又如妍媸影像不同。而同在一镜也。若知不同而同。则决不敌对相除而成战。若知同而不同。则决应熏习无漏善种以转恶矣。

周易禅解卷第一

周易禅解卷第二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上经之二

(震下 坎上)

屯。元亨利贞。勿用有攸往。利建侯。

  乾坤始立。震一索而得男。为动。为雷。坎再索而得男。为陷。为险。为云。为雨。乃万物始生之时。出而未申之象也。始则必亨。始或不正。则终于不正矣。故元亨而利于正焉。此元亨利贞。即乾坤之元亨利贞也。乾坤全体太极。则屯亦全体太极也。而或谓乾坤二卦大。余卦小。不亦惑乎。夫世既屯矣。傥务往以求功。只益其乱。唯随地建侯。俾人人各归其主。各安其生。则天下不难平定耳。杨慈湖曰。理屯如理丝。固自有其绪。建侯。其理之绪也。佛法释者。有一劫初成之屯。有一世初生之屯。有一事初难之屯。有一念初动之屯。初成。初生。初难。姑置弗论。一念初动之屯。今当说之。盖乾坤二卦。表妙明明妙之性觉。性觉必明。妄为明觉。所谓真如不守自性。无明初动。动则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。成异立同。纷然难起。故名为屯。然不因妄动。何有修德。故曰。无明动而种智生。妄想兴而涅槃现。此所以元亨而利贞也。但一念初生。既为流转根本。故勿用有所往。有所往。则是顺无明而背法性矣。惟利即于此处用智慧深观察之。名为建侯。若以智慧观察。则知念无生相。而当下得太平矣。观心妙诀孰过于此。

彖曰。屯。刚柔始交而难生。动乎险中。大亨贞。雷雨之动满盈。天造草昧。宜建侯而不宁。

  乾坤立而刚柔交。一索得震为雷。再索得坎为雨。非难生乎。由动故大亨。由在险中故宜贞。夫雷雨之动。本天地所以生成万物。然方其盈满交作时。则天运尚自草乱昧暝。诸侯之建。本圣王所以安抚万民。然方其初建。又岂可遽谓宁贴哉。佛法释者。无明初动为刚。因明立所为柔。既有能所。便为三种相续之因。是难生也。然此一念妄动。既是流转初门。又即还灭关窍。惟视其所动何如耳。当此际也。三细方生。六粗顿具。故为雷雨满盈天造草昧之象。宜急以妙观察智重重推简。不可坐在灭相无明窠臼之中。盖凡做功夫人。若见杂念暂时不起。便妄认为得力。不知灭是生之窟宅。故不可守此境界。还须推破之也。

象曰。云雷屯。君子以经纶。

  在器界。则有云雷以生草木。在君子。则有经纶以自新新民。约新民论经纶。古人言之详矣。约自新论经纶者。竖观此心不在过现未来。出入无时。名为经。横观此心不在内外中间。莫知其乡。名为纶也。佛法释者。迷于妙明明妙真性。一念无明动相即为雷。所现晦昧境界之相即为云。从此便有三种相续。名之为屯。然善修圆顿止观者。只须就路还家。当知一念动相即了因智慧性。其境界相即缘因福德性。于此缘了二因。竖论三止三观名经。横论十界百界千如名纶也。此是第一观不思议境。

初九。磐桓。利居贞。利建侯。

  有君德而无君位。故磐桓而利居贞。其德既盛。可为民牧。故利建侯以济屯也。佛法释者一念初动。一动便觉。不随动转。名为磐桓。所谓不远之复。乃善于修证者也。由其正慧为主。故如顿悟法门。

象曰。虽磐桓。志行正也。以贵下贱。大得民也。

  磐桓不进。似无意于救世。然斯世决非强往求功者所能救。则居贞乃所以行正耳。世之屯也。由上下之情隔绝。今能以贵下贱。故虽不希望为侯。而大得民心。不得不建之矣。佛法释者。不随生死流。乃其随顺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。虽复顿悟法性之贵。又能不废事功之贱。所谓以中道妙观遍入因缘事境。故正助法门并得成就。而大得民。

六二。屯如邅如。乘马班如。匪寇婚媾。女子贞不字。十年乃字。

  柔德中正。上应九五。乃乘初九得民之侯。故邅如班如而不能进也。初本非寇。而二视之则以为寇矣。吾岂与寇为婚媾哉。宁守贞而不字。至于十年之久。乃能字于正应耳。吴幼清曰。二三四在坤为数十。过坤十数。则逢五正应而许嫁矣。佛法释者。此如从次第禅门修证功夫。盖以六居二。本是中正定法。但不能顿超。必备历观练熏修诸禅方见佛性。故为十年乃字。

象曰。六二之难。乘刚也。十年乃字。反常也。

  乘刚故自成难。非初九难之也。数穷时极。乃反于常。明其不失女子之贞。佛法释者。乘刚即是烦恼障重。故非次第深修诸禅。不足以断惑而反归法性之常。

六三。即鹿无虞。惟入于林中。君子几。不如舍。往吝。

  欲取天下。须得贤才。譬如逐鹿须藉虞人。六三自既不中不正。又无应与。以此济屯。屯不可济。徒取羞耳。佛法释者。欲修禅定。须假智慧。自无正智。又无明师良友。瞎炼盲修。则堕坑落堑不待言矣。君子知几。宁舍蒲团之功。访求知识为妙。若自信自恃。一味盲往。必为无闻比丘。反招堕落之吝。

象曰。即鹿无虞。以从禽也。君子舍之。往吝穷也。

  尧舜揖让。固是有天下而不与。汤武征诛。亦是万不得已。为救斯民。非富天下。今六三不中不正。居下之上。假言济屯。实贪富贵。故曰以从禽也。从禽已非圣贤安世之心。况无无应与。安得不吝且穷哉。佛法释者。贪著味禅。名为从禽。本无菩提大志愿故。

六四。乘马班如。求婚媾往。吉无不利。

  柔而得正。居坎之下。近于九五。进退不能自决。故乘马而班如也。夫五虽君位。不能以贵下贱。方屯其膏。初九得民于下。实我正应。奈何不急往乎。故以吉无不利策之。佛法释者。六四正而不中。以此定法而修。则其路迂远难进。惟求初九之明师良友以往。则吉无不利矣。

象曰。求而往。明也。

  佛法释者。不恃禅定功夫。而求智慧师友。此真有决择之明者也。

九五。屯其膏。小贞吉。大贞凶。

  屯难之世。惟以贵下贱。乃能得民。今尊居正位。专应六二。膏泽何由普及乎。夫小者患不贞一。大者患不广博。故在二则吉。在五则凶也。佛法释者。中正之慧固可断惑。由其早取正位。则堕声闻辟支佛地。所以四弘膏泽不复能下于民。在小乘则速出生死而吉。在大乘则违远菩提而凶。

象曰。屯其膏。施未光也。

  非无小施。特不合于大道耳。

上六。乘马班如。泣血涟如。

  以阴居阴。处险之上。当屯之终。三非其应。五不足归。而初九又甚相远。进退无据。将安归哉。佛法释者。一味修于禅定。而无慧以济之。虽高居三界之顶。不免穷空轮转之殃。决不能断惑出生死。故乘马班如。八万大劫。仍落空亡。故泣血涟如。

象曰。泣血涟如。何可长也。

  佛法释者。八万大劫。究竟亦是无常。

(坎下 艮上)

蒙。亨。匪我求童蒙。童蒙求我。初筮告。再三渎。渎则不告。利贞。

  再索得坎。既为险为水。三索得艮。复为止为山。遇险而止。水涵于山。皆蒙昧未开发之象也。蒙虽有蔽于物。物岂能蔽性哉。故亨。但发蒙之道。不可以我求蒙。必待童蒙求我。求者诚。则告之必达。求者渎。则告者亦渎矣。渎岂发蒙之正耶。不愤不启。不悱不发。孔子真善于训蒙者也。佛法释者。夫心不动则已。动必有险。遇险必止。止则有反本还源之机。蒙所以有亨道也。蒙而欲亨。须赖明师良友。故凡为师友者。虽念念以教育成就为怀。然须待其求我。方成机感。又必初筮则告。方显法之尊重。其所以告之者。又必契理契机而贞。然后可使人人为圣为佛矣。

彖曰。蒙。山下有险。险而止。蒙。蒙亨。以亨行时中也。匪我求童蒙。童蒙求我。志应也。初筮告。以刚中也。再三渎。渎则不告。渎蒙也。蒙以养正。圣功也。

  山下有险。即是遇。险而止。故名为蒙。蒙之所以可亨者。由有能亨人之师。善以时中行教故也。虽有善教。必待童蒙求我者。彼有感通之志然后可应。如水清方可印月也。初筮即告者。以刚而得中。故应不失机也。渎则不告者。非是恐其渎我。正恐渎蒙而有损无益也。及其蒙时。即以正道养之。此圣人教化之功。令彼亦得成圣者也。

象曰。山下出泉。蒙。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
  溪涧不能留。故为果行之象。盈科而后进。故为育德之象。自既果行育德。便可为师作范矣。佛法释者。此依不思议境而发真正菩提心也。菩提之心不可沮坏。如泉之必行。四弘广被。如泉之润物。

初六。发蒙。利用刑人。用说桎梏。以往吝。

  以九二上九二阳为师道。以余四阴爻为弟子。初六以阴居下。厥蒙虽甚。而居阳位。又近九二。故有可发之机。夫蒙昧既甚。须用折伏法门。故利用刑人。所谓扑作教刑也。然既说桎梏之后。当羞愧惩艾而不出。若遽有所往。则吝矣。

象曰。利用刑人。以正法也。

  以正法而扑作教刑。岂嗔打之谓哉。

九二。包蒙吉纳妇吉。子克家。

  以九居二。知及之。仁能守之。师之德也。苏眉山曰。童蒙若无能为。然容之则足为助。拒之则所丧多矣。明不可以无蒙。犹子不可以无妇。子而无妇。不能家矣。佛法释者。定慧平等。自利已成。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。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。名纳妇吉。定能生慧。慧能绍隆佛种。为子克家。妇是定。子是慧也。

象曰。子克家。刚柔接也。

  明纳妇而云子克家者。以定必发慧。慧必与定平等。而非偏也。

六三。勿用取女。见金夫。不有躬。无攸利。

  以阴居阳。不中不正。乃驳杂之质。宜从上九正应处。求其击蒙之大钳锤。方可治病。今贪九二之包容慈摄。殆如女见金夫而失节者乎。佛法释者。不中不正。则定慧俱劣。而居阳位。又是好弄小聪明者。且在坎体之上。机械已深。若使更修禅定。必于禅中发起利使邪见。利使一发。则善根断尽矣。

象曰。勿用取女。行不顺也。

  行不顺。故须恶辣钳锤以煆炼之。不可使其修定。

六四。困蒙吝。

  阴爻皆蒙象也。初可发。三可击。五可包。惟四绝无明师良友。则终于蒙而已。可耻孰甚焉。

象曰。困蒙之吝。独远实也。

  非实德之师友远我。我自独远于师友耳。师友且奈之何哉。

六五。童蒙吉。

  以六居五。虽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。故为童蒙而吉。盖上亲上九之严师。下应九二之良友故也。苏眉山曰。六五之位尊矣。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。而自强于明。故教之曰童蒙吉。

象曰。童蒙之吉。顺以巽也。

  学道之法。顺则能入。设行不顺。则入道无从矣。

上九。击蒙。不利为寇。利御寇。

  阳居阴位。刚而不过。能以定慧之力。击破蒙昧之关者也。然训蒙之道。原无实法系缀于人。所谓但有去翳法。别无与明法。若欲以我法授设。则是为寇。若应病与药。为其解粘去缚。则是御寇也。

象曰。利用御寇。上下顺也。

  无实法系缀于人。则三根普接。契理契机。故上下皆顺。

(乾下 坎上)

需。有孚。光亨贞吉。利涉大川。

  养蒙之法。不可欲速。类彼助苗。故必需其时节因缘。时节若到。其理自彰。但贵因真果正。故有孚则光亨而贞吉也。始虽云需。究竟能度生死大川。登于大般涅槃彼岸矣。

彖曰。需。须也。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。其义不困穷矣。需有孚光亨贞吉。位乎天位。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。往有功也。

  险在前而知须。乃是刚健之德。不妄动以自陷耳。坎何尝拒乾哉。且坎得乾之中爻。与乾合德。今九五位乎天位。素与乾孚。则乾之利涉。往必有功。可无疑矣。佛法释者。譬如五百由旬险难恶道名险在前。智慧之力不被烦恼所陷。故终能度脱而不困穷。坎中一阳。本即乾体。喻烦恼险道之性本如来藏。以此不生不灭之性为本修因。则从始至终。无非称性天行之位。从正因性。中中流入萨婆若海。故利涉大川。从凡至圣而有功也。

象曰。云上于天。需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  果行育德之后。更无余事。但饮食宴乐。任夫云行雨施而已。佛法释者。助道行行为饮。正道慧行为食。以称性所起缘了二因庄严一性。如云上于天之象。全性起修。全修在性。不藉劬劳肯綮修证。故名宴乐。此是善巧安心止观。止观不二。如饮食调适。

初九。需于郊。利用恒。无咎。

  温陵郭氏云。此如颜子之需。佛法释者。理即位中。不足以言需。名字位中。且宜恒以闻熏之力资其慧性。未与烦恼魔军相战也。

象曰。需于郊。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无咎。未失常也。

九二。需于沙。小有言。终吉。

  郭氏云。此如孔子之需。佛法释者。观行位中。既已伏惑。则魔军动矣。故小有言。

象曰。需于沙。衍在中也。虽小有言。以吉终也。

九三。需于泥。致寇至。

  郭氏云。此如周公之需。佛法释者。相似位中。将渡生死大河。故有以致魔军之来而后降之。

象曰。需于泥。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。敬慎不败也。

  灾既在外。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。但以愿力使其来战。以显降魔成道之力。而三观之功。敬而且慎。决无败也。

六四。需于血。出自穴。

  郭氏云。此如文王之需。佛法释者。魔军败衄。超然从三界穴出而成正觉矣。

象曰。需于血。顺以听也。

  未尝用力降魔。止是慈心三昧之力。魔军自退。而菩提自成耳。

九五。需于酒食。贞吉。

  郭氏云,此如帝尧馆甥之需。佛法释者。魔界如即佛界如。惟以定慧力庄严而度众生。故为需于酒食。

象曰。酒食贞吉。以中正也。

上六。入于穴。有不速之客三人来。敬之。终吉。

  郭氏曰。此如仁杰之结交五虎。佛法释者。不惟入佛境界。亦可入魔境界。还来三界。广度众生。观三界依正因果诸法。无不现现成成即是一心三观。故常为三界不请之友。而三界众生有敬之者必终吉也。

象曰。不速之客来。敬之终吉。虽不当位。未大失也。

  既同流三界。虽不当佛祖之位。而随类可以度生。设众生有不知而不敬者。亦与远作得度因缘。而未大失也。

(坎下 乾上)

讼。有孚窒。惕中吉。终凶。利见大人。不利涉大川。

  天在上而水就下。上下之情不通。所以成讼。然坎本得乾中爻以为体。则迹虽违。而性未尝非一也。惕中则复性而吉。终讼则违性而凶。利见大人。所以复性也。不利涉大川。诫其逐流而违性也。佛法释者。夫善养蒙之道。以圆顿止观需之而已。若烦恼习强。不能无自讼之功。讼者。忏悔克责。改过迁善之谓也。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。当以惭愧自惕其中而吉。若悔之不已。无善方便。则成悔盖而终凶。宜见大人以决择开发断除疑悔。不利涉于烦恼生死大川而终致陷没也。

彖曰。讼。上刚下险。险而健。讼。讼有孚窒惕中吉。刚来而得中也。终凶。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。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。入于渊也。

  刚而无险。则不必自讼。险而无刚。则不能自讼。今处烦恼险恶窟中。而慧性勇健。所以有自讼改过之心也。所谓有孚窒惕中吉者。以刚德来复于无过之体。仅取灭罪即止。不过悔以成盖也。所谓终凶者。悔箭入心。则成大失。故不可使其成也。所谓利见大人者。中正之德有以决疑而出罪也。所谓不利涉大川者。心垢未净。而入生死海中。必至堕落而不出也。约观心者。修慧行名见大人。修禅定名涉大川。需约无过之人。故可习定。讼约有过之人。习定则发魔事也。

象曰。天与水违行。讼。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
  天亦太极。水亦太极。性本无违。天一生水。亦未尝违。而今随虚妄相。则一上一下。其行相违。所谓意欲洁而偏染者也。只因介尔一念不能慎始。致使从性所起烦恼。其习渐强而违于性。故君子必慎其独。谨于一事一念之始。而不使其滋延难治。夫是之谓善于自讼者也。佛法释者。是破法遍。谓四性简责。知本无生。

初六。不永所事。小有言。终吉。

  大凡善贵刚进。恶宜柔退。初六柔退。故为恶未成。改悔亦易。不过小有言而已。此如佛法中作法忏也。

象曰。不永所事。讼不可长也。虽小有言。其辩明也。

九二。不克讼。归而逋。其邑人三百户。无眚。

  刚而不正。不能自克以至于讼。然犯过既重。何能无损。但可逋逃。处于卑约。庶免灾耳。此如佛法中。比丘犯戒。退作与学沙弥者也。

象曰。不克讼。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。患至掇也。

  佛法释者。自既犯戒而居下流。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。罪必不灭。且乱法门矣。

六三。食旧德。贞厉终吉。或从王事。无成。

  六三阴柔。不敢为恶。但谨守常规。小心翼翼。故得终吉。然是硁硁之士。恐不足以成大事也。

象曰。食旧德。从上吉也。

  自立则不能。附人则仍吉。所谓倚松之葛。上耸千寻也。佛法释者。虽非大乘法门。若开权显实。则彼所行亦即是菩萨道。故必从上乘圆顿之解方吉。

九四。不克讼。复即命。渝安贞。吉。

  九四亦是不正之刚。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讼。然居乾体。则改悔力强。故能复归无过。而悟性命渊微之体。是则反常合道。犹佛法中因取相忏而悟无生者也。

象曰。复即命。渝安贞。不失也。

九五。讼元吉

  刚健中正。有不善未尝不知。知之未尝复行。乃至小罪。恒怀大惧而不敢犯。大善而吉之道也。佛法。则性业遮业。三千八万。无不清净者矣。

象曰。讼元吉。以中正也。

上九。或锡之鞶带。终朝三褫之。

  过极之刚。不中不正。数数犯过。数数改悔。就改悔处。薄有惭愧之衣。犹如鞶带。就屡犯处。更无一日清净。犹如三褫也。

象曰。以讼受服。亦不足敬也。

  有过而改。名为惭愧。已不若无过之足敬矣。又何必至三褫而后为耻哉。此甚诫人不可辄犯过也。

(坎下 坤上)

师。贞。丈人吉。无咎。

  夫能自讼。则不至于相讼矣。相讼而不得其平则乱。乱则必至于用师。势之不得不然。亦拨乱之正道也。但兵凶战危。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。佛法释者。蒙而无过。则需以养之。蒙而有过。则讼以改之。但众生烦恼过患无量。故对破法门亦复无量。无量对破之法名之为师。亦必以正治邪也。然须深知药病因缘。应病与药。犹如老将。善知方略。善知通塞。方可吉而无咎。不然。法不逗机。药不治病。未有不反为害者也。

彖曰。师。众也。贞。正也。能以众正。可以王矣。刚中而应。行险而顺。以此毒天下。而民从之。吉。又何咎矣。

  用众以正。谓六五专任九二为将。统御群阴。此王者之道也。兵者不得已而用之。犹药治病。故名为毒天下。佛法释者。师是众多法门。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众多法门正无量邪惑。则自利利他。可以为法王而统治法界矣。刚中则定慧庄严。随感而应。虽行于生死险道。而未尝不顺涅槃。以此圆顿妙药。如毒鼓毒乳。毒于天下。而九界之民皆悉从之吉。又何咎矣。

象曰。地中有水。师。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  地中有水。水载地也。君子之德犹如水。故能容阴民而畜坤众。容民即所以畜众。未有(片*戈)民以养兵者也。为君将者奈何弗深思哉。佛法释者。一切诸法中。悉有安乐性。亦悉具对治法。如地中有水之象。故君子了知八万四千尘劳门。即是八万四千法门。而不执一法。不废一法也。此是善识通塞。如抚之则即民即兵。失之则为贼为寇。

初六。师出以律。否臧凶。

  大司马九伐之法名之为律。师出苟不以律。纵令徼幸成功。然其利近。其祸远。其获小。其丧大。故凶。孟子所谓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也。佛法释者。初机对治之法。无过大小乘律。若违律制。则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。

象曰师出以律。失律凶也。

九二。在师中吉。无咎。王三锡命。

  以大将才德。膺贤主专任。故但有吉而无咎也。陈旻昭曰。九二以一阳。而五阴皆为所用。不几为权臣乎。故曰在师中吉。以见在朝则不可也。佛法释者。有定之慧。遍用一切法门自治治他。故吉且无咎。而法王授记之矣。

象曰。在师中吉。承天宠也。王三锡命。怀万邦也。

  自古未有无主于内。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。九二之吉。承六五之宠故也。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。故三锡命于贤将。即所以怀万邦。佛法释者。承天行而为圣行梵行等。所谓一心中五行。故为法王所宠。而授记。以广化万邦也。

六三。师或舆尸。凶。

  不中不正。才弱志刚。每战必败。不言可知。佛法释者。不知四悉因缘。而妄用对治。反致损伤自他慧命。

象曰。师或舆尸。大无功也。

六四。师左次。无咎。

  虽柔弱而得正。不敢行险徼幸以自取败。故无咎也。佛法释者。此如宣律师不敢妄号大乘。

象曰。左次无咎。未失常也。

六五。田有禽。利执言。无咎。长子帅师。弟子舆尸。贞凶。

  柔中之主。当此用师之时。仗义执言以讨有罪。固无过也。但恐其多疑。而不专任九二之长子。故诫以弟子舆尸。虽正亦凶。佛法释者。田中有禽。妨害良禾。喻心有烦恼。妨害道芽也。利执言者。宜看经教以照了之也。然看经之法。依义不依语。依了义不依不了义。依智不依识。若能深求经中义理。随文入观。则如长子帅师。若但著文字。不依实义。则如弟子舆尸。虽贞亦凶。此如今时教家。

象曰。长子帅师。以中行也。弟子舆尸。使不当也。

上六。大君有命。开国承家。小人勿用。

  方师之始。即以失律凶为诫矣。今师终定功。又诫小人勿用。夫小人必徼幸以取功者耳。苏氏云。圣人用师。其始不求苟胜。故其终可以正功。佛法释者。正当用对治时。或顺治。或逆治。于通起塞。即塞成通。事非一概。今对治功毕。入第一义悉檀。将欲开国承家。设大小两乘教法以化众生。止用善法。不用恶法。傥不简邪存正。简爱见而示三印一印。则佛法与外道几无辨矣。

象曰。大君有命。以正功也。小人勿用。必乱邦也。

(坤下 坎上)

比。吉。原筮元永贞。无咎。不宁方来。后夫凶。

  用师既毕。践天位而天下归之。名比。比未有不吉者也。然圣人用师之初心。但为救民于水火。非贪天下之富贵。今功成众服。原须细自筮审。果与元初心相合而永贞。乃无咎耳。夫如是。则万国归化。而不宁方来。彼负固不服者。但自取其凶矣。佛法释者。善用对破法门。则成佛作祖。九界归依。名比。又观心释者。既知对破通塞。要须道品调适。七科三十七品相属相连名比。仍须观所修行。要与不生不灭本性相应。名原筮元永贞无咎。所谓圆四念处。全修在性者也。一切正勤根力等。无不次第相从。名不宁方来。一切爱见烦恼不顺正法门者。则永被摧坏而凶矣。

彖曰。比。吉也。比。辅也。下顺从也。原筮元永贞无咎。以刚中也。不宁方来。上下应也。后夫凶。其道穷也。

  比则必吉。故非衍文。余皆可知。佛法释者。约人。则九界为下。顺从佛界为辅。约法。则行行为下。顺从慧行为辅。刚中。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。上下应者。约人。则十界同禀道化。约法。则七科皆会圆慧也。其道穷者。约人。则魔外不顺佛化而堕落。约法。则爱见不顺正法而被简也。

象曰。地上有水。比。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。

  建万国亲诸侯。即所谓开国承家者也。佛法释者。地如境谛。水如观慧。地如寂光。水如三土差别。皆比之象也。约化他。则建三土刹网。令诸菩萨转相传化。约观心。则立阴界入等一切境以为发起观慧之地。观慧名诸侯也。此是道品调适。谓七科三十七品相比无间。

初六。有孚比之。无咎。有孚盈缶。终来有他吉。

  柔顺之民。率先归附。有孚而无咎矣。下贱之位。虽如缶器。而居阳位。有君子之德焉。故为有孚盈缶。将来必得征庸。有他吉也。约佛法者。初六如人道。六二如欲天。六三如魔天。六四如禅天。九五如佛为法王。上六如无想及非非想天。今人道易趣菩提。故有他吉。约观心者。初六如藏教法门。六二如通教法门。六三如爱见法门。六四如别教法门。九五如圆教真正法门。上六如拨无因果邪空法门。今藏教正因缘境。开之即是妙谛。故有他吉。

象曰。比之初六。有他吉也。

六二。比之自内。贞吉。

  柔顺中正之臣。上应阳刚中正之君。中心比之。故正而吉也。佛法释者。欲天有福。亦复有慧。但须内修深定。又通教界内巧度。与圆教全事即理相同。但须以内通外。

象曰。比之自内。不自失也。

六三。比之匪人。

  不中不正。居下之上。又无阳刚师友以谏诤之。故曰比之匪人。佛法释者。魔波旬无一念之善。又爱见决不与佛法相应。

象曰。比之匪人。不亦伤乎。

六四。外比之。贞吉。

  柔而得正。近于圣君。吉之道也。但非其应。故名外比。诫之以贞。佛法释者。色界具诸禅定。但须发菩提心。外修一切差别智门。又别教为界外拙度。宜以圆融正观接之。

象曰。外比于贤。以从上也。

  九五既有贤德。又居君位。四外比之。理所当然。亦分所当然矣。

九五。显比。王用三驱。失前禽。邑人不诫。吉。

  阳刚中正。为天下之共主。故名显比。而圣人初无意于要结人心也。如成汤于四面之网解其三面。任彼禽兽驱走。虽失前禽。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诫。此所谓有天下而不与。吉之道也。佛法释者。法王出世。如果日当空。名显比。三轮施化。又初中后三语诱度。又令种熟脱三世得益。名王用三驱。于无缘人善用大舍三昧。即诸佛弟子。亦不强化无缘之人。名失前禽邑人不诫。观心释者。实慧开发。如赫日丽天。名显比。一心三观。又转接会前三教。名王用三驱。觉意三昧。随起随观。不怕念起。只怕觉迟。一觉则归于正念。不以前念之非介怀。名失前禽邑人不诫。

象曰。显比之吉。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。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诫。上使中也。

上六。比之无首。凶。

  阴柔无德。反据圣主之上。众叛亲离。不足以为人首矣。佛法释者。穷空轮转。不能见佛闻法。假饶八万劫。不免落空亡。观心释者。豁达空。拨因果。自谓毗卢顶上行。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。实不与真实宗乘相应。业识茫茫。无本可据。生死到来。便如落汤螃蟹也。

象曰。比之无首。无所终也。

从屯至此六卦。皆有坎焉。坎得乾之中爻。盖中道妙慧也。其德为陷为险。夫烦恼大海。与萨婆若海。岂真有二性哉。且从古及今。无不生于忧患。死于安乐。故四谛以苦居初。佛称八苦为师。苦则悚惕而不安。悚惕不安。则烦恼海动。而种智现前矣。圣人序卦之旨。不亦甚深也与。

(乾下 巽上)

小畜。亨。密云不雨。自我西郊。

  畜阻滞也。又读如蓄。养也。遇阻滞之境。不怨不尤。惟自养以消之。故亨。然不可求速效也。约世法。则如垂衣裳而天下治。有苗弗格。约佛法。则如大集会中魔王未顺。约观心。则如道品调适之后。无始事障偏强。阻滞观慧。不能克证。然圣人御世。不忌顽民。如来化度。不嫌魔侣。观心胜进。岂畏夙障。譬诸拳石。不碍车轮。又譬钟击则鸣。刀磨则利。猪揩金山。益其光彩。霜雪相加。松柏增秀。故亨也。然当此时虽不足畏。亦不可轻于取功。须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。直俟阴阳之和而后雨耳。盖凡云起于东者易雨。起于西者难雨。今不贵取功之易。而贵奏效之迟也。杨慈湖曰。畜有包畜之义。故云畜君何尤。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。而上下诸阳皆应之。是以小畜大。以臣畜君。故曰小畜。其理亦通。其六爻皆约臣畜君说亦妙。陈旻昭曰。小畜者。以臣畜君。如文王之畜纣也。亨者。冀纣改过自新。望之之辞也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。言只因自我西郊故不能雨。怨己之德不能格君。乃自责之辞。犹所云。臣罪当诛。天王圣明也。六四则是出羑里时。九五则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时。上九则是武王伐纣之时。故施已行而既雨。然以臣伐君。冒万古不韪之名。故曰君子征凶。

彖曰。小畜。柔得位。而上下应之。曰小畜。健而巽。刚中而志行。乃亨。密云不雨。尚往也。自我西郊。施未行也。

  既畜矣。而云小者。以在我之柔德既正。又有上下之刚应之。所以一切外难不足扰我镇定刚决之德。反藉此以小自养也。健则无物欲之邪。巽则无躁动之失。刚中则慧与定俱。故其志得行而亨也。云虽密而尚往。则修德不妨益进。自西郊而施未行。则取效不可欲速。

象曰。风行天上。小畜。君子以懿文德。

  鼓万物者莫妙于风。懿文德。犹所谓远人不服。则修文德以来之。舞千羽于两阶而有苗格。即是其验。故曰君子之德风也。观心。则遍用事六度等对治助开。名懿文德。

初九。复自道。何其咎。吉。象曰。复自道。其义吉也。

九二。牵复。吉。象曰。牵复在中。亦不自失也。

九三。舆说辐。夫妻反目。象曰。夫妻反目。不能正室也。

六四。有孚。血去惕出。无咎。象曰。有孚惕出。上合志也。

九五。有孚孪如。富以其邻。象曰。有孚孪如。不独富也。

上九。既雨既处。尚德载。妇贞厉。月几望。君子征凶。象曰。既雨既处。德积载也。君子征凶。有所疑也。

  时当小畜。六爻皆有修文德以来远人之任者也。初九刚而得正。克己复礼。天下归之。故吉。九二刚中。与初同复。故亦得吉。九三过刚不中。恃力服人。人偏不服。故舆说辐而不能行。尚不可以齐家。况可服远人乎。六四柔而得正。能用上贤以成其功。故惕出而无咎。九五阳刚中正。化被无疆。故能富以其邻。上九刚而不过。又居小畜之终。如密云之久而既雨。远近皆得安处太平。此乃懿尚文德。至于积满故能如此。然在彼臣妇。宜守贞而时时自危。不可恃君有优容之德而失其分。世道至此。如月几望。可谓圆满无缺矣。其在君子。更不宜穷兵黩武以取凶也。○佛法观心释者。修正道时。或有事障力强。须用对治助开。虽用助开。仍以正道观慧为主。初九正智力强。故事障不能为害。而复自道。九二定慧得中。故能化彼事障反为我助而不自失。九三恃其乾慧。故为事障所碍。而定慧两伤。六四善用正定以发巧慧。故血去而惕出。九五中正妙慧。体障即德。故能富以其邻。上九定慧平等。故事障释然解脱。如既雨既处而修德有功。夫事障因对助而排脱。必有一番轻安境界现前。名之为妇。而此轻安不可味著。味著则生上慢。自谓上同极圣。为月几望。若信此以往。则反成大妄语之凶矣。可不戒乎。

(兑下 乾上)

履虎尾。不咥人亨。

  约世道。则顽民既格。上下定而为履。以说应乾。故不咥人。约佛法。则魔王归顺。化道行而可履。以慈摄暴。故不咥人。约观心。则对治之后。须明识次位。而成真造实履。观心即佛。如履虎尾。不起上慢。如不咥人亨也。

彖曰。履。柔履刚也。说而应乎乾。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。刚中上。履帝位而不疚。光明也。

  履之道莫善于柔。柔能胜刚。弱能胜强。故善履者。虽履虎尾。亦不咥人。不善履者。虽履平地。犹伤其足。此卦以说应乾。说即柔顺之谓臣有柔顺之德。乃能使彼刚健之主。中正光明。履帝位而不疚。否则不免于夬履贞厉矣。佛法释者。以定发慧。以修合性。以始觉而欲上契本觉。以凡学圣。皆名为柔履刚。得法喜名说。悟理性名应乾不起上慢。进趣正位。则能以修合性。处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。

象曰。上天下泽履。君子以辩上下。定民志。

  佛法释者。深知即而常六。道不浪阶。是为辩上下定民志。

初九。素履。往无咎。象曰。素履之往。独行愿也。

  此如伯夷叔齐之履。佛法释者。以正慧力。深知无位次之位次。以此而往。则不起上慢矣。

九二。履道坦坦。幽人贞吉。象曰。幽人贞吉。中不自乱也。

  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。佛法释者。中道定慧进趣佛果。而不自满足。潜修密证。不求人知。故吉。

六三。眇能视。跛能履。履虎尾。咥人凶。武人为于大君。象曰。眇能视。不足以有明也。跛能履。不足以与行也。咥人之凶。位不当也。武人为于大君。志刚也。

  此如项羽董卓之履。佛法释者。知性德而不知修德。如眇其一目。尚慧行而不尚行行。如跛其一足。自谓能视。而实不见正法身也。自谓能履。而实不能到彼岸也。高谈佛性。反被佛性二字所害。本是卤莽武人。妄称祖师。其不至于堕地狱者鲜矣。问。六三为悦之主。彖辞赞其应乾而亨。爻胡贬之甚也。答。彖约兑之全体而言。爻约六三不与初二相合。自信自任而言。

九四。履虎尾。愬愬终吉。象曰。愬愬终吉。志行也。

  此如周公吐握勤劳之履。佛法释者。定慧相济。虽未即证中道。然有进而无退矣。

九五。夬履贞厉。象曰夬履贞厉。位正当也。

  此如汤武反身之履。亦如尧舜危微允执之履。或云。此是诫辞。恐其为汉武也。须虚心以应柔悦之臣。乃不疚而光明耳。佛法释者。刚健中正。决定证于佛性。从此增道损生。出没化物。不取涅槃以自安稳矣。

上九。视履考祥。其旋元吉。象曰。元吉在上。大有庆也。

  此如尧舜既荐舜禹于天。舜禹摄政。尧舜端拱无为之履。佛法释者。果彻因源。万善圆满。复吾本有之性。称吾发觉初心。故大吉也。

周易禅解卷第二

周易禅解卷第三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上经之三

(乾下 坤上)

泰。小往大来。吉亨。

  夫为下者每难于上达。而为上者每难于下交。今小往而达于上。大来而交于下。此所以为泰而吉亨也。约世道。则上下分定之后。情得相通。而天下泰宁。约佛法。则化道已行。而法门通泰。约观心。则深明六即。不起上慢。而修证可期。又是安忍强软二魔。则魔退而道亨也。强软二魔不能为患是小往。忍力成就是大来。

彖曰。泰。小往大来。吉亨。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内阳而外阴。内健而外顺。内君子而外小人。君子道长。小人道消也。

  约四时则如春。天地之气交而万物咸通。约世道如初治。上下之情交而志同为善。约体质。则内阳而外阴。阳刚为主。约德性。则内健而外顺。无私合理。约取舍。则内君子而外小人。见贤思齐。见恶自省。故君子道长。则六爻皆有君子之道。小人道消。则六爻皆有保泰防否之功也。佛法释者。若得小往大来。则性德之天与修德之地相交。而万行俱通也。向上玄悟与向下操履相交。而解行不分作两橛也。内具阳刚之德。而外示阴柔之忍。内具健行不息之力。而外有随顺世间方便。内合佛道之君子。而外同流于九界之小人。能化九界俱成佛界。故君子道长而小人道消也。

