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集解

卷一

  (乾下乾上)。乾:元、享、利、贞。

  案:《说卦》:乾,健也。言天之体以健为用,运行不息,应化无穷,故圣人则之。欲使人法天之用,不法天之体,故名乾,不名天也。

  《子夏传》曰:元,始也。亨,通也。利,和也。贞,正也。言乾禀纯阳之性,故能首出庶物,各得元始、开通、和谐、贞固,不失其宜。是以君子法乾而行四德,故曰“元、亨、利、贞”矣。

初九:潜龙勿用。

  崔觐曰:九者,老阳之数,动之所占,故阳称焉。潜,隐也。龙下隐地,潜德不彰,是以君子韬光待时,未成其行。故曰“勿用”。

  《子夏传》曰:龙,所以象阳也。

  马融曰:物莫大于龙,故借龙以喻天之阳气也。初九,建子之月。阳气始动于黄泉,既未萌芽,犹是潜伏,故曰“潜龙”也。

  沈驎士曰:称龙者,假象也。天地之气有升降,君子之道有行藏。龙之为物,能飞能潜,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。初九既尚潜伏,故言“勿用”。

  干宝曰:位始,故称初。阳重,故称九。阳在初九,十一月之时,自复来也。初九,甲子天正之位,而乾元所始也。阳处三泉之下,圣德在愚俗之中,此文王在羑里之爻也。虽有圣明之德,未被时用,故曰“勿用”。

九二: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。

  王弼曰:出潜离隐,故曰“见龙”。处于地上,故曰“在田”。德施周普,居中不偏,虽非君位,君之德也。初则不彰,三则乾乾,四则或跃,上则过亢。利见大人,唯二五焉。

  郑玄曰:二于三才为地道,地上即田,故称“田”也。

  干宝曰:阳在九二,十二月之时,自临来也。二为地上,田在地之表,而有人功者也。阳气将施,圣人将显,此文王免于羑里之日也。故曰“利见大人”。

九三:君子终日乾乾,夕惕,若厉,无咎。

  郑玄曰:三于三才为人道。有乾德而在人道,君子之象。

  虞翻曰:谓阳息至三,二变成离。离为日,坤为夕。

  荀爽曰:日以喻君。谓三居下体之终,而为之君,承乾行乾,故曰“乾乾”。夕惕以喻臣。谓三臣于五,则疾修柔顺,危去阳行,故曰“无咎”。

  干宝曰:爻以气表,繇以龙兴,嫌其不关人事,故著君子焉。阳在九三,正月之时,自泰来也。阳气始出地上,而接动物。人为灵,故以人事成天地之功者,在于此爻焉。故君子以之忧深思远,乾夕匪懈。仰忧嘉会之不序,俯惧义和之不逮。反复天道,谋始反终。故曰“终日乾乾”。此盖文王反国大理其政之日也。凡无咎者,忧中之喜,善补过者也。文恨早耀,文明之德,以蒙大难,增修柔顺,以怀多福,故曰“无咎”矣。

九四:或跃在渊,无咎。

  崔觐曰:言君子进德修业,欲及于时。犹龙自试跃天,疑而处渊。上下进退,非邪离群。故“无咎”。

  干宝曰:阳在九四,二月之时,自大壮来也。四虚中也。跃者,暂起之言,既不安于地,而未能飞于天也。四,以初为应。渊,谓初九甲子,龙之所由升也。或之者,疑之也。此武王举兵孟津,观衅而退之爻也。守柔顺,则逆天人之应;通权道,则违经常之教。故圣人不得已而为之,故其辞疑矣。

九五:飞龙在天,利见大人。

  郑玄曰:五于三才为天道。天者,清明无形,而龙在焉,飞之象也。

  虞翻曰:谓四已变,则五体离。离为飞,五在天,故“飞龙在天,利见大人”也。谓若庖牺观象于天,造作八卦,备物致用,以利天下,故曰“飞龙在天”。天下之所利见也。

  干宝曰:阳在九五,三月之时,自夬来也。五在天位,故曰“飞龙”。此武王克纣正位之爻也。圣功既就,万物既睹,故曰“利见大人”矣。

上九:亢龙有悔。

  王肃曰:穷高曰亢。知进忘退,故“悔”也。

  干宝曰:阳在上九,四月之时也。亢,过也。乾体既备,上位既终。天之鼓物,寒暑相报;圣人治世,威德和济;武功既成,义在止戈。盈而不反,必陷于“悔”。案:以人事明之,若桀放于南巢,汤有惭德,斯类是也。

用九:见群龙无首,吉。

  刘瓛曰:总六爻纯阳之义,故曰“用九”也。王弼曰:九,天之德也。能用天德,乃见群龙之义焉。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,则物之所不与也。以柔顺而为不正,则佞邪之道也。故乾吉在无首,坤利在永贞矣。

彖曰:

  刘瓛曰:彖者,断也,断一卦之才也。

大哉乾元,

 《九家易》曰:阳称大。六爻纯阳,故曰“大”。乾者纯阳,众卦所生,天之象也。观乾之始,以知天德,惟天为大,惟乾则之,故曰“大哉”。元者,气之始也。

万物资始,

  荀爽曰:谓分为六十四卦,万一千五百二十册,皆受始于乾也。册取始于乾,犹万物之生禀于天。

乃统天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乾之为德,乃统继天道,与天合化也。

云行雨施,品物流形。

  虞翻曰:已成既济,上坎为云,下坎为雨,故“云行雨施”。乾以云雨,流坤之形,万物化成,故曰“品物流形”也。

大明终始,

  荀爽曰:乾起坎,而终于离。坤起于离,而终于坎。离坎者,乾坤之家,而阴阳之府,故曰“大明终始”也。

六位时成,

  荀爽曰:六爻随时而成乾。

时乘六龙以御天。

  侯果曰:大明,日也。六位,天地四时也。六爻效彼而作也。大明以昼夜为终始,六位以相揭为时成。言乾乘六气而陶冶变化,运四时而统御天地,故曰“时乘六龙以御天”也。故《乾凿度》曰:“日月终始万物”,是其义也。

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。保合大和,乃利贞。首出庶物,万国咸宁。

  刘瓛曰:阳气为万物之所始,故曰“首出庶物”。立君而天下皆宁,故曰“万国咸宁”也。

《象》曰:

  案:象者,象也,取其法象卦爻之德。

天行健,

  何妥曰:天体不健,能行之德健也。犹如地体不顺,承弱之势顺也。所以乾卦独变名为健者。宋衷曰:昼夜不懈,以健详其名。余卦各当名,不假于详矣。

 君子以自强不息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乾健,故强。天一日一夜过周一度,故自强不息。老子曰:自胜者强。

  干宝曰:言君子通之于贤也。凡勉强以进德,不必须在位也。故尧舜一日万机,文王日昃不暇食,仲尼终夜不寝,颜子欲罢不能,自此以下,莫敢淫心舍力。故曰“自强不息”矣。

潜龙勿用,阳在下也。

  荀爽曰:气微位卑,虽有阳德,潜藏在下,故曰“勿用”也。

见龙在田,德施普也。

  荀爽曰:见者,见居其位。田,谓坤也。二当升坤五。故曰“见龙在田”。大人,谓天子。见据尊位,临长群阴,德施于下,故曰“德施普也”。

终日乾乾,反复道也。

  虞翻曰:至三体复,故“反复道”,谓否泰反其类也。

或跃在渊,进无咎也。

  荀爽曰:乾者,君卦。四者,阴位。故上跃居五者,欲下居坤初,求阳之正。地下称渊也。阳道乐进,故曰“进无咎也”。

飞龙在天,大人造也。

  荀爽曰:飞者,喻无所拘。天者,首事造制。大人造法,见居天位,圣人作为万物睹,是其义也。

亢龙有悔,盈不可久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阳当居五,今乃居上,故曰“盈”也。亢极失位,当下之坤三,故曰“盈不可久”,若太上皇者也。下之坤三,屈为诸侯,故曰“悔”者也。

用九,天德不可为首也。

  宋衷曰:用九,六位皆九,故曰“见群龙”。纯阳则天德也。万物之始,莫能先之,不可为首。先之者凶,随之者吉,故曰“无首,吉”。

《文言》曰:

  刘瓛曰:依文而言其理,故曰“文言”。

  姚信曰:乾坤为门户。文说乾坤,六十二卦皆放焉。

元者,善之长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乾者,君卦也。六爻皆当为君,始而大通,君德会合,故元为“善之长也”。

亨者,嘉之会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通者,谓阳合而为乾。众善相继,故曰“嘉之会也”。

利者,义之和也。

  荀爽曰:阴阳相合,各得其宜,然后利矣。

贞者,事之干也。

  荀爽曰:阴阳正而位当,则可以干举万事。

君子体仁,足以长人;

  何妥曰:此明圣人则天,合五常也。仁为木,木主春,故配元为四德之首。君子体仁,故有长人之义也。

嘉会,足以合礼;

  何妥曰:礼是交接会通之道,故以配通。五礼有吉凶宾军嘉,故以嘉合于礼也。

利物,足以和义;

  何妥曰:利者,裁成也。君子体此利以利物,足以合于五常之义。

贞固,足以干事。

  何妥曰:贞,信也。君子贞正,可以委任于事。故《论语》曰:敬事而信,故干事而配信也。

  案:此释非也。夫在天成象者,乾元、亨、利、贞也。言天运四时,以生成万物。在地成形者,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也。言君法五常,以教化于人。元为善长,故能体仁。仁主春生,东方木也。亨为嘉会,足以合礼。礼主夏养,南方火也。利为物宜,足以和义。义主秋成,西方金也。贞为事干,以配于智。智主冬藏,北方水也。故孔子曰:仁者乐山,智者乐水,则智之明证矣。不言信者,信主土,而统属于君。故中孚云:信及豚鱼,是其义也。若首出庶物,而四时不忒者,乾之象也。厚德载物,而五行相生者,土之功也。土居中宫,分王四季,亦由人君无为皇极,而奄有天下。水火金木,非土不载。仁义礼智,非君不弘。信既统属于君,故先言乾。而后不言信,明矣。

君子行此四德者,故曰:乾,元、亨、利、贞。

  干宝曰:夫纯阳,天之精气。四行,君之懿德。是故乾冠卦首,辞表篇目,明道义之门在于此矣,犹春秋之备五始也。故夫子留意焉。然则体仁正已,所以化物;观运知时,所以顺天;气用随宜,所以利民;守正一业,所以定俗也。乱则败礼其教淫;逆则拂时,其功否;错则妨用,其事废;忘则失正,其官败。四德者,文王所由兴。四愆者,商纣所由亡。

初九曰:潜龙勿用,何谓也?

  何妥曰:夫子假设疑问也。后五爻皆放此也。

子曰:龙德而隐者也。

何妥曰:此直答言圣人有隐显之龙德。今居初九穷下之地,隐而不见,故云“勿用”矣。

不易世,

  崔觐曰:言据当潜之时,不易乎世而行者,龙之德也。

不成名。

  郑玄曰:当隐之时,以从世俗,不自殊异,无所“成名”也。

遁世无闷,

  崔觐曰:道虽不行,达理“无闷”也。

不见是而无闷。

  崔觐曰:世人虽不已是,而已知不违道,故“无闷”。

乐则行之,忧则违之,

  虞翻曰:阴出初震,为乐为行,故“乐则行之”。坤死称忧,隐在坤中,遁世无逆流,故“忧则违之”也。

确乎其不可拔,潜龙也。

  虞翻曰:确,刚貌也。乾刚潜初,坤乱于上。君子弗用,隐在下位。确乎难拔,潜龙之志也。

九二曰: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,何谓也?子曰:龙德而正中者也。

  虞翻曰:中下之中,二非阳位,故明言能“正中”也。

庸言之信,

  荀爽曰:处和应坤,故曰“信”。

庸行之谨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以阳居阴位,故曰“谨”也。庸,常也。谓言常以信,行常以谨矣。

闲邪存其诚,

  宋衷曰:闲,防也。防其邪而存诚焉。二在非其位,故以“闲邪”言之。能处中和,故以“存诚”言之。

善世而不伐,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阳升居五,处中居上,始以美德利天下。不言所利,即是不伐。故老子曰: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此之谓也。

德博而化。

  荀爽曰:处五据坤,故“德博”。群阴顺从,故物“化”也。

《易》曰: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,君德也。

  虞翻曰:阳始触阴,当升五为君。时舍于二,宜利天下。直方而大德,无不利。明言君德,地数始二。故称“易曰”。

九三曰:君子终日乾乾,夕惕若,厉,无咎。何谓也?子曰:君子进德修业。

  虞翻曰:乾为德,坤为业,以乾通坤,谓为“进德修业”。

  宋衷曰:业,事也。三为三公,君子处公位,所以“进德修业”也。

忠信,所以进德也。

  翟玄曰:忠于五,所以修德也。

  崔觐曰:推忠于人,以信待物,故其德日新也。

修辞立其诚,所以居业也。

  荀爽曰:修辞谓“终曰乾乾”。立诚,谓“夕惕若厉”。居业,谓“居三”也。

   翟玄曰:居三修其教令,立共诚信,民敬而从之。

知至至之,可与言几也。

  翟玄曰:知五可至而“至之”,故可与行几微之事也。

知终终之,可与存义也。

  姚信曰:知终者,可以知始终。终谓三也。义者,宜也。知存知亡,君子之宜矣。

  崔觐曰:君子,喻文王也。言文王进德修业,所以贻厥武王,至于九五。至于九五,可与进修意合,故言“知至至之”,可与言微也。知天下归周,三分有二,以服事殷,终于臣道。终于臣道,可与进修意合,故言“知终终之,可与存义”。

是故居上位而不骄。

  虞翻曰:天道三才。一乾而以至三乾成,故为“上”。“夕惕若厉”,故“不骄”也。

在下位而不忧。

  虞翻曰:“下位”谓初。隐于初,忧则违之,故“不忧”。

故乾乾因其时而惕,虽危无咎矣。

  王弼曰:惕,怵惕也。处事之极,失时败废,懈怠则旷。故“乾乾因其时而惕,虽危无咎”。

九四曰:或跃在渊,无咎,何谓也?子曰:上下无常,非为邪也。

  荀爽曰:乾者,君卦。四者,臣位也。故欲上跃。居五下者,当下居坤初,得阳正位。故曰:“上下无常,非为邪也”。

进退无恒,非离群也。

  荀爽曰:进,谓居五。退,谓居初。故“进退无恒,非离群也”。

君子进德修业,欲及时也,故无咎。

  崔觐曰:至公欲及时济人,故“无咎”也。

九五曰:飞龙在天,利见大人,何谓也?子曰:同声相应。

  虞翻曰:谓震巽也。庖牺观变而放八卦,雷风相薄,故“相应”也。

   张璠曰:天者,阳也。君者,阳也。雷风者,天之声。号令者,君之声。明君与天地相应,合德同化,动静不违也。

同气相求。

  虞翻曰:谓艮兑山泽通气,故“相求”也。

  崔觐曰:方诸与月,同有阴气,相感则水生。阳燧与日,同有阳气,相感则火出也。

  水流湿,

  荀爽曰:阳动之坤而为坎,坤者纯阴,故曰“湿”也。

  火就燥。

  荀爽曰:阴动之乾而成离,乾者纯阳,故曰:“燥”也。

  虞翻曰:离上而坎下,水火不相射。

  崔觐曰:决水先流湿,然火先就燥。

云从龙,

  荀爽曰:龙,喻王者。谓乾二之坤五为坎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为龙,云生天,故“从龙”也。

风从虎。

  荀爽曰:虎,喻国君。谓坤五之乾二为巽,而从三也。三者,下体之君,故以喻国君。

  虞翻曰:坤为虎,风生地,故“从虎”也。

圣人作而万物睹。

  虞翻曰:睹,见也。圣人则庖牺,合德乾五,造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五动成离,日出照物皆相见,故曰“圣人作而万物睹”也。

  陆绩曰:阳气至五,万物茂盛,故譬以圣人在天子之位,功成制作,万物咸见之矣。

本乎天者亲上,

  荀爽曰:谓乾九二,本出于乾,故曰“本乎天”。而居坤五,故曰“亲上”。

本乎地者亲下,

  荀爽曰:谓坤六五,本出于坤,故曰:“本乎地”。降居乾二,故曰“亲下”也。

  崔觐曰:谓动物亲于天之动,植物亲于地之静。

则各从其类也。

  虞翻曰:“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”。“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”。“触类而长”,故“各从其类”。

上九曰:亢龙有悔,何谓也?子曰:贵而无位,

  荀爽曰:在上,故“贵”。失正,故“无位”。

高而无民,

  何妥曰:既不处九五帝王之位,故“无民”也。夫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既非王位,则民不隶属也。

贤人在下位,

  荀爽曰:谓上应三,三阳德正,故曰“贤人”。别体在下,故曰“在下位”。

而无辅,

  荀爽曰:两阳无应,故“无辅”。

是以动而有悔也。

  荀爽曰:升极当降,故有“悔”。

潜龙勿用,下也。

  何妥曰:此第二章,以人事明之。当帝舜耕渔之日,卑贱处下,未为时用,故云“下”。

见龙在田,时舍也。

  何妥曰:此夫子洙泗之日,开张业艺,教授门徒,自非通舍,孰能如此。虞翻曰:二非王位,时暂“舍”也。

终日乾乾,行事也。

  何妥曰:此当文王为西伯之时,处人臣之极,必须事上接下,故言“行事”也。

或跃在渊,自试也。

  何妥曰:欲进其道,犹复疑惑。此当武王观兵之日,欲以试观物情也。

飞龙在天,上治也。

  何妥曰:此当尧、舜冕旒之日,以圣德而居高位,在上而治民也。

亢龙有悔,穷之灾也。

  案:此当桀、纣失位之时。亢极骄盈,故致悔恨穷毙之灾祸也。

乾元用九,天下治也。

  案:此当三皇五帝礼让之时。垂拱无为,而天下治矣。

  王弼曰: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也。九,阳也。阳,刚直之物也。夫能全用刚直,放远善柔,非天下之至治,未之能也。故“乾元用九”,则“正下治也”。夫识物之动,则其所以然之理,皆可知也。龙之为德,不为妄者也。潜而勿用乎?必穷处于下也。见而在田,必以时之通舍也。以爻为人,以位为时,人不妄动,则时皆可知也。文王明夷,则主可知矣。仲尼旅人,则国可知矣。

潜龙勿用,阳气潜藏。

  何妥曰:此第三章,以天道明之。当十一月,阳气虽动,犹在地中,故曰“潜龙”也。

见龙在田,天下文明。

  案:阳气上达于地,故曰“见龙在田”。百草萌牙孚甲,故曰“文明”。

  孔颖达曰:先儒以为九二当太蔟之月,阳气见地。则九三为建辰之月,九四为建午之月,九五为建申之月,上九为建戌之月,群阴既盛,上九不得言与时偕极。先儒此说,于理稍乖。此乾之阳气渐生,似圣人渐进,宜据十一月之后,建巳之月已来。此九二爻当建丑建寅之间,于时地之萌牙物有生者,即是阳气发见之义也。但阴阳二气,共成岁功。故阴兴之时,仍有阳在;阳生之月,尚有阴气。所以六律六吕,阴阳相关,取象论义,与此不殊也。

终日乾乾,与时偕行。

  何妥曰:此当三月。阳气浸长,万物将盛,与天之运俱行不息也。

或跃在渊,乾道乃革。

  何妥曰:此当五月。微阴初起,阳将改变,故云“乃革”也。

飞龙在天,乃位乎天德。

  何妥曰:此当七月。万物盛长,天功大成,故云“天德”也。

  亢龙有悔,与时偕极。

  何妥曰:此当九月。阳气大衰,向将极尽,故云“偕极”也。

乾元用九,乃见天则。

  何妥曰:阳消,天气之常。天象法则,自然可见。

  王弼曰:此一章全说天气以明之也。九,刚直之物,唯乾体能用之。用纯刚以观天,天则可见矣。

乾元者,始而亨者也。

  虞翻曰:乾始开通,以阳通阴,故始通。

利贞者,性情也。

  干宝曰:以施化利万物之性,以纯一正万物之情。

  王弼曰:不为乾元,何能通物之始。不性其情,何能久行其正。是故始而亨者,必乾元也。利而正者,必性情也。

乾始而以美利利天下,

  虞翻曰:美利谓云行雨施,品物流形,故“利天下”也。

不言所利,大矣哉!

  虞翻曰:天何言哉!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故利者大也。

大哉乾乎,刚健中正,纯粹精也。

  崔觐曰:不杂曰纯,不变曰粹。言乾是纯粹之精,故有刚、健、中、正之四德也。

六爻发挥,旁通情也。

  陆绩曰:乾六爻发挥变动,旁通于坤;坤来入乾,以成六十四卦,故曰“旁通情也”。

时乘六龙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时之元气,以王而行,履涉众爻,是“乘六龙”也。

以御天也。

  荀爽曰:御者,行也。阳升阴降,天道行也。

云行雨施,天下平也。

  荀爽曰:乾升于坤,曰“云行”。坤降于乾,曰“雨施”。乾坤二卦,成雨既济。阴阳和均,和而其正,故曰“天下平”。

君子以成德为行,

  干宝曰:君子之行,动静可观,进退可度,动以成德,无所苟行也。

日可见之行也。

  虞翻曰:谓初。乾称君子。阳出成为上德,云行雨施则成离,日新之谓上德,故“日可见之行”。

潜之为言也,隐而未见,行而未成,是以君子弗用也。

  荀爽曰:“隐而未见”,谓居初也,“行而未成”,谓行之坤四。阳居阴位,未成为君。乾者,君卦也。不成为君,故不用也。

君子学以聚之,问以辩之,

  虞翻曰:谓二。阳在二。兑在口;震为言,为讲论;坤为文,故“学以聚之,问以辩之”。兑象,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
宽以居之,仁以行之。

  虞翻曰:震为宽,仁为行,谓居宽行仁,德博而化也。

《易》曰: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,君德也。

  虞翻曰:重言君德者,大人善世不伐。信有君德,后天而奉天时,故详言之。

九三:重刚而不中。

  虞翻曰:以乾接乾,故“重刚”。位非二五,故“不中”也。

上不在天,下不在田。

  何妥曰:上不及五,故云“不在天”。下已过二,故云“不在田”。处此之时,实为危厄也。

故乾乾因其时而惕,虽危无咎矣。

  何妥曰:处危惧之地,而能乾乾怀厉,至夕犹惕,乃得“无咎”矣。

九四:重刚而不中,

  案:三居下卦之上,四处上卦之下,俱非得中,故曰“重刚而不中”也。

上不在天,下不在田,中不在人,

  侯果曰:案下《系》:易有天道,有地道,有人道,兼三才而两之,谓两爻为一才也。初兼二,地也。三兼四,人也。五兼六,天也。四是兼才,非正,故言“不在人”也。

故或之。或之者,疑之也。故无咎。

  虞翻曰:非其位,故疑之也。

夫大人者,

  《乾凿度》曰:圣明德备,曰“大人”也。

与天地合其德,

  荀爽曰:与天合德,谓居五也。与地合德,谓居二也。

   案:谓抚育无私,同天地之覆载。

与日月合其明,

  荀爽曰:谓坤五之乾二成离,离为日。乾二之坤五为坎,坎为月。

  案:威恩远被,若日月之照临也。

与四时合其序,

  翟玄曰:乾坤有消息,从四时来也。

  又案:赏罚严明,顺四时之序也。

与鬼神合其吉凶,

  虞翻曰:谓乾神合吉,坤鬼合凶,以乾之坤,故“与鬼神合其吉凶”。

  案:祸淫福善,叶鬼神之吉凶矣。

先天而天弗违,

  虞翻曰:乾为天、为先。大人在乾五,乾五之坤五,天象在先。故“先天而天弗违”。

  崔觐曰:行人事,合天心也。

后天而奉天时。

  虞翻曰:奉,承行。乾四之坤初成震,震为后也,震春兑秋,坎冬离夏,四时象具。故“后天而奉天时”。谓承天时,行顺也。

  崔觐曰:奉天时布政,圣政也。

天且弗违,况于人乎?

  荀爽曰:人谓三。

况于鬼神乎?

  荀爽曰:神谓天,鬼谓地也。

  案:大人惟德动天,无远不届。鬼神飨德,夷狄来宾。人神叶从,犹风偃草,岂有违忤哉。

亢之为言也,知进而不知退,

  荀爽曰:阳位在五,今乃居上,故曰“知进而不知退”也。

知存而不知亡,

  荀爽曰:在上当阴,今反为阳,故曰“知存而不知亡”也。

知得而不知丧,

  荀爽曰:得谓阳,丧谓阴。

  案,此论人君骄盈过亢,必有丧亡。若殷纣招牧野之灾,太康遘洛水之怨,即其类矣。

其唯圣人乎!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,其唯圣人乎!

  荀爽曰:进谓居五。退谓居二。存谓五,为阳位。亡谓上,为阴位也。再出圣人者,上圣人谓五,下圣人谓二也。

  案:此则乾元用九,天下治也。言大宝圣君,若能用九天德者,垂拱无为,刍狗万物,生而不有,功成不居,百姓日用而不知,岂荷生成之德者也。此则三皇五帝,乃圣乃神,保合太和,而天下自治矣。今夫子《文言》再称圣人者,叹美用九之君,能知进退存亡,而不失其正,故得“大明终始,万国咸宁,时乘六龙,以御天也”。斯即有始有卒者,其唯圣人乎!是其义也。

  崔觐曰:谓失其正者,若燕哙让位于子之之类是也。

  案:三王五伯,揖让风颓,专恃干戈,递相征伐,失正忘退,其徒实繁。略举宏纲,断可知矣。

卷二

(坤下坤上)。坤:元亨,利牝马之贞。

  干宝曰:阴气之始,妇德之常,故称“元”。与乾合德,故称“亨”。行天者莫若龙,行地者莫若马,故乾以龙繇,坤以马象也。坤,阴类,故称“利牝马之贞”矣。

  虞翻曰:谓阴极阳生,乾流坤形,坤含光大,凝乾之元,终于坤亥,出乾初子,品物咸亨,故“元亨”也。坤为牝,震为马,初动得正,故“利牝马之贞”矣。

君子有攸往,先迷,后得主,利。

  卢氏曰:坤,臣道也、妻道也。后而不先,先则迷失道矣,故曰“先迷”。阴以阳为主,当后而顺之,则利。故曰“后得主,利”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坤为牝,为迷。

西南得朋,东北丧朋,安贞吉。

  崔觐曰:妻道也。西方坤兑,南方巽离,二方皆阴,与坤同类,故曰“西南得朋”。东方艮震,北方乾坎,二方皆阳,与坤非类,故曰“东北丧朋”。以喻在室得朋,犹迷于失道;出嫁丧朋,乃顺而得常。安于承天之正,故言“安贞吉”也。

《彖》曰:至哉坤元,

 《九家易》曰:谓乾气至坤,万物资受而以生也。坤者纯阴,配乾生物,亦善之始,地之象也,故又叹言至美。

万物资生,

  荀爽曰:谓万一千五百二十策,皆受始于乾,由坤而生也。策生于坤,犹万物成形,出乎地也。

乃顺承天。

  刘瓛曰:万物资物于地,故地承天而生也。

坤厚载物,

  蜀才曰:坤以广厚之德,载含万物,无有穷竟也。

德合无疆。

  蜀才曰:天有无疆之德,而坤合之,故云“德合无疆”也。

含宏光大,

  荀爽曰:乾二居坤五为含,坤五居乾二为弘,坤初居乾四为光,乾四居坤初为大也。

品物咸亨。

  荀爽曰:天地交,万物生,故“咸亨”。

  崔觐曰:含育万物为弘,光华万物为大,动植各遂其性,故言“品物咸亨”也。

牝马地类,行地无疆,

  侯果曰:地之所以含弘物者,以其顺而承天也。马之所以行地远者,以其柔而伏人也。而又牝马,顺之至也。诫臣子当至顺,故作易者取象焉。

柔顺利贞。君子攸行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坤爻本在柔顺阴位,则利贞之。乾则阳爻来据之,故曰“君子攸行”。

先迷失道,后顺得常。

  何妥曰:阴道恶先,故先致迷失。后顺于主,则保其常庆也。

西南得朋,乃与类行。

  虞翻曰:谓阳得其类,月朔至望,从震至乾,与时偕行,故“乃与类行”。

东北丧朋,乃终有庆。

  虞翻曰:阳丧灭坤,坤终复生,谓月三日震象出庚,故“乃终有庆”。此指说易道阴阳消息之大要也。谓阳月三日,变而成震,出庚。至月八日成兑,见丁。庚西丁南,故“西南得朋”。谓二阳为朋,故兑“君子以朋友讲习”。《文言》曰:敬义立而德不孤。《彖》曰:乃与类行。二十九日,消乙入坤,灭藏于癸,乙东癸北,故“东北丧朋”。谓之以坤灭乾,坤为丧故也。

  马君云:孟秋之月,阴气始著,而坤之位,同类相得,故“西南得朋”。孟春之月,阳气始著,阴始从阳,失其党类,故“东北丧朋”。失之甚矣。而荀君以为阴起于午,至申三阴,得坤一体,故曰“西南得朋”。阳起于子,至寅三阳,丧坤一体,故曰“东北丧朋”。就如荀说,从午至申,得坤一体,故曰“西南得朋”。阳起于子,至寅三阳,丧坤一体,故曰“东北丧朋”就如荀说,从午至申,经当言南西得朋;子至寅,当言北东丧朋。以乾变坤,而言丧朋,经以乾卦为丧耶?此何异于马也。

安贞之吉,

  虞翻曰:坤道至静,故“安”;复初得正,故“贞吉”。

应地无疆。

  虞翻曰:震为应。阳正于初,以承坤阴;地道应,故“应地无疆”。

《象》曰:地势坤,

  王弼曰:地形不顺,其势顺。

  宋衷曰:地有上下九等之差,故以形势言其性也。

君子以厚德载物。

  虞翻曰:势,力也。君子谓乾阳,为德动。在坤下,君子之德车。故“厚德载物”。老子曰:胜人者有力也。

初六:履霜,坚冰至。

  干宝曰:重阴,故称六。刚柔相推,故生变。占变,故有爻。《系》曰:爻者,言乎变者也。故《易》、《系辞》皆称九、六也。阳数奇,阴数偶,是以乾用一也。坤用二也。阴气在初,五月之时,自姤来也。阴气始动乎三泉之下,言阴气之动矣。则必至于履霜,履霜则必至于坚冰,言有渐也。藏器于身,贵其俟时,故阳有潜龙,戒以“勿用”。防祸之原。欲其先几,故阴在三泉,而显以履霜也。

《象》曰:履霜坚冰,阴始凝也。驯致其道,至坚冰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霜者,乾之命也。坚冰者,阴功成也。谓坤初六之乾四,履乾命令而成“坚冰”也。此卦本乾,阴始消,阳起于此爻,故“履霜”也。驯,犹顺也,言阳顺阴之性,成坚冰矣。初六始姤,姤为五月。盛夏而言坚冰,五月阴气始生地中,言始于微霜,终至坚冰,以明渐顺至也。

六二:直方大。

  荀爽曰:大者,阳也。二应五,五下动之,则应阳出,直布阳于四方。

不习无不利。

  荀爽曰:物唱乃和,不敢先有所习。阳之所唱,从而和之,“无不利”也。干宝曰:阴气在二,六月之时,自遁来也。阴出地上,佐阳成物,臣道也,妻道也。臣之事君,妻之事夫,义成者也。臣贵其直,义尚其方,地体其大,故曰“直方大”。士该九德,然后可以从王事;女躬四教,然后可以配君子。道成于我,而用之于彼。不妨以仕举为政,不妨以嫁学为妇。故曰“不习无不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六二之动,直以方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阳下动,应之,则直而行,布阳气于四方也。

不习无不利,地道光也。

  干宝曰:女德光于夫,士德光于国也。

六三:含章可贞。

  虞翻曰:贞,正也。以阴包阳,故“含章”。三失位,发得正,故“可贞”也。

或从王事,无成有终。

  虞翻曰:谓三已发成泰,乾为王,坤为事,震为从,故“或从王事”。地道无成而有终,故“无成有终”。

  干宝曰:阴气在三,七月之时,自否来也。阳降在四,三公位也。阴升在三,三公事也。上失其权,位在诸侯。坤体既具,阴党成群。君弱臣强,戒在二国。唯文德之臣,然后可以遭之,运而不失其柔顺之正。坤为文,坤象既成,故曰“含章可贞”。此盖平襄之王垂拱以晋郑之辅也。苟利社稷,专之则可,故曰“或从王事”。迁都诛亲,疑于专命,故亦或之。失后顺之节,故曰“无成”。终于济国安民,故曰“有终”。

《象》曰:含章可贞,以时发也。

  崔觐曰:阳命则发,非时则含也。

或从王事,知光大也。

  干宝曰:位弥高,德弥广也。

六四:括囊,无咎,无誉。

  虞翻曰:括,结也。谓泰反成否。坤为囊,艮为手,巽为绳,故括囊在外多咎也。得位承五,系于包桑,故“无咎”。阴在二多誉,而远在四,故“无誉”。

  干宝曰:阴气在四,八月之时,自观来也。天地将闭,贤人必隐,怀智苟容,以观时衅,此盖甯戚、籧瑗与时卷舒之爻也。不艰其身,则无咎。功业不建,故无誉也。

《象》曰:括囊,无咎,慎不害也。

  卢氏曰:慎言则无咎也。

六五:黄裳,元吉。

  干宝曰:阴气在五,九月之时,自剥来也。剥者,反常道也。黄,中之色。裳,下之饰。元,善之长也。中美能黄,上美为元,下美则裳。阴登于五,柔居尊位,若成昭之主,周霍之臣也。百官总已,专断万机,虽情体信顺,而貌近僣疑,周公其犹病诸。言必忠信,行必笃敬,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,无尤于四海也。故曰“黄裳,元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黄裳,元吉,文在中也。

  王肃曰:坤为文,五在中,故曰“文在中也”。

  干宝曰:当总已之任,处疑僣之间,而能终元吉之福者,由文德在中也。

上六:龙战于野,

  荀爽曰:消息之位,坤在于亥。下在伏乾,为其兼于阳,故称“龙”也。

其血玄黄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实本坤体,未离其类,故称“血”焉。血以喻阴也。玄黄,天地之杂,言乾坤合居也。

   侯果曰:坤,十月卦也。乾位西北,又当十月。阴穷于亥,穷阴薄阳,所以战也。故《说卦》云“战乎乾”是也。六称龙者,阴盛似龙,故称“龙”也。

  干宝曰:阴在上六,十月之时也。爻终于酉,而卦成于乾。乾体纯刚,不堪阴盛,故曰“龙战”。戌亥,乾之都也,故称“龙”焉。阴德过度,以逼乾战。郭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坤位未申之维,而气溢酉戌之间,故曰“于野”。未离阴类,故曰“血”。阴阳色杂,故曰“玄黄”。言阴阳离则异气,合则同功。君臣夫妻,其义一也。故文王之忠于殷,抑参二之强,以事独夫之纣。盖欲弥缝其阙。而匡救其恶,以祈殷命,以济生民也。纣遂长恶不悛,天命殛之。是以至于武王,遂有牧野之事,是其义也。

《象》曰:龙战于野,其道穷也。

  干宝曰:天道穷,至于阴阳和薄也。君德穷,至于攻战受诛也。柔顺穷,至于用权变矣。

用六:利永贞。

  干宝曰:阴体其顺,臣守其柔。所以秉义之和,履贞之干。唯有推变,终归于正。是周公始于负扆南面,以光王道,卒于复子明辟,以终臣节,故曰“利永贞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用六,永贞,以大终也。

  侯果曰:用六,妻道也,臣道也,利在长正矣。不长正,则不能大终阳事也。

  《文言》曰:

  何妥曰:《坤?文言》唯一章者,以一心奉顺于主也。

坤至柔,

  荀爽曰:纯阴至顺,故“柔”也。

而动也刚,

  《九家易》曰:坤一变而成震。阴动生阳,故“动也刚”。

至静而德方,

  荀爽曰:坤性至静,得阳而动,布于四方也。

后得主而有常,

  虞翻曰:坤阴,先迷后顺,得常。阳出初,震为主,为常也。

含万物而化光。

  干宝曰:光,大也。谓坤含藏万物,顺承天施,然后“化光”也。

坤道其顺乎,承天而时行。

  荀爽曰:承天之施,因四时而行之也。

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

  虞翻曰:谓初。乾为积善,以坤牝。阳灭出复,震为余庆,谓“东北丧朋”,乃终有庆也。

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

  虞翻曰:坤积不善,以臣弑君,以乾通坤,极姤生巽,为余殃也。

  案:圣人设教,理贵随宜,故夫子先论人事,则不语怪力乱神,绝四毋必。今于易象,阐扬天道,故曰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。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”者:以明阳生阴杀,天道必然。理国修身,积善为本。故于坤爻初六,阴始生时,著此微言,永为深诫。欲使防萌杜渐,灾害不生,开国承家,君臣同德者也。故《系辞》云:善不积,不足以成名。恶不积,不足以灭身。是其义也。

臣弑其君子弑其父,

  虞翻曰:坤消至二,艮子弑父。至三成否,坤臣弑君。上下不交,天下无邦。故子弑父,臣弑君也。

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来者渐矣。

  虞翻曰:刚爻为朝,柔爻为夕;乾为寒,坤为暑,相推而成岁焉。故“非一朝一夕”,所由来渐矣。

由辩之不早辩也。

  孔颖达曰:臣子所以久包祸心,由君父不早辩明故也。此文诫君父防臣子之恶也。

《易》曰:履霜,坚冰至,盖言顺也。

  荀爽曰:霜者,乾之命令。坤下有伏乾,履霜坚冰,盖言顺也。乾气加之,性而坚,象臣顺君命而成之。

直其正也,方其义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。阳称直。乾,其静也专,其动也直,故“直其正”。方为辟,阴开为方。坤,其静也翕,其动也辟,故“方其以也”。

君子敬以直内,义以方外,敬义立而德不孤。

  虞翻曰:阳息在二,故“敬以直内”。坤位在外,故义以方外。谓阳见兑丁,西南得朋,乃与类行,故德不孤。孔子曰:必有邻也。

直方大,不习,无不利,则不疑其所行也。

  荀爽曰:直方大,乾之唱也。不习无不利,坤之和也。阳唱阴和,而无所不利,故“不疑其所行也”。

阴虽有美,含之,以从王事,弗敢成也。

  荀爽曰:六三阳位,下有伏阳。坤阴卦也。虽有伏阳,含藏不显。以从王事,要待乾命,不敢自成也。

地道也,妻道也,臣道也。

  翟元曰:坤有此三者也。

地道无成,而代有终也。

  宋衷曰:臣子虽有才美,含藏以从其上,不敢有所成名也。地得终天功,臣得终君事,妇得终夫业,故曰“而代有终也”。

天地变化,草木蕃。

  虞翻曰:谓阳息坤成泰。天地反,以乾变坤,坤化升乾,万物出震,“故天地变化,草木蕃”矣。

天地闭,贤人隐。

  虞翻曰:谓四。泰反成否,乾称贤人。隐藏坤中,以俭德避难,不荣以禄,故“贤人隐”矣。

《易》曰:括囊,无咎,无誉,盖言谨也。

  荀爽曰:六四阴位,迫近于五,虽有成德,当括而囊之,谨慎畏敬也。

  孔颖达曰:括,结也。囊,所以贮物,以譬心藏智也。闭其智而不用,故曰“括囊”。不与物忤,故“无咎”。功名不显,故“无誉”也。

君子黄中通理,正位居体,

  虞翻曰:谓五。坤息体观,地色黄,坤为理。以乾通坤,故称“通理”。五正阳位,故曰“正位”。艮为居,体谓四支也。艮为两肱,巽为两股。故曰“黄中通理,正位居体”。

美在其中,而畅于四支,

  虞翻曰:阳称美,在五中四支。谓股肱。

发于事业,

  《九家易》曰:天地交而万物生也。谓阳德潜藏,变则发见。若五动为比,乃事业之盛。

美之至也。

  侯果曰:六五以中和通理之德,居体于正位,故能美充于中。而旁畅于万物,形于事业,无不得宜,是“美之至也”。

阴疑于阳,必战。

  孟喜曰:阴乃上薄,疑似于阳,必与阳战也。

为其兼于阳也,故称龙焉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阴阳合居,故曰“兼”。阳谓上六,坤行至亥,下有伏乾,阳者变化,以喻龙焉。

犹未离其类也,故称血焉。

  荀爽曰:实本坤卦,故曰“未离其类也”。血以喻阴顺也。

  崔觐曰:乾坤交会,乾为大赤,伏阴柔之,故“称血焉”。

夫玄黄者,天地之杂也。

  荀爽曰:消息之卦,坤位在亥,下有伏乾,阴阳相和,故言“天地之杂也”。

天玄而地黄。

  王凯冲曰:阴阳交战,故血玄黄。

  荀爽曰:天者阳,始于东北,故色玄也。地者阴,终于西南,故色黄也。

《序卦》曰:有天地,然后万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万物之始生也。

  崔觐曰: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也。不序乾坤之次者,以一生二,二生三,二生万物。则天地之次第可知,而万物之先后宜序也。万物之始生者,言刚柔始交,故万物资始于乾,而资生于坤。

(震下坎上)。屯:元、亨、利、贞。

  虞翻曰:坎二之初,刚柔交震,故“元、亨”;之初得正,故“利、贞”矣。

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

  虞翻曰:之外称往。初震得正,起之欲应,动而失位,故“勿用有攸往”。震为侯,初刚难拔,故利以建侯。老子曰:善建者,拔也。

《彖》曰:屯,刚柔始交而难生。

  虞翻曰:乾刚坤柔,坎二交初,故“始交”。确乎难拔,故“难生”也。

  崔觐曰:十二月阳始浸长,而交于阴,故曰“刚柔始交”。万物萌芽,生于地中,有寒冰之难,故言“难生”。于人事,则是运季业初之际也。

动乎险中,大亨贞。

  荀爽曰:物难在始生,此本坎卦也。

  案:初六升二,九二降初,是刚柔始交也。交则成震,震为动也,上有坎,是动乎险中也。动则物通而得正。故曰“动乎险中,大亨贞”也。

雷雨之动满形,

  荀爽曰:雷震雨润,则万物满形而生也。

  虞翻曰:震雷坎雨,坤为形也。谓三巳反正,成既济。坎水流坤,故“满形”。谓雷动雨施,品物流形也。

天造草昧。

  荀爽曰:谓阳动在下,造物于冥昧之中也。

宜建侯而不宁。

  苟爽曰:天地初开,世尚屯难,震位承乾,故“宜建侯”。动而遇险,故“不宁”也。

  虞翻曰:造,造生也。草,草创物也。坤冥为昧,故“天造草昧”。成既济定,故曰“不宁”,言宁也。

  干宝曰:水运将终,木德将始,殷周际也。百姓盈盈,匪君子不宁。天下既遭屯险之难,后王宜荡之以雷雨之政,故封诸侯以宁之也。

《象》曰:云雷,屯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雷雨者,兴养万物。今言屯者,十二月雷伏藏地中,未得动出。虽有云雨,非时长育,故言屯也。

君子以经论。

  荀爽曰:屯难之代,万事失正。经者,常驻也。论者,理也。君子以经论,不失常道也。

  姚信曰:经,纬也。时在屯难,是天地经论之日,故君子法之,须经论艰难也。

初九:盘桓,利居贞,利建侯。

  虞翻曰:震起艮止,动乎险中,故“盘桓”。得正得民,“利居贞”。谓君子居其室,慎密而不出也。

《象》曰:虽盘桓,志行正也。

  荀爽曰:盘桓者,动而退也。顿谓从二动,而退居初,虽盘桓,得其正也。

以贵下贱,大得民也。

  荀爽曰:阳贵而阴贱,阳从二来,是以贵下贱,所以得民也。

六二:屯如邅如,

  荀爽曰:阳动而止,故“屯如”也。阴乘于阳,故“邅如”也,

乘马班加。

  虞翻曰:屯邅盘桓,谓初也。震为马作足,二乘初,故“乘马”。班,踬也。马不进,故“班如”矣。

匪寇婚媾,女子贞不字,十年乃字。

  虞翻曰:匪非也。寇谓五。坎为寇盗,应在坎,故“匪寇”。阴阳德正,故“婚媾”。字,妊娠也。三失位,变复体离。离为女子,为大腹,故称“字”。今失位为坤,离象不见,故“女子贞不字”。坤数十。三动反正,离女大腹。故十年反常乃字。谓成既济定也。

《象》曰:六二之难,乘刚也。

  崔觐曰:下乘初九,故为之难也。

十年乃字,反常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阴出于坤,今还为坤,故曰“反常也”。阴出于坤,谓乾再索而得坎。今变成震,中有坤体,故言阴出于坤。今还于坤,谓二从初即逆,应五顺也。去逆就顺,阴阳道正,乃能长养,故曰“十年乃字”。

六三:即鹿无虞,惟入于林中,

  虞翻曰:即,就也。虞谓虞人,掌禽兽者。艮为山,山足称麓。麓,林也。三变体坎,坎为丛木。山下,故称“林中”。坤为兕虎;震为麋鹿,又为惊走;艮为狐狼。三变禽走入林中,故曰“即鹿无虞,惟入林中”矣。

君子几,不如舍,往吝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阳已正位。几,近。舍,置。吝,疵也。三应于上,之应历险。不可以往,动如失位。故“不如舍”之,往必吝穷矣。

《象》曰:即鹿无虞,以从禽也。

  案:《白虎通》云:禽者,何鸟?兽之总名,为人所禽制也。即此卦九五爻辞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,是其义也。

君子舍之,往吝穷也。

  崔觐曰:君子见动之微,逆知无虞,则不如舍,勿往。往则吝穷也。

六四:乘马班如,

  虞翻曰:乘,三也。谓三巳变坎,为马,故曰“乘马”。马在险中,故“班如”也。或说乘初,初为建侯,安得乘之也。

求婚媾,往吉,无不利。

  崔觐曰:屯难之时,勿用攸往。初虽作应,班如不进。既比于五,五来求婚。男求女,“往吉,无不利”。

《象》曰:求而往,明也。

  虞翻曰:之外称“往”。体离,故“明也”。

九五:屯其膏,

  虞翻曰:坎雨称“膏”。《诗》云:阴雨膏之,是其义也。

小贞吉,大贞凶。

  崔觐曰:得屯难之宜,有膏泽之惠。谓与四为婚媾,施虽未光,小贞之道也,故“吉”。至于远求嘉偶,以行大正,赴二之应,冒难攸往,固宜且凶。故曰“大贞凶”也。贞,正也。

《象》曰:屯其膏,施未光也。

  虞翻曰:阳陷阴中,故“未光也”。

上六:乘马班如,

  虞翻曰:乘,五也。坎为马,震为行,艮为止,马行而止,故“班如”也。

  泣血涟如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上六乘阳,故“班如”也。下二四爻虽亦乘阳,皆更得承五,忧解难除。今上无所复承,忧难不解,故“泣血涟如”也。体坎为血,伏离为目,互艮为手,掩目流血,泣之象也。

《象》曰:泣血涟如,何可长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三变时,离为目。坎为血,震为出。血流出目,故“泣血涟如”。柔乘于刚,故不可长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稚也。

  崔觐曰:万物始生之后,渐以长稚,故言“物生必蒙”。

  郑玄曰:蒙,幼小之貌。齐人谓萌之蒙也。

(坎下艮上)。蒙:亨。

  虞翻曰:艮三之二。亨谓二。震刚柔接,故“亨”。蒙亨,以通行时中也。

  干宝曰:蒙者,离宫阴也。世在四。八月之时,降阳布德,荠麦并生,而息来在寅,故“蒙”。于世为八月,于消息为正月卦也。正月之时,阳气上达,故屯为物之始生,蒙为物之稚也。施之于人,则童蒙也。敬得其运,虽蒙必亨,故曰“蒙亨”。此盖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。

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

  虞翻曰:童蒙谓五,艮为童蒙。我谓二也。震为动起,嫌求之五,故曰“匪我求童蒙”。五阴求阳,故“童蒙求我,志应也”。艮为求,二体师象,坎为经。谓礼有来学,无往教。

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,

  崔觐曰:初筮,谓六五求决于九二。二则告之。再三渎,谓三应于上。四隔于三,与二为渎,故二“不告”也。渎,古黩字也。

利贞。

  虞翻曰:二五失位,利变之正,故“利贞”。蒙以养正,圣功也。

《彖》曰:蒙,山下有险,险而止,蒙。

  侯果曰:艮为山,坎为险,是山下有险。险被山止,止则未通,蒙昧之象也。

蒙亨,以亨行时中也。

  荀爽曰:此本艮卦也。案:二进居三,三降居二。刚柔得中,故能通。发蒙时,令得进中矣。故曰“蒙亨,以亨行时中也”。

匪我求童蒙,

  陆绩曰:六五阴爻,在蒙暗。蒙又体艮,少男,故曰“童蒙”。

童蒙求我,志应也。

  荀爽曰:二与五志相应也。

初筮告,以刚中也。

  崔觐曰:以二刚中,能发于蒙也。

再三渎,渎则不告,渎蒙也。

  荀爽曰:再三,谓三与四也。皆乘阳,不敬,故曰“渎”。渎不能尊阳,蒙气不除,故曰“渎蒙也”。

蒙以养正,圣功也。

  虞翻曰:体颐,故养。五多功。圣谓二,二志应五,变得正而亡其蒙,故“圣功也”。

   干宝曰:武王之崩,年九十三矣。而成王八岁,言天后成王之年,将以养公正之道,而成三圣之功。

《象》曰:山下出泉,蒙。

  虞翻曰:艮为山,震为出,坎象流出,故“山下出泉”。

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二。艮为果,震为行。育,养也。二至上有颐养象,故“以果行育德”也。

初六: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

  虞翻曰:发蒙之正,初为蒙始,而失其位。发蒙之正以成兑,兑为刑人,坤为用,故曰“利用刑人”矣。坎为穿木,震足艮手,互与坎连,故称“桎梏”。初发成兑,兑为说,坎象毁坏,故曰“用说桎梏”。之应历险,故“以往吝”。吝,小疵也。

《象》曰: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法,初发之正,故“正法也”。

  干宝曰:初六戊寅,平明之时,天光始照,故曰“发蒙”。此成王始觉周公至诚之象也。坎为法律,寅为贞廉,以贞用刑,故“利用刑人”矣。此成王将正四国之象也。说,解也。正四国之罪。宜释周公之党,故曰“用说桎梏”。既感金滕之文,追恨昭德之晚,故曰“以往吝”。初二失位,吝之由也。

九二:包蒙,吉。纳妇,吉。子克家。《象》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“包蒙,吉”。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“纳妇,吉”。二称家。震,长子,主器者。纳妇成初。故有“子克家”也。

六三:勿用娶女,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
  虞翻曰:谓三诫上也。金夫谓二。初发成兑,故三称“女”。兑为见。阳称金。震为夫。三逆乘二阳,所行不顺,为二所淫。上来之三,陟阴。故曰“勿用娶女,见金夫”矣。坤身称躬,三为二所乘,兑泽动下,不得之应,故“不有躬”。失位多凶,故“无攸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勿用娶女,行不顺也。

  虞翻曰:失位乘刚,故“行不顺也”。

六四:困蒙,吝。《象》曰:困蒙之吝,独远实也。

  王弼曰:阳称实也。独远于阳,处两阴之中,暗莫之发,故曰“困蒙”也。困于蒙昧,不能比贤以发其志,亦鄙矣,故曰“吝”。

六五:童蒙,吉。

  虞翻曰:艮为童蒙,处贵承上,有应于二,动而成巽,故“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童蒙之吉,顺以巽也。

  荀爽曰:顺于上,巽于二,有似成王任用周召也。

上九:击蒙,不利为寇,利御寇。

  虞翻曰:体艮为手,故“击”。谓五巳变,上动成坎,称寇。而逆乘阳,故“不利为寇”矣。御,止也。此寇谓二。坎为寇,巽为高,艮为山,登山备下,顺有师象,故“利御寇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利用御寇,上下顺也。

  虞翻曰:自上御下,故“顺”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物稚不可不养也。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

  干宝曰:需,坤之游魂也。云升在天,而雨未降,翱翔东西,须之象也。王事未至,饮宴之日也。夫坤者,地也;妇人之职也;百谷果蓏之所生,禽兽鱼鳖之所托也;而在游魂变化之家,即烹爨腥实以为和味者也。故曰“需者,饮食之道也”。

(乾下坎上)。需:有孚,光亨,贞吉。

  虞翻曰:大壮四之五。孚谓五。离日为光。四之五,得位正中。故“光亨”。“贞吉”,谓“壮于大舆之辐也”。

利涉大川。

  何妥曰:大川者,大难也。须之待时,本欲涉难,既能以信而待,故可以“利涉大川”矣。

《彖》曰:需,须也。险在前也,

  何妥曰:此明得名由于坎也。坎为险也。有险在前,不可妄涉,故须待时然后动也。

刚健而不陷。其义不困穷矣。

  侯果曰:乾体刚健,遇险能通,险不能险,义不穷也。

需,有孚,光亨,贞吉。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

  蜀才曰:此本大壮卦。

  案:六五降四,有孚,光亨,贞吉。九四升五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

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失位,变而涉坎,坎为大川。得位应五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五多功,故“往有功也”。

《象》曰:云上于天,需。

  宋衷曰:云上于天,须时而降也。

君子以饮食宴乐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坎水兑口。水流入口为饮。二失位,变体噬嗑,为食,故“以饮食”。阳在内,称宴。大壮,震为乐,故“宴乐”也。
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  干宝曰:郊,乾坎之际也。既已受命,进道北郊,未可以进,故曰“需于郊”。处不避污,出不辞难,臣之常节也。得位有应,故曰“利用恒”。虽小稽留,终于必达,故曰“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需于郊,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无咎,未失常也。

  王弼曰:居需之时,最远于险;能抑其进,不犯难行;虽不应几,可以保常,故“无咎”。
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
  虞翻曰:沙谓五。水中之阳称沙也。二变之阴,称小。大壮震为言,兑为口。四之五,震象半见,故“小有言”。二变应之,故“终吉”。

《象》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

  虞翻曰:衍,流也。中谓五也。

  荀爽曰:二应于五,水中之刚,故曰“沙”。知前有沙漠。而不进也。体乾处和,美德优衍在中,而不进也。

虽小有言,以吉终也。

  荀爽曰:二与四同功,而三据之,故“小有言”。乾虽在下,终当升上,二当居五,故“终吉也”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
  荀爽曰:亲与坎接,故称“泥”。须止不进,不取于四,不致寇害。

《象》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

  崔觐曰:泥近乎外者也。三逼于坎,坎为险盗,故“致寇至”。是灾在外也。

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

  虞翻曰:离为戎,乾为敬。阴消至五遁,臣将弑君。四上壮坤,故“敬慎不败”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
  案:六四体坎。坎为云,又为血卦。血以喻阴。阴体卑弱,宜顺从阳,故曰“需于血”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云从地出,上升于天。自地出者,莫不由穴。故曰“需于血,出自穴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需于血,顺以听也。

  王弼曰:穴者,阴之路也。四处坎始,居穴者也。九三刚进,四不能距,见侵则避,顺以听命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云欲升天,须时当降。顺以听五,五为天也。

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
  荀爽曰:五互离,坎水在火上,酒食之象。需者,饮食之道。故坎在需家,为酒食也。云须时欲降,乾须时当升。五有刚德,处中居正。故能帅群阴,举坎以降。阳能正居其所,则吉。故曰“需于酒食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酒食贞吉,以中正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乾二当升五,正位者也。

  卢氏曰:沈湎则凶,中正则吉也。

上六:入于穴,

  荀爽曰:需道已终,云当下入穴也。云上升极,则降而为雨,故《诗》云:朝跻于西,崇朝其雨,则还入地,故曰“入于穴”。云雨入地,则下三阳动而自至者也。

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

  荀爽曰:三人,谓下三阳也。须时当升,非有召者,故曰“不速之客”焉。乾升在上,君位以定;坎降在下,当循臣职。故“敬之终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。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

  荀爽曰:上降居三,虽不当位,承阳有实,故“终吉”,无“大失”矣。

卷三

《序卦》曰: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也。

  郑玄曰:讼,犹争也,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。

(坎下乾上)。讼:有孚,

  干宝曰:讼,离之游魂也。离为戈兵,此天气将刑杀,圣人将用师之卦也。讼,不亲也。兆民未识天命不同之意。

  荀爽曰:阳来居二,而孚于初,故曰“讼有孚”矣。

窒惕,中吉,

  虞翻曰:遁三之二也。孚谓二。窒,塞止也。惕,惧二也。二失位,故不言贞。遁将成否,则子弑父,臣弑君。三来之二,得中;弑不得行,故“中吉”也。

终凶。

  虞翻曰:二失位,终止不变,则入于渊,故“终凶”也。

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  侯果曰:大人,谓五也。断决必中,故“利见”也。讼是阴事,以险涉险,故“不利涉大川”。