象曰。天地交泰。后以财成天地之道。辅相天地之宜。以左右民。

  佛法释者。天地之道。即性具定慧。天地之宜。即定慧有适用之宜。财成辅相。即以修裨性也。左右民者。不被强软二魔所坏。则能用此二魔为侍者也。

初九。拔茅茹。以其汇。征吉。象曰。拔茅征吉。志在外也。

  阳刚之德。当泰之初。岂应终其身于下位哉。连彼同类以进。志不在于身家。故可保天下之终泰矣。

九二。包荒。用冯河。不遐遗。朋亡。得尚于中行。象曰。包荒。得尚于中行。以光大也。

  刚中而应六五。此得时行道之贤臣也。故宜休休有容。荒而无用者包之。有才能冯河者用之。遐者亦不遗之。勿但以二阳为朋。乃得尚合六五中正之道而光大耳。

九三。无平不陂。无往不复。艰贞无咎。勿恤其孚。于食有福。象曰。无往不复。天地际也。

  世固未有久泰而不否者。顾所以持之者何如耳。九三刚正。故能艰贞而有福。挽回此天地之际。

六四。翩翩不富以其邻。不戒以孚。象曰。翩翩不富。皆失实也。不戒以孚。中心愿也。

  柔正之德。处泰已过中之时。虽无致治真实才力。而赖有同志以防祸乱。则不约而相信。故犹可保持此泰也。俞玉吾曰。泰之时。三阴阳皆应。上下交而志同。不独二五也。乾之初爻。即拔茅连茹以上交。四为坤之初爻。亦翩然连类而下交。三交乎上。既勿恤其孚。故四交于下。亦不戒以孚。上下一心。阴阳调和。此大道为公之盛。所以为泰。季彭己曰。失实。言三阴从阳而不为主也。阳实则能为主。阴虚则但顺承乎阳而已。不有其富之义也。中心愿者。言其出于本心也。

六五。帝乙归妹。以祉元吉。象曰。以祉元吉。中以行愿也。

  柔中居尊。下应九二。虚心用贤。而不以君道自专。如帝乙归妹。尽其妇道而顺乎夫子。夫如是。则贤人乐为之用。而泰可永保矣。

上六。城复于隍。勿用师。自邑告命。贞吝。象曰。城复于隍。其命乱也。

  泰极必否。时势固然。阴柔又无拨乱之才。故诫以勿复用师。上既失权。下必擅命。故有自邑告命者。邑非出命之所。而今妄自出命。亦可羞矣。然上六只是无才。而以阴居阴。仍得其正。非是全无德也。但遇此时势。故命乱而出自邑人耳。

  约佛法释六爻者。夫欲安忍强软二魔。须藉定慧之力。初九刚正。故内魔既降。外魔亦伏。似拔茅而连汇。九二刚中。故外魔既化。内魔不起。尚中行而光大。九三过刚。故须艰贞。方得无咎。以其本是正慧。必能取定。故为天地相际。六四正定孚于正慧。故虽不富而能以邻。知魔无实。则魔反为吾侍而如邻。六五定有其慧。故能即魔界为佛界。具足福慧二种庄严。如帝乙归妹而有祉元吉。上六守其劣定。故魔发而成乱。

(坤下 乾上)

否之匪人。不利君子贞。大往小来。

  约世道。则承平日久。君民逸德。而气运衰颓。约佛法。则化道流行。出家者多。而有漏法起。约观心。则安忍二魔之后。得相似证。每每起于似道法爱而不前进。若起法爱。则非出世正忍正智法门。故为匪人。而不利君子贞。以其背大乘道。退堕权小境界故也。

彖曰。否之匪人。不利君子贞。大往小来。则是天地不交。而万物不通也。上下不交。而天下无邦也。内阴而外阳。内柔而外刚。内小人而外君子。小人道长。君子道消也。佛法释者。若起似道法爱。则修德不合性德之天。而万行俱不通也。向上不与向下合一。而不能从寂光垂三土之邦国也。内证阴柔顺忍。而置阳刚佛性于分外。内同二乘之小人。而置佛果君子于分外。自不成佛。不能化他成佛。故小人道长。君子道消也。强软二魔。人每畏惧。故泰传极庆快之辞以安慰之。令无退怯。顺道法爱。人每贪恋。故否传极嗟叹之辞以警策之。令无取著。

象曰。天地不交。否。君子以俭德辟难。不可荣以禄。

  佛法释者。观此顺道法爱。犹如险坑之难。而不取其味。是谓不可荣以禄也。

初六。拔茅茹。以其汇。贞吉亨。象曰。拔茅贞吉。志在君也。

  六爻皆有救否之任。皆论救否之方。不可以下三爻为匪人也。初六柔顺而居阳位。且有同志可以相济。故拔茅连汇而吉亨。但时当否初。尤宜思患豫防。故诫以贞也。

六二。包承。小人吉。大人否亨。象曰。大人否亨。不乱群也。

 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。惟以仁慈培植人心。挽回天运。故小人得其包承而吉。然在六二大人分中。见天下之未平。心犹否塞不安。不安乃可以致亨。而非小人所能乱矣。

六三。包羞。象曰。包羞。位不当也。

  以阴居阳在下之上。内刚外柔。苟可以救否者。无不为之。岂顾小名小节。谚云。包羞忍耻是男儿。时位使然。何损于坤顺之德哉。易因曰。此正处否之法。所谓唾面自乾。褫裘纵博者也。

九四。有命无咎。畴离祉。象曰。有命无咎。志行也。

  刚而不正。以居上位。宜有咎也。但当否极泰来之时。又得畴类共离于祉。故救否之志得行。离者。附丽也。

九五。休否。大人吉。其亡其亡。系于苞桑。象曰。大人之吉。位正当也。

  阳刚中正。居于君位。下应柔顺中正之臣。故可以休否而吉。然患每伏于未然。乱每生于所忽。故必念念安不忘危。存不忘亡。治不忘乱。如系物于苞桑之上。使其坚不可拔。此非大人。其孰能之。

上九。倾否。先否后喜。象曰。否终则倾。何可长也。

  刚不中正。居卦之外。先有否也。但否终则倾。决无长否之理。故得后有喜耳。

  佛法释者。顺道法爱。非阳刚智德不能拔之。初六法爱未深。而居阳位。若能从此一拔。则一切俱拔。故勉以贞则吉亨。劝其志在于君。君即指法身实证也。六二法爱渐深。故小人则吉。大人正宜于此作否塞想。乃得进道而亨。六三法爱最深。又具小慧。妄认似道为真。故名包羞。九四刚而不正。虽暂起法爱。终能自拔而志行。九五刚健中正。故直入正位而吉。然尚有四十一品无明未断。所以位位皆不肯住。名其亡其亡。从此心心流入萨婆若海。证念不退。名系于苞桑。上九阳居阴位。始亦未免法爱。后则智慧力强。故能倾之。

(离下 乾上)

同人。于野亨。利涉大川。利君子贞。

  约世道。则倾否必与人同心协力。约佛法。则因犯结制之后。同法者同受持。约观心。则既离顺道法爱。初入同生性。上合诸佛慈力。下同众生悲仰。故曰同人。苏眉山曰。野者。无求之地。立于无求之地。则凡从我者皆诚同也。彼非诚同。而能从我于野哉。同人而不得其诚同。可谓同人乎。故天与火同人。物之能同于天者盖寡矣。天非同于物。非求不同于物也。立乎上。而能同者自至焉。其不能者不至也。至者非我援之。不至者非我拒之。不拒不援。是以得其诚同而可以涉川也。苟不得其诚同。与之居安则合。与之涉川则溃矣。观心释者。野是三界之外。又寂光无障碍境也。既出生死。宜还涉生死大川以度众生。惟以佛知佛见示悟众生。名为利君子贞。

彖曰。同人。柔得位得中。而应乎乾。曰同人。(苏眉山曰。此专言二。)同人曰。同人于野亨。(苏眉山曰。此言五也。故别之。)利涉大川。乾行也。文明以健。中正而应。君子正也。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
  观心释者。本在凡夫。未证法身。名之为柔。今得入正位。得证中道。遂与诸佛法身乾健之体相应。故曰同人。此直以同证佛性为同人也。既证佛体。必行佛德以度众生。名为乾行。文明以健。中正而应。如日月丽天。清水则影自印现。乃君子之正也。惟君子已断无明。得法身中道。应本具二十五王三昧。故能通天下之志。而下合一切众生。与诸众生同悲仰耳。

象曰。天与火。同人。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
  不有其异。安显其同。使异者不失其为异。则同乃得安于大同矣。佛法释者。如天之与火。同而不同。不同而同。十法界各有其族。各为一物。而惟是一心。一心具足十界。十界互具。便有百界千如之异。而百界千如究竟元只一心。此同而不同不同而同之极致也。

初九。同人于门。无咎。象曰。出门同人。又谁咎也。

  同人之道。宜公而不宜私。初九刚正。上无系应。出门则可以至于野矣。故无咎。

六二。同人于宗。吝。象曰。同人于宗。吝道也。

  六二得位得中以应乎乾。卦之所以为同人者也。然以阴柔不能远达。恐其近匿于初九九三之宗。则吝矣。

九三。伏戎于莽。升其高陵。三岁不兴。象曰。伏戎于莽。敌刚也。三岁不兴。安行也。

  夫二应于五。非九三所得强同也。三乃妄冀其同。故伏戎以邀之。升高陵以伺之。然九五阳刚中正。名义俱顺。岂九三非理之刚所能敌哉。其。即指三。高陵指五。五远于三。如高陵也。

九四。乘其墉。弗克攻。吉。象曰。乘其墉。义弗克也。其吉。则困而反则也。

  离象为墉。四亦妄冀同于六二。故欲乘九三之墉以下攻之。但以义揆。知必取困。故能反则而弗攻耳。

九五。同人先号啕而后笑。大师克相遇。象曰。同人之先。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。言相克也。

  六二阴柔中正。为离之主。应于九五。此所谓不同而同。乃其诚同者也。诚同而为三四所隔。能弗号啕而用大师相克哉。中故与二相契。而不疑其迹。直。故号啕用师而不以为讳。郑孩如曰。大师之克。非克三四也。克吾心之三四也。私意一起于中。君子隔九阍矣。甚矣。克己之难也。非用大师。其将能乎。杨诚斋曰。师莫大于君心。而兵革为小。

上九。同人于郊。无悔。象曰。同人于郊。志未得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无所苟同。故无悔。莫与共立。故志未得。观心释者。六爻皆重明欲证同人之功夫也。夫欲证入同人法性。须藉定慧之力。又复不可以有心求。不可以无心得。所谓时节若到。其理自彰。此修心者勿忘勿助之要诀也。初九正慧现前。不劳功力。便能出生死门。六二虽有正定。慧力太微。未免被禅所牵。不出三界旧宗。九三偏用其慧。虽云得正。而居离之上。毫无定水所资。故如升于高陵。而为顶堕菩萨。三岁不兴。九四定慧均调。始虽有期必之心。后乃知期必之不能合道。卒以无心契入而吉。九五刚健中正。而定力不足。虽见佛性。而不了了。所以先须具修众行。积集菩提资粮。藉万善之力。而后开发正道。盖是直缘中道佛性。以为回出二谛之外。所以先号啕而后笑也。上九定慧虽复平等。而居乾体之上。仅取涅槃空证。不能入廛垂手。故志未得。

(乾下 离上)

大有。元亨。

  约世道。则同心倾否之后。富有四海。约佛法。则结戒说戒之后。化道大行。约观心。则证入同体法性之后。功德智慧以自庄严。皆元亨之道也。

彖曰。大有。柔得尊位。大中。而上下应之。曰大有。其德刚健而文明。应乎天而时行。是以元亨。

  佛法释者。从凡夫地直入佛果尊位。证于统一切法之中道。而十界皆应顺之。名为大有。刚健文明,圣行梵行皆已成也。应乎天而时行。证一心中五行。以天行为体。而起婴儿行病行之用也。

象曰。火在天上。大有。君子以遏恶扬善。顺天休命。

  佛法释者。修恶须断尽。修善须满足。方是随顺法性第一义天之休命也。休命者。十界皆是性具性造。但九界为咎。佛界为休。九界为逆。佛界为顺。

初九。无交害。匪咎。艰则无咎。象曰。大有初九。无交害也。

  夫有大者。患其多交而致害也。艰则终亦如初矣。

九二。大车以载。有攸往。无咎。象曰。大车以载。积中不败也。

  大车。谓六五虚而能容也。虽有能容之圣君。然非九二积中之贤臣以应之。何能无败。

九三。公用亨于天子。小人弗克。象曰。公用亨于天子。小人害也。

  刚正而居大臣之位。可通于圣君矣。岂小人所能哉。

九四。匪其彭。无咎。象曰。匪其彭无咎。明辩晰也。

  彭。盛也。壮也。九四刚而不过。又居离体。明辩晰而匪彭。可以事圣君矣。

六五。厥孚交如。威如吉。象曰。厥孚交如。信以发志也。威如之吉。易而无备也。

  柔中居尊。专信九二。而天下信之。不怒而民威于鈇銊。不俟安排造作以为威也。苏眉山曰。以其无备。知其有余也。夫备生于不足。不足之形现于外。则威削。

上九。自天祐之。吉。无不利。象曰。大有上吉。自天祐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曰祐。曰吉。曰无不利。其为福也多矣。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。岂真无说也哉。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。孔子曰。天之所助者顺也。人之所助者信也。履信思乎顺。又以尚贤也。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。信也。顺也。尚贤也。此三者。皆六五之德也。易而无备。六五之顺也。厥孚交如。六五之信也。群阳归之。六五之尚贤也。上九特履之尔。我之能履者。能顺且信。又以尚贤。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。故曰圣人无功。神人无名。

  约佛法释六爻。又有二义。一约果后垂化。二约秉教进修。一约果后垂化者。初九垂形四恶趣中。而不染四趣烦恼。但是大悲。与民同患。故无交害而恒艰。九二垂形人道。能以大乘广度一切。故有攸往而不败。九三现行天道。不染诸天欲乐。及与禅定。故非小人所能。设小人而入天趣。未有不被欲乐禅定所害者也。九四现二乘相。故匪其彭。不与二乘同取涅槃偏证。故明辩晰。言有大乘智慧辩才也。六五现菩萨相。应摄受者而摄受之。故厥孚交如。应折伏者而折伏之。故威如吉。信以发志。是接引善根众生。易而无备。是折伏恶机众生也。上九现如来形。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。所谓依第一义天。亦现为天人师也。二约秉教进修者。初九秉增上戒学。故不与烦恼相交。九二秉增上心学。故于禅中具一切法而不败。九三秉增上慧学。故能亨于天子。然此慧学。坐断凡圣情解。扫空荡有。每为恶取空者之所借口。所以毫厘有差。天地悬隔。小人弗克用之。用则反为大害。九四秉通教法。但是大乘初门。故匪其彭。虽与二乘同观无生。而不与二乘同证。故明辩晰。六五秉别教法。仰信中道。故厥孚交如。别修缘了。故威如而吉。上九秉圆教法。全性起修。全修在性。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。

(艮下 坤上)

谦亨。君子有终。约世道。则地平天成。不自满假。约佛化。则法道大行之后。仍等视众生。先意问讯。不轻一切。约观心。则圆满菩提。归无所得。凡此皆亨道也。君子以此而终如其始。可谓果彻因源矣。

彖曰。谦亨。天道下济而光明。地道卑而上行。天道亏盈而益谦。地道变盈而流谦。鬼神害盈而福谦。人道恶盈而好谦。谦尊而光。卑而不可逾。君子之终也。

  儒则文王视民如伤。尧舜其犹病诸。佛则十种不可尽。我愿不可尽。众生度尽。方证菩提。地狱未空。不取灭度。所以世出世法。从来无有盈满之日。苟有盈满之心。则天亏之。地变之。鬼神害之。人恶之矣。以此谦德现形十界。则示居佛位之尊固有光。纵示居地狱之卑。亦无人能逾胜之也。

  吴幼清曰。谦者。尊崇他人以居己上。而己亦光显。卑抑自己以居人下。而人亦不可逾越之。此君子之所以有终也。

象曰。地中有山。谦。君子以裒多益寡。称物平施。

  山过乎高。故多者裒之。地过乎卑。故寡者益之。趣得其平。皆所以为谦也。佛法释者。裒佛果无边功德之山。以益众生之地。了知大地众生皆具佛果功德山王。称物机宜。而平等施以佛乐。不令一人独得灭度。

初六。谦谦君子。用涉大川。吉。象曰。谦谦君子。卑以自牧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此最处下。是谦之过也。是道也。无所用之。用于涉川而已。有大难。不深自屈折。则不足以致其用。牧者。养之以待用云尔。

六二。鸣谦。贞吉。象曰。鸣谦贞吉。中心得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谦之所以为谦者。三也。其谦也以劳。故闻其风被其泽者。莫不相从于谦。六二其邻也。上六其配也。故皆和之而鸣于谦。而六二又以阴处内卦之中。虽微九三。其有不谦乎。故曰鸣谦贞吉。鸣以言其和于三。贞以见其出于性也。

九三。劳谦君子。有终吉。象曰。劳谦君子。万民服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劳。功也。艮之制在三。而三亲以艮下坤。其谦至矣。劳而不伐。有功而不德。是得谦之全者也。故彖曰君子有终。而三亦云。

六四。无不利。撝谦。象曰。无不利撝谦。不违则也。

  虽居九三劳谦之上。而柔顺得正。故无不利而为撝谦。夫以谦撝谦。此真不违其则者也。

六五。不富以其邻。利用侵伐。无不利。象曰。利用侵伐征不服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直者。曲之矫也。谦者。骄之反也。皆非德之至也。故两直不相容。两谦不相使。九三以劳谦。而上下皆谦以应之。内则鸣谦。外则撝谦。其甚者则谦谦。相追于无穷。相益不已。则所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者。将使谁为之。若夫六五则不然。以为谦乎。则所据者刚也。以为骄乎。则所处者中也。惟不可得而谓之谦。不可得而谓之骄。故五谦莫不为之使也。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谦者而无所有。故曰不富以其邻。至于侵伐而不害为谦。故曰利用侵伐。莫不为之用者。故曰无不利。蕅益曰。征不服正是裒多名谦。

上六。鸣谦。利用行师。征邑国。象曰。鸣谦。志未得也。可用行师。征邑国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鸣谦一也。六二自得于心。而上六志未得者。以其所居非安于谦者也。特以其配之劳谦而强应焉。貌谦而实不至。则所服者寡矣。故虽有邑国。而犹叛之。夫实虽不足。而名在于谦。则叛者不利。叛者不利。则征者利矣。

  佛法释此六爻者。亦约二义。一约佛果八相。二约内外四众。一约佛果八相者。初六即示现降神入胎。及初生相。久证无生。复示更生。故为卑以自牧。六二即示现出家。久度生死。自言为生死故出家。是为鸣谦。九三即示现降魔成道。久超魔界。证大菩提。而为众生现此劳事。使观者心服。六四即示现三七思惟。久已鉴机。而不违设化仪则。六五即示现转大法轮。本无实法。皆是善巧权现。故为不富。能令十方诸佛同为证明。故为以邻。破众生三惑。令归顺于性具三德。故为利用侵伐。上六即示现灭度。以众生机尽。应火云亡。为志未得。即以灭度而作佛事。令诸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。已种者熟。已熟者脱。为征邑国也。二约内外四众者。初六是沙弥小众。故为卑以自牧。六二是守法比丘众。故为鸣谦贞吉。九三是弘法比丘。宰任玄纲。故为劳谦君子。六四是外护人中优婆塞等。故恒谦让一切出家大小乘众而为撝谦。乃不违则。六五是护法欲界诸天。故能摧邪以显正。而征不服。上六是色无色天。虽亦护正摧邪。而禅定中无嗔恚相。不能作大折伏法门。故志未得。

(坤下 震上)

豫。利建侯行师。

  约世道。则圣德之君。以谦临民。而上下胥悦。约佛化。则道法流行。而人天胥庆。约观心。则证无相法。受无相之法乐也。世道既豫。不可忘于文事武备。故宜建侯以宣德化。行师以备不虞。道法既行。不可失于训导警策。故宜建侯以主道化。行师以防弊端。自证法喜。不可不行化导。故宜建侯以摄受众生。行师以折伏众生也。又慧行如建侯。行行如行师。又生善如建侯。灭恶如行师。初得法喜乐者。皆应为之。

彖曰。豫。刚应而志行。顺以动。豫。豫顺以动。故天地如之。而况建侯行师乎。天地以顺动。故日月不过。而四时不忒。圣人以顺动。则刑罚清而民服。豫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顺以动。虽豫之德。实所以明保豫之道也。夫六十四卦皆时耳。时必有义。义则必大。何独豫为然哉。豫则易于怠忽。故特言之。佛法释者。惟顺以动。故动而恒顺。所谓称性所起之修。全修还在性也。时义岂不大哉。

象曰。雷出地奋。豫。先王以作乐崇德。殷荐之上帝。以配祖考。

  佛法释者。作乐。如经所谓梵呗咏歌自然敷奏也。崇德。以修严性也。殷荐上帝。即名本源自性为上帝。祖考。谓过去诸佛也。

初六。鸣豫。凶。象曰。初六鸣豫。志穷凶也。

  夫盛极必衰。乐极必苦。豫不可以不慎也。故六爻多设警策之辞。亦即彖中建侯行师之旨耳。初六上和九四而为豫。自无实德。志在恃人而已。能弗穷乎。

六二。介于石。不终日。贞吉。象曰。不终日贞吉。以中正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以阴居阴。而处二阴之间。晦之极。静之至也。以晦观明。以静观动。则凡吉凶祸福之至。如长短黑白陈于吾前。是以动静如此之果也。介于石。果于静也。不终日。果于动也。是故孔子以为知机也。

六三。盱豫。悔。迟有悔。象曰。盱豫有悔。位不当也。

  六三亦无实德。上视四以为豫。急改悔之可也。若迟。则有悔矣。夫视人者岂能久哉。

九四。由豫。大有得。勿疑。朋盍簪。象曰。由豫大有得。志大行也。

  为豫之主。故名由豫。夫初与三与六。皆由我而为豫矣。二五各守其贞。慎勿疑之。不疑。则吾朋益固结也。

六五。贞疾。恒不死。象曰。六五贞疾。乘刚也。恒不死。中未亡也。

  二五皆得中。故皆不溺于豫而为贞也。但二远于四。又得其正。故动静不失其宜。五乘九四之刚。又不得正。安得不成疾乎。然犹愈于中丧其守而外求豫者也。

上六。冥豫。成有沦。无咎。象曰。冥豫在上。何可长也。

  豫至于冥。时当息矣。势至于成。必应变矣。因其变而通之。因其冥而息之。庶可以免咎耳。

  佛法释者。九四为代佛扬化之人。余皆法门弟子也。初六不中不正。恃大人福庇。而忘修证之功。故凶。六二柔顺中正。能于介尔心中。彻悟事造理具两重三千。其理决定不可变易。顿悟顿观。不俟终日之久。此善于修心。得其真正法门者也。故吉。六三亦不中正。但以近于严师。故虽盱豫。而稍知改悔。但无决断勇猛之心。故诫以悔迟则必有悔。九四为卦之主。定慧和平。自利利他。法皆成就。故朋坚信而志大行。六五柔质不正。反居明师良友之上。可谓病入膏盲。故名贞疾。但以居中。则一点信心犹在。善根不断。故恒不死。上六柔而得正。处豫之终。未免沈空取证。但本有愿力。亦不毕竟入于涅槃。终能回小向大。而有渝无咎。死水不藏龙。故曰何可长也。若约位象人者。初六是破戒僧。六二是菩萨圣僧。六三是凡夫僧。九四是绍祖位人。六五是生年上座。上六是法性上座也。

(震下 兑上)

随。元亨。利贞。无咎。

  约世道。则上下相悦。必相随顺。约佛化。则人天胥悦。受化者多。约观心。则既得法喜。便能随顺诸法实相。皆元亨之道也。然必利于贞。乃得无咎。不然。将为蛊矣。

彖曰。随。刚来而下柔。动而说。随。大亨贞无咎。而天下随时。随时之义大矣哉。

  震为刚。兑为柔。今震反居兑下。故名刚来下柔也。内动外悦。与时偕行。故为天下随时。犹儒者所谓时习时中。亦佛法中所谓时节若到。其理自彰。机感相合。名为一时。故随时之义称大。

象曰。泽中有雷。随。君子以向晦入宴息。

  观心释者。既合本源自性。上同往古诸佛。则必冥乎三德秘藏而入大涅槃也。

初九。官有渝。贞吉。出门交有功。象曰。官有渝。从正吉也。出门交有功。不失也。

  官者。物之正主。九五为六二正主。则六二乃官物也。而阴柔不能远达。乃变其节以随初。初宜守正。不受其随则吉。盖交六二于门内。则得二而失五。不如交九五于门外。虽失二而有功。君子以为不失也。

六二。系小子。失丈夫。象曰。系小子。弗兼与也。

  系初必失五。安有两全者哉。所以为二诫也。

六三。系丈夫。失小子。随有求得。利居贞。象曰。系丈夫。志舍下也。

  四为丈夫。初为小子。三近于四。而远于初。然皆非正应也。但从上则顺。系近则固。故周公诫以居贞。而孔子赞其志。

九四。随有获。贞凶。有孚在道。以明何咎。象曰。随有获。

  其义凶也。有孚在道。明功也。六二欲往随九五。必历四而后至。四固可以获之。获则得罪于五而凶矣。惟深信随之正道。则心迹可明而无咎。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。

九五。孚于嘉。吉。象曰。孚于嘉吉。位正中也。

  六二阴柔中正。五之嘉偶也。近于初而历于四。迹甚可疑。九五阳刚中正。深信而不疑之。得二之心。亦得初与四之心而吉矣。

上六。拘系之。乃从维之。王用亨于西山。象曰。拘系之。上穷也。

  阴柔得正。居随之极。专信九五。而固结不解者也。故可亨于神明。然穷极而不足以有为矣。

  佛法释者。三阳皆为物所随。故明随机之义。三阴皆随顺乎阳。故明随师之道。初九刚正居下。始似不欲利生者。故必有渝乃吉。出门乃为有功。九四刚而不正。又居上位。虽膺弘法之任。有似夹带名利之心。故有获而贞凶。惟须笃信出世正道。则心事终可明白。九五刚健中正。自利利他。故孚于嘉而吉。六二柔顺中正。而无慧力。未免弃大取小。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。则能弃小从大。然虽云弃小从大。岂可藐视小简而不居贞哉。上六阴柔得正。亦无慧力。专修禅悦以自娱。乃必穷之道也。惟以此笃信之力。回向西方。则万修万人去耳。

(巽下 艮上)

蛊。元亨。利涉大川。先甲三日。后甲三日。

  蛊者。器久不用而虫生。人久宴溺而疾生。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也。约世道。则君臣悦随。而无违弼吁咈之风。故成弊。约佛法。则天人胥悦举世随化。必有邪因出家者。贪图利养。混入缁林。故成弊。约观心究竟随者。则示现病行而为蛊。约观心初得小随顺者。既未断惑。或起顺道法爱。或于禅中发起夙习而为蛊。然治既为乱阶。乱亦可以致治。故有元亨之理。但非发大勇猛如涉大川。决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。故须先甲三日以自新。后甲三日以丁宁。方可挽回积弊。而终保其善图耳。

彖曰。蛊。刚上而柔下。巽而止。蛊。蛊元亨。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。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。后甲三日。终则有始天行也。

  艮刚在上。止于上而无下济之光。巽柔在下。安于下而无上行之德。上下互相偷安。惟以目前无事为快。曾不知远忧之渐酿也。惟知此积弊之渐。则能设拯救之方。而天下可治。然岂当袖手无为而听其治哉。必须往有事如涉大川。又必体天行之有终有始然后可耳。世法佛法。垂化观心。无不皆然。

象曰。山下有风。蛊。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
  振民如风。育德如山。非育德不足以振民。非振民不足以育德。上求下化。悲智双运之谓也。

初六。乾父之蛊。有子。考无咎厉。终吉。象曰。乾父之蛊。意承考也。

  蛊非一日之故。必历世而后见。故诸爻皆以父子言之。初六居蛊之始。坏犹未深。如有贤子。则考可免咎也。然必惕厉乃得终吉。而乾蛊之道。但可以意承考。不可承考之事。

九二。乾母之蛊。不可贞。象曰。乾母之蛊。得中道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阴性安无事而恶有为。故母之蛊乾之尤难。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。非九二不能任也。二以阳居阴。有刚之实。而无刚之迹。可以免矣。

九三。乾父之蛊。小有悔。无大咎。象曰。乾父之蛊。终无咎也。

  苏眉山曰。九三之德与二无异。特不知所以用之。二用之以阴。而三用之以阳。故小有悔而无大咎。

六四。裕父之蛊。往见吝。象曰。裕父之蛊。往未得也。

  阴柔无德。故能益父之蛊。裕。益也。

六五。乾父之蛊。用誉。象曰。乾父用誉。承以德也。

  柔中得位。善于乾蛊。此以中兴之德而承先绪者也。

上九。不事王侯。高尚其事。象曰。不事王侯。志可则也。

  下五爻皆在事内。如同室有斗。故以父子明之。上爻独在事外。如乡邻有斗。故以王侯言之。尚志即是士之实事。可则即是廉顽起懦高节。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蛊者也。

  统论六爻。约世道。则初如贤士。二如文臣。三如贤将。四如便嬖近臣。五如贤王。六如夷齐之类。约佛化。则下三爻如外护。上三爻如内护。初六柔居下位。竭檀施之力以。承顺三宝者也。九二刚中。以慈心法门屏翰正法者也。九三过刚。兼威折之用。护持佛教者也。六四柔正。但能自守。不能训导于人。六五柔中。善能化导一切。上九行头陀远离行。似无意于化人。然佛法全赖此人以作榜样。故志可则也。约观心。则初六本是定胜。为父之蛊。但居阳位。则仍有慧子。而无咎。然必精厉一番。方使慧与定等而终吉。九二本是慧胜。为母之蛊。但居阴位。则仍有定。然所以取定者。为欲助慧而已。岂可终守此定哉。九三过刚不中。慧反成蛊。故小有悔。然出世救弊之要。终藉慧力。故无大咎。六四过于柔弱。不能发慧。以此而往。未免随味禅生上慢。所以可羞。六五柔而得中。定有其慧。必能见道。上九慧有其定。顿入无功用道。故为不事王侯而高尚其事之象。所谓佛祖位中留不住者。故志可则。

(兑下 坤上)

临。元亨。利贞。至于八月有凶。

  约世道。则乾蛊之后。可以临民。约佛法。则弊端既革。化道复行。约观心。则去其禅病。进断诸惑。故元亨也。世法。佛法。观心之法。始终须利于贞。若乘势而不知返。直至八月。则盛极必衰。决有凶矣。八月为遁。与临相反。谓不宜任其至于相反。而不早为防闲也。

彖曰。临。刚浸而长。说而顺。刚中而应。大亨以正。天之道也。至于八月有凶。消不久也。

  刚浸而长。故名为临。说而顺。刚中而应。故为大亨。以正与乾之元亨利贞同道。此乃性德之本然也。若一任其至于八月。而不早为防闲。则必有凶。以有长有消。乃自然之势。惟以修合性者。乃能御天道。而不被天道所消长耳。

象曰。泽上有地。临。君子以教思无穷。容保民无疆。

  泽。谓四大海也。地以载物。海以载地。此无穷之容保也。佛法释者。教思无穷犹如泽。故为三界大师。容保无疆犹如地。故为四生慈父。

初九。咸临。贞吉。象曰。咸临贞吉。志行正也。

  约世道。则乾蛊贵刚勇。临民贵仁柔。约佛法。则除弊宜威折。化导宜慈摄。约观心。则去恶宜用慧力入理宜用定力。初九刚浸而长。故为咸临。恐其任刚过进。故诫以贞则吉。

九二。咸临吉。无不利。象曰。咸临吉无不利。未顺命也。

  二亦居阳刚浸长之势。然此时尚宜静守。不宜乘势取进。故必吉乃无不利。若非吉便有不利矣。盖乘势取进。则未顺于大亨以正之天命故也。

六三。甘临。无攸利。既忧之。无咎。象曰。甘临。位不当也。既忧之。咎不长也。

  柔而志刚。味著取进。以临为甘。而不知其无所利也。然既有柔德。又有慧性。必能反观忧改。则无咎矣。

六四。至临。无咎。象曰。至临无咎。位当也。

  佛法释者。以正定而应初九之正慧。故为至临。

六五。知临。大君之宜。吉。象曰。大君之宜。行中之谓也。

  佛法释者。有慧之定。而应九二有定之慧。此所谓王三昧也。中道统一切法。名为大君之宜。

上六。敦临吉。无咎。象曰。敦临之吉。志在内也。

  柔顺得正。居临之终。如圣灵在天。默祐子孙臣民者矣。佛法释者。妙定既深。自发真慧。了知心外无法。不于心外别求一法。故为志在内而志无咎。

(坤下 巽上)

观。盥而不荐。有孚颙若。

  约世道。则以德临民。为民之所瞻仰。约佛法。则正化利物。举世之所归凭。约观心。则进修断惑。必假妙观也。但使吾之精神意志。常如盥而不荐之时。则世法佛法。自利利他。皆有孚而颙然可尊仰矣。

彖曰。大观在上。顺而巽。中正以观天下。观。盥而不荐。有孚颙若。下观而化也。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。圣人以神道设教。而天下服矣。

  阳刚在上。示天下以中正之德。顺而不逆。巽而不忤。故如祭之盥手未荐物时。孚诚积于中。而形于外。不言而人自喻之也。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。天何言哉。四时行焉。不可测知。故名神道。圣人设为纲常礼乐之教。民皆由之。而莫知其所以然。独非神道乎哉。神者。诚也。诚者。孚也。孚者。人之心也。人心本顺本巽本中本正。以心印心。所以不假荐物而自服矣。

  佛法释。大观者。绝待妙观也。在上者。高超九界也。顺者。不与性相违也。巽者。遍于九界一切诸法也。中者。不堕生死涅槃二边也。正者。双照二谛。无减缺也。以观天下者。十界所朝宗也。世法则臣民为下。佛法则九界为下。观心则一切助道法门等为下。天之神道即是性德。性德具有常乐我净四德而不忒。以神道设教。即为称性圆教。故十界同归服也。

象曰。风行地上。观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。

  佛法释者。古佛省四土之方。观十界之民。设八教之网以罗之。如风行地上。无不周遍也。

初六。童观。小人无咎。君子吝。象曰。初六童观。小人道也。

  阴柔居下。不能远观。故如童幼之无知也。小人如童幼。则不为恶。君子如童幼。则无以治国平天下矣。

六二。窥观。利女贞。象曰。窥观女贞。亦可丑也。

  柔顺中正以应九五。女之正位乎内。从内而观者也。士则丑矣。

六三。观我生进退。象曰。观我生进退。未失道也。

  进以行道。退以修道。能观我生。则进退咸不失道。

六四。观国之光。利用宾于王。象曰。观国之光。尚宾也。柔而得正。密迩圣君。无忝宾师之任矣。

九五。观我生。君子无咎。象曰。观我生。观民也。

  修己以敬。万方有罪。罪在朕躬。此君子之道也。

上九。观其生。君子无咎。象曰。观其生。志未平也。

  处师保之位。天下谁不观之。非君子能无咎乎。既为天下人所观。则其为观于天下之心。亦自不能稍懈。故志未平。

  约佛法释六爻者。初是外道。为童观。有邪慧故。二是凡夫。为窥观。耽味禅故。三是藏教之机。进为事度。退为二乘。四是通教大乘初门。可以接入别圆。故利用宾于王。五是圆教之机。故观我即是观民。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。上是别教之机。以中道出二谛外。真如高居果头。不达平等法性。故志未平。又约观心释六爻者。初是理即。如童无所知。二是名字即。如女无实慧。三是观行即。但观自心。四是相似即。邻于真位。五是分证即。自利利他。六是究竟即。不取涅槃。遍观法界众生。示现病行。及婴儿行。

周易禅解卷第三

周易禅解卷第四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上经之四

(震下 离上)

噬嗑。亨。利用狱。

  约世道。则大观在上。万国朝宗。有不顺者。噬而嗑之。舜伐有苗。禹戮防风之类是也。约佛法。则僧轮光显之时。有犯戒者治之。约观心。则妙观现前。随其所发烦恼业病魔禅慢见等境。即以妙观治之。皆所谓亨而利用狱也。

彖曰。颐中有物。曰噬嗑。噬嗑而亨。刚柔分。动而明。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。虽不当位。利用狱也。

  王道以正法养天下。佛法以正教养僧伽。观心以妙慧养法身。皆颐之象也。顽民梗化而须治。比丘破戒而须治。止观境发而须观。皆有物之象也。刚柔分。则定慧平等。动而明。则振作而智照不昏。雷电合而章。则说默互资。雷如说法。电如入定放光也。二五皆柔。故柔得中。即中道妙定也。上行者。震有奋发之象。离有丽天之象。虽不当位者。六五以阴居阳。如未入菩萨正位之象。然观行中定慧得所。故于所发之境。善用不思议观以治之也。

象曰。雷电噬嗑。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
  明罚即所以敕法。如破境即所以显德也。

初九。屦校灭趾。无咎。象曰。屦校灭趾。不行也。

  夫噬嗑者。不论世法佛法。自噬噬他。皆须制之于早。不可酿至于深。又须得刚克柔克之宜。不可重轻失准。今初九在卦之下。其过未深。以阳居阳。又得其正。故但如屦校灭趾。即能惩恶不行而无咎也。灭趾。谓校掩其趾。

六二。噬肤灭鼻。无咎。象曰。噬肤灭鼻。乘刚也。

  阴柔中正。其过易改。故如噬肤。下乘初九之刚。故如灭鼻。灭鼻。谓肤掩其鼻。

六三。噬腊肉。遇毒。小吝。无咎。象曰。遇毒。位不当也。

  在下之上。过渐深矣。以阴居阳。又有邪慧。如毒。吝可知也。然当噬嗑之时。决不至于怙终。故得无咎。

九四。噬乾胏。得金矢。利艰贞。吉。象曰。利艰贞吉。未光也。

  田猎射兽。矢锋入骨而未拔出。今噬乾胏时。方乃得之。亦可畏矣。此喻积过已久也。然刚而不过。必能自克。故利于艰贞则吉。

六五。噬乾肉。得黄金。贞厉。无咎。象曰。贞厉无咎。得当也。

  柔虽如肉。而过成已久。如肉已乾矣。赖有中德可贵。如得黄金。守此中德之贞。兢兢惕厉。庶可复于无过耳。

上九。何校灭耳。凶。象曰。何校灭耳。聪不明也。

  过恶既盈。不可复救。如荷厚枷。掩灭其耳。盖由聪听不明。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。

  观心释者。初九境界一发。即以正慧治之。如灭趾而令其不行。六二境发未深。即以正定治之。所噬虽不坚硬。未免打失巴鼻。六三境发渐甚。定慧又不纯正。未免为境扰乱。但不至于堕落。九四境发夹杂善恶。定慧亦不纯正。纵得小小法利。未证深法。六五纯发善境。所得法利亦大。然犹未入正位。仍须贞厉乃得无咎。上九境发极深。似有定慧。实则不中不正。反取邪事而作圣解。永堕无闻之祸也。

(离下 艮上)

贲。亨。小利有攸往。

  约世道。则所噬既嗑之后。偃武修文。约佛法。则治罚恶僧之后。增设规约。约观心。则境发观成之后。定慧庄严。凡此皆亨道也。然世法佛法。当此之时。皆不必大有作为。但须小加整饬而已。

彖曰。贲。亨。柔来而文刚。故亨。分刚上而文柔。故小利有攸往。天文也。文明以止。人文也。观乎天文以察时变。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。

  贲则必亨。以其下卦本乾。而六二以柔来文之。则是质有其文。亦是慧有其定。故亨也。上卦本坤。而上九分刚以文之。则是文有其质。亦是定有其慧。故小利有攸往也。文质互资。定慧相济。性德固然。非属强设。名为天文。体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。为文明。体其有慧之定。照而常寂。为止。是谓以修合性。名为人文。性德则具造十界。故观之可察时变。修德则十界全归一心。故观之可化成天下。

象曰。山下有火。贲。君子以明庶政。无敢折狱。

  贲非折狱之时也。庶政苟明。则可以使民无讼矣。佛法释者。山下有火。外止内明。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。一一明之。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。终不妄于其中判断一是一非。而生取舍情见。如无敢折狱也。

初九。贲其趾。舍车而徒。象曰。舍车而徒。义弗乘也。

  卦虽以刚柔相文。得名为贲。而实非有事于矫饰也。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贲。而终极于曰贲。正犹诗所谓素以为绚。盖天下之真色。固莫有胜于白者。今初九抱德隐居。晚食以当肉。安步以当车。乃以义自贲者也。

六二。贲其须。象曰。贲其须。与上兴也。

  柔顺中正。虚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贤。乃以师友自贲者也。

九三。贲如濡如。永贞吉。象曰。永贞之吉。终莫之陵也。

  刚正而居明体之上。足以润及于六二六四。而使之同为圣贤。乃以师道自贲者也。

六四。贲如皤如。白马翰如。匪寇婚媾。象曰。六四。当位疑也。匪寇婚媾。终无尤也。

  柔而得正。知白贲之可贵。故求贤无厌倦心。近则亲乎九三。俯则应乎初九。仰则宗乎上九。无一非我明师良友。即六二六五。亦皆我同德相辅之朋。见贤思齐。见不贤而自省。安有寇哉。盖由居上卦之下。则是上而能下。不敢自信自专。乃以虚心自贲者也。

六五。贲于丘园。束帛戋戋。吝。终吉。象曰。六五之吉。有喜也。

  柔中而有阳刚之志。能知道德之乐。而不以势位自骄。视天位之尊与丘园等。如大禹之菲饮食。恶衣服。卑宫室。为束帛戋戋吝惜之象。实则吾无间然而终吉。盖以盛德自贲者也。

上九。白贲。无咎。象曰。白贲无咎。上得志也。

  以刚居艮止之极。又在卦终。而居阴位。则非过刚。年弥高。德弥邵。纯净无疵。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贲者也。

  佛法释者。初九以施自贲。六二以戒自贲。九三以忍自贲。六四以进自贲。六五以定自贲。上九以慧自贲。又初九为理贲。不以性德滥修德故。六二为名字贲。从此发心向上故。九三为观行贲。不可暂忘故。六四为相似贲。不住法爱故。六五为分证贲。于三谛不漏失故。上九为究竟贲。复于本性。无纤瑕故。

(坤下 艮上)

剥。不利有攸往。

彖曰。剥。剥也。柔变刚也。不利有攸往。小人长也。顺而止之。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。天行也。

  约世道。则偃武修文之后。人情侈乐。国家元气必从此剥。约佛法。则规约繁兴之后。真修必从此剥。约观心有二义。一约得边。则定慧庄严之后。皮肤脱尽。真实独存。名之为剥。一约失边。则世间相似定慧。能发世间辩才文彩。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剥矣。约得别是一途。今且约失而论。则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。所谓不利有攸往者。非谓坐听其剥。正示挽回之妙用也。往必受剥。不往。则顺而止之。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虚之数。而合于天行也。

象曰。山附于地。剥。上以厚下安宅。

  山附于地。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。百姓足君孰与不足。故厚下乃可安宅。此救剥之妙策也。观心释者。向上事。须从脚跟下会取。正是此意。

六爻约世道。则朝野无非阴柔小人。惟一君子高居尘外。约佛化。则在家出家。皆以名利相縻。惟一圣贤远在兰若。约观心。则修善断尽。惟一性善从来不断。

初六。剥床以足。蔑贞凶。象曰。剥床以足。以灭下也。

  床者所以栖身。剥床则身无所栖矣。初在最下。故如剥足。于世法为恶民。于佛法为恶伽蓝民。于观心为剥损戒足也。别约得者。是剥去四恶趣因。然设无四恶趣。则大悲无所缘境。故诫以蔑贞凶。

六二。剥床以辨。蔑贞凶。象曰。剥床以辨。未有与也。

  于世法为恶臣。于佛法为恶檀越。于观心为剥损禅定。无定。则散乱不能辨理。故未有与。别约得者。是剥去人天散善。然设无人天散善。则无以摄化众生。故亦诫以蔑贞凶。

六三。剥之无咎。象曰。剥之无咎。失上下也。

  于世法。为混迹小人之君子。于佛法。为有正见之外护。于观心。为剥损智慧。剥慧则不著于慧。故能因败致功。坐断两头而失上下。又别约得者。是剥去色无色界味禅暗定。故得无咎。

六四。剥床以肤。凶。象曰。剥床以肤。切近灾也。

  下卦如床。上卦如身。今剥及身肤。不可救矣。于世法为恶宰辅。于佛法为恶比丘。于观心为剥无一切因果。别约得者。是剥去二乘入真法门。然设无真谛。则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间过患。故诫以切近于灾。所谓毫厘有差。天地悬隔也。

六五。贯鱼。以宫人宠。无不利。象曰。以宫人宠。终无尤也。

  于世法。为柔君以在君位。又居阳而得中。能师事上九高贤。挽回天下之乱。如文王之师吕尚。于佛法。为福德比丘作丛林主。率众僧以师事圣贤。于观心。为即修恶以达性恶。性恶融通。任运摄得佛地性善功德。故无不利。又别约得者。从空入假。剥二边以归中道。故须达中道统一切法。如贯鱼以宫人宠。使法法皆成摩诃衍道。则无不利。

上九。硕果不食。君子得舆。小人剥庐。象曰。君子得舆。民所载也。小人剥庐。终不可用也。

  于世法为事外高贤。如吕尚箕子之类。于佛法为出世高流。人间福田。于观心为性善终不可剥。故如硕果不食。君子悟之以成道。小人恃之而生滥圣之慢者也。别约得者。亦指性德从来不变不坏。能悟性德。则当下满足一切佛法。故君子得舆。执性废修。则堕落恶趣。故小人剥庐。

(震下 坤上)

复。亨。出入无疾。朋来无咎。反复其道。七日来复。利有攸往。

  约世道。则衰剥之后。必有明主中兴而为复。约佛化。则沦替之后。必有圣贤应现。重振作之而为复。约观心又二义。一者承上卦约失言之。剥而必复。如平旦之气。好恶与人相近。又如调达得无根信也。二者承上卦约得言之。剥是荡一切情执。复是立一切法体也。若依第三观。则从假入空名剥。从空入假名复。若一心三观。则以修吻性名剥。称性垂化名复。复则必亨。阳刚之德为主。故出入可以无疾。以善化恶。故朋来可以无咎。一复便当使之永复。故反复其道。至于七日之久。则有始有终。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。

彖曰。复亨。刚反。动而以顺行。是以出入无疾。朋来无咎。反复其道。七日来复。天行也。利有攸往。刚长也。复其见天地之心乎。

  观心释者。佛性名为天地之心。虽阐提终不能断。但被恶所覆而不能自见耳。苦海无边。回头是岸。一念菩提心。能动无边生死大海。复之所以得亨者。以刚德称性而发。遂有逆反生死之势故也。此菩提心一动。则是顺修。依此行去。则出入皆无疾。朋来皆无咎矣。然必反复其道七日来。复者。体天行之健而为自强不息之功当如是也。充此一念菩提之心。则便利有攸往。以刚虽至微。而增长之势已自不可御也。故从此可以见吾本具之佛性矣。又出谓从空出假。入谓从假入空。既顺中道法性。则不住生死。不住涅槃。而能游戏于生死涅槃。故无疾也。朋谓九界性相。开九界之性相。咸成佛界性相。故无咎也。

象曰。雷在地中。复。先王以至日闭关。商旅不行。后不省方。

  杨慈湖曰。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。但于冬至日则不行耳。观心释者。复虽有刚长之势。而利有攸往,

1278812789

然必静以养其机。故观行即佛之先王。既大悟藏性之至日。必关闭六根。脱粘内伏。暂止六度万行商旅之事。但观现前一念之心。而未可遍历阴界入等诸境以省观也。

初九。不远复。无祇悔。元吉。象曰。不远之复。以修身也。

  此如颜子。约佛法者。正慧了了。顿见佛性。顿具诸行。所以元吉。如圆教初住。又约六度。即是般若正道。

六二。休复。吉。象曰。休复之吉。以下仁也。

  此如曾子。约佛法者。正定得中。邻真近圣。如圆教十信。又约六度。即是正定与慧相连。

六三。频复。厉。无咎。象曰。频复之厉。义无咎也。

  此如子路。约佛法者。有定有慧。而不中正。故须先空次假后中。名为频。复勤劳修证而得无咎。又约六度。即是精进勤策相续。

六四。中行独复。象曰。中行独复。以从道也。

  此如蘧伯玉。约佛法者。正定而与初应。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圆。又约六度。即是忍辱。由与初应。则生法二忍。便成第一义忍。

六五。敦复。无悔。象曰。敦复无悔。中以自考也。

  此如周宣。汉文。宋仁。约佛法者。定慧调匀。亦且得中。但与阳太远。故必断惑证真之后。俟开显而会入圆位。如藏通二乘。又约六度。即是持戒。虽远于初。但自考三业无失。自然合理而得无悔。

上六。迷复。凶。有灾眚。用行师。终有大败。以其国君凶。至于十年不克征。象曰。迷复之凶。反君道也。

 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。生今反古。名为迷复。非昏迷不复之谓。约佛法者。不中不正。恃世间小定小慧以为极则。因复成迷。故不惟凶。且有灾眚。若以此设化教人。必大败法门。损如来之正法。至于十年而弗克征。以其似佛法而实非佛法。反于圆顿大乘之君道。如今世高谈圆顿向上者是也。又约六度。即是布施。而远于智慧。著相。著果报。起慢。起爱,亦能起见。故虽是善因。反招恶果。良由不达佛法之君道故耳。

(震下 乾上)

无妄。元亨利贞。其匪正有眚。不利有攸往。

  约世道。则中兴之治。合于天道而无妄。约佛法。则中兴之化。同于正法而无妄。约观心。则复其本性。真穷惑尽而无妄。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。然世出世法。自利利他。皆须深自省察。不可夹一念之邪。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。傥内匪正而外有眚。则决不可行矣。圣人持满之戒如此。

彖曰。无妄。刚自外来。而为主于内。动而健。刚中而应。大亨以正。天之命也。其匪正有眚。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。何之矣。天命不祐。行矣哉。

  震之初爻。全揽乾德为体。故曰自外来为主于内也。性德虽人人本具。然在迷情。反为分外。今从性起修。了知性德是我固有。故名为主于内。夫既称性起修。必须事事随顺法性。傥三业未纯。纵有妙悟。不可自利利他。既不合于性德。则十方诸佛不护念之。安能有所行哉。

象曰。天下雷行。物与无妄。先王以茂对时。育万物。

  佛法释者。师子奋迅。三世益物。名茂对时。番番种熟脱。使三草二木任运增长而归一实。名育万物。

初九。无妄往吉。象曰。无妄之往。得志也。

  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。乃指匪正有眚。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。此云无妄往吉。乃依此真诚无妄而往应一切事也。所以得志而吉。

六二。不耕获。不灾畬。则利有攸往。象曰。不耕获。未富也。

  田一岁曰灾。三岁曰畬。世未有不耕而获。不灾而畬者。夫不耕不灾。此绝无望于获畬者也。然能获能畬。此何以致之乎。孔子云。隐居以求其志。行义以达其道。又云。耕也馁在其中矣。学也禄在其中矣。六二以阴柔中正。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。惟以求志达道为心。而毫不以富贵利禄为念。乃利有攸往而不变其塞耳。

六三。无妄之灾。或系之牛。行人之得。邑人之灾。象曰。行人得牛。邑人灾也。

  不中不正。居震之上。此执无妄之理而成灾者也。夫行人得牛。何乃执理而求偿于邑人。岂非祸及无辜者乎。

  吴幼清曰。无妄之善有三。刚也。当位也。无应也。刚者。实也。当位者。正也。无应者。无私累也。诸爻或有其三。或有其二。或有其一。初九三皆全。其最善也。九五九四有其二。九五刚而中正。九四刚而无应。是其次也。六二上九有其一。六二中正。上九刚实。是又其次也。唯六三于三者咸无焉。而亦得为无妄。何也。下比中正之六二。上比刚实无私之九四。譬如有人。在己虽无一善。而上有严师。下有良友。亲近切磨。夹持薰染。亦不至于为恶。上六三之所以亦得为无妄也。

  陈旻昭曰。世固有忠臣孝子。遇不得已之时势。竟冒不忠不孝之名。而万古不能自白者。因灾而息其欲自陈白之妄心。是为无妄之灾。如系牛于邑。而行人得之。彼行人决不可查考。而邑人决无以自白。惟有吞声忍气。陪偿其牛而已。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复如是。

九四。可贞。无咎。象曰。可贞无咎。固有之也。

  以阳居阴。不好刚以自任。盖其德性然也。

九五。无妄之疾。勿药有喜。象曰。无妄之药。不可试也。

  刚健中正。此无妄之至者也。夫立身于无过之地者。未免责人太过。所谓执药反成病矣。故勿药而有喜。盖以己律人。则天下孰能从之。

上九。无妄。行有眚。无攸利。象曰。无妄之行。穷之灾也。

  以阳居阴。虽非过刚。而居无妄之极。则是守常而不知变通者也。既无善权方便。其何以行之哉。

  佛法释者。六爻皆悟无妄之理而为修证者也。初九正慧直进。故现生克果而得志。六二正定治习。故须于禅法不取不证。则可以借路还家。六三不中不正。虽有小小定慧能开示人。令其得道得果。如行人得牛。而自己反成减损。久滞凡地。如邑人之灾。九四慧而有定。自利有余。乃是达其性具定慧。非是修而后有。九五刚健中正。自利已圆。为众生故。示现病行。岂更须对治之药。即初心修观亦复如是。一切境界无非性德。体障即德。无可对治也。上九不中不正。恃性德而不事修德。躬行多眚。何利之有。盖由一味高谈向上。以至于穷,故成灾也。

(乾下 艮上)

大畜。利贞。不家食吉。利涉大川。

  畜。蓄积也。蓄积其无妄之道以养育天下者也。约世道。则中兴之主。复于无妄之道。而厚蓄国家元气。约佛化。则四依大士。复其正法之统。而深养法门龙象。约观心。则从迷得悟。复于无妄之性。而广积菩提资粮。皆所谓大畜也。世出世法。弘化进修。皆必以正为利。以物我同养为公。以历境练心为要。故不家食吉。而利涉大川也。

彖曰。大畜。刚健笃实辉光。日新其德。刚上而尚贤。能止健。大正也。不家食吉。养贤也。利涉大川。应乎天也。

  乾之刚健。艮之笃实。皆有辉光之义焉。以此日新其德。则蓄积深厚广大。故名大畜。然所谓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。非是性外别立修德。乃称性所起之修。全修在性者也。试观乾德之刚。上行居卦之终。而六五能尊尚之。且卦体外止内健。岂非本性大正之道乎。六五以柔中之德。上则养贤师以风天下。下则养贤士以储国用。岂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。且以柔中之德。应九二天德之刚。刚柔相济。何远不通。岂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。

象曰。天在山中。大畜。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。

 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体。一念心中具摄十世古今。揽五时八教之前言。该六度万德之往行。以成我自心之德。以此自畜。即以此畜天下矣。

  吴幼清曰。识。谓记之于心。德大于前言往行。犹天之大于山也。以外之所闻所见。而涵养其中至大之德。犹山在外。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。前言往行。象山中宝藏之多。德象天之大。

初九。有厉。利己。象曰。有厉利己。不犯灾也。

  六爻皆具刚健笃实辉光之义。而自新新民者也初九阳刚在下。正宜隐居求志。故有惕厉之功。而先利自己。己利既成。任运可以利人。若己躬下事未办。而先欲度人。则犯灾矣。

九二。舆说輹。象曰。舆说輹。中无尤也。

  刚而得中。专修定慧。似无意于得时行道者。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。故中无尤。

九三。良马逐。利艰贞。曰闲舆卫。利有攸往。象曰。利有攸往。上合志也。

  刚而得正。居乾之上。不患不能度生也。患其欲速喜进。失于防闲耳。故必利于艰贞。闲其舆卫。乃利攸往。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。六五之贤君。上九之明师。与之合志。必能互相警励。故可往也。

六四。童牛之牿。元吉。象曰。六四元吉。有喜也。

  柔而得正。下则应初九刚正之良友。亲九三刚正之畏友。上则近六五柔中之圣君。过端未形。而潜消默化。如童牛未角。先施以牿。更无抵触之患。以此自养。以此为天下式。大善而吉。悦而且乐者矣。

六五。豮豕之牙。吉。象曰。六五之吉。有庆也。

  豮。犗也。犗则不暴。而牙仍坚利也。柔得中位。尊上贤而应下乾。性德既无偏颇。所养又复周足。自利成就。可以君临天下。举天下之善恶众庶。无不入吾陶冶。故如豮豕之牙。

上九。何天之衢。亨。象曰。何天之衢。道大行也。

  以刚柔相济之德。当圣君师保之任。隐居所求之志。至此大行无壅。盖不啻行于天衢也。

(震下 艮上)

颐。贞吉。观颐。自求口实。

  约世道。则畜德以养天下。约佛化。则畜德以利群生。约观心。则菩提资粮既积。而长养圣胎也。自利利他。皆正则吉。皆须视从来圣贤之所为颐者何如。皆须自视其所以为口实者何如。

彖曰。颐。贞吉。养正则吉也。观颐。观其所养也。自求口实。观其自养也。天地养万物。圣人养贤以及万民。颐之时大矣哉。

  养正则吉。明养而非正。正而不养。皆非吉道也。不观圣贤之所养。则无以取法思齐。不观自养之口实。则无以匹休媲美。且如天地全体太极之德以自养。即能普养万物。圣人养贤辅成己德。即可以及万民。谁谓养正之外别有利人之方。故正自养时。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称大也。

象曰。山下有雷。颐。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。

  言语饮食。皆动之象也。慎之节之。不失其止也。故知养正莫善于知止。

初九。舍尔灵龟。观我朵颐。凶。象曰。观我朵颐。亦不足贵也。

  阳刚为自养养他之具。知止为自养养他之贞。初九阳刚足以自养。如灵龟服气。可不求食。而居动体。上应六四。观彼口实。反为朵颐。失其贵而凶矣。此如躁进之君子。于佛法中。则如乾慧外凡。不宜利物。

六二。颠颐。拂经。于丘颐。征凶。象曰。六二征凶。行失类也。

  以上养下。乃理之常。六二阴柔。反藉初九之养。拂其经矣。又居动体。恐或不肯自安。将求颐于六五之丘。五虽与二为应。然亦阴柔。不能自养。何能养人。征则徒得凶耳两。阴无相济之功。故为失类。此如无用之庸臣。于佛法中。则如时证盲禅。进退失措。

六三。拂颐。贞凶。十年勿用。无攸利。象曰。十年勿用。道大悖也。

  阴柔不能自养。又不中正。以居动极。拂于颐矣。虽有上九正应。何能救之。终于无用而已。此如邪僻之宰官。于佛法中。则如六群乱众。大失轨范。

六四。颠颐。吉。虎视耽耽。其欲逐逐。无咎。象曰。颠颐之吉。上施光也。

  阴柔得正。而居止体。虽无养具。得养之贞者也。下应初九。赖其养以自养养人。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。吉之道也。初方观我而朵颐我随其视之耽耽。欲之逐逐。以礼而优待之。在初则不足贵。在我则养贤以及万民。可谓上施光矣。于佛法中。则如贤良营事。善为外护。

六五。拂经。居贞吉。不可涉大川。象曰。居贞之吉。顺以从上也。

  阴柔无养人之具。空居君位。故名拂经。居止之中。顺从上九。此亦养贤以及万民。为得其正者也。但可处常。不可处变。宜守成。不宜创业耳。此如虚己之贤君。于佛法中。则如柔和同行。互相勉(最又+力)。

上九。由颐。厉吉。利涉大川。象曰。由颐厉吉。大有庆也。

  以阳刚居止极。卦之所以为颐者此也。此如望隆之师保。可以拯济天下者矣。于佛法中。则如证道教授。宰任玄纲。

(巽下 兑上)

大过。栋挠。利有攸往。亨。

  约世道。则贤君以道养天下。而治平日久。约佛化。则四依以道化群生。而佛法大行。约观心。则功夫胜进而将破无明也。夫治平既久。则乱阶必萌。所宜防微杜渐。化道既盛。则有漏易生。所宜陈规立矩。功夫既进。则无明将破。所宜善巧用心也。

彖曰。大过。大者过也。栋挠。本末弱也。刚过而中。巽而说行。利有攸往。乃亨。大过之时大矣哉。

  大者既过。所以必当思患豫防。初上皆弱。所以刚中。不宜恃势令挠。刚虽过而得中。又以巽顺而悦行之所以犹有挽回匡济之术。乃得亨也。永保无虞亦在此时。盛极忽衰亦在此时。其关系岂不大哉。

象曰。泽灭木。大过。君子以独立不惧。遁世无闷。

  泽本养木。而反灭木。大过之象也。惟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之力持之。庶学有本而养有素。可以砥柱中流耳。

初六。藉用白茅。无咎。象曰。藉用白茅。柔在下也。

  世法佛法。当大过时。皆以刚柔相济为得。过刚过柔为失。今初六以柔居巽体之下。而在阳位。无功名富贵以累其心。唯庸德庸言下学上达以为其务者也。约佛法者。定有其慧。兼以戒德精严。故无咎。

九二。枯杨生稊。老夫得其女妻。无不利。象曰。老夫女妻。过以相与也。

  刚而得中。又居阴位。阳得阴助。如枯杨生稊老夫女妻之象。盖过于下贤者也。约佛法者。慧与定俱。如先见道。后修事禅。故无不利。

九三。栋挠。凶。象曰。栋挠之凶。不可以有辅也。

  过刚不中。任其刚愎。以此自修。则德必败。以此治世。则乱必生。故栋挠而凶。约佛法者。纯用邪慧。故不可有辅。

九四。栋隆。吉。有它吝。象曰。栋隆之吉。不挠乎下也。

  刚而不过。足以自立立人。但居悦体。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。故诫以有它则吝。约佛法者。亦是慧与定俱。但恐夹杂名利之心。则自利利他未必究竟。故诫以有宅则吝。

九五。枯杨生华。老妇得其士夫。无咎无誉。象曰。枯杨生华。何可久也。老妇士夫。亦可丑也。

  虽云阳刚中正。然在大过之时。则是恃其聪明才智者也。享成平之乐。不知民事艰难。且不知下用贤臣。惟与上六阴柔无用之老臣相得。何能久哉。约佛法者。慧力太过。无禅定以持之。何能发生胜果。

上六。过涉灭顶。凶。无咎。象曰。过涉之凶。不可咎也。

  居过极之地。惟有柔正之德。而无济难之才。故不免于凶。而实非其咎也。约佛法者。正定无慧。终为顶堕。

(坎下 坎上)

习坎。有孚。维心亨。行有尚。

  约世道。则太平久而放逸生。放逸生而患难洊至。约佛法。则从化多而有漏起。有漏起而魔事必作。约观心。则慧力胜而夙习动。夙习动而境发必强。皆习坎之象也。然世出世法。不患有重沓之险难。但患无出险之良图。诚能如此卦之中实有孚。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现。则亨而行有尚矣。又何险之不可济哉。

彖曰。习坎。重险也。水流而不盈。行险而不失其信。维心亨。乃以刚中也。行有尚。往有功也。天险不可升也。地险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设险以守其国。险之时用大矣哉。

  善观心者。每即塞以成通。夫习坎虽云重险。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。何非吾人修道之要术。所贵深信维心之亨。犹如坎卦之刚中一般。则以此而往。必有功矣。且险之名虽似不美。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。天不可升。天非险乎。山川丘陵。地不险乎。城池之险以守其国。王公何尝不用险乎。惟在吾人善用险。而不为险所用。则以此治世。以此出世以此观心。无不可矣。

象曰。水洊至。习坎。君子以常德行。习教事。

  常德行。即学而不厌也。习教事。即诲人不倦也。习坎之象。乃万古圣贤心法。奚险之可畏哉。此正合台宗善识通塞。即塞成通之法。亦是巧用性恶法门。

初六。习坎。入于坎窞。凶。象曰。习坎入坎。失道凶也。

  在险之时。不论自利利他。唯贵有孚而定慧相济。今初六以阴居下。毫无孚信之德。乃汨没于恶习而不能自出者也。

九二。坎有险。求小得。象曰。求小得。未出中也。

  刚中有孚。但居下卦。则夙习尚深。未能顿达圣境。仅可小得而已。

六三。来之坎坎。险且枕。入于坎窞。勿用。象曰。来之坎坎。终无功也。

  不中不正。柔而志刚。自谓出险。不知前险之正来。此如邪见增上慢人。故终无功。

六四。樽酒簋贰。用缶。纳约自牖。终无咎。象曰。樽酒簋贰。刚柔际也。

  柔而得正。与九五之中正刚德相与。所谓因定发慧。正出险之妙道也。正观如酒。助道如簋。诚朴如缶。方便道如牖。从此可发真而无咎矣。

九五。坎不盈。只既平。无咎。象曰。坎不盈。中未大也。

  阳刚中正。已得出世真慧现前。如坎之不盈。而风恬浪静也。但初破无明。余惑未尽。故中未大。此勉其速趣极圣而已。

上六。系用徽纆。置于丛棘。三岁不得。凶。象曰。上六失道。凶三岁也。

  阴居险极。有定无慧。如凡外痴定。极至非想。终不脱三界系缚。而见取既深。犹如置于丛棘。永不得免离也。

(离下 离上)

离。利贞亨。畜牝牛吉。

  火性无我。丽附草木而后可见。故名为离。约世道。则重险之时。必丽正法以御世。约佛法。则魔扰之时。必丽正教以除邪。约观心。则境发之时。必丽正观以销阴。故皆利贞则亨也。牝牛柔顺而多力。又能生育犊子。喻正定能生妙慧。

彖曰。离。丽也。日月丽乎天。百榖草木丽乎土。重明以丽乎正。乃化成天下。柔丽乎中正。故亨。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  如日月必丽天。如百榖草木必丽土。吾人重明智慧。亦必丽乎性德之正。则自利既成。便可以化天下矣。夫智慧光明。必依禅定而发。禅定又依理性而成。今六五六二。丽乎中正之位。故有亨道。如牝牛能生智慧犊子而吉也。吴幼清曰。上卦为重明。下卦三爻皆丽乎正。

象曰。明两作离。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。

  明而又明。相续不息。自既克明其德。便足以照四方矣。

初九。履错然。敬之。无咎。象曰。履错之敬。以辟咎也。

  用观之始。虽有正慧。而行履未纯。故常若错然之象。惟兢兢业业。不敢自安。则德日进而习日除。可辟咎矣。岂俟咎之生而后除哉。

六二。黄离。元吉。象曰。黄离元吉。得中道也。

  中正妙定。称性所成。以此照一切法。使一切法皆成中道。乃绝待圆融之妙止也。

九三。日昃之离。不鼓缶而歌。则大耋之嗟。凶。象曰。日昃之离。何可久也。

  过用其慧而无定以济之。有时欢喜太甚。则鼓缶而歌。有时忧虑太切。则大耋之嗟。悲欢乱其衷曲。乾慧不能自持。其退失也必矣。

九四。突如其来如。焚如。死如。弃如。象曰。突如其来如。无无所容也。

  虽似有慧有定。而实不中不正。不能调适道品。故时或精进。则失于太速。而突如其来如。时或懈怠。则置诸罔觉。而焚如死如弃如也。夫进锐者退必速。其来既突。则决无所容矣。又何俟于焚死弃。而后知其非善终之道哉。

六五。出涕沱若。戚嗟若。吉。象曰。六五之吉。离王公也。

  得中之定。能发实慧。进德固无疑矣。然尧舜其犹病诸。文王望道未见。伯玉寡过未能。孔子圣仁岂敢。从来圣贤之学皆如是也。

上九。王用出征。有嘉折首。获匪其丑。无咎。象曰。王用出征。以正邦也。

  刚而不过。又居明极。自利已成。化他有术。人自归慕而折首。非有丑恶而须伐也。身正则邦正。邦正。则六合归心。重译奉命矣。是之谓王用出征。岂以奋武扬威为出征哉。

周易禅解卷第四

周易禅解卷第五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下经之一

上经始乾坤而终坎离。乃天地日月之象。又寂照定慧之德也。是约性德之始终。下经始咸恒而终既济未济。乃感应穷通之象。又机教相叩。三世益物之象也。是约修德之始终。又上经始于乾坤之性德。终于坎离之修德。为自行因果具足。下经始于咸恒之机教。终于既济未济之无穷。为化他能所具足。此二篇之大旨也。

(艮下 兑上)

咸。亨。利贞。取女吉。

   艮得乾之上爻而为少男。如初心有定之慧。慧不失定者也。兑得坤之上爻而为少女。如初心有慧之定。定不失慧者也。互为能所。互为感应。故名为咸。约世道。则上下之相交。约佛法。则众生诸佛之相叩。约观心。则境智之相发。夫有感应。必有所通。但感之与应皆必以正。如世之取女。必以其礼。则正而吉矣。

彖曰。咸。感也。柔上而刚下。二气感应以相与。止而说。男下女。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万物化生。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观其所感。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   咸何以为感哉。下卦坤体之柔。上于六而成兑。上卦乾体之刚。下于三而成艮。乃天地之二气感应以相与也。又艮止而兑说。以男而下女。此感应之正。所以吉也。约佛法者。艮为生。兑为佛。众生感佛既专。则佛说法应之。约观心者。艮为观。兑为境。观智研境既专。则境谛开发而得悦矣。世出世法。皆以感而成事。故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。

象曰。山上有泽。咸。君子以虚受人。

   慢如高山。法水不停。今山上有泽。岂非以其虚而能受哉。

初六。咸其拇。象曰。咸其拇。志在外也。

   咸虽感而遂通。须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。又须善识时位之宜。傥因感而摇其主宰。则反失能应之本矣。大概感应之道。互为能所。然下三爻既居止体。且在下位。故皆不宜妄应于他。上三爻既居悦体。且在上位。故皆宜善应于物。今初六以阴居下。而为九四所感。未免脚指先动。夫用行舍藏原无定局。时止则止。时行则行。行得其当则吉。不得其当则凶。故未可判定是非。即所谓志在外者亦自不同。若志在天下。不顾身家。则吉。若志在利名。不顾心性。则可羞矣。

六二。咸其腓。凶。居吉。象曰。虽凶居吉。顺不害也。

   阴柔中正。而为九五所感。傥躁妄欲进则凶。惟安居自守则吉。盖安居自守。乃顺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。

九三。咸其股。执其随。往吝。象曰。咸其股。亦不处也。志在随人。所执下也。

   以刚正居止极。而为上六所感。未免亟亟以利生为务。不知欲利他者。先须自利成就。若一被顺境所牵。则顿失生平所养。亦可羞也。

九四。贞吉。悔亡。憧憧往来。朋从尔思。象曰。贞吉悔亡。未感害也。憧憧往来。未光大也。

   刚而不过。定慧齐平。得感应之正道。故吉而悔亡。见其己心他心。互含互摄。有憧憧往来之象。既以心为感应之本。则凡有血气莫不尊亲。有朋从尔思之象。惟其得感应之正。虽终日感而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。故未感害也。惟其悟一心之往来。虽知本自何思何虑。而还须精义入神以致用。利用安身以崇德。穷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。故未肯遽以现前所证为光大也。

九五。咸其脢。无悔。象曰。咸其脢。志末也。

   阳刚中正而居悦体。如艮其背不获其身。行其庭不见其人之象。乃允合于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之妙。故得毫无过失可悔。而善始善终。证于究竟。名为志末。末。犹终也。

上六。咸其辅颊舌。象曰。咸其辅颊舌。滕口说也。

   柔而得正为兑之主。内依止德。外宣四辩。为咸其辅颊舌之象。说法无尽。诲人不倦。故曰滕口说也。然初之咸拇。上之咸舌。皆不言吉凶者。以初心初步。有邪有正。事非一概。说法利生。亦有邪有正。辙非一途故也。观于彖辞亨及利贞之诫。则思过半矣。

(巽下 震上)

恒。亨。无咎。利贞。利有攸往。

   夫感应之机。不可一息有差。而感应之理。则亘古不变者也。依常然之理而为感应。故泽山得名为咸。依逗机之妙而论常理。故雷风得名为恒。泽山名咸。则常即无常。雷风名恒。则无常即常。又咸是泽山。则无常本常。恒是雷风。则常本无常。二鸟双游之喻。于此亦可悟矣。理既有常。常则必亨。亦必无咎。但常非一定死执之常。须知有体有用。体则非常非无常。用则双照常与无常。悟非常非无常之体。名为利贞。起能常能无常之用。名利有攸往也。

彖曰。恒。久也。刚上而柔下。雷风相与。巽而动。刚柔相应恒。恒亨无咎利贞。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。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。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。四时变化而能久成。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观其所恒。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   恒何以名久。以其道之可久也。震体本坤。则刚上而主之。巽体本乾。则柔下而主之。此刚柔相济之常道也。雷以动之。风以鼓之。此造物生成之常道也。巽于其内。动于其外。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。刚柔相应。此安立对待之常道也。久于其道。即名为贞。便可亨而无咎。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已矣。始既必终。终亦必始。始终相代故非常。始终相续故非断。非断非常。故常与无常二义俱成。天地则有成住坏空。日月则有昼夜出没。四时则有乘除代谢。圣道则有始终体用。皆常与无常二义双存。而体则非常非无常。强名为恒者也。