《彖》曰: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

  卢氏曰:险而健者,恒好争讼也。

讼,有孚窒惕,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。

  蜀才曰:此本遁卦。

  案:二进居三,三降居二,是刚来而得中也。

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

  王肃曰:以讼成功者,终必凶也。

  王弼曰:凡不和而讼,无施而可,涉难特甚焉。唯有信而见塞惧者,乃可以得吉也。犹复不可以终,中乃吉也。不闭其源,使讼不至,虽每不枉,而讼至终竟,此亦凶矣。故虽复有信,而见塞惧,犹不可以为终,故曰“讼,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”也。无善听者,虽有其实,何由得明。而令有信塞惧者,得其中吉,必有善听之主焉。其在二乎?以刚而来,正夫群小,断不失中,应其任矣。

  案:夫为讼,善听之主者,其在五焉。何以明之?案爻辞:九五:讼,元吉。王氏注云:处得尊位,为讼之主,用其中正,以断枉直。即《彖》云:利见大人,尚中正,是其义也。九二《象》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九二居讼之时,自救不暇。讼既不克,怀惧逃归,仅得免其终凶祸,岂能为善听之主哉!年代绵流,师资道丧,恐传写字误,以五为二,后贤当审详之也。

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。

  荀爽曰:二与四讼,利见于五。五以中正之道,解其讼也。

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

  荀爽曰:阳来居二,坎在下,为渊。

《象》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

  荀爽曰:天自西转,水自东流,上下违行,成讼之象也。

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三来变坤,为作事。坎为谋。乾知大始。故“以作事谋始”。

  干宝曰:省民之情,以制作也。武王故先观兵孟津,盖以卜天下之心,故曰“作事谋始”也。
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
  虞翻曰:永,长也。坤为事,初失位,而为讼始,故“不永所事”也。小有言,谓初四易位成震,言三食旧德,震象半见,故“小有言”。初变得正,故“终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小有言,其辩明也。

  卢氏曰:初欲应四,而二据之。蹔争,事不至永。虽有小讼,讼必辩明,故“终吉”。
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。

  虞翻曰:谓与四讼,坎为隐伏,故“逋”乾位刚在上,坎濡失正,故“不克”也。

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
  虞翻曰:眚,灾也,坎为眚,谓二变应五。乾为百,坤为户;三爻,故三百户。坎化为坤,故“无眚”。

《象》曰: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

  荀爽曰:三不克讼,故逋而归。坤称邑。二者,邑中之阳人。逋,逃也,谓逃失邑中之阳人。

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  荀爽曰:下与上争,即取患害,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。坤有三爻,故云“三百户,无眚”。二者,下体之君。君不争,则百姓无害也。

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

  虞翻曰:乾为旧德。食谓初。四二已变之正。三动得位,体噬嗑食。四变食乾,故“食旧德”。三变在坎,正危贞厉,得位二,故“终吉”也。

或从王事,无成。

  虞翻曰:乾为王。二变否时,坤为事,故“或从王事”。道无成而代有终,故曰“无成”。坤三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

  侯果曰:虽失其位,专心应上,故能保全旧恩,食旧德者也。处两刚之间,而皆近不相得。乘二负四,正之危也。刚不能侵,故“终吉”也。

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渝,安贞吉。

  虞翻曰:失位,故“不克讼”。渝变也。不克讼,故复位。变而成巽,巽为命令,故“复即命渝”。动而得位,故“安贞吉”。谓二已变坤安也。

《象》曰:复即命渝,安贞吉,不失也。

  侯果曰:初既辩明,四讼妄也。讼既不克,当反就前理。变其诏命,则安静贞吉而不失初也。

  九五:讼,元吉。《象》曰:讼,元吉,以中正也。

  王肃曰:以中正之德,齐乖争之俗,元吉也。

  王弼曰:处得尊位,为讼之主。用其中正,以断枉直。中则不过,正则不邪,刚则无所溺,公则无所偏。故“讼,元吉”。

上九:或锡之鞶带,

  虞翻曰:锡谓王之锡命。鞶带,大带。男子鞶革。初四已易位,三二之正,巽为腰带,故“鞶带”。

终朝三拕之。

  虞翻曰:位终乾上。二变时,坤为终。离为日,乾为甲。日出甲上。故称“朝”。应在三,三变时,艮为手,故“终朝三拕之”。使变应已,则去其鞶带。体坎乘阳,故象曰“不足敬也”。

  侯果曰:褫(拕),解也。乾为衣、为言,故以讼受服。

  荀爽曰:二四争三,三本下体,取之有缘。或者,疑之辞也。以三锡二,于义疑矣。争竞争之世,分理未明,故或以锡二。终朝者,君道明。三者,阳成功也。君明道盛,则夺二与四,故曰“终朝三拕之”也。鞶带,宗庙之服。三应于上,上为宗庙。故曰“鞶带”也。

  翟玄曰:上以六三锡下二阳,群刚交争,得不以让,故终一朝之间,各一夺之,为三拕。

《象》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  虞翻曰:服谓鞶带。终朝见褫(拕),乾象毁坏。故“不足敬”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初、二、三、四皆不正,以不正相讼,而得其服,故“不足敬”也。

《序卦》曰: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师。师者,众也。

  崔觐曰:因争必起众相攻,故受之以师也。

(坎下坤上)。师: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  何晏曰:师者,军旅之名。故《周礼》云:二千五百人为师也。

  王弼曰:丈人,严庄之称,有军正者也。为师之正,丈人乃吉。兴役动众,无功则罪,故“吉”乃“无咎”。

  陆绩曰:丈人者,圣人也。帅师未必圣人,若汉高祖、光武应此义也。

  崔觐曰:《子夏传》作大人,并王者之师也。

  案:此《彖》云:师,众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故老子曰: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由是观之,则知夫为王者,必大人也,岂以丈人而为王哉!故,《乾?文言》曰: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先天而天不违,后天而奉天时,天且不违,而况于人乎!况于行师乎!以斯而论,《子夏传》作大人,是也。今王氏曲解大人为丈人,臆云“严庄之称”,学不师古,匪说攸闻,既误违于经旨,辄改正作大人明矣。

《彖》曰:师,众也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

  虞翻曰:坤为众,谓二失位,变之五,为比。故“能以众正“,乃“可以王矣”。

  荀爽曰:谓二有中和之德,而据群阴,上居五位,可以王也。

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

  蜀才曰:此本剥卦。案:上九降二,六二升上,是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也。

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,

  干宝曰:坎为险,坤为顺,兵革刑狱,所以险民也。毒民于险中,而得顺道者,圣王之所难也。毒,荼,苦也。五刑之用,斩刺肌体,六军之锋,残破城邑,皆所以荼毒奸凶之人,使服王法者也。故曰“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”。毒以治民,明不获已而用之,故于彖象六爻,皆著戒惧之辞也。

吉又何咎矣。

  崔觐曰:刚能进义,中能正众,既顺且应,行险戡暴,亭毒天下,人皆归往而以为王,“吉又何咎矣”。

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师。

  陆绩曰:坎在坤内,故曰“地中有水”。师,众也。坤中众者,莫过于水。

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二。容,宽也。坤为民众,又畜养也。阳在二,宽以居之,五变执言时,有颐养象。故“以容民畜众矣”。
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《象》曰:师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
  案:初六以阴居阳,履失其位,位既匪正,虽令不从。以斯行师,失律者也。凡首率师出必以律,若不以律,虽臧亦凶。故曰“师出以律,失律凶也”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坎为法律也。

九二:在师中,吉,无咎。王三锡命。《象》曰:在师中吉,承天宠也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虽当为王,尚在师中,为天所宠,事克功成。故“吉,无咎”。二非其位,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。受命为王,定天下以师。故曰“在师中,吉”。

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。

  荀爽曰:王谓二也。三者,阳德成也。德纯道盛,故能上居王位,而行锡命,群阴归之。故曰“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”。

  案:二互体震,震木。数三,王三锡命之象。《周礼》云:一命受职,再命受服,三命受位,是其义也。
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
  虞翻曰:坤为尸,坎为车多眚。同人离为戈兵,为折首:失位乘刚无应,尸在车上,故“舆尸,凶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师或舆尸,大无功也。

  卢氏曰:失位乘刚,内外无应,以此帅师必大败。故有舆尸之凶,功业大丧也。
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
  荀爽曰:左谓二也,阳称左。次,舍也。二与四同功,四承五,五无阳,故呼二舍于五,四得承之,故“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
  崔觐曰:偏将军居左。左次,常备师也。师顺用柔,与险无应,进取不可,次舍无咎,得位故也。
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

  虞翻曰:田谓二。阳称禽。震为言。五失位,变之正,艮为执。故“利执言,无咎”。

  荀爽曰:田,猎也。谓二帅师禽五,五利度二之命,执行其言,故“无咎”也。

  案:六五居尊失位,在师之时,盖由殷纣而被武王擒于鹿台之类是也。以臣伐君,假言田猎。六五离爻,体坤,离为戈兵,田猎行师之象也。

  长子帅师,

  虞翻曰:长子谓二,震为长子,在师中,故“帅师”也。

弟子舆尸,贞凶。

  虞翻曰:弟子谓三。三体坎。坎震之弟而乾之子,失位乘阳,逆,故“贞凶”。

《象》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

  荀爽曰:长子谓九二也。五处中应二,二受任帅师,当上升五。故曰“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”。

弟子舆尸,使不当也。

  宋衷曰:弟子谓六三也。失位乘阳,处非所据。众不听从,师人分北,或败绩死亡,舆尸而还,故曰“弟子舆尸”。谓使不当其职也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

  虞翻曰:同人,乾为大君巽为有命。

  干宝曰:大君,圣人也。有命,天命也。五常为王位,至师之家,而变其例者。上为郊也。故易位,以见武王亲征,与师人同处于野也。离上九曰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。上六为宗庙,武王以文王行,故正开国之辞于宗庙之爻,明已之受命,文王之德也。故《书?泰誓》曰:予克纣,非予武,惟联文考无罪。纣克予,非朕文考有罪,惟予小子无良。开国,封诸侯也。承家,立都邑也。小人勿用,非所能矣。

开国承家,

  虞翻曰:承,受也。坤为国。二称家。谓变乾为坤,欲令二上居五,为比,故“开国承家”。

  荀爽曰:大君,谓二。师旅已息,既上居五,当封赏有功,立国命家也。开国,封诸侯。承家,立大夫也。

  宋衷曰:阳当之五,处坤之中,故曰“开国”。阴下之二,在二承五,故曰“承家”。开国,谓析土地以封诸侯,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。承家立大夫,为差次立大夫。因采地名,正其功勋,行其赏禄。

小人勿用。

  虞翻曰:阴称小人,坤虚无君,体迷复凶,坤成乾灭,以弑君,故“小人勿用”。

《象》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五多功,五动正位,故“正功也”。

  干宝曰:汤武之事。

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。

  虞翻曰:坤反君道,故“乱邦也”。

  干宝曰:楚灵、齐闵,穷兵之祸也。

《序卦》曰: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

  崔觐曰: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人众,则群类必有所比矣。上比相阿党,下比相和亲也。相党则相亲,故言比者比也。

(坤下坎上)。比:吉。

  虞翻曰:师二上之五,得位,众阴顺从,比而辅之,故“吉”。与大有旁通。

  《子夏传》曰:地得水而柔,水得土而流,比之象也。夫凶者生乎乖争,今既亲比,故云“比吉”也

原筮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  干宝曰:比者,坤之归魂也。亦世于七月,而息来在已。去阴居阳,承乾之命,义与师同也。原,卜也。《周礼》三卜,一曰原兆。砷德变化,反归其所,四方既同,万国既亲,故曰“比吉”。考之蓍龟,以谋王业,大相东土,卜惟洛食,遂乃定鼎郏鄏。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德善长于兆民,戩禄永于被业,故曰“原筮元永贞”。逆取顺守。居安如危,故曰“无咎”。天下归德,不唯一方,故曰“不宁方来”。后服之夫,违夭失人,必灾其身故曰“后夫凶”也。

《彖》曰:比,吉也。比辅也。下顺从也。

  崔觐曰:下比于上,是下顺也。

原筮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。

  蜀才曰:此本师卦。

  案:六五降二,九二升五,刚往得中,为比之主。故能原究筮道,以求长正,而“无咎”矣。

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。

  虞翻曰:水性流动,故“不宁”。坤阴为方,上下应之,故“方来”也。

后夫凶,

  虞翻曰:后谓上,夫谓五也。坎为后,艮为背。上位在背后,无应乘阳,故“后夫凶”也。

其道穷也。

  荀爽曰:后夫谓上六。逆礼乘阳,不比圣王,其义当诛,故“其道穷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

  何宴曰:水性润下,今在地上,更相浸润,比之义也。

  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  虞翻曰:先王谓五。初阳已复。震为建,为诸侯。坤为万国,为腹,坎为心。腹心亲比,故“以建万国,亲诸侯”。《诗》曰:公侯腹心,是其义也。
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孚谓五。初失位,变来得正,故“无咎”也。

  荀爽曰:初在应外,以喻殊俗,圣王之信,光被四表。绝域殊俗,皆来亲比,故“无咎”也。

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
  虞翻曰:坤器为缶。坎水流坤。初动成屯。屯者,盈也,故“盈缶”。终变得正,故“终来有它吉”。在内称来也。
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  荀爽曰:缶者应内,以喻中国。孚既盈满中国,终来及初,非应,故曰“它”也。《象》云:“有它吉”者,谓信及非应,然后吉也。

六二:比之自内,贞吉。

  干宝曰:二在坤中。坤,国之象也。得位应五,而体宽大,君乐民人自得之象也,故曰“比之自内,贞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  崔觐曰:自内而比,不失已亲也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  虞翻曰:匪,非也,失位无应,三又多凶,体剥伤象,弑父弑君,故曰“匪人”。
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。

  干宝曰:六三乙卯,坤之鬼吏。要比之家,有土之君也。周为木德,卯为木辰,同姓之国也。爻失其位,辰体阴贼,管蔡之象也。比建万国,唯去此人。故曰“比之匪人”,不亦伤王政也。

六四:外比之,贞吉。

  虞翻曰:在外体,故称外。得位比贤,故贞吉也。

《象》曰: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

  干宝曰:四为三公,在比之家,而得其位。上比圣主,下御列国,方伯之象也。能外亲九服,贤德之君,务宣上志,绥万邦也。故曰“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”。

九五:显比。

  虞翻曰:五贵多功,得位正中,初三以变体重明,故“显比”。谓显诸仁也。

王用三驱,失前禽,

  虞翻曰:坎五称王。三驱,谓驱下三阴,不及于初,故“失前禽”。谓初已变成震,震为鹿,为惊走,鹿之斯奔,则“失前禽”也。

邑人不戒,吉。

  虞翻曰:坤为邑师,震为人师。时坤虚无君,使师二上居五中,故不诫吉也。

《象》曰:显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

  虞翻曰:谓离象明。正上中也。

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。

  虞翻曰:背上六,故“舍逆”。据三阴,故“取顺”。不及初,故“失前禽”。

邑人不戒,上使中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,使师二上居五中。
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  荀爽曰:阳欲无首,阴以大终。阴而无首,不以大终。故“凶”也。

  虞翻曰:首,始也。阴道无成,而代有终,“无首,凶”。

《象》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

  虞翻曰:迷失道,故无所终也。

《序卦》曰: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
  崔觐曰:下顺从而上下应之,则有所畜矣。

  韩康伯曰:由比而畜,故曰“小畜”也。

(乾下巽上)。小畜:亨。

  侯果曰:四为畜主,体又称小,唯九三被畜,下刚皆通,是以“小畜,亨”也。

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

  崔觐曰:云如不雨,积我西邑之郊,施泽未通,以明小畜之义。

  案:云雨者,阴之气也。今小畜五阳而一阴,既微少,才作密云,故未能为雨。四互居兑,西郊之象也。

《彖》曰:小畜,柔得位而上下应之,曰小畜。

  王弼曰:谓六四也。成卦之义,在此一爻者也。体无二阴,以分其应,既得其位,而上下应之,三不能陵,小畜之义。

健而巽,刚中而志行,乃亨。

  虞翻曰:需上变为巽,与豫旁通。豫四之坤初为复,复小阳潜,所畜者少,故曰“小畜”。二失位,五刚中正,二变应之,故“志行乃亨”也。

密云不雨,尚往也。

  虞翻曰:密,小也。兑为密。需坎升天为云,坠地称雨。上变为阳,坎象半见。故“密云不雨,尚往也”。

自我西郊,施未行也。

  虞翻曰:豫坤为自我。兑为西,乾为郊,雨生于西,故“自我西郊”。九二未变,故“施未行”矣。

  荀爽曰:体兑位秋,故曰“西郊”也。时当收敛,臣不专赏,故“施未行”。喻文王也。

《象》曰:风行天上,小畜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风者,天之命令也。今行天上,则是令未下行,畜而未下,小畜之义也。

君子以懿文德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乾。懿,美也。豫坤为文。乾为德,离为明。初至四体夬,为书契。乾离照坤,故懿文德也。

初九:复自道,何其咎,吉。《象》曰:复自道,其义吉也。

  虞翻曰:谓从豫四之初成复卦,故复自道。出入无疾,“朋来无咎,何其咎,吉。”乾称道也。

九二:牵复,吉。

  崔觐曰:四柔得位,群刚所应,二以中和牵复自守,不失于行也。

《象》曰:牵复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

  虞翻曰:变应五,故不自失,与比二同义也。

  九三:车说辐,

  虞翻曰:豫、坤为车,为辐。至三成乾,坤象不见,故“车说辐”。马君及俗儒皆以乾为车,非也。

夫妻反目。

  虞翻曰:豫震为夫,为反。巽为妻。离为目。今夫妻共在四,离火动上,目象不正,巽多白眼,夫妻反目。妻当在内,夫当在外,今妻乘夫而出在外,象曰“不能正室”。三体离需,饮食之道。饮食有讼,故争而反目也。

《象》曰:夫妻反目,不能正室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四互体离,离为目也。离既不正,五引而上,三引而下,故反目也。舆以轮成车,夫以妻成室。今以妻乘夫,其道逆,故“不能正室”。

六四:有孚,血去惕出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孚谓五。豫坎为血,为惕。惕,忧也。震为出,变成小畜,坎象不见,故血去惕出。得位承五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惕出,上合志也。

  荀爽曰:血以喻阴。四阴,臣象。有信顺五。惕,疾也。四当去初,疾出从五,故曰“上合志也”。

九五:有孚挛如,富以其邻。

  虞翻曰:孚五,谓二也。挛,引也。巽为绳。豫、艮为手。二失位,五欲其变,故曰“挛如”。以,及也。五贵,称富。邻,谓三。兑西震东,称邻。二变承三,故富以其邻,《象》曰“不独富”。二变为既济,与东西邻同义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挛如,不独富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有信,下三爻也。体巽,故“挛如”,如谓连接其邻。邻,谓四也。五以四阴作财,与下三阳共之,故曰“不独富也”。

上九:既雨既处,尚得载,妇贞厉。

  虞翻曰:既,已也。应在三。坎水零雨。巽为处,谓二已变,三体坎雨,故“既雨既处”。坎云复天,坎为车,积载在坎上,故上得积载。巽为妇,坎成巽坏,故“妇贞厉”。

月几望,君子征凶。

  虞翻曰:几,近也。坎月离日,上已正,需时成坎,与离相望。兑西震东,日月象对,故“月几望”。上变阳消,之坎为疑,故“君子征,有所疑”矣。与归妹、中孚“月几望”义同也。

《象》曰:既雨既处,得积载也。

  虞翻曰:巽消承坎,故“得积载”。坎习为积也。

君子征凶,有所疑也。

  虞翻曰:变坎为盗,故“有所疑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物畜然后有礼,故受之以履。

  崔觐曰:履,礼也。物畜不通,则君子先懿文德,然后以礼导之,故言“物畜物后有礼”也。

(兑下乾上)。履:履虎尾,不咥人。亨,利贞。

  虞翻曰:谓变讼初为兑也。与谦旁通。以坤履乾,以柔履刚,谦坤为虎,艮为尾,乾为人,乾兑乘谦,震足蹈艮,故“履虎尾”。兑说而应虎口,与上绝,故“不咥人”。刚当位,故通。俗儒皆以兑为虎,乾履兑,非也。兑刚卤,非柔也。

《彖》曰:履,柔履刚也。

  虞翻曰:坤柔乾刚,谦坤籍乾,故“柔履刚”。

  荀爽曰:谓三履二也。二五无应,故无元。以乾履兑,故有通。六三履二非和正,故云“利贞”也。

说而应乎乾,

  虞翻曰:说,兑也。明兑不履乾,故言应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动来为兑为应上,故曰“说而应乎乾”也。以喻一国之君,应天子命以临下。承上以巽,据下以说,其正应天,故虎为之“不咥人”也。

是以履虎尾,不咥人。亨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虎尾,谓三也。三以说道履五,之应上顺于天,故“不咥人,亨”也。能巽说之道,顺应于五,故虽践虎,不见咥噬也。太平之代,虎不食人,亨谓于五也。

刚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

  虞翻曰:刚中正,谓五。谦震为帝。五,帝位,坎为疾病,乾为大明。五履帝位,坎象不见。故“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”。

《象》曰:上天下泽,履。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乾。辩,别也。乾天为上,兑泽为下。谦坤为民,坎为志。谦时坤在乾上,变而为履。故“辩上下,定民志也”。

初九:素履,往无咎。

  虞翻曰:应在巽,为白,故“素”。履四失位,变往得正,故“往无咎”。初已得正,使四独变,在外称往。《象》曰:“独行愿也”。

《象》曰:素履之往,独行愿也。

  荀爽曰:初九者,潜位。隐而未见,行而未成。素履者,谓布衣之士,未得居位,独行礼义,不失其正,故“无咎也”。

九二:履道坦坦,幽人贞吉。

  虞翻曰:二失位。变成震,为道、为大涂,故“履道坦坦”。讼时二在坎狱中,故称幽人。之正得位,震出兑说,幽人喜笑,故“贞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幽人贞吉,中不自乱也。

  虞翻曰:虽幽讼狱中,终辩得正,故“不自乱”。

六三:眇而视,跛而履,

  虞翻曰:离目不正,兑为小,故“眇而视”。视上应也。讼坎为曳。变震时,为足。足曳,故跛而履。俗儒多以兑刑为跛,兑折震足,为刑人见刑断足者,非为跛也。

  履虎尾,咥人,凶。

  虞翻曰:艮为尾,在兑下,故“履虎尾”。位在虎口中,故“咥人凶”。既跛又眇,视步不能,为虎所啮,故“咥人凶”。《象》曰:“位不当也”。

武人为于大君。

  虞翻曰:乾象在上,为武人。三失位,变而得正,成乾。故曰“武人为于大君”。志刚也。

《象》曰:眇而视,不足以有明也。跛而履,不足以与行也。

  侯果曰:六三,兑也。互有离巽,离为目,巽为股。体俱非正,虽能视,眇目者也。虽能履,跛足者也。故曰“眇能视,不足以有明。跛能履,不足以与行”。是其义也。

咥人之凶,位不当也。

  案:六三为履卦之主。体说应乾,下柔上刚,尊卑合道,是以“履虎尾,不咥人,通”。今于当爻以阴处阳,履非其位,互体离兑,水火相刑。故独唯三被咥,凶矣。

武人为于大君,志刚也。

  案:以阴居阳,武人者也。三互离爻,离为响明,为于大君,南面之象,与乾上应,故曰“志刚”。

九四:履虎尾,愬愬,终吉。

  虞翻曰:体与下绝,四多惧,故“愬愬”。变体坎,得位,承五应初,故终吉。《象》曰:“志行也”。

《象》曰:愬愬终吉,志行也。

  侯果曰:愬愬,恐惧也。履乎兑主,履虎尾也。逼近至尊,故恐惧。以其恐惧,故“终吉”也。执乎枢密,故“志行”也。

九五:夬履,贞厉。

  虞翻曰:谓三。上已变,体夬象,故“夬履”。四变五,在坎中也,为上所乘,故“贞厉”。《象》曰:“位正当也”。

《象》曰:夬履贞厉,位正当也。

  干宝曰:夬,决也。居中履正,为履贵主。万方所履,一决于前,恐决失正,恒惧危厉。故曰“夬履贞厉,位正当也”。

上九:视履考详,其旋元吉。

  虞翻曰:应在三,三先视上,故上亦视三。故曰“视履考详”矣。考,稽。详,善也。乾为积善,故“考详”。三上易位,故“其旋元吉”。《象》曰:“大有庆也”。

《象》曰:元吉在上,大有庆也。

  卢氏曰:王者履礼于上,则万方有庆于下。

卷四

《序卦》曰:履而泰,然后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

  崔觐曰:以礼导之,必通。通然后安,所谓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,通而安也。

(乾下坤上)。泰:小往大来,吉、亨。

  虞翻曰:阳息坤反,否也。坤阴诎外,为小往。乾阳信内,称大来。天地交,万物通,故“吉、亨”。

《彖》曰:泰,小往大来,吉、亨。

  蜀才曰:此本坤卦。小,谓阴也。大,谓阳也。天气下,地气上,阴阳交,万物通,故“吉、亨”。

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;

  何妥曰:此阴在道泰也。夫泰之为道,本以通生万物。若天气上腾,地气下降,各自闭塞,不能相交,则万物无由得生。明万物生,由天地交也。

上下交而其志同也;

  何妥曰:此明人事泰也。上之与下,犹君之与臣,君臣相交感,乃可以济养民也。天地以气通,君臣以志同也。

内阳而外阴,内健而外顺;

  何妥曰:此明天道也。阴阳之名,就爻为语。健顺之称,指卦为言。顺而阴居外,故曰“小往”。健而阳在内,故曰“大来”。

内君子而外小人,

  崔觐曰:此明人事也。阳为君子,在内,健于行事。阴为小人,在外,顺以听命。

君子道长,小人道消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阳息而升,阴消而降也。阳称息者,长也。起复成巽,万物盛长也。阴言消者,起姤终乾。万物成熟。成熟则给用,给用则分散。故阴用特言消也。

《象》曰:天地交泰,

  荀爽曰:坤气上升,以成天道。乾气下降,以成地道。天地二气,若时不交,则为闭塞。今既相交,乃通泰。

后以财成天地之道,

  虞翻曰:后,君也。阴升乾位。坤,女主,故称后。坤富,称财。守位以人,聚人以财,故曰“成天地之道”。

辅相天地之宜,以左右民。

  虞翻曰:相,赞。左右,助之。震为左,兑为右,坤为民,谓以阴辅阳。《诗》曰:宜民宜人,受禄于天。

  郑玄曰:财,节也。辅,相。左右,助也。以者,取其顺阴阳之节,为出内之政。春崇宽仁,夏以长养,秋教收敛,冬敕盖藏,皆可以成物助民也。

初九:拔茅茹,以其汇,征吉。

  王弼曰:茅之为物,拔其根而相牵引也。茹,相牵引之貌也。三阳同志,俱志在外。初为类首,已举,则从若茅茹也。上顺而应,不为违距,进皆得志。故“以其类,征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拔茅征吉,志在外也。

  虞翻曰:否泰反其类,否巽为茅。茹,茅根。艮为手。汇,类也。初应四,故拔茅茹以汇。震为征,得位应四,征吉。外,谓四也。

九二:包荒,

 翟玄曰:荒,虚也。二五相应,五虚无阳,二上包之。

用冯河,不遐遗。

 荀爽曰:河出于乾,行于地中。阳性欲升,阴性欲承。冯河而上,不用舟航。自地升天,道虽辽远,三体俱上,不能止之,故曰“不遐遗”。

朋亡,得尚于中行。

 荀爽曰:中,谓五。坤为朋,朋亡而下,则二上居五,而行中和矣。

《象》曰:包荒,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
 虞翻曰:在中称包。荒,大川也。冯河,涉河。遐,远;遗,亡也。失位变得正,体坎。坎为大川,为河。震为足。故“用冯河”。乾为远,故“不遐遗”。兑为朋,坤虚无君,欲使二上,故“朋亡”。二与五易位,故得上于中行。震为行,故“光大也”。

九三:无平不陂,无往不复。

  虞翻曰:陂,倾。谓否上也。平,谓三。天地分,故平。天成地平,谓危者使平,易者使倾。往,谓消外。复,谓息内。从三至上,体复。终日乾乾,反复道。故“无平不陂,无生不复”。

  艰贞无咎。勿恤其孚,于食有福。

  虞翻曰:艰,险。贞,正。恤,忧。孚,信也。二之五,得正,在坎中,故“艰贞”。坎为忧。故“勿恤”。阳在五孚,险坎为孚,故有孚。体噬嗑食也。二上之五据四,则三乘二。故“于食有福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无平不陂,天地际也。

  宋衷曰:位在乾极,应在坤极,天地之际也。地平极则险陂,天行极则还复,故曰“无平不陂,无往不复”也。

六四:翩翩,不富以其邻,

  虞翻曰:二五变时,四体离飞,故“翩翩”。坤虚无阳,故“不富”。兑西震东,故称“其邻”。三阴乘阳,不得之应。《象》曰:“皆失实也。”

不戒以孚。

  虞翻曰:谓坤。邑人不戒,故使二升五,信来孚邑,故“不戒以孚”。二上体坎,中正。《象》曰:“中心愿也。”与比邑人不诫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翩翩不富,皆失实也。

  宋衷曰:四互体震,翩翩之象也。阴虚阳实,坤今居上,故言“失实也”。

不戒以孚,中心愿也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乾升坤降,各得其正。阴得承阳,皆阳心之所愿也。

六五: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五者,帝位,震象称乙,是为帝乙。六五以阴处尊位,帝者之姊妹。五在震后,明其为妹也。五应于二,当下嫁二。妇人谓嫁曰归。故言“帝乙归妹”。谓下居二,以中和相承,故“元吉”也。

  虞翻曰:震为帝,坤为乙。帝乙,纣父。归嫁也。震为兄,兑妹,故嫁妹。祉,福也。谓五变体离,离为大腹,则妹嫁而孕,得位正中,故“以祉元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五下于二,而得中正,故言“中以行愿”也。

上六:城复于隍,

  虞翻曰:否艮为城,故称城坤为积土。隍,城下沟。无水称隍,有水称池。今泰反否,乾坏为土,艮城不见,而体复象,故“城复于隍”也。

勿用师,自邑告命,贞吝。

  虞翻曰:谓二,动时体师。阴皆乘阳,行不顺,故“勿用师”。坤为自邑,震为言,兑为口,否巽为命。今逆陵阳,故“自邑告命”。命逆不顺,阴道先迷,失实远应,故“贞吝”。

《象》曰:城复于隍,其命乱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乾当来上,不可用师而拒之也。自邑者,谓从坤性而降也。告命者,谓下为巽,宣布君之命令也。三阴自相告语,俱下服顺承乾也。城复于隍,国政崩也。坤为乱,否巽为命,交在泰上,故“其命乱也”。

 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通,故受之以否。

 崔觐曰:物极则反,故不终通而否矣,所谓“城复于隍”者也。

(坤下乾上)。否: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,大往小来。

 虞翻曰:阴消乾,又反泰也。谓三。比坤灭乾,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,故曰“匪人”。阴来灭阳,君子道消,故“不利君子贞”。阴信阳诎,故“大往小来”。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,与比三同义也。

《彖》曰:否匪人,不利君子贞。

  崔觐曰:否,不通也。于不通之时,小人道长,故云“匪人”。君子道消,故“不利君子贞”也。

大往小来,

  蜀才曰:此本乾卦。大往,阳往而消。小来,阴来而息也。

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。

  何妥曰:此明天道否也。

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。

  何妥曰:此明人事否也。泰中言志同,否中云无邦者,言人志不同,必致离散,而乱邦国。崔觐曰:君臣乖阻,取乱之道,故言“无邦”。

内阴而外阳,内柔而外刚,

  崔觐曰:阴、柔,谓坤。阳、刚,谓乾也。

内小人而外君子。小人道长,君子道消也。

  崔觐曰:君子在野,小人在位之义也。

《象》曰:天地不交,否。

  宋衷曰:天地不交,犹君臣不接。天气上升,而不下降;地气沈下,又不上升。二气特隔,故云“否”也。

君子以俭德辟难,不可荣以禄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,坤为营,乾为禄,难谓坤为弑君故以“俭德辟难”。巽为入伏,乾为远,艮为山,体遁象,谓辟难远遁入山,故“不可营以禄”。营,或作荣。俭,或作险。

  孔颍达曰:言君子于此否时,以节俭为德,辟其危难,不可荣华其身,以居禄位。若据诸侯公卿而言,是辟时群小之难,不可重受官爵也。若据王者言之,谓节俭为德,辟阴阳厄运之难,不可自重荣贵而骄逸也。

初六:拔茅茹以其汇,贞吉,亨。

  荀爽曰:拔茅茹,取其相连,汇者,类也。合体同包,调坤三爻同类相连,欲在下也。贞者,正也。谓正居其所则“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拔茅贞吉,志在君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阴志在下,欲承君也。

案:初六,巽爻。巽为草木,阳爻为木,阴爻为草。初六阴爻,草茅之象也。

六二:包承,小人吉,大人否,亨。

  荀爽曰:二与四同功,为四所包,故曰“包承”也。小人,二也。谓一爻独居,间象相承,得系于阳,故“吉”也。大人,谓五。乾坤分体,天地否隔,故曰“大人否”也。二五相应,否义得通,故曰“否,亨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大人否享,不乱群也。

  虞翻曰:否,不也”物三称群,谓坤三阴乱弑君,大人不从,故“不乱群”也。

六三:包羞。《象》曰:包羞,位不当也。

  荀爽曰:卦性为否,其义否隔。今以不正,与阳相承,为四所包,违义失正,而可羞者,以“位不当”故也。

九四:有命,无咎,畴离祉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巽为命。谓受五之命,以据三阴,故“无咎”。无命而据,则有咎也。畴者,类也。谓四应初据三,与二同功,故阴类皆离祉也。离,附。祉,福也。阴皆附之,故曰有福。谓下三阴离,受五四之福也。

《象》曰:有命无咎,志行也。

  荀爽曰:谓志行于群阴也。

九五:休否,大人吉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否者消卦,阴欲消阳。故五处和居正,以否绝之。乾坤异体,升降殊隔,卑不犯尊,故“大人吉”也。

其亡其亡,

  荀爽曰:阴欲消阳,由四及五,故曰“其亡其亡”。谓坤性顺从,不能消乾使亡。

  系于包桑。

  荀爽曰:包者,乾坤相包也。桑者,上玄下黄,以象乾坤也。乾职在上,坤体在下,虽欲消乾,系其本体,不能亡也。

  京房曰:桑有衣食人之功,圣人亦有天覆地载之德,故以喻。

  陆绩曰:包,本也。言其坚固不亡,如以巽绳系也。

  案:其亡其亡,近死之嗟也。其与几同。几者,近也。九五居否之时,下包六二。二互坤艮,艮山坤地,地上即田也。五互巽木,田上有木,莫过于桑。如曰“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”。言五二包系,根深蒂固,若山之坚,如地之厚者也。虽遭危乱,物莫能害矣。

  郑玄曰:犹纣囚文王于羑里之狱,四臣献珍异之物,而终免于难,系于包桑之谓。

《象》曰:大人之吉,位正当也。

  崔觐曰:得位居中也。

上九:倾否,先否后喜。

  侯果曰:倾为覆也。否穷则倾矣。倾犹否,故“先否”也。倾毕则通,故“后喜”也。

  《象》曰:否终则倾,何可长也。

  虞翻曰:否终必倾,盈不可久,故“先否”。下反于初,成益,体震,民说无疆,故“后喜”。以阴剥阳,故不可久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
  崔觐曰:否终则倾,故同于人。通而利涉矣。

(离下乾上)。同人:同人于野,亨。

 郑玄曰:乾为天,离为火。卦体有巽,巽为风。天在上,火炎上而从之,是其性同于天也。火得风,然后炎上益炽,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,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。以是为人和同者,君之所为也。故谓之“同人”。风行无所不遍,遍则会通之德大行,故曰“同人于野,亨”。

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
  崔觐曰:以离文明,而合乾健。九五中正,同人于二,为能通天下之志,故能“利涉大川,利君子之贞”。

《彖》曰:同人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乾舍于离,同而为日。天日同明,以照于下。君子则之,上下同心,故曰“同人”。

柔得位得中,而应乎乾,曰同人。

  蜀才曰:此本夬卦。九二升上,上六降二,则“柔得位得中,而应乎乾”。下奉上之象,义同于人,故曰“同人”。

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

  虞翻曰:旁通师卦。巽为同,乾为野。师震为人。二得中应乾。故曰“同人于野,亨”。此孔子所以明嫌表微。师震为夫,巽为妇,所谓二人同心。故不称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朋友,而故言人耳。乾四上失位,变而体坎,故曰“利涉大川,乾行也”。

  侯果曰:九二升上,上为郊野,是“同人于野”而得通者,由乾爻上行耳。故特曰“乾行也”。

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

  何妥曰:离为文明,乾为刚健。健非尚武,乃以文明。应不以邪,乃以中正。故曰“利君子贞”也。

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
  虞翻曰:唯,独也。四变成坎。坎为通、为志。故“能通天下之志”。谓五以类族辩物,圣人作而万物睹。

  崔觐曰:君子谓九五。能舍已同人,以通天下之志。若九三、九四,以其人臣,则不当矣。故爻辞不言同人也。

《象》曰:天与火,同人。

  荀爽曰:乾舍于离,相与同居,故曰“同人”也。

君子以类族辩物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师坤为类,乾为族。辩,别也。乾,阳物。坤,阴物。体姤,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,以乾照坤。故“以类族辩物”。谓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。孔子曰:君子和而不同,故于同人象见,以“类族辩物”也。

初九:同人于门,无咎。

  虞翻曰:乾为门,谓同于四,四变应初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。

  崔觐曰:刚而无应,比二以柔,近同于人,出门之象,“又谁咎矣”。

  案:初九,震爻。帝出乎震。震为大涂,又为入门出门之象也。
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  荀爽曰:宗者,众也。三据二阴,二与四同功,五相应,初相近,上下众阳,皆欲与二为同,故曰“同人于宗”也。阴道贞静,从一而终,今宗同之,故“吝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  侯果曰:宗,谓五也。二为同人之主,和同者之所仰也。有应在五,唯同于五,过五则否,不能大同于人,则为主之德吝狭矣。所同虽吝,亦妻臣之道也。
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
  虞翻曰:巽为伏,震为草莽,离为戎。谓四变时三在坎中,隐伏自藏,故“伏戎于莽”也。巽为高,师震为陵,以巽股升其高陵。爻在三。乾为岁。兴,起也。动不失位,故“三岁不兴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伏戎于莽,敌刚也。三岁不兴,安行也。

  崔觐曰:与二相比,欲同人焉。盗憎其主,而忌于五,所以隐兵于野,将以袭之,故曰“伏戎于莽”。五既居上,故曰“升其高陵”。一爻为一年,自三至五,频遇刚敌,故“三岁不兴,安可行也”。

  案:三互离巽,巽为草木,离为戈兵,伏戎于莽之象也。

九四:乘其庸,弗克攻,吉。

  虞翻曰:巽为庸,四在巽上,故“乘其庸”。变而承五。体讼,乾刚在上。故“弗克攻”,则“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乘其庸,义弗克也。其吉,则困而反则也。

  王弼曰:处上攻下,力能乘庸者也。履非其位,与三争二。二自应五,三非犯已,攻三求二,尤为效之。违义伤礼,众所不与。势虽乘墉,义终弗克,而得吉者,以困而反正则也。

九五:同人先号咷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

  虞翻曰:应在二。巽为号咷,乾为先,故“先号咷”。师震在下,故“后笑”。震为后笑也。乾为大,同人反师,故“大师”。二至五,体姤遇也,故“相遇”。

《象》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  侯果曰:乾德中直,不私于物,欲天下大同,方始同二矣。三四失义,而近据之,未获同心,故“先号咷”也。时须同好,寇阻其途,以言相克,然后始相遇,故笑也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乾为言。

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
  虞翻曰:乾为郊。失位无应,与乾上九同义,当有悔。同心之家。故“无悔”。

《象》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  侯果曰:独处于外,同人于郊也。不与内争,无悔吝也。同人之时,唯同于郊,“志未得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与人同者,物必归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

  崔觐曰:以欲从人,物必归已,所以成大有。

(乾下离上)。大有:元亨。

  虞翻曰:与比旁通。柔得尊位大中,应天而时行,故“元亨”也。

  姚规曰:互体有兑,兑为泽,位在秋也。乾则施生,泽则流润,离则长茂,秋则成收,大富有也。大有,则“元亨”矣。

  郑玄曰:六五体离,处乾之上,犹大臣有圣明之德,代君为政,处其位,有其事而理之也。元亨者,又是能长群臣以善,使嘉会礼通,若周公摄政,朝诸侯于朋堂,是也。

《彖》曰:大有,柔得尊位,大中而上下应之,曰大有。

  王弼曰:处尊以柔,居中以大。体无二阴,以分其应,上下应之,靡所不纳,大有之义也。

其德刚健而文明,应乎天而时行,是以元亨。

  虞翻曰:谓五,以日应乾而行于天也。时,谓四时也。大有亨。比初动成震为春;至二,兑为秋。至三,离为夏。坎为冬。故曰“时行”。以乾亨坤,是以“元亨”。

《象》曰:火在天上,大有。

  荀爽曰:谓夏,火王在天,万物并生,故曰“大有”也。

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。

  虞翻曰:遏,绝。扬,举也。乾为扬善,坤为遏恶,为顺。以乾灭坤。体夬,扬于王庭。故“遏恶扬善”。乾为天休,二变时,巽为命,故“顺天休命”。

初九:无交害,匪咎,艰则无咎。

  虞翻曰:害谓四。四离火,为恶人,故“无交害”。初动,震为交。比坤为害。匪,非也。艰,难,谓阳动比初成屯。屯,难也。变得位,艰则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  虞翻曰:害,谓四。

九二:大车以载,有攸往,无咎。

  虞翻曰:比坤为大车,乾来积上,故“大车以载”。往,谓之五。二失位,变得正应五。故“有攸往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大车以载,积中不败也。

  卢氏曰:乾为大车,故曰“大车以载”。体刚履中,可以任重,有应于五。故所积皆中,而不败也。

九三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
  虞翻曰:天子谓五。三,公位也。小人谓四。二变得位,体鼎象。故“公用亨于天子”。四折鼎足,覆公餗,故小人不克也。

《象》曰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害也。

  虞翻曰:小人,谓四也。

九四,匪其尫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匪,非也。其位尫。足尫,体行不正,四失位,折震足,故“尫”。变而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尫或作彭,作旁声,字之误。

《象》曰:匪其尫,无咎,明辩折也。

  虞翻曰:折之离,故“明辩折也”。四在乾则尫;在坤为鼠;在震噬用胏得金矢;在巽折鼎足,在坎为鬼方;在离焚死;在艮旅于处,言无所容;在兑睽孤孚厉。三百八十四爻,独无所容也。

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吉。

  虞翻曰:孚,信也。发而孚二,故“交加”。乾称威,发得位,故“威如吉”。

《象》曰:厥孚交如,信以发志也。威如之吉,易而无备也。

  侯果曰:其体文明,其德中顺。信发乎志,以覃于物。物怀其德,以信应君。君物交信,厥孚交如也。为卦之主,有威不用,唯行简易,无所防备。物感其德,翻更畏威,威如之吉也。

上九:自天右之,吉,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:谓乾也。右,助也。大有通比,坤为自,乾为天,兑为右,故“自天右之”。比坤为顺,乾为信。天之所助者顺,人之所助者信。履信思顺,又以尚贤,故“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”。

  王弼曰:余爻皆乘刚,已独乘柔顺也。五为信德,而已履焉,履信者也。居丰富之代,物不累心,高尚其志,尚贤者也。爻有三德,尽夫助道,故《系辞》具焉也。

《象》曰:大有上吉,自天右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上九说五,以柔处尊,而自谦损。尚贤奉已,上下应之,为乾所右,故吉且利也。

  《序卦》曰: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谦。

  崔觐曰:富贵而自遗其咎,故有大者不可盈。当须谦退,天之道也。

(艮下坤上)。谦:亨。

  虞翻曰:乾上九来之坤,与履旁通。天道下济,故亨。彭城蔡景君说:剥上来之三。

君子有终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艮终万物,故“君子有终”。

  郑玄曰:艮为山,坤为地。山体高,今在地下,其于人道,高能下下,谦之象。亨者,嘉会之礼,以谦而为主。谦者,自贬损以下人,唯艮之坚固,坤之厚顺,乃能终之,故君子之人有终也。

《彖》曰:谦亨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艮,山。坤,地。山至高,地至卑,以至高下至卑,故曰“谦”也。谦者兑世,艮为兑合,故“亨”。

天道下济而光明,

  荀爽曰:乾来之坤,故“下济”。阴去为离,阳来成坎,日月之象,故“光明”也。

地道卑而上行。

  侯果曰:此本剥卦。乾之上九来居坤三,是“天道下济而光明”也。坤之六三上升乾位,是“地道卑而上行”者也。

天道亏盈而益谦,

  虞翻曰:谓乾盈履上,亏之坤三,故“亏盈”。贵处贱位,故“益谦”。

  崔觐曰:若日中则昃,月满则亏,损有余以补不足,天之道也。

地道变盈而流谦,

  虞翻曰:谦二以坤变乾盈。坎动而润下,水流湿,故“流谦”也。

  崔觐曰:高岸为谷,深谷为陵,是为变盈而流谦,地之道也。

鬼神害盈而福谦,

  虞翻曰:鬼谓四。神谓三。坤为鬼害,乾为神福,故“鬼神害盈而福谦”也。

  崔觐曰:朱门之家,鬼阚其室,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,是其义矣。

人道恶盈而好谦。

  虞翻曰:乾为好,为人。坤为恶也。故人道恶盈。从上之三,故“好谦”矣。崔觐曰:满招损,谦受益,人之道也。

谦,尊而光,卑而不可逾,

  虞翻曰:天道远,故“尊光”。三位贱,故“卑”。坎水就下,险弱难胜,故“不可逾”。

君子之终也。

  孔颍达曰:尊者有谦,而更光明盛大。卑者有谦,而不逾越,是君子之终也。言君子能终其谦之善,而又获谦之福,故曰“君子有终”也。

  《象》曰:地中有山,谦。

  刘表曰:地中有山,以高下下,故曰“谦”。谦之为道,降已升人,山本地上,今居地中,亦降体之义,故为谦象也。

君子以捋多益寡,称物平施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捋,取也。艮为多;坤为寡;乾为物,为施;坎为平。谦乾盈益谦,故“以捋多益寡,称物平施”。

  侯果曰:裒,聚也。《彖》云:天道益谦,则谦之大者,天益之以大福;谦之小者,天益之以小福。故君子则之,以大益施大德,以小益施小德,是“称物平施”也。

初六:谦谦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

  荀爽曰:初最在下,为谦。二阴承阳,亦为谦。故曰“谦谦”也。二阴一阳,相与成体,故曰“君子”也。九三体坎,故“用涉大川,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谦谦君子,卑以自牧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承阳卑谦,以阳自牧养也。

六二:鸣谦,贞吉。

  姚信曰:三体震,为善鸣,二亲承之,故曰“鸣谦”。得正处中,故“贞吉”。

《象》曰:鸣谦贞吉,中心得也。

  崔觐曰:言中正心与谦相得。

  虞翻曰:中正谓二。坎为心也。

九三:劳谦,君子有终,吉。

  荀爽曰:体坎为劳,终下二阴,君子有终,故“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劳谦君子,万民服也。

  荀爽曰:阳光居五,自卑下众,降居下体,君有下国之意也。众阴皆欲捴阳上居五位,群阴顺阳,故“万民服也”。

六四:无不利,捴谦。

  荀爽曰:四得位处正,家性为谦,故“无不利”。阴欲捴三,使上居五,故曰“捴谦”。捴,犹举也。

《象》曰:无不利捴谦,不违则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阴捴上阳,不违法则。

六五:不富以其邻,

  荀爽曰:邻谓四与上也。自四以上乘阳,乘阳失实,故皆不富,五居中有体,故总言之。

利用侵伐,无不利。

  荀爽曰:谓阳利侵伐来上,无敢不利之者。

《象》曰:利用侵伐,征不服也。

  荀爽曰:不服,谓五也。

  案:六五离爻。离为戈兵,侵伐之象也。

上六:鸣谦,利用行师,征邑国。

  虞翻曰:应在震,故曰“鸣谦”。体师象,震为行,坤为邑国,利五之正,已得从征,故“利用行师,征邑国”。

《象》曰:鸣谦,志未得也,可用行师,征邑国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阴阳相应,故“鸣谦”也。虽应不承,故“志未得”。谓下九三可行师来上。坤为邑国也;三应上,上呼三征,来居五位,故曰“利用行师征邑国”也。

   案:上六兑爻。兑为口舌,鸣谦之象也。

《序卦》曰:有大而能谦,必豫。故受之以豫。

  郑玄曰:言国既大而能谦,则于政事恬豫。雷出地奋豫,行出而喜乐之意。

(坤下震上)。豫:利建侯、行师。

  郑玄曰:坤,顺也。震,动也。顺其性而动者,莫不得,得其所,故谓之豫。豫,喜逸说乐之貌也。震又为雷,诸侯之象。坤又为众,师役之象。故“利建侯、行师”矣。

  虞翻曰:复初之四,与小畜旁通。坤为邦国,震为诸侯。初至五,体比象。四利复初,故“利建侯”。三至上,体师象,故“行师”。

《彖》曰:豫,刚应而志行,

  △侯果曰四为卦主,五阴应之,刚志大行,故曰“刚应而志行”。

顺以动,豫。

  崔觐曰:坤下震上,顺以动也。

豫顺以动,故天地如之,

  虞翻曰:小畜,乾为天。坤为地。如之者,谓天地亦动,以成四时,而况建侯行师。言其皆应而豫也。

而况建侯行师乎!

  《九家易》曰:震为建侯,坤为行师;建侯所以兴利,行师所以除害。利兴害除,民所豫乐也。天地有生杀,万物有始终。王者盛衰,亦有迭更,犹武王承乱,而应天地。建侯行师,奉辞除害,民得豫说,君得安乐也。

天地以顺动,

  虞翻曰:豫变通小畜。坤为地。动初至三成乾,故天地以顺动也。

故日月不过,而四时不忒。

  虞翻曰:过谓失度,忒,差迭也。谓变初至需,离为日,坎为月,皆得其正,故“日月不过”。动初时,震为春。至四,兑为秋。至五,坎为冬。离为夏。四时位正,故“四时不忒”。通变之谓事,盖此之类。

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

  虞翻曰:清,犹明也。动初至四,兑为刑。至坎,为罚。坎、兑体正,故“刑罚清”。坤为民,乾为清,以乾乘坤,故“民服”。

  案:帝出震,圣人也。坎为法律,刑罚也。坤为众,顺而民服也。

豫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虞翻曰:顺动天地,使日月四时,皆不过差。刑罚清而民服,故“义大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雷出地奋,豫。

  崔觐曰:震在坤坤,故言“雷出地”。雷,阳气,亦谓龙也。夏至后,阳气极而一阴生。阴阳相击,而成雷声。雷声之疾,有龙奋迅豫跃之象,故曰“奋豫”。

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  郑玄曰:奋,动也。雷动于地上,而万物乃豫也。以者,取其喜佚动摇,犹人至乐,则手欲鼓之,足欲舞之也。崇,充也。殷,盛也。荐,进也。上帝,天帝也。王者功成作乐,以文得之者,作钥舞;以武得之者,作万舞;各充其德而为制。祀天帝以配祖考者,使与天同飨其功也。故《孝经》云: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,以配上帝是也。

初六:鸣豫,凶。

  虞翻曰:应震善鸣,失位,故“鸣豫,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初六鸣豫,志穷凶也。

  虞翻曰:体剥蔑贞,故“志穷凶也”。

六二:介于石,

  虞翻曰:介,纤也。与四为艮,艮为石,故“介于石”。

不终日,贞吉。

  虞翻曰:与小畜通,应在五。终变成离,离为日,得位。欲四争复初,已得休之。故“不终日,贞吉”。

《象》曰:不终日,贞吉,以中正也。

  侯果曰:得位居中,柔顺正一,明豫动之可否,辩趣舍之权宜。假如坚石,不可移变,应时则改,不待终日。故曰豫之正吉。

六三:盱豫悔,迟有悔。《象》曰:盱豫有悔,位不当也。

  王弼曰:履非其位,承动豫之主。若其雎盱而豫,悔亦至焉。迟而不从,豫之所疾,进退离悔,位不当也。

  向秀曰:雎盱,小人喜说、佞媚之貌也。

九四: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戠。

  侯果曰:为豫之主,众阴所宗,莫不由之以得其豫。体刚心直,志不怀疑,故得群物依归,朋从大合,若以簪菾之固括也。

  虞翻曰:由,自从也。据有五阴,坤以众顺,故“大有得”。得群阴也。坎为疑,故“勿疑”。小畜兑为朋。盍,合也,坤为盍。戠,聚会也。坎为聚,坤为众,众阴并应,故“朋盍戠”。戠,旧读作撍,作宗也。

《象》曰:由豫,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
  崔觐曰:以一阳而众阴从已合簪交欢,故其“志大行”也。

  六五:贞疾,恒不死。

  虞翻曰:恒,常也。坎为疾。应在坤,坤为死。震为反生。位在震中,与坤体绝。故“贞疾,恒不死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六五贞疾,乘刚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  侯果曰:六五居尊,而乘于四,四以刚动,非已所乘。乘刚为政,终亦病。若“恒不死”者,以其中也。

  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应在三。坤为冥。渝,变也。三失位,无应,多凶。变乃得正,体艮成。故“成有渝,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长也?