象曰。雷风恒。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
   方者。至定而至变。至变而至定者也。东看则西。南观成北。不亦变乎。南决非北。东决非西。不亦定乎。立不易方。亦立于至变至定至定至变之道而已。

初六。浚恒。贞凶。无攸利。象曰。浚恒之凶。始求深也。

   夫居咸者。每患无主静之操持。而居恒者。每患无变通之学问。今初六以阴居下。知死守而不知变通。求之愈深。愈失亨贞攸往之利。故凶。

九二。悔亡。象曰。九二悔亡。能久中也。

   以刚居柔。且在中位。不偏不倚。无适无莫。乃久于中道。非固执不通之恒。故悔亡也。

九三。不恒其德。或承之羞。贞吝。象曰。不恒其德。无所容也。

   过刚不中。以应上六。未免宜久而不肯久。正与初六相反。然过犹不及。且阳刚而反不恒。尤可羞矣。张慎甫曰。三之不恒。借口圆融变通而失之者也。

九四。田无禽。象曰。久非其位。安得禽也。

   四为震主。恒于动者也。动非可久之位。安能得禽。盖静方能有获耳。

六五。恒其德贞。妇人吉。夫子凶。象曰。妇人贞吉。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。从妇凶也。

   柔中而应九二之贤。似得恒之正者。然大君宰化导之权。乃绝无变通阖辟之用。不几为妇道乎。

上六。振恒。凶。象曰。振恒在上。大无功也。

   阴居动极。志大而才小。位尊而德薄。且下应九三不恒之友。其何以济天下哉。王安石方孝孺似之。

(艮下 乾上)

遁。亨。小利贞。

   夫世间之道。久则必变而后通。进则必退而后久。此卦刚而能止。是不以进为进。而正以退为进者也。故亨。然说一退字。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。若充此小道。不几失立人达人之弘规乎。故诫以小利贞。言虽示同小道。而终利于大人之贞也。

彖曰。遁。亨。遁而亨也。刚当位而应。与时行也。小利贞。浸而长也。遁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 尺蠖尚屈而后申。龙蛇亦蛰而后震。君子之学。欲自利利他者。岂不以遁而得亨哉。且九五刚当其位。以应六二之贤。乃与时偕行之道。所以亨也。所言小利贞者。虑其阴柔自守之志。渐渐浸而长也。夫善遁者。则退正所以为进。不善遁者。则退竟终于不进矣。所关顾不大哉。

象曰。天下有山。遁,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。

   外健内止。未尝有意于远小人。而小人自不能媚也。以小人为用。故不恶。小不能擅权。故而严。约圣学者。天君为主。百骸听命。耳目口腹之欲不能为乱也。

初六。遁尾厉。勿用有攸往。象曰。遁尾之厉。不往何灾也。

   处遁之时。须随其德位以为进退。方不失亨贞之道。今初六阴柔居下。才位俱卑。惟固守为宜。不可妄往以取灾也。此如乐正裘牧仲。

六二。执之用黄牛之革。莫之胜说。象曰。执用黄牛。固志也。

   柔顺中正。非荣名利禄之所能牵。上应九五刚健中正之君以行其志。国有道。不变塞焉。故象以执用黄牛之革。此如伊尹。

九三。系遁。有疾厉畜臣妾吉。象曰。系遁之厉。有疾惫也。畜臣妾吉。不可大事也。

   刚而得正。可以有为。而居止极。则未免为遁之一字所系。此绝人忘世之道。君子之疾也。然虽不能大有所为。亦须厉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则吉。所谓不能治国。亦且齐家以为天下风可也。丈人现二子于子路。亦是此意。但无援天下之大手段耳。

九四。好遁。君子吉。小人否。象曰。君子好遁。小人否也。

   以刚居柔。上辅九五。下应初六。承天子之德。抚天下之民。休休有容。君子之吉道。非小人所能学也。此如卫武公。(否本音)

九五。嘉遁。贞吉。象曰。嘉遁贞吉。以正志也。

   刚健中正。下应六二阴柔中正之贤。当此遁时。虽有英明神武作略。不自露其才华。遁之嘉美。贞而且吉者也。此如汤王。

上九。肥遁。无不利。象曰。肥遁无不利。无所疑也。

   刚而不过。尊居师保之位。望隆于天下。而不自伐其德。故为肥遁而无不利。此如太公。

(乾下 震上)

大壮。利贞。

   夫退养之功愈密。则精神道德益壮。然大者既壮。不患不能致用。特患恃才德而妄动耳。利贞之诫。深为持盈处满者设也。

彖曰。大壮。大者壮也。刚以动。故壮。大壮利贞。大者正也。正大。而天地之情可见矣。

   夫人一体之中。有大者。有小者。从其大体为大人。从其小体为小人。今言大壮。乃是大者壮也。刚则非情欲所能挠。动则非旧习所能囿。所以壮也。言利贞者。以大者本自正也。不正何以称大。故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。约佛法者。天地即表理智。亦表定慧。

象曰。雷在天上。大壮。君子以非礼弗履。

   非礼弗履。正佛法中所谓悲体戒雷震也。

初九。壮于趾。征凶有孚。象曰。壮于趾。其孚穷也。

   虽云大者必正。须知正者乃大。若恃其大以为正。正便成邪。恃其壮以为大。大必不久。恃其正以为壮。壮必有衰。洪范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训。正为此耳。今初九过刚不中。故往则必凶。以其自信自恃。乃必穷之道也。

九二。贞吉。象曰。九二贞吉。以中也。

   阳居阴位。刚而不过。又得其中。得中即得正矣。

九三。小人用壮。君子用罔。贞厉。(羝氐+氏)羊触藩。羸其角。象曰。小人用壮。君子罔也。

   虽本君子。但好刚任壮。未免同于(衽壬+任)金革蹈白刃暴虎冯河之小人。适足取困而已。何能决斯世之藩哉。若真是君子。则势虽壮盛。而不自恃。慊然似罔也已。

九四。贞吉悔亡。藩决不羸。壮于大舆之輹。象曰。藩决不羸。尚往也。

   阳居阴位。以柔济刚。得大壮之贞者。所以削平祸乱而不损其神。以此运载天下。无往而不得也。

六五。丧羊于易。无悔。象曰。丧羊于易。位不当也。

   柔而得中。故绝无刚壮喜触之态而无悔也。位不当。犹所谓有天下而不与。

上六。(羝氐+氏)羊触藩。不能退。不能遂。无攸利。艰则吉。象曰。不能退。不能遂。不详也。难则吉。咎不长也。

   质位俱柔。但有壮名。而无壮义。故无攸利。然善用柔者。正不必慕大壮之虚名。惟艰守其柔克之道。则柔能胜刚。反得吉矣。此劝其不能遂则须退也。

(坤下 离上)

晋。康侯用锡马蕃庶。昼日三接。

   大壮而能贞。则可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。当此平康之世。贤侯得宠于圣君。锡马蕃庶。锡之厚也。昼日三接。接之勤也。观心释者。妙观察智为康侯。增长称性功德为锡马蕃庶。证见法身理体为昼日三接。

彖曰。晋。进也。明出地上。顺而丽乎大明。柔进而上行。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。昼日三接也。

   明若未出。不名平康之晋时。不顺不丽。不名晋世之贤侯。不柔不进。不得锡接之蕃数。盖六五之柔即坤全体。坤与合德。故进而上行以丽之也。观心释者。根本实智光明。破无明住地而出。故云明出地上。定与慧俱。止观不二。故云顺而丽乎大明。无明实性即佛性。无明转。即变为明。故柔进而上行。是以功德智慧重重增胜也。

象曰。明出地上。晋。君子以自昭明德。

   本觉之性名为明德。始觉之功名之为昭。心外无法名之为自。自昭明德。则新民止至善在其中矣。

初六。晋如摧如。贞吉。罔孚。裕无咎。象曰。晋如摧如。独行正也。裕无咎。未受命也。

   晋之六爻。皆应自昭明德以新民者也。而时位不同。所养亦异。故吉凶悔吝分焉。初六以阴居阳。定有其慧。且居顺体。故可进而晋如。然在卦下。又与鼫鼠为应。非我良朋。则断不宜欲速。故有阻而摧如。夫晋与摧皆外境耳。何与于我。但当守正则吉。纵令一时不足取信。惟宽裕以待之。终无咎矣。言独行正者。自信自肯不求人知之意。言未受命者。犹孟子所谓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之意。

六二。晋如愁如。贞吉。受兹介福。于其王母。象曰。受兹介福。以中正也。

   柔顺中正。自昭明德。常切望道未见之愁。正而且吉者也。上与六五王母合德。 锡以本分应得之福。故名介福。纵令贵极人臣。非分外也。

六三。众允。悔亡。象曰。众允之。志上行也。

   以阴居阳。定有其慧。当晋之时。而在顺体之上。初六所谓罔孚者。裕养至此。众皆允之。而悔亡矣。隐居以求其志。行义以达其道。故曰志上行也。

九四。晋如鼫鼠。贞厉。象曰。鼫鼠贞厉。位不当也。

  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。外宜晦而内宜明。故闇然而日章。以九居四。则外刚而内柔。外明而内晦者也。如鼫鼠。能飞不能过屋。能缘不能穷木。能游不能度谷。能穴不能掩身。能走不能先人。不亦危乎。

   蕅益子曰。予昔初入闽中。见有鬻白兔者。人争以百金买之。未几。生育甚多。其价渐减至一钱许。好事者杀而烹之。臭不可食。遂无人买。博古者云。此非白兔。乃鼫鼠耳。噫。本以贱鼠。谬膺白兔之名。无德居高位元者盖类此矣。

六五。悔亡。失得勿恤。往吉。无不利。象曰。失得勿恤。往有庆也。

   以六居五。定有其慧。又为离明之主。得中道而处天位。正所谓自新新民。无所不用其极者也。虽俯乘鼫鼠之九四。仰承晋角之上九。而与坤顺合德。故往接三阴。同成顺丽大明之治。则吉无不利。举世皆蒙其福庆矣。又何失得之可恤哉。

上九。晋其角。维用伐邑。厉吉无咎。贞吝。象曰。维用伐邑。道未光也。

   上九亦外刚而内柔。外明而内晦者也。而居晋极。则如兽之角矣。以角触人则凶。维用以自治。如伐邑然。则厉吉而无咎。然不能自治于早。至此时而方自治。虽得其正。不亦吝与。四十五十而无闻焉。斯亦不足畏也已。故曰道未光也。

(离下 坤上)

明夷。利艰贞。

   知进而不知退。则必有伤。夷者。伤也。明入地中。其光不耀。知艰贞之为利。乃所谓用晦而明。合于文王箕子之德矣。

彖曰。明入地中。明夷。内文明而外柔顺。以蒙大难。文王以之。利艰贞。晦其明也。内难而能正其志。箕子以之。

   文明柔顺。虽通指一卦之德。意在六二。内难正志。专指六五。艰贞晦明。则文王箕子所同也。观心释者。烦恼恶业。病患魔事。上慢邪见。无非圆顿止观所行妙境。

象曰。明入地中。明夷。君子以莅众。用晦而明。

   宁武子之愚不可及。兵法之以逸待劳。以静制动。以闇伺明。皆明夷之用也。圣学则闇然而日章。

初九。明夷于飞。垂其翼。君子于行。三日不食。有攸往。主人有言。象曰。君子于行。义不食也。

   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纣也。先垂其翼。则不露其飞之形。及行之速。则三日而不遑食。盖义当远遁。不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。

六二。明夷。夷于左股。用拯马壮吉。象曰。六二之吉。顺以则也。

   文明中正之德。当此明夷之时。虽左股业已受伤。犹往拯救。唯马壮故吉耳。羑里既囚之后。仍率三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。顺而不忤。诚万古人臣之则也。

九三。明夷于南狩。得其大首。不可疾贞。象曰。南狩之志。乃大得也。

   以刚居刚。在离之上。夜尽将旦之时也。正与上六闇主为应。如武王伐纣。得其大恶之首。然以臣伐君。事不可疾。当持之以贞耳。象云南狩之志。犹孟子所云有伊尹之志。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纂也。辞义懔然。

六四。入于左腹。获明夷之心。于出门庭。象曰。入于左腹。获心意也。

   已居坤体。入暗地矣。柔而得正。稍远于上。故犹可获明夷之心而出门庭。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。但出门庭。逊于荒野。非归周也。

六五。箕子之明夷。利贞象曰。箕子之贞。明不可息也。

   迫近暗君。身已辱矣。外柔内刚。居得其中。用晦而明。明照万古。洪范九畴之灯谁能息之。

上六。不明晦。初登于天。后入于地。象曰。初登于天。照四国也。后入于地。失则也。

   以阴居阴。处夷之极。初称天子。后成独夫者也。盖下五爻皆明而示晦。故能用晦而明。此则不明而晦。故失则而终入地耳。

(离下 巽上)

家人。利女贞。

   欲救天下之伤。莫若反求于家庭。欲正家庭之化。莫若致严于女贞。牝鸡之晨。维家之索。不可以不诫也。佛法释者。观行被魔事所扰。当念唯心。唯心为佛法之家。仍须以定资慧。以福助智。以修显性。名利女贞。

彖曰。家人。女正位乎内。男正位乎外。男女正。天地之大义也。家人有严君焉。父母之谓也。父父子子。兄兄弟弟。夫夫妇妇。而家道正。正家。而天下定矣。

   佛法释者。禅定持心。则内冥法体。智慧了境。则外施化用。修德之定慧平正。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也。在因名男女。在果名父母。既证果德。十界归仰。故名严君。性修不滥。名父父子子。真俗并照。名兄兄弟弟。福慧互资。名夫夫妇妇。一世界清净故。十方世界皆悉清净。名正家而天下定也。

象曰。风自火出。家人。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。

   火因风鼓。而今风自火出。犹家以德化。而今德从家播也。有物则非无实之言。有恒则非设饰之行。所以能刑于寡妻。至于兄弟。以御于家邦耳。佛法亦然。律仪清净。则可以摄善摄生矣。

初九。闲有家。悔亡。象曰。闲有家。志未变也。

   以刚正居有家之初。即言有物行有恒以闲之。则可保其终不变矣。佛法释者。即是增上戒学。

六二。无攸遂。在中馈。贞吉。象曰。六二之吉。顺以巽也。

   阴柔中正。而为内卦之主。故每事不敢自专自遂。唯供其中馈之职而已。佛法释者。即是增上定学。

九三。家人嗃嗃。悔厉吉。妇子嘻嘻。终吝。象曰。家人嗃嗃。未失也。妇子嘻嘻。失家节也。

   过刚不中。似失于严厉者。然以治家正道观之。则未失而仍吉。傥畏其悔厉。而从事于嘻嘻。始似相安。终以失家节而取吝矣。佛法释者。即是增上慧学。

六四。富家大吉。象曰。富家大吉。顺在位也。

   阴柔得正。为巽之主。所谓生财有大道者也。佛法释者。即缘因善心发。富有万德。名为解脱。

九五。王假有家。勿恤吉。象曰。王假有家。交相爱也。

   假。大也。书云不自满假。诗云假以溢我。又曰假哉皇考。皆取大义。九五阳刚中正。而居天位。以六合为一家者也。大道为公。何忧恤哉。乐民之乐者。民亦乐其乐。故交相爱。佛法释者。正因理心发。性修交彻。显法身德。

上九。有孚威如。终吉。象曰。威如之吉。反身之谓也。

   刚而不过。居巽之上。卦之终。其德可信。故不猛而威如。所谓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也。佛法释者。了因慧心发。称理尊重。名般若德。

(兑下 离上)

睽。小事吉。

   夫善修身以齐家者。则六合可为一家。苟齐之不得其道。则一家之中睽隔生焉。如火与泽。同在天地之间。而上下情异。又如二女。同一父母所生。而志不同行。是岂可以成大事乎。姑任其火作火用。泽作泽用。中女适张。小女适李可耳。观心者亦复如是。出世禅定。世间禅定。一上一下。所趣各自不同。圆融之解未开。仅可取小证也。

彖曰。睽。火动而上。泽动而下。二女同居。其志不同行。说而丽乎明。柔进而上行。得中而应乎刚。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。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。而其志通也。万物睽。而其事类也。睽之时用大矣哉。

   火泽因动。则上下势睽。静则未始上下也。二女因行。则其志不同。居则未始不同也。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动。虽然。世岂能有静而无动。有居而无行哉。今此卦以兑说而附丽乎离明。六五又以柔为离主。进而上行。且得中位。下应九二之刚。是以小事可获吉也。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睽所局而言之耳。若充此睽之理性。以尽睽之时用。则天地睽而其事同。男女睽而其志通。万物睽而其事类。有何一法不摄于睽。有何一法不从睽出哉。盖于同起睽。则其吉小。于睽得同。则其用大也。佛法释者。寂照一体。名天地睽而其事同。止观双行。名男女睽而志通。万行不出正助二行。二行不离性具。如万物不出阴阳二爻。二爻不离太极。名万物睽而事类。

象曰。上火下泽。睽。君子以同而异。

   离得坤之中爻。泽得坤之上爻。其性同也。火则炎上。泽则润下。其相异也。观相元妄。则相异而性亦似异矣。观性元真。则性同而相亦本同矣。惟君子知其以同而异。故不以异而昧同也。知异本同。故六而常即。不生退屈。知同而异。故即而常六。不生上慢。知异本同。故冥契真源。知同而异。故云兴万行。知异本同。故上无佛道可成。下无众生可度。知同而异。故恒庄严净土。教化诸众生。知异本同。故生死及涅槃。二俱不可得。知同而异。故或游戏生死。或示现涅槃。

初九。悔亡。丧马勿逐。自复。见恶人。无咎。象曰。见恶人。以辟咎也。

   刚正无应。居睽之初。信此以往。则无过而悔亡矣。纵令丧马。不必逐之。马当自复。劝其勿以得失乱吾神也。纵遇恶人。不妨见之。可以无咎。劝其勿以善恶二吾心也。如孔子见季康子见南子见阳货等。皆所以辟咎耳。岂真有所利之也哉。盖凡得失之念稍重。善恶之心太明。则同者必异。异者必不可同。惟率其刚正之天德。则得失泯。善恶融。虽居睽世而悔亡矣。

九二。遇主于巷。无咎。象曰。遇主于巷。未失道也。

   刚而得中。上应六五柔中之主。而当此睽时。近与六三相邻。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己也。故须委曲明其心事。如遇主于巷焉。夫君臣相遇。万古常道。岂以于巷而谓之失哉。

六三。见舆曳。其牛掣。其人天且劓。无初有终。象曰。见舆曳。位不当也。无初有终。遇刚也。

   本与上九为应。而当睽之时。不中不正。陷于九二九四两阳之间。其迹有可疑者。夫二自遇主于巷。四亦自遇元夫。何尝有意污我。我无中正之德。而自疑焉。故妄见其舆若曳。其牛若掣。而不敢往从上九。且自谓我之为人。必当被上九之天所劓。不得通其贞洁之情。如此。则无初矣。但睽极必合。心迹终必自明。赖遇上九之刚。后说弧以待之。故有终也。

九四。睽孤。遇元夫。交孚。厉。无咎。象曰。交孚无咎。志行也。

   睽必有应。乃可相济。二与五应。三与上应。四独无应者也。故名睽孤。然初九刚正在下。可以济睽。当此之时。同德相信。互相砥砺。可以行其济睽之志而无咎矣。盖君子深知以同而异。故阴与阳异而相应亦可。阳与阳同而相孚亦可耳。

六五。悔亡。厥宗噬肤。往何咎。象曰。厥宗噬肤。往有庆也。

  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。阴柔不正。反疑二之遇于三焉。以其居中。则猜忌未深。终与二合。故得悔亡。圣人又恐其踌蹰未决也。故明目张胆而告之曰。厥宗上九。已说弧以待六三。其相合如噬肤矣。尔往从九二于巷。有何咎哉。孔子更为之鼓舞曰。不惟无咎。且君臣相合。睽终得济而有庆也。

上九。睽孤。见豕负涂。载鬼一车。先张之弧。后说之弧。匪寇婚媾。往遇雨则吉。象曰。遇雨之吉。群疑亡也。

   上九与六三相应。本非孤也。睽而未合。则有似乎孤矣。三本不与二四相染。而其迹似污。故见豕负涂也。二四各自有遇。本无心于染三。而虚妄生疑。故载鬼一车也。先则甚疑。故张弧而欲射之。后疑稍缓。故说弧而往视之。逮见其果非与寇结为婚媾。于是释然如云既雨而吉矣。既不疑三。亦不疑二与四。故群疑亡。

   统论六爻。惟初九刚正最善济睽。余皆不得其正。故必相合乃有济也。佛法释者。惟根本正慧。能达以同而异。故即异而恒同。否则必待定慧相资。止观双运。乃能舍异生性入同生性耳。

(艮下 坎上)

蹇利西南。不利东北。利见大人。贞吉。

   大凡乖异不合。则所行必多阻难。然正当阻难时。岂无拯难良策哉。往西南。则说也。顺也。明也。拯难之要道也。往东北。则止也。险也。益其蹇而已矣。惟大人能济蹇。惟正道能出蹇。蹇故可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吉。

彖曰。蹇。难也。险在前也。见险而能止。知矣哉。蹇利西南。往得中也。不利东北。其道穷也。利见大人。往有功也。当位贞吉。以正邦也。蹇之时用大矣哉。

   愚者汨于情欲之私。虽有不测之险临其前。盲无见也。况能止哉。能止。不惟不陷于险。从此必求出险之良策矣。安得非智。本以东北之坎艮。往就西南之离兑与坤。故刚柔相济而得其中。若守此东北。则终于险。终于止而已矣。惟九五阳刚中正。当大人之位。以拯邦国之蹇。故往见之者。必有拯蹇之功。然爻中独上六明利见大人余不言者。见大人亦待其时。时止则止。时行则行。蹇之时用。即全体大易之时用也。六十四卦皆尔。每于人所忽者一提醒之云尔。

象曰。山上有水。蹇。君子以反身修德。

   山本毓泉。宜涵而不宜泛。今水流于上。使人不能厝足。此乃山有缺陷。非水之过也。君子知一切险难境界。惟吾心自造自现。故不敢怨天尤人。但反身以修其德。如治山者。培其缺陷。则水归涧壑。而不复横流矣。

初六。往蹇来誉。象曰。往蹇来誉。宜待也。

   蹇以见险能止为知。故诸爻皆诫其往而许其来。来即反身修德之谓也。初六见险即止。知机而不犯难。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。故可得誉。夫岂逡巡畏缩也哉。理宜修德以待时耳。

六二。王臣蹇蹇。匪躬之故。象曰。王臣蹇蹇。终无尤也。

   阴柔中正。反躬无怍。而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。方居险地。安得不蹇其蹇以相从事。然诸爻皆以能止为知。而此独不然者。正所谓事君能致其身。公尔忘私。故虽似冒险。终无尤也。易读曰。匪躬正本反身来。平日能反身以体蹇。才能临时匪躬以济蹇。

九三。往蹇来反。象曰。往蹇来反。内喜之也。

   九三为艮之主。刚而得正。见险能止者也。既知往则必蹇。故来而反身修德。则内二爻无不喜之。

六四。往蹇来连。象曰。往蹇来连。当位实也。

   已入坎体。其蹇甚矣。然设能来而反身修德。则犹可连于艮之三爻而获止也。阴本不实。故来连于当位而实之九三也。

九五。大蹇朋来。象曰。大蹇朋来。以中节也。

   居坎之中。蹇之大者也。刚健中正。六二应之。故得朋来共济大蹇。然非朋之能来助我。实由我之中道足为拯蹇节则。故上下诸爻皆取节则于我耳。释迦出五浊世。得无上菩提。为一切众生说难信法。其真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者乎。

上六。往蹇来硕吉。利见大人。象曰。往蹇来硕。志在内也。利见大人。以从贵也。

   阴柔居险极。岂可更有所往。亦惟来而反身修德则硕吉耳。硕者。实也。大也。吉之所以能实大者。以利见九五大人故也。君子求诸已。故志在内则吉。辅世长民莫如德。故利见为从贵。此指天爵为贵。非徒以人爵也。须跋陀罗最后见佛得度。其硕吉之谓乎。

(坎下 震上)

解利西南。无所往。其来复吉。有攸往。夙吉。

   世间之局。未有久蹇窒而不释散者。方其欲解。则贵刚柔相济。故利西南。及其既解。则大局已定。更何所往。唯来复于常道而已。设有所往。皆当审之于早。不审辄往。凶且随之。宁得吉乎。此如良将用兵。只期归顺。良医用药。只期病除。观心修证。只期复性。别无一法可取著也。

彖曰。解。险以动。动而免乎险。解。解利西南。往得众也。其来复吉。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。往有功也。天地解而雷雨作。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。解之时大矣哉。

   险在前则宜止。险在下。则可动以免之。此皆时节因缘之道。不可得而强也。西南为坤。故往则得众。来复东北。不过于柔。故乃得其中。早鉴事机。故往可有功。如天地之雷雨作。亦因夙得其时。故百果草木皆甲拆耳。观心释者。兼修禅定。为利西南。万行显发。为往得众。不舍正观。名为来复。证于法身。为乃得中。有攸往而利生。必须夙能鉴机则吉。说法不虚。为往有功。性修融合。为天地解。悲体戒雷震。澍甘露法雨。则世出世果。三草二木。各得以时生长熟脱。非佛菩萨何能用此解之时哉。

象曰。雷雨作。解。君子以赦过宥罪。

   误犯之过。则直赦之。令其自新。轻重诸罪。亦宽宥之。令得末减。佛法释者。即作法取相无生三种忏法。令人决疑出罪。又观心释者。即是端坐念实相。销灭众罪也。

初六。无咎。象曰。刚柔之际。义无咎也。

   解则阴阳和矣。而以六居初。上应九四。适当其际。故义无咎。

九二。田获三狐。得黄矢。贞吉。象曰。九二贞吉。得中道也。

   以刚中而上应六五。本自无可狐疑。六三不中不正。意欲乘我。象如三狐。我田猎而获除之。得与六五柔中相合。此正而吉者也。黄为中色。失喻直道。得其中直之道。故除疑而应乎贞矣。

六三。负且乘。致寇至。贞吝。象曰。负且乘。亦可丑也。自我致戎。又谁咎也。

   阴柔不中不正。自无应与。上思负四。下欲乘二。不知其非道也。是故二以为狐而田之。四以为拇而解之。五以为小人而退之。上以为隼而射之。不亦至可羞乎。

九四。解而拇。朋至斯孚。象曰。解而拇。未当位也。

   三在四下。欲负于四。故四以三为拇。四未当位。不如九二刚中。故二自能田获三狐以从五。四必待二之至。始信拇之宜解也。二与四皆阳类。故名为朋。

六五。君子维有解。吉。有孚于小人。象曰。君子有解。小人退也。

   五与二为正应。而三且思乘二。则五不能无疑于二矣。赖九二之君子。刚而得中。决能解去六三。上从于我而吉。但观六三之退。则信九二之有解矣。

上六。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。获之。无不利。象曰。公用射隼。以解悖也。

   隼高飞而善挚。以喻负且乘之六三也。当解之时。人人乐为君子。独六三悖理飞挚。二虽田之。四虽解之。以皆各有正应。不同上六之在局外。又阳与阴情必相得。故或以为狐。或以为拇。不如上六之绝无情系。直以为隼。且居卦终。则公侯之位也。柔而得正。则藏器于身。待时而动者也。故获之而无不利。

   观心释六爻者。六三即所治之惑。余五爻皆能治之法也。初以有慧之定。上应九四有定之慧。惑不能累。故无咎。九二以中道慧。上应六五中道之定。而六三以世间小定小慧。乘其未证。窃思乱之。故必猎退狐疑。乃得中直正道。六三依于世禅。资于世智。起慢起见。妄拟佛祖。故为正道之所对治。九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。以被六三见慢所负。且未达中道。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。始能解此体内之惑。六五以中道定。下应九二中道之慧。慧能断惑。则定乃契理矣。上六以出世正定。对治世禅世智邪慢邪见。故无不利。

(兑下 艮上)

损。有孚。元吉。无咎。可贞。利有攸往。曷之用。二簋可用享。

   难既解矣。相安于无事。必将剥民以奉君。此世道之损也。惑既治矣。从此增道损生。此观心言损也。且以世道言之。凡为上者。必其劳而不怨。欲而不贪。真足以取信于民。则虽损之而元吉无咎。凡为下者。必以可贞之事益上。勿贡谀。勿献异。勿开劳民伤财种种弊端。则利有攸往。盖下事上。犹人事天地鬼神祖宗也。享以其诚。不以其物。虽二簋便可用享。岂以多物为敬哉。观心者。信佛界即九界。故元吉无咎。知九界即佛界。故不动九界而利往佛界。不坏二谛而享于中道也。

彖曰。损损下益上。其道上行。损而有孚。元吉。无咎。可贞。利有攸往。曷之用。二簋可用享。二簋应有时。损刚益柔有时。损益盈虚。与时偕行。

   下济为益。上行为损。此圣贤观于天下万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。上必有孚。乃可损下而元吉无咎。下必可贞。乃利有攸往以益上。虽二簋亦可用享。盖不过各论其时。但贵与时偕行而已。

象曰。山下有泽。损。君子以惩忿窒欲。

   山下有泽。则山必日损。君子以为吾心之当损者莫若忿欲。故惩忿则如摧山。窒欲则如填壑。俾复于平地而后已也。

初九。已事遄往。无咎。酌损之。象曰。已事遄往。尚合志也。

   初与四为正应。宜损我以益四者也。四方阴柔有疾。故宜已我之事。而速往益之。则得无咎。然以刚益柔。但使斟酌得中可耳。勿令过也。以刚正而应柔正。故往则合志。

九二。利贞。征凶。弗损益之。象曰。九二利贞。中以为志也。

   九二刚中而不过刚。六五柔中而不过柔。各守其贞可矣。又何须更往益之。以成过犹不及之凶哉。弗损而益。其益乃大。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龟者。

六三。三人行则损一人。一人行则得其友。象曰。一人行。三则疑也。

   六三与下二爻。皆损下以益上者也。初二仍阳。三独变而为阴。三人行损一人矣。今以一阴上行而益上九。在我固为国尔亡家。而上九阳刚。反能以弗损之益益我。不亦得其友乎。所以凡事宜专一也。

六四。损其疾。使遄有喜。无咎。象曰。损其疾。亦可喜也。

   阴柔不中。疾也。初九已遄来益我。我但资初九以自损其疾。则初有喜而我无咎矣。遄指初九。

六五。或益之十朋之龟。弗克违。元吉。象曰。六五元吉。自上祐也。

   柔中虚己以应九二。九二守贞。弗以有形之物益之。故能使天下归心。罔不来益以重宝也。盖人君能虚心用贤。则合于上天。而自上祐之矣。

上九。弗损益之。无咎。贞吉。利有攸往。得臣无家。象曰。弗损益之。大得志也。

   上九受六三之益极矣。苟不有以报之。三虽无怨。人必不服。安能无咎。安能贞吉。安能利有攸往。然欲益三。正不必损我也。盖三之为臣。固所谓国尔亡家者。但深鉴其一人独行之诚。则大得其志。而三以为得友矣。是谓弗损益之。

(震下 巽上)

益。利有攸往。利涉大川。

   损而有孚。则与时偕行。可以致益。此世间盈虚消息之理也。增道损生。则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。此观心成益也。攸往以处常。涉川以处变。苟得其益之道。则无不利矣。

彖曰。益。损上益下。民说无疆。自上下下。其道大光。利有攸往。中正有庆。利涉大川。木道乃行。益动而巽。日进无疆。天施地生。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与时偕行。

   中正。指九五六二言之。震巽皆属木。故其道可涉川。天施。故坤得其初爻而为震。地生。故乾得其初爻而为巽。然不止于震巽而已。举凡坎离艮兑等。无非天施地生之益。故其益无方。而与时偕行也。益即全体乾坤。全体太极。全体易道。其余六十三卦无不皆然。圣人姑举一隅。令人自得之耳。佛法释者。损佛界之上。以益九界之下。损己利人。故民说无疆。本高迹下。故自上下下。而其道大光。天行。圣行。名为中正。梵行起于婴病二行。名为木道乃行。放光现瑞以动之。四辩说法以巽之。开圆解以显性德名为天施。立圆行以成修德名为地生。种而熟熟而脱。番番四悉。名为与时偕行。

象曰。风雷益。君子以见善则迁。有过则改。

   风以鼓之。迁善之速也。雷以动之。改过之勇也。陆庸成曰。风之入也最微。故片善不遗。纤过必剔。雷之发也最迅。故迁无留留念。改无停机。

初九。利用为大作。元吉无咎。象曰。元吉元咎。下不厚事也。

   居益之初。受上益最厚者也。以下位受此厚益。可安然无所事乎。然刚正而为震主。必能大作以致元吉。则无咎矣。苏眉山曰。益之初九。损之上九。皆正受益者也。彼自损而专益我。将以厚责我也。我必有以塞之。故损上九利有攸往。益初九利用大作。然上之有为也其势易。有功则其利倍。有罪则其责薄。下之有为也其势难。有功则利归于上。有罪则先受其责。故元吉而后无咎。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。

六二。或益之十朋之龟。弗克违。永贞吉。王用享于帝吉。象曰。或益之。自外来也。

   阴柔中正。以受九五阳刚中正之益。惠我以心。而不惠我以物。故能使天下归心。罔不来益我以重宝也。为臣则永贞吉。不可因天祐人助而异其心。为王则用享于帝吉。自新新民而其命维新。象曰。自外来者。明其非心所期。以本无计功谋利之私故也。

六三。益之用凶事。无咎。有孚中行。告公用圭。象曰。益用凶事。固有之也。

   不中不正。居下之上。而受上九之击。其击我也。正所以益我也。知凶事之真能益我。则无咎矣。位虽不中。而有孚则为中行。可以告公用圭。公指上九。圭以通信。信通则圭仍还公。不取公之物益我。但取公之击以益我耳。恒人每以凶事为非益。故圣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。能信凶之为益。则不凶矣。

六四。中行。告公从。利用为依迁国。象曰。告公从。以益志也。

   六四与上二爻。皆损上以益下者也。五上仍阳。四独变而为阴。是直以身殉民。岂非迁国之象。岂非中行之道乎。初爻既受我益。刚而得正。有大公之心。方将利用大作以报我。我即以之为依可矣。由其志在益民。故民皆以公心从之。

九五。有孚惠心。勿问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。象曰。有孚惠心。勿问之矣。惠我德。大得志也。

   阳刚中正。应于六二。真实以益下为心者也。惠之以心。则惠而不费。天下咸被其泽。其元吉何必问哉。故能感六二永贞之吉。大得其志。而还报我以好德也。

上九。莫益之。或击之。立心勿恒。凶。象曰。莫益之。偏辞也。或击之。自外来也。

   上九本宜损已以益六三者也。因六三不中不正。故不与其益而反击之。三固得其凶事钳锤之益。然在上九。岂可恒以此立心哉。以此立心。则举凡在下者。皆亦莫益于我。而或击于我矣。故诫以立心勿恒。恒则必凶。上九不中不正。不仁而在高位元。但思益我。不料击我。思益而不得益。故曰偏辞。不料击而得击。故曰自外来也。

周易禅解卷第五

周易禅解卷第六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下经之二

(乾下 兑上)

夬。扬于王庭。孚号有厉。告自邑。不利即戎。利有攸往。

   约世道。则民说无疆。坐享丰乐。而所行必决。约佛法。则损己利他。化功归己。决当进断余惑。证极果也。夫世间。岂容有阳而无阴。有男而无女。有君子而无小人。然阴居阳上。女占男先。小人据于君子之上。则必将共决去之。必将至王庭以扬之。必将相约相信而声明其罪以号之。凡此皆有厉之道也。吾谓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。不宜以力争而即戎。但使以德往化。则无不利矣。佛法释者。体惑法界。即惑成智。名告自邑。敌对相除。名为即戎。

彖曰。夬。决也。刚决柔也健而说。决而和。扬于王庭。柔乘五刚也。孚号有厉。其危乃光也。告自邑。不利即戎。所尚乃穷也。利有攸往。刚长乃终也。

   健而说。决而和。正明应以德化。不应以力争也。知危则光。尚力则穷利有攸往。则以德化小人。小人皆为君子。而刚长乃终也。

象曰。泽上于天。夬。君子以施禄及下。居德则忌。

   禄宜施。德宜居。禄不施则恩枯。德不居则本丧。又以此施禄。则及下而可以化人。以此居德。则自满而为人所忌。

初九。壮于前趾。往不胜为咎。象曰。不胜而往。咎也。

   重刚不中。不宜进。而壮于进步。徒自折耳。何能胜哉。

九二。惕号。莫夜有戎。勿恤。象曰。有戎勿恤。得中道也。

   刚而得中。知惧知警。居德既周。则有戎可无患矣。

九三。壮于頄。有凶。君子夬夬。独行遇雨。若濡有愠。无咎。象曰。君子夬夬。终无咎也。

   过刚不中。怒且悻悻然现于其面。太刚必折。有凶道也。君子于此。何不自夬其夬。舍上下四阳。而独行其与上六应之正理。则以德相化。阴阳相和。庶遇雨而若濡。虽彼群阳不知我心。不谅我迹。或有愠者。然化小人之道必应如此。终无咎也。言夬夬者。群阳以决去小人为夬。今吾以决不同彼群阳为夬夬也。

九四。臀无肤。其行次且。牵羊悔亡。闻言不信。象曰。其行次且。位不当也。闻言不信。聪不明也。

   九四以下爻为臀下爻纯刚无柔。如有骨无肤。臀既无肤。行必次且不前。若让彼羊在前。而随其后。则羊仍属我所牵。便可悔亡。但以刚不中正。闻此善言。决不相信也。羊。指上六。为兑之主。四宜牵之。不宜决之。亦不宜与之争前后也。

九五。苋陆夬夬。中行无咎。象曰。中行无咎。中未光也。

   上六柔脆如苋。而在五刚之上。如苋在陆。人人得践踏之。嗟嗟。彼独非坤德乎。彼独非太极全体所成。还具太极全体者乎。是宜夬彼群阳所夬而护养之。乃为中行之道。可无咎耳。然在夬时。终不免以君子小人二其心。未肯忘于大同。故曰中未光也。圣人于复。则谆谆以保护微阳。于夬则谆谆以保护残阴。阴阳岂可偏废哉。

上六。无号。终有凶。象曰。无号之凶。终不可长也。

   下之五爻。圣人所以劝诫群阳者至矣。以六居上。虽得其正。而阴柔才弱。不能惕号以自周备。故终不可长不若反乎下以为姤耳。

(巽下 乾上)

姤女壮。勿用取女。

   约世道。则决之于意中者。必将遇之于意外。约佛法。则决断余惑而上同诸佛者。必巧用性恶而下遇众生。又约究竟。则夬是无间道。姤是解脱道。约初心。则夬是乾慧。姤是理水也。以无号之一阴忽反于下而得其所安。势必渐壮。故九二宜包而有之。不宜使宾取之。佛法释者。在佛为性恶法门。在众生不了。则为修恶。九二行菩萨道。自可示同修恶。不令余人作恶。又解脱道。一得永得。名女壮。无所取著。名勿用取女。理水亦尔。

彖曰。姤。遇也。柔遇刚也。勿用取女。不可与长也。天地相遇。品物咸章也。刚遇中正。天下大行也。姤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 不曰刚遇柔而曰柔遇刚者。柔为政也。佛法释者。刚是性德。柔是修德以修显性名柔遇刚。刚是妙观。柔是妙止。从止起观。名柔遇刚。刚是智慧。柔是禅定。因定发慧。名柔遇刚。修本无加于性。止亦不可偏胜。定亦不可偏多。故曰不可与长也。天地相遇。天得地之初爻而为巽。挠万物者莫疾乎风。齐乎巽。而万物洁齐。故曰品物咸章也。九二之刚。下遇初六。上遇九五之中正。在世法中。则为大臣得君以抚民。在佛法中。则为智慧称性以成福。故曰天下大行也。

象曰。天下有风。姤。后以施命诰四方。

   剥乎上者反乎下。名之曰复。性德也。观慧也。不可即致用也。故如雷在地中而后不省方。夬乎上者反乎下。名之曰姤。修德也。止定也。即可以取效也。故如天下有风而后施诰命。复以见天地之心。姤以见时义之大。复即乾知大始。姤即坤作成物。复即金声。姤即玉振。复即智巧。姤即圣力。而腐儒以抑阴戒小人释之。不亦陋乎。

初六。系于金柅。贞吉。有攸往见凶。羸豕孚蹢躅。象曰。系于金柅。柔道牵也。

   无君子莫治野人。无野人莫养君子。此世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。无性不能起修。无修不能显性。非智不禅。非禅不智。此佛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。一阴始生于下。得九二金柅以系之。此贞吉之道也。不系则有攸往。往则见凶。如羸豕必能蹢躅。由不早为调御故耳。柔道宜与刚德相牵。则互相与有成矣。

九二。包有鱼。无咎。不利宾。象曰。包有鱼。义不及宾也。

   修显性。则性有修。定发慧。则慧有定。性修交成。定慧平等。无咎之道也。但可内自证知。岂可举似他人。世法亦尔。吾民吾子。岂可令他人分治哉。

九三。臀无肤。其行次且。厉。无大咎。象曰。其行次且。行未牵也。

   二近于初。故包有鱼。三远于初。故臀无肤。无肤则行必次且矣。然虽厉而无大咎者。以与初六同居巽体。但行未与柔道相牵合耳。

九四。包无鱼。起凶。象曰。无鱼之凶。远民也。

   刚不中正。执性而废修。恃慧而弃定。犹世宰辅。居上而远民也。方其高谈理性。正逞狂慧。不知其为凶。临命终时。地狱相现。则悔无所及。犹包中无鱼。起水而后知之。

九五。以(杞己+巳)包瓜。含章。有陨自天。象曰。九五含章。中正也。有陨自天。志不舍命也。

   枸杞枝软而长。以此包瓜。则其蔓交系而不可解。此九二与初六相遇之象也。九五为姤之主。乃高居于上。远不相及。但以刚健中正。则性德久熏成种。将欲发焕。故名含章。由其志不舍命。不肯自暴自弃。故初六虽不相遇。必有自天陨坠以遇我者矣。发得本有。名为自天。无心契合。名为有陨。又九二如大臣。能有初六之民。与民固结。九五如圣君。能用九二之贤臣。故名含章。既有九二。则并九二所遇初六之民而有之矣。民与之。即天与之。故云有陨自天。

上九。姤其角。吝。无咎。象曰。姤其角。上穷吝也。

   居姤之终。不与柔遇。名姤其角。此如二乘偏真空慧。但免无鱼之凶。不无焦芽败种之吝也。

(坤下 兑上)

萃。亨。王假有庙。利见大人。亨。利贞。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 相遇则相聚。世出世之常也。聚安有不亨者哉。幽明之情萃。故有庙可假。上下之情萃。故大人可见。用大牲以假有庙。利攸往以见大人。皆顺乎时义之所当然。所谓贞也。

彖曰。萃。聚也。顺以说。刚中而应。故聚也。王假有庙。致孝享也。利见大人亨。聚以正也。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顺天命也。观其所聚。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   同一致孝享耳。有时云二簋可用。有时云樽酒簋贰。今则云用大牲吉。同一见大人耳。有时云不利涉川。有时云往蹇来硕。今则云利有攸往。夫岂有私意于其间哉。宜俭则俭。宜丰则丰。可往则往。可来则来。皆所以顺天命而观物情耳。

象曰。泽上于地。萃。君子以除戒器戒不虞。

   杨慈湖曰。泽所以能潴水而高上于地者。以有坊也。民所以得安居而聚者。不可无武备也。除治戎器。戒备不虞。皆大易之道也。蕅益子曰。约佛法。则毗尼内禁。约观心。则密咒治习。

初六。有孚不终。乃乱乃萃。若号。一握为笑。勿恤。往无咎。象曰。乃乱乃萃。其志乱也。

   当萃之时。未有不志于萃者也。二阳为受萃之主。而四阴萃之。初与四为正应。本可信也。不中不正。故不能终其信。而乃乱乃萃焉。乃乱故若号。乃萃故一握为笑。言其号笑夹杂而为一握也。然既是正应。何所疑恤。不若往从为无咎耳。志乱故号笑夹杂。明相应之理未尝乱也。

六二。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。象曰。引吉无咎。中未变也。

   柔顺中正。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。本无可疑者也。乃初六与六三皆往萃于九四。我居二者之间。设不自引而出。何以取信于九五乎。苟引出而得其信。则不必用大牲。而用禴亦利矣。舍二阴而独从所应。故如用禴。其物甚薄。但由二有中德。故不变所守以随两阴耳。

六三。萃如嗟如。无攸利。往无咎。小吝。象曰。往无咎。上巽也。

   上无应与。志欲萃而无从。故嗟如而无所利。然当萃之时。往从九四。亦可无咎。但非正应故得小吝。而九四则巽以受之矣。

九四。大吉无咎。象曰。大吉无咎。位不当也。

   当萃之时。初六应之。六三归之。不几以臣拟君乎。故必大吉乃得无咎。如伊尹周公之终尽臣道可也。

九五。萃有位。无咎。匪孚。元永贞。悔亡。象曰。萃有位。志未光也。

   阳刚中正。以天位而受萃者也。然惟二实应之。上实附之。而初与三已萃于九四矣。仅可无咎。若能忘吾位以任九四。听彼二阴之匪孚我。而元萃于四者永贞弗改。则九四既为吾臣。二阴何一非吾民也。故得悔亡。设但恃其位以为萃。则志未光矣。

上六。赍咨涕洟。无咎。象曰。赍咨涕洟。未安上也。

   以阴居阴。而在上位。心不自安。故赍咨涕洟。以附悦于九五。得无咎也。

(巽下 坤上)

升。元亨。用见大人勿恤。南征吉。

   气聚而上升。如木之升于地。元亨可知也。巽顺非果于有为者。故劝以用见大人勿恤。万物齐乎巽。而相见乎离。故南征则吉。欲其向明以行志也。

彖曰。柔以时升。巽而顺。刚中而应。是以大亨。用见大人勿恤。有庆也。南征吉。志行也。

   巽木本柔。故必以时而升。木之升固必藉土。土亦以生木为功。今九二刚中而应六五。盖不惟木之志。亦是土之志也。

象曰。地中生木。升。君子以顺德。积小以高大。

   道体本无大小。而君子之积德也。顺而致之。必由小以高大。譬如合抱之木始于微芒。但不可(片*戈)伐。亦不可助长耳。

初六。允升大吉。象曰。允升大吉。上合志也。

   为巽之主。上与二阳合志。故信能升而大吉也。

九二。孚乃利用禴。无咎。象曰。九二之孚。有喜也。

   升九二之求孚于六五。以各不得其正。非如萃六二之孚于九五也。但萃之六二。以两邻同质。而不同志。故中虽未变。而须引吉。今升之九二。以两邻异质。而志相合。故不惟无咎。而且有喜。

九三。升虚邑。象曰。升虚邑。无所疑也。

   以坚刚之木。上升于柔顺之土。何疑阻哉。

六四。王用亨于岐山。吉。无咎。象曰。王用亨于岐山。顺事也。

   巽之升也为木。坤之升也为山。而人之升也为亨于天地山川鬼神。其事不同。其所以为顺一也。方木之升于地。人但以为木克土耳。不知木升即是地升。以离地四微。别无木四微故。如太王之去豳而邑于岐。人但以为王弃豳耳。不知邑岐即是邑豳。以非舍豳人而别抚岐人故。

六五。贞吉升阶。象曰。贞吉升阶。大得志也。

   朝有君子。则圣王之志得。犹地有乔木。则成园苑。故地未有不以升木为志者也。九二刚中。而五应之。此明与以可升之道。犹圣王之设阶以升君子。但恐其以阴居阳。不能鉴九二之孚。故特以贞诫之。欲其贞于九二也。

上六。冥升。利于不息之贞。象曰。冥升在上。消不富也。

   升至于冥。可以息矣。而有不息之贞。则宜冥而益升。此所谓天爵也。修其天爵。则匹夫不为贫贱。而不富可消矣。

(坎下 兑上)

困。亨。贞大人吉无咎。有言不信。

   升而不已必困。此盈虚消息之常也。困心衡虑。实所以致亨。然不以正道持之。不以大人处之。何能吉无咎哉。设无躬行实德。而但有空言。决不足以取信矣。

彖曰。困。刚掩也。险以说。困而不失其所亨。其惟君子乎。贞大人吉。以刚中也。有言不信。尚口乃穷也。

   坎刚在下。而为兑柔所掩。刚既被掩。水漏泽枯。困之象也。处险而说。素患难行乎患难。遁世无闷。不改其乐。非君子其孰能之。九二九五。皆以刚而得中。此大人之贞。吉之道也。苟不守此贞。而徒尚口。适足以取穷而已矣。

象曰。泽无水。困。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
   水在泽下。泽中无水。枯槁穷困。此已定之命也。君子致之而已。岂容作意而不顺受。刚中故处险能说。此在我之志也。君子则心遂之。岂因颠沛而或稍违。

初六。臀困于株木。入于幽谷。三岁不觌。象曰。入于幽谷。幽不明也。

   六爻皆处困者也。惟刚中大人能不失其所亨。初六居下。臀之象也。上应九四之株木。正当困时。不能相庇。而阴居险初。则如入于幽谷。三岁不能相见矣。

九二。困于酒食。朱绂方来。利用亨祀。征凶。无咎。象曰。困于酒食。中有庆也。

   当困之时。能以刚中自养。故名困于酒食。九五阳刚中正之君。必将以朱绂锡我。使我同济时困。我但当默然以诚应之。如亨祀然。若遽往则必有凶。而志在救时。仍无咎也。中有庆即是贞大人吉。此如伊尹就汤。绂。蔽膝也。

六三。困于石。据于蒺藜。入于其宫。不见其妻。凶。象曰。据于蒺藜。乘刚也。入于其宫。不见其妻。不祥也。

   阴柔不中不正。居于二阳之间。四如石。二如蒺藜。上六不与相应。故入其宫而不见其妻。由无祯祥之德。所以自取其凶。

九四。来徐徐。困于金车。吝。有终。象曰。来徐徐。志在下也。虽不当位。有与也。

   夫处困而亨。非刚中者不能也。九四正在困时。犹不能忘情于初六。而来徐徐。既志在初六。岂惟不与九二合德。反困于九二之金车而吝矣。然九二刚中。必能与我同济时困。不因我不当位而遂弃我。故可有终。

九五。劓刖。困于赤绂。乃徐有说。利用祭祀。象曰。劓刖。志未得也。乃徐有说。以中直也。利用祭祀。受福也。

   九五阳刚中正。居于尊位。视天下如一身者也。上六困于葛藟。如劓我之鼻。初六困于株木。如刖我之足。我方赖九二同行济困。犹如赤绂。而彼方困于酒食。则是我困于赤绂也。然九二中直。必徐应我而有悦。我当竭诚以感之。如祭祀然。庶可以受福矣。

上六。困于葛藟。于臲卼。曰动悔有悔。征吉。象曰。困于葛藟。未当也。动悔有悔。吉行也。

   处困之极。可以动而行矣。阴柔才弱。疑虑未当。犹牵缠而不自安。惧其动而有悔。而每自退悔也。故圣人直以征吉决之。

(巽下 坎上)

井。改邑不改井。无丧无得。往来井井。汔至。亦未繘井。羸其瓶。凶。

   夫井者。居其所而迁者也。知井之居所而迁。则知困之穷而通矣。故次困而明井。邑可改。井不可改。可改则有丧有得。既不可改。何丧何得。食水者往。未食者来。人有往来。井何往来。下瓶将及于水曰汔至。得水收绳未尽曰未繘井。繘井则有功。未繘羸其瓶则凶。此皆人之得丧。非井之得丧也。知井无得丧。则知性德六而常即。知人有得丧。则知修德即而常六。故曰井德之地也。又曰井以辩义。

彖曰。巽乎水而上水。井。井养而不穷也。改邑不改井。乃以刚中也。汔至亦未繘井。未有功也。羸其瓶。是以凶也。

   水轮含地。故凿地者无不得水。喻如来藏性具一切阴界入等。故观阴界入者无不得悟藏性。但贵以妙止观力深入而显发之。藏性一显。自养养他更无穷尽也。困之贞大人吉。曰以刚中。今改邑不改井。亦曰乃以刚中。困似专指修德。其实发明全修在性。今似专指性德。其实要人全性起修。故随明未有功而羸瓶则凶。其重修德甚矣。

象曰。木上有水。井。君子以劳民劝相。

   夫担水惠人。则所及者寡。凿井任伋。则所润者多。担水者有作善。凿井者无作善也。君子之慰劳于民也则劝其交相为养焉。故养而不穷矣。

初六。井泥不食。旧井无禽。象曰。井泥不食。下也。旧井无禽。时舍也。

   井之六爻。三阴为井。三阳为泉。初居最下。故象如泥。不惟人不食之。禽亦不顾之矣。理即佛也。

九二。井谷射鲋。瓮敝漏。象曰。井谷射鲋。无与也。

   在下之中。故为井谷。有泉可以射鲋。而上无应与。如瓮既敝漏。不能相伋也。鱼之至小者名鲋。盖指初六。此是名字即佛。薄有闻熏。未成法器。

九三。井渫不食。为我心恻。可用汲。王明。并受其福。象曰。井渫不食。行恻也。求王明。受福也。

   以阳居阳。其泉洁矣。犹居下卦。不为人食。是可恻也。上六应之。故可用汲。盖王既明而用贤。则贤者之福非止独受而已。此是观行即佛。圆伏五住故井渫。未证理水故不食。宜求诸佛加被。则可自利利他也。

六四。井甃无咎。象曰。井甃无咎。修井也。

   甃者。以瓦石包砌其傍。所以御污而洁泉者也。故曰修井。此是相似即佛。从思慧入修慧。御二边之污。而洁中道之泉。

九五。井冽寒泉食。象曰。寒泉之食。中正也。

   阳刚中正。泉之至洁而泠然者也。功及于物。故得食之。此是分证即佛。中道理水。自利利也。

上六。井收勿幕。有孚元吉。象曰。元吉在上。大成也。

   以阴居上。如井之收。收。即井栏。常露之而勿幕。众皆汲之。而所养无穷矣。此是究竟即佛。功德满足。尽未来际恒润众生。

(离下 兑上)

革。已日乃孚。元亨利贞。悔亡。

   夫邑改而井不改者。言其处也。井旧。则无禽而泥。可弗革乎。学者以变化气质为先。犹火之锻金也。方其煆也。金必苦之。既煆成器。而后信火之功也。此革之道。即乾坤之道。大亨以正者也。未信故有悔。已孚则悔亡矣。

彖曰。革。水火相息。二女同居。其志不相得。曰革。已日乃孚。革而信之。文明以说。大亨以正。革而当。其悔乃亡。天地革而四时成。汤武革命。顺乎天而应乎人。革之时大矣哉。

   革而信之。明未革则人不信也。革而当。乃使人信。其悔乃亡。明不当则悔不亡也。须如天地之革时。汤武之革命。方可取信于人耳。革何容易。

象曰。泽中有火。革。君子以治历明时。

   时无实法。依于色心分位假立。心无形像。依色表见。色有共相及不共相。共相之在上者为日月星(宿百+西@人)。因日月星(宿百+西@人)周行于天。据其所历之度。以明春夏秋冬之时。春则万物皆春。乃至冬则万物皆冬。故知时惟心现。无在而无所不在。犹如火性无我。亦无在而无所不在。虽泽中亦自有之。彼大海中火光常起。即其验也。

初九。巩用黄牛之革。象曰。革用黄牛。不可以有为也。

   离为能革。兑为所革。而初九居下。上无应与。此不可以有为者也。但用黄牛之革以自巩固可耳。

六二。已日乃革之。征吉无咎。象曰。已日革之。行有嘉也。

   阴柔中正。为离之主。得革物之全能者也。革必已日乃孚。而上应九五。是其嘉配。故征吉而无咎。

九三。征凶贞厉。革言三就。有孚。象曰。革言三就。又何之矣。

   过刚不中。而应上六。上六阴柔得正。乃君子而如文豹者也。何容更以刚燥革之。征则必凶。虽得其贞。亦仍危厉。但可自革以相顺从。其言至于三就。庶亦可以取信也。

九四。悔亡。有孚改命吉。象曰。改命之吉。信志也。

   兑金之质。本待煆以成器。而九四无应于下。则无肯成我者。悔可知也。但刚而不过。又附近于离体之上。其志可信。故悔亡而有孚。可以改其所秉之定命。而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。

九五。大人虎变。未占有孚。象曰。大人虎变。其文炳也。

   以阳刚中正之大人。又得六二阴柔中正之应以辅助之。故如虎之神变。炳乎有文。不待占而足以取信于天下也。

上六。君子豹变。小人革面。征凶。居贞吉。象曰。君子豹变。其文蔚也。小人革面。顺以从君也。

   豹亦生而有文者也。但待时而变现耳。九三刚燥小人。既见其变。亦革言三就以相顺从。然仅革面。未始革心。君子正不必深求也。若欲令心革而往征之。未免得凶。惟居贞以默化之则吉。

(巽下 离上)

鼎。元吉亨。

   革物者莫若鼎。此陶贤铸圣烹佛炼祖之器也。安得不元吉而亨哉。

彖曰。鼎。象也。以木巽火。亨饪也。圣人亨以享上帝。而大亨以养圣贤。巽而耳目聪明。柔进而上行。得中而应乎刚。是以元亨。

   初阴为足。二三四阳为腹。五阴为耳。上阳为铉。非鼎象乎。以木巽火而亨饪。非鼎用乎。勿谓鼎之道小。圣人亨以享上帝。亦此鼎耳。即大亨以养天下圣贤。亦此鼎耳。何必离事别求理哉。且以卦德言之。内则巽顺。外则离而耳目聪明。六五以柔为离之主。进而上行。得中位而应九二之刚。此岂非圣贤佛祖自陶自铸自烹自炼之道。其元亨也宜矣。

象曰。木上有火。鼎。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   鼎者。国之重宝。君位之所寄也。得其道以正其位。则命可凝。德不称位。则命去而鼎随去矣。约象明之。德如木。命如火。有木则有火。木尽则火亡。有德以正其位则命凝。德亡则命亡。故曰惟命不于常也。

初六。鼎颠趾。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。无咎。象曰。鼎颠趾。未悖也。利出否。以从贵也。

   初为鼎趾。应四故颠。然及其未烹物而颠之。旧积否恶从此可出矣。颠趾如得妾。出否如得子。母以子贵。因其子而知得妾之未悖。因出否而知颠趾之有功也。

九二。鼎有实。我仇有疾。不我能即。吉。象曰。鼎有实。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。终无尤也。

   二当鼎腹之下分。阳刚故为有实。上应黄耳金铉之六五。能护守之。初虽颠趾而有疾。终不害及我也。然在二。则宜慎所之矣。

九三。鼎耳革。其行塞。雉膏不食。方雨亏悔。终吉。象曰。鼎耳革。失其义也。

   三当鼎腹之中分。其实腴美。有雉膏可食矣。上无应与。如鼎方革耳而不可行者焉。赖六五柔中之黄耳。贯上九刚而不过之玉铉。方将举二以及三。如阴阳之和而得雨。则可以亏悔而终吉矣。怀道而不思致用。故失其义。犹所云不仕无义。激之使及时行道也。

九四。鼎折足。覆公(攸-文+束)。其形渥。凶。象曰。覆公餗。信如何也。

   四当鼎腹之上分。其实既满。而下应初六。则不胜其重。足云折矣。形貌能无赧汗乎。始也不自知其德薄。知小力小。妄据尊位。而谋大任重。今一旦不胜其任。此其所自信者为如何也。

六五。鼎黄耳金铉。利贞。象曰。鼎黄耳。中以为实也。

   五为鼎耳。而有中德。故其色黄。以虚受实。故为金铉。铉即指上九也。以铉贯耳。以耳举鼎。尽天下圣贤而养之。岂非圣人大亨之正道乎。然六五自本无实。特下应九二之刚中以之为实。即以此而养天下。所谓为天下得人者耳。

上九。鼎玉铉。大吉无不利。象曰。玉铉在上。刚柔接也。

   上为鼎铉。自六五观之。则如金之刚。自其刚而不过之德言之。则如玉之润矣。金遇猛火则镕。玉非火所能坏。以此举鼎。故大吉无不利也。

(震下 震上)

震。亨。震来虩虩。笑言哑哑。震惊百里。不丧匕鬯。

   主重器者莫若长子。长子未有不奋动以出者也。故震则必亨。然其亨也。必有道以致之。方其初动而来。虩虩乎。如蝇虎之周环顾虑。仍不失其和。而笑言哑哑。夫惟存于己者既严且和。以此守重器而为祭主。纵遇震惊百里之大变。能不丧其匕鬯矣。佛法释者。一念初动。即以四性四运而推简之。名为虩虩。知其无性无生。名为笑言哑哑。烦恼业境种种魔事横发。名为震惊百里。不失定慧方便。名为不丧匕鬯也。

彖曰。震。亨。震来虩虩。恐致福也。笑言哑哑。后有则也。震惊百里。惊远而惧迩也。出可以守宗庙社稷。以为祭主也。

   恐惧乃能致福。福不可以幸邀。所谓生于忧患也。哑哑亦非放逸。仍不失其法则也。惟其养之有素如此。故虽当惊远惧迩之变。人皆退避。而偏能出此凝定之神以当之。可以守宗庙社稷而为祭主也。为祭主。即是不丧匕鬯注脚。

象曰。洊雷震。君子以恐惧修省。

   君子不忧不惧。岂俟雷洊震而后恐惧修省哉。恐惧修省。正指平日不睹不闻慎独功夫。平日功夫能使善长恶消。犹如洊雷能使阳舒阴散也。惟其恐惧修省惯于平日。故虽遇洊雷。亦复不忧不惧矣。问曰。孔子迅雷风烈必变。复云何通。答曰。此是与天地合德。变则同变。亦非忧惧。

初九。震来虩虩。后笑言哑哑。吉。象曰。震来虩虩。恐致福也。笑言哑哑。后有则也。

   六爻皆明恐惧修省之道。而德有优劣。位有当否。故吉凶分焉。初九刚正。为震之主。主器莫若长子。吉可知矣。

六二。震来厉。亿丧贝。跻于九陵。勿逐。七日得。象曰。震来厉。乘刚也。

   六二乘初九之刚。盖严惮切磋之畏友也。藉此深自惕厉。以振刷我阴柔懦弱之习。举吾平日所谓中正纯善多种宝贝尽丧不顾。直跻于乾健高明之九陵。勿更留意求逐。然至于七日。复其故位。则中正纯善之德仍在矣。

六三。震苏苏。震行无眚。象曰。震苏苏。位不当也。

   三远于初。初之所以惊发我者。苏苏而不切矣。三当自以震行。勿因远于畏友。而缓其恐惧修省之功。则无眚也。

九四。震遂泥。象曰。震遂泥。未光也。

   九四亦震主也。以阳居阴。复陷四阴之间。虽似洊至。遂失其威而入泥。岂能如虩虩哑哑之有光哉。

六五。震往来厉。亿无丧有事。象曰。震往来厉。危行也。其事在中。大无丧也。

   震六二者惟初九。故但云来厉。震六五者。则初九与九四也。初震既往。四震复来。五得藉此以自惕厉。令所行日进于高明。故曰危行。犹所云邦有道危言危行也。以六居五。不过于柔。又得中道。故其德甚多。而毫无所丧。但有恐惧修省之事耳。

上六。震索索。视矍矍。征凶。震不于其躬。于其邻。无咎。婚媾有言。象曰。震索索。中未得也。虽凶无咎。畏邻戒也。

   初九之刚。固不足以及我。九四震亦遂泥。声已索索无余威矣。而阴柔弱极。方且视矍矍而惶惑无措。以此征往。则中心无主。神已先乱。凶可知也。然震既不及其身。止及其邻。即因震邻而恐惧修省。亦可无咎。但祸未至而先防。乃明哲保身之道。傥与婚媾商之。必反以为迂而有言矣。君子可弗自勉乎。

(艮下 艮上)

艮其背。不获其身。行其庭。不见其人。无咎。

   夫动与止。虽是相对待法。亦是相连属法。又是无实性法。究竟是无二体法也。不动曰止。不止曰动。此约相对待言也。因动有止。因止有动。此约相连属言也。止其动则为静。止其静则为动。动其止则为动。动其动则为止。此约无实性言也。止即是动。故即寂恒感。动即是止。故即感恒寂。此约无二体言也。知动止无二体者。始可与言止矣。夫人之一身。五官备于面。而五脏司之。五脏居于腹。而一背系之。然玄黄朱紫陈于前。则纷然情起。若陈于背。则浑然罔知。故世人皆以背为止也。然背之止也。纵令五官竞骛于情欲。而仍自寂然。逮情之动也。纵复一背原无所分别。而毕竟随往。故以面从背。则背止而面亦随止。以背从面。则面行而背亦随行。究竟面之与背。元非二体。不可两判。今此卦上下皆艮。止而又止。是艮其背者也。艮背何以能无咎哉。是必不获其身。行其庭不见其人。斯无咎耳。身本非实。特以情欲锢之。妄见有身。今向静时观察。其中坚者属地。润者属水。暖者属火。动者属风。眼耳鼻舌异其用。四支头足异其名。三百六十骨节。八万四千毫窍。毕竟以何为身。身既了不可得。即使历涉万变。又岂有人相可得哉。故行其庭而亦不见其人。此则止不碍行。即行恒止。故无咎也。

彖曰。艮。止也。时止则止。时行则行。动静不失其时。其道光明。艮其止。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。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。行其庭不见其人。无咎也。

   止其行而为静。止其止而为动。动静以时。无非妙止。故其道光明也。止非面墙之止。所非处所之所。特以法法本不相知。法法本不相到。犹此卦之上下敌应而不相与。是以觅身了不可得。虽行其庭。而亦了无人相可见。合于光明之道而无过也。

象曰。兼山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   两山并峙。各安其位者也。是故草木生之。禽兽居之。宝藏兴焉。位位无非法界故也。君子于此非不思也。知离此现前之位。别无一法可得。故思不出其位。不出位而恒思。则非枯槁寂灭。思而不出其位。则非驰逐纷纭。恒思则能尽其位之用。故一切旋乾转坤事业。无不从此法界流。不出则能称其位之量。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。无不还归此法界。

初六。艮其趾。无咎。利永贞。象曰。艮其趾。未失正也。

   居艮之下。其位为趾。止之于初。不令汨于所欲往。斯固未失正而无咎矣。然必利于永贞。时止则止。时行则行。乃获敦艮之吉耳。

六二。艮其腓。不拯其随。其心不快。象曰。不拯其随。未退听也。

   趾也。腓也。股也。皆随心而为行止者也。然趾无力。不能自专。又正行时趾元自止。今六二其位为腓。而以阴居阴。当艮之时。力能专止而不随心动。故曰不拯其随。此非动静不失其时之道。盖由未肯谦退。而听命于天君。故令其心不快。

九三。艮其限。列其夤。厉薰心。象曰。艮其限。危薰心也。

   三位在限。而以刚居刚。为艮之主。则腰臗硬直。不可屈申者也。夫上下本自相联。犹如夤然。今分列而不相系属。其危厉不亦薰心矣乎。

六四。艮其身。无咎。象曰。艮其身。止诸躬也。

   四位在于胸腹。彖云艮其背。而此直云艮其身。身止则背不待言矣。夫千愆万缪皆由身起。今阴柔得正。能止诸躬。何咎之有。杨龟山曰。爻言身象言躬者。伸为身。屈为躬。屈伸在我不在物。兼爻与象。是屈伸兼用矣。

六五。艮其辅。言有序。悔亡。象曰。艮其辅。以中正也。

   五位在心。心之声由辅以宣。而以阴居阳。又复得中。能于言未出口前豫定其衡。故言无妄发。发必有序。而口过终可免矣。

上九。敦艮。吉。象曰。敦艮之吉。以厚终也。

   为艮之主。居卦之终。可谓止于至善。无所不用其极者矣。性德本厚。而修德能称性复之。故曰以厚终也。震为长男。故举乾之全体大用而虩于其初。艮为少男。故举乾之全体大用而敦于其上。一始一终。知及仁守之功备。非动非静之体复矣。

(艮下 巽上)

渐。女归吉。利贞。

夫敦艮既非面墙。则止而不失其行之时矣。行之以巽。故名曰渐。君子将致身以有为。必如女之归夫。始终以礼而非苟合。乃得吉耳。苟不利贞。则躁进固足取辱。虽渐进亦岂能正人哉。佛法释者。理则顿悟。乘悟并销。如震虩而艮敦。事非顿除。因次第尽。如女归而渐进。又次第禅门名之为女。即事禅而达实相名之为归。以圆解遍修事禅名之为贞。

彖曰。渐之进也。女归吉也。进得位。往有功也。进以正。可以正邦也。其位。刚得中也。止而巽。动不穷也。

   进有顿渐。今明以渐而进。故如女归则吉也。得位则往有功。傥进不得位。则不可往明矣。以正则可正邦。傥进不以正。则不能正邦明矣。然此卦何以为进得位。则由九五刚得中耳。何以为往有功。则由止而巽故动不穷耳。止者动之源。设无止体。则一动即穷。如沟浍因雨暂盈。可立待其涸也。

象曰。山上有木。渐。君子以居贤德善俗。

   木在山上。以渐而长。观者不觉。君子居德亦复如是。山有乔木。则山益高。俗有居贤德之君子。则俗益善。

初六。鸿渐于于。小子厉。有言。无咎。象曰。小子之厉。义无咎也。

   洪觉山曰。渐何以象鸿也。鸿。水鸟。木落南翔。冰泮北徂。出则有时。居则有序。苏眉山曰。鸿。阳鸟而水居。在水则以得陆为安。在陆则以得水为乐者也。初六阴爻。如鸿在水。上无应与。故为渐于水涯。于人则为小子。正宜乾乾惕厉。且宜有言以求人之切磋琢磨。如鸿在乾。而哀鸣觅伴。乃无咎也。无应本宜有咎。以当渐初。而能自厉。则其义可无咎矣。

六二。鸿渐于磐。饮食衎衎。吉。象曰。饮食衎衎。不素饱也。

   二亦在水。而应九五。则如渐于磐石。饮啄皆和乐矣。养道以待时。岂无事而食哉。

九三。鸿渐于陆。夫征不复。妇孕不育。凶。利御寇。象曰。夫征不复。离群丑也。妇孕不育。失其道也。利用御寇。顺相保也。

   九三阳爻。如鸿在陆。上无应与。则无水矣。鸿不乱配。而六四亦无应与。与三相邻。设三征而从四。则为离鸿群而可丑。设四俯而就三。则为失其道而虽孕亦不敢育。凶可知已。夫非配而私相为配。以理言之则寇也。三若守正而御之。则在我既无离群之丑。在四亦无失道之凶。乃可顺相保耳。

六四。鸿渐于木。或得其桷。无咎。象曰。或得其桷。顺以巽也。

   四亦在水。而乘九三之刚。不足安身。如渐于木。非鸿之所能栖。以鸿之趾连。不能握木故也。或得其横而且大有如桷者。庶几可以无咎。意指上附九五言之。盖以阴居阴则顺。为巽之主则巽。故可冀其无咎耳。

九五。鸿渐于陵。妇三岁不孕。终莫之胜。吉。象曰。终莫之胜吉。得所愿也。

   五本在陆。而居尊位。则如高陵矣。下应六二之妇。方饮食衎衎以自养。非九三之所能污。故三岁不孕终莫之胜而吉也。圣王得名世之臣。满其梦卜求贤本愿。不亦快乎。

上九。鸿渐于陆。其羽可用为仪。吉。象曰。其羽可用为仪吉。不可乱也。

   上亦在陆者也。但九三为木落南翔之陆。入于人中。故凶。上九为冰泮北归之陆。超于天外。故吉。所谓鸿飞冥冥。弋者何慕。但可远望其羽。用为高人达士之仪则耳。又凡鸿飞之时。成配者以次在后。孤而无侣者独在于前。今上九超然物外。下无应与。如世间义夫。志不可乱。故吉也。以羽为仪。则其为用也大矣。故曰圣人百世之师。

(兑下 震上)

归妹。征凶。无攸利。

   夫渐而进者。未有不归其所者也。以少女而归长男。过以相与。亦既得其所归。然一归则当终身守之。若更他往则凶。又设以少女用事擅权。则无所利。佛法释者。修次第禅。盖摄世间事定而归佛法正慧者也。傥直用此事定而设化仪。则必堕于爱见之网而凶。若耽著此定。则纡偏权曲径而无所利也。