  荀爽曰:阳性冥昧,居尊在上,而犹豫说,故不可长。

卷五

《序卦》曰:豫必有随也,故受之以随。

  韩康伯曰:顺以动者,众之所随。

(震下兑上)。随:元、亨、利、贞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否上之初,刚来下柔,初上得正,故“元、享、利、贞,无咎”。

  郑玄曰:震,动也。兑,说也。内动之以德,外说之以言,则天下之人,咸慕其行,而随从之,故谓之随也。既见随从,能长之以善,通其嘉礼,和之以义,干之以正,则功成而有福,若无此四德,则有凶咎焉。焦赣曰:汉高帝与项籍,其明徵也。

《彖》曰:随,刚来而下柔,动而说,随。

  虞翻曰:否乾上来之坤初,故“刚来而下柔”。动,震,说,兑也。

大亨贞,无咎。

  荀爽曰:随者,震之归魂。震归从巽,故大通。动爻得正,故利贞。阳降阴升,嫌于有咎。动而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

而天下随时,

  虞翻曰:乾为天,坤为下,震春兑秋。三四之正,坎冬离夏。四时位正,时行则行,故“天下随时”矣。

随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蜀才曰:此本否卦。刚自上来居初,柔自初而升上,则内动而外说,是动而说随也。相随而大亨无咎。得于时也。得时,则天下随之矣。故曰“随之时义大矣哉”。

《象》曰:泽中有雷,随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兑泽震雷,八月之时。雷藏于泽,则天下随时之象也。

君子以向晦入宴息。

  崔元曰:晦者,冥也。雷者,阳气,春夏用事。今在泽中,秋冬时也。故君子象之。日出视事,其将晦冥,退入宴寝而休息也。

  侯果曰:坤为晦,乾之上九来入坤初,向晦者也。坤初升兑,兑为休息入宴者也。欲君民者,晦德息物,动说黎庶,则万方归随也。

初九:官有渝,贞吉。出门交有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渝,变也。谓阳来居初,得正为震。震为子,得土之位故曰“官”也。阴阳出门,相与交通,阴往之上,亦不失正,故曰贞吉而交有功。

《象》曰:官有渝,从正吉也。出门交有功,不失也。

  郑玄曰:震为大涂,又为日门。当春分,阴阳之所交也。是臣出君门,与四方贤人交有成功之象也。昔舜慎徽五典,五典克从。纳于百揆,百揆时序。宾于四门,四门穆穆。是其义也。

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

  虞翻曰:应在巽。巽为绳,故称系。小子谓五,兑为少,故曰“小子”。丈夫谓四,体大过老夫,故称“丈夫”。承四隔三,故“失丈夫”。三至上,有大过象,故与老妇、士夫同义。体咸象,夫死大过,故每有欲嫁之义也。

《象》曰:系小子,弗兼与也。

  虞翻曰:已系于五,不兼与四也。

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,随有求,得。利居贞。

  虞翻曰:随家阴随阳,三之上无应。上系于四,失初小子,故“系丈夫,失小子”艮为居、为求,谓求之正。得位远应,利上承四,故“利居贞”矣。

《象》曰:系丈夫,志舍下也。

  王弼曰:虽体下卦,二已据初,将何所附,故舍初系四,志在丈夫也。四俱无应,亦欲于已随之,则得其求矣,故曰:“随有求,得”也。应非其正,以系于人,何可以妄,故“利居贞”也。初处已下,四处已上,故曰“系丈夫,失小子”也。

九四:随有获,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。

  虞翻曰:谓获三也,失位相据,在大过,死象,故“贞凶”。《象》曰:“其义凶矣”。孚谓五。初震为道。三已之正,四变应初,得位在离。故“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”。《象》曰:“明功也”。

《象》曰:随有获,其义凶也。

  虞翻曰:死在大过,故“凶也”。

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

  虞翻曰:功谓五也。三四之正,离为明,故“明功也”。

九五:孚于嘉吉。

  虞翻曰:坎为孚,阳称嘉,位五正,故“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孚于嘉,吉,位正中也。

  虞翻曰:凡五言中正,中正皆阳得其正,以此为例矣。

上六:拘系之,乃从维之。

  虞翻曰:应在艮。艮手为拘,巽为绳,两系称维,故“拘系之,乃从维之”。在随之上,而无所随,故维之。《象》曰“上穷”。是其义也。

王用亨于西山。

  虞翻曰:否乾为王,谓五也。有观象,故“亨”。兑为西,艮为山,故“王用亨于西山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拘系之,上穷也。

  虞翻曰:乘刚无应,故“上穷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以喜随人者,必有事,故受之以蛊。蛊者,事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子行父事,备物致用,而天下治也。备物致用,立成器以为天下利,莫大于圣人。子修圣道,行父之事,以临天下,无为而治也。

(巽下艮上)。蛊:元亨。

  虞翻曰:泰初之上,与随旁通。刚上柔下,乾坤交,故“元亨”也。

  伏曼容曰:蛊,惑乱也。万事从惑而起,故以蛊为事也。

  案:《尚书大传》云:乃命五史,以书五帝之蛊事。然为训者,正以太古之时无为无事也。今言蛊者,是卦之惑乱也。时既渐浇,物情惑乱,故事业因之而起惑矣。故《左传》云:女惑男,风落山,谓之蛊,是其义也。

利涉大川。

  虞翻曰:谓二失位,动而之坎也,故“利涉大川”也。

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。

  《子夏传》云:先甲三日者,辛、壬、癸也。后甲三日者,乙、丙、丁也。

  马融曰:甲在东方,艮在东北,故云“先甲”。巽在东南,故云“后甲”。所以十日之中唯称甲者。甲为十日之首,蛊为造事之端,故举初而明事始也。言所以三日者,不令而诛谓之暴,故令先后各三日,欲使百姓遍习,行而不犯也。

《彖》曰:蛊,刚上而柔下,巽而止,蛊。

  虞翻曰:泰初之上,故“刚上”;坤上之初,故“柔下”。上艮下巽,故“巽而止蛊”也。

蛊元亨,而天下治也。

  荀爽曰:蛊者,巽也。巽归合震,故“元亨”也。蛊者,事也。备物致用,故“天下治”也。

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阳往据阴,阴来承阳,故“有事也”。此卦泰乾天有河,坤地有水,二爻升降,出入乾坤,利涉大川也。阳往求五,阴来求二,未得正位,戎事不息,故“有事”。

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,终则有始,天行也。

  虞翻曰:谓初变成乾,乾为甲。至二成离,离为日。谓乾三爻在前,故“先甲三日”。贲,时也。变三至四,体离。至五成乾,乾三爻在后,故“后甲三日”。无妄,时也。易出震,消息历乾坤象。乾为始,坤为终,故“终则有始”。乾为天。震为行,故“天行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风,蛊。

  何妥曰:山者高而静,风者宣而疾,有似君处上而安静,臣在下而行令也。

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泰乾也。坤为民。初上抚坤,故“振民”。乾称德,体大畜,须养,故以“育德”也。

  初六:干父之蛊,有子考,无咎。厉,终吉。

  虞翻曰:干,正。蛊,事也。泰乾为父,坤为事。故“干父之蛊”。初上易位,艮为子,父死大过称考,故“有子考”。变而得正,故“无咎。厉,终吉”也。

  案:位阳令首,父之事也;爻阴柔顺,子之质也。

《象》曰:干父之蛊,意承考也。

  王弼曰:干事之首,时有损益,不可尽承,故意承而已也。

九二:干母之蛊,不可贞。《象》曰:干母之蛊,得中道也。

  虞翻曰:应在五。泰坤为母,故干母之蛊。失位。故“不可贞”。变而得正,故贞而“得中道也”。

  案:位阴居内,母之象也。

九三:干父之蛊,小有悔,无大咎。《象》曰:干父之蛊,终无咎也。

  王弼曰:以刚干事,而无其应,故“有悔”也。履得其位,以正干父,虽小有悔,终“无大咎”矣。

  案:爻位俱阳,父之事。

六四:裕父之蛊,往见吝。

  虞翻曰:裕,不能争也。孔子曰:父有争子,则身不陷于不义。四阴体大过,本末弱,故“裕父之蛊”。兑为见,变而失正,故“往见吝”。《象》曰:“往未得”。是其义也。

《象》曰:裕父之蛊,往未得也。

  虞翻曰:往失位,折鼎足,故“未得”。

六五:干父之蛊,用誉。

  荀爽曰:体和应中,承阳有实,用斯干事,荣誉之道也。

《象》曰:干父用誉,承以德也。

  虞翻曰:誉,谓二也。二五失位,变而得正,故“用誉”。变二使承五,故承以德。二乾爻,故称“德”矣。

上九:不事王侯,

  虞翻曰:泰乾为王,坤为事。应在于三。震为侯,坤象不见,故“不事王侯”。

高尚其事。

  虞翻曰:谓五已变,巽为高,艮阳升在坤上,故“高尚其事”。

《象》曰:不事王侯,志可则也。

  荀爽曰:年老事终,不当其位。体艮为止。故“不事王侯”。据上临下,重阴累实,故“志可则”。

《序卦》曰:有事而后可大,故受之以临。临者,大也。

  崔觐曰:有蛊元亨,则可大之业成。故曰“有事然后可大”也。

(兑下坤上)。临:元、亨、利、贞。

  虞翻曰:阳息至二,与遁旁通。刚浸而长,乾来交坤,动则成乾,故“元、亨、利、贞”。

至于八月有凶。

  虞翻曰:与遁旁通,临消于遁,六月卦也。于周为八月。遁弑君父,故“至于八月有凶”。荀公以兑为八月,兑于周为十月。言八月,失之甚矣。

  郑玄曰:临,大也。阳气自此浸而长大,阳浸长矣。而有四德,齐功于乾,盛之极也。人之情盛则奢淫,奢淫则将亡,故戒以凶。临卦斗建丑而用事,殷之正月也。当文王之时,纣为无道,故于是卦为殷家著兴衰之戒,以见周改殷正之数云。临自周二月用事,讫其七月,至八月而遁卦受之,此终而复始,王命然矣。

《彖》曰:临,刚浸而长。

  虞翻曰:刚,谓二也。兑为水泽,自下浸上,故“浸而长”也。

说而顺,刚中而应。大亨以正,天之道也。

  虞翻曰:说,兑。顺,坤也。刚中,谓二也。四阴皆应之,故曰“而应”。大享以正,谓三动成乾。天得正为泰,天地交通。故“亨以正,天之道也”。

至于八月有凶,消不久也。

  蜀才曰:此本坤卦。刚长而柔消,故“大亨利正”也。

  案:临十二月卦也。自建丑之月,至建申之月,凡历八月,则成否也否则天地不交,万物不通,是至于八月有凶,斯之谓也。

《象》曰:泽上有地,临。

  荀爽曰:泽卑地高,高下相临之象也。

君子以教思无穷,容保民无疆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二也。震为言,兑口讲习。学以聚之,问以辩之。坤为思,刚浸长,故“以教思无穷”。容,宽也。二宽以居之,仁以行之;坤为容,为民,故“保民无疆”矣。

初九:咸临,贞吉。

  虞翻曰:咸,感也。得正应四,故“贞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咸临贞吉,志行正也。

  荀爽曰:阳始咸升,以刚临柔。得其正位而居,是吉。故曰:“志行正”。

九二:咸临,吉,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:得中多誉。兼有四阴。体复初。元吉。故“无不利”。

《象》曰:咸临吉,无不利,未顺命也。

  荀爽曰:阳感至二,当升居五,群阴相承,故“无不利”也。阳当居五,阴当顺从,今尚在二,故曰“未顺命也”。

六三:甘临,无攸利,既忧之,无咎。《象》曰:甘临,位不当也。既忧之,咎不长也。

  虞翻曰:兑为口,坤为土,土爰稼穑作甘。兑口衔坤,故曰“甘临”。失位乘阳,故“无攸利”。言三失位无应,故“忧之”。动而成泰,故“咎不可长也”。

六四:至临,无咎。

  虞翻曰:至,下也。谓下至初,应当位,有实,故“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至临无咎,位当也。

  荀爽曰:四与二同功,欲升二至五,已得承顺之,故曰“至临”也。阳虽未乘,处位居正,故得“无咎”。是位当也。

六五:知临,大君之宜,吉。《象》曰:大君之宜,行中之谓也。

  荀爽曰:五者,帝位。大君,谓二也。宜升上居五位,吉。故曰“知临,大君之宜”也。二者处中,行升居五,五亦处中,故曰“行中之谓也”。

上六:敦临,吉,无咎。

  荀爽曰:上应于三,欲因三升二,过应于阳,敦厚之意,故曰:“敦临吉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敦临之吉,志在内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志在升二也。阴以阳为主。故志在内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物大然后可观也。故受之以观。

  崔觐曰:言德业大者,可以观政于人,故受之以观也。

(坤下巽上)。观: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。

  郑玄曰:坤为地,为众。巽为木,为风。九五,天子之爻。互体有艮。艮为鬼门,又为宫阙。地上有木。而为鬼门宫阙者,天子宗庙之象也。

  王弼曰:王道之可观者,莫盛乎宗庙。宗庙之可观者,莫盛乎盥也。至荐简略,不足复观,故“观盥而不荐”也。

  马融曰:盥者,进爵灌地,以降神也。此是祭祀盛时,及神降荐牲,其礼简略,不足允也。国之大事,唯祀与戎。王道可观,在于祭祀。祭祀之盛,莫过初盥降神。故孔子曰:谛自既灌而往者,吾不欲观之矣。此言及荐简略,则不足观也。以下观上,见其至盛之礼,万民信敬,故云“有孚颙若”。孚,信。颙,敬也。

  案:鬼神害盈,祸淫福善。若人君修德,至诚感神。信则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故“观盥而不观荐”,飨其诚信者也。斯即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,实受其福,是其义也。

《彖》曰:大观在上,

  蜀才曰:此本乾卦。案:柔小浸长,刚大在上,其德可观,故曰“大观在上”也。

顺而巽,中正以观天下。

  虞翻曰:谓阳息临二,直方大。临者,大也。在观上,故称“大观”。顺,坤也。中正谓五。五以天神道观示天下,咸服其化,宾于王庭。

观,盥而不荐,有孚颙若,下观而化也。

  虞翻曰:观,反临也。以五阳观示坤民,故称“观”。盥,沃盥。荐,羞牲也。孚,信,谓五。颙颙,君德,有威容貌。若,顺也。坎为水,坤为器,艮手临坤,坎水沃之,盥之象也。故“观盥而不荐”。孔子曰:谛自既灌,吾不欲观之矣。巽为进退,容止可观,进退可度,则下观其德而顺其化。上之三,五在坎中,故“有孚颙若,下观而化”。《诗》曰:颙颙卬卬,如珪如璋。君德之义也。

观天之神道,而四时不忒。

  虞翻曰:忒,差也。神道谓五。临,震兑为春秋,三上易位,坎冬离夏,日月象正。故“四时不忒”。

圣人神道设教,而天下服矣。

  虞翻曰:圣人谓乾,退藏于密,而齐于巽,以神明其德教,故“圣人设教”,坤民顺从,而天下服矣。

《象》曰:风行地上,观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先王谓五。应天顺民,受命之王也。风行地上,草木必偃,枯槁朽腐,独不从风,谓应外之爻。天地气绝,阴阳所去,象不化之民,五刑所加,故以省察四方,观视民俗,而设其教也。言先王德化,光被四表,有不宾之民,不从法令,以五刑加之,以齐德教也。

初六:童观,小人无咎,君子吝。

  虞翻曰:艮为童。阴,小人。阳,君子。初位贱,以小人承君子,故“无咎”。阳伏阴下,故“君子吝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初六童观,小人道也。

  王弼曰:失位处下,最远朝美,无所鉴见,故曰“童观”。处大观之时,而童观趣顺而已。小人为之,无可咎责。君子为之,鄙吝之道。

六二:窥观,利女贞。

  虞翻曰:临兑为女。窃观称窥兑女反成巽。巽四五得正,故“利女贞”。艮为宫室,坤为阖户,小人而应五。故“窥观女贞利”,不淫视也。

《象》曰:窥观女贞,亦可丑也。

  侯果曰:得位居中,上应于五。窥观朝美,不能大观。处大观之时,而为窥观。女正则利,君子则丑也。

   案:六二离爻,离为目,又为中女。外互体艮,艮为门。阙女目近门,窥观之象也。

六三:观我生,进退。

  虞翻曰:坤为我,临震为生。生,谓坤生民也;巽为进退,故“观我生进退”。临震进之五,得正居中,故《象》曰“未失道”。

《象》曰:观我生进退,未失道也。

  荀爽曰:我,谓五也。生者,教化生也。三欲进观于五,四既在前,而三故退,未失道也。

六四: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。

  虞翻曰:坤为国。临阳至二,天下文明。反上成观,进显天位,故“观国之光”。王谓五阳。阳尊宾坤。坤为用、为臣,四在王庭,宾事于五。故“利用宾于王”矣。《诗》曰:莫敢不来宾,莫敢不来王。是其义也。

《象》曰:观国之光,尚宾也。

  崔觐曰:得位比尊,承于王者。职在搜扬国俊,宾荐王庭,故以进贤为尚宾也。

九五:观我生,君子无咎。

  虞翻曰:我,身也,谓我生。生,谓生民。震生象。反坤,为死丧。嫌非生民,故不言民。阳为君子,在临二,失位之五,得道处中,故“君子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观我生,观民也。

  王弼曰:观我生,自观其道也。为众观之主,当宣文化,光于四表,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。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君子风著,已乃无咎。欲察已道,当观民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民,谓三也。坤体成,故观民也。

上九:观其生,君子无咎。

  虞翻曰:应在三,三体临震,故“观其生”。君子谓三,之三得正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观其生,志未平也。

  王弼曰:观其生,为人所观也。最处上,极天下所观者也。处天下所观之地,其志未为平易,不可不慎。故君子德见,乃得无咎。生,犹动出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志,为平,上来之三,故“志未平”矣。

《序卦》曰:可观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

  崔觐曰:言可观政于人,则有所合于刑矣,故曰“可观而有所合”。

(震下离上)。噬嗑:享,利用狱。

  虞翻曰:否五之坤初,坤初之五,刚柔交,故“亨”也。坎为狱,艮为手,离为明,四以不正,而系于狱。上当之三,蔽四成丰,折狱致刑,故“利用狱”。坤为用也。

  案:颐中有物曰噬嗑,谓九四也。四互坎体,坎为法律,又为刑狱,四在颐中,齧而后亨。故“利用狱”也。

《彖》曰:颐中有物,曰噬嗑。

  虞翻曰:物谓四,则所噬干脯也。颐中无物,则口不噬。故先举“颐中有物曰噬嗑”也。

噬嗑而亨。

  崔觐曰:物在颐中,隔其上下,因齧而合,“乃得其亨焉。”以喻人于上下之间,有乱群者,当用刑去之,故言“利用狱”。

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

  卢氏曰:此本否卦。乾之九五,分降坤初;坤之初六,分升乾五。是刚柔分也。分则雷动于下,电照于上,合成天威,故曰雷电合而成章也。

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
  侯果曰:坤之初六,上升乾五,是柔得中而上行。虽则失位,文明以中,断制枉直,不失情理,故“利用狱”。

《象》曰:雷电,噬嗑。

  宋衷曰:雷动而威,电动而明,二者合而其道章也。用刑之道,威明相兼。若威而不明,恐致淫滥;明而无威,不能伏物。故须雷电并合,而噬嗑备。

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
  侯果曰:雷所以动物,电所以照物。雷电震照,则万物不能怀邪。故先王则之,明罚敕法,以示万物,欲万方一心也。

初九:屦校灭趾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屦,贯。趾,足也。震为足,坎为校;震没坎下,故“屦校灭趾”。初位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

  干宝曰:“趾,足也,屦校,贯械也。初居刚躁之家,体贪狠之性,以震掩巽,强暴之男也。行侵陵之罪,以陷屦校之刑,故曰“屦校灭趾”。得位于初,顾震知惧,小徵大戒,以免刑戮,故曰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屦校灭趾,不行也。

  虞翻曰:否坤小人。以阴消阳,其亡其亡。故五变灭初,否坤杀不行也。干宝曰:不敢遂行强也。
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噬,食也。艮为肤,为鼻;鼻没坎水中,隐藏不见,故“噬肤灭鼻”。乘刚,又得正多誉,故“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

  侯果曰:居中履正,用刑者也。二互体艮。艮为鼻,“又为黔喙,噬肤灭鼻之象也。乘刚,噬必深,噬过其分,故“灭鼻也”。刑刻虽峻,得所疾也。虽则灭鼻,而无咎矣。

六三:噬昔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  虞翻曰:三在肤里,故称肉。离日 之,为昔;坎为毒,故“噬昔肉遇毒”。毒谓矢毒也。失位承四,故“小吝”。与上易位,利用狱成丰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遇毒,位不当也。

  荀爽曰:昔肉,谓四也。三以不正,噬取异家,法当遇罪,故曰“遇毒”。为艮所止,所欲不得,故“小吝”也。所欲不得,则免于罪,故“无咎”矣。

九四:噬干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《象》曰: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

  陆绩曰:肉有骨,谓之胏。离为干肉,又为兵矢。失位用刑,物亦不服。若噬有骨之干胏也。金矢者,取其刚直也。噬胏虽复艰难,终得申其刚直,虽获正吉,未为光大也。

六五:噬干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
  虞翻曰:阴称肉,位当离,日中烈,故干肉也。干金黄,故“得黄金”。贞,正。厉,危也。变而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

  王弼曰:干肉,坚也。黄,中也。金,刚也。以阴处阳,以柔承刚,以噬于物,物亦不服,故曰“噬干肉也”。然处得尊位,而居于中,能行其戮者也。履不正而能行其戮,刚胜者也。噬虽不服,得中而胜,故曰“噬干肉得黄金”也。已虽不正,而刑戮得当,故虽贞厉而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

  荀爽曰:谓阴来正居,是而厉阳也。以阴厉阳,正居其处。而无咎者,以从下升上,不失其中。所言得当。
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
  荀爽曰:为五所何,故曰“何校”。据五应三,欲尽灭坎。上体坎,为耳。故曰“灭耳凶”。上以不正,侵欲无已,夺取异家,恶积而不可掩,罪大而不可解,故“宜凶”矣。

  郑玄曰:离为槁木;坎为耳,木在耳上,“何校灭耳”之象也。

《象》曰: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当据离坎,以为聪明。坎既不正,今欲灭之。故曰“聪不明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贲。贲者,饰也。

  崔觐曰:言物不可苟合于刑,当须以文饰之,故受之以贲。

  (离下艮上)。贲:亨。

  虞翻曰:泰上之乾二,乾二之坤上,柔来文刚,阴阳交,故“亨”也。

小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小谓五。五失正,动得位。体离,以刚文柔。故“小利有攸往”。

  郑玄曰:贲,文饰也。离为日,天文也。艮为石,地文也。天文在下,地文在上,天地二文,相饰成贲者也。犹人君以刚柔仁义之道饰成其德也。刚柔杂,仁义合,然后嘉会礼通,故“亨”也。卦互体坎艮,艮止于上,坎险于下,夹震在中,故不利大行,小有所之,则可矣。

《彖》曰:贲亨,柔来而文刚,故亨。分刚上而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。

  荀爽曰:此本泰卦。谓阴从上来,居乾之中,文饰刚道,交于中和,故“亨”也。分乾之二,居坤之上,上饰柔道,兼据二阴故“小利有攸往”矣。

天文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五。利变之正,成巽,体离。艮为星,离日坎月,巽为高。五,天位。离为文明,日月星辰,高丽于上。故称天之文也。

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

  虞翻曰:人谓三。乾为人。文明,离。止,艮也。震动离明。五变据四,二五分则止文三。故以三为人文也。

观乎天文,以察时变。

  虞翻曰:日月星辰,为天文也。泰震春,兑秋。贲坎冬,离夏。巽为进退,日月星辰,进退盈缩,谓朓侧朏也。历象在天成变,故“以察时变”矣。

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

  虞翻曰:泰乾为人。五上动,体既济。贲离象,重明丽正,故“以化成天下”也。

  干宝曰:四时之变,县乎日月;圣人之化,成乎文章。观日月而要其会通,观文明而化成天下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火,贲。

  王廙曰:山下有火,文相照也。夫山之为体,层峰峻岭,峭崄参差。直置其形,已如雕饰。复加火照,弥见文章。贲之象也。

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离为明,坤为庶政,故“明庶政”。坎为狱,三在狱得正,故“无敢折狱”。噬嗑四不正,故“利用狱”也。

初九:贲其趾,

  虞翻曰:应在震,震为足,故“贲其趾”也。

舍车而徒。

  虞翻曰:应在艮。艮为舍,坎为车;徒,步行也。位在下,故“舍车而徒”。

《象》曰:舍车而徒,义弗乘也。

  崔觐曰:刚柔相交,以成饰义者也。今近四弃于二比故曰“舍车”。车士大夫所乘,谓二也。四乘于刚,艮止其应,初全其义,故曰“而徒”。徒,尘贱之事也。自饰其行,故曰“贲其趾”。趾,谓初也。

  王肃曰:在下,故称趾。既舍其车,又饰其趾,是徒步也。

六二:贲其须。《象》曰:贲其须,与上兴也。

侯果曰:自三至上,有颐之象也。二在颐下,须之象也。二无其应,三亦无应,若能上承于三,与之同德,虽俱无应,可相与而兴起也。

九三:贲如濡如,永贞吉。《象》曰:永贞之吉,终莫之陵也。

  卢氏曰:有离之文以自饰。故曰“贲如”也。有坎之水以自润,故曰“濡如”也。体刚履正,故“永贞吉”。与二同德,故“终莫之陵”也。

六四:贲如皤如,白马翰如,匪寇婚媾。

  王弼曰:有应在初。三为寇难,二志相感,不获交通。欲静则失初之应,欲进则惧三之难,故或饰或素。内怀疑惧,鲜洁其马,翰如以待。虽履正位,未果其志。匪缘寇隔,乃为婚媾,则终无尤也。

  陆绩曰:震为马,为白,故曰“白马翰如”。

  案:皤亦白,素之貌也。

《象》曰:六四,当位疑也。

  案:坎为盗,故疑。当位乘三,悖礼难饰,应初远阳,故曰“当位疑也”。

匪寇婚媾,终无尤也。

  崔觐曰:以其守正待应,故“终无尤也”。

六五:贲于邱园,束帛戋戋,吝。终吉。

  虞翻曰:艮为山。五半山,故称邱;木果曰园,故“贲于邱园”也。六五失正,动之成巽。巽为帛、为绳。艮手持,故“束帛”。以艮断巽,故“戋戋”。失位无应,故“吝”。变而得正,故“终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有喜也。

  荀爽曰:艮,山。震,林。失其正位,在山林之间,贲饰邱陵,以为园圃,隐士之象也。五为王位,体中履和,勤贤之主,尊道之君也。故曰“贲于邱园,束帛戋戋”。君臣失正,故“吝”。能以中和饰上成功,故“终吉”而“有喜也”。

  虞翻曰:五变之阳,故有喜。凡言喜庆,皆阳爻。束帛戋戋,委积之貌。

  案:六五离爻,离为中女。午为蚕丝,束帛之象。

上九:白贲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在巽上,故曰“白贲”。乘五,阴变而得位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白贲无咎,上得志也。

  干宝曰:白,素也。延山林之人,采素士之言,以饰其政,故“上得志”也。

  虞翻曰:上之五得位,体成既济,故曰“得志”。坎为志也。

《序卦》曰:致饰然后通则尽矣,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也。

  崔觐曰:以文致饰,则上下情通,故曰“致饰然后通”也。文者致理,极而无救则尽矣。尽,犹剥也。

 (坤下艮上)。剥:不利有攸往。

 虞翻曰:阴消乾也,与夬旁通。以柔变刚,小人道长;子弑其父,臣弑其君,故“不利有攸往”也。

《彖》曰:剥,剥也。

  卢氏曰:此本乾卦。群阴剥阳,故名为剥也。

  柔变刚也。

  荀爽曰:谓阴外变五。五者至尊,为阴所变,故曰“剥也”。

不利有攸往,小人长也。

  郑玄曰:阴气侵阳,上至于五,万物零落,故谓之“剥也”。五阴一阳,小人极盛,君子不可有所之,故“不利有攸往”也。

顺而止之,观象也。

  虞翻曰:坤顺艮止,谓五消观成剥,故“观象”也。

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为君子,乾息为盈,坤消为虚,故“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”。则出入无疾,反复其道。易亏巽消艮,出震息兑,盈乾虚坤,故于是见之耳。

《象》曰:山附于地,剥。

  陆绩曰:艮为山,坤为地。山附于地,谓高附于卑,贵附于贱,君不能制臣也。

上以厚下安宅。

  卢氏曰:上,君也。宅,居也。山高绝于地。今附地者,明被剥矣。属地时也。君当厚锡于下,贤当卑降于愚,然后得安其居。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贞凶。

  虞翻曰:此卦坤变乾也。动初成巽,巽木为床;复震在下,为足,故“剥床以足”。蔑,无。贞,正也。失位无应,故“蔑贞凶”。震在阴下,《象》曰:以灭下也。

《象》曰:剥床以足,以灭下也。

  卢氏曰:蔑,灭也。坤所以载物,床所以安人。在下,故称“足”。先从下剥,渐及于上,则君政崩灭。故曰“以灭下也”。

六二:剥床以辨,蔑贞凶。

  虞翻曰:指间称辨剥。剥二成艮。艮为指,二在指间。故“剥床以辨”。无应在剥,故“蔑贞,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剥床以辨,未有与也。

  郑玄曰:足上称辨,谓近膝之下。屈则相近,信则相远,故谓之辨。辨,分也。

   崔觐曰:今以床言之,则辨当在第足之间,是床梐也。“未有与”者,言至三则应,故二“未有与”也。

六三:剥无咎。《象》曰: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
  荀爽曰:众皆剥阳,三独应上,无剥害意,是以“无咎”。《象》曰:失上下也。

六四:剥床以肤,凶。

  虞翻曰:辨上称肤。艮为肤。以阴变阳,至四乾毁,故“剥床以肤”。臣弑君,子弑父,故“凶”矣。

  王肃曰:在下而安人者,床也。在上而处床者,人也。坤以象床,艮以象人。床剥尽,以及人身,为败滋深,害莫甚焉。故曰:“剥床以肤,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剥床以肤,切近灾也。

  崔觐曰:床之肤谓荐席,若兽之有皮毛也。床以剥尽,次及其肤,剥于大臣之象,言近身与君也。

六五:贯鱼,以宫人宠,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:剥消观五。巽为鱼,为绳;艮手持绳贯巽,故“贯鱼”也。艮为宫室,人谓乾;五以阴代阳,五贯乾,为宠人,阴得丽之,故“以宫人宠”。动得正成观,故“无不利”也。

  何妥曰:夫剥之为卦,下比五阴,骈头相次,似贯鱼也。鱼为阴物,以喻众阴也。夫宫人者,后夫人嫔妾,各有次序,不相渎乱,此则贵贱有章,宠御有序。六五既为众阴之主,能有贯鱼之次第,故得“无不利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以宫人宠,终无尤也。

  崔觐曰:鱼与宫人皆阴类,以比小人焉。鱼大小一贯,若后夫人嫔妇御女,小大虽殊,宠御则一,故“终无尤也”。

上九:硕果不食。君子德车,小人剥庐。

  虞翻曰:艮为硕果,谓三已复位,有颐象。颐中无物,故“不食”也。夬乾为君子,为德;坤为车,为民;乾在坤,故以德为车。小人谓坤,艮为庐;上变灭艮,坤阴迷乱,故“小人剥庐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君子德车,民所载也。小人剥庐,终不可用也。

  侯果曰:艮为果,为庐。坤为舆。处剥之上,有刚直之德,群小人不能伤害也。故果至硕大,不被剥食矣。君子居此,万姓赖安,若得乘其车舆也。小人处之,则庶方无控,被剥其庐舍,故曰“剥庐,终不可用”矣。

卷六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故受之以复也。

  崔觐曰:夫易穷则有变,物极则反于初。故剥之为道,不可终尽,而受之于复也。

(震下坤上)。复:亨。

  何妥曰:复者,归本之名。群阴剥阳,至于几尽,一阳来下,故称反复。阳气复反,而得交通,故云“复亨”也。

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。

  虞翻曰:谓出震成乾,入巽成坤。坎为疾,十二消息,不见坎象,故“出入无疾”。兑为朋,在内称来;五阴从初,初阳正息而成兑,故“朋来无咎”矣。

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。

  案:易轨:一岁十二月,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。以坎、震、离、兑四方正卦,卦别六爻,爻生一气。其余六十卦,三百六十爻,爻主一日,当周天之数,余五日四分日之一,以通闰余者也。剥卦阳气尽于九月之终,至十月末,纯坤用事。坤卦将尽,则复阳来。隔坤之一卦六爻。为六日。复来成震,一阳爻生,为七日。故言“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”。是其义也。天道玄邈,理绝希慕,先儒已论,虽各指于日月,后学寻讨,犹未测其端倪。今举约文,略陈梗概,以候来悊,如积薪者也。

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阳息临成乾,小人道消,君子道长,故“利有攸往”矣。

《彖》曰:复亨,

  虞翻曰:阳息坤,与垢旁通。刚反交初,故“亨”。

刚反动,而以顺行,

  虞翻曰:刚从艮入坤,从反震,故曰“反动”也。坤顺震行,故“而以顺行”。阳不从上来反初,故不言刚自外来。是以明不远之复,入坤出震义也。

是以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。

  侯果曰:阳上出,君子道长也。阴下入,小人道消也。动而以行,故“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”矣。

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,天行也。

  虞翻曰:谓乾成坤,反出于震而来复,阳为道,故“复其道”。刚为昼日。消乾六爻。为六日。刚来反初,故“七日来复,天行也”。

  侯果曰:五月天行至午阳复而阴升也;十一月天行至子,阴复而阳升也。天地运往,阴阳升复,凡历七月,故曰“七日来复”。此天之运行也。豳诗曰:一之曰觱发,二之日栗烈。一之日,周之正月也;二之日,周之二月也。则古人呼月为日明矣。

利有攸往,刚长也。

  荀爽曰:利往居五,刚道浸长也。

复,其见天地之心乎。

  虞翻曰:坤为复。谓三复位时,离为见,坎为心。阳息临成泰,乾天坤地。故“见天地之心”也。荀爽曰:复者,冬至之卦。阳起初九,为天地心。万物所始,吉凶之先,故曰“见天地之心”矣。

《象》曰:雷在地中,复。先王以至日闭关,商旅不行,后不省方。

  虞翻曰:先王谓乾初。至日冬至之日。坤阖为闭关。巽为商旅,为近利市三倍,姤巽伏初,故商旅不行。姤象曰:后以施命诰四方。今隐复下,故后不省方,复为阳始,姤则阴始。天地之始,阴阳之首。已言先王,又更言后,后,君也。六十四卦,唯此重耳。

  宋衷曰:商旅不行,自天子至公侯,不省四方之事,将以辅遂阳体,成致君道也。制之者,王者之事。奉之者,为君之业也。故上言先王而下言后也。

初九:不远复,无祗悔,元吉。

  崔觐曰:从坤反震,而变此爻,不远复也。复而有应故获“元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不远之复,以修身也。

  侯果曰:祗,大也。往被阴剥,所以有悔。觉非远复,故无大咎。以此修身,颜子之分矣。

六二:休复,吉。《象》曰:休复之吉,以下仁也。

  王弼曰:得位居中。比初之上,而附顺之下,仁之谓也。既处中位,亲仁善邻,复之休也。

六三:频复,厉,无咎。

  虞翻曰:频蹙也。三失位,故“频复,厉”。动而之正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频复之厉,义无咎也。

  侯果曰:处震之极,以阴居阳,惧其将危,频蹙而复,履危反道,义亦无咎也。

六四:中行独复。《象》曰:中行独复,以从道也。

  虞翻曰:中谓初。震为行。初一阳爻,故称“独”。四得正应初,故曰“中行独复,以从道也”。俗说以四位在五阴之中,而独应复,非也。四在外体,又非内象,不在二五,何得称“中行”耳?

六五:敦复,无悔。《象》曰:敦复无悔,中以自考也。

  侯果曰:坤为厚载,故曰“敦复”。体柔居刚,无应失位,所以有悔。能自考省,动不失中,故曰“无悔”矣。

上六:迷复,凶、有灾眚。

  虞翻曰:坤冥为迷,高而无应,故“凶”。五变正时,坎为灾眚,故“有灾眚”也。

用行师,终有大败,以其国君凶,

  虞翻曰:三复位时,而体师象,故“用行师”。阴逆不顺,坤为死丧,坎流血,故“终有大败”。姤乾为君灭藏于坤,坤为异邦,故“国君凶”矣。

  荀爽曰:坤为众,故“用行师”也。谓上行师,而距于初。阳息上升,必消群阴,故“终有大败”。国君,谓初也。受命复道,当从下升。今上六行师,王诛必加。故“以其国君凶”也。

至于十年不克征。

  虞翻曰:坤为至,为十年。阴逆坎临,故“不克征”。谓五变设险,故帅师败丧,君而无征也。

何妥曰:理国之道,须进善纳谏。迷而不复,安可牧民?以此行师,必败绩矣。败乃思复,失道已远。虽复十年乃征,无所克矣。

  案:坤为先迷,故曰“迷复”。坤又为师象,故曰“行师”。坤数十,十年之象也。

《象》曰:迷复之凶,反君道也。

  虞翻曰:姤乾为君,坤阴灭之,以国君凶,故曰“反君道”也。

《序卦》曰:复则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

  崔觐曰:物复其本,则为成实,故言复则无妄矣。

(震下乾上)。无妄。

  何妥曰:乾上震下,天威下行,物皆絜齐,不敢虚妄也。

元享,利贞。

  虞翻曰:遁上之初。此所谓四阳二阴,非大壮则遁来也。刚来交初,体乾,故“元亨”。三四失位,故“利贞”也。

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非正谓上也。四已之正,上动成坎,故“有眚”。变而逆乘,天命不右,故“不利有攸往”矣。

《彖》曰:无妄,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。

  蜀才曰:此本遁卦。

  案:刚自上降,为主于初,故“动而健,刚中而应”也。于是乎邪妄之道消,大通以正矣,无妄大亨,乃天道恒命也。

动而健,刚中而应。大享以正,天之命也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动,震也。健、大亨谓乾。刚中谓五,而应二。大亨以正,变四承五;乾为天,巽为命,故曰“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”。

无妄之往,何之矣。

  虞翻曰:谓四已变,上动体屯,坎为泣血涟如,故“何之矣”。

天命不右,行矣哉。

  虞翻曰:天,五也。巽为命。右,助也。四已变成坤,天道助顺。上动,逆乘巽命。故“天命不右,行矣哉”。言不可行也。马君云:天命不右行,非矣。

《象》曰:天下雷行,物与无妄,

  《九家易》曰:天下雷行,阳气普遍,无物不与,故曰“物与”也。物受之以生,无有灾妄,故曰“物与无妄”也。

  虞翻曰:与,谓举。妄,亡也。谓雷以动之,震为反生,万物出震,无妄者也,故曰“物与无妄”。《序卦》曰:复则不妄矣。故受之以无妄。而京氏及俗儒,以为大旱之卦,万物皆死,无所复望,失之远矣。有无妄然后可畜,不死明矣。若物皆死,将何畜聚,以此疑也。

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。

  虞翻曰:先王谓乾。乾盈为茂,艮为对时。体颐养象,万物出震。故“以茂对时育万物”。言物皆死,违此甚矣。

  侯果曰:雷震天下,物不敢妄;威震惊洽,无物不与,故“先王以茂养万物”,乃对时而育矣。时泰,则威之以无妄;时否,则利之以嘉遁。是对时而化育也。

初九:无妄,往吉。

  虞翻曰:谓应四也。四失位,故命变之正。四变得位,承五应初,故“往吉”。在外称往也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

  虞翻曰:四变应初,夫妻体正,故“往得志”矣。

六二:不耕获,不菑畲,则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有益耕象,无坤田,故“不耨”。震为禾稼,艮为手,禾在手中,故称“获”。田在初,一岁曰“菑”。在二、二岁曰“畲”。初爻非坤,故不菑而畲也。得位应五,利四变之益,则坤体成,有耒耨之利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往应五也。

《象》曰:不耕获,未富也。

  虞翻曰:四动坤虚,故“未富也”。

六三:无妄之灾,或系之牛。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。

  △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

  虞翻曰:上动体坎,故称“灾”也。四动之正,坤为牛,艮为鼻为止;巽为桑,为绳,系牛鼻而止桑下,故“或系之牛”也。乾为行人,坤为邑人,乾四据三,故“行人之得”。三系于四,故“邑人之灾”。或说:以四变刚牛应初,震坤为死丧,故曰“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”。

九四:可贞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动得正,故“可贞”。承五应初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可贞无咎,固有之也。

  虞翻曰:动阴承阳,故“固有之也”。

九五:无妄之疾,勿药有喜。

  虞翻曰:谓四已之正,上动体坎;坎为疾,故曰“无妄之疾”也。巽为木,艮为石,故称“药”。坎为多眚,药不可试,故“勿药有喜”。康子馈药,丘未达,故不尝,此之谓也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药,不可试也。

  侯果曰:位正居尊,为无妄贵主,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三四妄处,五乃忧疾,非乖摄,则药不可试。若下皆不妄,则不治自愈,故曰“勿药有喜”也。

上九:无妄行,有眚,无攸利。

  虞翻曰:动而成坎,故“行有眚”。乘刚逆命,故“无攸利”。天命不右,行矣哉。

《象》曰:无妄之行,穷之灾也。

  崔觐曰:居无妄之中,有妄者也。妄而应三,上下非正。穷而反妄,故为灾也。

《序卦》曰:有无妄然后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

  崔觐曰:有诚实,则可以中心藏之,故言有无妄然后可畜也。

(乾下艮上)。大畜:利贞。

  虞翻曰:大壮初之上,其德刚上也。与萃旁通。二五失位,故“利贞”。此萃五之复二,成临。临者。大也。至上有颐养之象,故名大畜也。

不家食,吉。利涉大川。

  虞翻曰:二称家,谓二五易位,成家人。家人体噬嗑食,故“利涉大川,应乎天也”。

《彖》曰:大畜,刚健笃实,辉光日新。

  虞翻曰:刚健谓乾,笃实谓艮。二已之五,利涉大川。互体离坎,离为日,故“辉光日新”也。

其德刚上而尚贤。

  蜀才曰:此本大壮卦。

  案:刚自初升,为主于外。刚阳居上,尊尚贤也。

能健止,大正也。

  虞翻曰:健,乾。止,艮也。二五易位,故“大正”。旧读言能止健,误也。

不家食吉,养贤也。

  虞翻曰:二五易位成家人。今体颐养象,故“不家食吉,养贤也”。

  案:乾为贤人也,艮为宫阙也,令贤人居于阙下,不家食之象。

利涉大川,应乎天也。

  京房曰:谓二变五体坎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五天位,故曰“应乎天”。

《象》曰:天在山中,大畜。

  向秀曰:止莫若山,大莫若天,天在山中,大畜之象。天为大器,山则极止,能止大器,故名大畜也。

君子以多志前言往行,以畜其德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乾为言,震为行,坎为志;乾知大始,震在乾前,故“识前言往行”。有颐养象,故“以畜其德”矣。

初九:有厉,利已。

  王弼曰:四乃畜已,未可犯也。进则灾危,有厉则止,故能“利已”。

《象》曰:有厉,利已,不犯灾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变正,四体坎,故称“灾也”。

九二:舆说腹。

  虞翻曰:萃坤为车,为腹;坤消乾成,故“车说腹。”腹,或作辐也。

《象》曰:舆说腹,中无尤也。

  卢氏曰:乾为舆。

  案:辐车之钩心。夹轴之物。处失其正,上应于五。五居畜盛,止不我升,故且说辐停留。待时而进退,得正,故“无尤”也。

九三:良马逐,利艰贞,吉。日闲舆卫,

  虞翻曰:乾为良马,震为惊走,故称“逐”也。谓二已变,三在坎中,故“利艰贞吉”。离为日。二至五,体师象。坎为闲习,坤为车舆;乾人在上,震为惊卫,讲武闲兵,故曰“日闲舆卫”也。

  利有攸往。《象》曰:利有攸往,上合志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上应也。五已变正,上动成坎,坎为志,故“利有攸往,与上合志也”。

六四:童牛之告,元吉。

  虞翻曰:艮为童。五已之正。萃坤为牛。告谓以木楅其角。大畜,畜物之家,恶其触害。艮为手,为小木。巽为绳。绳缚小木,横著牛角,故曰“童牛之告”。得位承五,故元吉而喜,喜,谓五也。

《象》曰:六四元吉,有喜也。

  侯果曰:坤为舆,故有牛矣。牿,楅也。以木为之,横施于角,止其牴之威也。初欲上进,而四牿之。角既被牿,则不能触四,是四童初之角也。四能牿初,与无角同,所以“元吉”而“有喜”矣。童牛,无角之牛也。《封人职》曰:设其楅衡。注云:楅设于角,衡设于鼻,止其抵触也。

六五:豮豕之牙,吉。

  虞翻曰:二变时,坎为豕。剧豕称豮。令不害物。三至上,体颐象。五变之刚,巽为白;震为出;刚白从颐中出,牙之象也。动而得位,“豮豕之牙,吉”。
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有庆也。

  虞翻曰:五变得正,故“有庆也”。

  崔觐曰:《说文》:豮,剧豕。今俗犹呼剧猪是也。然以豕本刚突,剧乃性和,虽有其牙,不足害物,是制于人也。以喻九二之刚健失位,若豕之剧,不足畏也;而六五应止之易,故“吉有庆矣”。

  案:九二坎爻,坎为豕也。以阳居阴,而失其位,若豕被剧之象也。

上九:何天之衢,享。

  虞翻曰:何,当也。衢,四交道。乾为天,震艮为道。以震交艮,故“何天之衢,亨”。上变,坎为亨也。

  王弼曰:处畜之极,畜极则亨。何,辞也。犹云何畜,乃天之衢亨,道大行也。

《象》曰:何天之衢,道大行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上据二阴。乾为天道,震为行,故“道大行矣”

《序卦》曰:物畜然后可养,故受之以颐。颐者,养也。

崔觐曰:大畜刚健,辉光日新,可以观其所养,故言“物畜然后可养”。

(震下艮上)。颐:贞吉。

  虞翻曰:晋四之初。与大过旁通。养正则吉。谓三爻之正,五上易位,故“颐贞吉”。反复不衰,与乾、坤、坎、离、大过、小过、中孚同义。故不从临观四阴二阳之例。或以临二之上,兑为口,故有口实也。

观颐,

  虞翻曰:离为目,故“观颐”,观其所养也。

自求口实。

  虞翻曰:或以大过兑为口,或以临兑为口。坤为自,艮为求。口实,颐中物,谓其自养。

  郑玄曰:颐中,口车辅之名也。震动于下,艮止于上,口车动而上,因辅嚼物以养人,故谓之颐。颐,养也。能行养,则其干事,故吉矣。二五离爻,皆得中。离为目,观象也观颐,观其养贤与不肖也。颐中有物曰“口实”。自二至五有二坤,坤载养物,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。观其求可食之物,则贪廉之情可别也。

《彖》曰:颐贞吉,养正则吉也。

  姚信曰:以阳养阴,动于下,止于上,各得其正,则吉也。

  宋衷曰:颐者,所由饮食自养也。君子割不正不食,况非其食乎。是故所养必得贤明,自求口实,必得体宜,是谓“养正”也。

观颐,观其所养也。

  侯果曰:王者所养,养贤则吉也。

自求口实,观其自养也。

  侯果曰:此本观卦。初六升五,九五降初,则成颐也。是自求口实,观其自养。

  案:口实,谓颐口中也。实事可言。震,声也。实物可食。艮,其成也。

天地养万物,

  崔元曰:天,上。地,初也。万物,众阴也。天地以元气养万物,圣人以正道养贤及万民,此其圣也。

圣人养贤以及万民。

  虞翻曰:乾为圣人,艮为贤人,颐下养上,故“圣人养贤”。坤阴为民,皆在震上。以贵下贱,大得民,故“以及万民”。

颐之时大矣哉。

  △天地养物,圣人养贤以及万民,人非颐不生,故大矣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雷,颐。

  刘表曰:山止于上,雷动于下,颐之象也。

君子以慎言语,节饮食。

  荀爽曰:雷为号令,今在山下闭藏,故“慎言语”。雷动于上,以阳食阴,艮以止之,故“节饮食”也。言出乎身,加乎民,故慎言语所以养人也。饮食不节,残贼群生,故节饮食以养物。

初九:舍尔灵龟,观我朵颐,凶。

  虞翻曰:晋离为龟,四之初,故“舍尔灵龟”。坤为我,震为动;谓四失离入坤,远应多惧,故“凶”矣。

  《象》曰: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。

  侯果曰:初本五也。五互体艮,艮为山龟。自五降初,则为颐矣。是“舍尔灵龟”之德,来“观朵颐”之馔。贪禄致凶。故“不足贵”。

  案:朵颐垂下,动之貌也。

六二:颠颐,拂经于丘颐,征凶。

  王肃曰:养下曰颠。拂,违也。经,常也。丘,小山,谓六五也。二宜应五,反下养初,岂非颠颐,违常于五也,故曰“拂经于丘”矣。拂丘虽阻常理,养下故谓养贤。上既无应,征必凶矣,故曰“征凶”。

《象》曰:六二征凶,行失类也。

  侯果曰:正则失养之类。

六三:拂颐,贞凶。十年勿用,无攸利。

  虞翻曰:三失位体剥,不正相应,弑父弑君,故“贞凶”。坤为十年,动无所应,故“十年勿用,无攸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十年勿用,道大悖也。

  虞翻曰:弑父弑君,故大悖也。

六四:颠颐,吉。虎视眈眈,其欲逐逐,无咎。

  王弼曰:履得其位,而应于初,以上养下,得颐之义。故曰“颠颐吉”。下交近渎,则咎矣。故“虎视眈眈”,威而不猛。故“其欲逐逐”,而尚敦实。修此二者,乃得全其吉而无咎矣。观其自养则养正,察其所养则养贤,颐爻之贵,斯为盛矣。

《象》曰:颠颐之吉,上施光也。

  虞翻曰:晋四之初,谓三已变,故“颠颐”。与屯四乘坎马同义。坤为虎,离为目。眈眈,下视貌。逐逐,心烦貌,坤为吝啬,坎水为欲,故“其欲逐逐”。得位应初,故“无咎”。谓上已反三成离,故“上施光也”。

六五:拂经,居贞吉,不可涉大川。

  虞翻曰:失位,故拂经。无应顺上。故“居贞吉”。艮为居也。涉上成坎,乘阳无应,故“不可涉大川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居贞之吉,顺以从上也。

  王弼曰:以阴居阳,拂颐之义也。无应于下,而比于上。故宜居贞,顺而从上,则吉。

上九:由颐,厉,吉。

  虞翻曰:由,自从也。体剥居上,众阴顺承,故“由颐”。失位,故“厉”。以坤艮自辅,故“吉”也。

利涉大川。《象》曰:由颐,厉吉,大有庆也。

  虞翻曰:失位,故厉之。五得正成坎,坎为大川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变阳得位,故“大有庆”也。

《序卦》曰:不养则不可动,故受之以大过。

  崔觐曰:养则可动,动则过厚,故受之以大过也。

(巽下兑上)。大过:栋桡。

  虞翻曰:大壮五之初,或兑三之初。栋桡谓三。巽为长木,称栋。初上阴柔,本末弱,故“栋桡”也。

利有攸往,亨。

  虞翻曰:谓二也。刚过而中,失位无应,利变应五;之外称往,故“利有攸往”,乃“亨”也。

《彖》曰:大过,大者过也。

  虞翻曰:阳称大,谓二也。二失位,故“大者过也”。

栋桡,本末弱也。

  向秀曰:栋桡则屋坏,主弱则国荒。所以桡,由于初上两阴爻也。初为善始,末是令终。始终皆弱,所以“栋桡”。

  王弼曰:初为本而上为末也。

  侯果曰:本,君也。末,臣也。君臣俱弱,栋桡者也。

刚过而中,巽而说行,利有攸往,乃亨。

  虞翻曰:刚过而中,谓二。说,兑也。故“利有攸往”。大壮震五之初,故“亨”。与遁同义。

大过之时大矣哉。

  虞翻曰: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,藉用白茅。女妻有子,继世承祀,故“大矣哉”。

《象》曰:泽灭木,大过。

  案:兑,泽也。巽,木灭漫也。凡木生近水者杨也。遇泽太过,木则漫灭焉。二五枯杨,是其义。

君子以独立不惧,遁世无闷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初。阳伏巽中,体复一爻,潜龙之德,故称“独立不惧”。违则忧之,乾初同义,故“遁世无闷”也。
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

  虞翻曰:位在下称藉,巽柔白为茅,故“藉用白茅”。失位,咎也。承二过四,应五士夫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
  侯果曰:以柔处下,履非其正,咎也。苟能絜诚肃恭不怠,虽置羞于地,可以荐奉,况藉用白茅,重慎之至,何咎之有矣。

九二:枯杨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,稊,穉也。杨叶未舒称稊。巽为杨,乾为老,老杨故枯。阳在二也。十二月时,周之二月。兑为雨泽,枯杨得泽复生稊。二体乾老,故称“老夫”。女妻谓上兑,兑为少女,故曰“女妻”。大过之家,过以相与,老夫得其女妻,故“无不利”。

《象》曰:老夫女妻,过以相与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过初与五,五过上与二。独大过之爻得过其应,故“过以相与也”。

九三:栋桡,凶。《象》曰:栋桡之凶,不可以有辅也。

  虞翻曰:本末弱,故桡。辅之益桡,故“不可以有辅”。阳以阴为辅也。

九四:栋隆,吉。有他吝。

  虞翻曰:隆,上也。应在于初。已与五,意在于上。故“栋隆,吉”。失位动,入险而陷于井,故“有他吝”。

《象》曰:栋隆之吉,不桡乎下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为动直,远初近上,故“不桡下也”。

九五:枯杨生华,老妇得其士夫,无咎无誉。

  虞翻曰:阳在五也。夬三月时,周之五月。枯杨得泽,故生华矣。老妇谓初,巽为妇,乾为老,故称“老妇”也。士夫谓五。大壮震为夫,兑为少,故称“士夫”。五过二,使应上。二过五,使取初。五得位,故“无咎”。阴在二多誉,今退伏初,故“无誉”。体姤淫女,故“过以相与”。使应少夫。《象》曰:“亦可丑也。”旧说以初为女妻,上为老妇,误矣。马君亦然。荀公以初阴失正,当变,数六,为女妻。二阳失正,数九,为老夫。以五阳得正位,不变,数七,为士夫。上阴得正,数八,为老妇。此何异俗说也。悲夫学之难,而以初本为小,反以上末为老。后之达者,详其义焉。

《象》曰:枯杨生华,何可久也。老妇士夫,亦可丑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为久,枯而生华,故不可久也。妇体姤淫,故“可丑”也。

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大壮震为足,兑为水泽。震足没水,故“过涉”也。顶,首也。乾为顶,顶没兑水中,故“灭顶凶”。乘刚,咎也。得位,故“无咎”。与灭耳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过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君子以礼义为法,小人以畏慎为宜。至于大过之世,不复遵常,故君子犯义,小人犯刑。而家家有诛绝之罪。不可咎也。大过之世,君子逊遁,不行礼义,谓当不义则争之,若比干谏而死是也。桀纣之民,可比屋而诛。上化致然,亦不可咎。曾子曰: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。如得其情,则哀矜而勿喜,是其义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过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

  崔觐曰:大过不可以极,极则过涉灭顶,故曰“物不可以终过,故受之以坎”也。

(坎下坎上)。坎:习坎,有孚,唯心亨,行有尚。

  虞翻曰:乾二五之坤,与离旁通。于爻,观上之二。习,常也。孚,信,谓二五。水行往来,朝宗于海,不失其时,如月行天,故习坎为孚也。

维心亨,

  虞翻曰:坎为心。乾二五旁行流坤,阴阳会合,故“亨”也。

行有尚。

  虞翻曰:行谓二,尚谓五也。二体震,为行动得正应五,故“行有尚,往有功也”。

《彖》曰:习坎,重险也。

  虞翻曰:两象也。天险地险,故曰“重险也”。

  水流而不盈,

  荀爽曰:阳动阴中,故“流”。阳陷阴中,故“不盈”也。

  陆绩曰:水性趋下,不盈溢崖岸也。月者水精,月在天,满则亏,不盈溢之义也。

行险而不失其信。

  荀爽曰:谓阳来为险,而不失中。中称信也。

  虞翻曰:信,谓二也。震为行。水性有常,消息与月相应,故“不失其信”矣。

维心亨,乃以刚中也。

  侯果曰:二五刚而居中,则“心亨”也。

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
  虞翻曰:功谓五。二动应五,故“往有功也”。

天险不可升也,

  虞翻曰:谓五在天位。五从乾来,体屯难。故“天险不可升也”。

地险山川丘陵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地,乾二之坤,故曰“地险”。艮为山,坎为川;半山称丘,丘下称陵。故曰“地险山川丘陵也”。

王公设险以守其国,

  虞翻曰:王公大人谓乾五。坤为邦。乾二之坤成坎险,震为守,有屯难象。故“王公设险以守其国”。离言王用出征以正邦是也。

  案:九五,王也,六三,三公也。艮为山城,坎为水也。王公设险之象也。

险之时用大矣哉。

  王肃曰:守险以德,据险以时,成功大矣。

《象》曰:水洊至,习坎。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。

  陆绩曰:洊,再。习,重也。水再至而溢,通流不舍昼夜。重习相随以为常,有似于习,故君子象之。以常习教事,如水不息也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五在乾,称大人;在坎,为君子。坎为习、为常,乾为德,震为行,巽为教令,坤为事,故“以常德行习教事”也。

初六:习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  干宝曰:窞,坎之深者也。江河淮济,百川之流行乎地中,水之正也。及其为灾,则泛溢平地,而入于坎窞,是水失其道也。刑狱之用,必当于理,刑之正也。及其不平,则枉滥无辜,是法失其道也。故曰“入于坎窞,凶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习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  虞翻曰:习,积也。位下,故习坎为人。坎中小穴称窞。上无其应,初二失正,故曰“失道凶”矣。

九二:坎有险,求小得。

  虞翻曰:阳陷阴中,故“有险”。据阴有实,故“求小得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  荀爽曰:处中而比初三,未足为援。虽求小得,未出于险中。

六三:来之坎坎,险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  虞翻曰:坎在内,称来,在坎终,故“来之坎坎”。枕,止也。艮为止。三失位乘二,则险。承五隔四,故“险且枕”。入于坎窞,体师三舆,故“勿用”。

《象》曰:来之坎坎,终无功也。

  干宝曰:坎,十一月卦也。又失其位,喻殷之执法者,失中之象也。来之坎者,斥周人观衅于周也。枕,安也。险且枕者,言安忍以暴政加民,而无哀矜之心,淫刑滥罚,百姓无所措手足,故曰“来之坎坎,终无功也”。

六四:樽酒簋,贰用缶。

  虞翻曰:震主祭器,故有“樽簋”。坎为酒。簋,黍稷器。三至五,有颐口象。震献在中,故为“簋”。坎为木,震为足;坎酒在上,樽酒之象。贰,副也。坤为缶,礼有副樽,故“贰用缶”耳。

内约自牖,终无咎。

  虞翻曰:坎为内也。四阴小,故“约”。艮为牖,坤为户,艮小光照户牖之象;贰用缶。故“内约自牖”。得位承五,故“无咎”。

  崔觐曰:于重险之时,居多惧之地,近三而得位,比五而承阳。修其絜诚,进其忠信,则虽祭祀省薄,明德惟馨。故曰“樽酒簋,贰用缶”。内约,文王于纣时行此道,从羑里内约,卒免于难,故曰“自牖,终无咎也”。

《象》曰:樽酒簋,刚柔际也。

  虞翻曰:乾刚坤柔,震为交,故曰“刚柔际也”。

九五:坎不盈,禔既平,无咎。

  虞翻曰:盈,溢也。艮为止,谓水流而不盈。坎为平。禔,安也。艮止坤安,故“禔既平”。得位正中,故“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光大也。

  虞翻曰:体屯五中,故未光大也。

上六:系用徽纆,寘于丛棘,三岁不得,凶。

  虞翻曰:徽纆,黑索也。观巽为绳,艮为手,上变入坎。故“系用徽纆”。寘,置也。坎多心,故“丛棘”。狱外种九棘,故称“丛棘”。二变则五体剥,剥伤坤杀,故“寘于丛棘”也。不得,谓不得出狱。艮止坎狱。乾为岁,五从乾来,三非其应,故曰“三岁不得,凶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岁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坎为丛棘,又为法律。