彖曰。归妹。天地之大义也。天地不交。而万物不兴。归妹。人之终始也。说以动。所归妹也。征凶。位不当也。无攸利。柔乘刚也。

   如人有正配而不育。则必取少女以育子。此亦天地之大义。以例国君用名世为宰辅。不妨用小才小德为百官。观心用妙定合妙慧。不妨用次第诸禅助神通。设使天地不交。则万物不兴。故归妹者。乃人道之以终而成始者也。夫如是。则归妹何过。独恨其以说而动。则名为继嗣。实在情欲。如国君名为群寮。实在便嬖。观心名为助道。实在味禅。故所归者名为妹也。女舍夫而他适。臣舍君而他往。定舍慧而独行。则必得凶。以卦中阴爻之位皆不当故。女恃爱而司晨。臣恃宠而窃柄。定久习而耽著。则无攸利。以卦中六三之柔。乘九二初九之刚。六五上六之柔。乘九四之刚故。

象曰。泽上有雷。归妹。君子以永终知敝。

   方雷之动。必感于泽。而雷则易息。泽恒如故。此岂可为夫妇恒久之道。亦岂君臣相遇之道。亦岂定慧均平之道乎。君子之于事也。未暇问其所始。先虑永其所终。苟以永终为虑。则知归妹之敝矣。昔有贤达。年高无子。誓不取妾。其妻以为防己之妒也。宛转劝曰。君勿忌我。以致无后。贤达曰。吾岂不知卿有贤德哉吾年老矣。设取幼妾。未必得子。吾没之后。彼当如何。是以誓弗为耳。其妻犹未深信。乃密访一少艾。厚价买之。置酒于房。诱其夫与之同饮。抽身出房。反锁其门。贤达毅然从窗越出。喻其妻曰。吾岂以衰颓之身污彼童女。令彼后半世进退失措也。幸速还彼父母。勿追其价。于是妻及亲友无不叹服。未几。妻忽受胎。连育三子。后皆显达。噫。此所谓永终知敝。以德动天者乎。圣人于彖传中。随顺恒情。则以天地大义许之。于大象中。劝修阴德。则以永终知敝醒之。知此义者。亦可治国。亦可观心矣。

初九。归妹以娣。跛能履。征吉。象曰。归妹以娣。以恒也。跛能履吉。相承也。

   此卦以下兑为妹。以震为所归者也。兑三爻中。六三为妹。而初九九二从嫁者为娣。震三爻中。九四为所归主。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。上六如宗庙之受祭。今初九以刚正之德。上从六三之妹。归于九四。而为其娣。六三如跛。待初能履。故得征吉。娣之为德。贵在能恒。相承于三。则三吉而初亦吉矣。

九二。眇能视。利幽人之贞。象曰。利幽人之贞。未变常也。

   以刚中之德。亦从六三而为娣。六三如眇。待二能视。夫不自有其明。而使人获其视。非幽人之贞其孰能之。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。

六三。归妹以须。反归以娣。象曰。归妹以须。未当也。

   为兑之主。恐其说之易动也。故诫之曰。须待六五之命。勿令人轻我。而反重我之娣以归也。由位未当。故诫之。

九四。归妹愆期。迟归有时。象曰。愆期之志。有待而行也。

   三既须五命而后归我。则我之归妹不愆期乎。然虽迟归。会须有时。如大舜不得父命。则待帝尧之命而行也。

六五。帝乙归妹。其君之袂。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几望。吉。象曰。帝乙归妹。不如其娣之袂良也。其位在中。以贵行也。

   五为帝乙。六三为妹。亦称女君。初九九二为娣。以袂而论。则三不如初之与二。以女而论。则如月几望而圆满矣。夫以帝女之贵。而能行嫁于下。不骄不亢。岂非吉之道乎。

上六。女承筐无实。士刲羊无血。无攸利。象曰。上六无实。承虚筐也。

   震为兑所承之筐。兑为震所刲之羊。三承于六。筐则无实。六刲于三。羊则无血。故无攸利。盖生不积德。死后无灵。不能使子孙繁衍。至于不获已而归妹。此非女士之过。皆上六无实之过也。君子永终知敝。早见及于此矣。

周易禅解卷第六

周易禅解卷第七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下经之三

(离下 震上)

丰。亨。王假之。勿忧。宜日中。

   家有妻妾则丰。国有多土则丰。观心有事禅助道则丰。丰则必亨。然非王不足以致丰。丰则可忧。而勿徒忧。但宜如日之明照万汇可也。

彖曰。丰。大也。明以动。故丰。王假之。尚大也。勿忧宜日中。宜照天下也。日中则昃。月盈则食。天地盈虚。与时消息。而况于人乎。况于鬼神乎。

   明而不动。动不以明。皆非王者之道。皆不可以致丰。故惟王乃能尚大耳。所谓勿忧宜日中者。亦非止之令其不昃。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。则不为丰所蔽也。至于昃食盈虚。虽天地不能违时。徒忧何益。

象曰。雷电皆至。丰。君子以折狱致刑。

   折狱如电之照。致刑如雷之威。天之雷电。偶一至焉。常至则物必坏。君子之用刑狱。不得已尔。轻用则民必伤。天之雷电必在盛夏。君子之用刑狱。必于丰乐康阜之时。

初九。遇其配主。虽旬无咎。往有尚。象曰。虽旬无咎。过旬灾也。

   他卦六爻。每以阴阳相应为得。所谓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也。惟礼六爻。则阳与阳相得。阴与阴相得。所谓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也。初九刚正。遇九四为其配主。互相砥砺。故虽旬无咎。而往有尚。若不速往。至于过旬。不免日中则昃而有灾矣。

六二。丰其蔀。日中见斗。往得疑疾。有孚发若。吉。象曰。有孚发若。信以发志也。

   六二为离之主。至明者也。上与六五柔中合德。可以互相资益。而六五为九四所隔。如礼其蔀而日中见斗者焉。夫六五燮友。可以诚感。而不可以急应。故往则反得疑疾。惟有孚发若则吉。盖信以除疑。发以撤蔀也。蔀本无实。因疑故有。志发则疑除。疑除。则蔀撤而见九二之日矣。五本贤君。故其志可发。

九三。丰其沛。日中见沫。折其右肱。无咎。象曰。丰其沛。不可大事也。折其右肱。终不可用也。

   以刚正而居离体。可以照天下者也。应于上六。阴阳交而霈然大雨。故于日中但见水沫纷飞。失王假尚大之事。终不可以有为矣。明莫若左。动莫若右。上六居震之极。妄动自伤。故在九三如折右肱。此上之咎。非三咎也。

九四。丰其蔀。日中见斗。遇其夷主。吉。象曰。丰其蔀。位不当也。日中见斗。幽不明也。遇其夷主。吉行也。

   以阳刚为震之主。兴云蔽曰。故为丰蔀见斗。幸遇初九刚正。如日方升而往有尚。力能等我而为夷主。相与摧散阴霾。行照天下。不失丰亨之义。故吉也。六二之丰蔀见斗。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。今九四则自丰其蔀。致使日中见斗。故以位不当幽不明责之。

六五。来章。有庆誉。吉。象曰。六五之吉。有庆也。

   柔中居尊。而六二以信发之。虽全赖彼离明之德。亦实由我能来之也。君臣合德。天下胥蒙其庆矣。

上六。丰其屋。蔀其家。窥其户。[门@贝]其无人。三岁不觌。凶。象曰。丰其屋。天际翔也。窥其户。[门@贝]其无人。自藏也。

   以阴居阴。处震之极。礼之上。拒绝离明。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。故丰其屋。则堂高数仞。飞檐斜桷。若欲翔于天际者。蔀其家。则多设覆蔽。深自藏隐。纵窥户而[门@贝]若无人者。此乃从闇至闇。虽至三岁犹不相觌。凶何如哉。三岁言其甚久。亦以隔于九三。共三爻故。

(艮下 离上)

旅。小亨。旅贞吉。

   日中则昃。月盈则食。故次丰之后明旅也。丰以尚大。旅以小亨。贞岂有大小哉。在大则大。在小则小。耍不失其贞而已。不失其贞。则无往而不吉矣。

彖曰。旅。小亨。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。止而丽乎明。是以小亨旅贞吉也。旅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 在外故名为旅。处旅莫尚于柔。用柔莫贵于得中。得中则能顺刚。而天下无难处之境矣。止故能随寓而安。丽明故能见机而作。此旅之贞。即乾之贞。即坤之贞。即大易之贞也。从来大圣大贤。自天子至于庶人。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贞而处旅。无不即于旅时而具见乾坤大易之贞者。讵可以造次而忽其时义之大哉。佛法释者。下三土无非旅泊千三土中作大佛事。故时义大。若以寂光法身视之。仍名小亨。

象曰。山上有火。旅。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。

   山如亭舍。火如过客。君子之省方巡狩也。法离之明。法艮之慎。故刑可用而狱不可留。盖设使留狱不决。则不惟失离之明。亦且失艮之慎矣。观心释者。念起即觉。觉即推破。不堕掉悔也。

初六。旅琐琐。斯其所取灾。象曰。旅琐琐。志穷灾也。

   阴柔在下。不中不正。旅而琐琐者也。琐琐犹云屑屑。由无高明远大之志。所以自取其灾。

六二。旅即次。怀其资。得童仆贞。象曰。得童仆贞。终无尤也。

   当旅之时。各以在上相近之爻为次为处为巢。而阴宜依阳。阳宜附阴。今六二阴柔中正。顺乎九三之刚。故为即次。以阴居阴。而在艮体。为怀其资。下有琐琐之初六。而无二心于我。为得童仆贞。夫即次怀资犹属外缘。得童仆贞则由内德。有德如是。可谓旅贞吉矣。终无尤。

九三。旅焚其次。丧其童仆。贞厉。象曰。旅焚其次。亦以伤矣。以旅与下。其义丧也。

   三以四为其次。而以阳遇阳。又属离体。故焚其次而亦可伤矣。又复过刚不中。处此旅时。犹不知所以善与其下。致使童仆离心远去。此岂人之罪也哉。

九四。旅于处。得其资斧。我心不快。象曰。旅于处。未得位也。得其资斧。心未快也。

   君子行役。志元不在资斧。九四近附六五。聊可处矣。以阳居阴。阴为资斧。犹云资粮。可以致用。故名资斧。然五方在旅。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。故虽获于处。而犹未得位也。既未得位。故虽得其资斧。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。

六五。射雉一矢亡。终以誉命。象曰。终以誉命。上逮也。

   此正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。虚心以招天下之贤以济吾旅。如射雉者。虽或亡其一矢。终必得雉。故人誉之。天命之矣。盖以人合天。天必祐之。名为上逮。

上九。鸟焚其巢。旅人先笑后号啕。丧牛于易。凶。象曰。以旅在上。其义焚也。丧牛于易。终莫之闻也。

   处旅莫尚于柔。今以刚不中正。而在离极。更无覆护之者。如鸟焚其巢矣。先则以处高为乐故笑。后则以焚巢无归故号啕。离本有牝牛之德。乃以任刚傲慢。不觉丧之。凶何如哉。然巢之焚。由其以旅在上。乃是高亢加人。故义能招之。岂可归咎于命数。牛之丧。由其不知内省。骄矜自是。故祸生于所忽。而终莫之闻。岂可怨尤于他人。

(巽下 巽上)

巽。小亨。利有攸往。利见大人。

   善处旅者。无入而不自得。不巽则无以自容矣。巽以一阴入于二阳之下。阴有能而顺乎阳以致用。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。观心释者。增上定学。宜顺于实慧以见理。

彖曰。重巽以申命。刚巽乎中正而志行。柔皆顺乎刚。是以小亨。利有攸往。利见大人。

   君子之在旅也。得乎丘民而为天子。民有能而顺乎君。君则殷勤郑重。申吾命以抚绥之。盖由刚巽乎中正之德。故其志得行。故柔皆顺之也。刚不中正。则不足以服柔。柔不顺刚。则亦不得小亨矣。利有攸往。利见大人。正所以成其小亨。不往不见。何以得亨也哉。

象曰。随风巽。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   风必相随继至。乃可以鼓万物。君子必申明其命。笃行其事。乃可以感万民。故曰君子之德风。

初六。进退。利武人之贞。象曰。进退。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贞。志治也。

   初六。巽之主也。巽主于入。而阴柔每患多疑。故或进而且退。夫天下事本无可疑。特其志自疑耳。决之以武人之贞。则志治而天下事不难治矣。此所云武人之贞。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见大人者也。

九二。巽在床下。用史巫纷若。吉。无咎。象曰。纷若之吉。得中也。

   九五阳刚中正。为巽之主。如坐床上。则九二巽德之臣。固宜在床下矣。然以刚中得初六之顺。未免有僭窃之嫌。故必用史以纪吾所行。用巫以达吾诚悃。纷若不敢稍疏。乃得中而吉无咎也。

九三。频巽。吝。象曰。频巽之吝。志穷也。

   以刚居刚。非能巽者。勉强学巽。时或失之。盖志穷则不止于志疑。疑可治而穷则吝矣。

六四。悔亡。田获三品。象曰。田获三品。有功也。

   阴柔得正。为巽之主。顺乎九五阳刚中正之君。此休休有容之大臣。天下贤才皆乐为用者也。故如田获三品而有功。三品者。除九五君位。余三阳皆受其罗网矣。

九五。贞吉悔亡。无不利。无初有终。先庚三日。后庚三日。吉。象曰。九五之吉。位正中也。

   虽有其德。苟无其位。则不敢变更。虽有其位。苟无其德。则不能变更。九五盖德位相称者也。故得其巽之贞。而亦吉。亦悔亡。亦无不利。然事既变更。则是无初。变更得正。所以有终。又必丁宁于未更三日之先。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后。则吉也。盘庚以之。

上九。巽在床下。丧其资斧。贞凶。象曰。巽在床下。上穷也。丧其资斧。正乎凶也。

   以阳刚居卦上。举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。皆在我床下矣。而我方上穷而不知。故初六六四之资斧。皆为二五所用。而不为我用。其凶也。是其正也。何所逃乎。

   佛法释六爻者。初是世间事禅。有进有退。二是空慧。宜史巫以通实相。三是乾慧。不能固守。四是出世间禅。多诸功德。五是中道正慧。接别入圆。故无初有终。上是邪慧。灭绝功德。

(兑下 兑上)

兑。亨。利贞。

   入则自得。自得则说。自得则人亦得之。人得之则人亦说之矣。说安得不亨哉。然说之不以正。君子不说。故利贞焉。书云。无拂民以从己之欲。罔违道以千百姓之誉。

彖曰。兑。说也。刚中而柔外。说以利贞。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。说以先民。民忘其劳。说以犯难。民忘其死。说之大。民劝矣哉。

   刚中则无情欲偏倚之私。柔外则无暴戾粗浮之气。此说之至正。天地同此一德者也。以此德而先民。民自忘劳。以此德而犯难。民自忘死。即此是说之大。民自劝而胥化于善。非以我劝民也。

象曰。丽泽兑。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
   泽相丽则不枯竭。学有朋则不孤陋。以文会友。讲也。以友辅仁。习也。讲而不习则罔。习而不讲则殆。讲则有言不背于无言。习则无言证契于有言。又讲则即无言为有言。习则即有言成无言矣。

初九。和兑。吉。象曰。和兑之吉。行未疑也。

   刚正无应。和而不同。得兑之贞者也。无私故未有疑。

九二。孚兑。吉。悔亡。象曰。孚兑之吉。信志也。

   刚中则诚内形外。自信其志。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。

六三。来兑。凶。象曰。来兑之凶。位不当也。

   六三为兑之主。何以凶哉。乾得坤之上爻而为兑。以阳为体。以阴为用者也。若内无其体。徒欲外袭其用以来取悦于人。则乱义必矣。君子所以恶夫侒者。

九四。商兑未宁。介疾有喜。象曰。九四之喜。有庆也。

   兑不可以不利贞也。三之来兑。何足恋惜。乃不忍绝而商之。心必未宁。惟介然自断。速疾勿迟。则有喜矣。大臣不为谄媚所惑。天下且受其庆。不止一身有喜而已。

九五。孚于剥。有厉。象曰。孚于剥。位正当也。

   阳刚中正。诚内形外之至者也。故不惟可孚于君子。亦可孚于剥正之小人。使彼改恶从善。反邪归正。而有厉焉。盖既有其德。又有其位。故化道如此之盛耳。

上六。引兑。象曰。上六引兑。未光也。

   上六亦为兑主。然既无其体。惟思以悦引人。则心事亦暧昧矣。三欲来四。上欲引五。其情态同。而三不当位故凶。上犹得正故不言凶。

(坎下 巽上)

涣。亨。王假有庙。利涉大川。利贞。

   悦而后散之。谓公其悦于天下。而不独乐其乐。故亨也。既能与民同乐。则上可以悦祖考。故王假有庙。远可以悦四夷。故利涉大川。而悦不可以不正也。故诫之以利贞。

彖曰。涣。亨。刚来而不穷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庙。王乃在中也。利涉大川。乘木有功也。

   九二刚来而不穷。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顺于九五。此能扩充兑卦刚中柔外之德。而涣其悦于天下者也。安得不亨。又九五居上卦之中。此王假有庙以悦祖考之象。乘巽木而涉坎水。此远悦四夷决定有功之象。而贞在其中矣。

象曰。风行水上。涣。先王以享于帝立庙。

   风行水上。不劳力而波涛普遍。先王享帝以事天。立庙以事先。尽其一念诚孝。即足以感通天下。恩波亦无不遍矣。故曰明乎郊社之礼。禘尝之义。治国其如视诸掌乎。

初六。用拯。马壮吉。象曰。初六之吉。顺也。

   初居坎下。受四之风而用拯。拯则出水而登陆矣。坎于马为美脊。今初六顺于九二。故为马壮而吉。

九二。涣奔其杌。悔亡。象曰。涣奔其杌。得愿也。

   此正彖传所谓刚来而不穷者也。当涣时而来奔据于杌。卓然安处中流。得其自悦悦他之愿。故悔亡。

六三。涣其躬。无悔。象曰。涣其躬。志在外也。

   阴居坎体之上。六四上同上九之风而涣之。举体散作波涛以润于物。志在外而不在躬。故无悔也。

六四。涣其群。元吉。涣有丘。匪夷所思。象曰。涣其群无吉。光大也。

   此正彖所谓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。阴柔得正。为巽之主。上同九五。下无应与。尽涣其群以合于大公。此则天下一家。万物一体。名虽为涣。而实乃有丘矣。圣人无己。无所不己。光明正大之道。岂平常思虑所能及哉。

九五。涣汗其大号。涣王居。无咎。象曰。王居无咎。正位也。

   发大号以与民同悦。如汗之发于中而浃于四体。盖四之涣群。由五为王而居于正位。四乃得上同之。是故大号如汗涣于外。王居正位常在中。故无咎也。

上九。涣其血去逖出。无咎。象曰。涣其血。远害也。

   血者。坎之象。逖者。远也。人有大患。为其有身。常情执之。保为己躬。正理观之。乃脓血聚。毒害本耳。上九用六四之风。以涣六三之躬。六三可谓忘身为国。故志在外而无悔。然非上九为其远害。则六三何能兴利乎。合六爻言之。九二如贤良民牧。承流宣化。六四如名世大臣。至公无私。九五如治世圣王。与民同乐。上九如保傅司徒。教民除害。初因此而出险。既拔苦必得乐。故吉。三因此而忘我。既远害必兴利。故无悔也。

(兑下 坎上)

节。亨。苦节不可贞。

   水以风而涣。以泽而节。节则不溃不涸。而可以常润。故亨。夫过于涣必竭。故受之以节。然过于节则苦。又岂可常守乎。

彖曰。节。亨。刚柔分而刚得中。苦节不可贞。其道穷也。说以行险。当位以节。中正以通。天地节而四时成。节以制度。不伤财。不害民。

   得中则不苦。苦则穷。穷则不可以处常。不苦则说。说则并可以行险。惟节而当位。斯为中正。惟中正故通而不穷。天有四时。王有制度。皆所谓中正以通者也。

象曰。泽上有水。节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。

   若冕旒。若宗庙。若乐舞。若阶陛。若蓍龟。若爵禄等。皆有其数以为度。制使各得其节。则无过与不及。而不奢不俭。若见君。若事亲。若接宾。若居丧等。皆根乎德以成行。议使各当其节。则无过与不及。而可继可传。如泽节水。称其大小浅深。要使不溃不涸而已。

初九。不出户庭。无咎。象曰。不出户庭。知通塞也。

   节之义亦多矣。或时节。或裁节。或品节。或名节。或撙节。或符节。或节制。或节文。或节限。或节操。今且以时节言之。刚正而居下位。九二塞于其前。故顺时而止。不出户庭。既知裁节。则品节名节皆善矣。复以节制言之。上应六四。水积尚浅。故宜塞使不流也。

九二。不出门庭。凶。象曰。不出门庭凶。失时极也。

   若以时节言之。既在可为之位。又有刚中之德。六三已辟其门。而乃上无应与。固守小节。岂非大失。复以节制言之。上对九五。水积渐深。便宜通之使流。胡须阻塞以致洪泛。岂非失时之极。

六三。不节若。则嗟若。无咎。象曰。不节之嗟。又谁咎也。

   若以时节言之。阴不中正。居下之上。又为悦主。故始则恣情适意而不知节若。后则忧患洊至而徒有嗟若。自取其咎。无可以咎谁也。复以节制言之。上对上六。水已泛滥。而泽口不能节之。徒有嗟若而已。将谁咎乎。

六四。安节。亨。象曰。安节之亨。承上道也。

   若以时节言之。柔而得正。居大臣位以承圣君。故为安节。所谓太平宰相也。复以节制言之。下应初九。塞而不流。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。而我独享其安。故亨。

九五。甘节吉。往有尚。象曰。甘节之吉。居位中也。

   阳刚中正。居于尊位。所谓当位以节者也。无过不及。故甘而吉。行之无敝。故往有尚。自居位中。故非失时。极之九二所能阻碍。

上六。苦节贞凶。悔亡。象曰。苦节贞凶。其道穷也。

   若以时节言之。纯阴而居节之极。固守不通。故其道既穷。虽正亦凶。彼执为正。实非正也。惟悔而改之则不穷。不穷则凶可亡矣。复以节制言之。水以流下为其节操。六三兑口上缺。不能节制。故上六尽其流下之节而不稍留。遂至枯竭而为苦节。故曰其道穷也。

(兑下 巽上)

中孚。豚鱼吉。利涉大川。利贞。

   四时有节。故万物信之。而各获生成。数度德行有节。故天下信之。而成其感应。孚者。感应契合之谓。中者。感应契合之源也。由中而感。故由中而应。如豚鱼之拜风。彼岂有安排布置思议测度也哉。中孚而能若豚鱼拜风。则吉矣。然欲致此道。则利涉大川。而又利贞。盖不涉川。不足以尽天下之至变。不利贞。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恒。不涉川。则不能以境炼心而致用。不利贞。则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也。

彖曰。中孚。柔在内而刚得中。说而巽。孚乃化邦也。豚鱼吉。信及豚鱼也。利涉大川。乘木舟虚也。中孚以利贞。乃应乎天也。

   合全卦而观之。二柔在内。则虚心善顺。毫无暴戾之私。分上下而观之。两刚得中。则笃实真诚。毫无情欲之杂。兑悦则感人以和。巽顺则入人必洽。故邦不祈化而自化也。信及豚鱼。犹言信若豚鱼。盖人心巧智多而机械熟。失无心之感应。不及豚鱼之拜风者多矣。故必信若豚鱼。而后可称中孚也。巽为木。为舟。浮于泽上。内虚而木坚。故能无物不载。无远不达。人之柔在内如虚舟。刚得中如坚木。斯可历万变而无败也。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贞。惟利贞乃成中孚。此岂勉强造作所成。乃应乎天然之性德耳。试观飓风将作。豚鱼跃波。鱼何心于感风。风何心于应鱼。盖其机则至虚。其理则至实矣。吾人现在一念心性亦复如是。不在内。不在外。不在中间。不在过去。不在现在。不在未来。觅之了不可得。可谓至虚。天非此无以为覆。地非此无以为载。日月非此无以为明。鬼神非此无以为灵。万物非此无以生育。圣贤非此无以为道。体物而不可遗。可谓至实。夫十方三世之情执本虚。而心体真实。决不可谓之虚。天地万物之理体本实。而相同幻梦。决不可谓之实是故柔与刚非二物。内与中非二处也。知乎此者。方可名贞。方可涉川。方信及豚鱼而吉矣。

象曰。泽上有风。中孚。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
   泽感而风应。风施而泽受。随感随应。随施随受。此中孚之至也。君子知民之为恶也。盖有出于不得已者焉。如得其情。则哀矜而勿喜。故于狱则议之。功疑惟重。罪疑惟轻也。于死则缓之。与其杀不辜。宁失不经也。如此。则杀一人而天下服。虽死不怨杀者矣。

初九。虞吉。有他不燕。象曰。初九虞吉。志未变也。

  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。恐惧乎其所不闻。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。即本体即功夫。即功夫即本体。故能遁世不见知而不悔。而天地位焉。万物育焉。所谓闇然而日章者也。才起一念。则名为他。则志变而不燕矣。小人而无忌惮。行险徼(行亍+幸)。皆从此一念构出。可不虞之于初也哉。中孚以天地万物为公。若专应六四。便名有他。

九二。鸣鹤在阴。其子和之。吾有好爵。吾与尔靡之。象曰。其子和之。中心愿也。

   刚得中而居二阴之下。此正闇然日章者也。鹤鸣子和。感应并出于天然。岂有安排勉强。故曰中心愿也。子无专指。但取同德相孚之人。

六三。得敌。或鼓或罢。或泣或歌。象曰。或鼓或罢。位不当也。

   若以卦体合观。则三与四皆所谓柔在内者也。今以诸爻各论。则六三阴不中正。为兑之主。本应上九而彼方登天独鸣。不来相顾。近得六四。敌体同类。故有时欣其所得。则或鼓。有时怨其所应。则或罢。有时遥忆上九。则或泣。有时且娱六四。则或歌。皆由无德。不能当位故也。

六四。月几望。马匹亡。无咎。象曰。马匹亡。绝类上也。

   柔而得正。阴德之盛者也。故如月几望焉。六三妄欲得我为匹。我必亡其匹。绝其类。乃上合于天地万物为公之中孚而无咎也。

九五。有孚挛如。无咎。象曰。有孚挛如。位正当也。

   阳刚中正。居于尊位。德位相称。天下信之。挛如而不可移夺者也。然亦止尽中孚之道而已。岂有加哉。故但曰无咎。亦犹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之旨欤。

上九。翰音登于天。贞凶。象曰。翰音登于天。何可长也。

   刚不中正。居巽之上。卦之终。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见。而不知柔内得中之道者也。如雄鸡舍其牝而登鸣于屋。已为不祥。况欲登天。天不可登。人必以为怪而杀之矣。何可长也。

(艮下 震上)

小过。亨。利贞。可小事。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。不宜上宜下。大吉。

   君子之制数度议德行也。使其节如天地四时。则豚鱼亦信之矣。夫岂有过也哉。自其不能应乎天者。以有他而不燕。故过或生焉。然过从求信而生。过则小矣。过生。而圣贤为之补偏救弊。如行过乎恭。丧过乎哀。用过乎俭之类。未免矫枉过正。此亦所谓小过也。夫求信而成小过。其过可改也。故亨。矫枉而为小过。其过可取也。故亨。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。贞则小过便成无过。不贞则小过将成大过。是故当小过时。但可为小事以祈复于无过之地。不可更为大事以致酿成不测之虞。譬如飞鸟已过。遗我以音。不宜上而宜下。上则音哑而我不得闻。下则音扬而我得闻之。得闻鸟音。以喻得闻我过而速改焉。则复于无过之地。过小。而吉乃大矣。

彖曰。小过。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。与时行也。柔得中。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。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飞鸟之象焉。飞鸟遗之音。不宜上宜下大吉。上逆而下顺也。

   小者即小事。小事有过。故仍不失其亨。设大者过。则必利有攸往乃亨矣。惟与时行。故虽过不失其贞。彖但言贞。传特点出时行二字。正显时当有过。则过乃所以为贞。倘不与时行。虽强欲藏身于无过之地。亦不名为贞也。且人有刚柔二德。任大事则宜用刚。处小事则宜用柔。今此卦柔得其中。得中则能与时行。故小事吉。刚失位而不中。不中则不能与时行。故不可以大事。且卦体中二阳爻如鸟之背。外各二阴如舒二翼。有似飞鸟之象。鸟若上飞。则风逆而音哑。鸟若下飞。则风顺而音扬也。钱启新曰。大过。大者过也。曰刚过而中。小过。小者过也。曰柔得中。其所谓过。皆有余之谓。大成其大。如独立遁世等事。小成其小。如过恭过哀过俭等事。初不是过刚过柔。更不是过中。故大过之后。受之以坎离之中。小过之后。受之以既济未济之中。君子以天下与世论。须是大过。以家与身论。须是小过。大过以刚大有余为用。刚中之能事。小过以柔小有余为用。柔中之能事。刚中又巽兑二柔之用。柔中又震艮二刚之用。都不是过中之过。又匪专以坎为刚中。离为柔中。故随小大而皆亨。

象曰。山上有雷。小过。君子以行过乎恭。丧过乎哀。用过乎俭。

   吴草庐曰。恭以救傲。哀以救易。俭以救奢。救其过以补其不足。趣于平而已。所谓时中也。项氏曰。曰行曰丧曰用。皆见于动。以象震也。曰恭曰哀曰俭。皆当止之节。以象艮也。

初六。飞鸟以凶。象曰。飞鸟以凶。不可如何也。

   阴不中正。上应九四。宜下而反上者也。凶决不可救矣。

六二。过其祖。遇其妣。不及其君。遇其臣。无咎。象曰。不及其君。臣不可过也。

   设欲上进。则必过九四之祖。遇六五之妣。然两阴不相应。而六二阴柔中正。居于止体。故不复上及六五之君。但遇其九四之臣。以知九四虽臣。而实有德。决不可过故也。二与四同功而异位。故有相遇之理。太公避纣而遇文王。此爻似之。

九三。弗过防之。从或戕之。凶。象曰。从或戕之。凶如何也。

   重刚不中。而应上六。如鸟身不能为主。反随翼而高飞。既弗肯过防闲之。必有从而戕之者矣。其凶何如。

九四。无咎。弗过遇之。往厉。必戒勿用。永贞。象曰。弗过遇之。位不当也。往厉必戒。终不可长也。

   九三信其刚正。自以为无咎者也。乃弗防而致戕。九四居位不当。自知其有咎者也。乃周公许其无咎。何哉。盖人惟自见有不足处。方能过于省察。尧舜其犹病诸。文王望道未见。孔子五十学易。伯玉寡过未能。皆此意耳。四与初应。故弗过而遇之。但使初来听命于四。则四为主而无咎。设使四往听命于初。则初反为主。喜上而不喜下。初得凶。而四亦甚厉矣。故必戒而勿用。须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贞。乃可长也。

六五。密云不雨。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象曰。密云不雨。已上也。

   阴柔不正。下无应与。虽为天下共主。膏泽不下于民。如云自西郊。虽密不雨者焉。乃使九四之公。坐收下位群贤。如弋彼在穴而不费力。盖由六五之已上。违于不宜上宜下之贞故也。此如纣不能用太公反使文王取之。

上六。弗遇过之。飞鸟离之。凶。是谓灾眚。象曰。弗遇过之。巳亢也。

   下应九三。而阴居动体卦极。方与初六鼓翰奋飞。故弗遇九三。而竟过之。一切飞鸟皆悉离之。遗群独上身死羽落而后已。其凶也。盖天击之。故曰灾眚。其灾也。实自取之。故曰已亢。桀纣亡国。亦仅失其不宜上宜下之贞所致而已。岂有他哉。设肯行过乎恭。丧过乎哀。用过乎俭。何以至此。

(离下 坎上)

既济。亨小。利贞。初吉终乱。

   君子之于事也。恭以济傲。哀以济易。俭以济奢。凡事适得其中。则无不济者矣。无不济故亨。不惟在大。而亦及小。盖无所不亨者也。然安不忘危。存不忘亡。治不忘乱。乃万古之正理。试观舟不覆于龙门。而覆于沟渠。马不蹶于羊肠。而蹶于平地。岂谓沟渠平地反险于龙门羊肠哉。祸每生于不测。患莫甚于无备故也。故必利贞以持之。不然。方其初得既济。皆以为吉。终必以此致乱。不可救矣。如水得火济而可饮可用。然设不为之防闲。则火炎而水枯。水决而火灭。不反至于两伤乎。

彖曰。既济亨。小者亨也。利贞。刚柔正而位当也。初吉。柔得中也。终止则乱。其道穷也。

   小者尚亨。则大者不待言矣。六十四卦。惟此卦刚柔皆当其位。故贞。六二柔得其中。为离之主。以此济水。水方成用。故初吉。然设以为既无不济。便可终止。则必致水决火灭火炎水枯之乱。或任其火烬水竭。故曰其道穷也。

象曰。水在火上。既济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
   方其既济。似未有患。患必随至。故君子深思而豫防。即彖所谓利贞者也。说统云。体火上之水以制火而防其溢。体水下之火以济水而防其烈。

初九。曳其轮。濡其尾。无咎。象曰。曳其轮。义无咎也。

   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。既济则初已济矣。轮犹曳而若欲行。尾犹濡而若欲渡。无事不忘有事。防之于初。则不至于终乱。故义无咎。

六二。妇丧其茀。勿逐。七日得。象曰。七日得。以中道也。

   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君位。二以阴柔中正应之。必有小人欲为离间而窃其茀者。二得中道。故安然不寻逐之。惟勿逐乃七日自得。逐则失中道而弗得矣。勿逐二字。即思患豫防之妙。

九三。高宗伐鬼方。三年克之。小人勿用。象曰。三年克之。惫也。

   以重刚居明极。高宗伐鬼方之象也。然且三年克之。困惫甚矣。况刚明未必如高宗者乎。况可用小人以穷兵黩武殃民贼国乎。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。

六四。繻有衣袽。终日戒。象曰。终日戒。有所疑也。

   美帛曰繻。敝絮曰袽。繻必转而为袽。可无戒乎。潘雪松云。四居三之后。离明尽而坎月方升时也。在三已称日昃之离。在四何可忘终日之戒。蕅益曰。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。

九五。东邻杀牛。不如西邻之禴祭。实受其福。象曰。东邻杀牛。不如西邻之时也。实受其福。吉大来也。

   离东坎西。下卦尽离明之用以致济。犹如杀牛。九五以坎中刚正之实德而享受之。曾不费力。犹如禴祭。盖虽有其德。苟无其时。不能致此。虽有其时。苟无实德。亦不能致此也。而思患豫防之旨。则在以诚不以物中见之。

上六。濡其首。厉。象曰。濡其首厉。何可久也。

   以阴柔居险之极。在济之终。所谓终止则乱。不能思患豫防者也。如渡水而濡其首。不亦危乎。

(坎下 离上)

未济。亨。小狐汔济。濡其尾。无攸利。

   既有既济。必有未济。以物本不可穷尽故也。既有未济。必当既济。以先之既济。原从未济而济故也。是以有亨道焉。然未济而欲求济。须老成。须决断。须首尾一致。倘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。则无所利矣。

彖曰。未济亨。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济。未出中也。濡其尾无攸利。不续终也。虽不当位。刚柔应也。

   六五之柔得中。所谓老成决断。而能首尾一致者也。未出中。言尚未出险中。此时正赖老成决断之才识。首尾一致之精神。而可不续终如小狐乎。然虽不当位。而刚柔相应。则是未济所可以可亨之由。

象曰。火在水上。未济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   物之性不可不辨。方之宜不可不居。故君子必慎之也。如火性炎上。水性润下。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。炎上而又居于上。不已亢乎。是宜居下以济水。润下而又居于下。将安底乎。是宜居上以济火。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。如水能制火。亦能灭火。火能济水。亦能竭水。又水火皆能养人。亦皆能杀人。以例一切诸物无不皆然。辨之可弗详明。居之可弗斟酌耶。

初六。濡其尾。吝。象曰。濡其尾。亦不知极也。

   阴柔居下。无济世才。将终于不济而可羞矣。岂知时势已极。固易为力者哉。

九二。曳其轮。贞吉。象曰。九二贞吉。中以行正也。

   刚而不过。以此曳轮而行。得济时之正道者也。由其在中。故能行正。可见中与正不是二理。

六三。未济征凶。利涉大川。象曰。未济征凶。位不当也。

   阴不中正。才德俱劣。故往必得凶。然时则将出险矣。若能乘舟以涉大川。不徒自恃其力。则险可济也。

九四。贞吉悔亡。震用伐鬼方。三年有赏于大国。象曰。贞吉悔亡。志行也。

   刚而不过。如日方升。得济时之德之才之位者也。故贞吉而悔亡。于以震其大明之用。伐彼幽闇鬼方。三年功成。必有赏于大国矣。济时本隐居所求之志。今得行之。

六五。贞吉无悔。君子之光。有孚吉。象曰。君子之光。其晖吉也。

   柔中离主以居天位。本得其正。本无有悔。此君子之光也。又虚己以孚九二。而其晖交映。天下仰之。吉可知矣。

上九。有孚于饮酒。无咎。濡其首。有孚失是。象曰。饮酒濡首。亦不知节也。

   六五之有孚吉。天下已既济矣。故上九守其成。而有孚于饮酒。乃与民同乐。无咎之道也。然君子之于天下也。安不忘危。存不忘亡。治不忘乱。苟一任享太平乐。而无竞业惕厉之心。如饮酒而濡其首。吾信其必失今日此乐。以彼不知节故。节者。如天地之四时必不可过。亦谓之极。初六柔疑太过。故云亦不知极。上九刚信太过。故云亦不知节。知极知节。则未济者得济。已济者可长保矣。