  案《周礼》:王之外朝,左九棘,右九棘,面三槐,司寇公卿议狱于其下。害人者,加明刑。任之以事。上罪三年而舍,中罪二年而舍,下罪一年而舍也。

案:坎于木坚而多心,丛棘之象也。坎下巽爻,巽为绳直,“系用徽纆”也。马融云:徽纆,索也。刘表云:三股为徽,两股为纆,皆索名。以系缚其罪人矣。

《序卦》曰:陷必有所丽,故受之以离。离者,丽也。

  崔觐曰:物极则反。坎虽陷于地,必有所丽于天,而受之以离也。

(离下离上)。离:利贞,亨。

  虞翻曰:坤二五之乾,与坎旁通。于爻,遯初之五,柔丽中正,故“利贞,亨”。

畜牝牛,吉。

  虞翻曰:畜,养也。坤为牝牛。乾二五之坤成坎,体颐养象。故“畜牝牛,吉”。俗说皆以离为牝牛,失之矣。

《彖》曰:离,丽也。

  荀爽曰:阴丽于阳,相附丽也。亦为别离,以阴隔阳也。离者,火也。托于木,是其附丽也。烟焰飞升,炭灰降滞,是其别离也。

日月丽乎天。

  虞翻曰:乾五之坤成坎,为月;离为日。日月丽天也。

百谷草木丽乎也。

  虞翻曰:震为百谷,巽为草木,坤为地。乾二五之坤成坎。震体屯。屯者,盈也。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,万物出震,故“百谷草木丽乎地”。

重明以丽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

  虞翻曰:两象,故重明。正谓五阳。阳变之坤来化乾,以成万物,谓离日“化成天下”也。

柔丽乎中正,故亨。

  虞翻曰:柔谓五阴,中正谓五伏阳。出在坤中,畜牝牛。故“中正”而“亨”也。

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  荀爽曰:牛者,土也。生土于火。离者,阴卦。牝者,阴性,故曰“畜牝牛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明两作离,

  虞翻曰:两谓日与月也。乾五之坤成坎,坤二之乾成离,离坎日月之象,故“明两作离”。作,成也。日月在天,动成万物,故称作矣。或以日与火为明。两作也。

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。

  虞翻曰:阳气称大人,则乾五大人也。乾二五之光,继日之明。坤为方,二五之坤。震东兑西,离南坎北,故曰“照于四方”。

初九:履错然,敬之,无咎。

  荀爽曰:火性炎上,故初欲履错于二。二为三所据。故“敬之”则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履错之敬,以辟咎也。

  王弼曰:错然,敬慎之貌也。处离之始,将进其盛,故宜慎所履。以敬为务,辟其咎也。

六二:黄离,元吉。《象》曰:黄离元吉,得中道也。

  侯果曰:此本坤爻,故云“黄离”。来得中道,所以“元吉”也。

九三:日昃之离,

  荀爽曰:初为日出,三为日昃,以喻君道衰也。

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,凶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鼓缶者以目下视。离为大腹,瓦缶之象,谓不取二也。歌者口仰向上,谓兑为口,而向上取五也。日昃者,向下也。今不取二,而上取五,则上九耋之阳称大也。嗟者,谓上被三夺五,忧嗟穷凶也。火性炎上,故三欲取五也。

《象》曰:日昃之离,何可久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日昃当降,何可久长。三当据二,以为鼓缶,而今与四同取于五,故曰“不鼓缶而歌”也。

九四:突如,其来如,焚如,死如,弃如。

  荀爽曰:阳升居五,光炎宣扬,故“突如”也。阴退居四,灰炭降坠,故“其来如”也。阴以不正,居尊乘阳。历尽数终,天命所诛。位丧民畔,下离所害。故“焚如”也。以离入坎,故“死如”也。火息灰损,故“弃如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突如,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在五见夺,在四见弃,故“无所容也”。

六五:出涕沱若,

  荀爽曰:六五阴柔,退居于四,出离为坎,故“出涕沱若”。而下,以顺阴阳也。

戚嗟若,吉。

  虞翻曰:坎为心,震为声,兑为口,故“戚嗟若”。动而得正,尊丽阳,故“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离王公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戚嗟顺阳,附丽于五,故曰“离王公也”。阳当居五,阴退还四,五当为王。三则三公也。四处其中,附上下矣。

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获匪其丑,无咎。

  虞翻曰:王谓乾。乾二五之坤成坎,体师象;震为出,故“王用出征”。首谓坤。二五来折乾,故“有嘉折首”。丑,类也。乾征得坤阴类,乾阳物,故“获非其丑,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
  虞翻曰:乾五出征坤,故“正邦也”。

卷七

《序卦》曰: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,有君臣然后有上下,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。

  韩康伯曰:言咸卦之义也。咸柔上而刚下,感应以相与。夫妇之象,莫美乎斯。人伦之道,莫大夫妇。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,以崇人伦之始,而不系之离也。先儒以乾至离为上经,天道也;咸至未济为下经,人事也。夫易六画成卦,三材必备,错综天人,以效变化,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。斯盖守文而不求义,失不远矣。

(艮下兑上)。咸:亨,利贞,取女吉。

  虞翻曰:咸,感也。坤三之上成女,乾上之三成男,乾坤气交以相与。止而说,男下女。故“通利贞,取女吉”。

  郑玄曰:咸,感也。艮为山。兑为泽。山气下,泽气上,二气通而相应,以生万物,故曰“咸”也。其于人也。嘉会礼通,和顺于义,干事能正。三十之男,有此三德,以下二十之女,正而相亲说,取之则吉也。

《彖》曰:咸,感也。柔上而刚下,二气感应以相与。

  蜀才曰:此本否卦。案:六三升上,上九降三,是柔上而刚下,二气交感,以相与也。

止而说,男下女,是以亨利贞,取女吉也。

  王肃曰:山泽以气通,男女以礼感。男而下女,初婚之所以为礼也。通义正,取女之所以为吉也。

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

  荀爽曰:乾下感坤,故万物化生于山泽。

  陆绩曰:天地因山泽孔窍,以通其气,化生万物也。

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

  虞翻曰:乾为圣人;初四易位成既济;坎为心、为平,故“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”。此保合太和,品物流形也。

观其所感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  虞翻曰:谓四之初,以离日见天,坎月见地,悬象著明,万物见离,故“天地万物之情可见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泽,咸。

  崔觐曰:山高而降,泽下而升。山泽通气,咸之象也。

君子以虚受人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否乾。乾为人,坤为虚,谓坤虚三受上,故“以虚受人”。艮山在地下为谦,在泽下为虚。

初六:咸其母。《象》曰:咸其母,志在外也。

  虞翻曰:母,足大指也。艮为指。坤为母,故“咸其母”。失位远应,之四得正,故“志在外”。谓四也。

六二:咸其腓,凶。居吉。《象》曰:虽凶居吉,顺不害也。

  崔觐曰:腓,脚膊。次于母,上二之象也。得位居中,于五有应,若感应相与,失艮止之礼,故“凶”。居而承比于三,顺止而随于当礼,故“吉”也。

九三:咸其股,执其随,往咎。

  崔觐曰:股髀而次于腓,上三之象也。刚而得位,虽欲感上,以居艮极,止而不前,二随于已,志在所随,故“执其随”。下比二也,而遂感上,则失其正义,故“往吝”穷也。

《象》曰:咸其股,亦不处也。志在随人,所执下也。

  虞翻曰:巽为股,谓二也。巽为随,艮为手,故称“执”。三应于上,初四已变历险,故“往吝”。巽为处女也,男已下女,以艮阳入兑阴,故“不处也”。凡士与女未用,皆称“处”矣。志在于二,故“所执下也”。

九四:贞吉,悔亡。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

  虞翻曰:失位悔也。应初动得正,故“贞吉”而“悔亡”矣。憧憧,怀思虑也。之内为来,之外为往。欲感上,隔五;感初,隔三,故“憧憧往来”矣。兑为朋,少女也。艮初变之四,坎心为思,故曰“朋从尔思”也。

《象》曰:贞吉悔亡,未感害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害也。今未感坤,初体遯弑父,故曰“未感害”也。

憧憧往来,未光大也。

  虞翻曰:未动之离,故未光大也。

九五:咸其脢,无悔。

  虞翻曰:脢,夹脊肉也。谓四已变,坎为脊,故“咸其脢”。得正,故“无悔”。

《象》曰:咸其脢,志末也。

  案:末,犹上也。四感于初,三随其二,五比于上,故“咸其脢”。志末者,谓五志感于上也。

上六:咸其辅颊舌。

  虞翻曰:耳目之间称辅颊。四变之目,坎为耳,兑为口舌。故曰“咸其辅颊舌”。

《象》曰:咸其辅颊舌,媵口说也。

  虞翻曰:媵,送也。不得之三,山泽通气,故“媵口说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夫妇之道,不可不久也。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

  郑玄曰: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。夫妇之道,谓咸也。

(巽下震上)。恒:亨,无咎,利贞。

  虞翻曰:恒,久也。与益旁通。乾初之坤四,刚柔皆应,故“通,无咎,利贞”矣。

  郑玄曰:恒,久也。巽为风,震为雷,雷风相须而养物,犹长女承长男,夫妇同心而成家,久长之道也。夫妇以嘉会礼通,故“无咎”。其能和顺干事,所行而善矣。

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初利往之四,终变成益,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,终则有始,故“利有攸往”也。

《彖》曰:恒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,

  王弼曰:刚尊柔卑,得其序也。

雷风相与,巽而动,

  蜀才曰:此本泰卦。

  案:六四降初,初九升四,是刚上而柔下也。分乾与坤,雷也。分坤与乾,风也。是雷风相与,巽而动也。

刚柔皆应,恒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初四二五虽不正,而刚柔皆应,故“通无咎”矣。

恒亨,无咎,利贞,久于其道也。

  荀爽曰:恒,震世也,巽来乘之,阴阳合会,故“通无咎”。长男在上,长女在下,夫妇道正,故“利贞,久于其道也”。

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

  虞翻曰:泰,乾坤为天地。谓终则复始,有亲则可久也。

利有攸往,终则有始也。

  荀爽曰:谓乾气下终,始复升上居四也。坤气上终,始复降下居初者也。

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

  虞翻曰:动初,成乾为天。至二,离为日;至三,坎为月。故“日月得天而能久照”也。

四时变化而久成。

  虞翻曰:春夏为变,秋冬为化,变至二离夏,至三兑秋,至四震春,至五坎冬。故“四时变化而能久成”。谓乾坤成物也。

圣人久于其道,而天下化成。

  虞翻曰:圣人谓乾。乾为道。初二已正,四五复位,成既济定。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。有两离象,重明丽正,故“化成天下”。

观其所恒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  虞翻曰:以离日照乾,坎月照坤,万物出震,故“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”。与咸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雷风,恒。

  宋衷曰:雷以动之,风以散之。二者常相薄,而为万物用,故君子象之,以立身守节而不易道也。

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三也。乾为易,为立;坤为方。乾初之坤四,三正不动。故“立不易方”也。

初六:浚恒,贞凶,无攸利。

  侯果曰:浚,深。恒,久也。初本六四,自四居初,始求深厚之位者也。位既非正,求乃涉邪。以此为正,凶之道也。故曰“浚恒,贞凶,无攸利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

  虞翻曰:浚,深也。初下称浚,故曰“浚恒”。乾初为渊,故“深”矣。失位变之正,乾为始。故曰“始求深也”。

九二:悔亡。

  虞翻曰:失位悔也,动而得正,处中多誉,故“悔亡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
  荀爽曰:乾为久也。能久行中和,以阳据阴,故曰“能久中也”。

九三: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贞吝。

  荀爽曰:与初同象,欲据初,隔二。与五为兑,欲悦之,隔四。意无所定,故“不恒其德”。与上相应,欲往承之,为阴所乘,故“或承之羞”也。贞吝者,谓正居其所,不与阴通也。无居自容,故“贞吝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言三取初隔二,应上见乘,是“无所容”。无居自容,故“贞吝”。

九四:田无禽。《象》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

  虞翻曰:田为二也。地上称田,无禽,谓五也。九四失位,利二上之五,已变承之。故曰“田无禽”。言二五皆非其位,故《象》曰:“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”。

六五:恒其德,贞妇人吉,夫子凶。

  虞翻曰:动正成乾,故“恒其德”。妇人谓初。巽为妇。终变成益,震四复初,妇得归阳,从一而终,故“贞妇人吉也”。震,乾之子,而为巽夫,故曰“夫子”。终变成益,震四从巽,死于坤中,故“夫子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

  虞翻曰:一谓初,终变成益,以巽应初震,故“从一而终也”。

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

  虞翻曰:震没从巽入坤,故“从妇凶”矣。

上六:震恒,凶。《象》曰:震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

  虞翻曰:在震上,故“震恒”。五动乘阳,故“凶”。终在益上,五远应,故“无功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遁。遁者,退也。

  韩康伯曰:夫妇之道,以恒为贵,而物之所居,不可恒,宜与世升降,有时而遁者也。

(艮下乾上)。遁:亨。

  虞翻曰:阴消姤二也。艮为山,巽为入,乾为远,远山入藏,故“遁”,以阴消阳,子弑其父,小人道长,避之乃通,故遁而通。则当位而应,与时行也。

小利贞。

  虞翻曰:小,阴,谓二。得位浸长,以柔变刚,故“小利贞”。

  郑玄曰:遁,逃去之名也。艮为门阙。乾有健德。互体有巽,巽为进退。君子出门,行有进退,逃去之象。二五得位而有应,是用正道得礼见召聘。始仕他国,当尚谦谦。小其和顺之道,居小官,干小事其进以渐,则远妨忌之害,昔陈敬仲奔齐辞卿是也。

《彖》曰:遁亨,遁而亨也。

  侯果曰:此本乾卦。阴长刚殒,君子遁避,遁则通也。

刚当位而应,与时行也。

  虞翻曰:刚谓五而应二,艮为时,故“与时行”矣。

小利贞,浸而长也。

  荀爽曰:阴称小,浸而长,则将消阳,故“利正”。居二与五相应也。

遁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陆绩曰:谓阳气退,阴气将害,随时遁避,其义大矣。

  宋衷曰:太公遁殷,四皓遁秦之时也。

《象》曰:天下有山,遁。

  崔觐曰:天喻君子,山比小人。小人浸长,若山之侵天。君子遁避,若天之远山,故言“天下有山遁也”。

君子以远小人,不恶而严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。乾为远,为严。小人谓阴。坤为恶,为小人。故“以远小人,不恶而严”也。

  侯果曰:群小浸盛,刚德殒削,故君子避之。高尚林野,但矜严于外,亦不憎恶于内,所谓吾家耄逊于荒也。

初六:遁尾,厉,勿用有攸往。

  陆绩曰:阴气已至于二,而初在其后,故曰“遁尾”也。避难当在前,而在后,故“厉”。往则与灾难会,故“勿用有攸往”。

《象》曰:遁尾之厉,不往何灾也。

  虞翻曰:艮为尾也。初失位,动而得正,故“遁尾厉”。之应成坎为灾,在艮宜静,若不往于四,则无灾矣。

六二:执之用黄牛之革,莫之胜说。

  虞翻曰:艮为手,称执;否坤为黄牛;艮为皮。四变之初,则坎水濡皮。离日乾之。故“执之用黄牛之革”。莫,无也。胜,能。说,解也。乾为坚刚,巽为绳,艮为手,持革缚三在坎中,故“莫之胜说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执用黄牛,固志也。

  侯果曰:六二离爻,离为黄牛。体艮履正,上应贵主。志在辅时,不随物遁。独守中直,坚如革束。执此之志,莫之胜说。殷之父师,当此爻矣。

九三:系遁,有疾厉,畜臣妾,吉。

  虞翻曰:厉,危也。巽为四变,时九三体坎,坎为疾。故“有疾厉”。遁阴剥阳,三消成坤,与上易位。坤为臣,兑为妾上来之三,据坤应兑,故“畜臣妾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系遁之厉,有疾惫也。

  王肃曰:三上系于二而获遁,故曰系遁。病此系执而获危惧,故曰“有疾惫也”。此于六二,畜臣妾之象。足以畜其臣妾,不可施为大事也。

畜臣妾吉,不可大事也。

  虞翻曰:三动入坤,坤为事,故“不可大事也”。

  荀爽曰:大事谓与五同任天下之政。潜遁之世,但可居家畜养臣妾,不可治国之大事。

九四,好遁,君子吉,小人否。

  虞翻曰:否乾为好,为君子;阴称小人。动之初,故“君子吉”。阴在四多惧,故“小人否”。得位承五,故无凶咎矣。

《象》曰:君子好遁,小人否也。

  侯果曰:不处其位,而遁于外,好遁者也。然有应在初,情未能弃。君子刚断,故能舍之。小人系恋,必不能矣。故“君子吉,小人凶”矣。

九五:嘉遁,贞吉。

  虞翻曰:乾为嘉,刚当位应二,故“贞吉”。谓三已变,上来之三,成坎象,故曰“以正志也”。

《象》曰:嘉遁贞吉,以正志也。

  侯果曰:时否德刚,虽遁中正,嘉遁者也。故曰“贞吉”。遁而得正,则群小应命,所谓纽以紊之。刚正群小之志,则殷之高宗当此爻矣。

上九:肥遁,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:乾盈为肥。二不及上,故“肥遁无不利”。《象》曰:“无所疑也。”

《象》曰:肥遁无不利,无所疑也。

  侯果曰:最处外极,无应于内。心无疑恋,超世高举。果行育德,安时无闷,遁之肥也。故曰“肥遁无不利”,则颍滨巢许当此爻矣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遁,故受之以大壮。

  韩康伯曰:遁,君子以远小人。遁而后通,何可终耶。阳盛阴消,君子道胜也。

(乾下震上)。大壮:利贞。

  虞翻曰:阳息,泰也。壮,伤也。大谓四,失位为阴所乘。兑为毁折伤,与五易位乃得正,故“利贞”也。

《彖》曰:大壮,大者壮也。

  侯果曰:此卦本坤。阴柔消弱,刚大长壮,故曰“大壮”也。

刚以动,故壮。

  荀爽曰:乾刚震动,阳从下升,阳气大动,“故壮”也。

大壮利贞,大者正也。

  虞翻曰:谓四进之五乃得正,故“大者正也”。

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。

  虞翻曰:正大谓四之五成需。以离日见天,坎月见地,故“天地之情可见”也矣。

《象》曰:雷在天上,大壮。

  崔觐曰:乾下震上,故曰“雷在天上”。一曰:雷,阳气也。阳至于上卦。能助于天威,大壮之象也。

君子以非礼弗履。

  陆绩曰:天尊雷卑,君子见卑乘尊,终必消除,故象以为戒,“非礼不履”。

初九:壮于趾,征凶,有孚。

  虞翻曰:趾谓四。征,行也。震足为趾,为征。初得位,四不征之五,故“凶”。坎为孚,谓四上之五成坎,已得应四,故“有孚”。

《象》曰:壮于趾,其孚穷也。

  虞翻曰:应在乾终,故“其孚穷也”。

九二:贞吉。《象》曰:九二贞吉,以中也。

  虞翻曰:变得位,故“贞吉”。动体离,故“以中也”。

九三:小人用壮,君子用罔,贞厉。

  虞翻曰:应在震也。三,阳,君子。小人谓上。上逆,故“用壮”。谓二已变离,离为罔,三乘二,故“君子用罔”。体乾,夕惕,故“贞厉”也。

羝羊触藩,羸其角。

  荀爽曰:三与五同功,为兑,故曰“羊”。终始阳位,故曰“羝”。藩,谓四也。三欲触四而危之,四反羸其角。角,谓五也。

《象》曰:小人用壮,君子罔也。

  侯果曰:藩,谓四也。九四体震,为竹苇,故称“藩”也。三互乾、兑、乾,壮;兑,羊,故曰“羝羊”。四藩未决,三宜勿往,用壮触藩,求应于上,故角被拘羸矣。

  案:自三至五,体兑为羊,四既是藩,五为羊角,即“羝羊触藩,羸其角”之象也。

九四:贞吉,悔亡。藩决不羸,壮于大舆之腹。《象》曰:藩决不赢尚往也。

  虞翻曰:失位悔也。之五得中,故“贞吉”而“悔亡”矣。体夬象,故“藩决”。震四上处五,则藩毁坏,故“藩决不羸”。坤为大舆、为腹;四之五折坤,故“壮于大舆之腹”。而《象》曰“尚往者”,谓上之五。

六五:丧羊于易,无悔。

  虞翻曰:四动成泰。坤为丧也。乾为易。四上之五,兑还属乾。故“丧羊于易”动各得正,而处中和,故“无悔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丧羊于易,位不当也。

  案:谓四五阴阳失正。阴阳失正,故曰“位不当”也。

上六:羝羊触藩,不能退,不能遂,无攸利,艰则吉。

  虞翻曰:应在三,故“羝羊触藩”。遂,进也。谓四已之五,体坎。上能变之巽,巽为进退。故“不能退,不能遂”。退则失位,上则乘刚,故“无攸利”。坎为艰,得位应三利上,故“艰则吉”。

《象》曰:不能退,不能遂,不详也。

  虞翻曰:乾善为详,不得三应,故“不详也”。

艰则吉,咎不长也。

  虞翻曰:巽为长。动失位,为咎。不变之巽。故“咎不长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壮,故受之以晋。晋者,进也。

  崔觐曰:不可以终壮于阳盛,自取触藩,宜柔进而上行,受兹锡马。

(坤下离上)。晋:康侯用锡马蕃庶,昼日三接。

  虞翻曰:观四之五。晋,进也。坤为康。康,安也;初动体屯,震为侯,故曰“康侯”。震为马,坤为用,故“用锡马”。艮为多,坤为众,故“繁庶”。离日在上,故“昼日”。三阴在下,故“三接”矣。

《彖》曰:晋,进也。明出地上,顺而丽乎大明。

  崔觐曰:浑天之义,日从地出,而升于天,故曰“明出地上”。坤,臣道也。日,君德也。臣以功进,君以恩接,是以“顺而丽乎大明”。虽以卦名,晋而五爻为主,故言“柔进而上行”也。

柔进而上行,

 蜀才曰:此本观卦。案:九五降四,六四进五,是柔进而上行也。

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。

  荀爽曰:阴进居五,处用事之位。阳中之阴,侯之象也;阴性安静,故曰“康侯”。马,谓四也。五以下,群阴锡四也。坤为众,故曰“蕃庶”矣。

昼日三接也。

  侯果曰:康,美也。四为诸侯,五为天子,坤为众,坎为马。天子至明于上,公侯谦顺于下,美其治物有功。故蕃锡车马,一昼三觌也。《采菽》刺幽王侮诸侯诗曰:虽无与之,路车乘马。《大行人职》曰:诸公:三飨,三问,三劳;诸侯:三飨,再问,再劳;子男:三飨、一问、一劳,即天子三接诸侯之礼也。

《象》曰:明出地上。晋。君子以自昭明德。

  郑玄曰:地虽生万物,日出于上,其功乃著,故君子法之,而“以明自昭其德”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观乾。乾为德,坤为自,离为明。乾五动,以离日自照,故“以自昭明德”也。

初六:晋如,摧如,贞吉。罔孚,裕无咎。

  虞翻曰:晋,进。摧,忧愁也。应在四,故“晋如”。失位,故“摧如”。动得位,故“贞吉”。应离为罔,四坎称孚,坤弱为裕,欲四之五成巽,初受其命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晋如,摧如,独行正也。

  虞翻曰:初动震为行。初一称独也。

裕无咎,未受命也。

  虞翻曰:五未之巽,故“未受命也”。

六二:晋如,愁如,贞吉。

  虞翻曰:震谓应,在坎上,故“愁如”。得位处中,故“贞吉”也。

受兹介福于其王母。

  虞翻曰:乾为介福,艮为手,坤为虚,故称“受”。介,大也。谓五已正中,乾为王,坤为母。故“受兹介福于其王母”。

《象》曰:受兹介福,以中正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五动得正中,故二受大福矣。大福,谓马与蕃庶之物是也。

六三:众允,悔亡。

  虞翻曰:坤为众。允,信也。土性信,故“众允”。三失正,与上易位,则“悔亡”,故《象》曰“上行也”。此则成小过,小过故有飞鸟之象焉。臼杵之利,见硕鼠出入坎穴,盖取诸此也。

《象》曰:众允之志,上行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志。三之上成震,故曰“上行也”。

九四:晋如硕鼠,贞厉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硕鼠,喻贪,谓四也。体离欲升,体坎欲降。游不度渎,不出坎也。飞不上屋,不至上也。缘不极木,不了离也。穴不掩身,五坤薄也。走不先足,外震在下也。五伎皆劣,四爻当之。故曰“晋如硕鼠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硕鼠贞厉,位不当也。

  翟元曰:硕鼠昼伏夜行,贪猥无已。谓虽进承五,然潜据下阴,久居不正之地,故有危厉也。

六五:悔亡,矢得勿恤,往吉,无不利。

  荀爽曰:五从坤动而来为离。离者,射也。故曰“矢得”。阴居尊位,故有悔也。以中盛明,光照四海,故“悔亡勿恤,吉无不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矢得勿恤,往有庆也。

  虞翻曰:动之乾乾,为庆也。矢古誓字。誓,信也。勿,无。恤,忧也。五变得正,坎象不见,故“誓得勿恤,往有庆也”。

上九:晋其角,

  虞翻曰:五已变之乾,为首。位在首上,称角。故“晋其角”也。

惟用伐邑,厉吉无咎,贞吝。

  虞翻曰:坤为邑。动成震,而体师象,坎为心。故“维用伐邑”。得位乘五,故“厉吉,无咎”而“贞吝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惟用伐邑,道未光也。

  荀爽曰:阳虽在上,动入冥豫,故道未光也。

《序卦》曰:进必有所伤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伤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日在坤下,其明伤也。言进极当降,复入于地,故曰明夷也。

(离下坤上)。明夷:利艰贞。

  虞翻曰:夷,伤也。临二之三而反晋也。明入地中,故伤矣。

利艰贞。

虞翻曰:谓五也。五失位,变出成坎,为艰,故“利艰贞”矣。

 郑玄曰:夷,伤也。日出地上,其明乃光。至其入地,明则伤矣,故谓之明夷。日之明伤,犹圣人君子有明德,而遭乱世。抑在下位,则宜自艰,无干事政,以避小人之害也。

《彖》曰:明入地中,明夷。

  蜀才曰:此本临卦也。

  案:夷,灭也。九二升三,六三降二,明入地中也。明入地中,则明灭也。

内文明而外柔顺,以蒙大难,

  荀爽曰:明在地下,为坤所蔽,大难之象。大难,文王君臣相事,故言大难也。

文王以之。

  虞翻曰:以,用也。三喻文王。大难谓坤。坤为弑父,迷乱荒淫,若纣杀比干。三幽坎中,象文王之拘羑里。震为诸侯,喻从文王者,纣惧出之,故“以蒙大难”,得身全矣。

利艰贞,晦其明也。内难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

  虞翻曰:箕子,纣诸父。故称内难。五乾天位,今化为坤,箕子之象。坤为晦,箕子正之。出五成坎,体离,重明丽正。坎为志,故“正其志,箕子以之”,而纣奴之矣。

《象》曰:明入地中,明夷。君子以莅众,用晦而明。

  虞翻曰:而,如也。君子谓三。体师象。以坎莅坤。坤为众,为晦,离为明,故“用晦如明”也。

初九:明夷于飞,垂其翼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

  荀爽曰:火性炎上,离为飞鸟,故曰“于飞”。为坤所抑,故曰“垂其翼”。阳为君子。三者,阳德成也。日以喻君。不食者,不得食君禄也。阳未居五,阴暗在上。初有明德,耻食其禄,故曰“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”也。

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四者初应,众阴在上,为主人也。初欲上居五,则众阴有言。言,谓震也。四五体震,为雷声,故曰“有攸往,主人有言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君子于行,义不食也。

  荀爽曰:暗昧在上,有明德者,义不食禄也。

六二:明夷于左股,用拯马壮,吉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左股谓初,为二所夷也。离为飞鸟,盖取小过之义,鸟飞舒翼而行。夷者,伤也。今初伤,垂翼在下故曰“明夷于左股”矣。九三体坎,坎为马也。二应于五,三与五同功,二以中和应天,应天合众,欲升上三,以壮于五,故曰“用拯马壮,吉”。

   案:初为足。二居足上,股也。二互体坎。坎主左方,左股之象也。

《象》曰:六二之吉,顺以则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二欲上三居五,为天子。坎为法律。君有法,则众阴当顺从之矣。

九三: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不可疾贞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岁终田猎,名曰狩也。南者,九五大阳之位,故称南也,暗昧道终,三可升上,而猎于五,得据大阳首位,故曰“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”。自暗复明,当以渐次,不可卒正,故曰“不可疾贞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南狩之志,乃大得也。

  案:冬猎曰狩也。三互离坎,离南坎北,北主于冬,故曰“南狩”。五居暗主,三处明终,履正顺时,拯难兴衰者也。以臣伐君,故假言狩。既获五上之大首,而三志“乃大得也”。

六四:入于左腹,获明夷之心,于出门庭。

  荀爽曰:阳称左,谓九三也。腹者,谓五居坤,坤为腹也。四得位比三,应于顺首。欲上三居五,以阳为腹心也。故曰“入于左腹,获明夷之心”。言三当出门庭,升五君位。

  干宝曰:一为室,二为户,三为庭,四为门,故曰“于出门庭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入于左腹,获心意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四欲上三居五为坎,坎为心;四以坤爻为腹。故曰“入于左腹,获心意也”。

六五:箕子之明夷,利贞。

  马融曰:箕子,纣之诸父,明于天道、《洪范》之九畴。德可以王,故以当五,知纣之恶,无可奈何。同姓恩深,不忍弃去,被发佯狂,以明为暗。故曰“箕子之明夷”。卒以全身,为武王师,名传无穷,故曰“利贞”矣。

《象》曰:箕子之贞,明不可息也。

  侯果曰:体柔履中,内明外暗,群阴共掩,以夷其明。然以正为明,而不可息;以爻取象,箕子当之,故曰“箕子之贞,明不可息也。”

上六:不明晦,初登于天,后入于地。

  虞翻曰:应在三。离灭坤下,故“不明晦。”晋时在上丽乾,故“登于天照四国。”今反在下,故“后入于地,失其则。”

《象》曰:初登于天,照四国也。后入于地,失则也。

  侯果曰:最远于阳,故曰“不明晦”也。初登于天,谓明出地上。下照于坤,坤为众国,故曰“照于四国也。”喻阳之初兴也。后入于地,谓明入地中,昼变为夜,暗晦之甚,故曰“失则也。”况纣之乱世也。此之二象,言晋与明夷,往复不已。故见暗则伐取之,乱则治取之,圣人因象设诫也。

卷八

《序卦》曰:伤于外者必反于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

  韩康伯曰:伤于外者,必反诸内也。

(离下巽上)。家人:利女贞。

  虞翻曰:遁初之四也。女谓离巽。二四得正。故“利女贞”也。

   马融曰:家人以女为奥主。长女中女,各得其正,故特曰“利女贞”矣。

《彖》曰:家人,女正位乎内,男正位乎外。

  王弼曰:谓二五也。家人之义,以内为本者也。故先说女矣。

男女正,天地之大义也。

  虞翻曰:遁乾为天,三动坤为地。男得天,正于五;女得地,正于二。故“天地之大义也”。

家人有严君焉,父母之谓也。

  荀爽曰:离巽之中有乾坤,故曰“父母之谓也”。

  王肃曰:凡男女所以能各得其正者,由家人有严君也。家人有严君,故父子夫妇各得其正。家家咸正,而天下之治大定矣。

  案:二五相应,为卦之主。五阳在外,二阴在内,父母之谓也。

父父,子子,兄兄,弟弟,

  虞翻曰:遁乾为父,艮为子,三五位正,故“父父,子子”。三动时,震为兄,艮为弟,初位正,故“兄兄、弟弟”。

夫夫,妇妇,

  虞翻曰:三动时,震为夫,巽四为妇,初四位正,故“夫夫,妇妇”也。

而家道正。正家而天下定矣。

  荀爽曰:父谓五,子谓四,兄谓三,弟谓初,夫谓五,妇谓二也。各得其正,故“天下定矣”。

  陆绩曰:圣人教先从家始,家正而天下化之,修已以安百姓者也。

《象》曰:风自火出,家人。

  马融曰:木生火。火以木为家,故曰“家人”。火生于木,得风而盛,犹夫妇之道,相须而成。

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。

  荀爽曰:风火相与,必附于物。物大火大,物小火小。君子之言,必因其位。位大言大,位小言小。不在其位,不谋其政,故“言有物”也。大暑烁金,火不增其烈;大寒凝冰,火不损其热,故曰“行有恒”矣。

初九:闲有家,悔亡。《象》曰:闲有家,志未变也。

  荀爽曰:初在潜位,未干国政,闲习家事而已。未得治官,故“悔”。居家理治,可移于官,守之以正,故“悔亡”。而未变从国之事,故曰“志未变也”。

六二:无攸遂,在中馈,贞吉。

  荀爽曰:六二处和得正。得正有应,有应有实,阴道之至美者也。坤道顺从,故无所得遂。供肴中馈,洒食是议,故曰“中馈”。居中守正,永贞其志,则“吉”,故曰“贞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六二之吉,顺以巽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二居贞,巽顺于五,则“吉”矣。

九三:家人嗃嗃,悔厉吉。妇子嘻嘻,终吝。

  王弼曰:以阳居阳,刚严者也。处下体之极,为一家之长,行与其慢也,宁过乎恭;家与其渎也,宁过乎严。是以家虽嗃嗃,悔厉犹得吉也。妇子嘻嘻,失家节也。

  侯果曰:嗃嗃,严也。嘻嘻,笑也。

《象》曰:家人嗃々,未失也。妇子嘻嘻,失家节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别体异家,阴阳相据,喜乐过节也。别体异家,谓三五也。阴阳相据,三五各相据阴,故言妇子也。

六四:富家大吉。《象》曰:富家大吉,顺在位也。

  虞翻曰:三变体艮,艮为笃实。坤为大业。得位应初,顺五乘三,比据三阳,故曰“富家大吉,顺在位也。”谓顺于五矣。

九五:王假有家,勿恤,吉。

  陆绩曰:假,大也。五得尊位,据四应二,以天下为家,故曰“王大有家”。天下正之,故无所忧则吉。

《象》曰:王假有家,交相爱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为爱也,二称家。三动成震。五得交二,初得交四,故“交相爱”。震为交也。

上九:有孚威加,终吉。

  虞翻曰:谓三已变,与上易位,成坎。坎为孚,故“有孚”。乾为威如,自上之坤,故“威如”。易则得位,故“终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威如之吉,反身之谓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三动,坤为身。上之三,成既济定,故“反身之谓”。此家道正,正家而天下定矣。

《序卦》曰:家道穷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

  崔觐曰:妇子嘻嘻,过在失节。失节则穷,穷则乖,故曰“家道穷必乘”。

(兑下离上)。睽:小事吉。

  虞翻曰:大壮上之三在系,盖取无妄二之五也。小谓五。阴称小,得中应刚,故“吉”。

   郑玄曰:睽,乖也。火欲上,泽欲下,犹人同居而志异也,故谓之“睽”。二五相应,君阴臣阳,君而应臣,故“小事吉。”。

《彖》曰:睽,火动而上,泽动而下。

  虞翻曰:离火炎上,泽水润下也。

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

  虞翻曰:二女,离兑也。坎为志。离上兑下。无妄震为行,巽为同,艮为居。二五易位,震巽象坏。故“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也”。

说而丽乎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

  虞翻曰:说,兑。丽,离也。明谓乾。当言大明以丽于晋。柔谓五,无妄巽为进。从二之五,故“上行。”刚谓应乾,五伏阳,非应二也。与鼎五同义也。

是以小事吉。

  荀爽曰:小事者,臣事也。百官异体,四民殊业,故睽而不同。刚者,君也。柔得其中,而应于君,故言“小事吉也”。

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

  王肃曰:高卑虽异,同育万物。

  虞翻曰:五动乾为天,四动坤为地,故“天地睽”。坤为事也。五动体同人,故“事同矣”。

男女睽而其志通也。

  侯果曰:出处虽殊,情通志合。

  虞翻曰:四动艮为男,兑为女,故“男女睽”。坎为志,为通,故“其志通也”。

万物睽而其事类也。

  崔觐曰:万物虽睽于形色,而生性事类言亦同也。

  虞翻曰:四动,万物出乎震,区以别矣。故“万物睽”。坤为事,为类,故“其事类也”。

睽之时用大矣哉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乖离之卦,于义不大。而天地事同,共生万物,故曰“用大”。

  卢氏曰:不言义而言用者,明用睽之义至大矣。

《象》曰:上火下泽,睽。

  荀爽曰:火性炎上,泽性润下,故曰“睽”也。

君子以同而异。

  荀爽曰:大归虽同,小事当异。百家殊职,四民异业。文武并用,威德相反,共归于治,故曰“君子以同而异”也。

初九:悔亡,丧马勿逐自复,见恶人,无咎。《象》曰:见恶人,以避咎也。

  虞翻曰:无应,四动得位,故“悔亡”。应在于坎,坎为马。四而失位,之正入坤,坤为丧。坎象不见,故“丧马”。震为逐,艮为止,故“勿逐”。坤为自,二至五,体复象,故“自复”。四动震马来,故“勿逐自复”也。离为见。恶人谓四,动入坤初,四复正。故“见恶人,以避咎矣”。

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

  虞翻曰:二动体震。震为主,为大涂,艮为径路。大道而有径路,故称“巷”。变而得正,故“无咎”而“未失道也”。

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  虞翻曰:动得正,故“未失道”。

  崔觐曰:处睽之时,与五有应。男女虽隔,其志终通。而三比焉,近不相得。遇者,不期而会。主者,三为下卦之主。巷者,出门近遇之象。言二遇三,明非背五,未为失道也。

六三:见舆曳,其牛觢。

  虞翻曰:离为见。坎为车,为曳。故“见舆曳”。四动坤为牛,为类。牛角一低一仰,故称“觢”。离上而坎下,“其牛觢也”。

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终。

  虞翻曰:其人谓四,恶人也。黥额为天,割鼻为劓。无妄乾为天。震二之乾五,以阴墨其天。乾五之震二,毁艮,割其劓也。兑为刑人。故“其人天且劓”。失位,动得正成乾,故“无初有终”。《象》曰:“遇刚”,是其义也。

《象》曰:见舆曳,位不当也。无初有终,遇刚也。

  虞翻曰:动正成乾,故“遇刚”。

九四:睽孤遇元夫,交孚,厉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孤,顾也。在两阴间,睽五顾三,故曰“睽孤”。震为元夫。谓二已变,动而应震。故“遇元夫”也。震为交,坎为孚,动而得正,故“交孚,励精图治,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  虞翻曰:坎动成震,故“志行也”。

六五:悔亡,厥宗噬肤,往何咎。

  虞翻曰:往得位,“悔亡”也。动而之乾,乾为宗。二动体噬嗑,故曰“噬”。四变时,艮为肤。故曰“厥宗噬肤”也。变得正成乾,乾为庆,故往无咎而有庆矣。

《象》曰:厥宗噬肤,往有庆也。

  王弼曰:非位悔也。有应,故“悔亡”。厥宗谓二也。噬肤者,啮柔也。三虽比二,二之所噬,非妨已应者也。以斯而往,何咎之有。往必见合,故“有庆也”。

  案:二兑为口,五爻阴柔,噬肤之象也。

上九:睽孤,见豕负涂,载鬼一车。

  虞翻曰:睽三顾五,故曰“睽孤”也。离为见,坎为豕,为雨。四变时坤为土,土得雨,为泥涂。四动艮为背,豕背有泥,故“见豕负涂”矣。坤为鬼,坎为车,变在坎上,故“载鬼一车”也。

先张之弧,后说之壶,

  虞翻曰:谓五已变,乾为先。应在三。坎为弧,离为矢,张弓之象也,故“先张之弧”。四动震为后。说,犹置也。兑为口,离为大腹,坤为器。大腹有口。坎,酒在中壶之象也。之应历险以与兑。故“后说之壶”矣。

匪寇婚媾。往遇雨则吉。

  虞翻曰:匪,非;坎为寇,之三历坎,故“匪寇”。阴阳相应,故“婚媾”。三在坎下,故“遇雨”。与上易位,坎象不见,各得其正,故“则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
  虞翻曰:物三称群,坎为疑,三变坎败,故“群疑亡”矣。

《序卦》曰:乖必有难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难也。

  崔觐曰:二女同居,其志乖而难生,故曰“乖必有难”也。

(艮下坎上)。蹇:利西南,不利东北。

  虞翻曰:观上反三也。坤,西南卦。五在坤中,坎为月,月生西南,故“利西南”。往得中,谓“西南得朋”也。

不利东北。

  虞翻曰:谓三也。艮东北之卦。月消于艮,丧乙灭癸。故“不利东北,其道穷也”。则东北丧朋矣。

利见大人。

  虞翻曰:离为见,大人谓五。二得位应五。故“利见大人,往有功也”。

贞吉。

  虞翻曰:谓五当位正邦,故“贞吉”也。

《彖》曰:蹇,难也,险在前也。见险而能止,知矣哉。

  虞翻曰:离见坎险。艮为止,观乾为知,故“知矣哉”。

蹇利西南,往得中也。

  荀爽曰:西南谓坤。乾动往居坤五,故“得中也”。

不利东北,其道穷也。

  荀爽曰:东北,艮也。艮在坎下。见险而止,故“其道穷也”。

利见大人,往有功也。

  虞翻曰:大人谓五。二往应五,五多功,故“往有功也”。

当位贞吉,以正邦也。

  荀爽曰:谓五当尊位。正居是,群阴顺从,故能“正邦国”。

蹇之时用大矣哉。

  虞翻曰:谓坎月生西南而终东北。震象出庚,兑象见丁,乾象盈甲,巽象退辛,艮象消丙,坤象穷乙,丧灭于癸,终则复始,以生万物,故“用大矣”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水,蹇。

  崔觐曰:山上至险,加之以水,蹇之象也。

君子以反身修德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观。乾坤为身,观上反三,故“反身”。阳在三,进德修业,故“以反身修德”。孔子曰:德之不修,是吾忧也。

初六:往蹇,来誉。

  虞翻曰:誉谓二,二多誉也。失位应阴,往历坎险,故“往蹇”。变而得位,以阳承二,故来而誉矣。

《象》曰:往蹇来誉,宜待时也。

  虞翻曰:艮为时,谓变之正以待四也。

六二: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。

  虞翻曰:观乾为王;坤为臣,为躬;坎为蹇也。之应涉坤,二五俱坎,故“王臣蹇蹇”。观上之三,折坤之体,臣道得正,故“匪躬之故”。《象》曰:“终无尤也”。

《象》曰:王臣蹇蹇,终无尤也。

  侯果曰:处艮之二,上应于五。五在坎中,险而又险。志在匡弼,匪惜其躬。故曰“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”。辅臣以此,终无尤也。

九三:往蹇,来反。

  虞翻曰:应正历险,故“往蹇”。反身据二,故“来反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往蹇来反,内喜之也。

  虞翻曰:内,谓二阴也。

六四:往蹇,来连。

  虞翻曰:连,辇。蹇,难也。在两坎间,进则无应,故“往蹇”。退初介三,故“来连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往蹇来连,当位实也。

  荀爽曰:蹇难之世,不安其所。欲往之三,不得承阳。故曰“往蹇”也。来还承五,则与至尊相连,故曰“来连”也。处正承阳,故曰“当位实也”。

九五:大蹇,朋来。

  虞翻曰:当位正邦,故“大蹇”。睽兑为朋,故“朋来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大蹇朋来,以中节也。

  干宝曰:在险之中,而当王位,故曰:“大蹇”。此盖以托文王为纣所囚也。承上据四应二,众阴并至。此盖以托四臣能以权智相救也。故曰“以中节也”。

上六:往蹇,来硕吉,利见大人。

  虞翻曰:阴在险上,变失位,故“往蹇”。硕谓三,艮为硕,退来之三,故“来硕”。得位有应,故“吉”也。离为见,大人谓五,故“利见大人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往蹇来硕,志在内也。利见大人,以从贵也。

  侯果曰:处蹇之极,体犹在坎,水无所之,故曰“往蹇”。来而复位,下应于三,三德硕大,故曰“来硕”。三为内主,五为大人。若志在内,心附于五。则“利见大人”也。

   案:三互体离,离为明目,五为大人,利见大人之象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难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缓也。

  崔觐曰:蹇终则来,硕吉,利见大人,故言物不可以终难。故受之以解。

(坎下震上)。解:利西南,

  虞翻曰:临初之四。坤,西南卦。初之四,得坤众。故“利西南,往得众也”。

无所往,其来复吉。

  虞翻曰:谓四本从初之四,失位于外,而无所应,故“无所往”。宜来反初,复得正位,故“其来复吉”也。二往之五,四来之初,成屯,体复象,故称“来复吉”矣。

有攸往,夙吉。

  虞翻曰:谓二也。夙,早也。离为日,为甲。日出甲上,故早也。九二失正,早往之五,则吉。故“有攸往,夙吉,往有功也”。

《彖》曰:解,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,解。

  虞翻曰:险,坎。动,震。解,二月。雷以动之,雨以润之,物咸孚甲,万物生震。震出险上,故“免乎险”也。

解利西南,往得众也。

  荀爽曰:乾动之坤而得众,西南众之象也。

无所往,

  荀爽曰:阴处尊位,阳无所往也。

其来复吉,乃得中也。

  荀爽曰:来复居二,处中成险,故曰“复吉”也。

有攸往,夙吉,往有功也。

  荀爽曰:五位无君,二阳又卑,往居之者则吉。据五解难,故“有功也”。

天地解而雷雨作,

  荀爽曰:谓乾坤交通,动而成解卦,坎下震上,故“雷雨作”也。

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宅。

  荀爽曰:解者,震世也。仲春之月,草木萌牙。雷以动之,雨以润之,曰以烜之,故“甲宅”也。

解之时大矣哉。

  王弼曰:无所而不释也。难解之时,非治难时也。故不言用也。体尽于解之名,无有幽隐,故不曰义也。

《象》曰:雷雨作,解。君子以赦过宥罪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伏阳出,成大过。坎为罪人则大过象坏,故“以赦过”。二四失位,皆在坎狱中。三出体乾,两坎不见。震喜兑说,罪人皆出,故以“宥罪”。谓三入则赦过,出则宥罪。公用射隼以解悖,是其义也。

初六:无咎。

  虞翻曰:与四易位,体震得正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刚柔之际,义无咎也。

  虞翻曰:体屯初震,刚柔始交,故“无咎”也。

九二:田获三狐,得黄矢,贞吉。

  虞翻曰:二称田。田,猎也。变之正,艮为狐。坎为弓。离为黄矢,矢贯狐体。二之五,历三爻。故“田获三狐,得黄矢。”之正得中,故“贞吉”。

《象》曰:九二贞吉,得中道也。

  虞翻曰:动得正,故得中道。

六三:负且乘,

  虞翻曰:负,倍也。二变时艮为背,谓三以四艮倍五也。五来寇三时,坤为车,三在坤上,故“负且乘”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《象》曰:“亦可丑也”。

致寇至,贞吝。

  虞翻曰:五之二成坎,坎为寇盗。上位慢五,下暴于二,慢藏悔盗,故“致寇至,贞吝”。《象》曰:“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。”

《象》曰:负且乘,亦可丑也。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。

  虞翻曰:临坤为丑也。坤为自我。以离兵伐三,故转寇为戎。艮手招盗,故“谁咎也”。

九四:解而母,朋至斯孚。

  虞翻曰:二动时艮为指。四变之坤为母,故“解而母”。临兑为朋,坎为孚。四阳从初,故“朋至斯孚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解而母,未当位也。

  王弼曰:失位不正,而比于三。故三得附之,为其拇也。三为之拇,则失初之应,故“解其拇”,然后“朋至斯孚”而信矣。

  案:九四体震,震为足。三在足下,拇之象。

六五:君子惟有解,吉。有孚于小人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二。之五得正成坎,坎为心。故“君子惟有解,吉”。小人谓五。阴为小人,君子升位,则小人退在二,故“有孚于小人”。坎为孚也。

《象》曰:君有解,小人退也。

  虞翻曰:二阳上之五,五阴小人退之二也。

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:上应在三。公,谓三伏阳也。离为隼。三失位,动出成乾,贯隼入大过,死象故“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,获之,无不利”也。

  案:二变时体艮。艮为山,为宫阙,三在山半,高塘之象也。

《象》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悖,三出成乾,而坎象坏,故“解悖也”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隼,鸷鸟也。今捕食雀者,其性疾害,喻暴君也。阴盗阳位,万事悖乱,今射去之,故曰“以解悖也。”

《序卦》曰: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损。

  崔觐曰:宥罪缓死,失之于侥幸,有损于政刑,故言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损者也。

(兑下艮上)。损:有孚,元吉,无咎可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。

 郑玄曰:艮为山,兑为泽。互体坤,坤为地。山在地上,泽在地下,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。犹诸侯损其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,故谓之损矣。

有孚。无吉,无咎。可贞,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泰初之上,损下益上,以据二阴,故“有孚,元吉,无咎”。艮男居上,兑女在下,男女位正,故“可贞利有攸往”矣。

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
  崔觐曰:曷,何也。言其道上行,将何所用,可用二簋而享也。以喻损下益上,惟有乎心,何必竭于不足而补有余者也。

《彖》曰:损,损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

  蜀才曰:此本泰卦。案:坤之上六,下处乾三。乾之九三,上升坤六。损下益上者也。阳德上行,故曰“其道上行”矣。

损而有孚,

  荀爽曰:谓损乾之三居上。孚,二阴也。

元吉,无咎。

  荀爽曰:居上据阴,故“元吉,无咎”,以未得位,嫌于咎也。

可贞。

  荀爽曰:少男在上,少女虽年尚幼,必当相承,故曰“可贞”。

利有攸往。

  荀爽曰:谓阳利往居上。损者,损下益上,故利往居上。

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
  荀爽曰:二簋,谓上体二阴也。上为宗庙。簋者,宗庙之器,故可享献也。

二簋应有时。

  虞翻曰:时谓春秋也。损二之五,震二月,益正月,春也。损七月,兑八月,秋也。谓春秋祭祀,以时思之。艮为时,震为应,故“应有时”也。

损刚益柔有时。

  虞翻曰:谓冬夏也。二五已易成益。坤为柔。谓损。益上之三成既济,坎冬离夏。故“损刚益柔有时”。

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。

  虞翻曰:乾为盈,坤为虚,损刚益柔,故“损益盈虚”。谓泰初之上,损二之五,益上之三,变通趋时,故“与时偕行”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泽,损。君子以征忿窒欲。

  虞翻曰:君子,泰乾。乾阳刚武,为忿。坤阴吝啬,为欲。损乾之初成兑说,故“征忿”。初上据坤,艮为止,故“窒欲也”。

初九:祀事遄往,无咎,酌损之。

  虞翻曰:祀,祭祀。坤为事,谓二也。遄,速。酌,取也。二失正,初利二速往,合志于五,得正无咎,已得之应,故“遄往无咎酌损之”。《象》曰“上合志也”。祀,旧作巳也。

《象》曰:祀事遄往,上合志也。

  虞翻曰:终成既济,谓二上合志于五也。

九二:利贞,征凶,弗损益之。

  虞翻曰:失位当之正,故“利贞”。征,行也。震为征,失正毁折,故“不征”。之五则凶,二之五成益,小损大益,故“弗损益之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九二利贞,中以为志也。

  虞翻曰:动体离中,故“为志也”。

六三:三人行,则损一人。

  虞翻曰:泰乾三爻,为三人;震为行,故“三人行”。损初之上,故“则损一人”。

一人行,则得其友。

  虞翻曰:一人谓泰初之上,损刚益柔,故“一人行”。兑为友,初之上,据坤应兑,故“则得其友”。言致一也。

《象》曰:一人行,三则疑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疑,上益三成坎,故“三则疑”。荀爽曰:一阳在上,则教令行。三阳在下,则民众疑也。

六四:损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四,谓二也。四得位,远应初。二疾上五,已得承之。谓二之五,三上复。坎为疾也。阳在五称喜。故“损其疾,使遄有喜”。二上体观,得正承五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损其疾,亦可喜也。

  蜀才曰:四当承上,而有初应,必上之所疑矣。初,四之疾也。宜损去其初,使上遄喜。

   虞翻曰:二上之五,体大观象,故“可喜也”。

六五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元吉。

  虞翻曰:谓二五已变成益,故“或益之”。坤数十,兑为朋,三上失位,三动离为龟。十谓神灵摄宝文、筮山泽水火之龟也。故“十朋之龟”。三上易位,成既济,故“弗克违,元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六五元吉,自上佑也。

  侯果曰:内柔外刚,龟之象也。又体兑艮,互有坤震。兑为泽龟,艮为山龟,坤为地龟,震为木龟,坤数又十,故曰“十朋”。朋,类也。六五处尊,损已奉上。人谋允叶,龟墨不违。故能延上九之佑,而来十朋之益。所以大吉也。崔觐曰:或之者,疑之也。故用元龟。价值二十大贝,龟之最神贵者。以决之,不能违其益之义。故获元吉。双贝曰朋也。

上九: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。

  虞翻曰:损上益三也。上失正,之三得位,故“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”。动成既济,故“大得志”。

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
  虞翻曰:谓三往之上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二五已动成益,坤为臣。三变据坤,成家人,故曰“得臣”。动而应三,成既济,则家人坏,故曰“无家”。

  王肃曰:处损之极,损极则益,故曰“弗损益之”。非无咎也。为下所益,故“无咎”。据五应三,三阴上附,外内相应,上下交接,正之吉也。故“利有攸往”矣。刚阳居上,群下共臣,故曰“得臣”矣。得臣则万方一轨,故“无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弗损益之,大得志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五已变,上下益三,成既济定。离坎体正,故“大得志”。

《序卦》曰:损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

  崔觐曰:损终则弗损益之,故言损而不已必益也。

(震下巽上)。益: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否上之初也。损上益下,其道大光。二利往坎应五,故“利有攸往,中正有庆”也。

利涉大川。

  虞翻曰:谓三失正。动成坎,体涣;坎为大川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涣,舟楫象。木道乃行也。

  郑玄曰:阴阳之义,阳称为君,阴称为臣。今震一阳二阴,臣多于君矣。而四体巽,之不应初,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。人君之道,以益下为德,故谓之益也。震为雷,巽为风。雷动风行,二者相成,犹人君出教令,臣奉行之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坎为大川,故“利涉大川”矣。

《彖》曰:益,损上益下,

  蜀才曰:此本否卦。

  案:乾之上九下处坤初。坤之初六,上升乾四。损上益下者。

民说无疆。

  虞翻曰:上之初。坤为无疆,震为喜笑;以贵下贱,大得民,故“说无疆”矣。

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

  虞翻曰:乾为大明,以乾照坤,故“其道大光”。或以上之三,离为大光矣。

利有攸往,中正有庆。

  虞翻曰:中正谓五,而二应之,乾为庆也。

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

  虞翻曰:谓三动成涣。涣,舟楫象。巽木得水,故“木道乃行”也。

益动而巽,日进无疆。

  虞翻曰:震三动为离,离为日。巽为进,坤为疆。日与巽俱进,故曰“进无疆”也。

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

  虞翻曰:乾下之坤,震为出生,万物出震,故“天施地生”。阳在坤初为无方,日进无疆,故“其益无方”也。

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。

  虞翻曰:上来益三,四时象正。艮为时,震为行,与损同义,故“与时偕行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风雷,益。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乾也。上之三,离为见。乾为善,坤为过。坤三进之乾四,故“见善则迁”。乾上之坤初,改坤之过。体复象,复以自知,故“有过则改”也。

初九: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大作谓耕播耒耨之利,盖取诸此也。坤为用,乾为大,震为作,故“利用为大作”。体复初得正,朋来无咎,故“元吉,无咎”。震,二月卦,日中星鸟,敬授民时,故以耕播也。

《象》曰:元吉,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

  侯果曰:大作,谓耕植也。处益之始,居震之初。震为稼穑,又为大作。益之大者,莫大耕植。故初九之利,“利为大作”。若能不厚劳于下民,不夺时于农畯,则“大吉,无咎”矣。

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

  虞翻曰:谓上从外来益初也,故“或益之”。二得正远应,利三之正,已得承之。坤数十,损兑为朋;谓三变离为龟,故“十朋之龟”。坤为永,上之三得正,故“永贞吉”。

王用享于帝,吉。

  虞翻曰:震称帝。王谓五。否乾为王。体观象。艮为宗庙。三变,折坤牛。体噬嗑食。故“王用享于帝”。得位,故“吉”。

  干宝曰: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,故“王用享于帝”。在巽之宫,处震之象,是则苍精之帝同始祖矣。

《象》曰:或益之,自外来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上称外,来益初也。

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坤为事,三多凶。上来益三得正。故“益用凶事,无咎”。

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
  虞翻曰:公谓三,伏阳也。三动体坎,故“有孚”。震为中行,为告,位在中,故曰“中行”。三,公位。乾为圭,乾之三,故“告公用圭”。圭。桓圭也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,以九寸事地也。上公执桓圭。九寸;诸侯执信圭。七寸;诸伯执躬圭,七寸;诸子执穀璧。五寸;诸男执蒲璧,五寸。五等诸侯,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。

《象》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矣。

  虞翻曰:三上失正当变,是“固有之”。

  干宝曰:固有如桓文之徒,罪近篡弑,功实济世。六三失位,而体奸邪。处震之动,怀巽之权,是矫命之士。争夺之臣,桓文之爻也。故曰“益之用凶事”。在益之家,而居坤中,能保社稷,爱抚人民,故曰“无咎”。既乃中行,近仁,故曰“有孚中行”。然后俯列盟会,仰致锡命,故曰“告公用圭”。

六四:中行,告公从,

  虞翻曰:中行谓震位在中。震为行,为从,故曰“中行”。公谓三。三上失位。四利三之正,已得以为实,故曰“告公从”矣。

利用为依迁邦。

  虞翻曰:坤为邦。迁,从也。三动坤从,故利用为依迁邦也。

《象》曰:告公从,以益志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志,三之上,有两坎象,故“以益志也”。

  崔觐曰:益其勤王之志也。居益之时,履当其位,与五近比,而四上公,得藩屏之寄,为依从之国,若周平王之东迁晋郑,是从也。五为天子,益其忠志以敕之。故言“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”矣。

九五:有孚惠心,勿问,元吉。

  虞翻曰:谓三上也。震为问。三上易位,三五体坎,已成既济。坎为心。故“有孚惠心,勿问,元吉”。故《象》:“勿问之矣。”

有孚惠我德。

  虞翻曰:坤为我,乾为德,三之上体坎,为孚,故“惠我德”。《象》曰“大得志”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惠心,勿问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
  崔觐曰:居中履尊,当位有应。而损上之时,自一以损已为念。虽有孚于国,惠心及下,终不言以彰已功。故曰“有孚惠心,勿问”。问,犹言也。如是,则获元吉,且为下所信而怀已德,故曰“有孚惠我德”。君虽不言,人惠其德,则我“大得志也”。

上九:莫益之,

  虞翻曰:莫,无也。自非上无益初者,唯上当无应故“莫益之”矣。

或击之,

  虞翻曰:谓上不益初,则以剥灭乾。艮为手,故“或击之”。

立心勿恒,凶。

  虞翻曰:上体巽,为进退,故“勿恒”。动成坎心,以阴乘阳,故“立心勿恒,凶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莫益之,遍辞也。

  虞翻曰:遍,周匝也。三体刚凶,故至上应乃益之矣。

或击之,自外来也。

  虞翻曰:外谓上。上来之三,故曰“自外来也”。

卷九

《序卦》曰: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决也。

  韩康伯曰:益而不已则盈,故必决矣。

(乾下兑上)。夬:夬,扬于王庭。

  虞翻曰:阳决阴,息卦也。刚决柔,与剥旁通。乾为扬,为王,剥艮为庭,故“扬于王庭”矣。

  郑玄曰:夬,决也。阳气浸长,至于五,五,尊位也。而阴先之,是犹圣人积德悦天下,以渐消去小人,至于受命为天子,故谓之“决”。扬,越也。五互体乾。乾为君又居尊位,王庭之象也。阴爻越其上,小人乘君子,罪恶上闻于圣人之朝,故曰“夬,扬于王庭”也。

孚号有厉,

  虞翻曰:阳在二五称孚。孚,谓五也。二失位,动体巽,巽为号,离为光。不变则危。故“孚号有厉,其危乃光也”。

告自邑。不利即戎,

  虞翻曰:阳息动复。刚长成夬。震为告。坤为自邑。夬从复升,坤逆在上,民众消灭。二变时,离为戎。故“不利即戎,所尚乃穷也。”

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阳息阴消,君子道长,故“利有攸往,刚长乃终”。

《彖》曰:夬,决也,刚决柔也。

  虞翻曰:乾决坤也。

健而说,决而和。

  虞翻曰:健,乾。说。兑也。以乾阳获阴之和,故“决而和”也。

扬于王庭,柔乘五刚也。

  王弼曰:刚德齐长,一柔为逆,众所同诛,而无忌者也。故可“扬于王庭”。

孚号有厉,其危乃光也。

  荀爽曰:信其号令天下,众阳危。去上六,阳乃光明也。

  干宝曰:夬九五则“飞龙在天”之爻也。应天顺民,以发号令,故曰“孚号”。以刚决柔,以臣伐君,君子危之,故曰“有厉”。德大即心小,功高而意下,故曰“其危乃光也”。

告自邑,

  翟元曰:坤称邑也。

  干宝曰:殷民告周以纣无道。

不利即戎,所尚乃穷也。

  荀爽曰:不利即尚兵戎,而与阳争,必困穷。

利有攸往,刚长乃终也。

  虞翻曰:乾体大成,以决小人。终乾之刚,故乃以终也。

《象》曰:泽上于天,夬。

  陆绩曰:水气上天,决降成雨。故曰“夬”。

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乾,乾为施禄。下为剥坤,坤为众臣。以乾应坤,故“施禄及下”。乾为德,艮为居,故“居德则忌”。阳极阴生,谓阳忌阴。

初九:壮于前趾,往不胜为咎。

  虞翻曰:夬变大壮,大壮震为趾,位在前,故“壮于前”。刚以应刚,不能克之,往如失位,故“往不胜为咎”。

《象》曰:不胜而往,咎也。

  虞翻曰:往失位应阳,故咎矣。

九二: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

  虞翻曰:惕,惧也。二失位,故“惕”。变成巽,故“号”。剥坤为“莫夜”。二动成离,离为戎,变而得正,故“有戎”。四变成坎,坎为忧,坎又得正,故“勿恤”。谓成既济定也。

《象》曰:有戎勿恤,得中道也。

  虞翻曰:动得正应五,故“得中道”。

九三:壮于頄,有凶。

  翟玄曰:頄,面也。谓上处乾首之前,称頄。頄,颊间骨。三往壮上,故“有凶”也。

君子夬夬,独行遇雨。

  荀爽曰:九三体乾,乾为君子。三五同功,二爻俱欲决上,故曰“君子夬夬”也。“独行”谓一爻独上,与阴相应,为阴所施,兑为雨泽,故遇雨也。

若濡有愠,无咎。

  荀爽曰:虽为阴所濡,能愠不悦,得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:君子夬夬,终无咎也。

  王弼曰:頄,面颧也。谓上六矣。最处体上,故曰“頄”也。剥之六三,以应阳为善。夫刚长则君子道兴,阴盛则小人道长。然则处阴长而助阳则善,处刚长而助柔刚凶矣。而三独应上,助小人,是以凶也。君子处之,必能弃夫情累,决之不疑,故曰“夬夬”也。若不与阳为群,而独行殊志,应于小人,则受其困焉。遇雨若濡有愠,而终无所咎也。

九四:臀无肤,其行次且。

  虞翻曰:二四已变,坎为臀。剥艮为肤,毁灭不见。故“臀无肤”。大壮震为行。坎为破,为曳。故“其行趑趄”也。

牵羊悔亡,闻言不信。

  虞翻曰:兑为羊,二变巽为绳,剥艮手持绳,故“牵羊”。谓四之正,得位承五,故“悔亡”。震为言,坎为耳,震坎象不正,故“闻言不信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其行次且,位不当也。闻言不信,聪不明也。

  虞翻曰:坎耳离目,折入于兑故“聪不明”矣。

  案:兑为羊,四五体兑故也。凡卦,初为足;二为腓;三为股;四为臀,当阴柔,今反刚阳,故曰“臀无肤”。九四震爻,震为足,足既不正,故“行趑趄”矣。

九五:苋陆夬夬,

  荀爽曰:苋谓五,陆谓三。两爻决上,故曰“夬夬”也。苋者,叶柔而根坚且赤,以言阴在上六也。陆亦取叶柔根坚也。去阴远,故言“陆”。言差坚于苋。苋根小,陆根大。五体兑,柔居上,苋也。三体乾,刚在下,根深,故谓之“陆”也。

中行无咎。

  虞翻曰:苋,说也。苋,读夫子苋尔而笑之苋。睦,和睦也。震为笑。言五得正位,兑为说,故“苋陆夬夬”。大壮震为行,五在上中,动而得正,故“中行无咎”。旧读言苋陆,字之误也。马君、荀氏皆从俗,言苋陆非也。

《象》曰:中行无咎,中未光也。

  虞翻曰:在坎阴中,故“未光”也。

   王弼曰:苋,草之柔脆者也。决之至易,故曰“夬夬”也。夬之为义,以刚决柔,以君子除小人也。而五处尊位,最比小人,躬自决者也。夫以至尊而敌于至贱,虽其克胜,未足多也。处中而行,足以免咎而已,未为光益也。

上六:无号,终有凶。

  虞翻曰:应在于三,三动时体巽,巽为号令;四已变坎,之应历险,巽象不见,故“无号”。位极乘阳,故“终有凶矣”。

《象》曰:无号之凶,终不可长也。

  虞翻曰:阴道消灭,故“不可长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决必有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者,遇也。

  崔觐曰:“君子夬夬,独行遇雨”,故言“决必有遇”也。

(巽下乾上)。姤:姤,女壮,

  虞翻曰:消卦也,与复旁通。巽,长女;女壮,伤也。阴伤阳,柔消刚,故“女壮”也。

勿用取女。

  虞翻曰:阴息剥阳,以柔变刚,故“勿用娶女,不可与长”也。

《彖》曰:姤,遇也。柔遇刚也。勿用娶女,

  郑玄曰:姤,遇也。一阴承五阳,一女当五男,苟相遇耳,非礼之正,故谓之“姤”。女壮如是,壮健以淫,故不可娶。妇人以婉娩为其德也。

不可与长也。

  王肃曰:女不可娶,以其不正,不可与长久也。

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

  荀爽曰:谓乾成于巽,而舍于离。坤出于离,与乾相遇,南方夏位,万物章明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阳起子,运行至四月,六爻成乾,巽位在巳,故言乾成于巽。既成,转舍于离,万物皆盛大。从离出,与乾相遇,故言天地遇也。

刚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

  翟元曰:刚谓九五。遇中处正,教化大行于天下也。

姤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陆绩曰:天地相遇,万物亦然,故其义大也。

《象》曰:天下有风,姤。

  翟元曰:天下有风,风无不周布,故君以施令告化四方之民矣。

后以施命诰四方。

  虞翻曰:后继体之君。姤阴在下,故称“后”。与泰称后同义也。乾为施,巽为命,为诰。复震二月,东方;姤五月,南方;巽八月,西方;复十一月,北方;皆总在初,故以诰四方也。孔子行夏之时,经用周家之月,夫子传《彖》、《象》以下,皆用夏家月。是故夏为十一月,姤为五月矣。

初六:系于金柅,贞吉。

  虞翻曰:柅,谓二也。巽为绳。故“系柅”。乾为金,巽木入金,柅之象也。初四失正,易位乃吉,故“贞吉”矣。

有攸往,见凶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丝系于柅,犹女系男,故以喻初宜系二也。若能专心顺二,则吉,故曰“贞吉”。今既为二所据,不可往应四,往则有凶故曰“有攸往,见凶”也。

羸豕孚蹄遯。

  虞翻曰:以阴消阳。往谓成坤。遯,子弑父;否,臣弑君。夬时三动,离为见。故“有攸往,见凶”矣。三夬之四。在夬,动而体坎,坎为豕,为孚,巽绳操之,故称“羸”也。巽为舞,为进退,操而舞,故“羸豕孚蹄遯。”以喻姤女望于五阳,如豕蹢躅也。

  宋衷曰:羸,大索,所以系豕者也。巽为股,又为进退。股而进退,则蹄遯也。初应于四,为二所据,不得从应,故不安矣。体巽为风,动摇之貌也。

《象》曰:系于金柅,柔道牵也。

  虞翻曰:阴道柔,巽为绳,牵于二也。

九二:包有鱼,无咎,不利宾。

  虞翻曰:巽为白茅,在中称包。《诗》云:白茅包之。鱼谓初阴,巽为鱼;二虽失位,阴阳相承。故“包有鱼,无咎”。宾谓四。乾尊称宾。二据四应,故“不利宾”。或以包为庖厨也。

《象》曰:包有鱼,义不及宾也。

  王弼曰:初阴而穷下,故称鱼也。不正之阴,处遇之始,不能逆近者也。初自乐来,应已之厨,非为犯应,故“无咎”也。擅人之物,以为已惠,义所不为,故“不及宾”。

九三:臀无肤,其行次且,厉,无大咎。

  虞翻曰:夬时动之坎,为臀。艮为肤。二折艮体,故“臀无肤”。复震为行,其象不正,故“其行趑趄”。三得正位,虽则危厉,故“无大咎”矣。

  案:巽为股,三居上,臀也。爻非柔,无肤,行趑趄也。

《象》曰:其行次且,行未牵也。

  虞翻曰:在夬失位,故牵羊。在姤得正,故“未牵也”。

九四:包无鱼,起凶。

  王弼曰:二有其鱼,四故失之也。无民而动,失应而作,是以凶矣。

《象》曰:无鱼之凶,远民也。

  崔觐曰:虽与初应,而失其位。二有其鱼,而宾不及。若起于竞,涉远行难,终不遂心。故曰“无鱼之凶,远民也”。谓初六矣。

九五:以杞苞瓜,含章,

  虞翻曰:杞,杞柳,木名也。巽为杞、为苞。乾圆称瓜。故“以杞包瓜”矣。含章,谓五也。五欲使初四易位,以阴含阳,已得乘之,故曰“含章”。初之四,体兑口,故称“含”也。

   干宝曰:初二体巽,为草木。二又为田,田中之果,柔而蔓者,瓜之象也。

有陨自天。

  虞翻曰:陨,落也。乾为天,谓四陨之初,初上承五,故“有陨自天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九五含章,中正也。有陨自天,志不舍命也。

  虞翻曰:巽为命也。欲初之四承已,故“不舍命”矣。

上九:姤其角,吝,无咎。

  虞翻曰:乾为首,位在首上,故称“角”。动而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姤其角,上穷吝也。

  王弼曰:进之于极,无所复遇,遇角而已,故曰“姤其角”也。进而无遇,独恨而已,不与物牵,故曰“上穷吝也。”

《序卦》曰: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

  崔觐曰: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,故言物相遇而后聚。

(坤下兑上)。萃:亨,王假有庙。

  虞翻曰:观上之四也。观乾为王。假至也。艮为庙,体观享祀,故通。上之四,故“假有庙,致孝享”矣。

利见大人,亨,利贞。

  虞翻曰:大人谓五。三四失位,利之正。变成离,离为见。故“利见大人,亨,利贞”。聚以正也。

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

  虞翻曰:坤为牛,故曰“大牲”,四之三,折坤得正,故“用大牲吉”。三往之四,故“利有攸往,顺天命也”。

  郑玄曰:萃,聚也。坤为顺。兑为悦。臣下以顺道承事其君,悦德居上待之。上下相应,有事而和通,故曰“萃,亨”也。假,至也。互有艮巽,巽为木,艮为阙。木在阙上,宫室之象也。四本震爻,震为长子。五本坎爻,坎为隐伏。居尊而隐伏,鬼神之象。长子入阙升堂,祭祖祢之礼也。故曰“王假有庙”。二本离爻也。离为目,居正应五,故“利见大人”矣。大牲,牛也。言大人有嘉会时可干事,必杀牛而盟,既盟则可以往,故曰“利往”。

  案:坤为牛,巽木下克坤土,杀牛之象也。

《彖》曰:萃,聚也,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聚也。

  荀爽曰:谓五以刚居中,群阴顺悦而从之,故能聚众也。

王假有庙,

  陆绩曰:王,五。庙,上也。王者聚百物以祭其先,诸侯助祭于庙中。假,大也。言五亲奉上矣。

致孝享也。

  虞翻曰:享,享祀也。五至初,有观象,谓享坤牛,故“致孝享”矣。

利见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聚,坤三之四,故“聚以正”也。

利贞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五以正聚阳,故曰“利贞”。

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,顺天命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顺,巽为命,三往之四,故“顺天命也”。

观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
  虞翻曰:三四易位成离坎。坎月离日,日以见天,月以见地,故“天地之情可见矣”。与大壮、咸、恒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泽上于地,萃。

  荀爽曰:泽者卑下,流潦归之,万物生焉,故谓之萃也。

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五。除,修,戎,兵也,《诗》曰:修尔车马,弓矢戎兵。阳在三四为修。坤为器。三四之正,离为戎兵、甲胄、飞矢。坎为弓弧,巽为绳。艮为石,谓穀甲胄,锻厉矛矢。故“除戎器”也。坎为寇,坤为乱,故“戒不虞”也。

初六: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。

  虞翻曰:孚,谓五也。初四易位,五坎中,故“有孚”失正当变,坤为终,故“不终”。萃。聚也。坤为乱为聚,故“乃乱乃萃”。失位不变,则相聚为乱。故《象》曰:“其志乱”也。

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
  虞翻曰:巽为号,艮为手,初称一,故“一握”。初动成震,震为“笑”。四动成坎,坎为“恤”。故“若号一握为笑,勿恤”。初之四得正,故“往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乃乱乃萃,其志乱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志,初之四,其“志乱也”。

六二:引吉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应巽为绳,艮为手,故“引吉”。得正应五,故“无咎”。利引四之初,使避已,已得之五也。

孚乃利用禴。

  虞翻曰:孚谓五。禴,夏祭也。体观象,故“利用禴”。四之三,故“用大牲”。离为夏,故“禴祭”,《诗》曰:禴祠烝尝,是其义。

《象》曰:引吉无咎,中未变也。

  虞翻曰:二得正,故不变也。

  王弼曰:居萃之时,体柔当位。处坤之中,已独履正。与众相殊,异操而聚。民之多僻,独正者危。未能变体,以远于害,故必待五引,然后“乃吉”而“无咎”。禴,殷春祭名,四时之祭省者也。居聚之时,处于中正,而行以忠信,可以省薄于鬼神矣。

六三: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
  虞翻曰:坤为萃,故“萃如”。巽为号,故“嗟如”。失正,故“无攸利”。动得位故“往无咎,小吝”。谓往之四。

《象》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

  虞翻曰:动之四,故“上巽”。

九四:大吉无咎。《象》曰: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。

  虞翻曰:以阳居阴,故“位不当”。动而得正,承五应初,故“大吉”而“无咎”矣。

九五:萃有位,无咎,匪孚。元永贞,悔亡。

  虞翻曰:得位居中,故“有位无咎”。匪孚,谓四也。四变之正,则五体皆正,故“元永贞”与比彖同义。四动之初,故“悔亡”。

《象》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
  虞翻曰:阳在坎中,故“志未光“。与屯五同义。

上六:赍资涕洟,无咎。

  虞翻曰:赍,持。资,赙也。货财丧称赙。自目曰“涕”,自鼻称“洟”。坤为财,巽为进,故“赍资”也。三之四,体离坎。艮为鼻,涕泪流鼻目,故“涕洟”。得位应三,故“无咎”。上体大过,死象,故有“赍资滋洟”之哀。

《象》曰:赍资涕洟,未安上也。

  虞翻曰:乘刚远应,故“未安上也”。

荀爽曰:此本否卦。上九阳爻,见灭迁移,以喻夏桀殷纣。以上六阴爻代之,若夏之后封东娄公于杞,殷之后封微子于宋,去其骨肉,臣服异姓,受人封土,未安居位,故曰“赍资涕洟,未安上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聚而上者谓之升,故受之以升也。

  崔觐曰:用大牲而致孝享,故顺天子而程式为王矣,故言“聚而上者谓之升”也。

(巽下坤上)。升:

  郑玄曰:升,上也。坤地巽木,木生地中,日长而上,犹圣人在诸侯之中,明德日益高大也,故谓之“升”。升,进益之象矣。

元亨。

  虞翻曰:临初之三,又有临象;刚中而应,故“元亨”也。

用见大人,勿恤。

  虞翻曰:谓二当之五,为大人,离为见,坎为恤,二之五得正,故“用见大人勿恤,有庆也”。

南征吉。

  虞翻曰:离,南方卦,二之五成离,故“南征吉,志行也”。

《彖》曰:柔以时升,

  虞翻曰:柔谓五,坤也。升谓二。坤邑无君二当升五虚,震兑为春秋;二升,坎离为冬夏。四时象正,故“柔以时升”也。

巽而顺,刚中而应,是以大亨。

  荀爽曰:谓二以刚居中,而来应五,故能“大亨”。上居尊位也。

用见大人勿恤,有庆也。

  荀爽曰:大人,天子,谓升居五。见为大人,群阴有主,无所复忧,而有庆也。

南征吉,志行也。

  虞翻曰:二之五,坎为志。震为行。

《象》曰:地中生木,升。

  荀爽曰:地谓坤。木谓巽。地中生木,以微至著,升之象也。

君子以慎德,积小以成高大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小谓阳息复时。复小,为德之本。至二成临。临者,大也。临初之三,巽为高。二之五,艮为慎。坤为积,故“慎德积小成高大”。

初六:允升,大吉。

  荀爽曰:谓一体相随,允然俱升。初欲与巽一体,升居坤上,位尊得正,故“大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允升大吉,上合志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初失正,乃与二阳允然合志,俱升五位,上合志也。

九二:孚乃利用禴,无咎。

  虞翻曰:禴,夏祭也。孚谓二,之五成坎,为孚;离为夏,故“乃利用禴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

  虞翻曰:升五得位,故“有喜”。

  干宝曰:刚中而应,故“孚”也。又言“乃利用禴”于春时也。非时而祭曰“禴”。然则文王从俭以恤民,四时之祭,皆以禴礼。神享德与,信不求备也。故既济九五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。实受其福。九五坎,坎为豕。然则禴祭以豕而已,不奢盈于礼,故曰“有喜”矣。

九三:升虚邑。

  荀爽曰:坤称邑也。五虚无君,利二上居之,故曰“升虚邑,无所疑也”。

《象》曰:升虚邑,无所疑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疑,上得中,故“无所疑也”。

六四:王用享于岐山,吉,无咎。

  荀爽曰:此本升卦也。巽升坤上,据三成艮。巽为歧,艮为山。王,谓五也。通有两体,位正众服,故“吉”也。四能与众阴退避当升者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王用享于岐山,顺事也。

  崔觐曰:为顺之初,在升当位。近比于五,乘刚于三。宜以进德,可修守。此象太王为狄所逼,徒居岐山之下,一年成邑,二年成都,三年五倍其初,通而王矣,故曰“王用享于歧山”。以其用通,避于狄难,顺于时事,故“吉无咎”。

六五:贞吉,升阶。

  虞翻曰:二之五,故“贞吉”。巽为高,坤为土,震升高,故“升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贞吉升阶,大得志也。

  荀爽曰:阴正居中,为阳作阶,使升居五,已下降二,与阳相应,故“吉而得志”。

上六:冥升,利于不息之贞。

  荀爽曰:坤性暗昧,今升在上,故曰“冥升”也。阴用事,为消。阳用事,为息,阴正在上,阳道不息,阴之所利,故曰“利于不息之贞”。

《象》曰:冥升在上,消不富也。

  荀爽曰:阴升失实,故“消不富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

  崔觐曰:冥升在上,以消不富,则穷,故言“升而不已必困”也。

(坎下兑上)。困:亨,

  郑玄曰:坎为月。互体离,离为日。兑为暗昧,日所入也。今上掩日月之明,犹君子处乱代,为小人所不容故谓之“困”也。君子虽困,居险能悦,是以通而无咎也。

  虞翻曰:否二之上,乾坤交,故通也。

贞大人吉,无咎。

  虞翻曰,贞大人吉,谓五也。在困无应,宜静则“无咎”。故“贞大人吉,无咎”。

有言不信。

  虞翻曰:震为言,折入兑,故“有言不信,尚口乃穷”。

《彖》曰:困,刚弇也。

  荀爽曰:谓二五为阴所弇也。

险以说,

  荀爽曰:此本否卦。阳降为“险”,阴升为“说”也。

困而不失其所亨,其唯君子乎?

  荀爽曰:谓二虽弇阴陷险,犹不失中,与正阴合,故通也。喻君子虽陷险中,不失中和之行也。

贞大人吉,以刚中也。

  荀爽曰:谓五虽弇于阴,近无所据,远无所应,体刚得中,正居五位,则“吉无咎”也。

有言不信,尚口乃穷也。

  虞翻曰:兑为口,上变口灭,故“尚口乃穷”。

  荀爽曰:阴从二升上六,成兑。为有言。失中,为不信。动而乘阳,故曰“尚口乃穷也”。

《象》曰:泽无水,困。

  王弼曰:泽无水,则水在泽下也。水在泽下,困之象也。处困而屈其志者,小人也。君子固穷,道可忘乎?

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,伏阳也。否坤为致,巽为命,坎为志,三入阴中,故“致命遂志”也。

初六:臀困于株木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臀谓四。株木,三也。三体为木。泽中无水,兑金伤木,故枯为株也。初者四应,欲进之四,四困于三,故曰“臀困于株木”。

  干宝曰:兑为孔坎,坎为隐伏。隐伏在下,而漏孔穴,臀之象也。

入于幽谷,三岁不觌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幽谷,二也。此本否卦。谓阳来入坎,与初同体,故曰“入幽谷”。三者阳数。谓阳陷险中,为阴所弇,终不得见。故曰“三岁不觌”也。

  《象》曰:入于幽谷,幽不明也。

  荀爽曰:为阴所弇,故“不明”。

九二:困于酒食,朱绂方来,

  案:二本阴位,中馈之职。坎为酒食,上为宗庙,今二阴升上,则酒食入庙。故“困于酒食”也。上九降二,故朱绂方来。朱绂,宗庙之服。乾为大赤,朱绂之象也。

利用享祀,征凶。无咎。

  荀爽曰:二升在庙,五亲奉之,故“利用享祀”。阴动而上,失中乘阳;阳下而陷,为阴所弇,故曰“征凶”。阳降来二,虽位不正,得中有实;阴虽去中,上得居正,而皆免咎,故曰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困于酒食,中有庆也。

  翟元曰:阳从上来,居中得位,富有二阴,故“中有庆也”。

六三:困于石,据于蒺藜,

  虞翻曰:二变正时,三在艮山下,故“困于石”。蒺藜,木名。坎为蒺藜。二变艮手,据坎。故“据蒺藜者”也。

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,凶。

  虞翻曰:巽为入。二动艮为宫,兑为妻,谓上无应也。三在阴下,离象毁坏,隐在坤中,死其将至,故“不见其妻,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据于蒺藜,乘刚也。

  案:三居坎上,坎为藂棘而木多心,蒺藜之象。

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,不祥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此本否卦,二四同功为艮。艮为门阙,宫之象也。六三居困,而位不正,上困于民,内无仁恩,亲戚叛逆,诛将加身。入宫无妻,非常之困,故曰“不祥也”。

九四:来荼荼,困于金车,吝,有终。

  虞翻曰:来欲之初。荼荼,舒迟也。见险,故“来荼荼”。否乾为金,乾为舆。之应历险,故困于金,车易位得正,故“吝,有终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来荼荼,志在下也。

  王弼曰:下谓初。

虽不当位,有与也。

  崔觐曰:位虽不当,故“吝”也。有与于援,故“有终”也。

九五:劓刖,困于赤绂,

  虞翻曰:割鼻曰劓。断足曰刖。四动时震为足,艮为鼻。离为兵,兑为刑。故“劓刖”也。赤绂谓二。否乾为朱,故“赤”。坤为绂,二未变应五,故“困于赤绂”也。

乃徐有说,

  虞翻曰:兑为说,坤为徐,二动应已,故“乃徐有说”也。

利用祭祀。

  崔觐曰:劓刖,刑之小者也。于困之时,不崇柔德,以刚遇刚,虽行其小刑,而失其大柄,故言“劓刖”也。赤绂,天子祭服之饰。所以称困者,被夺其政,唯得祭祀。若《春秋传》曰:政由甯氏,祭则寡人。故曰“困于赤绂”。居中以直,在困思通。初虽踅穷,终则必喜,故曰“乃徐有说”。所以险而能说,穷而能通者,在困于赤绂乎!故曰“利用祭祀”也。

  案:五应在二,二互体离。离为文明,赤绂之象也。

《象》曰:劓刖,志未得也。

  陆绩曰:无据无应,故“志未得”也。二言朱绂,此言赤绂。二言享祀,此言祭祀。传互言耳,无他义也。谓二困五,三困四,五初困上,斯乃迭困之义。

乃徐有说,以中直也。

  崔觐曰:以其居中,当位,故“有悦”。

利用祭祀,受福也。

  荀爽曰:谓五爻合同,据国当位,而主祭祀,故“受福也”。

上六:困于葛藟,于臲兀,

  虞翻曰:巽为草莽,称葛藟,谓三也。兑为刑人。故“困于葛藟,于臲兀”也。

曰动悔有悔,征吉。

  虞翻曰:乘阳,故“动悔”。变而失正,故“有悔”。三已变正,已得应之,故“征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困于葛藟,未当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三未变,当位应上故也。

动悔有悔,吉行也。

  虞翻曰:行谓三,变乃得当位之应,故“吉行”者也。

卷十

《序卦》曰:困乎上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

  崔觐曰:困极于劓刖,则反下以求安,故言“困乎上必反下”也。

(巽下坎上)。井:

  郑玄曰:坎,水也。巽,木,桔槔也。互体离兑,离外坚中,虚瓶也,兑为暗泽,泉口也。言桔槔引瓶,下入泉口,汲水而出,井之象也。井以汲人,水无空竭,犹人君以政教养天下,惠泽无穷也。

改邑不改井,

  虞翻曰:泰初之五也。坤为邑,乾初之五折坤。故“改邑”。初为旧井,四应甃之,故“不改井”。

无丧无得,往来井井。

  虞翻曰:无丧,泰初之五。坤象毁坏,故“无丧”。五来之初,失位无应,故“无得”。坎为通,故“往来井井”。往谓之五,来谓之初也。

汔至,亦未繘井,

  虞翻曰:巽绳,为繘,汔,几也。谓二也。几至初改,未繘井,未有功也。

羸其瓶,凶。

  虞翻曰:羸钩罗也。艮为手,巽为繘,离为瓶,手繘折其中,故“赢其瓶”。体兑毁缺,瓶缺漏,故“凶”矣。

  干宝曰:水,殷德也。木,周德也,夫井,德之地也。所以养民性命而清洁之主者也。自震化行,至于五世,改殷纣比屋之乱俗,而不易成汤昭假之法度也。故曰“改邑不改井”。二代之制,各因时宜,损益虽异,括囊则同,故曰“无丧无得,往来井井”也。当殷之末,井道之穷,故曰“汔至”。周德虽兴,未及革正,故曰“亦未繘井”。井泥为秽,百姓无聊,比者之间,交受涂炭,故曰“羸其瓶,凶”矣。

《彖》曰:巽乎水而上水,井。

  荀爽曰:巽乎水,谓阴下为巽也。而上水,谓阳上为坎也。木入水出,井之象也。

井养而不穷也。

  虞翻曰:兑口饮水,坎为通,往来井井,故“养不穷也”。

改邑不改井,乃以刚中也。

  荀爽曰:刚得中,故为“改邑”。柔不得中,故为“不改井”也。

无丧无得。

  荀爽曰:阴来居初,有实,为“无丧”。失中,为“无得”也。

往来井井,

  荀爽曰:此本泰卦。阳往居五,得坎为井;阴来在下,亦为井,故“往来井井”也。

汔至亦未繘,

  荀爽曰:汔至者,阴来居初下。至汔,竟也。繘者,所以出水通井道也。今乃在初,未得应五,故“未繘”也。繘得,绠汲之具也。

未有功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未变应五,故“未有功也”。

羸其瓶,是以凶也。

  荀爽曰:井,谓二。瓶,谓初。初欲应五,今为二所拘羸,故“凶”也。

  孔颖达曰:计覆一瓶之水,何足言凶?但此喻人德行不恒,不能善始令终,故就人言之凶也。

《象》曰:木上有水,井。

  王弼曰:木上有水,上水之象也。水以养而不穷也。

君子以劳民劝相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泰乾也。坤为民;初上成坎,为劝,故“劳民劝相”。相,相助也。谓以阳助坤矣。

初六:井泥不食,旧井无禽。

  干宝曰:在井之下体,本土爻,故曰“泥”也。井而为泥,则不可食,故曰“不食”。此托纣之秽政不可以养民也。旧井,谓殷之未丧师也。亦皆清洁,无水禽之秽,又是况泥土乎!故“旧井无禽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井泥不食,下也。旧井无禽,时舍也。

  虞翻曰:食,用也。初下称泥。巽为木果,无噬嗑食象。下而多泥,故“不食”也。乾为旧,位在阴下,故“旧井无禽,时舍也”。谓时舍于初,非其位也。与乾二同义。

  崔觐曰:处井之下,无应于上。则是所用之井不汲,以其其多涂久废之井,不获以其时舍。故曰“井泥不食,旧井无禽”。禽,古擒字,禽,犹获也。

九二:井谷射鲋,瓮敝漏。

  虞翻曰:巽为谷,为鲋。小鲜也。离为瓮。瓮瓶毁缺,羸其瓶凶,故“瓮敝漏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井谷射鲋,无与也。

  崔觐曰:唯得于鲋,无与于人也。井之为道,上汲者也。今与五非应,与初比,则是若谷水不注,唯及于鱼,故曰“井谷射鲋”也。瓮敝漏者,取其水下注,不汲之义也。

  案:鱼,阴虫也。初处井下体,又阴爻,鱼之象也。

九三:井渫不食,为我心恻。

  荀爽曰:渫去秽浊,清洁之意也,三者得正,故曰“井渫”。不得据阴,喻不得用,故曰“不食”。道既不行,故“我心恻”。

可用汲,王明,并受其福。

  荀爽曰:谓五可用汲三,则王道明而天下并受其福。

《象》曰:井渫不食,行恻也。求王明,受福也。

  干宝曰:此托殷之公侯。时有贤者,独守成汤之法度,而不见任,谓微箕之伦也。故曰“井渫不食,为我心恻”。恻,伤掉也。民乃外附,故曰“可用汲”。周德来被,故曰“王明”。王得其民,民得其王,故曰“求王明,受福也”。

  六四:井甃,无咎。

  荀爽曰:坎性下降,嫌于从三。能自修正,以甃辅五。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井甃无咎,修井也。

  虞翻曰:修,治也。以瓦甓垒井称甃。坤为上。初之五成篱,离火烧土,为瓦治象。故曰“井甃无咎,修井也”。

九五:井冽,寒泉食。

  虞翻曰:泉自下出称井。周七月,夏之五月,阴气在下。二已变坎,十一月为寒泉。初二已变,体噬嗑食。故“冽寒泉食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寒泉之食,中正也。

  崔觐曰:冽,清洁也。居中得正,而比于上。则是井渫水清,既寒且洁,汲上可食于人者也。

上六:井收勿幕,有孚元吉。

  虞翻曰:幕,盖也。收,谓以辘轳收繘也。坎为车,应巽绳,为繘。故“井收勿幕”。有孚谓五坎。坎为孚,故“元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元吉在上,大成也。

  虞翻曰:谓初二已变,成既济定,故“大成也”。

  干宝曰:处井上位,在瓶之水也,故曰“井收幕覆”也。井以养生。政以养德。无覆水泉而不惠民。无蕴典礼而不兴教。故曰“井收网幕”。网幕,则教信于民。民服教,则大化成也。

《序卦》曰:井道不可不革也,故受之以革。

  韩康伯曰:井久则浊秽,宜革易其故也。

(离下兑上)。革:

  郑玄曰:革,改也。水火相息而更用事,犹王者受命,改正朔,易服色,故谓之革也。

已日乃孚,元亨利贞,悔亡。

  虞翻曰:遁上之初,与蒙旁通。悔亡,谓四也。四失正,动得位,故“悔亡”。离为日,孚谓坎。四动体离,五在坎中,故“已日乃孚”。以成既济,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,保合太和,乃利贞,故“元亨利贞,悔亡”矣。与《乾?彖》同义也。

《彖》曰:革,水火相息,

  虞翻曰:息,长也。离为火,兑为水。《系》曰:润之以风雨。风,巽。雨。兑也。四革之正,坎见,故独于此称水也。

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

  虞翻曰:二女,离兑。体同人象。蒙艮为居,故“二女同居”。四变体两坎象,二女有志。离火志上,兑水志下。故“其志不相得”。坎为志也。

已曰乃孚,革而信之。

  干宝曰:天命已至之日也。乃孚,大信著也。武王陈兵孟津之上,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国,皆曰纣可伐矣。武王曰:尔未知天命,未可也。还归。二年,纣杀比干,囚箕子,尔乃伐之。所谓“已日乃孚,革而信”也。

文明以说,大亨以正,革而当,其悔乃亡。

  虞翻曰:文明谓离。说,兑也。大亨谓乾。四动成既济定,故“大亨以正,革而当位,故悔乃亡”也。

天地革而四时成。

  虞翻曰:谓五位成。乾为天。蒙坤为地,震春。兑秋。四之正,坎冬离夏,则四时具坤,革而成乾,故“天地革而四时成”也。

汤武革命,顺乎天而应乎人。

  虞翻曰:汤武谓乾,乾为圣人。天谓五,人谓三。四动,顺五应三,故“顺天应人”。巽为命也。

革之时大矣哉。

  干宝曰:革天地,成四时;诛二叔,除民害;天下定,武功成,故“大矣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泽中有火,革。

  崔觐曰:火就燥,泽资湿,二物不相得,终宜易之,故曰“泽中有火,革”也。

君子以治历明时。

  虞翻曰:君子,遁乾也。历象谓日月星辰也。离为明,坎为月。离为日,蒙艮为星。四动成坎离,日月得正,天地革而四时成。故“君子以治历明时”也。

初九:巩用黄牛之革。

  干宝曰:巩,固也。离为牝牛。离爻本坤,黄牛之象也。在革之初,而无应据,未可以动,故曰“巩用黄牛之革”。此喻文王虽有圣德,天下归周,三分有二,而服事殷,其义也。

《象》曰:巩用黄牛,不可以有为也。

  虞翻曰:得位无应,动而必凶,故“不可以有为也”。

六二:已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

  荀爽曰:日以喻君也。谓五已居位为君。二乃革意去三应五。故曰“已日乃革之”。上行应五,去卑事尊,故曰“征吉,无咎也”。

《象》曰:已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
  崔觐曰:得位以正,居中有应。则是汤武行善,桀纣行恶,各终其日,然后革之,故曰“已日乃革之,行此有嘉”。

  虞翻曰:嘉谓五,乾为嘉。四动承五,故“行有嘉”矣。

九三,征凶,贞厉。

  荀爽曰:三应于上,欲往应之,为阴所乘故曰“征凶”。若正居三,而据二阴,则五来危之,故曰“贞厉”也。

革言三就,有孚。

  翟元曰:言三就上,二阳乾得共有信,据于二阴,故曰“革言三就,有孚”。于二矣。

  《象》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。

  崔觐曰:虽得位以正,而未可顿革,故以言就之。夫安者有其危也。故受命之君,虽诛元恶,未改其命者。以即行改命,习俗不安,故曰“征凶”。犹以正自危,故曰“贞厉”。是以武王克纣,不即行周命,乃反商政,一就也。释箕子囚,封比干墓,式商容闾,二就也。散鹿台之财,发巨桥之粟,大赉于四海,三就也。故曰“革言三就”。

  虞翻曰:四动成既济定,故“又何之矣”。

九四:悔亡,有孚,改命吉。

  虞翻曰:革而当,其悔乃亡。孕谓五也。巽为命。四动五坎改巽,故“改命吉”。四乾为君,进退无恒,在离焚弃,体大过死,传以比桀纣。汤武革命,顺天应人,故“改命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
  虞翻曰:四动成坎,故“信志也”。

  干宝曰:爻入上象,喻纣之郊也。以逆取而四海顺之。动凶器而前歌后舞。故曰“悔亡”也。中流而白鱼入舟,天命信矣,故曰“有孚”。甲子夜陈,雨甚,至水德宾服之祥也。故曰“改命之吉,信志也”。

九五:大人虎变,未占有孚。

  虞翻曰:乾为大人,谓五也。蒙坤为虎变。传论汤武以坤臣为君占,视也。离为占。四未之正,五未在坎,故“未占有孚”也。

  马融曰:大人虎变,虎变威德折冲万里,望风而信。以喻舜干羽,而有苗自服;周公修文德,越裳献雉,故曰“未占有孚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大人虎变,其文柄也。

  宋衷曰:阳称大,五以阳居中,故曰“大人”。兑为白虎,九者变爻,故曰“大人虎变,其文炳也”。

  虞翻曰:乾为大明,四动成离,故“其文炳也”。

上六:君子豹变,

  虞翻曰:蒙艮为君子,为豹。从乾而更。故“君子豹变”也。

小人革面,征凶。居贞吉。

  虞翻曰:阴称小人也。面谓四。革为离,以顺承五。故“小人革面”。乘阳失正,故“征凶”。得位,故“居贞吉”。蒙艮为居也。

《象》曰:君子豹变,其文蔚也。

  陆绩曰:兑之阳爻称虎,阴爻称豹。豹,虎类而小者也。君子小于大人。故曰“豹变其文蔚也”。

  虞翻曰:蔚,蔇也。兑小。故“其文蔚也”。

小人革面,顺以从君也。

  虞翻曰:乾,君,谓五也。四变顺五,故“顺以从君也”。干宝曰:君子、大贤,次圣之人。谓若太公周召之徒也。豹,虎之属。蔚,炳之次也。君圣臣贤,殷之顽民,皆改志从化,故曰“小人革面”。天下既定,必倒载干戈,包之以虎皮。将卒之士,使为诸侯,故曰“征凶,居贞吉”。得正有应,君子之象也。

   案:兑为口,乾为首,今口在首上,面之象也。乾为大人,虎变也。兑为小人,革面也。

《序卦》曰: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
  韩康伯曰:革,去故。鼎,取新以去故,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。鼎,所和齐物生成新之器也。故取象焉。

(巽下离上)。鼎:

  郑玄曰:鼎,象也。卦有木火之用。互体乾兑。乾为金,兑为泽,泽钟金而含水,爨以木火,鼎烹熟物之象。鼎烹熟以养人,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,故谓之鼎矣。

元吉,亨。

  虞翻曰:大壮上之初,一屯旁通。天地交,柔进上行,得中应乾五刚,故“元吉,亨”也。

《彖》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

  荀爽曰:震人离下,中有乾象。木火在外,金在其内,鼎镬亨饪之象也。

  虞翻曰:六十四卦,皆观象系辞,而独于鼎言“象”,何也?象事知器,故独言象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鼎言象者,卦也,木火互有乾兑。乾金兑泽。泽者,水也。爨以木火,是鼎镬享饪之象。亦明三公之位,上则调和阴阳,下而抚毓百姓,鼎能熟物养人,故云“象也”。牛鼎受一斛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。三足,以象三台,足上皆作鼻目为饰也。羊鼎五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以铜。豕鼎三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铜,士铁。三鼎形同,亨饪煮肉,上离阴爻为肉也。

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

  虞翻曰:圣人谓乾。初四易位,体大畜。震为帝,在乾天上,故曰“上帝”体颐象,三动噬嗑食,故“以享上帝”也。大享谓天地养万物,圣人养贤以及万民。贤之能者,称圣人矣。

巽而耳目聪明,

  虞翻曰:谓三也。三在巽上,动成坎离,有两坎两离象,乃称“聪明”。日月相推而明生焉,故“巽而耳目聪明”。眇而视,不足以有明。闻言不信,聪不明。皆有一离一坎象故也。

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元亨。

  虞翻曰:柔谓五得上中,应乾五刚。巽为进。震为行。非谓应二刚,与睽五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木上有火,鼎。

  荀爽曰:木火相因,金在其间。调和五味,所以养人。鼎之象也。

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也。鼎五爻失正,独三得位,故以正位凝成也。体姤,谓阴始凝,初巽为命,故“君子以正位凝命”也。

初六:鼎颠趾,

  虞翻曰:趾,足也。应在四。大壮震为足,折入大过。大过,颠也。故“鼎颠趾”也。

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初阴在下,故“否”。利出之四,故曰“利出”。兑为妾,四变得正成震。震为长子,继世守宗庙,而为祭主。故“得妾以其子,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鼎颠趾,未悖也。

  荀爽曰:以阴承阳,故“未悖也”。

利出否,以从贵也。

  虞翻曰:出初之四,承乾五,故“以从贵也”。

九二: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
  虞翻曰:二为实,故鼎有实也。坤为我,谓四也。二据四妇,故相与为仇。谓三变时四体坎,坎为疾,故“我仇有疾”。四之二历险,二动得正,故“不我能即,吉”。

《象》曰:鼎有实,慎所之也。

  虞翻曰:二变之正,艮为慎。

我仇有疾,终无尤也。

  虞翻曰:不我能即吉,故“终无无尤也”。
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

  虞翻曰:动成两坎,坎为耳,而革在乾,故“鼎耳革”。初四变时,震为行。鼎以耳行,伏坎震,折而入乾,故“其行塞”。离为雉,坎为膏。初四已变,三动体颐。颐中无物,离象不见,故“雉膏不食”。

方雨,亏悔,终吉。

  虞翻曰:谓四已变,三动成坤。坤为方,坎为雨,故曰“方雨”。三动亏乾,而失位悔也。终复之正,故“方雨,亏悔,终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鼎耳革,失其义也。

  虞翻曰:鼎以耳行。耳革行塞,故失其义也。
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渥,凶。

  虞翻曰:谓四变时震为足,足折入兑故“鼎折足”。兑为刑。渥,大刑也。鼎足折,则公餗覆。言不胜任。象入大过死,凶。故“鼎足折,覆公餗,其刑渥,凶”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鼎者,三足一体,犹三公承天子也。三公谓调阴阳,鼎谓调五味。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,倾败天子之美。故曰“覆餗”也。

  案:餗者,雉膏之属。公者,四为诸侯,上公之位,故曰“公餗”。

《象》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渥者,厚大,言罪重也。既覆公餗,信有大罪。刑罚当加,无可如何也。

六五:鼎黄耳,金铉,利贞。

  虞翻曰:离为黄,三变坎为耳,故“鼎黄耳”。铉谓三,贯鼎两耳。乾为金。故“金铉”。动而得睚,故“利贞”。

   干宝曰:凡举鼎者,铉也;尚三公者,王也;金喻可贵,中之美也,故曰“金铉”。铉鼎得其物,施令得其道,故曰“利贞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鼎黄耳,中以为实也。

  陆绩曰:得中承阳,故曰“中以为实”。

  宋衷曰:五当耳中,色黄,故曰“鼎黄耳”。兑为金,又正秋,故曰“金铉”。公侯,谓五也,上尊故玉,下卑故金。金和良,可柔屈,喻诸侯顺天子。

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:铉谓三,乾为玉铉。体大有上九:“自天右之。”位贵据五,三动承上,故“大吉,无不利”。谓三亏悔,应上成未济。虽不当位,六位相应,故“刚柔节”。《彖》曰:“巽,耳目聪明”,为此九三发也。

   干宝曰:玉又贵于金者。凡烹饪之事,自镬升于鼎。载于俎,自俎入口。馨香上达,动而弥贵,故鼎之义,上爻愈吉也。鼎主烹饪,不失其和。金玉铉之,不失其所。公卿仁贤,天王圣明之象也。君臣相临,刚柔得节。故曰“吉无不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

  宋衷曰:以金承玉,君臣之节。上体乾为玉,故曰“玉铉”。虽非其位,阴阳相承,刚柔之节也。

《序卦》曰:主器者莫若长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动也。

  崔觐曰:鼎所以烹饪,享于上帝。主此器者,莫若冢嫡,以为其祭主也,故“言主器者莫若长子”也。

(震下震上)。震:亨。

  郑玄曰:震为雷。雷,动物之气也。雷之发声,犹人君出政教以动中国之人也。故谓之震。人君有善声教,则嘉会之礼通矣。

震来虩虩,

  虞翻曰:临二之四,天地交,故“通”。虩虩谓四也。来应初命,四变而来应已。四失位多惧,故“虩虩”。之内曰来也。

笑言哑哑,

  虞翻曰:哑哑笑且言,谓初也。得正有则,故“笑言哑哑,后有则也”。

震惊百里,不丧匕鬯。

  虞翻曰:谓阳从临二。阴为百二十,举其大数,故当震百里也。坎为棘、匕。上震为鬯。坤为丧。二上之坤,成震体坎,得其匕鬯,故“不丧匕鬯”也。

  郑玄曰:雷发声闻于百里,古者诸侯之象。诸侯出教令,能警戒其国。内则守其宗庙社稷,为之祭主,不亡匕与鬯也。人君于祭之礼,匕牲体荐鬯而已,其余不亲也。升牢于俎,君匕之,臣载之。鬯,秬酒,芬芳条鬯,因名焉。

《彖》曰:震,亨,震来虩虩,恐致福也。

  虞翻曰:惧变承五应初,故“恐致福也”。

笑言哑哑,后有则也。

  虞翻曰:则,法也。坎为则也。

震惊百里,惊远而惧迩也。

  虞翻曰:远谓四,近谓初。震为百,谓四出惊远。初应惧近也。

 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,以为祭主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五出之正。震为守,艮为宗庙社稷,长子主祭器,故“以为祭主也”。

  干宝曰:周木德,震之正象也。为殷诸侯。殷诸侯之制,其地百里。是以文王小心翼翼,昭事上帝,聿怀多福,厥德不回,以受方国,故以百里而臣诸侯也。为诸侯,故主社稷。为长子,而为祭主也。祭礼荐陈甚多,而经独言不丧匕鬯者,匕牲体,荐鬯酒,人君所自亲也。

《象》曰:洊雷震,君子以恐惧修省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临二。二出之坤四,体以修身,坤为身。二之四,以阳照坤,故“以恐惧修省”。老子曰:修之身,德乃真也。

初九:震来虩虩,后笑言哑哑,吉。

  虞翻曰:虩虩谓四也。初位在下,故“后笑言哑哑”。得位,故“吉”也。

  干宝曰:得震之正,首震之象者。震来虩虩,羑里之厄也。笑言哑哑,后受方国也。

《象》曰:震来虩虩,恐致福也。

  虞翻曰:阳称福。

笑言哑哑,后有则也。

  虞翻曰:得正,故“有则也”。

六二:震来厉,亿丧贝,跻于九陵,勿逐,七日得。

  虞翻曰:厉,危也。乘刚,故“厉”。亿,惜辞也。坤为丧。三动离为蠃蚌,故称“贝”。在艮山下,故称“陵”。震为足,足乘初九故“跻于九陵”。震为逐,谓四已体复象,故“丧贝勿逐”。三动时离为日,震数七,故“七日得者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震来厉,乘刚也。

  干宝曰:六二木爻,震之身也。得位无应,而以乘刚为危。此托文王积德累功,以被囚为祸也。故曰“震来厉”。亿,叹辞也。贝,宝货也。产乎东方,行乎大涂也。此以喻纣拘文王,闳夭之徒。乃于江淮之浦,求盈箱之贝,而以赂纣也。故曰“亿丧贝”。贝,水物,而方升于九陵。今虽丧之,犹外府也。故曰“勿逐,七日得”。七日得者,七年之日也。故《书》曰:诞保文武受命,惟七年,是也。

六三:震苏苏,震行无眚。《象》曰:震苏苏,位不当也。

  虞翻曰:死而复生,称苏。三死坤中,动出得正,震为生,故“苏苏”。坎为眚,三出得正,坎象不见,故“无眚”。《春秋传》曰:晋获秦谍,六日而苏也。

九四:震遂泥。

  虞翻曰:坤土得雨为泥。位在坎中,故“遂泥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震遂泥,未光也。

  虞翻曰:在坎阴中,与屯五同义,故“未光也”。

六五:震往来厉,

  虞翻曰:往谓乘阳,来谓应阴;失位乘刚,故“往来厉”也。

亿无丧有事。

  虞翻曰:坤为丧也。事谓祭祀之事。出而体随,王享于西山,则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,故“无丧有事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震往来厉,危行也。

  虞翻曰:乘刚山顶,故“危行也”。

其事在中,大无丧也。

  虞翻曰:动出得正,故“无丧”。

上六:震索索,视矍矍,

  翻虞曰:上谓四也。欲之三,隔坎,故“震索索”。三已动,应在离,故“矍矍”者也。

征凶。震不于其躬于其邻,无咎。婚媾有言。

  虞翻曰:上得位,震为征,故“征凶”。四变时,坤为躬。邻谓五也。四上之五,震东兑西,故称“邻”。之五得正,故“不于其躬于其邻,无咎”。谓三已变,上应三,震为言,故“婚媾有言”。

《象》曰:震索索,中未得也。

  虞翻曰:四未之五,故“中未得也”。

虽凶无咎,畏邻戒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五正位,已乘之逆,“畏邻戒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

  崔觐曰:震极则征凶。婚媾有言,当须止之。故言“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”矣。

(艮下艮上)。艮:艮其背,

  郑玄曰:艮为山。山立峙各于其所,无相顺之时。犹君在上,臣在下,恩敬不相与通,故谓之艮也。

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
  虞翻曰:观五之三也。艮为多节,故称“背”。观坤为身,观五之三,折坤为背,故“艮其背”。坤象不见,故“不获其身”。震为行人,艮为庭,坎为隐伏,故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。三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

  案:艮为门阙,今纯艮,重其门阙。两门之间,庭中之象也。
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

  虞翻曰:位穷于上,故“止也”。

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

  虞翻曰:时止谓上阳穷止,故“止”。时行谓三体处震,为行也。

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

  虞翻曰:动谓三,静谓上。艮止则止,震行则行,故不失时。五动成离,故“其道光明”。
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两象各止其所。

  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

  虞翻曰:艮其背,背也。两象相背,故“不相与也”。

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
  案:其义已见繇辞也。

《象》曰:兼山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也。三君子位。震为出。坎为隐伏,为思,故“以思不出其位”也。

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

  虞翻曰:震为趾,故“艮其趾”矣。失位变得正故“无咎,永贞”也。

《象》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
  虞翻曰:动而得正故“未失正也”。
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
  虞翻曰:巽长,为股。艮小,为腓。拯,取也。随谓下二阴,艮为止,震为动,故“不拯其随”。坎为心,故“其心不快”。

《象》曰:不拯其随,未违听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耳,故“未违听也”。

九三:艮其限,裂其夤,厉阍心。

  虞翻曰:限,要带处也。坎为要。五来之三,故“艮其限”。夤,脊肉。艮为背,坎为脊;艮为手。震起艮止,故“裂其夤”。坎为心。厉,危也。艮为阍。阍,守门人。坎盗动门,故“厉阍心”。古阍作熏字。马因言熏灼其心,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。荀氏以熏为勋,读作动。皆非也。

《象》曰:艮其限,危阍心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心,坎盗动门,故“危阍心也”。
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
  虞翻曰:身,腹也。观坤为身,故“艮其身”。得位承五,故“无咎”。或谓妊身也。五动则四体离妇。离为大腹,孕之象也,故“艮其身”。得正承五,而受阳施,故“无咎”。《诗》曰:大任有身,生此文王也。

《象》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
  虞翻曰:艮为止,五动乘四则妊身,故“止诸躬也”。

六五:艮其辅,言有孚,悔亡。

  虞翻曰:辅面颊骨,上颊车者也。三至上,体颐象,艮为止,在坎车上。故“艮其辅”。谓辅车相依。震为言。五失位悔也。动得正,故“言有孚,悔亡”也。

《象》曰:艮其辅,以中正也。

  虞翻曰:五动之中,故“以正中也”。

上九:敦艮,吉。

  虞翻曰:无应静止,下据二阴,故“敦艮,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敦艮之吉,以厚终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厚,阳上据坤,故“以厚终也”。

卷十一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止,故受之以渐。渐者,进也。

  崔觐曰:终止虽获敦艮,时行须渐进行,故曰“物不可终止,故受之以渐。渐者,进也”。

(艮下巽上)。渐:女归吉,利贞。

  虞翻曰:否三之四。女,谓四。归,嫁也。坤三之四承五,进得位,往有功。反成归妹,兑女归吉。初上失位。故“利贞”,可以正邦也。

《彖》曰:渐之进也。女归吉也。

  虞翻曰:三进四,得位。阴阳体正,故“吉”也。

进得位,往有功也。

  虞翻曰:功谓五,四进承五,故“往有功”。巽为进也。

进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刚得中也。

  虞翻曰:谓初已变,为家人。四进已正,而上不正。三动成坤,为邦。上来反三。故“进以正,可以正邦”。其位刚得中,与家人道正同义。三在外体之中,故称“得中”。《乾?文言》曰:中不在人,谓三也。此可谓上变既济定者也。

止而巽,动不穷也。

  虞翻曰:止,艮也。三变震为动。上之三据坤。动震成坎,坎为通。故“动不穷”。往来不穷谓之通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木,渐。君子居贤德善俗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否乾。乾为贤德。坤阴小人柔弱,为俗。乾四之坤为艮,为居。以阳善阴。故“以居贤德善俗也”。

初六:鸿渐于干,小子厉,有言,无咎。

  虞翻曰:鸿,大雁也。离五,鸿。渐,进也。小水从山流下称干。艮为山,为小径。坎水流下山。故“鸿渐于干”也。艮为小子。初失位,故“厉”。变得正。三动受上成震,震为言。故“小子厉,有言,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小子之厉,义无咎也。