周易禅解卷第七

周易禅解卷第八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系辞上传

伏羲设六十四卦。令人观其象而已矣。夏商各于卦爻之下。系辞焉以断吉凶。如所谓连山归藏者是也。周之文王。则系辞于每卦之下。名之曰彖。逮乎周公。复系辞于每爻之下。名之曰象。孔子既为彖传象传以释之。今又统论伏羲所以设卦。文周所以系辞。其旨趣。纲领。体度。凡例。彻乎性修之源。通乎天人之会。极乎巨细之事。贯乎日用之微。故名为系辞之传。而自分上下焉。

   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易理。天地万物所从建立也。卦爻阴阳之易书。法天地万物而为之者也。易知简能之易学。玩卦爻阴阳而成之者也。由易理方有天地万物。此义在下文明之。今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。由易书而成易学。由易学而契易理。

天尊地卑。乾坤定矣。卑高以陈。贵贱位矣。动静有常。刚柔断矣。方以类聚。物以群分。吉凶生矣。在天成象。在地成形。变化见矣。是故刚柔相摩。八卦相荡。鼓之以雷霆。润之以风雨。日月运行。一寒一暑。

   此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也。易之乾坤。即象天地。易之贵贱。即法高卑。易之刚柔。即法动静。易之吉凶。即法方物。易之变化。即法形象。是故易之有刚柔相摩。八卦相荡。而变化无穷。犹天地之有雷霆风雨。日月寒暑。而万物皆备。盖无有一文一字是圣人所杜撰也。

乾道成男。坤道成女。乾知大始。坤作成物。乾以易知。坤以简能。易则易知。简则易从。易知则有亲。易从则有功。有亲则可久。有功则可大。可久则贤人之德。可大则贤人之业。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。天下之理得。而成位乎其中矣。

   此明由易书而成易学。由易学而契易理也。万物虽多。不外天地。易卦虽多。不出乾坤。圣人体乾道而为智慧。智慧如男。体坤道而为禅定。禅定如女。智如金声始条理。定如玉振终条理。智则直心正念真如。故易知而无委曲之相。定则持心常在一缘。故简能而无作辍之歧。正念真如。故吾无隐乎尔而易知。持心一缘。故无入不自得而易从。易知。故了知生佛体同而有亲。易从。故决能原始要终而有功。有亲。不惟可大而又可久。即慧之定也。有功。不惟可久而又可大。即定之慧也。德业俱备。以修显性。故得理而成位矣。易理本在天地之先。亦贯彻于天地万物之始终。今言天下之理者。以既依理而有天地。则此理即浑然在天下也。亦以孔子既示为世间圣人。故且就六合内言之。

圣人设卦观象。系辞焉而明吉凶。刚柔相推而生变化。是故吉凶者。失得之象也。悔吝者。忧虞之象也。变化者。进退之象也。刚柔得。昼夜之象也。六爻之动。三极之道也。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。易之序也。所乐而玩者。爻之辞也。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。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。是以自天祐之。吉无不利。

   惟其易理全现乎天地之间。而人莫能知也。故伏羲设卦以诠显之。文周又观其象。系辞焉而明吉凶。以昭告之。顺理者吉。逆理者凶也。夫易理本具刚柔之用。而刚柔各有善恶之能。刚能倡始。而过刚则折。柔能承顺。而过柔则靡。然刚柔又本互具刚柔之理。故悟理者能达其相推而生变化。是故吉凶者。即失理得理之象也。悔吝者。乃忧于未然虑于事先之象也。知吉凶之象。则必为之进退。而勿守其穷。故变化者。明示人以进退之象也。知悔吝之方。则必通乎昼夜而善达其用。故刚柔者明示人以昼夜之象也。然则六爻之动。一唯诠显三极之道而已。三极之道。即先天易理。非进非退。而能进能退。非昼非夜。而能昼能夜。天得之以立极于上。地得之以立极于下。人得之以立极于中。故名三极之道。乃即一而三。即三而一之极理也。夫易理既在天而天。在地而地。在人而人。是故随所居处无非易之次序。祗须随位而安。只此所安之位。虽仅六十四卦中之一位。便是全体三极。全体易理。不须更向外求。而就此一位中。具足无量无边变化。统摄三百八十四种爻辞。无有不尽。是可乐而玩也。平日善能乐玩。故随动皆与理合。纵遇变故。神恒不乱。自能就吉远凶。此乃自心合于天理。故为理之所祐。岂徼(行亍+幸)于术数哉。

彖者。言乎象者也。爻者。言乎变者也。吉凶者。言乎其失得也。悔吝者。言乎其小疵也。无咎者。善补过也。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。齐小大者存乎卦。辩吉凶者存乎辞。忧悔吝者存乎介。震无咎者存乎悔。是故卦有小大。辞有险易。辞也者。各指其所之。

   承上居则观其象。而言象者莫若彖也。动则观其变。而言变者莫若爻也。彼彖爻所言吉凶者。乃示人以失得之致。使人趣得而避失也。所言悔吝者。乃示人以小疵。使勿成大失也。所言无咎者。乃示人以善补其过。使还归于得也。是故位以列其贵贱。使人居上不骄。为下不倍也。卦以齐其小大。使人善能用阴用阳。不被阴阳所用也。辞以辩其吉凶。使人知吉之可趣凶之可避也。此其辩别之端甚微。非观象玩占者不能忧之。此其挽回之力须猛。非观变玩占者不能震之。是故卦有小大。辞有险易。盖明明指人以所趋之理矣。所趋之理即吉道也。自非全体合理。决不能有吉无凶。

易与天地准。故能弥纶天地之道。仰以观于天文。俯以察于地理。是故知幽明之故。原始反终。故知死生之说。精气为物。游魂为变。是故知鬼神之情状。与天地相似。故不违。知周乎万物。而道济天下。故不过。旁行而不流。乐天知命故不忧。安土敦乎仁故能爱。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。曲成万物而不遗。通乎昼夜之道而知。故神无方而易无体。

   夫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。正以辞能指示究竟所趋之理故也。易辞所以能指示极理者。以圣人作易。本自与天地准。故能弥合经纶天地之道也。圣人之作易也。仰观天文。俯察地理。知天文地理之可见者。皆是形下之器。其事甚明。而天文地理所以然之故。皆不出于自心一念之妄动妄静。动静无性。即是形上之道。其理甚幽。此幽明事理。不二而二。二而不二。惟深观细察乃知之也。原其所自始。则六十四始于八。八始于四。四始于二。二始于一。一何始乎。一既无始。则二乃至六十四皆无始也。无始之始。假名为生。反其所以终。则六十四终只是八。八终是四。四终是二。二终是一。一终是无。无何终乎。无既无终。则一乃至六十四亦无终也。无终之终。假名为死。由迷此终始死生无性之理。故妄于天地间揽精气以为物。游魂灵以轮回六道而为变。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。圣人既如此仰观俯察。乃至鬼神之情状皆备知已。然后作易。所以易则与天地相似。故不违也。依易起知。知乃周乎万物。而道济天下。故不过也依易起行。行乃旁行而不流。乐天知命。故不忧也。知行具足。则安土敦仁。广度含识。故能爱也。是以横则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。曲成万物而不遗。竖则通乎昼夜之道而知。横遍竖穷。安有方所。既无方所。宁有体相哉。神指圣人。易指理性。非无体之易理。不足以发无方之神知。非无方之神知。不足以证无体之易理。旁行者。普现色身三昧。现形六道也。不流者。不随六道惑业所牵也。乐天者。恒观第一义天也。知命者。善达十界缘起也。安土者。三涂八难皆常寂光也。敦仁者。于一切处修大慈大悲三昧也。昼者涅槃。夜者生死。了知涅槃生死无二致故。三世一照。名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。

一阴一阳之谓道。继之者善也。成之者性也。仁者见之谓之仁。知者见之谓之知。百姓日用而不知。故君子之道鲜矣。显诸仁。藏诸用。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。盛德大业至矣哉。富有之谓大业。日新之谓盛德。生生之谓易。成象之谓乾。效法之谓坤。极数知来之谓占。通变之谓事。阴阳不测之谓神。

   夫易虽无体。无所不体。非离阴阳形体而别有道也。一阴一阳。则便是全体大道矣。然非善称理以起修者。不能继阴阳以立极。而即彼成位于中者。全是本性功能。乃世之重力行者。往往昧其本性。是仁者见之谓之仁也。世之重慧解者。往往不尚修持。是知者见之谓之知也。百姓又日用而不自知。故君子全性起修全修显性之道鲜矣。然仁者虽但见仁。而仁何尝不从知以显。知者虽但见知。而用何尝不随仁以藏。仁体至微而恒显。知用至露而恒藏。此即一阴一阳之道。法尔鼓舞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者也。不与圣人同忧。且指易之理体而言。其实圣人之忧亦不在理体外也。且圣人全体易理。则忧亦非忧矣。包含天地万物事理。故为富有。变化不可穷尽。故为日新。业业之中具盛德。德德之中具大业。故为生生。凡德业之成乎法象者皆名为乾。不止六阳一卦为乾。凡效法而成其德业者皆名为坤。不止六阴一卦为坤。极阴阳之数。而知数本无数。从无数中建立诸数。便能知来。即谓之占。非俟揲蓍而后为占。既知来者。数必有穷。穷则必变。变则通。通则久。即是学易之事。非俟已乱而后治已危而求安之谓事。终日在阴阳数中。而能制造阴阳。不被阴阳所测。故谓之神。自富有至谓神五句。赞易理之无体。极数三句。赞圣神之无方也。

夫易。广矣大矣。以言乎远则不御。以言乎迩则静而正。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。夫乾。其静也专。其动也直。是以大生焉。夫坤。其静也翕。其动也辟。是以广生焉。

   广大配天地。变通配四时。阴阳之义配日月。易简之善配至德。

   上云生生之谓易。指本性易理言也。依易理作易书。故易书则同理性之广大矣。言远不御。虽六合之外。可以一理而通知也。迩静而正。曾不离我现前一念心性也。天地之间则备。所谓彻乎远迩。该乎事理。统乎凡圣者也。易书不出乾坤。乾坤各有动静。动静无非法界。故得大生广生而配于天地。既有动静。便有变通以配四时。随其动静。便为阴阳以配日月。乾易坤简以配至德。是知天人性修境观因果无不具在易书中矣。

子曰。易其至矣乎。夫易。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。知崇礼卑。崇效天。卑法地。天地设位。而易行乎其中矣。成性存存。道义之门。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。而拟诸其形容。象其物宜。是故谓之象。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。而观其会通。以行其典礼。系辞焉以断其吉凶。是故谓之爻。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。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。拟之而后言。议之而后动。拟议以成其变化。

   夫圣人依易理而作易书。易书之配天道人事也如此。故孔子作传至此。不觉深为之叹赏曰。易其至矣乎。夫易。乃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。知则高高山顶立。故崇。礼则深深海底行。故卑。崇即效天。卑即法地。盖自天地设位以来。而易理已行于其中矣。但随顺其本成之性。而不使一念之或亡。则道义皆从此出。更非性外有少法可得也。是故易象也者。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赜。而拟其形容。象其物宜者耳。易爻也者。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动。而观其会通。以行其典礼。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耳。夫天下之物虽至赜。总不过阴阳所成。则今虽言天下之至赜。而安可恶。若恶其赜。则是恶阴阳。恶阴阳。则是恶太极。恶太极。则是恶吾自心本具之易理矣。易理不可恶。太极不可恶。阴阳不可恶。则天下之至赜亦安可恶乎。夫天下之事虽至动。总不出阴阳之动静所为。则今虽言天下之至动。而何尝乱。若谓其乱。则是阴阳有乱。太极有乱。吾心之易理有乱矣。易理不乱。太极不乱。阴阳不乱。则天下之至动亦何可乱乎。是以君子当至赜至动中。能善用其拟议。拟议以成变化。遂能操至赜至动之权。盖必先有中孚之德存于已。而后可以同人。孚德既深。虽先或号啕。后必欢笑。况本无睽隔者乎。然欲成孚德。贵在错地之一著。譬如藉用白茅。则始无不善。又贵在究竟之不变。譬如劳谦君子。则终无不吉。倘劳而不谦。未免为亢龙之悔。倘藉非白茅。未免有不密之失。而所谓不出户庭者。乃真实慎独功夫。非阳为君子阴为小人者所能窃取也。

鸣鹤在阴。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。吾与尔靡之。子曰。君子居其室。出其言善。则千里之外应之。况其迩者乎。居其室。出其言不善。则千里之外违之。况其迩者乎。言出乎身。加乎民。行发乎迩。见乎远。言行。君子之枢机。枢机之发。荣辱之主也。言行。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。可不慎乎。同人先号啕而后笑。子曰。君子之道。或出或处。或默或语。二人同心。其利断金。同心之言。其臭如兰。

   金虽至坚。同心者尚能断之。此所谓金刚心也。

初六。藉用白茅。无咎。子曰。苟错诸地而可矣。藉之用茅。何咎之有。慎之至也。夫茅之为物薄。而用可重也。慎斯术也以往。其无所失矣。

   苟。诚也。诚能从地稳放。即禅门所谓脚跟稳当者也。白茅洁净而柔软。正是第一寂灭之忍。

劳谦君子有终吉。子曰。劳而不伐。有功而不德。厚之至也。语以其功下人者也。德言盛。礼言恭。谦也者。致恭以存其位者也。

   慎斯术也以往。即始而见终也。亦因该果海义。致恭以存其位。令终以全始也。亦果彻因源义。

亢龙有悔。子曰。贵而无位。高而无民。贤人在下位而无辅。是以动而有悔也。不出户庭无咎。子曰。乱之所生也。则言语以为阶。君不密则失臣。臣不密则失身。几事不密则害成。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。子曰。作易者。其知盗乎。易曰。负且乘。致寇至。负也者。小人之事也。乘也者。君子之器也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。盗思夺之矣。上慢下暴。盗思伐之矣。慢藏诲盗。冶容诲淫。易曰负且乘致寇至。盗之招也。

   事者心事。器者象貌。佛法所谓怀抱于结使。不应著袈裟者也招字妙甚。可见致魔之由皆由主人。

天一地二。天三地四。天五地六。天七地八。天九地十。天数五。地数五。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。地数三十。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。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

   此明河图之数。即天地之数。即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也。太极无极。只因无始不觉妄动强名为一。一即属天。对动名静。静即是二。二即属地。二与一为三。三仍属天。二与二为四。四仍属地。四与一为五。五仍属天。四与二为六。六仍属地。六与一为七。七仍属天。六与二为八。八仍属地。八与一为九。九仍属天。八与二为十。十仍属地。十则数终。而不可复加。故河图止有十数。然此十数总不出于天地。除天地外别无有数。除数之外亦别无天地可见矣。总而计之。天数凡五。所谓一三五七九也。地数亦五。所谓二四六八十也。一得五而成六。六遂与一合而居下。二得五而成七。七遂与二合而居上。三得五而成八。八遂与三合而居左。四得五而成九。九遂与四合而居右。既言六七八九。必各得五而成。则五便在其中。既言一二三四。则便积而成十。十遂与五合而居中。积而数之。天数一三五七九。共成二十有五。地数二四六八十。共成三十。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。而变化皆以此成。鬼神皆以此行矣。有阴阳乃有变化。有变化乃有鬼神。变化者。水火木金土。生成万物也。鬼神者。能生所生。能成所成。各有精灵以为之主宰也。变化即依正幻相。鬼神。即器世间主。及众生世间主耳。

大衍之数五十。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为二以象两。卦一以象三。揲之以四以象四时。归奇于扐以象闰。五岁再闰。故再扐而后挂。

   衍。乘也。大衍。谓乘此天五地五之数。而演至于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。河图中天地之数。共计五十有五。今以天五地五。原非两五。是其定数。以对于十。亦是中数。一得之以为六。二得之以为七。三得之以为八。四得之为九。复合一二三四以成于十。故除中宫五数。以表数即非数。而惟取余五十以为大衍之数。以表从体起用。及揲蓍时。又于五十数中。存其一而不用。以表用中之体。亦表无用之用。与本体太极实非有二。夫从体起用。即不变随缘义也。用中之体。即随缘不变义也。将此四十九策。随手分而为二。安于左右。象吾心之动静。即成天地两仪。次以左手取左策执之。而以右手取右策之一。挂于左手之大指间。象人得天地合一之道而为三才。次四四以揲之。象天地间四时新新不息。次归其所奇之策。扐于左手无名指间。以象每年必有闰日。又以右手取右策执之。而以左手四四揲之。归其所奇之策。扐于左手中指之间。是名再扐。以象五岁必有两个闰月。是为再闰。已上分二。挂一。揲四。归奇共四营而为一变。取其所挂所扐之策置之。然后再取左右揲过之策而重合之。重复分二。挂一。揲四。归奇。故云再扐而后挂也。是为二变。又取所挂所扐之策置之。然后更取左右揲过之策而重合之。重复分二。挂一。揲四。归奇。是为三变。置彼三变所挂所扐之策。但取所揲之策数之。四九三十六则为○。四八三十二则为。四七二十八则为一。四六二十四则为X。于是成爻。○为阳动。动则变阴。为阴静。一为阳静。静皆不变。X为阴动。动则变阳。故下文云。四营成易。三变成爻。十八变成六爻。则为卦也。此蓍草之数。及揲蓍之法。乃全事表理。全数表法。示百姓以与知与能之事。正所谓神道设教。化度无疆者矣。谓之大乘。不亦宜乎。若不以惟心识观融之。屈我羲文周孔四大圣人多矣。

乾之策。二百一十有六。坤之策。百四十有四。凡三百有六十。当期之日。二篇之策。万有一千五百二十。当万物之数也。

   九七皆乾。而爻言其变。故占时用九不用七。一爻三十六策。则乾卦六爻。共计二百一十六策也。八六皆坤。而占时用六不用八。一爻二十四策。则坤卦六爻。共计一百四十四策也。合成三百六十策。可当期岁之日。然一岁约立春。至第二年春。则三百六十五日有奇。约十二月。则三百五十四日。而今云三百六十。适取其中。亦取大概言之。不必拘拘也。又合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之策而总计之。阳爻百九十二。共六千九百一十二策。阴爻百九十二。共四千六百八策。故可当万物之数。夫期岁之日。万物之数。总惟大衍之数所表。大衍不离河图。河图不离吾人一念妄动。则时劫万物。又岂离吾人一念妄动所幻现哉。

是故四营而成易。十有八变而成卦。

   一变必从四营而成。以表一念一法之中。必有生住异灭四相。三变成爻。以表爻爻各具三才之道。六爻以表三才各有阴阳。十八变以表三才各各互具而无差别。

八卦而小成。

   三爻已可表三才。九变已可表互具。故名小成。

引而伸之。触类而长之。天下之能事毕矣。

   八可为六十四。不过引而伸之也。三百八十四爻以定天下之吉凶。是在触类而长之也。至于触类而长。则一一卦。一一爻。皆可断天下事。而裁成辅相之能事无不尽矣。

显道神德行。是故可与酬酢。可与祐神矣。子曰。知变化之道者。其知神之所为乎。

   有一必有二。有二必有四。有四必有八。有八必有六十四。有六十四必有三百八十四。然三百八十四爻。秖是六十四卦。六十四卦。秖是八卦。八卦秖是四象。四象秖是两仪。两仪秖是太极。太极本不可得。太极不可得。则三百八十四皆不可得。故即数可以显道也。阴可变阳。阳可变阴。一可为多。多可为一。故体此即数之道者。可以神其德行也。既即数而悟道。悟道而神明其德。则世间至赜至动。皆可酬酢。而鬼神所不能为之事。圣人亦能祐之矣。先天而天弗违。此之谓也。人但知揲蓍为变化之数耳。若知变化之道。则无方之神。无体之易。皆现于灵知寂照中矣。故述传至此。特自加子曰二字。以显咨嗟咏叹之思。而史记自称太史公曰乃本于此。

易有圣人之道四焉。以言者尚其辞。以动者尚其变。以制器者尚其象。以卜筮者尚其占。

   前文云。君子观象玩辞观变玩占。今言此四即易所有圣人之道也。夫玩辞则能言。观变则能动。观象则可以制器。玩占则可以卜筮决疑。言也。动也。制器也。卜筮也。圣人修身治人之事。岂有外于此四者哉。

是以君子将有为也。将有行也。问焉而以言。其受命也如向。无有远近幽深。遂知来物。非天下之至精。其孰能与于此。

   君子。学圣人者也。学圣人者必学易。善学易者。举凡有为有行。必玩辞而玩占。果能玩辞玩占。则易之至精。遂为我之至精矣。

参伍以变。错综其数。通其变。遂成天地之文。极其数。遂定天下之象。非天下之至变。其孰能与于此。

   参者。彼此参合之谓。伍者。行伍定列之谓也。虽彼此参合。而不坏行伍之定列。虽行伍定列。而不坏彼此之参合。故名参伍以变。由彼此参合。则其数相错。由行伍定列。则其数可综。故云错综其数。举凡河图洛书之成象。揲蓍求卦之法式。无不皆然。非仅偏指一种也。阴阳各有动静。故成天地之文。六十四卦各具六十四卦。故定天下之象。诚能观象以通变。观变以极数。则易之至变。遂为我之至变矣。

易。无思也。无为也。寂然不动。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非天下之至神。其孰能与于此。

   夫易虽至精至变。岂有思虑作为于其间哉。惟其寂然不动。所以感而遂通。诚能于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之中。而契合其无思无为之妙。则易之至神。遂为我之至神矣。

夫易。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。唯深也。故能通天下之志。唯几也。故能成天下之务。唯神也。故不疾而速。不行而至。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。此之谓也。

   由此观之。则易之为书。乃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者也。苟极其深。则至精者在我。而能通天下之志。苟研其几。则至变者在我。而能成天下之务。苟从极深研几处悟其无思无为寂然不二之体。则至神者在我。故能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矣。谓圣人之道不全寄诠于易书中可乎。今有读易而不知圣人之道者。何异舍醇醲而味糟粕也。

子曰。夫易。何为者也。夫易。开物成务。冒天下之道。如斯而已者也。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。以定天下之业。以断天下之疑。是故蓍之德圆而神。卦之德方以知。六爻之义易以贡。圣人以此洗心。退藏于密。吉凶与民同患。神以知来。知以藏往。其孰能与于此哉。古之聪明睿知。神武而不杀者夫。

   此欲明易书之妙。而先示易理之大也。夫所谓易。果何义哉。盖是开一切物。成一切务。包尽天下之道者也。是故圣人依易理而成易书。以通天下之志。使人即物而悟理。以定天下之业。使人素位而务本。以断天下之疑。使人不泣歧而徼(行亍+幸)。是故蓍之德。极其变化而不可测也。卦之德。有其定理而不可昧也。爻之义。尽其变通而未尝隐也。夫蓍圆而神。卦方以知。爻易以贡皆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也。圣人即以此洗心退藏于密。所谓自明诚谓之教。能尽其性。则能尽人之性。故吉凶与民同患。神以知来。知以藏往。不俟问于蓍龟而后知吉凶也。此惟古之聪明睿知。断惑而无惑可断者。刀能与于此耳。

是以明于天之道。而察于民之故。是兴神物。以前民用。圣人以此斋戒以神明其德夫。

   夫神以知来。知以藏往。则又何俟蓍龟之神物。而后断民之吉凶哉。但圣人能之。众人不能。不藉蓍龟以示。则民不信也。是以明于借物显理。乃天之道。因占决疑。乃民之习。故藉此蓍龟以开民用之前。而圣人亦示现斋戒然后卜筮者。正欲以此倍神明其德也。

是故阖户谓之坤。辟户谓之乾。一阖一辟谓之变。往来不穷谓之通。见乃谓之象。形乃谓之器。制而用之谓之法。利用出入。民咸用之谓之神。是故易有太极。是生两仪。两仪生四象。四象生八卦。八卦定吉凶。吉凶生大业。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。变通莫大乎四时。县象著明。莫大乎日月。崇高莫大乎富贵。备物致用。立成器以为天下利。莫大乎圣人。探赜索隐。钩深致远。以定天下之吉凶。成天下之亹亹者。莫大乎蓍龟。是故天生神物。圣人则之。天地变化。圣人效之。天垂象。见吉凶。圣人象之。河出图。洛出书。圣人则之。易有四象。所以示也。系辞焉。所以告也。定之以吉凶。所以断也。易曰。自天祐之。吉无不利。子曰。祐者。助也。天之所助者顺也。人之所助者信也。履信思乎顺。又以尚贤也。是以自天祐之。吉无不利也。

   是故德既神明。方知易理无所不在。且如阖户即谓之坤。辟户即谓之乾。一阖一辟即是变。往来不穷即是通。见即是象。形即是器。随所制用即是法。随其民用出入即是神。则乾坤乃至神明。何尝不即在日用动静间哉。凡此皆易理之固然。而易书所因作也。是故易者。无住之理也。从无住本。立一切法。所以易即为一切事理本源。有太极之义焉。既云太极。则决非凝然(一)法。必有动静相对之机。而两仪生焉。既曰两仪。则动非偏动。德兼动静。静非偏静。亦兼动静。而四象生焉。既曰四象。则象象各有两仪之全体全用。而八卦生焉。既曰八卦。则备有动静阴阳刚柔善恶之致。而吉凶定焉。既有吉凶。则裁成辅相之道方为有用。而大业生焉。易理本自如此。易书所以亦然也。是故世间事事物物。皆法象也。皆变通也。乃至皆深皆远。皆赜皆隐也。而法象之大者莫若天地。变通之大者莫若四时。县象著明之大者莫若日月。崇高之大者莫若天位之富贵。备物致用利天下者莫若天德之圣人。探赜索隐。钩深致远。定吉凶。令人知趋避。成亹亹。使人进德业者。莫若蓍龟之神物。是故天生神物。圣人即从而则之。天地变化。圣人即从而效之。天垂象。现吉凶。圣人即从而拟象之。河出图。洛出书。圣人即法而为八卦九畴。然则易之有四象。所以示人动静进退之道也。易有系辞。所以昭告以人合天之学也。易有吉凶定判。所以明断合理之当为。而悖理之不可为也。故大有上九之辞曰。自天祐之。吉无不利。吾深知其故也。夫天无私情。所助者不过顺理而已。人亦无私好。所助者不过信自心本具之易理而已。诚能真操实履。信自心本具之易理。思顺乎上天所助。则便真能崇尚圣贤之书矣。安得不为天所祐。而吉无不利哉。

子曰。书不尽言。言不尽意。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。子曰。圣人立象以尽意。设卦以尽情伪。系辞焉以尽其言。变而通之以尽利。鼓之舞之以尽神。乾坤其易之蕴耶。乾坤成列。而易立乎其中矣。乾坤毁。则无以见易。易不可见。则乾坤或几乎息矣。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。形而下者谓之器。化而裁之谓之变。推而行之谓之通。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。是故夫象。圣人有以见天地之赜。而拟诸其形容。象其物宜。是故谓之象。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。而观其会通。以行其典礼。系辞焉以断其吉凶。是故谓之爻。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。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。化而裁之存乎变。推而行之存乎通。神而明之。存乎其人。默而成之。不言而信。存乎德行。

   上文发明易理易书。及圣人作易吾人学易之旨。亦既详矣。然苟非其人。苟无其德。则随语生解。亦何以深知易理易书之妙致乎。故更设为问答。而结归其人其德行也。夫书何能尽言。言亦何能尽意。然则圣人之意岂终不可见乎。讵知圣意不尽于言。而亦未尝不寓于言。圣言不尽于书。而亦未尝不备于书。且如易书之中。亦既立象以尽意。圣意虽多。而动静二机足以该之。故乾坤二象即可以尽圣人之意也。又复设卦以尽情伪。动静虽只有二。而其中变态。或情或伪。不一而足。故六十四卦乃能尽万物之情伪也。又复系辞焉以尽其言。盖举天下事物一一言之。则劳而难遍。今借六十四卦而系以辞。则简而可周也。虽六十四卦已足收天下事物之大全。而不知事事物物中又各互具一切事物也。故变而通之。每卦皆可为六十四。而天下之利斯尽矣。虽有三百八十四爻动静陈设。若不于中善用鼓舞。使吾人随处得见易理。则亦不足以尽神。而圣人又触处指点以尽神矣。虽复触处指点。然收彼三百八十四爻大纲。总不出乾坤二法。故乾坤即易之蕴藏也。夫本因易理而有乾坤。既有乾坤。易即立乎其中。设毁此乾坤二法。则易理亦不可见。设不见易理本体。则乾坤依何而有。不几至于息灭哉。此甚言易外无乾坤。乾坤之外亦无易也。盖易即吾人不思议之心体。乾即照。坤即寂。乾即慧。坤即定。乾即观。坤即止。若非止观定慧。不见心体。若不见心体。安有止观定慧。是故即形而非形者。向上一著即谓之道。无形而成形者。向下施设即谓之器。道可成器。器可表道。即谓之变。从道垂器。从器入道。即谓之通。自既悟道与器之一如。以此化天下之民。即谓之事业矣。是故夫象也者。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赜。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者也。夫爻也者。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动。而观其会通。以行其典礼。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也。是以卦可极天下之赜。辞可鼓天下之动。变可尽化裁之功。通可极推行之妙。此终非书之所能尽言。亦非言之所能尽意也。神而明之。必存乎其人。而默而成之。不言而信。又必存乎德行耳。德行者。体乾坤之道而修定慧。由定慧而彻见自心之易理者也。

周易禅解卷第八

周易禅解卷第九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系辞下传

八卦成列。象在其中矣。因而重之。爻在其中矣。刚柔相推。变在其中矣。系辞焉而命之。动在其中矣。吉凶悔吝者。生乎动者也。刚柔者。立本者也。变通者。趋时者也。吉凶者。贞胜者也。天地之道。贞观者也。日月之道。贞明者也。天下之动。贞夫一者也。夫乾。确然示人易矣。夫坤。隤然示人简矣。爻也者。效此者也。象也者。像此者也。爻象动乎内。吉凶见乎外。功业见乎变。圣人之情见乎辞。天地之大德曰生。圣人之大宝曰位。何以守位曰仁。何以聚人曰财。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。

   此直明圣人作易。包天地万物之理。而为内圣外王之学也。盖自八卦成列。而天地万物之象已皆在其中矣。因而重之。而天地万物之交亦皆在其中矣。刚柔必互具刚柔。而天地事物之变又皆在其中矣。系辞焉而命之。而吾人慧迪从逆之动又皆在其中矣。夫吉凶悔吝。皆由一念之动而生者也。一念之动。必有刚柔以立其本。一刚一柔。必有变通以趋于时。得其变通之正者则胜。不得变通之正者则负。故吉之与凶。唯以贞胜者也。此易中示人以圣贤学问。全体皆法天地事理。非有一毫勉强。是故天地之道。一健一顺。各有盈虚消长之不同。皆以变通之正示人者也。日月之道。一昼一夜。亦有中昃盈缺之不定。皆以变通之正为明者也。天下之动。万别千差。尤为至赜。实不可乱。乃归极于变通之一正者也。夫乾之变现于六十四卦。虽有一百九十二爻。无不确然示人以易矣。夫坤之变现于六十四卦。虽亦一百九十二爻。无不隤然示人以简矣。此易简之理。正所谓千变万化而贞夫一者也。爻即效此易简。象即像此易简。苟吾心之爻象一动乎内。则事物之吉凶即现乎外。吉可变凶。凶可变吉。得此善变之方。乃见裁成辅相功业。而圣人所以教人之真情。则全见乎卦爻之辞。所应深玩细观者也。是故生生之谓易。而天地之大德。不过此无尽之生理耳。圣人体天立极。其所以济民无强者则在位耳。何以守位。则必全体天地之德。纯一不已之仁耳。仁则物我一体矣。庶必加之以富。故曰财。富必加之以教。故曰义。此内圣外王之学。一取法于天地事物者也。

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。仰则观象于天。俯则观法于地。观鸟兽之文。与地之宜。近取诸身。远取诸物。于是始作八卦。以通神明之德。以类万物之情。

   本法天地身物以作八卦。既作八卦。遂能通神明之德于一念。类万物之情于一身。

作结绳而为网(ㄇ@人/古)。以佃以渔。盖取诸离。

   驱鸟兽鱼蛇于山泽。使民得稼穑者。乃深明物各宜丽其所者也。故取诸离。

包牺氏没。神农氏作。斫木为耜。揉木为耒。耒耨之利。以教天下。盖取诸益。

   鱼鸟之害既除。田畴之利方起。

日中为市。致天下之民。聚天下之货。交易而退。各得其所。盖取诸噬嗑。

   农事既备。商贾随兴。

神农氏没。黄帝尧舜氏作。通其变。使民不倦。神而化之。使民宜之。易穷则变。变则通。通则久。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。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。盖取诸乾坤。

   通变神化。全体乾坤之德。所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者也。

刳木为舟。剡木为楫。舟楫之利。以济不通。致远以利天下。盖取诸涣。服牛乘马。引重致远。以利天下。盖取诸随。重门击柝。以待暴客。盖取诸豫。

   坤如重门。震如击柝。暴客。温陵郭氏以为初至之客。甚通。盖使动者得随地而安也。

断木为杵。掘木为臼。臼杵之利。万民以济。盖取诸小过。弦木为弧。剡木为矢。弧矢之利。以威天下。盖取诸睽。

   由上明故下悦。所谓若大旱之望雨者是也。

上古穴居而野处。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。上栋下宇。以待风雨。盖取诸大壮。

   震木之下。别有天焉。宫室之象也。

古之葬者。厚衣之以薪。葬之中野。不封不树。丧期无数。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。盖取诸大过。

   以巽木入于泽穴之中。

上古结绳而治。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。百官以治。万民以察。盖取诸夬。

   以书契代语言。遂令之与天同久。

是故易者。象也。象也者。像也。彖者。材也。爻也者。效天下之动者也。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。

   由此观之。所谓易者。不过示人以象耳。而象也者。则是事物之克肖者也。所谓彖者。则是事物之材质也。所谓爻者。则是效天下之动者也。是故得有吉凶悔吝之生著也。夫动则必有吉凶悔吝之生著。君子可不思所以慎其动乎。

阳卦多阴。阴卦多阳。其故何也。阳卦奇。阴卦耦。其德行何也。阳一君而二民。君子之道也。阴二君而一民。小人之道也。

   欲慎其动。当辨君民之分于身心。孟子所谓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也。观于阳卦多阴。阴卦多阳。可以悟矣。奇者。天君独秉乾纲之谓。耦者。意念夹带情欲之谓。阳一为君。而两阴之二为民以从之。所谓志壹则动气。故是君子之道。阴二为君。而两阳之一反为民以从之。所谓气壹则动志。故是小人之道。

易曰。憧憧往来。朋从尔思。子曰。天下何思何虑。天下同归而殊涂。一致而百虑。天下何思何虑。日往则月来。月往则日来。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寒往则暑来。暑往则寒来。寒暑推而岁成焉。往者屈也。来者信也。屈信相感而利生焉。尺蠖之屈。以求信也。龙蛇之蛰。以存身也。精义入神。以致用也。利用安身。以崇德也。过此以往。未之或知也。穷神知化。德之盛也。

   夫心之官则思。而不知思本无可思也。能思无思之妙。则无思无虑而殊涂同归。能达无思之思。则虽一致而具足百虑。思而无思。所谓退藏于密。屈之至也。无思而思。所谓感而遂通。信之至也。屈乃所以为信。信乃所以为屈。观师所谓往复无际动静一源。肇公所谓其入离其出微。皆此理耳。法界离微之道。岂思议之可及。故曰未之或知。苟证此思即无思无思而思之妙。则可以穷神知化矣。殊途同归。一致百虑。皆所谓一君二民之道也。

易曰。困于石。据于蒺藜。入于其宫。不见其妻。凶。子曰。非所困而困焉。名必辱。非所据而据焉。身必危。既辱且危。死期将至。妻其可得见耶。

   妄计心外有法。而欲求其故。所谓困于石也。不知万法唯心。而执有差别。所谓据于蒺藜也。无慧故名辱。无定故身危。丧法身慧命。故死期将至。永无法喜。故不见其妻。此二君一民之道也。