  虞翻曰:动而得正,故“义无咎也”。

六二:鸿渐于磐,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  虞翻曰:艮为山石。坎为聚,聚石称磐。初已之正,体噬嗑食,坎水阳物,并在颐中,故“饮食衎衎”。得正应五,故“吉”。

《象》曰: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  虞翻曰:素,空也。承三应五,故“不素饱”。

九三:鸿渐于陆,

  虞翻曰:高平称陆。谓初已变,坎水为平。三动之坤,故“鸿渐于陆”。

夫征不复,

  虞翻曰:谓初已不正。三动成震。震为征、为夫而体复,象坎阳死坤中,坎象不见。故“夫征不复”也。

妇孕不育,凶。

  虞翻曰:孕,妊娠也。育,生也。巽为妇,离为孕,三动成坤,离毁失位,故“妇孕不育,凶”。

利用御寇。

  虞翻曰:御,当也。坤为用,巽为高,艮为山,离为戈兵甲胄,坎为震寇。自上御下,三动坤顺,坎象不见。故“利用御寇,顺相保”。保,大也。

《象》曰:夫征不复,离群丑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三爻为丑,物三称群也。

妇孕不育,失其道也。

  虞翻曰:三动离毁,阳陨坤中,故“失其道也”。

利用御寇,顺相保也。

  虞翻曰:三动坤顺,坎象不见,故以“顺相保也”。

六四:鸿渐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巽为木。桷,椽也。方者谓之桷。巽为交,为长木,艮为小木,坎为脊,离为丽。小木丽长木,巽绳束之,象脊之形,椽桷象也,故“或得其桷”。得位顺五,故“无咎”。四已承五,又顾得三,故“或得其桷”也矣。

《象》曰:或得其桷,顺以巽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顺,以巽顺五。案:四居巽,木爻,阴位正直,桷之象也。自二至五,体有离坎。离为飞鸟而居坎水,鸿之象也。鸿随阳鸟,喻女从夫。卦明渐义,爻皆称焉。

九五:鸿渐于陵,妇三岁不孕,

  虞翻曰:陵,丘。妇,谓四也,三动受上时,而四体半艮山,故称“陵”。巽为妇,离为孕,坎为岁,三动离坏,故“妇三岁不孕”。

终莫之胜,吉。

  虞翻曰:莫,无。胜,陵也。得正居中,故“莫之胜,吉”。上终变之三,成既济定。坎为心,故《象》曰“得所愿也”。

《象》曰:终莫之胜吉,得所愿也。

  虞翻曰:上之三,既济定,故“得所愿也”。

  上九:鸿渐于陆,

  虞翻曰:陆,谓三也。三坎为平,变而成坤,故称“陆”也。

其羽可用为仪,吉。

  虞翻曰:谓三变受成既济,与《家人?彖》同义。上之三得正,离为鸟。故“其羽可用为仪,吉”。三动失位,坤为乱,乾四止坤,《象》曰“不可乱”,《彖》曰“进以正邦”,为此爻发也。三已得位,又变受上权也。孔子曰:可与适道,未可与权,宜可怪焉。

《象》曰:其羽可用为仪吉,不可乱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乱,上来正坤。六爻得位,成既济定,故“不可乱也”。干宝曰:处渐高位,断渐之进。顺艮之言,谨巽之全,履坎之通,据离之耀。妇德既终,母教又明。有德而可受,有仪而可象。故曰“其羽可以为仪,不可乱也。”

《序卦》曰:进必有所归,故受之以归妹。

  崔觐曰:鸿渐于磐,饮食衎衎。言六比三,女渐归夫之象也。故云“进必有所归”也。

(兑下震上)。归妹:

  虞翻曰:归,嫁也。兑为妹。泰三之四,坎月离日,俱归妹象。阴阳之义配日月,则天地交而万物通。故以嫁娶也。

征凶,

  虞翻曰:谓四也。震为征。三之四,不当位,故“征凶”也。

无攸利。

  虞翻曰:谓三也。四之三,失正无应,以柔乘刚,故“无攸利”也。

《彖》曰:归妹,天地之大义也。

  虞翻曰:乾天坤地。三之四,天地交。以离日坎月战阴阳,阴阳之义配日月,则万物兴,故“天地之大义”。乾主壬,坤主癸。日月会北。震为玄黄,天地之杂。震东兑西,离南坎北。六十四卦,此象最备四进正卦,故“天地之大义也”。

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。

  虞翻曰:乾三之坤四。震为兴。天地以离坎交阴阳,故“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”矣。王肃曰:男女交而后人民蕃,天地交然后万物兴,故归妹以及天地交之义也。

归妹,人之终始也。

  虞翻曰:人始生乾,而终于坤,故“人之终始”,《杂卦》曰:归妹,女之终,谓阴终坤癸,则乾始震庚也。干宝曰:归妹者,衰落之女也。父既没矣,兄主其礼,子续父业,人道所以相终始也。

说以动,所归妹也。

  虞翻曰:说,兑。动,震也。谓震嫁兑所归必妹也。

征凶,位不当也。

  崔觐曰:中国皆爻失位,以象归妹非正嫡,故“征凶”也。

 无攸利,柔乘刚也。

 王肃曰:以征则有不正之凶,以处则有乘刚之逆也,故“无所利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泽上有雷,归妹。

  干宝曰:雷薄于泽,八月九月将藏之时也。君子象之,故不敢恃当今之虞,而虑将来祸也。

君子以永终知敝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乾也。坤为永终,为敝。乾为知。三之四,为永终;四之三,兑为毁折,故“以永终知敝”。崔觐曰:归妹,从之始终也。始则征凶,终则无攸利,故“君子以永终知敝”为戒者也。

初九:归妹以娣,跛而履,征吉。

  虞翻曰:震为兄,故“嫁妹”。谓三也。初在三下,动而应四,故称“娣”。履,礼也。初九应变成坎,坎为曳,故“跛而履”。应在震,为征。初为娣。变为阴,故“征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归妹以娣,以恒也。跛而履,吉相承也。

  虞翻曰:阳得正,故“以恒”。恒动初承二,故“吉相承也”。

九二:眇而视,利幽人之贞。

  虞翻曰:视,应五也。震上兑下,离正,故“眇而视”。幽人,谓二。初动,二在坎中,故称“幽人”。变得正,震喜兑说,故“利幽人之贞”。与履二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利幽人之贞,未变常也。

  虞翻曰:常,恒也。乘初未之五,故“未变常也”。

六三:归妹以须,反归以娣。

  虞翻曰:须,需也。初至五,体需象,故“归妹以须”。娣,谓初也。震为反,反马归也。三失位,四反得正。兑进在四,见初进之,初在兑后,故“反归以娣”。

《象》曰:归妹以须,位未当也。

  虞翻曰:三未变之阳,故“位未当”。

九四:归妹愆期,迟归有时。

  虞翻曰:愆,过也。谓二变,三动之正,体大过象。坎月离日,为期三变。日月不见。故“愆期”。坎为曳,震为行,行曳,故“迟”也。归谓反三。震春兑秋,坎冬离夏,四时体正,故“归有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
  虞翻曰:待男行矣。

六五:帝乙归妹,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。

  虞翻曰:三四已正。震为帝,坤为乙,故曰“帝乙”。泰乾为良,为君。乾在下,为小君,则妹也。袂,口袂之饰也。兑为口,乾为衣,故称“袂”。谓三失位无应。娣袂,谓二得中应五,三动成乾,为良,故“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”。故《象》曰:“以贵行也”矣。

月几望,吉。

  虞翻曰:几,其也。坎月离日,兑西震东,日月象对,对曰“几望”。二之五,四复三,得正,故“吉”也。与小畜、中孚月几望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帝乙归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。

  虞翻曰:三四复正,乾为良。

其位在中,以贵行也。

  虞翻曰:三四复,二之五,成既济。五贵,故“以贵行也”。

上六:女承筐无实,

  虞翻曰:女谓应三,兑三。逢下受上称承。震为筐。以阴应阴,三四复位,坤为虚,故“无实”。《象》曰:“承虚筐也”。

士刲羊无血,无攸利。

  虞翻曰:刲,刺也。震为士,兑为羊,离为刀,故“士刲羊”。三四复位成泰,坎象不见,故“无血”。三柔乘刚,故“无攸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上六无实,承虚筐也。

  虞翻曰:泰坤为虚,故“承虚筐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得其所归者必大,故受之以丰。丰者,大也。

  崔觐曰:归妹者,侄娣媵。国三人,凡九女,为大援。故“言得其所归者必大”也。

(离下震上)。丰:亨,

  虞翻曰:此卦三阴三阳之例,当从泰二之四。而丰三从噬嗑上来之三,折四于坎狱中而在丰,故“君子以折狱致刑”。阴阳交,故“通”。噬嗑所谓利用狱者,此卦之谓也。

王假之,

  虞翻曰:乾为王。假,至也。谓四宜上至五,动之正成乾,故“王假之,尚大也”。

勿忧,宜日中。

  虞翻曰:五动之正,则四变成离。离,日。中,当。五地坎中,坎为忧。故“勿忧,宜日中”。体两离象,照天下也。日中则昃,月盈则食,天地盈虚,与时消息。干宝曰:丰坎宫阴,世在五。以其宜中,而忧其侧也。坎为夜,离为昼,以离变坎,至于天位,日中之象也。圣人德大而心小,既居天位,而戒惧不怠。勿忧者,劝勉之言也。犹《诗》曰:上帝临尔,无贰尔心。言周德当天人之心,宜居王位,故“宜日中”。

《彖》曰:丰,大也。明以动,故丰。

  崔觐曰:离下震上,明以动之。象明则见微,动则成务,故能大矣。

王假之,尚大也。

  姚信曰:四体震。王假,大也。四上之五,得其盛位,谓之大。

勿忧,宜日中,

  《九家易》曰:震动而上,故“勿忧”也。日者君。中者五。君宜居五也。谓阴处五,日中之位,当倾昃矣。

宜照天下也。

  虞翻曰:五动成乾,乾为天。四动成两离,重明丽正,故“宜照天下”。谓化成天下也。

日中则昃,

  荀爽曰:丰者至盛,故“日中”。下居四,日昃之象也。

月盈则食,

  虞翻曰:月之行,生震见兑,盈于乾甲,五动成乾,故“月盈”。四变体噬嗑食,故“则食”。此丰其屋,蔀其家也。

天地盈虚,与时消息,而况于人乎,况于鬼神乎。

  虞翻曰:五息成乾,为盈;四消入坤,为虚,故“天地盈虚”也。丰之既济,四时象具。乾为神人,坤为鬼,鬼神与人,亦随进消息。谓人谋鬼谋,百姓与能,与时消息。

《象》曰:雷电皆至,丰。

  荀爽曰:丰者,阴据不正,夺阳之位而行以丰。故“折狱致刑”,以讨除之也。

君子以折狱致刑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噬嗑四失正,系在坎狱中,故上之三。折四入大过,死象。故“以折狱致刑”。兑折为刑,贲三得正,胡无敢折狱也。

初九,遇其配主,

  虞翻曰:妃嫔,谓四也。四失位在震,为主;五动体姤遇,故“遇其配主”也。

虽旬无咎,往有尚。

  虞翻曰:谓四失位,变成坤,应初。坤数十,四上之五,成离。离为日。

《象》曰:虽旬无咎,过旬灾也。

  虞翻曰:体大过,故“过旬灾”。四上之五,坎为灾也。

六二:丰其蔀,日中见斗,往得疑疾。

  虞翻曰:日蔽云中,称蔀。蔀,小,谓四也。二利四之五,故“丰其蔀”。噬嗑离为见,象在上,为日中。艮为斗,斗七星也。噬嗑艮为星,为止,坎为北中,巽为高舞。星止于中而舞者,北斗多象也。离上之三,隐坎云下,故“日中见斗”。四往之五,得正成坎,坎为疑疾,故“往得疑疾”也。

有孚发若,吉。

  虞翻曰:坎为孚,四发之五成坎孚,动而复合闰,故“有孚发若,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有孚发若,信以发志也。

  虞翻曰:四发之五,坎为志也。《九家易》曰:信著于五,然后乃可发其顺志。

九三:丰其沛,日中见沫,

  虞翻曰:日在云下称沛。沛,不明也。沫,小星也。噬嗑离为日,艮为沫。故“日中见沫”。上之三,日入坎云下,故“见沫”也。《九家易》曰:大暗谓之沛。沫,斗杓后小星也。

折其右肱,无咎。

  虞翻曰:日在云下称沛。沛,不明也。沫,小星也。噬嗑离为日,艮为沫。故“日中见沫”。上之三,日入坎云下,故“见沫”也。《九家易》曰:大暗谓之渍。沫,斗杓后小星也。

折其右肱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兑为折,为右。噬嗑艮为肱。上来之三,折艮入兑,故“折其右肱”。之三得正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丰其沛,不可大事也。

  虞翻曰:利四之阴,故“不可大事”。

折其右肱,终不可用也。

  虞翻曰:四死大过,故“终不可用”。

九四,丰其蔀,

  虞翻曰:蔀,蔽也。噬嗑离日之坎云中,故“丰其蔀”。《象》曰“位不当也”。

日中见斗,

  虞翻曰:噬嗑日在上,为中。上之三为巽,巽为入。日入坎云下,幽伏不明,故“日中见斗”。《象》曰“幽不明”,是其义也。

遇其夷主,吉。

  虞翻曰:震为主。四行之正成明夷,则三体震,为夷主,故“遇其夷主,吉”也。

按:四处上卦之下,以阳居阴,履非其位,而比于五故曰“遇”也。夷者,伤也。主者,五也。谓四不期相遇,而能上行伤五,则吉。故曰“遇其夷主,吉行也”。

《象》曰:丰其蔀,位不当也。日中见斗,幽不明也。

  虞翻曰:离上变入坎云下,故“幽不明”。坎,幽也。

遇其夷主,吉行也。

  虞翻曰:动体明夷。震为行,故曰“吉行”。

六五:来章,有庆誉,吉。

  虞翻曰:在内称来。章,显也。庆谓五。阳出称庆也。誉谓二,二多誉。五发得正,则来应二。故“来章,有庆誉,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有庆也。

  虞翻曰:动而成乾,乾为庆。

上六:丰其屋,蔀其家。

  虞翻曰:丰,大。蔀,小也。三至上,体大壮,屋象,故“丰其屋”。谓四五已变,上动成家人。大屋见则家人坏,故“蔀其家”。与泰二同义。故《象》曰:天际祥明,以大壮为屋象故也。

窥其户,阒其无人。三岁不觌,凶。

  虞翻曰:谓从外窥三应。阒,空也。四动时坤为阖。户,阖。故“窥其户”。坤为空虚,三隐伏坎中,故“阒其无人”。《象》曰“自藏也”。四五易位,噬嗑离目,为窥。窥人者,言皆不见。坎为三岁,坎冥在上,离象不见。故“三岁不觌,凶”。干宝曰:在丰之家,居乾之位,乾为屋宇,故曰“丰其屋”。此盖记纣之侈,造为璿室玉台也。蔀其家者,以记纣多倾国之女也。社稷既亡,宫室虚旷,故曰“窥其户,阒其无人”。阒,无人貌也。三者,天地人之数也。凡国于天地有兴亡焉。故王者之亡其家也。必天示其祥,地出其妖,人反其常,非斯三者,亦弗之亡也。故曰“三岁不觌,凶”。然则璿室之成,三年而后亡国矣。案:上应于三,三互离,巽为户,离为目,目而近户,窥之象也。既屋丰家蔀,若窥地户,阒寂无人。震木,数三,故三岁致凶于灾。

《象》曰:丰其屋,天际祥也。

  孟喜曰:天降下恶祥也。

窥其户,阒其无人,自藏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三隐伏坎中,故“自藏”者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穷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

  崔觐曰:谚云:作者不居,况穷大甚,而能久处乎?故必获罪去邦,羁旅于外矣。

(艮下离上)。旅:小亨,旅贞吉。

  虞翻曰:贲初之四,否三之五,非乾坤往来也。与噬嗑之丰同义。小,谓柔得贵位而顺刚。丽乎大明。故“旅小亨,旅贞吉”。再言旅者,谓四凶恶,进退无恒,无所容处。故再言旅,恶而愍之。

《彖》曰:旅小亨。

  姚信曰:此本否卦。三五交易,去其本体,故曰客旅。荀爽曰:谓阴升居五,与阳通者也。

柔得中乎外,而顺乎刚,止而丽乎明,是以小亨旅贞吉也。

  蜀才曰:否三升五,柔得中于外,上顺于刚。九五降三,降不失正,止而丽乎明。所以“小亨旅贞吉”也。

旅之时义大矣哉。

  虞翻曰:以离日丽天,县象著明,莫大日月,故义大也。王弼曰:旅者,物失其所居之时也。物失所居,则咸愿有附,岂非智者有为之时?故曰“旅之时义大矣哉”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火,旅。

  侯果曰:火在山上,势非长久,旅之象也。

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狱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三。离为明,艮为慎,兑为刑,坎为狱。贲初之四,狱象不见。故“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狱”。与丰折狱同义者也。

初六:旅琐琐,斯其所取灾。

  陆绩曰:琐琐,小也。艮为小石。故曰“旅琐琐也”。履非其正,应离之始。离为火,艮为山,以应火,灾焚自取也。故曰:“斯其所取灾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旅琐琐,志穷灾也。

  虞翻曰:琐琐,最蔽之貌也。失位远应,之正介坎。坎为灾眚,艮手为取,谓三动应坎。坎为志,坤称穷,故曰“志穷灾也”。

六二:旅即次,怀其资,得僮仆贞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即,就。次,舍。资,财也。以阴居二,即就其舍,故“旅即次”。承阳有实,故“怀其资”。故曰“旅即次,怀其资”也。初者卑贱,二得履之,故“得僮仆”。处和得位,故正居是,故曰“得僮仆贞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得僮仆贞,终无尤也。

  虞翻曰:艮为僮仆,得正承三,故“得僮仆贞,而终无尤也”。

  案:六二履正体艮,艮为阍寺,僮仆贞之象也。

九三:旅焚其次,丧其僮仆,贞厉。

  虞翻曰:离为火,艮为僮仆。三动艮坏,故“焚其次”。坤为丧,三动艮灭入坤,故“丧其僮仆”。动而失正,故“贞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旅焚其次,亦以伤矣。

  虞翻曰:三动体剥,故伤也。

以旅与下,其义丧也。

  虞翻曰:三变成坤。坤为下,为丧,故“其义丧也“。

九四:旅于处,得其资斧,我心不快。

  虞翻曰:巽为处。四焚弃,恶人失位远应。故“旅于处”,言无所从也。离为资斧,故“得其资斧”。三动,四坎为心,其位未至,故“我心不快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旅于处,未得位也。得其资斧,心未快也。

  王弼曰:斧,所以斫除荆棘,以安其舍者也。虽处上体之下,不先于物;然而不得其位,不获平坦之地者也。客子所处不得其次,而得其资斧之地,故其“心不快”。

  案:九四失位,而居艮上。艮为山。山非平坦之地也。四体兑巽。巽为木,兑为金,木贯于金,即资斧斫除荆棘之象者也。

六五:射雉,一矢亡,

  虞翻曰:三变坎为弓,离为矢,故“射雉”。五变乾体,矢动雉飞,故“一矢亡”矣。

终以誉命。

  虞翻曰:誉谓二。巽为命。五终变成乾,则二来应已,故“终以誉命”。

《象》曰:终以誉命,上逮也。

  虞翻曰:逮,及也。谓二上及也。

  干宝曰:离为雉,为矢;巽为木,为进退;艮为手,兑为决。有木在手,进退其体,矢决于外,射之象也。一阴升乾,故曰“一矢”。履非基位,下又无应。虽复射雉,终亦失之。故曰“一矢亡也”。一矢亡者,喻有损而小也。此记禄父为王者后,虽小叛扰,终逮安周室,故曰“终以誉命”矣。

上九:鸟焚其巢,旅人先笑后号咷,

  虞翻曰:离为鸟,为火;巽为木,为高。四失位变震,为筐,巢之象也。今巢象不见,故“鸟焚其巢”。震为笑,震在前,故“先笑”。应在巽,巽为号咷,巽象在后。故“后号咷”。

丧牛于易,凶。

  虞翻曰:谓三动时坤为牛。五动成乾,乾为易。上失三,五动应二。故“丧牛于易”。失位无应故“凶也”。五动成遁,六二:“执之用黄牛之革,”则旅家所丧牛也。

《象》曰:以旅在上,其义焚也。

  虞翻曰:离火焚巢,故“其义焚也”。

丧牛于易,终莫之闻也。

  虞翻曰:坎耳入兑,故“终莫之闻”。

  侯果曰:离为鸟,为火。巽为木,为风。鸟居木上,巢之象也。旅而赡资,物之所恶也。丧牛甚易,求之也难。虽有智者,莫不吉也。

《序卦》曰:旅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

  崔觐曰:旅寄于外,而无所容,则必入矣。故曰:“旅无所容,受之以巽。”

(巽下巽上)。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

  虞翻曰:遁二之四,柔得位而顺五刚,故“小亨”也。大人谓五。离目为见。二失位,利正往应五。故“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”矣。

《彖》曰:重巽以申命,

  陆绩曰:巽为命令。重命令者,欲丁宁也。

刚巽乎中正而志行,

  陆绩曰:二得中,五得正,体两巽,故曰“刚巽乎中正”也。皆据阴,故“志行”也。虞翻曰:刚中正,谓五也。二失位,动成坎,坎为志。终变成震,震为行也。

柔皆顺乎刚,是以小亨。

  陆绩曰:阴为卦主,故“小亨”。

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

  案:其义已见繇辞。

《象》曰:随风,巽。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遁乾也。巽为命,重象,故“申命”。变至三,坤为事,震为行,故“行事”也。

  荀爽曰:巽为号令,两巽相随,故“申命”也。法教百端,令行为上,贵其必从,故曰“行事”也。

初六:进退,利武人之贞。

  虞翻曰:巽为进退。乾为武人。初失位,利之正为乾,故“利武人之贞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进退,志疑也。

  荀爽曰:风性动,进退欲承五,为二所据,故志以疑也。

利武人之贞,志治也。

  虞翻曰:动而成乾,乾为大明,故“志治”。乾元用九,天下治,是其义也。

九二:巽在床下,

  宋衷曰:巽为木。二阳在上,初阴在下,庆之象也。二无应于上,退而据初,心在于下,故曰“巽在床下也”。

  荀爽曰:床下,以喻近也。二者,军帅。三者,号令。故言“床下”。以明将之所专,不过军中事也。

用史巫纷若,吉,无咎。

  荀爽曰:史以书勋,巫以告庙。纷,变。若,顺也。谓二以阳应阳,君所不臣,军师之象。征伐既毕,书勋告庙。当变而且顺五则吉。故曰“用史巫纷若,吉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
  荀爽曰:谓二以处中和,故能变。

九三:频巽,吝。

  虞翻曰:频,頞也。谓二已变。三体坎艮,坎为忧,艮为鼻,故“频巽”。无应在险,故“吝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频巽之吝,志穷也。

  荀爽曰:乘阳无据,为阴所乘,号令不行,故“志穷也”。

六四:悔亡,田获三品。

  虞翻曰:田,谓二也。地中称田,失位无应,悔也。欲二之初,已得应之,故“悔亡”。二动得正,处中应五。五多功,故《象》曰“有功也”。二动艮为手,故称“获”。谓艮为狼,坎为豕。艮二之初,离为雉。故“获三品”矣。翟元曰:田获三品,下三爻也:谓初巽为鸡;二兑为羊,三离为雉也。

  案:《谷梁传》曰春猎曰田,夏曰苗,秋曰蓃,冬曰狩。田获三品:一为乾豆;二为宾客;三为充君之庖。注云:上杀中心,乾之为豆实;次杀中髀骼,以供宾客;下杀中腹;充君之庖厨。尊神敬客之义也。

《象》曰:田获三品,有功也。

  王弼曰:得位承五而依尊履正。以斯行命,必能获强暴,远不仁者也。获而有益,莫若三品,故曰“有功也”。

九五: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终。

  虞翻曰:得位处中,故“贞吉,悔亡,无不利”也。震巽相薄,雷风无形,当变之震矣。巽究为躁卦,故“无初有终”也。

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

  虞翻曰:震,庚也。谓变初至二成离,至三成震,震主庚。离为日,震三爻在前,故“先庚三日”。谓益时也。动四至五成离,终上成震,震三爻在后,故“后庚三日”也。巽初失正,终变成震,得位,故“无初有终”,“吉”。震究为蕃鲜白,谓巽也。巽究为躁卦。躁卦,谓震也。与蛊“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”同义。五动成蛊,乾成于甲,震成于庚,阴阳天地之始终,故经举甲庚于《蛊?彖》、《巽五》也。

《象》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
  虞翻曰:居中得正,故“吉”矣。

上九:巽在床下,

  虞翻曰:床下,谓初也。穷上反下成震,故“巽在床下”。《象》曰:“上穷也”。明当变穷上而复初也。《九家易》曰:上为宗庙。礼封赏出军,皆先告庙,然后受行。三军之命,将之所专。故曰“巽在床下”也。

丧其齐斧,贞凶。

  虞翻曰:变至三时,离毁入坤。坤为丧,巽为齐,离为斧,故“丧其齐斧”。三变失位故“贞凶”。

  荀爽曰:军罢师旋,亦告于庙,还斧于君,故“丧齐斧”。正如其故,不执臣节,则凶。故曰“丧其齐斧,贞凶”。

《象》曰:巽在床下,上穷也。

  虞翻曰:阳穷上反下,故曰“上穷也”。

丧其齐斧,正乎凶也。

  虞翻曰:上应于三,三动失正,故曰“正乎凶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入而后说之,故受之以兑。兑者,说也。

  崔觐曰:巽以申命行事,入于刑者也。入刑而后说之,所谓人忘其劳死也。

(兑下兑上)。兑:亨,利贞。

  虞翻曰:大壮五之三也。刚中而柔外,二失正,动应五承三,故“亨利贞”也。

《彖》曰:兑,说也。

  虞翻曰:兑口,故说也。

刚中而柔外,说以利贞,

  虞翻曰:刚中谓二五,柔外谓三上也。二、三、四利之正,故“说以利贞”也。

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。

  虞翻曰:大壮乾为天,谓五也。人谓三矣。二变顺五承三,故“顺乎天应乎人”。坤为顺也。

说以先民,民忘其劳;

  虞翻曰:谓二、四已变成屯。坎为劳,震喜,兑说,坤为民,坎为心,民心喜说,有顺比象,故“忘其劳”也。

说以犯难,民忘其死,

  虞翻曰:体屯,故“难”也。三至上,体大过死。变成屯,民说无疆。故“民忘其死”。坎心为忘,或以坤为死也。

说之大民劝矣哉。

  虞翻曰:体比顺象,故劳而不怨。震为喜笑,故人劝也。

《象》曰:丽泽,兑,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
  虞翻曰:君子,大壮乾也。阳息见兑,学以聚之,问以辩之。兑二阳同类为朋,伏艮为友,坎为习,震为讲,兑两口对,故“朋友讲习”也。

初九:和兑,吉。

  虞翻曰:得位,四变应已,故“和兑,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和兑之吉,行未疑也。

  虞翻曰:四变应初,震为行,坎为疑,故“行未疑”。

九三:孚兑,吉,悔亡。

  虞翻曰:孚谓五也。四已变,五在坎中,称孚。二动得位,应之,故“孚兑,吉,悔亡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孚兑之吉,信志也。

  虞翻曰:二变应五,谓四已变,坎为志,故“信志也”。

六三:来兑,凶。

  虞翻曰:从大壮来,失位,故“来兑,凶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来兑之凶,位不当也。

  案:以阴居阳,故位不当。谄邪求悦,所以必凶。

九四:商兑未宁,介疾有喜。

  虞翻曰:巽为近利市三倍,故称“商兑”。变之坎,水性流。震为行。谓二已变,体比象,故“未宁”与比“不宁方来”同义也。坎为疾,故“介疾”。得位承五,故“有喜”。

《象》曰:九四之喜,有庆也。

  虞翻曰:阳为庆,谓五也。

九五:孚于剥,有厉。

  虞翻曰:孚,谓五也。二四变,体剥象故“孚于剥”。在坎未光,“有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孚于剥,位正当也。

  案:以阳居尊位,应二比四,孚剥有成,“位不正当也”。

上六:引兑。

  虞翻曰:无应乘阳。动而之巽,为绳。艮为手。应在三,三未之正。故“引兑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上六引兑,未光也。

  虞翻曰:二四已变而体屯,上三未为离,故“未光也”。

卷十二

《序卦》曰: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涣。涣者,离也。

  崔觐曰:人说,忘其劳死,而后可散之以征役,离之以家邦,故曰“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涣。涣者,离也”。

(坎下巽上)。涣:亨。

  虞翻曰:否四之二成坎巽,天地交,故“亨”也。

王假有庙,

  虞翻曰:乾为王。假,至也。否体观。艮为宗庙;乾四之坤二。故“王假有庙,王乃在中也”。

利涉大川,利贞。

  虞翻曰:坎为大川。涣,舟楫象。故“涉大川”。乘木有功,二失正,变应五,故利居贞也。

《彖》曰:涣亨,刚来而不穷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

  卢氏曰:此本否卦。乾之九四,来居坤中,刚来成坎,水流而不穷也。坤之六二,上升乾四,柔得位乎外,上承贵王,与上同也。王假有庙,王乃在中也。

   荀爽曰:谓阳来居二,在坤之中,为立庙。假,大也。言受命之王,居五大位,上体之中,上享天帝,下立宗庙也。

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
  虞翻曰:巽为木,坎为水,故“乘木有功也”。

《象》曰:风行水上,涣。先王以享于帝,立庙。

  荀爽曰:谓受命之王,收集散民,上享天帝,下立宗庙也。阴上至四承五,为享帝。阳下至二,为立庙也。离日上为宗庙,而谓天帝宗庙之神所配食者。王者所奉,故继于上。至于宗庙,其实在地。地者阴中之阳,有似庙中之神。

   虞翻曰:否乾为先王。享,祭也。震为帝、为祭。艮为庙。四之二,杀坤大牲。故以享帝立庙。谓成既济,有噬嗑食象故也。

初六:用拯马壮,吉。

  虞翻曰:坎为马。初失正,动体大壮。得位。故“拯马壮吉”,悔亡之矣。

《象》曰:初六之吉,顺也。

  虞翻曰:承二,故顺也。

九二:涣奔其机,悔亡。

  虞翻曰:震为奔,坎为棘,为矫輮。震为足。輮棘有足,艮肱据之,凭机之象也。涣宗庙中,故设机。二失位,变得正,故“涣奔其机,悔亡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涣奔其机,得愿也。

  虞翻曰:动而得位,故“得愿也”。

六三:涣其躬,无悔。

  荀爽曰:体中曰躬。谓涣三使承上,为志在外,故“无悔”。

《象》曰:涣其躬,志在外也。

  王弼曰:涣之为义,内险而外安者也。散躬志外,不固所守,与刚合志。故得无咎。

六四:涣其群,元吉。

  虞翻曰:谓二已变成坤,坤三爻称群,得位顺五,故“元吉”也。

涣有丘,匪夷所思。

  虞翻曰:位半艮山,故称丘。匪,非也。夷谓震,四应在初,三变坎为思,故“匪夷所思”也。卢氏曰:自二居四,离其群侣,涣其群民得位承尊,故“元吉”也。互体有艮,艮为山丘。涣群虽则光大,有丘则非平易,故有匪夷之思也。

《象》曰:涣其群元吉,光大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三已变成离,故四“光大也”。

九五:涣汗其大号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五建二,为诸侯使下君国,故宣布号令。百姓被泽,若汗之出身,不还反也。此本否卦。体乾为首,来下处二,成坎水,汗之象也;阳称大,故曰“涣汗其大号”也。

涣王居,无咎。

  荀爽曰:布其德教,王居其所,故“无咎”矣。《象》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
  虞翻曰:五为王。艮为居,正位居五,四阴顺命。故“王居无咎,正位也”。

上九:涣其血,去逖,出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应在三。坎为血,为逖。逖,忧也。二变为观,坎象不见。故“其血去逖,出,无咎。”

《象》曰:涣其血,远害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为远,坤为害,体遁上,故“远害”也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离,故受之以节。

  崔觐曰:离散之道,不可终行,当以节止之。故言物不可以终离,受之以节。

(兑下坎上)。节:亨,

  虞翻曰:泰三之五,天地交也。五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,故“节亨”也。

苦节不可贞。

  虞翻曰:谓上也,应在三。三变成离,火炎上作,苦位在火上,故“苦节”。虽得位乘阳,故“不可贞”也。

《彖》曰:节亨,刚柔分而刚得中,

  卢氏曰:此本泰卦。分乾九三升坤五,分坤六五下处乾三,是“刚柔分而刚得中”也苦节不可贞,其道穷也。

  虞翻曰:位极于上,乘阳,故“穷”也。

说以行险,

  虞翻曰:兑说,坎险,震为行,故“说以行险”也。

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,

  虞翻曰:中正谓五。坎为通也。

天地节而四时成。

  虞翻曰:泰乾天,坤地;震春,兑秋。坎冬。三动,离为夏。故“天地节而四时成”也。

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。

  虞翻曰:艮手称制。坤数十,数度。坤又为害,为民,为财。二动体剥,剥为伤。三出复位,成既济定,坤剥不见。故“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”。

《象》曰:泽上有水,节。

  侯果曰:泽上有水,以隄防为节。

君子以制数度,议德行。

  虞翻曰:君子,泰乾也。艮止为制,坤为度,震为议,为行,乾为德,故“以制数度,议德行。”乾三之五,为“制数度”。坤五之乾,为“议德行”也。

初九:不出户庭,无咎。

  虞翻曰:泰坤为户,艮为庭,震为出;初得位应四,故“不出户庭,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不出户庭,知通塞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通,二变坤土壅初为塞。崔觐曰:为节之始,有应所四。四为坎险,不通之象。以节崇塞,虽不通,可谓知通塞矣。户庭,室庭也。慎密守节,故“不出”焉,而无咎也。

  案:初九应四。四互坎艮。艮为门阙。四居艮中,是为内户,户庭之象也。

九二:不出门庭,凶。

  虞翻曰:变而之坤,艮为门庭。二失位不变,出门应五,则凶。故“言不出门庭,凶”矣。

《象》曰:不出门庭凶,失时极也。

  虞翻曰:极,中也。未变之正,失时极矣。

六三: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。

  虞翻曰:三,节家君子也。失位,故节若。嗟,哀号声。震为音声,为出。三动得正,而体离坎,涕流出目,故“则嗟若”。得位乘二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不节之嗟,又谁咎也。

  王弼曰:若,辞也。以阴处阳,以柔乘刚,违节之道,以至哀嗟。自己所至,无所怨咎,故曰“又谁咎”矣。

六四:安节,亨。

  虞翻曰:二已变,艮止坤安。得正承五,有应于初,故“安节亨”。

《象》曰:安节之亨,承上道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言四得正奉五,上通于君,故曰“承上道也”。

九五:甘节,吉。往有尚。

  虞翻曰:得正居中,坎为美,故“甘节吉”。往谓二。二失正,变往应五,故“往有尚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甘节之吉,居位中也。

  虞翻曰:艮为居,五为中,故“居位中也”。

上六:苦节,贞凶,悔亡。

  虞翻曰:二三变,有两离,火炎上作苦,故“苦节”。乘阳,故“贞凶”。得位,故“悔亡”。干宝曰:《彖》称苦节不可贞,在此爻也。禀险伏之教,怀贪狠之志,以苦节之性,而遇甘节之主,必受其诛,华士、少正卯之爻也。故曰“贞凶”。苦节既凶,甘节志得,故曰“悔亡”。

《象》曰:苦节贞凶,其道穷也。

  荀爽曰:乘阳于上,无应于下,故“其道穷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

  崔觐曰: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,则人信之,故言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也。

(兑下巽上)。中孚:

  虞翻曰:讼四之初也。坎孚象在中,谓二也,故称“中孚”。此当从四阳二阴之例。遁阴未及三,而大壮阳已至四,故从讼来。二在讼时,体离为鹤。在坎阴中,有“鸣鹤在阴”之义也。

豚鱼吉。

  案:坎为豕。讼四降初折坎,称“豚”。初阴升四,体巽为鱼。中,二。孚,信也。谓二变应五,化坤成邦,故“信及豚鱼”,吉矣。虞氏以三至上体遯,便以豚鱼为遁鱼,虽生曲象之异见,乃失化邦之中信也。

利涉大川。

  虞翻曰:坎为大川。谓二已化邦,三利出涉坎。得正,体涣。涣,舟楫象。故“利涉大川,乘木舟虚也”。

利贞。

  虞翻曰:谓二利之正,而应五也。中孚以利贞,乃应于天也。

《彖》曰:中孚,柔在内而刚得中,说而巽孚,

  王肃曰:三、四在内,二、五得中,兑说而巽顺,故“孚”也。

乃化邦也。

  虞翻曰:二化应五成坤,坤为邦,故“化邦”也。

豚鱼吉:信及豚鱼也。

  荀爽曰:豚鱼,谓四、三也。艮为山陆,豚所处。三为兑泽,鱼所在。豚者卑贱,鱼者幽隐,中信之道,皆及之矣。

利涉大川,乘木舟虚也。

  王肃曰:中孚之象,外实内虚,有似可乘,虚木之舟也。

中孚以利贞,乃应乎天也。

  虞翻曰:讼乾为天,二动应乾,故“乃应乎天也”。

《象》曰:泽上有风,中孚。

  崔觐曰:流风令于上,布泽惠于下,中孚之象也。

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
  虞翻曰:君子,谓乾也。讼坎为狱;震为议,为缓;坤为死。乾四之初,则二出坎狱。兑说震喜,坎狱不见,故“议狱缓死”也。

初九:虞吉,有它不燕。

  荀爽曰:虞,安也。初应于四,宜自安虞;无意于四,则吉。故曰“虞吉”也。四者承五,有它意于四,则不安,故曰“有它不燕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初九虞吉,志未变也。

  荀爽曰:初位潜藏,未得变而应四也。

九二:鸣鹤在阴,其子和之,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。

  虞翻曰:靡,共也。震为鸣;讼离为鹤,坎为阴夜,鹤知夜半。故“鸣鹤在阴”。二动成坤,体益。五艮为子,震巽同声者相应,故“其子和之”。坤为身故称“我”。吾,谓五也。离为爵,爵,位也。坤为邦国,五在艮,阍寺庭阙之象。故称“好爵”。五利二变,之正应坎,故“吾与尔靡之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其子和之,中心愿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心,动得正应五,故“中心愿也”。

六三:得敌,或鼓或罢,或泣或歌。

  荀爽曰:三四俱阴,故称“得“也。四得位,有位。故鼓而歌。三失位,无实。故罢而泣之也。

《象》曰:或鼓或罢,位不当也。

  王弼曰:三四俱阴,金木异性,敌之谓也。以阴居阳,自强而进,进而碍敌。故‘或鼓“也。四履正位,非三敌所克,故“或罢”也。不胜而退,惧见侵陵,故“或泣”也。四履谦巽,不报仇敌,故“或歌”也。歌泣无恒,位不当也。

六四:月几望,马匹亡,无咎。

  虞翻曰:讼坎为月,离为日。兑西震东。月在兑二,离为震三,日月象对。故“月几望”。乾坎两马匹,初四易位,震为奔走,体遁山中,乾坎不见,故“马匹亡”。初四易位,故“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马匹亡,绝类上也。

  虞翻曰:讼初之四,体与上绝,故“绝类上”也。

九五:有孚挛如,无咎。

  虞翻曰:孚,信也。谓二在坎为孚,巽绳艮手,故“挛”。二使化为邦,得正应已,故“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挛如,位正当也。

  案:以是成五,有信。挛二使变已,是“位正当也”。

上九:翰音登于天,贞凶。

  虞翻曰:巽为鸡,应在震,震为音。翰,高也。巽为高,乾为天。故“翰音登于天”。失位,故“贞凶”。《礼》荐牲,鸡称翰音也。

《象》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长也。

  侯果曰:穷上失位,信不由中;以此申命,有声无实;中实内丧,虚华外扬。是“翰音登天”也。巽为鸡,鸡曰翰音。虚音登天,何可久也。

《序卦》曰: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过。

  韩康伯曰:守其信者,则失贞而不谅之道,而以信为过也。故曰“小过”。

(艮上震上)。小过:亨,利贞。

  虞翻曰:晋上之三。当从四阴二阳,临观之例。临阳未至三,而观四已消也;又有飞鸟之象,故知从晋来。杵臼之利,盖取诸此。柔得中而应乾刚,故“亨”。五失正,故利贞。“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”

可小事,

  虞翻曰:小谓五。晋坤为事。柔得中。故“可小事”也。

不可大事。

  虞翻曰:大事,四。刚失位而不中。故“不可大事”也。

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
  虞翻曰:离为飞鸟,震为音,艮为止。晋上之三,离去震在,鸟飞而音止。故“飞鸟遗之音”。上阴乘阳,故“不宜上”。下阴顺阳,故“宜下,大吉”。俗说或以卦象二阳在内,四阴在外,有似飞鸟之象,妄矣。

《彖》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

  荀爽曰:阴称小。谓四应初,过二而去。三应上,过五而去。五处中,见过不见应。故曰“小者过而亨也”。

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五也。阴称小,故“小事吉也”。

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

  虞翻曰:谓四也。阳称大,故“不可大事也”。

有飞鸟之象焉,飞鸟遗之音。

  宋衷曰:二阳在内,上下各阴,有似飞鸟舒翮之象,故曰“飞鸟”。震为声音,飞而且鸣,鸟去而音止,故曰“遗之音”也。

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上逆而下顺也。

  王肃曰:四、五失位,故曰“上逆”。二、三得正,故曰“下顺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雷,小过。

  侯果曰:山大而雷小,山上有雷,小过于大,故曰“小过”。

君子以行过乎恭,

  虞翻曰:君子,谓三也。上贵三贱,晋上之三,震为行,故“行过乎恭”。谓三致恭以存其位,与谦三同义。

丧过乎哀,

  虞翻曰:晋坤为丧,离为目,艮为鼻,坎为涕洟。震为出,涕洟出鼻目:体大过,遭死丧,过乎哀也。

用过乎俭。

  虞翻曰:坤为财用,为吝啬。艮为止,兑为小。小用密止,云不雨。故“用过乎俭”也。

初六:飞鸟以凶。

  虞翻曰:应四。离为飞鸟。上之三,则四折入,大过死,故“飞鸟以凶”。

《象》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  虞翻曰:四死大过,故“不可如何也”。

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

  虞翻曰:祖谓祖母,初也。母死称妣。谓三坤为丧,为母,折入大过死,故称“祖”也。妣二过初,故“过其祖”五变,三体姤遇,故遇妣也。

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
  虞翻曰:五动为君,晋坎为臣;二之五隔三;艮为止,故“不及其君”止。如承三得正,体姤遇象,故“遇其臣,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

  虞翻曰:体大过,下止,舍巽下,故“不可过”。与随三同义。

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
  虞翻曰:防,防四也。失位从或,而欲折之初。戕,杀也。离为戈兵,三从离上入坤,折四死大过中,故“从或戕之,凶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
  虞翻曰:三来戕四,故“凶如何也”。

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,

  《九家易》曰:以阳居阴,行过乎恭。今虽失位,遇则进五,故“无咎”也。四体震动,位既不正,当动上居五,不复过五,故曰“弗过遇之”矣。

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
  荀爽曰:四往危五,戒备于三,故曰“往厉必戒”也。勿长居四,当动上五,故“用永贞”。

《象》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

  虞翻曰:体否上倾,故“终不可长”矣。

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

  虞翻曰:密,小也。晋坎,在天为云,坠地成雨。上来之三,折坎入兑,小为密。坤为自我。兑为西。五动乾为郊。故“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”也。

公弋取彼在穴。

  虞翻曰:公谓三也。弋,矰缴射也。坎为弓弹。离为鸟矢。弋无矢也,巽绳连鸟,弋人鸟之象。艮为手,二为穴,手入穴中,故“公弋取彼在穴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
  虞翻曰:谓三坎水,已之上六,故“已上也”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  虞翻曰:谓四已变之坤,上得之三,故“弗遇过之”。离为飞鸟,公弋得之,鸟下入艮手而死,故“飞鸟离之凶”。晋坎为灾眚,故“是谓灾眚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之。

  虞翻曰:飞下称亢。晋上之三,故“已亢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有过物者必济,故受之以既济。

  韩康伯曰:行过乎俭,可以矫世厉俗,有所济也。

(离下坎上)。既济:亨小。利贞。

  虞翻曰:泰五之二。小,谓二也。柔得中。故“亨小”。六爻得位,各正性命,保合大和故“利贞”矣。

初吉,

  虞翻曰:初,始也。谓泰乾。乾知大始,故称“初”。坤五之乾二,得正处中,故“初吉,柔得中也。”

终乱。

  虞翻曰:泰坤称乱。二上之五,终止于泰,则反成否。子弑其父,臣弑其君天下无邦,终穷成坤,故“乱,其道穷”。

《彖》曰:既济亨,小者亨也。

  荀爽曰:天地既交,阳升阴降,故“小者亨也”。

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

  侯果曰:此本泰卦。六五降二,九二升五,是刚柔正当位也。

初吉,柔得中也。

  虞翻曰:中,谓二。

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

  虞翻曰:反否终坤,故“其道穷也”。侯果曰:刚得正,柔得中,故“初吉”也。正有终极,济有息止,止则穷乱,故曰“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”。一曰:殷亡周兴之卦也。成汤应天,初吉也。商辛毒痛,终止也。由止,故物乱而穷也。物不可穷,穷则复始,周受其未济而兴焉。

 《乾凿度》曰:既济未济者,所以明戒慎,全王道也。

《象》曰:水在火上,既济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
  荀爽曰:六爻既正,必当复乱,故君子象之。思患而豫防之,治不忘乱也。

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《象》曰:曳其轮,义无咎也。

  宋衷曰:离者两阳一阴。阴方阳圆,舆轮之象也。其一在坎中,以火入水,必败,故曰“曳其轮”也。初在后,称“尾”。尾濡曳,咎也。得正有应,于义要以危而无咎矣。

六二:妇丧其佛,勿逐,七日得。

  虞翻曰:离为妇。泰坤为丧。佛发,谓鬒发也。一名妇人之首饰。坎为玄云,故称发。《诗》曰:鬒发如云。乾为首,坎为美;五取乾二之坤为坎,坎为盗,故“妇丧其佛”。泰震为七,故“勿逐,七日得”。与睽丧马勿逐同义。佛,或作茀。俗说以佛为妇人蔽膝之茀,非也。

《象》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
  王肃曰:体柔应五,履顺承刚,妇人之义也。佛,首饰。坎为盗。离为妇。丧其茀,邻于盗也。勿逐自得,履中道也。二五相应,故“七日得”也。

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
  虞翻曰:高宗,殷王武丁。鬼方,国名。乾为高宗,坤为鬼方;乾二之坤五。故“高宗伐鬼方”。坤为年,位在三,故“三年”。坤为小人,二上克五,故“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”。《象》曰:“惫也”。干宝曰:高宗,殷中兴之君。鬼方,北方国也。高宗尝伐鬼方,三年而后克之。离为戈兵,故称“伐”。坎当北方,故称“鬼”。在既济之家,而述先代之功,以明周因于殷,有所弗革也。

《象》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

  侯果曰:伐鬼方者,兴衰除暗之征也。上六暗极,九三征之,三举方及,故曰“三年克之”。兴役动众,圣犹疲惫,则非小人能为,故曰“小人勿用”。虞翻曰:坎为劳,故“惫也”。

六四:繻有衣袽,终日戒。

  虞翻曰:乾为衣,故称“繻”。袽,败衣也。乾二之五,衣象裂坏,故“繻有衣袽”。离为日,坎为盗,在两坎间,故“终日戒”。谓伐鬼方三年乃克。旅人勤劳,衣服皆败,鬼方之民,犹或寇窃,故“终日戒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终日戒,有所疑也。

  卢氏曰:繻者,布帛端末之识也。袽者,残币帛,可拂拭器物也。繻有为衣袽之道也。四处明暗之际,贵贱无恒,犹或为衣或为袽也。履多惧之地,上承帝主,故终日戒慎,有所疑惧也。

九五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禴祭,实受其福。

  虞翻曰:泰震为东,兑为西,坤为牛,震动五杀坤,故“东邻杀牛“。在坎多眚,为阴所乘,故“不如西邻之禴祭”。禴,夏祭也。离为夏。兑动二,体离,明。得正承五,顺三。故“实受其福,吉大来也”。

《象》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时也。

  崔觐曰:居中当位。于既济之时,则当是周受命日也。五坎为月。月出西方,西邻之谓也。二应在离,离为日。日出东方,东邻之谓也。离又为牛,坎水克离火,东邻杀牛之象。禴,殷春祭之名。案《尚书》:克殷之岁,厥四月哉生明。王来自商,至于丰。丁未,祀于周庙。四月殷之三月,春也。则明西邻之禴祭,得其时而受祉福也。实受其福,吉大来也。

   卢氏曰:明鬼享德不享味也。故德厚者,吉大来也。

上六:濡其首,厉。

  虞翻曰:乾为首,五从二上在坎中,故“濡其首,厉”。位极乘阳,故“何可久”。

《象》曰:濡其首厉,何可久也。

  荀爽曰:居上濡五,处高居盛,必当复危,故“何可久也”。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未济终焉。

  崔觐曰:夫易之为道,穷则变,变则通。而以未济终者,亦物不可穷也。

(坎下离上)。未济:亨。

  虞翻曰:否二之五也。柔得中,天地交。故“亨”。济,成也。六爻皆划错,故称未济也。

小狐汔济,

  虞翻曰:否艮为小狐。汔,几也。济,济渡。狐济几度,而濡其尾,未出中也。

濡其尾,无攸利。

  虞翻曰:艮为尾。狐,兽之长尾者也。尾谓二,在坎水中。故“濡其尾”。失位,故“无攸利,不续终也”。

  干宝曰:坎为狐。

  《说文》曰:汔,涸也。

  案:刚柔失正,故未济也。五居中应刚,故“亨”也。小狐力弱,汔乃可济。水既未涸,而乃济之。故尾濡而无所利也。

《彖》曰:未济亨,柔得中也。

  荀爽曰:柔上居五,与阳合同,故“亨”也。

小狐汔济,未出中也。

  虞翻曰:谓二未变,在坎中也。

  干宝曰:狐,野兽之妖者,以喻禄父。中,谓二也。困而犹处中故也。此以记纣虽亡国,禄父犹得封矣。

濡其尾,无攸利,不续终也。

  虞翻曰:否阴消阳,至剥终坤,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乾五之二,坤杀不行,故“不续终也”。干宝曰:言禄父不能敬奉天命,以续既终之礼,谓叛而被诛也。

虽不当位,刚柔应也。

  荀爽曰:虽刚柔相应,而不以正,由未能济也。

  干宝曰:六爻皆相应,故微子更得为客也。

《象》曰:火在水上,未济。

  侯果曰:火性炎上,水性润下,虽复同体,功不相成,所以未济也。故君子慎辨物宜,居之以道,令其功用相得,则物咸济矣。

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  虞翻曰:君子,否乾也。艮为慎。辨,别也。物谓乾阳物也,坤阴物也;艮为居,坤为方;乾别五以居坤二。故“以慎辨物居方”也。

初六:濡其尾,吝。

  虞翻曰:应在四,故“濡其尾”。失位,故“吝”。

《象》曰:濡其尾,亦不知极也。

  案:四在五后,故称“尾”。极,中也。谓四居坎中,以濡其尾,是不知极也。

九二:曳其轮,贞吉。

  姚信曰:坎为曳,为轮,两阴夹阳,轮之象也。二应于五,而隔于四,止则据初,故“曳其轮”。处中而行,故曰“贞吉”。干宝曰:坎为轮。离为牛,牛曳轮。上以承五命,犹东蕃之诸侯,共攻三监,以康周道,故曰“贞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九二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  虞翻曰:谓初已正,二动成震,故“行正”。

六三:未济,征凶,利涉大川。

  荀爽曰:未济者,未成也。女在外,男在内,婚姻未成。征上从四则凶。利下从坎,故“利涉大川”矣。

《象》曰:未济征凶,位不当也。

  干宝曰:吉凶者,言乎其得失也。禄父反叛,管蔡与乱,兵连三年,诛及骨肉,故曰“未济征凶”。平克四国,以济大难,故曰“利涉大川”。坎也。以六居三,不当其位,犹周公以臣而君,故流言作矣。

九四:贞吉,悔亡。

  虞翻曰:动正得位,故吉而悔亡矣。

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赏于大邦。

  虞翻曰:变之震,体师:坤为鬼方。故“震用伐鬼方”。坤为年,为大邦,阳称赏,四在坤中,体既济离三,故“三年有赏于大邦”。

《象》曰:贞吉悔亡,志行也。

  案:坎为志,震为行,四坎变震,故“志行也”。

六五:贞吉,无悔。

  虞翻曰:之正则吉,故“贞吉,无悔”。

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  虞翻曰:动之乾,离为光,故“君子之光”也。孚谓二。二变应已,得有之,故“有孚吉”。坎称孚也。干宝曰:以六居五,周公摄政之象也,故曰“贞吉无悔”。制礼作乐,复子明辟。天下乃明其道,乃信其诚。故“君子之光,有孚,吉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君子之光,其晖吉也。

  虞翻曰:动之正,乾为大明,故“其晖吉也”。

上九:有孚于饮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  虞翻曰:坎为孚,谓四也。上之四介四,故“有孚”。饮酒流颐中,故“有孚于饮酒”。终变之正,故“无咎”。乾为首,五动首在酒中,失位,故“濡其首”矣。孚,信。是,正也。六位失正,故“有孚失是”。谓若殷纣沉湎于酒,以失天下也。

《象》曰:饮酒濡首,亦不知节也。

  虞翻曰:节,止也。艮为节,饮酒濡首,故“不知节矣”。

卷十三

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。

  虞翻曰:天贵故“尊”,地贱故“卑”。“定”谓成列。

  荀爽曰:谓否卦也。否七月,万物已成,乾坤各得其位定矣。

卑高以陈,贵贱位矣。

  虞翻曰:乾高贵五,坤卑贱二,列贵贱者,存乎位也。

  荀爽曰:谓泰卦也。

  侯果曰:天地卑高,义既陈矣;万物贵贱,位宜差矣。

动静有常,刚柔断矣。

  虞翻曰:断,分也。乾刚常动,坤柔常静,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。

方以类聚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姤卦,阳爻聚于午也。方,道也。谓阳道施生,万物各聚其所也。

物以群分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复卦,阴爻群于主子也。阴,成故曰物“物”也。至于万物一成,分散天下也。以周人用,故曰“物以群分”也。

吉凶生矣。

  虞翻曰:物三称群,坤方道静,故“以类聚”。乾物运行,故“以群分”。乾生,故“吉”;坤杀,故“凶”,则“吉凶生矣”。

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变化见矣。

  虞翻曰:谓日月在天成八卦;震象出庚,兑象见丁,乾象盈甲,巽象伏辛,艮象消丙,坤象丧乙,坎象流戊,离象就已,故“在天成象”也。在地成形,谓震竹巽木,坎水离火,艮山兑泽,乾金坤土。在天为变,在地为化,刚柔相推,而生变化矣。

是故刚柔相摩,八卦相荡。

  虞翻曰:旋转称摩薄也。乾以二五摩坤,成震、坎、艮。坤以二五摩乾,成巽、离、兑。故“刚柔相摩,则八卦相荡”也。

鼓之以雷霆,润之以风雨。

  虞翻曰:鼓,动。润,泽也。雷震庭艮,风巽雨兑也。

日月运行,一寒一暑。

  虞翻曰:日离月坎,寒乾暑坤也。运行往来,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寒暑相推,而岁成焉,故“一寒一暑”也。

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。

  荀爽曰:男谓乾,初适坤为震;二适坤为坎;三适坤为艮,以成三男也。女谓坤,初适乾为巽;二适乾为离;三适乾为兑,以成三女也。

乾知大始,

  《九家易》曰:始,谓乾禀元气,万物资始也。

坤作成物。

  荀爽曰:物谓坤任育体,万物资生。

乾以易知,坤以简能。

  虞翻曰:阳见称易,阴藏为简,简,阅也。乾息昭物,天下文明,故“以易知”。坤阅藏物,故“以简能”矣。

易则易知,简则易从。

  虞翻曰:乾悬象著明,故“易知”。坤阴阳动辟,故“易从”不习无不利,地道光也。

易知则有亲,易从则有功。

  虞翻曰:阳道成乾,为父,震、坎、艮,为子,本乎天者亲上,故“易知则有亲”。以阳从阴,至五多功,故“易从则有功矣”。蜀才曰:以其易知,故物亲而附之。以其易从故物法而有功也。