易曰。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。获之。无不利。子曰。隼者。禽也。弓矢者。器也。射之者。人也。君子藏器于身。待时而动。何不利之有。动而不括。是以出而有获。语成器而动者也。

   禽喻惑。器喻戒定。人喻智慧。解之上六。独得其正。而居震体。如人有慧。故能以戒定断惑也。宗门云。一兔横身当古道。苍鹰才见便生擒。亦是此意。

子曰。小人不耻不仁。不畏不义。不见利不劝。不威不惩。小惩而大诫。此小人之福也。易曰屦校灭趾无咎。此之谓也。善不积。不足以成名。恶不积。不足以灭身。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。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。故恶积而不可掩。罪大而不可解。易曰何校灭耳凶。

   夫戒定之器必欲其成。障戒障定之恶必宜急去。勿轻小罪以为无殃。惩之于小则无咎。酿之于终则必凶。修心者所宜时时自省自改也。

子曰。危者。安其位者也。亡者。保其存者也。乱者。有其治者也。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。存而不忘亡。治而不忘乱。是以身安而家国可保也。易曰。其亡其亡。系于苞桑。

   自有因过而憬悟以进德者。自有无过而托大以退道者。故君子虽未必有过。尤宜乾乾惕厉。如否之九五可也。安其位是德。保其存是知。有其治是力。

子曰。德薄而位尊。知小而谋大。力小而任重。鲜不及矣。易曰。鼎折足。覆公餗。其形渥。凶。言不胜其任也。

   欲居尊位。莫若培德。欲作大谋。莫若拓知。欲任重事。莫若充力。德是法身。知是般若。力是解脱。三者缺一。决不可以自利利他。

子曰。知几其神乎。君子上交不谄。下交不渎。其知几乎。几者动之微。吉之先见者也。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。易曰。介于石。不终日。贞吉。介如石焉。宁用终日。断可识矣。君子知微知彰。知柔知刚。万夫之望。

   此所谓德厚而位自尊者也。十法界不出一心。名之为几。知此妙几。则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。与佛如来同一慈力。故上交不谄。下合十方六道一切众生。与诸众生同一悲仰。故下交不渎。称性所起始觉。必能合乎本觉。故为吉之先见。

子曰。颜氏之子。其殆庶几乎。有不善未尝不知。知之未尝复行也。易曰。不远复。无祇悔。元吉。

   此所谓知大而谋自远者也。欲证知几之神。须修不远之复。

天地絪缊。万物化醇。男女构精。万物化生。易曰。三人行。则损一人。一人行。则得其友。言致一也。

   此所谓力大而任可重者也。既有不远之复。须有致一之功。男慧女定。不使偏枯。乃可以成万德矣。

子曰。君子安其身而后动。易其心而后语。定其交而后求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。危以动。则民不与也。惧以语。则民不应也。无交而求。则民不与也。莫之与。则伤之者至矣。易曰。莫益之。或击之。立心勿恒。凶。

   惟仁可以安身。惟知可以易语。惟力可以定交。仁是断德。知是智德。力是利他恩德。有此三者。不求益而自益。今危以动则德薄。惧以语则知小。无交而求则力小。不亦伤乎。

子曰。乾坤其易之门耶。乾。阳物也。坤。阴物也。阴阳合德。而刚柔有体。以体天地之撰。以通神明之德。其称名也。杂而不越。于稽其类。其衰世之意耶。夫易。彰往而察来。而微显阐幽。开而当名辩物。正言断辞。则备矣。其称名也小。其取类也大。其旨远。其辞文。其言曲而中。其事肆而隐。因贰以济民行。以明失得之报。

   有易理即有乾坤。由乾坤即通易理。如城必有门。门必通城。盖乾是阳物。在天曰阳。在地曰刚。在人曰知。坤是阴物。在天曰阴。在地曰柔。在人曰仁。而阴不徒阴。阴必具阳。阳不徒阳。阳必具阴。故阴阳合德。而刚柔有体。即天道而为地道。即地道而为人道。即人道而体天地之撰。通神明之德。易理既然。易书亦尔。所以六十四卦之名杂而不越。杂。谓大小善恶邪正吉凶之不同。不越。谓总不外于阴阳二物之德。然使上古之世。有善无恶。有正无邪。则此书亦可无作。今惟以衰世既有善恶邪正之殊。欲即此善恶邪正。仍归于非善非恶之至善。非邪非正之至正。所以方作易耳。是以易之为书。能彰往因。能察来果。能以显事会归微理。能使幽机阐成明象。故以此开示天下万世。名无不当。物无不辨。言无不正。辞无不断也。一卦止有一名故小。一名具含众义故大。包尽内圣外王之学故旨远。辞不烦而意已达故文。言偏而意无不圆。故曲而中。事定而凡情难测。故肆而隐。因决疑以明失得之报。遂令民之蚩蚩亦可避失而趋得也。

易之兴也。其于中古乎。作易者。其有忧患乎。

   言其有与民同患之深心也。

是故履。德之基也。谦。德之枘也。复。德之本也。恒。德之固也。损。德之修也。益。德之裕也。困。德之辩也。井。德之地也。巽。德之制也。

   心慈而力健。故为德基。内止而外顺。故为德柄。天君为主。故是德本。动而深入。故德可固。譬如为山。故为德修。鼓舞振作。故为德裕。积而能流。故为德辩。入而能出。故为德地。遍入一切。故为德制。○素位而行之谓履。蕴高于卑之谓谦。为仁由已之谓复。动而有常之谓恒。去恶净尽之谓损。积善圆满之谓益。历境炼心之谓困。有源不穷之谓井。无入不得之谓巽。其实六十四卦。无非与民同患。内圣外王之学。且就九卦指点者。以其尤为明显故也。

履和而至。谦尊而光。复小而辩于物。恒杂而不厌。损先难而后易。益长裕而不设。困穷而通。井居其所而迁。巽称而隐。

   和即兑慈。至即乾健。尊即山高。光即坤顺。小即一阳而为众阴之主。入于群动。故杂而不厌。譬如为山。方覆一篑。故先难而后易。鼓舞振作。则自然长裕。穷即泽之止水。通即坎之流水。由积故流。犹所谓隐居求志而行义达道也。井不动而泽及于物。巽能遍入一切事理深奥之域。故称而隐。

履以和行。谦以制礼。复以自知。恒以一德。损以远害。益以兴利。困以寡怨。井以辩义。巽以行权。

   此正明九卦之用如此。以此而为内圣外王之学。所以能归非善非恶之至善。非邪非正之至正。而圣人与民同患之线索亦尽露于此矣。○按此九卦。亦即是以余九法助成不思议观之旨。盖易即不思议境之与观也。作易者有与民同患之心。更设九法以接三根。履是真正发菩提心。上求下化。谦是善巧安心止观。地中有山。止中有观也。复是破法遍。一阳动于五阴之下也。恒是识通塞。能动能入也。损是道品调适。能除惑也。益是对治助开。成事理二善也。困是知次位。如水有流止。不可执性废修也。井是能安忍。谓不动而润物也。巽是离法爱。谓深入于正性也。

易之为书也不可远。为道也屡迁。变动不居。周流六虚。上下无常。刚柔相易。不可为典要。唯变所适。其出入以度。外内使知惧。又明于忧患与故。无有师保。如临父母。初率其辞。而揆其方。既有典常。苟非其人。道不虚行。

   易书虽具陈天地事物之理。而其实切近于日用之间。故不为远。虽近在日用之间。而初无死法。故为道屡迁。随吾人一位一事中。具有十法界之变化。故变动不拘。周流六虚。界界互具。法法互融。故上下无常。刚柔相易。所以法法不容执著而唯变所适。唯其一界出生十界。十界趣入一界。虽至变而各有其度。故深明外内之机。使知竞业于一念之微。又明示忧患之道。及所以当忧当患之故。能令读是书者。虽无师保。而如临父母。可谓爱之深教之至矣。是以善读易者。初但循其卦爻之辞。而深度其所示之法。虽云不可为典要。实有一定不易之典常也。然苟非其人。安能读易即悟易理。全以易理而为躬行实践自利利他之妙行哉。

易之为书也。原始要终。以为质也。六爻相杂。唯其时物也。其初难知。其上易知。本末也。初辞拟之。卒成之终。若夫杂物撰德。辩是与非。则非其中爻不备。噫。亦要存亡吉凶。则居可知矣。知者观其彖辞。则思过半矣。二与四同功而异位。其善不同。二多誉。四多惧。近也。柔之为道。不利远者。其要无咎。其用柔中也。三与五同功而异位。三多凶。五多功。贵贱之等也。其柔危。其刚胜邪。

   夫离却始终之质。则无时物。离却时物。亦无始终。故学易者。须得其大体。尽其曲折。乃可谓居观象动观变也。然虽发心毕竟二不别。而初则难知。上则易知。以二心中先心难故。既发心已。终当克果。一本一未法如是故。是以初辞拟之。卒以此而成终。顾为学者又不可徒恃初心已也。若夫遍涉于万事万物之杂途。而撰成其德行。及深辩修行之是非。则非其中之四爻不备。夫事物虽有万殊。是非虽似纷糅。岂真难辩也哉。噫。亦要归于操存舍亡迪吉逆凶之理。则所以自居者断可知矣。知者观于彖。辞。提纲挈领以定大局。则虽时物相杂。而是非可辩。思过半矣。何谓是之与非。且如二与四同是阴也。而誉惧不同。则远近之分也。三与五同是阳也。而凶功不同。则贵贱之分也。柔宜近不宜远。四之位近君。故虽多惧。而其要无咎。二之位远君。但用柔中。故多誉也。刚宜贵不宜贱。五之位贵。上位必须刚德乃克胜也。此约时位如此。若约修证者。知慧宜高远。行履宜切实稳当。故知内圣外王之学。皆于一卦六爻中备之。

易之为书也。广大悉备。有天道焉。有人道焉。有地道焉。兼三才而两之。故六。六者非他也。三才之道也。道有变动故曰爻。爻有等故曰物。物相杂故曰文。文不当故吉凶生焉。

   上明质与时物。且约人道言之。而实三才之道无不备焉。且如三画便是三才。而三才决非偏枯单独之理。当知一一才中还具两才事理。故象之以六画。而六者非他。乃表一一画中又各还具三才之道。不但初二为地。三四为人。五上为天而已矣。是故三才各有变动之道名之曰爻。爻有初终中间之等故名曰物。物又互相夹杂不一故名曰文。文有当与不当。故吉凶从此而生。而所以趋吉避凶裁成辅相于天地者。则其权独归于学易之君子矣。

易之兴也。其当殷之末世。周之盛德邪。当文王与纣之事邪。是故其辞危。危者使平。易者使倾。其道甚大。百物不废。惧以终始。其要无咎。此之谓易之道也。

   此正明学易之君子。于末世中而成盛德。自既挽凶为吉。又能中兴易道以昭示于天下万世也。

夫乾。天下之至健也。德行恒易以知险。夫坤。天下之至顺也。德行恒简以知阻。能说诸心。能研诸侯之虑。定天下之吉凶。成天下之亹亹者。是故变化云为。吉事有祥。象事知器。占事知来。天地设位。圣人成能。神谋鬼谋。百姓与能。八卦以象告。爻彖以情言。刚柔杂居。而吉凶可见矣。变动以利言。吉凶以情迁。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。远近相取而悔吝生。情伪相感而利害生。凡易之情。近而不相得。则凶。或害之。悔且吝。将叛者其辞惭。中心疑者其辞枝。吉人之辞寡。躁人之辞多。诬善之人其辞游。失其守者其辞屈。

   夫易道虽甚大。而乾坤足以尽之。乾易而知险。坤简而知阻。惟其知险。故险亦成易。否则易便成险矣。惟其知阻。故阻亦成简。否则简亦成阻矣。悟此简易险阻之理于心。故悦。知此挽回险阻以成简易之不可草率。故其虑研。既悦其理。又研其虑。则知行合一。全体乾坤之德。遂可以定吉凶成亹亹也。是故世间之变化云为。举凡吉事无不有祥。圣人于此。即象事而可以知器。即占事而可以知来矣。由此观之。天地一设其位。易理即已昭著于中。圣人不过即此以成能耳。然其易理甚深奥。亦甚平常。以言其深奥。则神谋鬼谋。终不能测。以言其平常。则百姓何尝不与能哉。夫百姓何以与能。即彼八卦未尝不以象告。即彼爻彖未尝不以情言。即彼刚柔杂居。而吉凶未尝不可见也。是故易卦之变动。不过以百姓之利言也。易辞之吉凶。不过以百姓之情令其迁善也。是故百姓之爱恶相攻而吉凶生。远近相取而悔吝生。情伪相感而利害生。此百姓之情。即易中卦爻之情也。凡易之情。近而相得则吉。不相得则凶。或害之。悔且吝矣。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。能致吉凶悔吝者。岂他人强与之哉。试观将叛者其辞惭。乃至失其守者其辞屈。可见一切吉凶祸福无不出于自心。心外更无别法。此易理所以虽至幽深。实不出于百姓日用事物之间。故亦可与能也。

说卦传

昔者圣人之作易也。幽赞于神明而生蓍。参天两地而倚数。观变于阴阳而立卦。发挥于刚柔而生爻。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。穷理尽性以至于命。

   夫因蓍有数。因数立卦。因卦有爻。此人所共知也。借此以和顺道德。穷理尽性。此人所未必知也。且蓍之生也。实由圣人幽赞于神明而生之。数之倚也。实参两于天地。卦之立也。实观变于阴阳。爻之生也。实发挥于刚柔。此尤人所不知也。惟其蓍从圣人幽赞生。乃至爻从发挥刚柔生。故即此可以和顺道德。使进修之义条理有章。既得进修之义。则理可穷。性可尽。而天命自我立矣。作易之旨顾不深与。

昔者圣人之作易也。将以顺性命之理。是以立天之道。曰阴与阳。立地之道。曰柔与刚。立人之道。曰仁与义。兼三才而两之。故易六画而成卦。分阴分阳。迭用柔刚。故易六位而成章。天地定位。山泽通气。雷风相薄。水火不相射。八卦相错。数往者顺。知来者逆。是故易。逆数也。

   吾人自无始以来。迷性命而顺生死。所以从一生二。从二生四。乃至万有之不同。今圣人作易。将以逆生死流。而顺性命之理。是以即彼自心妄现之天。立其道曰阴与阳。可见天不偏于阳。还具易之全理。所谓随缘不变也。即彼自心妄现之地。立其道曰柔与刚。可见地不偏于柔。亦具易之全理。亦随缘不变也。即彼自心妄计之人。立其道曰仁与义。仁则同地。义则同天。可见人非天地所生。亦具易之全理。而随缘常不变也。天具地人之两。地具天人之两。人具天地之两。故易书中以六画成卦而表示之。于阴阳中又分阴阳。于柔刚中互用柔刚。故易书中以六位成章而昭显之也。何谓六位成章。谓天地以定其位。则凡阳皆属天。凡阴皆属地矣。然山泽未始不通气。雷风未始不相薄。水火相反。而又未始相射也。是以八卦相错。而世间文章成矣。即此八卦相错之文章。若从其从一生二。从二生四。从四生八之往事者。则是顺生死流。若知其八止是四。四止是二。二止是一。一本无一之来事者。则是逆生死流。逆生死流。则是顺性命理。是故作易之本意。其妙在逆数也。谓起震至乾。乾惟一阳。即表反本还源之象耳。

雷以动之。风以散之。雨以润之。日以晅之。艮以止之。兑以说之。乾以君之。坤以藏之。

   先以定动犹如雷。后以慧拔犹如风。法性之水如雨。智慧之照如日。妙三昧为艮止。妙总持为兑悦。果上智德为乾君。果上断德为坤藏。

帝出乎震。齐乎巽。相见乎离。致役乎坤。说言乎兑。战乎乾。劳乎坎。成言乎艮。

   帝者。吾人一念之天君也。不愤不启。不悱不发。故出乎震。既发出生死心。须入法门以齐其三业。三业既齐。须以智慧之明见一切法。既有智慧。须加躬行。智行两备。则得法喜乐。又可说法度人。说法则降魔为战。战胜。则赏赐田宅。乃至解髻珠以劳之。既得授记。则成道而登涅槃山矣。

万物出乎震。震。东方也。齐乎巽。巽。东南也。齐也者。言万物之洁齐也。离也者。明也。万物皆相见。南方之卦也。圣人南面而听天下。飨明而治。盖取诸此也。坤也者。地也。万物皆致养焉。故曰致役乎坤。兑。正秋也。万物之所说也。故曰说言乎兑。战乎乾。乾。西北之卦也。言阴阳相薄也。坎者。水也。正北方之卦也。劳卦也。万物之所归也。故曰劳乎坎。艮。东北之卦也。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。故曰成言乎艮。

   万物皆出乎震。况为圣为贤。成佛作祖。独不出乎震邪。万物皆齐乎巽。而三业可弗齐邪。万物皆相见乎离。而智慧可弗明邪。万物皆养于坤。而躬行可弗履践实地邪。万物皆说乎兑。而可无法喜以自娱。可无法音以令他喜悦邪。阴阳相薄。即表魔佛攸分。万物所归。正是劳赏有功之意。自既成终。则能成物之始。自觉觉他之谓也。约观心者。一念发心为帝。一切诸心心所随之。乃至三千性相。百界千如。无不随现前一念之心而出入也。

神也者。妙万物而为言者也。动万物者莫疾乎雷。挠万物者莫疾乎风。燥万物者莫熯乎火。说万物者莫说乎泽。润万物者莫润乎水。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。故水火相逮。雷风不相悖。山泽通气。然后能变化。既成万物也。

   夫神不即万物。亦不离万物。故曰妙万物也。一念菩提心。能动无边生死大海。震之象也。三观破惑无不遍。巽之象也。慧火乾枯惑业苦水。离之象也。法喜辨才自利利他。兑之象也。法性理水润泽一切。坎之象也。首楞严三昧究竟坚固。艮之象也。凡此皆乾坤之妙用也。即八卦而非八卦。故曰神也。

乾。健也。坤。顺也。震。动也。巽。入也。坎。陷也。离。丽也。艮。止也。兑。说也。

   健则可以体道。顺则可以致道。动则可以趋道。入则可以造道。陷则可以养道。丽则可以不违乎道。止则可以安道。说则可以行道。此八卦之德也。

乾为马。坤为牛。震为龙。巽为鸡。坎为豕。离为雉。艮为狗。兑为羊。

   读此方知蠢动含灵皆有佛性。虽一物各象一卦。而卦卦各有太极全德。则马牛等亦各有太极全德矣。

乾为首。坤为腹。震为足。巽为股。坎为耳。离为目。艮为手。兑为口。

   若约我一身言之。则八体各象一卦。然卦卦有太极全德。则体体亦各有太极全德矣。又体体各有太极全德。则亦各有八卦全能也。又马牛等各有首腹及与口等。则马牛等各具八卦全能尤可知也。

乾。天也。故称乎父。坤。地也。故称乎母。震一索而得男。故谓之长男。巽一索而得女。故谓之长女。坎再索而得男。故谓之中男。离再索而得女。故谓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。故谓之少男。兑三索而得女。故谓之少女。

   只此众物各体之八卦。即是天地男女之八卦。可见小中现大。大中现小。法法平等。法法互具。真华严事事无碍法界也。佛法释者。方便为父。智度为母。三观皆能破一切法为长男。三止皆能息一切法为长女。三观皆能统一切法为中男。三止皆能统一切法为中女。三观皆能达一切法为少男。三止皆能停一切法为少女。

乾为天。为圜。为君。为父。为玉。为金。为寒。为冰。为大赤。为良马。为老马。为瘠马。为驳马。为木果。坤为地。为母。为布。为釜。为吝啬。为均。为子母牛。为大舆。为文。为众。为柄。其于地也为黑。震为雷。为龙。为玄黄。为(敷-文)。为大涂。为长子。为决躁。为苍筤竹。为萑苇。其于马也为善鸣。为馵足。为作足。为的颡。其于稼也为反生。其究为健。为蕃鲜。巽为木。为风。为长女。为绳直。为工。为白。为长。为高。为进退。为不果。为臭。其于人也为寡发。为广颡。为多白眼。为近利市三倍。其究为躁卦。坎为水。为沟渎。为隐伏。为矫輮。为弓轮。其于人也为加忧。为心病。为耳痛。为血卦。为赤。其于马也为美脊。为亟心。为下首。为薄蹄。为曳。其于舆也为多眚。为通。为月。为盗。其于木也为坚多心。离为火。为日。为电。为中女。为甲胃。为戈兵。其于人也为大腹。为乾卦。为鳖。为蟹。为(嬴女+虫)。为蚌。为龟。其于木也为科上槁。艮为山。为径路。为小石。为门阙。为果蓏。为阍寺。为指。为狗。为鼠。为黔喙之属。其于木也为坚多节。兑为泽。为少女。为巫。为口舌。为毁折。为附决。其于地也。为刚卤。为妾。为羊。

   此广八卦一章。尤见易理之铺天匝地。不间精粗。不分贵贱。不论有情无情。禅门所谓青青翠竹。总是真如。郁郁黄花。无非般若。又云墙壁瓦砾皆是如来清净法身。又云。成佛作祖。犹带污名。戴角披毛。推居上位。皆是此意。前云乾健也。坤顺也。乃至兑说也。而此健等八德则能具造十界。且如健之善者。则为天为君。其不善者。则为瘠为驳。顺之善者。则为地为母。其不善者。则为吝为黑。下之六卦无不皆然。可见不变之理常自随缘。习相远也。然瘠驳等仍是健德。吝黑等乃是顺德。可见随缘之习理元不变。性相近也。若以不变之体。随随缘之用。则世间但有天圜乃至木果等可指陈耳。安得别有所谓乾。故大佛顶经云无是见者。若以随缘之用。归不变之体。则惟是一乾健之德耳。岂更有天圜乃至木果之差别哉。故大佛顶经云无非见者。于此会得。方知孔子道脉。除颜子一人之外。断断无有能会悟者。故再叹曰今也则亡。○此中具有依正因果善恶无记烦恼业苦等一切诸法。而文章错综变化。使后世儒者无处可讨线索。真大圣人手笔。非子夏所能措一字也。欧阳腐儒乃疑非圣人所作。陋矣陋矣。

序卦传

有天地。然后万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。故受之以屯。屯者。盈也。屯者。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。故受之以蒙。蒙者。蒙也。物之(禾*犀)也。物(禾*犀)不可不养也。故受之以需。需者。饮食之道也。饮食必有讼。故受之以讼。讼必有众起。故受之以师。师者。众也。众必有所比。故受之以比。比者。比也。比必有所畜。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畜然后有礼。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然后安。故受之以泰。泰者。通也。物不可以终通。故受之以否。物不可以终否。故受之以同人。与人同者。物必归焉。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。故受之以谦。有大而能谦必豫。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随。故受之以随。以喜随人者必有事。故受之以蛊。蛊者。事也。有事而后可大。故受之以临。临者。大也。物大然后可观。故受之以观。可观而后有所合。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。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。故受之以贲。贲者。饰也。致饰然后亨。则尽矣。故受之以剥。剥者。剥也。物不可以终尽。剥穷上反下。故受之以复。复则不妄矣。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后可畜。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后可养。故受之以颐。颐者。养也。不养则不可动。故受之以大过。物不可以终过。故受之以坎。坎者。陷也。陷必有所丽。故受之以离。离者。丽也。

     有天地。然后有万物。有万物。然后有男女。有男女。然后有夫妇。有夫妇。然后有父子。有父子。然后有君臣。有君臣。然后有上下。有上下。然后礼义有所错。夫妇之道。不可以不久也。故受之以恒。恒者。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。故受之以遁。遁者。退也。物不可以终遁。故受之以大壮。物不可以终壮。故受之以晋。晋者。进也。进必有所伤。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。伤也。伤于外者必反其家。故受之以家人。家道穷必乖。故受之以睽。睽者。乖也。乖必有难。故受之以蹇。蹇者。难也。物不可以终难。故受之以解。解者。缓也。缓必有所失。故受之以损。损而不已必益。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必决。故受之以夬。夬者。决也。决必有所遇。故受之以姤。姤者。遇也。物相遇而后聚。故受之以萃。萃者。聚也。聚而上者谓之升。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。故受之以困。困乎上者必反下。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。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。故受之以鼎。主器者莫若长子。故受之以震。震者。动也。物不可以终动。止之。故受之以艮。艮者。止也。物不可以终止。故受之以渐。渐者。进也。进必有所归。故受之以归妹。得其所归者必大。故受之以礼。礼者。大也。穷大者必失其居。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。故受之以巽。巽者。入也。入而后说之。故受之以兑。兑者。说也。说而后散之。故受之以涣。涣者。离也。物不可以终离。故受之以节。节而信之。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。故受之以小过。有过物者必济。故受之以既济。物不可穷也。故受之以未济终焉。

   序卦一传。亦可作世间流转门说。亦可作功夫还灭门说。亦可作法界缘起门说。亦可作设化利生门说。在儒则内圣外王之学。在释则自利利他之诀也。

杂卦传

刚柔合德。忧乐相关。与求互换。见杂相循。起止盛衰之变态。乃至穷通消长之递乘。世法佛法无不皆然。自治治人其道咸尔。而错杂说之。以尽上文九翼中未尽之旨。令人学此易者。磕著砰著。无不在易理中也。笔端真有化工之妙。非大圣不能有此。

乾刚坤柔。比乐师忧。临观之义。或与或求。屯见而不失其居。蒙杂而著。

   临有能临所临。以卦言之。阳临阴也。以爻言之。上临下也。观有观示观瞻。二阳观示四阴。则阳为能示。阴为所示也。四阴观瞻二阳。则阴为能瞻。阳为所瞻也。建侯而利居贞。故见而不失其居。包蒙而子克家。故杂而著。

震。起也。艮。止也。损益。盛衰之始也。大畜。时也。无妄。灾也。

   损下益上为衰之始。损上益下为盛之始。时无实法。而包容万事万物。故大畜须约时言。所谓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。三大阿僧祇劫修行者是也。自恃无妄。则便成灾。所谓唯圣罔念作狂。又复道个如如。早已变了。

萃聚而升不来也。谦轻而豫怠也。

   劳谦反得轻安。豫悦反成懈怠。修德者所应知。

噬嗑。食也。贲无色也。

   有间隔而可食。无采色为真贲。故违境不足惧。文采不足眩也。

兑见而巽伏也。

   欲说法者。还须入定。欲达道者。先须求志。

随。无故也。蛊。则饬也。

   随不宜无事生事。蛊不妨随坏随修。

剥。烂也。复。反也。晋。(书/一)也。明夷。诛也。

   烂则必反。(书/一)则必诛。祸兮福所乘。福兮祸所乘。学易者所应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也。

井通而困相遇也。

   井不动而常通。困虽穷而相遇。此示人以自守之要道也。

咸。速也。恒。久也。

   速即感而遂通。久即寂然不动。斯为定慧之道。

涣。离也。节。止也。解。缓也。蹇。难也。睽。外也。家人。内也。否泰。反其类也。

   有离必有止。有缓必有难。有外必有内。有泰必有否。有否必有泰。类相反而必相乘。学易者不可不知。

大壮则止。遁则退也。

   壮即宜止。遁即宜退。皆思患豫防之学。

大有。众也。同人。亲也。革。去故也。鼎。取新也。

   众必相亲。相亲必革弊而日新其德。

小过。过也。中孚。信也。

   有过不妨相规。相规乃可相信。

丰多故也。亲寡旅也。

   丰必多故。旅必寡亲。素位而行。存乎其人。

离上而坎下也。

   智火高照万法。定水深澄性海。

小畜。寡也。履。不处也。

   但懿文德。则其道寡。虽辨定分。与时变通。而无定局。

需。不进也。讼。不亲也。大过。颠也。姤。遇也。柔遇刚也。渐。女归待男行也。颐。养正也。既济。定也。归妹。女之终也。未济。男之穷也。

   不进乃可进。不亲乃可亲。大不可过。所以诫盈。柔能胜刚。所以成遇。定必须慧。故女待男。养正则吉。故须观颐。已定者不必言。但当谋其未定者耳。终则有始。穷则思通。凡此。皆言外之旨象中之意也。

夬。决也。刚决柔也。君子道长。小人道忧也。

   上云乾刚坤柔。则刚柔乃二卦之德。岂可以刚决柔。使天下有乾无坤。其可乎哉。且立天之道曰阴与阳。则天亦未尝无阴也。立地之道曰柔与刚。则地亦未尝无刚也。今所谓刚决柔者。但令以君子之刚。而决小人之柔。则小人可化为君子。而君子道长。设使以小人之刚。而决君子之柔。则君子被害。而小人亦无以自立。必终至于忧矣。所以性善性恶俱不可断。而修善须满。修恶须尽也。问。何谓君子之刚。答。智慧是也。何谓君子之柔。答。慈悲是也。何谓小人之刚。答。嗔慢邪见是也。何谓小人之柔。答。贪欲痴疑是也。噫。读此一章。尤知宣圣实承灵山密嘱。先来此处度生者矣。不然。何其微言奥旨。深合于一乘若此也。思之佩之。

易解跋

忆曩岁幻游温陵。结冬月台。有郭氏子来问易义。遂举笔属稿。先成系辞等五传。次成上经。而下经解未及半。偶应紫云法华之请。旋置高阁。屈指忽越三载半矣。今春应留都请。兵阻石城。聊就济生庵度夏。日长无事。为二三子商究大乘止观法门。复以余力拈示易学。始竟前稿。嗟嗟。从闽至吴。地不过三千余里。从辛巳冬至今夏。时不过一千二百余日。乃世事幻梦。盖不啻万别千差。交易耶。变易耶。至于历尽万别千差世事。时地俱易。而不易者依然如故。吾是以知日月稽天而不历。江河竞注而不流。肇公非欺我也。得其不易者。以应其至易。观其至易者。以验其不易。常与无常。二鸟双游。吾安知文王之于羑里。周公之被流言。孔子之息机于周流。而韦编三为之绝。不同感于斯旨耶。予愧无三圣之德之学。而窃类三圣与民同患之时。故阁笔而复为之跋。时乙酉闰六月二十九日也。

北天目道人古吴蕅益智旭书

周易禅解卷第九

周易禅解卷第十

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

河图说

系辞传曰。天一地二。天三地四。天五地六。天七地八。天九地十。天数五。地数五。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。地数三十。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。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

   (此河图之。数也。解现系辞上传中。)

   此先天之数。除中五天地生数以为太极本位。用余五十为揲蓍之策也。五位相得者。一得五而为六。二得五而为七。三得五而为八。四得五而为九。中得一二三四而为十也。各有合者。一合六。二合七。三合八。四合九。五合十也。一与九为十。二与八为十。三与七为十。四与六为十。一二三四为十。共成五十。而中之五点。每点含十。故以中五为本数也。然虽先天之数。亦含后天八卦之用。且如一六生水。故坎居正北。二七生火。故离居正南。三八生木。故震居正东。四九生金。故兑居正西。五十生土。故土仍居中。乾寄位于西北者。阳位阳数之间也。坤寄位于西南者。阴数阴位之尽也。阴阳互结而为山。故艮居东北。阴阳互鼓而为风。故巽居东南。○约出世法者。一是地狱之恶。六是天道之善。为善恶一对。二是畜生之惑。七是声闻之解。为解惑一对。三是饿鬼之罪苦。八是支佛之福田。为罪福一对。四是修罗之嗔恚。九是菩萨之慈悲。为嗔慈一对。五是人道之杂。十是佛界之纯。为纯杂一对。又约十度修德者。一是布施。六是般若。此二为福慧之主。如地生成万物。故居下。二是持戒。七是方便。此二为教化之首。如天普覆万物。故居上。三是忍辱。八是大愿。此能出生一切善法。故居左。四是精进。九是十力。此能成就一切善法。故居右。五是禅定。十是种智。此能统御一切诸法。故居中。实则界界互具。度度互摄。盖世间之数。以一为始。以十为终。华严以十表无尽。当知始终不出一心一尘一刹那也。

洛书说

大禹因洛书而作九畴。今以一三五七九居四方及中央正位。以二四六八居四维偏位。又隐其十。正表阳德为政。而阴德辅之。在人。则为知及仁守之学。智巧圣力之象也。

   左右前后纵横斜直视之。皆得十五之数。以表位位法法之中。皆具天地之全体满数。非分天地以为诸数也。物物一太极于此可见。

   约出世法。则九界皆即佛界。故不别立佛界之十。又九波罗密皆即种智。故不别立种智之十。盖凡数法若至于十。便是大一数故。数于此终。即于此始故。

伏羲八卦次序说

系辞传曰。易有太极。是生两仪。两仪生四象。四象生八卦。

   (太极非动非静。双照动静。故必具乎阴阳。阳亦太极。阴亦太极。故皆非动非静。双照动静。还具阴阳而成四象。四象亦皆即是太极。所以皆亦非动非静。双照动静。还具阴阳而成八卦。然则八卦只是四象。四象只是阴阳。阴阳只是太极。太极本无实法。故能立一切法耳。)

   若从一生二。从二生四。从四生八。从八生六十四等。是为顺数。若从六十四溯至八。八溯至四。四溯至二。二溯至一。一亦本无实法。是为逆数。顺数则是流转门。逆数则是还灭门。流转从阴阳二画出。还灭从阴阳二画入。故曰乾坤其易之门。圣人作易。要人即流转而悟还灭。超脱生死转回。故曰易逆数也。

伏羲八卦方位说

先天八卦。约体言之。乾南表天。坤北表地。离东表日。坎西表月。震居东北。动之初也。兑居东南。海之象也。巽居西南。入之初也。艮居西北。山之象也。须弥在此方视之。则居西北。日月星辰至西北。皆为须弥腰所掩。故妄计天缺西北也。

伏羲六十四卦次序说

随拈一阴一阳。必还具一阴一阳。故六重之而成六十四卦。其实卦卦无非太极全体。故得为四千九十六卦也。

伏羲六十四卦方位说

约一天下。亦以此卦图而分布之。约一省一府一县。亦各以此卦图而分布之。近约一宅。亦以此卦图而分布之。即单约一房一坐具地。亦以此卦图而分布之。大不碍小。小不碍大。大亦只是六十四卦。小亦全具六十四卦。一时一刻亦有此六十四卦。亘古亘今亦只此六十四卦。若向此处悟得。便入华严事事无碍法界。故李长者借此以明华藏世界。不然。岂令福建在南。则有乾无坤。燕都在北。则有坤无乾。天竺在西。但为坎地。支那在东。惟是离方也耶。

文王八卦次序说

男即父。女即母。又父只是男。母只是女。坤体得乾为三男。有慧之定。即止而观也。震为观穿义。艮为观达义。坎为不观观义。乾体得坤为三女。有定之慧。即观而止也。巽为止息义。兑为停止义。离为不止止义。震动艮静。坎能动能静。乾非偏于动也。巽动兑静。离能动能静。坤非偏于静也。又震动而出。巽动而入。艮静而高。兑静而深。坎兼动静。而从上之下。上终不穷。离兼动静。而从下之上。下终不尽。信知一一皆法界也。

文王八卦方位说

说卦传曰。帝出乎震。齐乎巽。相见乎离。致役乎坤。说言乎兑。战乎乾。劳乎坎。成言乎艮。又曰。震。东方也。乃至艮东北之卦也。

   此须约观心工夫解释。具在说卦传解中。

   后天八卦。约用而言离表火腾。故旺于南。坎表水降。故旺于北。交发立坚。湿为巨海。乾为洲潬。故坎虽居北。而水轮含十方界。坤艮之土亦遍四维。火势劣水。抽为草木。故有震巽。木旺于春。故震居东方。巽亦属木。又能生火。其象为风。故居东南。地性坚者名之为金。金旺于秋。故居西方。乾亦属金。又表须弥是四宝所成。在此地之西北也。

右图说有八。或与旧同。或与旧异。只贵遥通儒释心要而已。观者恕之蕅益敬识。

校刻易禅纪事

(瑞)叨侍大师五年。每见久精易学之士。一闻大师拈义。无不倾服。遂发心募梓全集。辄以易禅居首。大师解易既毕。方出图说。故并附于末卷。或有问曰。紫阳本义。图说在前。谓圣人作易精微之旨。全在语言文字之先。今胡得倒置耶。大师答曰。圣人悟无言而示有言。学者因有言而悟无言。所以古有左图右书之说。何倒之有。且文字与图皆标月指耳。不肯观月。而争指之前后。不亦惑乎。问者默然。兹因校刻。并识此语。愿我同志阅斯编者。了知

   文字与图无非吾人心性注脚。不作有言会。不作无言会。庶不负法恩矣。门弟子通瑞百拜敬书

周易禅解卷第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