有亲则可久,有功则可大。

  荀爽曰:阴阳相关,杂而不厌,故“可久”也。万物生息,种类繁滋,故“可大”也。

可久则贤人之德,可大则贤人之业。

  姚信曰:贤人,乾坤也。言乾以日新为德,坤以富有为业也。

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。

  虞翻曰:易为乾息,简为坤消,乾坤变通,穷理以尽性,故“天下之理得矣”。

天下之理得,而易成位乎其中矣。

  荀爽曰:阴位成于五,阴位成于二,五为上中,二为下中,故“易成位乎其中”也。

圣人设卦,

  案:圣人谓伏羲也。始作八卦,重为六十四卦矣。

观象,系辞焉,

  案:文王观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之象,系属其辞。

而明吉凶。

  荀爽曰:因得明吉,因失明凶也。

刚柔相推而生变化。

  虞翻曰:刚推柔生变,柔推刚生化也。

是故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。

  虞翻曰:吉则象得,凶则象失也。

悔吝者,忧虞之象也。

  荀爽曰:忧虞小疵,故“悔吝”也。虞翻曰:悔则象忧,吝则象虞也。干宝曰“悔亡则虞,有小吝则忧。忧虞未至于失得,悔吝不入于吉凶。事有小大,故辞有急缓,各象其意也。

变化者,进退之象也。

  荀爽曰:春夏为变,秋冬为化。息卦为进,消卦为退也。

刚柔者,昼夜之象也。

  荀爽曰:刚谓乾,柔谓坤。乾为昼,坤为夜。昼以喻君。夜以喻臣也。

六爻之动,

  陆绩曰:天有阴阳二气,地有刚柔二性,人有仁义二行。六爻之动,法乎此也。

三极之道也。

  陆绩曰:此三才极至之道也。初、四,下极;二、五,中极;三、上,上极也。

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,易之象也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文王。象谓乾二之坤,成坎月离日。日月为象。君子黄中通理,正位居位。故“居而安者,易之象也。”旧读象误作厚,或作序,非也。

所变而玩者,爻之辞也。

  虞翻曰:爻者,言乎变者也。谓乾五之坤,坤五动,则观其变。旧作乐,字之误。

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,

  虞翻曰:玩,弄也。谓乾五动成大有,以离之目,观天之象。兑口玩习所系之辞,故“玩其辞”。

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,

  虞翻曰:谓观爻动也。以动者尚其变,占事知来,故“玩其占”。

是以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。

  虞翻曰:谓乾五变之坤成大有,有天地日月之象。文王则庖牺,亦与天地合德,日月合明。天道助顺,人道助信,履信思顺,故“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”也。

彖者,言乎象者也。

  虞翻曰:在天成象,八卦以象告。彖说三才,故“言乎象也”。

爻者,言乎变者也。

  虞翻曰:爻有六画,所变而玩者,爻之辞也。谓九六变化,故言乎变者也。

吉凶者,言乎其失得也。

  虞翻曰:得正言吉,失位言凶也。

悔吝者,言乎其小疵也。

  崔觐曰:系辞著悔吝之言,则异凶咎。有其小病,比于凶咎,若疾病之与小疵。

无咎者,善补过也。

  虞翻曰:失位为咎,悔变而之正,故“善补过”。孔子曰:退思补过者也。

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,

  侯果曰:二、五为功,誉位;三、四为凶,惧位。凡爻得位则贵,失位则贱,故曰“列贵贱者存乎位”矣。

齐大小者存乎卦,

  王肃曰:齐犹正也。阳卦大,阴卦小,卦列则小大分。故曰“齐小大者存乎卦”也。

辩吉凶者存乎辞,

  韩康伯曰:辞,爻辞也。即爻者言乎变也。言象,所以明小大。言变,所以明吉凶。故大小之义存乎卦,吉凶之状存乎爻。至于悔吝、无咎,其例一也。吉凶、悔吝、小疵、无咎,皆生乎变。事有小大,故下历言五者之差也。

忧悔吝者存乎介,

  虞翻曰:介,纤也。介如石焉,断可识也。故“存乎介”。谓识小疵。

震无咎者存乎悔。

  虞翻曰:震,动也。有不善,未尝不知之。知之,未尝复行。无咎者善补过。故“存乎悔”也。

是故卦有小大,辞有险易。辞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

  虞翻曰:阳易,指天。阴险,指地。圣人之情见乎辞,故指所之。

  易与天地准,故能弥纶天下之道。

  虞翻曰:准,同也。弥,大。纶,络。谓易在天下,包络万物,以言乎天地之间,则备矣。故“与天地信”也。

仰以观于天文,俯以察于地理,

  荀爽曰:谓阴升之阳,则成天之文也。阳降之阴,则成地之理也。

是故知幽明之故。

  荀爽曰:谓天上地下不可得睹者也。谓否卦变成既未济也。明,谓天地之间,万物陈列,著于耳目者,谓泰卦变成既济也。

原始及终,故知死生之说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阴阳交合,物之始也。阴阳分离,物之终也。合则生,离则死。故“原始及终,故知死生之说”矣。交合泰时,春也。分离否时,秋也。

精气为物,游魂为变。

  虞翻曰:魂阳物,谓乾坤也。变谓坤鬼。乾纯粹精,故主为物。乾流坤体,变成万物故“游魂为变”也。

是故知鬼神之情状。与天地相似,故不违。

  虞翻曰:乾神似天,坤鬼似地。圣人与天地合德,鬼神合吉凶,故“不违”。

  郑玄曰:精气,谓七八也。游魂,谓九六也。七八,木火之数也。九六,金水之数。木水用事而物生,故曰“精气为物”。金水用事而物变,故曰“游魂为变”。精气谓之神,游魂谓之鬼。木火生物,金水终物。二物变化其情,与天地相似,故无所差违之也。

知周乎万物,

  荀爽曰:二篇之册,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,故曰“知周乎万物”也。

而道济天下,故不过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言乾坤道济成天下而不过也。

  王凯冲曰:知周道济,洪纤不遗,亦不过差也。

旁行而不流,

  《九家易》曰:旁行周合,六十四卦,月主五卦,爻主一日,岁既周而复始也。

  侯果曰:应变旁行,周被万物,而不流淫也。

乐天知命,故不忧。

  荀爽曰:坤建于亥,乾坤相据,乾立于已。阴阳孤绝,其法宜忧。坤下有伏乾,为乐天。乾下有伏巽,为知命。阴阳合居,故“不忧”。

安土敦乎仁,故能爱。

  荀爽曰:安土谓否卦,乾坤相据,故“安土”。敦仁谓泰卦。天气下降,以生万物故“敦仁”。生息万物,故谓之“爱”也。

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范者,法也。围者,周也。言乾坤消息,法周天地,而不过于十二辰也。辰,日月所会之宿,谓诹訾、降娄、大梁、实沈、鹑首、鹑火、鹑尾、寿星、大火、析木、星纪、玄枵之属是也。

曲成万物而不遗,

  荀爽曰:谓二篇之册,曲万万物,无遗失也。

  侯果曰:言阴阳二气,委曲成物,不遗微细也。

通乎昼夜之道而知,

  荀爽曰:昼者,谓乾。夜者,坤也。通于乾坤之道,无所不知矣。

是故神无方而易无体。

  干宝曰:否泰盈虚者,神也。变而周流者,易也。言神之鼓万物无常方,易之应变化无定体也。

一阴一阳之谓道。

  韩康伯曰:道者何,无之称也。无不通也。无不由也。

  况之曰:道,寂然无体,不可为象。必有之用极,而无之功显,故至乎。神无方而易无体,而道可见矣。故穷以尽神,因神以明道。阴阳虽殊,无一以待之。在阴为无阴,阴以之生;在阳为无阳,阳以之成。故曰“一阴一阳”也。

继之者,善也。成之者,性也。

  虞翻曰:继,统也。谓乾能统天生物,坤合乾性,养化成之,故“继之者善,成之者性”也。

仁者见之谓之仁,知者见之谓之知。

  侯果曰:仁者见道,谓道有仁。知者见道,谓道有知也。

百姓日用而不知,

  侯查曰:用道以济,然不知其力。故君子之道鲜矣。

  韩康伯曰:君子体道以为用,仁知则滞于所见,百姓日用而不知。体斯道者,不亦鲜矣乎。故常无欲以观妙,可以语至而言极矣。

显诸仁,藏诸用,

  王凯冲曰:万物皆成,仁功著也。不见所为,藏诸用也。

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,

  侯果曰:圣人成务,不能无心,故有忧。神道鼓物,寂然无情,故无忧也。

盛德大业至矣哉。

  荀爽曰:盛德乾天。大业者地也。

富有之谓大业,日新之谓盛德。

  王凯冲曰:物无不备,故曰“富有”。变化不息,故曰“日新”。

生生之谓易。

  荀爽曰:阴阳相易,转相生也。

成象之谓乾,

  案: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才既备,以成乾象也。

效法之谓坤,

  案:爻犹效也。效乾三天之法,而两地成,坤之象卦也。

极数知来之谓占,

  孔颖达曰:谓穷极蓍策之数,逆知将来之事,占其吉凶也。

通变之谓事,

  虞翻曰:事谓变通趋时。以尽利天下之民,谓之事业也。

阴阳不测之谓神。

  韩康伯曰:神也者,变化之极,妙万物而为言,不可以形诘者也,故“阴阳不测”。尝试论之曰:原夫两仪之运,万物之动,岂有使之然哉!莫不独化于太虚,欻尔而自造矣。造之非我,理自玄应;化之无主,数自冥运。故不知所以然,而况之神矣。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,言变化而称乎神也。夫唯天之所为者,穷理体化,坐忘遗照。至虚而善应,则以道为称。不思玄览,则以神为名。盖资道而同乎道,由神而冥于神者也。

夫易广矣,大矣。

  虞翻曰:乾象动直,故“大”。坤形动辟,故“广”也。

以言乎远则不御,

  虞翻曰:御,止也。远谓乾。天高不御也。

以言乎迩则静而正,

  虞翻曰:地谓坤。坤至静而德方,故正也。

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。

  虞翻曰:谓易广大悉备,有天地人道焉,故称备也。

夫乾,其静也专,其动也直,是以大生焉。

  宋衷曰:乾静不用事,则清静专一,含养万物矣。动而用事,则直道而行,导出万物矣。一专一直,动静有时,而物无夭瘁,是以大生也。

夫坤,其静也翕,其动也辟,是以广生焉。

  宋衷曰:翕,犹闭也。坤静不用事,闭藏微伏,应育万物矣。动而用事,则开辟群蛰,敬导沉滞矣。一翕一辟,动静不失时,而物无灾害,是以广生也。

广大配天地,

  荀爽曰:阴广阳大,配天地。

变通配四时,

  虞翻曰:变通趋时,谓十二月消息也。泰、大壮、夬,配春;乾、姤、遁,配夏;否、观、剥,配秋;坤、复、临,配冬,谓十二月消息相变通,而周于四时也。

阴阳之义配日月,

  荀爽曰:谓乾舍于离,配日而居;坤舍于坎,配月而居之义是也。

易简之善配至德。

  荀爽曰:乾德至健,坤德至顺,乾坤易简相配于天地,故“易简之善配至德”。

子曰:易,其至矣乎。

  崔觐曰:夫言子曰:皆是语之别端,此更美易之至极也。

夫易,圣人之所以崇德而广业也。

  虞翻曰:崇德效乾,广业法坤也。

知崇礼卑,崇效天,卑法也。

  虞翻曰:知谓乾,效天崇;礼谓坤,法地卑也。

天地设位,而易行乎其中矣。

  虞翻曰:位谓六画之位,乾坤各三爻,故“天地设位”。易出乾入坤,上下无常,周流六虚,故“易行乎其中”也。

成性存存,道义之门。

  虞翻曰:知终终之,可与存义也。乾为道门,坤为义门。成性,谓成之者性也。阳在道门,阴在义门,其易之门邪。

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啧,而拟诸其形容,

  虞翻曰:乾称圣人,谓庖牺也。啧,谓初。自上议下称拟,形容,谓阴,在地成形者也。

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。

  虞翻曰:物宜谓阳;远取诸物,在天成象故“象其物宜”。象,谓三才八卦在天也,庖牺重为六画也。

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,

  虞翻曰:重言圣人,谓文王也。动,谓六爻矣。

而观其会通,

  荀爽曰:谓三百八十四爻,阴阳动移,各有所会,各有所通。

  张璠曰:会者,阴阳合会,若蒙九二也。通者,乾坤交通,既济是也。

以行其典礼,系辞焉以断其吉凶,

  孔颖达曰:既观其会通,而行其典礼,以定一爻之通变,而有三百八十四。于此爻下,系属文辞,以断其吉凶。若会通典礼,得,则为吉也。若会通典礼失,则为凶矣。

是故谓之爻。

  孔颖达曰:谓此会通之事而为爻也。爻者,效也。效诸物之变通,故上章云,爻者言乎变也。

言天下之至啧而不可恶也,

  虞翻曰:至啧无情,阴阳会通,品物流宕,以乾易坤,简之至也。元善之长,故“不可恶也”。

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。

  虞翻曰:以阳动阴,万物以生,故“不可乱”。六二之动直以方。动,旧误作啧也。

拟之而后言,议之而后动,

  虞翻曰:以阳拟坤而成震,震为言议,为后动,故“拟之而后言”。议之而后动,安其身而后动,谓当时也矣。

拟议以成其变化。

  虞翻曰:议天成变,拟地成化,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也。

鸣鹤在阴,其子和之,我有好爵,吾与尔靡之。

  孔颖达曰:上略明拟议而动,故引鹤鸣在阴,取同类相应以证之。此中孚九二爻辞也。

子曰: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善,

  虞翻曰:君子,谓初也。二变五来应之,艮为居。初在艮内。故“居其室”。震为出言,讼乾为善,故“出言善”。此亦成益卦也。

则千里之外应之,况其迩者乎。

  虞翻曰:谓二变则五来应之,体益卦。坤数十,震为百里。十之,千里也。外谓震巽同声,同声者相应,故“千里之外应之”。迩谓坤。坤为顺,二变顺初,故“况其迩者乎”。此信及遁鱼者也。

居其室,出其言不善,

  虞翻曰:谓初阳动,八阴成坤,坤为不善也。

则千里之外违之,况其迩者乎。

  虞翻曰:谓初变体剥。弑父弑君,二阳肥遁,则坤违之,而承于五,故“千里之外违之,况其迩者乎”。

言出乎身加乎民,

  虞翻曰:震为出,为言。坤为身,为民也。

行发乎迩见乎远。

  虞翻曰:震为行,坤为迩,乾为远,兑为见,谓二发应五,则千里之外,故行发迩见远也。

言行,君子之枢机。枢机之发,荣辱之主也。

  荀爽曰:艮为门,故曰“枢”。震为动,故曰“机”也。翟元曰:枢主开闭,机主发动,开闭有明暗,发动有中否,主于荣辱也。

言行,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。可不慎乎。

  虞翻曰:二已变成益,巽四以风动天,震初以雷动地。中孚十一月,雷动地中,艮为慎,故“可不慎乎”。

同人:先号咷而后笑。

  侯果曰:同人九五爻辞也。言九五与六二初未好合,故“先号咷”。而后得同心,故“笑”也。引者喻拟议于事,未有不应也。

子曰:君子之道,或出或处,或默或语。

  虞翻曰:乾为道,故称君子也。同人反师,震为出。为语,坤为默巽为处,故“或出或处,或默或语”也。

二人同心,其利断金。

  虞翻曰:二人谓夫妇。师震为夫,巽为妇。坎为心,巽为同。六二震巽俱体师坎,故“二人同心”。巽为利,乾为金,以离断金,故“其利断金”。谓夫出妇处,妇默夫语,故“同心”也。

同心之言,其臭如兰。

  虞翻曰:臭,气也。兰,香草。震为言,巽为兰,离日燥之,故“其臭如兰”也。

  案:六三互巽,巽为臭也。断金之言,良药苦口,故香若兰矣。
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

  孔颖达曰:欲求外物来应,必须拟议谨慎,则物来应之。故引大过初六,藉用白茅无咎之事,以证谨慎之理也。虞翻曰:其初难知,阴又失正,故独举初六。

子曰:苟错诸地而可矣。藉之用茅,何咎之有,慎之至也。

  虞翻曰:苟,或。错,置也。颐坤为地,故“苟错诸地”。今藉以茅,故“无咎”也。

夫茅之为物薄,

  虞翻曰:阴道柔贱,故“薄”也。

而用可重也。

  虞翻曰:香洁可贵,故“可重也”。

慎斯术也以往,其无所失矣。

  侯果曰:言初六柔而在下,苟能恭慎诚洁,虽置羞于地,神亦享矣。此章明但能重慎卑退,则悔吝无从而生。术,道者也。

劳谦,君子有终吉。

  孔颖达曰:欲求外物之应,非唯谨慎,又须谦以下人,故引谦卦九三爻辞以证之矣。

子曰:劳而不伐,有功而不德,厚之至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劳。五多功。乾为德,德言至。以上之贵,下居三贱。故“劳而不伐,有功而不德。”艮为厚,坤为至,故“厚之至也”。

语以其功下人者也。

  虞翻曰:震为语,五多功,下居三,故“以其功下人者也”。

 德言盛,礼言恭。

 虞翻曰:谦旁通履。乾为盛德,坤为礼。天道亏盈而益谦。三从上来,同之盛德,故“恭”;震为言,故“德言盛,礼言恭”。

谦也者,致恭以存其位者也。

  虞翻曰:坎为劳,故能“恭”。三得位,故“以存其位者也”。

亢龙有悔。

  孔颖达曰:上既以谦德保安,此明无谦则有悔,故引乾之上九“亢龙有悔”,证骄亢不谦之义也。

子曰:贵而无位,

  虞翻曰:天尊,故“贵”。以阳居阴,故“无位”。

高而无民,

  虞翻曰:在上,故“高”。无阴,故“无民”也。

贤人在下位,

  虞翻曰:乾称贤人。下位,谓初也。遁世无闷,故“贤人在下位”而不忧也。

而无辅,是以动而有悔也。

  虞翻曰:谓睦我民,故“无辅”。乾盈动倾,故“有悔”。文王居三,纣亢极上,故以为诫也。

不出户庭,无咎。

  孔颖达曰:又明拟议之道,非但谦而不骄,又当谨慎周密,故引节初周密之事以明之也。

子曰:乱之所生也,则言语以为阶。

  虞翻曰:节本泰卦。坤为乱;震为生,为言语;坤称阶故“乱之所生,则言语为之阶”也。

君不密则失臣,臣不密则失身,

  虞翻曰:泰乾为君;坤为臣,为闭,故称“密”。乾三之坤五,君臣毁贼,故“君不密则失臣”。坤五之乾三,坤体毁坏,故“臣不密则失身。”坤为身也。

几事不密则害成,

  虞翻曰:几,初也。谓二已变成坤,坤为事,故“几事不密”。初利居贞,不密。初动则体剥,子弑其父,臣弑其君,故“害成”。

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初。二动,坤为密。故“君子慎密”。体屯盘桓,利居贞,故“不出也”。

子曰:作易者其知盗乎?

  虞翻曰:为易者,谓文王。否上之二成困,三暴慢。以阴乘阳,二变入宫,为萃。五之二夺之,成解。坎为盗。故“为易者其知盗乎”?

《易》曰:负且乘,致寇至。

  孔颖达曰:此又明拟议之道,当量身而行,不可以小处大,以贱贪贵,故引解六三爻辞以明之矣。

负也者,小人之事也。

  虞翻曰:阴称小人。坤为事。以贱倍贵,违礼悖义,故“小人之事也”。

乘也者,君子之器也。

  虞翻曰:君子谓五。器,坤也;坤为大车,故“乘君子之器也”。

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盗思夺之矣。

  虞翻曰:小人谓三。既违礼倍五,复乘其车。五来之二成坎,坎为盗,思夺之矣。为易者知盗乎?此之谓也。

上慢下暴,盗思伐之矣。

  虞翻曰:三倍五,上慢乾君,而乘其器。下暴于二,二藏于坤,五来寇三,以离戈兵,故称“伐之”。坎为暴也。

慢藏悔盗,冶容悔淫。

  虞翻曰:坎心为悔,坤为藏,兑为见。藏而见,故“慢藏”。三动成乾为野,坎水为淫;二变藏坤,则五来夺之,故“慢藏悔盗,野容悔淫”。

《易》曰:负且乘,致寇至,盗之招也。

  虞翻曰:五来夺三,以离兵伐之,故变寇言戎,以成三恶。二藏坤时,艮手招盗,故“盗之招”。

卷十四

大衍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

  干宝曰:衍,合也。

  崔觐曰:案《说卦》云:昔者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幽赞于神明而生蓍,参天两地而倚数。既言蓍数,则是说大衍之数也。明倚数之法当参天两地。参天者,谓从三始,顺数而至五、七、九,不取于一也。两地者,谓从二起,逆数而至十、八、六,不取于四也。此因天地致上,以配八卦,而取其数也。艮为少阳,其数三。坎为中阳,其数五。震为长阳,其数七。乾为老阳,其数九。兑为少阴,其数二。离为中阴,其数十。巽为长阴,其数八。坤为老阴,其数六。八卦之数,总有五十。故云:大衍之数五十也。不取天数一、地数四者,此数八卦之外,大衍所不管也。其用四十有九者,法长阳七七之数也。六十四卦既法长阴八八之数,故四十九蓍则法长阳七七之数焉。蓍圆而神象天,卦方而智象地,阴阳之别也。舍一不用者,以象太极,虚而不用也。且天地各得其数,以守其位,故太一亦为一数,而守其位也。

  王辅嗣云:演天地之数,所赖者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其一不用也。不用而用以之通,非数而数以之成,即易之太极也。四十有九,数之极者。但言所赖五十,不释其所从来,则是亿度而言,非有实据。其一不用,将为法象太极,理纵可通。以为非数而成,义则未允,何则?不可以有对无,五称五十也。

  孔疏释赖五十,以为万物之策,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,其用此策大推演天地之数,唯用五十策也。又释其用四十九,则有其一不用,以为策中,其所揲蓍者,唯四十有九。其一不用,以其虚无,非所用也,故不数矣。

  又引顾欢同王弼所说,而顾欢云:立此二十数以数神,神虽非数而著,故虚其一数,以明不可言之义也。

  案:崔氏探玄:病诸先达,及乎自料,未免小疵。既将八卦阴阳以配五十之数,余其天一地四无所禀承,而云八卦之外在衍之所不管者,斯乃谈何容易哉。且圣人之言,连环可解,约文申义,须穷指归。即此间云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,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。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,是结大衍之前义也。既云五位相得而各有合,即将五合之数配属五行也。故云大衍之数五十也,其用四十有九者,更减一以并五,备设六爻之位,著卦两兼,终极天地五十五之数也。自然穷理尽性,神妙无方,藏往知来,以前民用,斯之谓矣。

分而为二以象两,

  崔觐曰:四十九数合而未分,是象太极也。今分而为二以象两仪矣。

挂一以象三,

  孔颖达曰:就两仪之中,分挂其一于最小指间,而配两仪,以象三才。

揲之以四,以象四时,

  崔觐曰:分揲其蓍,皆以四为数,一策一时,故四策,以象四时也。

归奇于扐以象闰,

  虞翻曰:奇所挂一策,扐所揲之余,不一则二,不三则四也。取奇以归扐,扐并合挂左手之小指,为一扐,则以闰月定四时成岁。故“归奇于扐,以象闰”者也。

五岁再闰,故再扐而后挂。

  虞翻曰:谓已一扐,复分挂如初揲之。归奇于初扐,并挂左手次小指间,为再扐,则再闰也。又分扐揲之如初,再挂左手第三指间,成一变,则布挂之一爻。谓已二扐,又加一,为三,并重合前二扐,为五岁,故“五岁再闰”。再扐而后挂,此参伍以变,据此,为三扐。不言三闰者,闰岁余十日,五岁闰六十日尽矣。后扐闰余分,不得言三扐二闰。故从言“再扐而后挂”者也。

天数五,地数五,

  虞翻曰:天数五,谓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。地数五,谓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也。

五位相得,而各有合。

  虞翻曰:五位谓五行之位。甲乾、乙坤相得,合木,谓天地定位也。丙艮、丁兑相得,合火,山泽通气也。戊坎、已离相得,合土,水火相逮也。庚震、辛巽相得,合金,雷风相薄也。天壬、地癸相得,合水,言阴阳相薄,而战于乾。故“五位相得,而各有合。”或以一六合水,二七合火,三八合木,四九合金,五十合土也。

天数二十有五,

  虞翻曰: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,故二十五也。

地数三十,

  虞翻曰: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,故三十也。

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。

  虞翻曰:天二十五,地三十,故五十有五。天地数见地此,故大衍之数略其奇五,而言五十也。

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

  荀爽曰:在天为变,在地为化,在地为鬼,在天为神。

  姚信曰:此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分为爻者,故能成就乾坤之变化,能知鬼神之所为也。侯果曰:夫通变化,行鬼神,莫近于数,故老聃谓子曰:汝何求道?对曰:吾求诸数。明数之妙通于鬼神矣。

乾之册二百一十有六,

  荀爽曰:阳爻之册,三十有六。乾六爻皆阳,三六一百八十,六六三十六,合二百一十有六也。阳爻九,合四时,四九三十六,是其义也。

坤之册百四十有四,

  荀爽曰:阴爻之册,二十有四。坤六爻皆阴,二六一百二十,四六二十四,合一百四十有四也。阴爻六,合二十四气,四六二百四十也。

凡三百有六十,当期之日。

  陆绩曰:日月十二交会,积三百五十四日有寄为一会。今云三百六十当期,则入十三月六日也。十二月为一期,故云“当期之日”也。

二篇之册,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也。

  侯果曰:二篇谓上下经也。共六十四卦,合三百八十四爻,阴阳各半。则阳爻一百九十二,每爻三十六册,合六千九百一二册。阴爻亦一百九十二,每爻二十四册,合四千六百八册。则二篇之册合万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也。

是故四营而成易,

  荀爽曰:营者,谓七、八、九、六也。

  陆绩曰:分而为二以象两,一营也;挂一以象三,二营也;揲之以四以象四时,三营也;归奇于扐以象闰,四营也。谓四度营为,方成易之一爻者也。

十有八变而成卦。

  荀爽曰:二揲策挂左手一指间,三指间满,而成一爻。又六爻,三六十八,故“十有八变而成卦”也。

八卦而小成,

  侯果曰:谓三画成天地、雷风、日月、山泽之象。此八卦未尽万物情理,故曰“小成”也。

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,

  虞翻曰:引谓庖牺引信三才,兼而两之以六画。触,动也。谓六画以成六十四卦,故“引而信之,触类而长之”。其取类也大,则发挥刚柔而生爻也。

天下之能事毕矣。

  虞翻曰:谓乾以简能,能说诸心,能研诸侯之虑,故“能事毕”。

显道神德行,

  虞翻曰:显道神德行,乾二五之坤,成离日坎月,日月在天,运行照物,故“显道神德行”。默而成,不言而信,存于德行者也。

是故可与酬酢,可与右神矣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阳往为酬,阴来为酢,阴阳相配,谓之右神也。孔子言大衍以下,至于能事毕矣。此足以显明易道,又神易德行,可与经义相斟酌也。故喻以宾主酬酢之礼,所以助前圣发见其神秘矣。礼饮酒,主人酌宾,为献;宾酌主人,为酢;主人饮之,又酌宾,为酬也。先举为酢,答报为酬,酬取其报,以象阳唱阴和,变化相配,是助天地明其鬼神者也。

子曰:知变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为乎?

  虞翻曰:在阳称变,乾五之坤;在阴称化,坤二之乾。阴阳不测之谓神,知变化之道者,故知神之所为。诸儒皆上子曰为章首,而荀马又从之,甚非者矣。

易有圣人之道四焉:

  崔觐曰:圣人德合天地,智周万物,故能用此易道。大略有四:谓尚辞、尚变、尚象、尚占也。

以言者尚其辞;

  虞翻曰:圣人之情,见于辞,系辞焉,以尽言也。

以动者尚其变;

  陆绩曰:变谓爻之变化,当议之而后动矣。

以制器者尚其象;

  荀爽曰:结绳为网罟,盖取诸离,此类是也。

以卜筮者尚其占。

  虞翻曰:乾蓍称筮,动离为龟。龟称卜,动则玩其占,故“尚其占者”也。

是故君子将有为也,将有行也,问焉而以言。

  虞翻曰:有为谓建侯,有行谓行师也。乾二五之坤成震,有师象。震为行,为言问。故“有为有行”。凡应九筮之法,则筮之,谓问于蓍龟,以言其吉凶。爻象动内,吉凶见外。蓍德圆神,卦德方智。故史拟神智以断吉凶也。

其受命也如响。

  虞翻曰:言神不疾而速,不行而至,不言善应。乾二五之坤成震巽,巽为命,故“受命”。同声相应,故如响也。

无有远近幽深,遂知来物。

  虞翻曰:远,谓天。近,谓地。深,谓阳。阴,谓幽。来物,谓乾坤。神以知来,感而遂通,谓幽赞神明而生蓍也。

非天下之至精,其孰能与于此。

  虞翻曰:至精,谓乾纯粹精也。

参伍以变,错综其数。

  虞翻曰:逆上称错。综,理也。谓五岁再闰,再扐而后挂,以成一爻之变,而倚六画之数,卦从下升。故“错综其数”,则三天两地而倚数者也。

通其变,遂成天下之文;

  虞翻曰:变而通之,观变阴阳始立卦。乾坤相亲,故“成天地之文”。物相杂,故曰文。

  极其数,遂定天下之象。

  虞翻曰:数六画之数。六爻之动,三极之道,故定天下吉凶之象也。非天下之至变,其孰能与于此。

  虞翻曰:谓参伍以变,故能成六爻之义。六爻之义,易以贡也。

易无思也,无为也,

  虞翻曰:天下何思何虑,同归而殊涂,一致而百虑,故无所为。谓其静也专。

寂然不动,

  虞翻曰:谓隐藏坤初,几息矣。专,故不动者也。

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

  虞翻曰:感,动也。以阳变阴,通天下之故,谓发挥刚柔而生爻者也。

非天下之至神,其孰能与于此。

  虞翻曰:至神,谓易隐初入微,知几其神乎!

  韩康伯曰:非忘象者,则无以制象。非遗数者,则无以极数。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,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,至神者寂然而无不应。斯盖功用之母,象数所由立。故曰:非至精、至变、至神,则不能与于此也。夫易,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。

  荀爽曰:谓伏羲画卦,穷极易幽深;文王系辞,研尽易几微者也。

唯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;

  虞翻曰:深谓幽赞神明。无有远近幽深,遂知来物,故“通天下之志”,谓蓍也。

唯几也,故能成天下之务;

  虞翻曰:务,事也。谓易研几开物,故“成天下之务”。谓卦者也。唯神也,故不疾而速,不行而至。

  虞翻曰:神,谓易也。谓日月斗在天,日行一度,月行十三度,从天西转,故“不疾而速”。星寂然不动,随天右周,感而遂通,故“不行而至”者也。

子曰: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,此之谓也。

  侯果曰:言易唯深唯神,蕴此四道。因圣人以章,故曰“圣人之道”矣。

天一,

  水甲。

地二。

  火乙。

天三,

  木丙。

地四。

  金丁。

天五,

  土戊。

地六。

  水已。

天七,

  火庚。

地八。

  木辛。

天九,

  金壬。

地十。

  土癸。此则大衍之数五十有五。蓍龟所从生,圣人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此上,虞翻义也。

子曰:夫易何为而作也?

  虞翻曰:问易何为取天地之数也。

夫易开物成务,

  陆绩曰:开物谓庖牺引伸八卦,重以为六十四。触长爻策,至于万一千五百二十,以当万物之数。故曰“开物”。圣人观象而制网耒耜之属,以成天下之务,故曰“成务”也。

冒天下之道,如斯而已者也。

  虞翻曰:以阳辟坤,谓之“开物”。以阴翕乾,谓之“成务”。冒,触也。触类而长之如此也。

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,

  《九家易》曰:凡言是故者,承上之辞也。谓以动者尚其变,变而通之,以通天下之志也。

以定天下之业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以制器者尚其象也。凡事业之未立,以易道决之,故言以定天下之业。

以断天下之疑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卜筮者尚其占也。占事知来,故定天下之疑。

是故蓍之德圆而神,卦之德方以知,

  崔觐曰:蓍之数七七四十九,象阳。圆,其为用也。变通不定,四之以知来物,是蓍之德圆而神也。卦之数八八六十四,象阴。方,其为用也。爻位有分,因之以藏往知事,是卦之德方以知也。

六爻之义易以贡。

  韩康伯曰:贡,告也。六爻之变易以告吉凶也。

圣人以此先心,

  韩康伯曰:洗濯万物之心者也。

退藏于密,

  陆绩曰:受蓍龟之报应,决而藏之于心也。

吉凶与民同患。

  虞翻曰:圣人谓庖牺。以蓍神知来,故以“先心”。阳动入巽,巽为退伏,坤为闭户,故藏密。谓齐于巽以神明其德。阳吉阴凶,坤为民,故“吉凶与民同患”。谓作易者有忧患也。

神以知来,知以藏往,

  虞翻曰:乾神知来,坤知藏往。来谓出见,往谓藏密也。

其孰能与于此哉!

  虞翻曰:谁乎能为此哉?谓古之聪明睿知之君也。

古之聪明睿知神武而不杀者夫!

  虞翻曰:谓大人也。庖牺在乾五。动而之坤,与天地合聪明。在坎则聪。在离则明。神武谓乾。睿知谓坤。乾坤坎离,反复不衰,故“而不杀者夫”!

是以明于天之道,而察于民之故,

  虞翻曰:乾五之坤,以离日照天,故“明天之道”。以坎月照坤,故“察民之故”。坤为民。

是兴神物以前民用。

  陆绩曰:神物,蓍也。圣人兴蓍以别吉凶,先民而用之,民皆从焉,故曰“以前民用”也。

圣人以此斋戒,

  韩康伯曰:洗心曰“斋”。防患曰“戒”。

以神明其德夫。

  陆绩曰:圣人以蓍能逆知吉凶,除害就利,清絜其身,故曰“以此斋戒”也。吉而后行,举不违失其德,富盛见称神明,故曰“神明其德”也。

是故阖户谓之坤,

  虞翻曰:阖,闭翕也。谓从巽之坤,坤柔象夜,故以闭户者也。

辟户谓之乾,

  虞翻曰:辟,开也。谓从震之乾,乾刚象昼,故以开户也。

一阖一辟谓之变,

  虞翻曰:阳变阖阴,阴变辟阳,刚柔相推,而生变化也。

往来不穷谓之通。

  荀爽曰:谓一冬一夏,阴阳相变易也。十二消息,阴阳往来无穷已,故“通”也。

  见乃谓之象,形乃谓之器,

  荀爽曰:谓日月星辰,光见在天而成象也。万物生长,在地成形,可以为器用者也。

制而用之谓之法,

  荀爽曰:谓观象于天,观形于地,制而用之,可以为法。

利用出入,民咸用之谓之神。

  陆绩曰:圣人制器以周民用,用之不遗,故曰“利用出入”也。民皆用之,而不知所由来,故谓之“神”也。

是故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

  干宝曰:发初言“是故”,总众篇之义也。虞翻曰:太极,太一也。分为天地,故“生两仪”也。

两仪生四象,

  虞翻曰:四象,四时也。两仪,谓乾坤也。乾二五之坤,成坎、离、震、兑。震春兑秋,坎冬离夏。故“两仪生四象”。归妹卦备,故《彖》独称天地之大义也。

四象生八卦,

  虞翻曰:乾二五之坤,则生震坎艮。坤二五之乾,则生巽离兑。故“四象生八卦”。乾坤生春,艮兑生夏,震巽生秋,坎离生冬者也。

八卦定吉凶,

  虞翻曰:阳生则吉,阴生则凶。谓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。已言于上,故不言生,而独言定吉凶也。

吉凶生大业。

  荀爽曰:一消一息,万物丰殖,富有之谓大业。

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,

  翟元曰:见象立法,莫过天地也。

变通莫大乎四时,

  荀爽曰:四时相变,终而复始也。

县象著有莫大乎日月,

  虞翻曰:谓日月县天,成八卦象。三日莫,震象出庚;八日,兑象见丁;十五日,乾象盈甲;十七日旦,巽象退辛;二十三日,艮象消丙;三十日,坤象灭乙。晦夕朔旦,坎象流戊。日中则离,离象就已,戊已土位,象见于中,日月相推,而明生焉。故“县角著明,莫大乎日月”者也。

崇高莫大乎富贵;

  虞翻曰:谓乾正位于五,五贵坤富,以乾通坤,故高大富贵也。

备物致用,立成器以为天下利,莫大乎圣人;

  虞翻曰:神农黄帝尧舜也。民多否闭,取乾之坤,谓之“备物”。以坤之乾,谓之“致用”。乾为物,坤为器用。否四之初,耕稼之利;否五之初,市井之利;否四之二,舟楫之利;否上之初,牛马之利。谓十三盖取以利天下。通其变,使民不倦,神而化之,使民宜之,圣人作而万物睹,故“莫大乎圣人”者也。

  探啧索隐,钩深致远,以定天下之吉凶,成天下之娓娓者,莫善乎蓍龟。

  虞翻曰:探,取。啧,初也。初隐未见,故“探啧索隐”。则幽赞神明而生蓍,初深,故曰“钩深”。致远谓乾。乾为蓍,乾五之坤。大有离为龟。乾生,知吉。坤杀,知凶。故“定天下之吉凶”,“莫善于蓍龟”也。

  侯果曰:亹,勉也。夫幽隐深远之情,吉凶未兆之事,物皆勉勉然愿知之,然不能也。及蓍成卦,龟成兆也。虽神道之幽密,未然之吉凶,坐可观也。是蓍龟成天下勉勉之圣也。

是故天生神物,圣人则之;

  孔颍达曰:谓成蓍龟,圣人法则之,以为卜筮者也。

天地变化,圣人效之;

  陆绩曰:天有昼夜四时变化之道,圣人设三百八十四爻以效之矣。

天垂象,见吉凶,圣人象之;

  荀爽曰:谓在璇玑、玉衡,以齐七政也。

  宋衷曰:天垂阴阳之象,以见吉凶。谓日月薄蚀,五星乱行,圣人象之。亦著九六爻位得失示人,所以有吉凶之占也。

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。

  郑玄曰:《春秋纬》云:河以通乾,出天苞。洛以流坤,吐地符。河龙图发,洛龟书成,“河图”有九篇,“洛书”有六篇也。孔安国曰:“河图”则八卦也,“洛书”则九畴也。侯果曰:圣人法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,制历象以示天下也。

易有四象,所以示也;

  侯果曰:四象,谓上文神物也、变化也、垂象也、图书也,四者治人之洪范。易有此象,所以示人也。

系辞焉,所以告也;

  虞翻曰:谓系《彖》、《象》之辞,八卦以象告也。

定之以吉凶,所以断也。

  虞翻曰:系辞焉以断其吉凶,八卦定吉凶,以断天下之疑也。

《易》曰: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。

  侯果曰:此引大有上九辞以证之义也。大有上九履信思顺,自天右之,言人能依四象所示,系辞所告,又能思顺,则天及人皆共右之,吉无不利者也。

子曰:右者,助也。

  虞翻曰:大有兑为口,口助称右。

天之所助者顺也,

  虞翻曰:大有五以阴顺上,故为“天国者顺也”。

人所助者信也。

  虞翻曰:信,谓二也。乾为人,为信,庸言之信也。

履信思乎顺,有以尚贤也。

  虞翻曰:大有五应二而顺上,故“履信思顺”。比坤为顺,坎为思。乾为贤人,坤伏乾下,故“有以尚贤者”也。

是以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也。

  崔觐曰:言上九履五厥孚,履人事以信也。比五而不应三,思天道之顺也。崇四匪彭,明辩于五,又以尚贤也。以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,重引易文,以证成其义。

子曰: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。

  虞翻曰:谓书易之动,九六之变,不足以尽易之所言。言之则不足以尽庖牺之意也。

然则圣人之意,其不可见乎?

  侯果曰:设疑而问也。欲明立象可以尽圣人言意也。

子曰:圣人立象以尽意,

  崔觐曰:言伏羲仰观俯察,而立八卦之象,以尽其意。

设卦以尽情伪,

  崔觐曰:设卦谓因而重之为六十四。卦之情伪,尽在其中矣。

系辞焉以尽其言,

  崔觐曰:文王作卦爻之辞,以系伏羲立卦之象。象即尽意,故辞亦尽言也。

变而通之以尽利,

  陆绩曰:变三百八十四爻,使相交通,以尽天下之利。

鼓之舞之以尽神。

  虞翻曰:神,易也。阳息震为鼓,阴消巽为舞,故“鼓之舞之以尽神”。

荀爽曰:鼓者,动也,舞者,行也。谓三百八十四爻,动行相反其卦,所以尽易之神也。

乾坤其易之缊邪?

  虞翻曰:缊藏也。易丽乾藏坤,故为“易之缊”也。

乾坤成列,而易立乎其中矣。

  侯果曰:缊,渊隩也。六子因之而生,故云“立乎其中矣”。

乾坤毁,则无以见易。

  荀爽曰:毁乾坤之体,则无以见阴阳之交易也。

易不可见,则乾坤或几乎息矣。

  侯果曰:乾坤者,动用之物也。物既动用,则不能毁息矣。夫动极复静,静极复动,虽天地至此,不违变化也。

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;

  崔觐曰:此结上文,兼明易之形器变通之事业也。凡天地万物,皆有形质。就形质之中,有体有用体者,即形质也。用者,即形质上之妙用也。言有妙理之用以扶其体,则是道也。其体比用,若器之于物,则是体为形之下,谓之为器也。假令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为器,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为道;动物以形躯为体为器,以灵识为用为道;植物以枝干为器为体,以生性为道为用。

化而裁之谓之变,

  翟元曰:化变则柔而则之,故“谓之变”也。

推而行之谓之通;

  翟元曰:推行阴阳,故谓之通也。

举而措之天下之民,谓之事业。

  陆绩曰:变通尽利,观象制器,举而措之于天下,民咸用之以为事业。

 《九家易》曰:谓圣人画卦,为万民事业之象,故天下之民尊之,得为事业矣。

是故夫象,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啧,

  崔觐曰:此重明易之缊,更引易象及辞以释之。言伏羲见天下深渍,即易之缊者也。

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。

  陆绩曰:此明说立象尽意,设卦尽情伪之意也。

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,而观其会通,以行其典礼,

  侯果曰:典礼有时而用,有时而去,故曰“观其会通”也。

系辞焉以断其吉凶,是故谓之爻。

  崔觐曰:言文王见天下之动,所以系象而为其辞,谓之为爻。

极天下之啧者存乎卦,

  陆绩曰:言卦象极尽天下之深情也。

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;

  宋衷曰:欲知天下之动者,在于六爻之辞也。

化而裁之存乎变,推而行之存乎通;

  崔觐曰:言易道陈阴阳变化之事耐用裁成之,存乎其变。推理达本而行之,在乎其通。

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;

  荀爽曰:苟非其人,道不虚行也。

  崔觐曰:言易神无不通,明无不照,能达此理者,存乎其人。谓文王述《易》之圣人。

默而成之,不言而信,存乎德行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默而成谓阴阳相处也;不言而信谓阴阳相应也。德者有实,行者相应也。崔觐曰:言伏羲成六十四卦,不有言述,而以卦象明之。而人信之,在乎合天地之德,圣人之行也。

卷十五

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。

  虞翻曰:象谓三才成八卦之象。乾坤列东,艮兑列南,震巽列西,坎离在中,故“八卦成列”,则“象在其中”。天垂象,见吉凶,圣人象之是也。

因而重之,爻在其中矣。

  虞翻曰:谓参重三才为六爻,发挥刚柔,则“爻在其中”。六画称爻。六爻之动,三极之道也。

刚柔相推,变在其中矣。

  虞翻曰:谓十二消息。九六相变,刚柔相推,而生变化,故“变在其中矣”。

系辞焉而命之,动在其中矣。

  虞翻曰:谓系彖象九六之辞,故“动在其中”。鼓天下之动者,存乎辞者也。

吉凶悔吝者,生乎动者也。

  虞翻曰:动,谓爻也。爻者,效天下之动者也。爻象动内,吉凶见外。吉凶生而悔吝著,故“生乎动”也。

刚柔者,立本者也。

  虞翻曰:乾刚坤柔,为六子父母。乾天称父,坤地称母;本天亲上,本地亲下,故“立本者也”。

变通者,趣时者也。

  虞翻曰:变通配四时,故趣时者也。

吉凶者,贞胜者也。

  虞翻曰:变通配四时,故趣时者也。

吉凶者,贞胜者也。

  虞翻曰:贞,正也。胜,灭也。阳生则吉,阴消则凶者也。

天地之道,贞观者也。

  陆绩曰:言天地正,可以观瞻为道也。

日月之道,贞明者也。

  荀爽曰:离为日。日中之时,正当离位,然后明也。月者,坎也。坎正位冲离,冲为十五日,月当日冲,正值坎位。亦大圆明。故曰“日月之道,贞明者也。”言日月正当其位,乃大明也。

  陆绩曰:言日月正,以明照为道矣。

天下之动,贞夫一者也。

  虞翻曰:一谓乾元。万物之动,各资天一阳气以生,故“天下之动,贞夫一者也。”

夫乾,确然示人易矣。

  虞翻曰:阳在初弗用,确然无为,潜龙时也。不易世,不成名,故“示人易”者也。

夫坤,隤然示人简矣。

  虞翻曰:隤,安。简,阅也。坤以简能阅内万物,故“示人简”者也。

爻也者,效此者也。

  虞翻曰:效法之谓坤,谓效三才以为六画。

象也者,象此者也。

  虞翻曰:成象之谓乾,谓圣人则天之象,分为三才也。

爻象动乎内,吉凶见乎外,

  虞翻曰:内初。外,上也。阳象动内,则吉内外,阴爻动内,则凶见外也。

功业见乎变,

  荀爽曰:阴阳相变,功业乃成者也。

圣人之情见乎辞。

  崔觐曰:言文王作卦爻之辞,所以明圣人之情陈于易象。

天地之大德曰生,

  孔颖达曰:自此以下,欲明圣人同天地之德,广生万物之意也。言天地之盛德,常生万物,而不有生,是其大德也。

圣人之大宝曰位。

  崔觐曰:言圣人行易之道,当须法天地之大德,宝万乘之天位。谓以道济天下为宝,而不有位,是其大宝也。

何以守位曰仁,

  宋衷曰:守位当得士大夫公侯,有其仁贤,兼济天下。

何以聚人曰财。

  陆绩曰:人非财不聚,故圣人观象制器,备物尽利,以业万民而聚之也。盖取聚人之本矣。

理财正辞,禁人为非曰义。

  荀爽曰:尊卑贵贱,衣食有差,谓之“理财”。名实相应,万事得正,谓之“正辞”。咸得其宜,故谓之“义”也。

  崔觐曰:夫财货人所贪爱,不以义理之,则必有败也。言辞人之枢要,不以义正之,则必有辱也。百姓有非,不以义禁之,则必不改也。此三者皆资于义,以此行之,得其宜也。故知仁义与财,圣人宝位之所要也。

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,

  虞翻曰:庖牺,太昊氏,以木德王天下。位乎乾五,五动见离,离生木,故知火化。炮啖牺牲,号庖牺氏也。

仰则观象于天,

  荀爽曰:震巽为雷风,离坎为日月也。

俯则观象于地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艮兑为山泽也。地有水火五行八卦之形者也。

观鸟兽之文,

  荀爽曰:乾为马,坤为牛,震为龙,巽为鸡之属是也。

  陆绩曰:谓朱鸟、白虎、苍龙、玄武四方二十八宿经纬之文。

与地之宜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四方四维八卦之位,山泽高卑五土之宜也。

近取诸身,

  荀爽曰:乾为首,坤为腹,震为足,巽为股也。

远取诸物,

  荀爽曰:乾为金玉,坤为布釜之类是也。

于是始作八卦,

  虞翻曰:谓庖牺观鸟兽之文,则天八卦效之。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八卦乃四象所生,非庖牺之所造也。故曰:象者,像此者也。则大人造爻象以象天卦可知也。而读易者,咸以为庖牺之时,天未有八卦,恐失之矣。天垂象,示吉凶,圣人象之,则天已有八卦之象。

以通神明之德,

  荀爽曰:乾坤为天地,离坎为日月,震巽为雷风,艮兑为山泽,此皆神明之德也。

以类万物之情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六十四卦,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策,策类一物,故曰“类万物之情”。以此知庖牺重为六十四卦明矣。

作结绳而为罟,以田以鱼,盖取诸离。

  虞翻曰:离为目,巽为绳。目之重者唯罟,故结绳为罟。坤二五之乾成离。巽为鱼。坤二称田,以罟取兽曰田。故“取诸离”也。

庖牺氏没,神农氏作。

  虞翻曰:没,终。作,起也。神农以火德继庖牺王。火生土,故知土则利民播种,号神农氏也。

斫木为耜,揉木为耒,耒耨之利,以教天下,盖取诸益。

  虞翻曰:否四之初也。巽为木,为入;艮为手;乾为金。手持金以入木,故“斫木为耜”。耜止所逾,因名曰耜。艮为小木,手以桡之,故“揉木为耒”。耒耜,耔器也。巽为号令,乾为天,故“以教天下”。坤为田,巽为股,进退。震足动耜,艮手持耒,进退田中,耕之象也。益万物者莫若雷风,故法风雷而作耒耜。

  日中为市,致天下之民,聚天下之货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盖取诸噬嗑。

  翟元曰:否五之初也。离象正上,故称“日中”也。艮为径路。震为足,又为大涂。否乾为天。故致天下之民象也。坎水艮山,群珍所出,聚天下货之象也。震升坎降,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,噬嗑食也。市井交易,饮食之道,故取诸此也。

神农氏没,黄帝、尧、舜氏作,通其变,使民不倦;

  虞翻曰。变而通之以尽利,谓作舟楫服牛乘马之类,故“使民不倦”也。

神而化之,使民宜之。

  虞翻曰:神谓乾。乾动之坤,化成万物,以利天下。坤为民也。象其物宜。故“使民宜之”也。

易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,是以“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”也。

  陆绩曰:阴穷则变为阳,阳穷则变为阴,天之道也。庖牺作网罟,教民取禽兽,以充民食。民众兽少,其道穷,则神农教播殖以变之。此穷变之大要也。穷则变,变则通,与天终始,故可久。民得其用,故无所不利也。

黄帝、尧、舜垂衣裳而天下治,盖取诸乾坤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黄帝以上,羽皮革木,以御寒暑。至乎黄帝,始制衣裳,垂示天下。衣取象乾,居上覆物。裳取象坤,在下含物也。虞翻曰:乾为治,在上为衣。坤下为裳。乾坤万物之缊,故以象衣裳。乾为明君,坤为顺臣,百官以治,万民以察,故“天下治”。盖取诸此也。

  挎木为舟,掞木为楫,舟楫之利,以济不通,致远以利天下,盖取诸涣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木在水上,流行若风,舟楫之象也。此本否卦九四之二。挎,除也。巽为长,为木,艮为手;乾为金;艮手持金,故“挎木为舟,掞木为楫”也。乾为远天,故“济不通,致远以利天下”矣。法涣而作舟楫,盖取斯义也。

服牛乘马,引重致远,以利天下,盖取诸随。

  虞翻曰:否上之初也。否乾为马,为远;坤为牛,为重。坤初之上,为引重。乾上之初,为“致远”。艮为背,巽为股,在马上,故“乘马”。巽为绳,绳束缚物,在牛背上,故“服牛”。出否之随,引重致远,以利天下,故“取诸随”。

重门击柝,以待暴客,

  干宝曰:卒虣之客,为奸寇也。

盖取诸豫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下有艮象。从外示之,震复为艮。两艮对合,重门之象也。柝者,两木相击以行夜也。艮为手,为小木,为止持;震为足,又是木,为行;坤为夜。即手持柝木夜行,击门之象也。坎为盗,虣水虣长无常,故“以待虣客”。既有不虞之备,故“取诸豫”矣。断木为杵,阙地为臼。臼杵之利,万民以济,盖取诸小过。

  虞翻曰:晋上之三也。艮为小木。上来之三,断艮,故“断木为杵”。坤为地,艮手持木,以阙坤三,故“阙地为臼”。艮止于下,臼之象也。震动而上,杵之象也。震出巽入,艮手持杵,出入臼中,舂之象也,故“取诸小过”。本无乾象,故不言以利天下也。

弦木为弧,剡木为矢;弧矢之利,以威天下,盖取诸睽。

  虞翻曰:无妄五之二也。巽为绳,为木;坎为弧;离为矢,故“弦木为弧”。乾为金,艮为小木。五之二,以金剡艮,故“剡木为矢”。乾为威,五之二,故“以威天下”。弓发矢应,而坎雨集,故“取诸睽”也。

上古穴居而野处,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,上栋下宇,以待风雨,盖取诸大壮。

  虞翻曰:无妄,两象易也。无妄乾在上,故称“上古”。艮为穴居,乾为野,巽为处,无妄乾人在路,故“穴居野处”。震为后世,乾为圣人,后世圣人,谓黄帝也。艮为宫室,变成大壮,乾人入宫,故“易以宫室”。艮为待,巽为风,兑为雨,乾为高,巽为长木,反在上,为栋。震阳动起,故“上栋”。下宇,谓屋边也。兑泽动下,为下宇。无妄之大壮,巽风不见。兑雨隔震,与乾绝体。故“上栋下宇,以待风雨”,盖“取诸大壮”者也。

  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树,丧期无数,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,盖取诸大过。

  虞翻曰:中孚,上下易象也。本无乾象,故不言上古。大过乾在中,故但言古者。巽为薪,艮为厚,乾为衣,为野,乾象在中,故“厚衣之以薪”。葬之中野,穿土称封。封,古窆字也。聚土为树,中孚无坤坎象,故“不封不树”。坤为丧期,谓从斩衰至緦麻。日月之期数,无坎离日月坤象,故“丧期无数”。巽为木,为入处;兑为口;乾为人;木而有口,乾人入处,棺敛之象。中孚艮为山丘,巽木在里,棺藏山陵,椁之象也,故“取诸大过”。

上古结绳而治,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。百官以治,万民以察,盖取诸夬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古者无文字,其有约誓之事,事大大其绳,事小小其绳,结之多少,随物众寡,各执以相考,亦足以相治也。夬本坤世,下有伏坤,书之象也。上又见乾,契之象也。以乾照坤,察之象也。夬者,决也。取百官以书治职万民,以契明其事。契,刻也。大壮进而成夬,金决竹木,为书契象,故法夬而作书契矣。

  虞翻曰:履上下象易也。乾象在上,故复言上古。巽为绳,离为罔罟,乾为治,故“结绳以治”。后世圣人,谓黄帝、尧、舜也。夬旁通剥,剥坤为书,兑为契,故“易之以书契”。乾为百。剥艮为官,坤为众臣,为万民,为迷暗。乾为治。夬反剥,以乾照坤。故“百官以治,万民以察”。故“取诸夬”。大壮、大过、夬,此三盖取直两象,上下相易,故俱言易之。大壮本无妄。夬本履卦。乾角俱在上,故言上古。中孚本无乾象,大过乾不在上,故但言古者。大过亦言后世圣人易之,明上古时也。

是故易者,象也。

  干宝曰:言是故,又总结上义也。

  虞翻曰:易谓日月,在天成八卦象,县象著明,莫大日月是也。

象也者,象也。

  崔觐曰:上明取象以制器之义,故以此重释于象。言易者象于万物。象者,形象之象也。

彖者,材也。

  虞翻曰:彖说三才,则三分天象。以为三才,谓天地人之道也。

爻也者,效天下之动者也。

  虞翻曰:动,发也。谓两三才为六画,则发挥刚柔而生爻也。

是故吉凶生,而悔吝著也。

  虞翻曰:爻象动内,则吉凶见外;吉凶悔吝者,生乎动者也,故曰“著”。

阳卦多阴,阴卦多是,其故何也?

  崔心曰:此明卦象阴阳与德行也。阴卦多阴,谓震、坎、艮,一阳而二阴。阴卦多阳,谓巽、离、兑,一阴而二阳也。

阳卦奇,阴卦耦,其德行何也?

  虞翻曰:阳卦一阳,故“奇”。阴卦二阳,故“耦”。谓德行何可者也。

阳一君而二民,君子之道也。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

  韩康伯曰:阳,君道也。阴,臣道也。君以无为统众无为,则一也。臣以有事代终有事,则二也。故阳爻画一,以明君道必一。阴爻画两,以明臣体必二。斯阴阳之数,君臣之辩也。以一为君,君之德也。二居君位,非其道也。故阳卦曰:君子之道也;阴卦曰:小人之道也。

 《易》曰: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

  翟元曰:此咸之九四辞也。咸之为卦,三君三民,四独远阴,思虑之爻也。韩康伯曰:天下之动,必归于一,思以求朋未能,寂寂以感物,不思而至也。

子曰:天下何思何虑?天下同归而殊涂,一致而百虑。

  韩康伯曰:夫少则得,多则惑。涂虽殊,其归则同。虑虽百,其致不二。苟识其要,不在博求。一以贯之,不虑而尽矣。

天下何思何虑?

  虞翻曰:易无思也。既济定,六位得正,故“何思何虑”。

日往则月来,

  虞翻曰:谓咸初往之四,与五成离,故“日往”。与二成坎,故“月来”。之外“日往”,在内“月来”,此就爻之正者也。

月往则日来,

  虞翻曰:初变之四,与上成坎,故“月往”。四变之初,与三成离。故“日来”者也。

日月相推而明生焉。

  虞翻曰:既济体两离坎象,故明生焉。

寒往则暑来,

  虞翻曰:乾为寒,坤为暑,谓阴息阳消,从姤至否,故寒往暑生为也。

暑往则寒来,

  虞翻曰:阴诎阳信,从复至泰,故暑往寒来也。

寒暑相推而岁成焉。

  崔觐曰:言日月寒暑。往来虽多,而明生岁成,相推则一,何思何虑于其间哉!

往者诎也,

  荀爽曰:阴气往,则万物诎者也。

来者信也,

  荀爽曰:阳气来,则万物信者也。

诎信相感则利生焉。

  虞翻曰:感,咸象,故“相感”。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,故“利生”。利生谓阳出震,阴伏藏。

尺蠖之诎,以求信也。

  荀爽曰:以喻阴阳气屈以求信也。

龙蛇之蛰,以存身也。

  虞翻曰:蛰,潜藏也,龙潜而蛇藏。阴息初,巽为蛇。阳息初,震为龙。十月坤成,十一月复生。姤巽在下,龙蛇俱蛰。初坤为身。故“龙蛇之蛰,以存身”也。

  侯果曰:不诎则不信,不蛰则无存,则屈蛰相感而后利生矣。以况无思得一,则万物归思矣。庄子曰:古之畜天下者,其治一也。《记》曰:通于一,万事毕。无心得,鬼神服。此之谓矣。蠖,诎行虫。郭璞云:蝍就也。

精义入神,以致用也。

  姚信曰:阳称精,阴为义。入在初也。阴阳在初,深不可测,故谓之“神”。变为姤复,故曰“致用也”。

  韩康全曰:精义,物理之微者也。神,寂然不动、感而遂通者也。理入寂一,则精义斯得,乃用无极也。

  干宝曰:能精义理之微,以得未然之事,是以涉于神道,而逆祸福也。

利用安身,以崇德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利用,阴道用也。谓姤时也。阴升上究,则乾伏坤中,诎以求信,阳当复升。安身,嘿处也。时既潜藏。故利用安身,以崇其德。崇德,体卑而德高也。

  韩康伯曰:利用之道,皆安其身而后动也。精义由于入神以致其用,利用由于安以崇基德。理必由乎其宗,归根则宁,天下之理得之。若役其思虑,以求动用,忘其安身,以殉功美,则伪弥多理愈失,名弥美而累愈彰矣。

过此以往,未之或知也。

  荀爽曰:出乾之外,无有知之。

穷神知化,德之盛也。

  虞翻曰:以坤变乾,谓之“穷神”。以乾通坤,谓之“知化”。乾为盛德,故“德之盛”。

  侯果曰:夫精义入神,利用崇德,亦一致之道极矣。过斯以往,则未之能知也。若穷于神理,通于变化,则德之盛者能矣。

《易》曰:困于石,据于蒺藜,入于其宫,不见其妻,凶。

  孔颖达曰:上章先言利用安身,可以崇德。若身危辱,何崇之有?此章引困之六三。履非基位,欲上于四,四自应初,不纳于已,是困于九四之石也。三又乘二,二是刚物,非已所乘,是据于九二之蒺藜也。又有人于其宫,不见其妻,凶之象也。

子曰:非所困而困焉,名必辱。

  虞翻曰:困本咸。咸三入宫,以阳之阴,则二制坤,故以次咸。为四所困,四失位恶人,故“非所困而困焉”。阳称名,阴为辱,以阳之阴下,故“名必辱”也。

非所据而据焉,身必危。

  虞翻曰:谓据二,二失位,故“非所据面据焉”。二变时,坤为身,二折坤体,故“身必危”。

既辱且危,死其将至,妻其可得见邪。

  陆绩曰:六三从困辱之家,变之大过,为棺椁死丧之象,故曰“死其将至”,妻不可得见。

《易》曰: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,获之无不利。

  孔颖达曰:前章先须安身,可以崇德。胡此明藏器于身,待时而动,是有利也。故引解之上六以证之矣。

子曰:隼者,禽也。

  虞翻曰:离为隼,故称“禽”。言其行野容如禽兽焉。

弓矢者,器也。

  虞翻曰:离为矢,坎为弓,坤为器。

射之者,人也。

  虞翻曰:人,贤人也。谓乾三。伏阳出而成乾,故曰“射之者人”。人则人,三应上,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。

君子藏器于身,待时而动,何不利之有?

  虞翻曰:三伏阳,为君子。二变时,坤为身,为藏器,为藏弓矢,以待射隼。艮为待,为时。三待五来之二,弓张矢发,动出成乾,贯隼入大过死,两坎象坏,故“何不利之有”。《象》曰:以解悖,三阴小人,乘君子器,故上观三出,射出隼也。

动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获,语成器而后动者也。

  虞翻曰:括,作也。震为语,乾五之坤二成坎弓,离矢动以贯隼,故“语成器而后动者也”。

子曰: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

  虞翻曰:谓否也。以坤灭乾,为不仁不义。坤为耻,为义。乾为仁,为畏者也。

不见利不动,不威不徵。

  虞翻曰:否乾为威,为利。巽为近利。谓否五之初,成噬嗑市。离日见乾,为见利;震为动,故“不见利不动”。五之初,以乾威坤,故“不威不徵”。震为徵也。

小徵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

  虞翻曰:艮为小。乾为大。五下威初,坤杀不行,震惧虩虩,故“小惩大诫”。坤为小人,乾为福。以阳下阴,民说无疆,故“小人福也”。

《易》曰:“屦校灭趾,无咎”。此之谓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噬嗑六五,本先在初,处非其位,小人者也。故历说小人所以为罪,终以致害,虽欲为恶,能止不行,则“无咎”。侯果曰:噬嗑初九爻辞也。校者,以木夹足止行也。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诫。乃福也。

善不积,不足以成名。

  虞翻曰:乾为积善,阳称名。

恶不积,不足以灭身。

  虞翻曰:坤为积恶,为身。以乾灭坤,故“灭身”者也。

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,

  虞翻曰:小善谓复初。

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,

  虞翻曰:小恶谓姤初。

故恶积而不弇,

  虞翻曰:谓阴息姤至遁,子弑其父,故“恶积而不可弇”。

罪大而不可解。

  虞翻曰:阴息遁成否,以臣弑君,故“罪大而不可解”也。

《易》曰:何校灭耳,凶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噬嗑上九爻辞也。阴息初升五,所在失正,积恶而罪大,故为上所灭。善不积,斥五阴爻也。聪不明者,闻善不听,闻戒不改,故“凶”也。

子曰:危者,安其位者也。

  崔觐曰:言有危之虑,则能安其位不失也。

亡者,保其存者也。

  崔觐曰:言有亡之虑,则能保其存者也。

乱者,有其治者也。

  崔觐曰:言有防乱之虑,则能有其治者也。

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

  虞翻曰:君子,大人。谓否五也。否坤为安。危,谓上也。

  翟元曰:在安虑危。

存而不忘亡,

  荀爽曰:谓除戎器,戒不虞也。

  翟元曰:在存而不忘亡。

治而不忘乱,

  荀爽曰:谓思患而逆防之。

  翟元曰:在治而虑乱。

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身。谓否反成泰,君位定于内,而臣忠于外,故“身安而国家可保也”。

《易》曰:其亡!其亡!

  荀爽曰:存不忘亡也。

系于包桑。

  荀爽曰:桑者,上玄下黄。乾坤相包以正,故“不可忘也”。

  陆绩曰:自此以上,皆谓否阴灭阳之卦。五在否家,虽得中正,常自惧以危亡之事者也。

子曰:德薄而位尊,

  虞翻曰:鼎四也。则离九四,凶恶小人,故“德薄”。四在乾位,故“位尊”。

知少而谋大,

  虞翻曰:兑为小知,乾为大谋,四在乾体,故“谋大”矣。

力少而任重,

  虞翻曰:五至初,体大过,本末弱,故“力少”也。乾为仁,故“任重”。以为已任,不亦重乎。

尟不及矣。

  虞翻曰:尟,少也。及,及于刑矣。

《易》曰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渥,凶。言不胜其任也。

  孔颖达曰:言不能安身,智小谋大,而遇祸也。故引鼎九四以证之矣。

子曰:知几其神乎。

  虞翻曰:几,谓阳也。阳在复初称几,此谓豫四也。恶鼎四折足,故以此次言豫四知几,而反复初也。

君子上交不谄,下交不渎,

  虞翻曰:豫上,谓四也。四失位谄渎。上谓交五,五贵;震为笑言,笑言且谄也,故“上交不谄”。下谓交三,坎为渎,故“下交不渎”。欲其复初得正元吉,故“其知几乎”。其知几乎?

  侯果曰:上谓五侯,下谓凡庶。君子上交不至谄媚,下交不至渎慢,悔吝无从而生,岂非知微者乎。

几者,动之微,吉之先见者也。

  虞翻曰:阳见初成震,故“动之微”。复初元吉,吉之先见者也。

  韩康伯曰:几者,去无入有。理而未形者,不可以名寻,不可以形睹也。唯神也。不疾而速,感而遂通,故能玄照鉴于未形也,合抱之木,起于毫末,吉凶之彰,始乎微兆,故言“吉之先见”。

  君子见几而作,不俟终日。《易》曰: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介如石焉,宁用终日,断可识矣。

  孔颖达曰:前章言精义入神,此明知几入神之事,故引豫之六二以证之。

  崔觐曰:此爻得位居中,于豫之时,能顺以动而防于豫。如石之耿介,守志不移,虽暂豫乐,以其见微,而不终日,则能“贞吉”,断可知矣。

君子知微知章,知柔知刚,

  姚信曰:此谓豫卦也。二下交初,故曰“知微”。上交于三,故曰“知章”。体坤处和,故曰“知柔”。与四同功,故曰“知刚”。

万夫之望。

  荀爽曰:圣人作万物睹。

  干宝曰:言君子苟达于此,则万夫之望矣。周公闻齐鲁之政,知后世强弱之势;辛有见被发而祭,则知为戎狄之居。凡若此类,可谓知几也。皆称君子。君子则以得几,不必圣者也。

子曰:颜氏之子,其殆庶几乎。

  虞翻曰:几者,神妙也。颜子知微,故“殆庶几”。孔子曰:回也其庶几乎。

有不善未尝不知,

  虞翻曰:复以自知。老子曰:自知者明。

知之未尝复行也。

  虞翻曰:谓颜回不迁怒,不贰过。克已复理,天下归仁。

卷十六

《易》曰:不远复,无祗悔,元吉。

  侯果曰:复初九爻辞。殆,近也。庶,冀也。此明知微之难。则知微者唯圣人耳。颜子亚圣,但冀近于知微而未得也。在微则昧,理章而悟,失在未形,故“有不善”。知则速改,故无大过。

天地絪缊,万物化醇。

  虞翻曰:谓泰上也。先说否,否反成泰,故不说泰。天地交,万物通,故“化醇”。

  孔颖达曰:以前章利用安身以崇德也。安身之道,在于得一。若已能得一,则可以安身。故此章明得一之事也。絪缊,气附著之义。言天地无心,自然得一。唯二气絪缊,共相和会,感应变化,而有精醇之生,万物自化。若天地有心为一,则不能使万物化醇者也。

男女构精,万物化生。

  虞翻曰:谓泰初之上成损,艮为男,兑为女,故“男女构精”。乾为精。损反成益,万物出震,故“万物化生”也。

  干宝曰:男女犹阴阳也。故“万物化生”。不言阴阳,而言男女者,以指释损卦六三之辞,主于人事也。

《易》曰:三人行,则损一人。一人行,则得其友。言致一也。

  侯果曰:损六三爻辞也。《象》云:一人行,三则疑,是众不如寡,三不及一。此明物情相感,当上法絪缊、化醇、致一之道,则无患累者也。

子曰:君子安其身而后动,

  虞翻曰:谓反损成益。君子,益初也。坤为安身。震为后动。

  崔觐曰:君子将动有所为,必自揣安危之理,在于已身,然后动也。

易其心而后语,

  虞翻曰:乾为易,益初体复心。震为后语。

  崔觐曰:君子恕已及物,若于事心难,不可出语,必和易其心而后言。

定其交而后求。

  虞翻曰:震,专,为定,为后。交谓刚柔始交。艮为求也。崔觐曰:先定其交,知其才行,若好施与吝,然后可以事求之。

君子修此三者,故全也。

  虞翻曰:谓否上之初,损上益下,其道大光。自上下下,民说无疆,故“全也”。

危以动,则民不与也。

  虞翻曰:谓否上九,高而无们,故“危”。坤民否闭,故“弗与也”。

惧以语,则民不应也。

  虞翻曰:否上穷灾,故“惧”。来下之初成益,故“民不应”。坤为民,震为应也。

  无交而求,则民不与也。

  虞翻曰:上来之初,故“交”。坤民否闭,故“不与”。震为交。

莫之与,则伤之者至矣。

  虞翻曰:上不之初,否消灭乾,则体剥伤;臣弑君,子弑父,故“伤之者至矣”。

《易》曰: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

  侯果曰:益上九爻辞也。此明先安身易心,则群善自应。若危动惧语,则物所不与,故“凶”也。

子曰:乾坤其易之门邪。

  荀爽曰:阴阳相易,出于乾坤,故曰“门”。

乾,阳物也。坤,阴物也。

  荀爽曰:阳物,天。阴物,地也。

阴阳合德,而刚柔有体。

  虞翻曰:合德谓天地杂,保大和,日月战。乾刚以体天,坤柔以体地也。

以体天地之撰,

  《九家易》曰:撰,数也。万物形体,皆受天地之数也。谓九,天数;六,地数也。刚柔得以为体矣。

以通神明之德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隐藏谓之神,著见谓之明。阴阳交通,乃谓之德。

其称名也,杂而不越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阴阳,杂也。名谓卦名。阴阳虽错,而卦象各有次序,不相逾越。

於稽其类,其衰世之意邪?

  虞翻曰:稽,考也。三称盛德。上称末世,乾终上九:动则入坤,坤弑其君父,故为乱臣。阳出复震,入坤出坤,故“衰世之意邪。”

  侯果曰:於,嗟也。稽,考也。易象考其事类,但以吉凶得失为主,则非淳古之时也。故云“衰世之意”耳。言邪,示疑,不欲切指也。

夫易章往而察来,而微显阐幽,开而当名,

  虞翻曰:神以知来,知以藏往。微者显之,谓从复成乾,是察来也。阐者幽之,谓从姤之坤,是章往也。阳息出初,故“开而当名”。

辩物,正言,断辞,则备矣。

  干宝曰:辩物,类也。正言,言正义也。断辞,断吉凶也。如此,则备于经矣。

其称名也小,

  虞翻曰:谓乾坤与六子俱名八卦,而小成,故小复。小而辩于物者矣。

其取类也大。

  虞翻曰:谓乾阳也,为天,为父,触类而长之,故“大”也。

其旨远,其辞文,

  虞翻曰:远,谓乾。文,谓坤也。

其言曲而中,其事肆而隐,

  虞翻曰:曲,诎。肆,直也。阳曲初,震为言,故“其言曲而中”。坤为事,隐未见,故“肆而隐”也。

因贰以济民行,以明失得之报。

  虞翻曰:二,谓乾与坤也。坤为民,乾为行。行得,则乾报以吉。行失,则坤报以凶也。

易之兴也,其于中古乎?

  虞翻曰:兴易者,谓庖牺也。文王书经,系庖牺于乾五。乾为古,五在乾中,故兴于中古。系以黄帝、尧、舜为后世圣人。庖牺为中古,则庖牺以前为上古。

作易者,其有忧患乎?

  虞翻曰:谓成患百姓未知兴利远害,不行礼义,茹毛饮血,衣食不足。庖牺则天八卦,通为六十四,以德化之,吉凶与民同患,故有忧患。

是故履,德之基也。

  虞翻曰:乾为德。履与谦旁通。坤柔履刚,故“德之基”。坤为基。

  侯果曰:履,礼。蹈礼不倦,德之基也。自下九卦,是复道之最,故特言矣。

谦,德之柄也。

  虞翻曰:坤为柄。柄,本也。凡言德,皆阳爻也。

  干宝曰:柄,所以持物。谦,所以持礼者也。

复,德之本也。

  虞翻曰:复初乾之元,故“德之本也”。

恒,德之固也。

  虞翻曰:立不易方,守德之坚固。

损,德之修也。

  荀爽曰:徵忿窒欲,所以修德。

益,德之裕也。

  荀爽曰: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,德之优裕也。

困,德之辩也。

  郑玄曰:辩,别也。遭困之时,君子固穷,小人穷则滥,德于是别也。

井,德之地也。

  姚信曰:井差而不穷,德居地也。

巽,德之制也。

  虞翻曰:巽风为号令,所以制下,故曰“德之制也”。孔颖达曰:此上九卦,各以德为用也。

履和而至,

  虞翻曰:谦与履通,谦坤柔和,故“履和而至”。礼之用,和为贵者也。

谦尊而光,

  荀爽曰: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也。

  复小而辨于物。虞翻曰:阳始见,故“小”。乾,阳物。坤,阴物。以乾居坤,故称别物。

恒杂而不厌,

  荀爽曰:夫妇虽错居,不厌之道也。

损先难而后易,

  虞翻曰:损初之上,失正,故“先难”。终反成益,得位于初故“后易”。易其心而后语。

益长裕而不设,

  虞翻曰:谓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,故“不设”也。

困穷而通,

  虞翻曰:阳穷否上,变之坤二,成坎。坎为通,故“困穷而通”也。

井居其所而迁,

  韩康伯曰:改邑不改井,井所居不移,而能迁其施也。

巽称而隐。

  崔觐曰:言巽申命行事,是称扬也。阴助德化,是微隐也。自此以下,明九卦德之体者也。

履以和行,

  虞翻曰:礼之用,和为贵,谦震为行,故“以和行”也。

谦以制礼,

  虞翻曰:阴称礼,谦三以一阳制五阴,万民服,故“以制礼”也。

复以自知,

  虞翻曰:有不善未尝不知,故“自知”也。

恒以一德,

  虞翻曰:恒德之固,立不易方,从一而终,故“一德”者也。

损以远害,

  虞翻曰:坤为害,泰以初止坤上,故“远害”。乾为远。

益以兴利,

  荀爽曰: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,故“兴利”也。

困以寡怨,

  虞翻曰:坤为怨,否弑父与君,乾来下,折坤二,故“寡怨”。坎水性通,故不怨也。

井以辨义,

  虞翻曰:坤为义,以乾别坤,故辩义也。

巽以行权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巽象号令,又为近利。人君政教、进退、释利而为权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权者,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。此所以说九卦者,圣人履忧济民之所急行也。故先陈其德,中言其性,后叙其用,以详之也。西伯劳谦,殷纣骄暴,臣子之礼有常,故创易道以辅济君父者也。然其意义广远幽微,孔子指撮解此九卦之德,合三复之道,明西伯之于纣不失上下。

易之为书也不可远,

  侯果曰:居则观象,动则玩占,故“不可远”也。

为道也屡迁,

  虞翻曰:迁,徒也。日月周流,上下无常,故“屡迁”也。

变动不居,周流六虚,

  虞翻曰:变,易。动,行。六虚,六位也。日月周流,终则复始,故“周流六虚”。谓甲子之旬,辰已虚坎,戊为月,离已为日,入在中宫,其处空虚,故称“六虚”。五甲如次者也。

上下无常,刚柔相易,

  虞翻曰:刚柔者,昼夜之象也。在天称上,入地为下,故“上下无常”也。

不可为典要,唯变所适。

  虞翻曰:典,常。要,道也。上下无常,故“不可为典要”适乾为昼,适坤为夜。侯果曰:谓六爻刚柔相易,远近恒,唯变所适,非有典要。

其出入以度,外内使知惧。

  虞翻曰:出乾为外,入坤为内,日行一度,故“出入以度”。出阳知生,入阳惧死,使知惧也。

  韩康伯曰:明出入之度,使物知外内之戒也。出入犹行藏,外内犹隐显。遁以远时为吉,丰以幽隐致凶,渐以高显为美,明夷以处昧利贞,此外内之戒也。

又明于忧患与故。

  虞翻曰:神以知来,故明忧患。知以藏往,故知事故。作易者其有忧患乎?

无有师保,如临父母。

  虞翻曰:临,见也。言阴阳施行,以生万物,无有师保生成之者。万物出生,皆如父母。孔子曰:父母之道天地,乾为父,坤为母。

  干宝曰:言易道以戒惧为本,所谓惧以终始,归无咎也。外为丈夫之从王事,则夕惕若厉。内谓妇人之居室,则无攸遂也。虽无师保切磋之训,其心敬戒,常如父母之临已者也。

初帅其辞,而揆其方,

  虞翻曰:初,始下也。帅,正也。谓修辞立诚。方,谓坤也。以乾通坤。故“初帅其辞,而揆其方”。侯查曰:率,修。方,道也。言修易初首之辞,而度其终末之道,尽有典常,非虚设也。

既有典常。苟非其人,道不虚行。

  虞翻曰:其出入以度,故“有典常”。苟,诚也。其人谓乾为贤人。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,不言而信,谓之德行,故“不虚行”也。

  崔觐曰:言易道深远,若非其圣人,则不能明其道。故知易道不虚而自行,必文王然后能弘也。

易之为书也,

  干宝曰:重发易者,别殊旨也。

原始要终,以为质也。

  虞翻曰:质,本也。以乾原始,以坤要终,谓原始及终,以知死生之说。

  崔觐曰:质,体也。言易之书,原穷其事之初,若初九潜龙勿用,是原始也。又要会其事之末,若上九亢龙有悔,是要终也。易原始潜龙之勿用,要终亢龙之有悔,复相明以为体也。诸卦亦然,若大畜而后通之类是也。

六爻相杂,唯其时物也。

  虞翻曰:阴阳错居称杂。时阳则阳,时阴则阴,故“唯其时物”。

乾,阳物。坤,阴物。

  干宝曰:一卦六爻,则皆杂有八卦之气;若初九为震爻,九二为坎爻也。或若见戌言艮,已亥言兑也。或若以甲壬名乾,以乙癸名坤也。或若以午位名离,以子位名坎。或若德来为好物,刑来为恶物。王相为兴,休废为衰。

其初难知,其上易知,本末也。

  侯果曰:本末,初上也。初则事微,故“难知”。上则事彰,故“易知”。

初辞拟之,卒成之终。

  干宝曰:初拟议之,故“难知”。卒终成之,故“易知”。本末势然也。

  侯果曰:失在初微,犹可拟议而之福。过在卒成,事之终极,非拟议所及。故曰“卒成之终”。假如乾之九三,噬嗑初九,犹可拟议而之善。至上九,则凶灾不移,是事之卒成之终,极凶不变也。

若夫杂物撰德,辨是与非,则非其中爻不备。

  虞翻曰:撰德,谓乾辩别也。是,谓阳。非,谓阴也。中,正。乾六爻,二、四、上,非正。坤六爻,初、三、五,非正。故“杂物”。因而重之,爻在其中,故“非其中”。则爻辞不备。道有变动,故曰爻也。

  崔觐曰:眼戏具论初上二爻,次又以明其四爻也。言中四爻杂合所主之事,撰集所陈之德,能辩其是非,备在卦中四爻也。

  噫,亦要存亡吉凶,则居可知矣。

  虞翻曰:谓知存、知亡、要终者也。居乾吉,则存,居坤凶,则亡。故曰“居可知矣”。

  崔觐曰:噫,叹声也。言中四爻,亦能要定卦中存亡吉凶之事,居然可知矣。

  孔疏扶王弼义,以此中爻为二、五之爻,居中无偏,能统一卦之义,事必不然矣。何则?上文云:六爻相杂,唯其时物,言虽错杂,而各独会于时,独主于物,岂可以二五之爻,而兼其杂物撰德,是非存亡吉凶之事乎?且二、五之撰德与是,要存与吉,则可矣。若主物与非,要亡与凶,则非其所象,故知其不可也。且上论初上二爻,则此中总言四爻矣。下论二、四、三、五,则是重述其功位者也。

智者观其《彖》辞,则思过半矣。

  韩康伯曰夫:《彖》举立象之统,论中爻之义,约以存博,简以兼众,杂物撰德,而一以贯这者也。形之所宗者道,众之所归者一。其事弥繁,则愈滞乎形。其理弥约,则转近乎道。《彖》之为义,存乎一也。一之为用,同乎道矣。形而上者,可以观道。过乎半之益,不亦宜乎!

二与四同功,

  韩康伯曰:同阴功也。

  崔觐曰:此重释中四爻功位所宜也。二主士、大夫位,佐于一国。四主三孤、三公、牧伯之位,佐于天子。皆同有助理之功也。

而异位,

  韩康伯曰:有外内也。崔觐曰:二,士、大夫位,卑;四,孤、公、牧伯位,尊,故有异也。

其善不同,二多誉,四多惧,近也。

  韩康伯曰:二处中和,故“多誉”也。四近于君,故“多惧”也。

柔之为道,不利远者。

  崔觐曰:此言二四皆阴位。阴之为道,近比承阳,故“不利远”矣。

其要无咎,其用柔中也。

  崔觐曰:言二是阴远阳,虽则不利,其要或有无咎者。以二柔居中,异于四也。

三与五同功而异位,

  韩康伯曰:有贵贱也。

  崔觐曰:三,诸侯之位。五,天子之位。同有理人之功,而君臣之位异者也。

三多凶,五多功,贵贱之等也。

  崔觐觐曰:三处下卦之极,居上卦之下,为一国之君,有威权之重,而上承天子,若无含章之美,则必致凶。五既居中不偏,贵乘天位,以道济物,广被寰中,故“多功”也。

其柔危,其刚胜邪?

  侯果曰:三五阳位,阴柔处之,则多凶危。刚正居之,则胜其任。言邪者,不定之辞也。或有柔居而吉者,得其时也。刚居而凶者,失其应也。

易之为书也,广大悉备。

  荀爽曰:以阴易阳,谓之广。以阳易阴,谓之大。易与天地准,固悉备也。

  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。有地道焉。

  崔觐曰:言易之为书明三才,广无不被,大无不包。悉备有万物之象者也。

兼三才而两之,故六。六者,非它也。三才之道也。

  崔觐曰:言重卦六爻,亦兼天地人道,两爻为一才,六爻为三才,则是兼三才而两之,故六。六者,即三才之道也。

道有变动,故曰爻。

  陆绩曰:天道有昼夜、日月之变。地道有刚柔、燥湿之变,人道有行止、动静、吉凶、善恶之变。圣人设爻以效三者之变动,故谓之“爻”者也。

爻有等,故曰物。

  干宝曰:等,群也。爻中之义,群物交集,五星四气,六亲九族,福德刑杀,众形万类,皆来发于爻,故总谓之物也。象颐中有物曰噬嗑,是其义也。

物相杂,故曰文。

  虞翻曰:乾阳物,坤阴物。纯乾纯坤之时,未有文章。阳物入坤,阴物入乾,更相杂成六十四爻,乃有文章,故曰“文”。

文不当,故吉凶生焉。

  干宝曰:其辞为文也。动作云为,必考其事,令与爻以相称也。事不称义,虽有吉凶,则非今日之吉凶也。故元亨利贞,而穆姜以死,黄裳元吉,南蒯以败,是所谓文不当也。故于经,则有君子吉,小人否。于占,则王相之气,君子以迁官,小人以遇罪也。

易之兴也,其当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当文王与纣之事邪?

  虞翻曰:谓文王书《易》六爻之辟也。末世,乾上。盛德,乾三也。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,以服事殷,周德其可谓至德矣,故“周之盛德”。纣穷否上,知存而不知亡,知得而不知丧,终以焚死,故“殷之末世”也。而马、荀、郑君从俗,以文王为中古,失之远矣。

是故其辞危,

  虞翻曰:危,谓乾三。夕惕若厉,故“辞危”也。

危者使平,

  陆绩曰:文王在纣世,有危亡之患,故于易辞多趋危亡。本自免济,建成王业,故易爻辞危者使平,以象其事。否卦九五:其亡其亡,系于包桑之属是也。

易者使倾。

  陆绩曰:易,平易也。纣安其位,自谓平易,而反倾覆,故易爻辞“易者使倾”,以象其事。明夷上六:初登于天,后入于地之属是也。

其道甚大,百物不废。

  虞翻曰:大,谓乾道。乾三爻,三十六物,故“百物不废”。略其奇八,与大衍之五十同义。惧以终始,其要无咎,此之谓易之道也。

  虞翻曰:乾称易道,终日乾乾,故“无咎”。危者使平,易者使倾,恶盈福谦,故“易之道”者也。

 夫乾,天下之至健也,德行恒易以知险。

  虞翻曰:险,谓坎也。谓乾二、五之坤,成坎离,日月丽天,天险不可升,故“知险者”也。

夫坤,天下之至顺也,德行恒简以知阻。

  虞翻曰:阻,险阻也。谓坤二、五之乾,艮为山陵,坎为水,巽高兑下,地险山川丘陵,故“以知阻”也。

能说诸心,

  虞翻曰:乾五之坤,坎为心,兑为说,故“能说诸心”。

能研诸侯之虑,

  虞翻曰:坎心为虑,乾初之坤为震,震为诸侯,故能研诸侯之虑。

定天下之吉凶,成天下之娓娓者。

  虞翻曰:谓乾二、五之坤,成离日坎月,则八卦象具。八卦定吉凶,故能“定天下之吉凶”。娓娓,进也。离为龟,乾为蓍,月生震初。故“成天下之娓娓者”。谓莫善蓍龟也。

  荀爽曰:娓娓者,阴阳之微,可成可败也。顺时者成,逆时者败也。

是故变化云为,吉事有祥。

  虞翻曰:祥,几祥也,吉之先见者也。阳出,变化云为。吉事为祥。谓复初乾元者也。

象事知器,占事知来。

  虞翻曰:象事谓坤。坤为器,乾五之坤成象,故“象事知器”也。占事谓乾以知来。乾五动成离,则玩其占,故“知来”。

  侯果曰:易之云为,唯变所适。为善则吉事必应,观象则用器可为,求吉则未形可睹者也。

天地设位,圣人成能。

  虞翻曰:天尊,五;地卑,二,故“设位”。乾为圣人。成能,谓能说诸心,能研诸侯之虑。故“成能”也。

  崔觐曰:言易拟天地,设乾坤二位,以明重卦之义,所以成圣人伏羲文王之能事者也。

人谋鬼谋,百姓与能。

  虞翻曰:乾为人,坤为鬼;乾二五之坤,坎为谋;乾为百,坤为姓,故“人谋鬼谋,百姓与能”。

  朱仰之曰:人谋,谋及卿士。鬼谋,谋及卜筮也。又谋及庶民,故曰“百姓与能”与。

八卦以象告。

  虞翻曰:在天成象。乾二、五之坤,则八卦象成,兑口震言,故“以象告”也。

《爻》、《彖》以情言,

  崔觐曰:伏羲始画八卦,因而重之,以备万物,而告于人也。《爻》谓爻下辞,《彖》谓卦下辞,皆是圣人之情见乎系辞,而假《爻》、《彖》以言,故曰“《爻》、《彖》以情言”。

刚柔杂居,而吉凶可见矣。

  虞翻曰:乾二之坤成坎,坤五之乾成离,故“刚柔杂居”。艮为居,离有巽兑,坎有震艮,八卦体备,故“吉凶可见”也。崔觐曰:言文王以六爻刚柔相推,而物杂居,得理则吉,失理则凶,故“吉凶可见”也。

变动以利言,

  虞翻曰:乾变之坤成震,震为言,故“变动以利言”也。

吉凶以情迁。

  虞翻曰:乾吉坤凶。六爻发挥,旁通情也,故“以情迁”。

是以爱恶相攻,而吉凶生。

  虞翻曰:攻,摩也。乾为爱,坤为恶。谓刚柔相摩,以爱攻恶。生吉以恶,攻爱生凶,故“吉凶生”也。

远近相取,而悔吝生。

  虞翻曰:远阳,谓乾。近阴,谓坤。阳取阴生悔,阴取阳生吝。悔吝,言小疵。

  崔觐曰:远,谓应与不应。近,谓比与不比。或取远应而舍近比,或取近比而舍远应,由此远近相取,所以生悔吝于系辞矣。

情伪相感,而利害生。

  虞翻曰:情,阳。伪,阴也。情感伪生利,伪感情生害。乾为利,坤为害。

凡易之情,近而不相得,则凶。

  韩康伯曰:近,况比爻也。易之情,刚柔相摩,变动相逼者也。近而不相等是,必有乖违之患也。或有相违而无患者,得其应也。相须而偕凶,乖于时也。随事以考之,义可见矣。

或害之,悔且吝。

  虞翻曰:坤为害。以阴居阳,以阳居阴,为悔且吝也。

将叛者,其辞惭。

  荀爽曰:谓屯六三往吝之属也。

  虞翻曰:坎人之辞也。近而不相得,故“叛”。坎为隐伏,将叛。坎为心,故“惭”也。侯果曰:凡心不相得,将怀叛逆者,辞必惭恧。

中心疑者,其辞枝。

  荀爽曰:或从王事,无成之属也。

  虞翻曰:离人之辞也。火性枝分,故枝疑也。侯果曰:中心疑贰,则失得无从,故枝分不一也。

吉人之辞寡,躁人之辞多。

  荀爽曰:谓睽上九之属也。虞翻曰:震人之辞也。震为决躁,恐惧虩虩,笑言哑哑,故多辞。

  侯果曰:躁人烦急,故“辞多”。

诬善之人,其辞游。

  荀爽曰:游,豫之属也。

  虞翻曰:兑人之辞也。兑为口舌,诬乾。乾为善人也。

  崔觐曰:妄称有善,故自叙其美,而辞必浮游不实。

失其守者,其辞诎。

  荀爽曰:谓泰上六城复于隍之属也。

  侯果曰:失守则沮,辱而不申,故“其辞诎”也。爻有此象,故占辞亦从矣。

  虞翻曰:巽人之辞也。巽诘诎,阳在初守巽,初阳入伏阴下,故“其辞诎”。此六子也。离上坎下,震起艮止,兑见巽伏。上经终坎离,则下经终既济未济。上系终乾坤,则下系终六子。此易之大义者也。

卷十七

昔者圣人之作易也,

  孔颖达曰:据今而称上代,谓之昔昔。聪明睿智,谓之圣人,卿伏羲也。

  案《下系》云: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,始作八卦。今言作易,明是伏羲,非谓文王也。

幽赞于神明而生蓍,

荀爽曰:幽,隐也。赞,见也。神者在天,明者在地。神以夜光,明以昼照。蓍者,册也。谓阳爻之册三十有六,阴爻之册二十有四,二篇之册万有一千五百二十。上配列宿,下副物数。生蓍者,谓蓍从爻中生也。

  干宝曰:幽昧,人所未见也。赞,求也。言伏羲用明于昧冥之中,以求万物之性,尔乃得自然之神物,能通天下之精,而管御百灵者。始为天下生用蓍之法者也。

参天两地而倚数,

  虞翻曰:倚,立。参,三也。谓分天象为三才,以地两之,立六画之数,故“倚数”也。

  崔觐曰:参,三也。谓于天数五、地数五中,以八卦配天地之数。起天三配艮,而立三数。天五配坎,而立五数。天七配震,而立七数。天九配乾,而立九数。此从三顺配阳四卦也。地从二起,以地两配兑,而立二数。以地十配离,而立十数。以地八配巽,而立八数。以地六配坤,而立六数。此从两逆配阴四卦也。其天一地四之数,无卦可配,故虚而不用。此圣人取八卦配天地之数,总五十而为大衍。

  案:此说不尽,已释在大衍章中,详之明矣。

观变于阴阳而立卦,

  虞翻曰: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。乾坤刚柔,立本者卦。谓六爻阳变成震、坎、艮,阴变成巽、离、兑,故“立卦”。六爻三变,三六十八,则有十八变而成卦。八卦而小成,是也。《系》曰:阳一君二民,阴二君一民,不道乾坤者也。

发挥于刚柔而生爻,

  虞翻曰:谓立地之道曰柔与刚。发,动。挥,变。变刚生柔爻,变柔生刚爻,以三为六也。因而重之,爻在其中,故“生爻”。

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,

  虞翻曰:谓立人之道曰仁与义。和顺谓坤,道德谓乾。以乾通坤,谓之理义也。

穷理尽性以至于命。

  虞翻曰:以乾推坤,谓之穷理,以坤变乾,谓之尽性。性尽理穷,故“至于命”。巽为命也。

昔者圣人之作易也,

  虞翻曰:重言昔者,明谓庖牺也。

将以顺性命之理,

  虞翻曰:谓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,以阳顺性,以阴顺命。

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,立人之道曰仁与义。

  崔觐曰:此明一卦立爻,有三才二体之义。故先明天道既立阴阳,地道又立刚柔,人道亦立仁义以明之也。何则?在天虽刚,亦有柔德,在地虽柔,亦有刚德,故《书》曰:沈潜刚克,高明柔克。人禀天地,岂可不兼仁义乎?所以易道兼之矣。

兼三才两之,故易六画而成卦。

  虞翻曰:谓参天两地,乾坤各三爻,而成六画之数也。

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

  虞翻曰:迭,递也。分阴为柔,以明夜;分阳为刚,以象昼。刚柔者,昼夜之象。昼夜更用,故“迭用柔刚”矣。

故易六画而成章。

  章谓文理。乾三画,成天文。坤三画,成地理。

天地定位,

  谓乾坤。五贵二贱,故“定位”也。

山泽通气,

  谓艮兑。同气相求,故“通气”。

雷风相薄,

  谓震巽。同声相应,故“相薄”。

水火不相射,

  谓坎离。射,厌也。水火相通。坎戊离已,月三十日,一会于壬,故“不用射”也。

八卦相错。

  错,摩。刚刚柔相摩,八卦相荡也。

数往者顺,

  谓坤消从午至亥,上下,故“顺”也。

知来者逆,

  谓乾息从子至巳,下上,故“逆”也。

是故易逆数也。

  易谓乾易,故逆数。此上虞义。

  雷以动之,

  荀爽曰:谓建卿之月,震卦用事,天地和合,万物萌动也。

风以散之,

  谓建巳之月,万物上达,布散田野。

雨以润之,

  谓建子之月,含育萌牙也。

日以烜之,

  谓建午之月,太阳欲长者也。

艮以止之,

  谓建丑之月,消息毕止也。

兑以说之,

  谓建酉之月,万物成熟也。

乾以君之,

  谓建亥之月,乾坤合居,君臣位得也。此上荀义。

坤以藏之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谓建申之月,坤在乾下,包藏万物也。乾坤交索,既生六子,各任其才,往生物也。又雷与风雨,变化不常。而日月相推,迭有来往。是以四卦以义言之,天地山泽,恒在者也。故直说名矣。孔颖达曰:此又重明八物八卦之功用也。上四举象,下四举卦者,王肃以为互相备也。则明雷风与震巽同用,乾坤与天地同功也。

帝出乎震,

  崔觐曰:帝者,天之王气也,至春分则震王,而万物出生。

齐乎巽,

  立夏则巽王,而万物絜吉。

相见乎离,

  夏至则离王,而万物皆相见也。

致役乎坤,

  立秋则坤王,而万物致养也。

说言乎兑,

  秋分则兑王,而万物所说。

战乎乾,

  立冬则乾王,而阴阳相薄。

  劳乎坎,

  冬至则坎王,而万物之所归也。

成言乎艮。

  立春则艮王,而万物之所成终成始也。以其周王天下,故谓之帝。此崔新义也。

万物出乎震。震,东方也。

  虞翻曰:出,生也。震初不见东,故不称东方卦也。

齐乎巽。巽,东南也。齐也者,言万物之絜齐也。

  巽阳隐初,又不见东南,亦不称东南卦,与震同义。巽阳藏室,故“絜齐”。

离也者,明也。万物皆相见,南方之卦也。

  离为日,为火,故“明”。日出照物,以日相见。离象三爻,皆正日中,正南方之卦也。

圣人南面而听天下,向明而治,盖取诸此也。

  离,南方,故“南面”。乾为治。乾五之坤,坎为耳,离为明,故“以听天下,向明而治”也

坤也者,地也。万物皆致养焉,故曰“致役乎坤”。

  坤阴无阳,故道广布,不主一方,含弘光大,养成万物。

兑,正秋也。万物之所说也,故曰“说言乎兑”。

  兑三失位不正,故“言正秋”。兑象不见西,故不言西方之卦,与坤同义。兑为雨泽,故说“万物”。震为言,震二动成兑,言从口出,故“说言”也。

战乎乾。乾,西北之卦也,言阴阳相薄也。

  乾刚,正五,月十五日晨象西北,故“西北之卦”。薄,入也。坤十月卦,乾消剥入坤,故“阴阳相薄”也。

  坎者,水也。正北方之卦也。劳卦也,万物之所归也,故曰“劳乎坎”。

  归,藏也。坎二失位不正,故言正北方之卦,与兑正秋同义。坎月夜中,故“正北方”。此上虞义,

  崔觐曰:以坎是正北方之卦,立冬已后,万物归藏于坎。又阳气伏于子,潜藏在中,未能浸长,劳局众阴之中也。

艮,东北之卦也。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,故曰“成言乎艮”。

  虞翻曰:艮三得正,故复称卦。万物成始乾甲,成终坤癸。艮东北,是甲癸之间,故“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”者也。

神也者,妙万物而为言者也。

  韩康伯曰:于此言神者,明八卦运动变化推移,莫有使之然者。神则无物,神则无物,妙无物而为言也。明则雷疾风行,火炎水润,莫不自然相与,而为变化,故能万能既成。

动万物者,莫疾乎雷。

  崔觐曰:谓春分之时,雷动则草木滋生,蛰虫发起,所动万物,莫急于此也。

桡万物者,莫疾乎风。

  言风能鼓桡万物,春则发散草木枝叶,秋则摧残草木枝条,莫急于风者也。

燥万物者,莫乎火。

  言火能干燥万物,不至润湿,于阳物之中,莫过乎火。熯亦燥也。

说万物者,莫说乎泽。

  言光说万物莫过以泽,而成说之也。

润万物者,莫润乎水。

  言滋润万物莫过以水而润之。

终万物始万物者,莫盛乎艮。

  言大寒立春之际,艮之方位,万物以之始,而为今岁首。以之终,而为去岁末。此则叶夏正之义,莫盛于艮也。此言六卦之神用。而不言乾坤者,以乾坤而发天地,无为而无不为,能成雷风等有为之神妙也。艮不言山,独举卦名者,以动桡燥润功,是雷风水火。至于终始万物,于山义则不然,故言卦,而余皆称物,各取便而论也。此崔新义也。

故水火相逮,

  孔颖达曰:上章言水火不相入。此言水火相逮者,既不相入,又不相及,则无成物之功。明性虽不相入,而气相逮及。

雷风不相悖,

  孔颖达曰:上言雷风相薄。此言不相悖者,二象俱动。若相薄而相悖逆,则相伤害,亦无成物之功,明虽相薄而不相逆者也。

山泽通气,

  崔觐曰:言山泽虽相县远,而气交通。

然后能变化,既成万物也。

  虞翻曰:谓乾变而坤化。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,成既济定,故“既成万物”矣。

乾,健也。

  虞翻曰:精刚自胜,动行不休,故“健”也。

坤,顺也。

  纯柔承天时行,故“顺”。

震,动也。

  阳出动行。

巽,入也。

  乾初入阴。

坎,陷也。

  阳陷阴中。

离,丽也。

  日丽乾刚。

艮,止也。

  阳位在上,故“止”。

兑,说也。

  震为大笑。阳息震成兑,震言出口,故“说”。此上虞义也。

乾为马,

  孔颖达曰:乾象天行健,故“为马”

坤为牛,

  坤象地任重而顺,故“为牛”。

震为龙,

  震象龙动,故“为龙”。此上孔正义。

巽为鸡,

  《九家易》曰:应八风也。风应节而变,变不失时。鸡时至而鸣,与风相应也。二九十八,主风精,为鸡。故鸡十八日剖而成雏。二九顺阳历,故鸡知时而鸣也。

坎为豕,

  《九家易》曰:污辱卑下也。六九五十四,主时精,为豕。坎豕怀胎,四月而生,宜时理节,是其义也。

离为雉,

  孔颖达曰:离为文明,雉有文章,故“离为雉”。

艮为狗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艮止,主守御也。艮数三,七九六十三。三主斗,斗为犬。故犬怀胎三月而生。斗运行十三时日出,故犬十三日而开目。斗屈,故犬臣屈也,斗运行四币,犬亦夜绕室也。火之精畏水,不敢饮,但舌舐水耳。犬斗,以水灌之,则解也。犬近奎星,故犬淫当路,不避人者也。

兑为羊。

  孔颖达曰:兑为说。羊者,顺从之畜,故“为羊”。

乾为首,

  乾尊而在上,故“为首”。

坤为腹,

  坤能包藏含容,故“为腹”也。

  震为足,

  震动用,故“为足”。

巽为股,

  巽为顺,股顺随于足,故“巽为股”。

坎为耳,

  坎北方,主听,故“为耳”。

离为目,

  离南方,主视,故“为目”。

艮为手,

  艮为止,手亦止持于物使不动,故“艮为手”。

兑为口。

  兑为说,口所以说言,故“兑为口”。此止孔正义。

乾,天也。故称乎父。坤,地也。故称乎母。

  崔觐曰:欲明六子,故先说乾称天父,坤称地母。

震一索而得男,故谓之长男。巽一索而得女,故谓之长女。坎再索而得男,故谓之中男。离再索而得女,故谓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,故谓之少男。兑三索而得女,故谓之少女。

  孔颖达曰:索,求也。以求乾坤为父母,而求其子也。得父气者为男,得母气者为女。坤初求得乾气,为震,故曰“长男”。坤二得乾气,为坎,故曰“中男”。坤三得乾气,为艮,故曰“少男”。乾初得坤气,为巽,故曰“长女”。乾二得坤气,为离,故曰“中女”。乾三得坤气,为兑,故曰“少女”。此言所以生六子者也。

乾为天,

  宋衷曰:乾动作不解,天亦转运。

为圜,

  宋衷曰:动作转远,非圜不能,故“为圜”。

为君,

  虞翻曰:贵而严也。

为父,

  虞翻曰:成三男,其取类也,故“为父”也。

为玉,为金,

  崔觐曰:天体清明而刚,故“为玉,为金”。

为寒,为冰,

  孔颖达曰:取其西北冰寒之地。崔觐曰:乾主立冬已后,冬至已前,故“为寒,为冰”也。

  为大赤,

  虞翻曰:太阳为赤,月望出入时也。崔觐曰:乾四月纯阳之卦,故取盛阳色为大赤。

为良马,

  虞翻曰:乾善,故良也。

为老马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言气衰也,息至已必当复消,故“为老马”也。

为瘠马,

  崔觐曰:骨为阳,肉为阴。乾纯阳爻,骨多,故“为瘠马”也。

为驳马,

  宋衷曰:天有五行之色,故“为驳马”也。

为木果。

  宋衷曰:群星著天,似果实著木,故“为木果”。

坤为地,

  虞翻曰:柔道静。

为母,

  虞翻曰:成三女,能致养,故“为母”。

为布,

  崔觐曰:遍布万物于致养,故“坤为布”。

为釜,

  孔颖达曰:取其化生成熟,故“为釜”也。

为吝啬,

  孔颖达曰:取地生物而不转移,故“为吝啬”也。

为均,

  崔觐曰:取地生万物,不择善恶,故“为均”也。

为子母牛,

  《九家易》曰:土能生育,牛亦含养,故“为子母牛”也。

为大舆,

  孔颖达曰:取其能载,故“为大舆”也。

为文,

  《九家易》曰:万物相杂,故“为文”也。

  为众,

  虞翻曰:物三称群,阴为民,三阴相随,故“为众”也。

为柄,

  崔觐曰:万物依之为本,故“为柄”。

其于地也为黑。

  崔觐曰:坤十月卦,极阴之色,故“其于色也为黑”矣。

震为雷,

  虞翻曰:太阳火,得水有声,故“为雷”也。

为駹,

  駹,苍色。震,东方。故“为駹”。旧读作龙。上巳为龙,非也。

为玄黄,

  天玄地黄。震,天地之杂物,故“为玄黄”。

为专,

  阳在初,隐静,未出触坤,故“专”。则乾,静也。专,延。叔坚说以专为旉,大布。非也。此上虞义也。

为大涂,

  崔觐曰:万物所出在春,故“为大涂”。取其通生性也。

为长子,

  虞翻曰:乾一索,故“为长子”。

为决躁,

  崔觐曰:取其刚在下动,故“为决躁”也。

为苍筤竹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苍筤,青也。震阳在下,根长坚刚,阴爻在中,使外苍筤也。

为萑苇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萑苇,蒹葭也。根茎丛生,蔓衍相连,有似雷行也。

其于马也,为善鸣,

  虞翻曰:为雷,故“善鸣”也。

为馵足,为作足,

  马白后左足为馵;震为左,为足,为作;初阳白,故“为作足”。

为的颡。

  的,白。颡,额也。震体头,在口上白,故“的颡”。《诗》云:有马白颠,是也。此上虞义也。

  其于稼也,为反生。

  宋衷曰:阴在上,阳在下,故“为反生”。谓枲豆之类,戴甲而生。

其究为健,为蕃鲜。

  虞翻曰:震巽相薄,变而至三,则下象究。与四成乾,故“其究为健,为蕃鲜”。巽究为躁卦,躁卦则震,震雷巽风无形,故卦特变耳。

巽为木,

  宋衷曰:阳动阴静,二阳动于上,一阴安静于下,有似于木也。

为风,

  陆绩曰:风,土气也;巽,坤之所生,故“为风”。亦取静于本,而动于末也。

为长女,

  荀爽曰:柔在初。

为绳直,

  翟元曰:上二阳共正一阴,使不得邪僻,如绳之直。孔颖达曰:取其号令齐物,如绳直也。

为工,

  荀爽曰:为绳木,故“为工”。

  虞翻曰:为近利市三倍,故“为工”。子夏曰:“工居肆”。

为白,

  虞翻曰:乾阳在上,故“白”。孔颖达曰:取其风吹去尘,故絜白也。

为长,

  崔觐曰:取风行之远,故“为长”。

为高,

  虞翻曰:乾阳在上,长,故“高”。孔颖达曰:取木生而高上。

为进退,

  虞翻曰:阳初退,故“进退”。

  荀爽曰:风行无常,故“进退”。

为木果,

  荀爽曰:风行或东或西,故“不果”。

为臭。

  虞翻曰:臭,气也。风至知气,巽二入艮鼻,故“为臭”。《系》曰:其臭如兰。

其于人也,为宣发,

  虞翻曰:为白,故“宣发”。马君以宣为寡发,非也。

  为广颡,

  变至三,坤为广,四动成乾,为颡,在头口上,故“为广颡”。与震的颡同义。震一阳,故“的颡”。巽变乾二阳,故“广颡”。

为多白眼,

  为白,离目上向,则白眼见,故“多白眼”。

为近利市三倍。

  变至三成坤,坤为近。四动乾,乾为得。至五成噬嗑,故称市。乾三爻,为三倍。故“为近利市三倍”。动上成震,故其究为躁卦。八卦诸爻,唯震巽为耳。

其究为躁卦。

  变到五成噬嗑,为市。动上成震,故“其究为躁卦”。明震内体为专,外体为躁。此上虞义。

坎为水,

  宋衷曰:坎阳在中,内光明,有似于水。

有沟渎,

  虞翻曰:以阳辟坤,水性流通,故“为沟渎”也。

为隐伏,

  虞翻曰:阳藏坤中,故“为隐伏”也。

为矫輮,

  宋衷曰:曲者更直为矫,直者更曲为輮,水流有曲直,故“为矫輮”。

为弓轮。

  虞翻曰:可矫輮,故“为弓轮”。坎为月,月在于庚,为弓在甲,象轮,故“弓轮”也。

其于人也,为加忧,

  两阴失心为多眚,故“加忧”。

为心病,

  为劳而加忧,故“心病”。亦以坎为心,坎二折坤为心病。此上虞义也。

  为耳痛,孔颖达曰:坎,劳卦也。又主听,听劳则耳痛。

为血卦,为赤。

  孔颖达曰:人之有血,犹地之水,赤,血色也。

  案:十一月,一阳爻生在坎,阳气初生于黄泉,其色赤也。

其于马也,为美脊。

  宋衷曰:阳在中央,马脊之象也。

为亟心,

  崔觐曰:取其内阳刚动,故心亟心也。

为下首,

  荀爽曰:水之流,首卑下也。

为薄蹄,

  《九家易》曰:薄蹄者在下,水趋下,趋下则流散,流散则薄弱,故“为薄蹄”也。

为曳。

  宋衷曰:水摩地而行,故“曳”。

其于舆也,为多眚。

  虞翻曰:眚,败也。坤为大车,坎折坤体,故为车“多眚”也。

为通,

  水流渎,故“通”也。

为月,

  坤为夜,以坎阳光坤,故“为月”也。

为盗。

  水行潜窃,故“为盗”也。

其于木也,为坚多心。

  阳刚在中,故“坚多心”。刺,枣属也。此上虞义也。

  孔颖达曰:乾、震、坎,皆以马喻。乾至健,震至动,坎至行,故皆可以马为喻。坤则顺,艮则止,巽亦顺,离文明而柔顺,兑柔说,皆无健,故不以马为喻也。唯坤卦利牝马,取其行不取其健,故曰牝也。坎亦取其行不取其健。皆外柔,故为下首。薄蹄,曳也。

离为火,

  崔觐曰:取卦阳在外,象火之外照也。

为日,

  荀爽曰:阳外光也。

为电,

  郑玄曰:取火明也,久明似日,暂明似电也。

为中女,

  荀爽曰:柔在中也。

为甲胄,

  虞翻曰:外刚,故“为甲”。乾为首,巽绳贯甲,而在首上,故“为胄”。胄,兜鍪也。

  为戈兵。

  乾为金,离火断乾,燥而炼之,故“为戈兵”也。

其于人也,为大腹。

  象日常满,如妊身妇,故“为大腹”。乾为大也。

为乾卦,

  火日熯燥物,故“为乾卦”也。

为鳖,为蟹,为蠃,为蚌,为龟。

  此五者,皆取外刚内柔也。

其于木也,为折上稾。

  巽木在离中,体大过死。巽虫食心,则折也。蠹虫食口木,故“上稾”。或以离火烧巽,故折上稾。此上虞义。

  宋衷曰:阴在内,则空中。木中空,则上科稾也。

艮为山,

  宋衷曰:二阴在下,一阳在上。阴为土,阳为木,土积于下,木生其上,山之象也。

为径路,

  虞翻曰:艮为山中径路。震阳在初,则为大涂。艮阳小,故“为径路”也。

为小石,

  陆绩曰:艮刚卦之小,故“为小石”者也。

为门阙,

  虞翻曰:乾为门,艮阳在门外,故“为门阙”。两小山,阙之象也。

为果蓏,

  宋衷曰:木实谓之果,草实谓之蓏。桃李瓜瓞之属,皆出山谷也。

为阍寺,

  宋衷曰:阍人主门,寺人主巷,艮为止,此职皆掌禁止者也。

为指,

  虞翻曰:艮手多节,故“多指”。

为拘,

  虞翻曰:指屈伸制物,故“为拘”。拘旧作狗,上已为狗字之误。

为鼠,

  虞翻曰:似狗而小,在坎穴中,故“为鼠”,晋九四是也。

为黔喙之属。

  马融曰:黔喙,肉食之兽,谓豺狼之属。黔,黑也。阳元在前也。

  其于木也,为多节。虞翻曰:阳刚在外,故“多节”。松柏之属。

兑为泽,

  虞翻曰:坎水半见,故“为泽”。宋衷曰:阴在上,令下湿,故“为泽”也。

为少女,

  虞翻曰:坤三索,位在末,故“少”也。

为巫,

  乾为神,兑为通,与神通气女,故“为巫”。

为口舌,

  兑为震声,故“为口舌”。

为毁折,

  二折震足,故“为毁折”。

为附决,

  乾体未圜,故“附决”也。

其于地也,为刚卤。

  乾二阳在下,故刚。泽水润下,故“咸”。此上虞义。

  朱仰之曰:取金之刚不生也。刚卤之地不生物,故“为刚卤”者也。

为妾,

  虞翻曰:三少女,位贱,故“为妾”。

为羔。

  羔,女使,皆取位贱,故“为羔”。旧读以震駹为龙,艮拘为狗,兑羔为羊,皆已见上。此为再出,非孔子意也。震已为长男,又言长子,谓以当继世、守宗庙、主祭祀,故详举之。三女皆言长中少,明女子各当外成,故别见之。此其大例者也。此上虞义。周易序卦

有天地,然后万物生焉。

  干宝曰:物有先天地而生者矣。今正取始于天地,天地之先,圣人弗之论也。故其所法象,秘自天地而还。老子曰: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“道”。《上系》曰:法象莫大乎天地。庄子曰:六合之外,圣人存而不论。《春秋壳梁传》曰:不求知所不可知者,智也。而今后世浮华之学,强支离道义之门,求入虚诞之域,以伤政害民,岂非谗说殄行,大舜之所疾者乎!

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

  荀爽曰:谓阳动在下,造生万物于冥昧之中也。

屯者,万物之始生也。

  韩康伯曰:屯,刚柔始交,故为“万物之始生也”。

  崔觐曰: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。不序乾坤之次者,以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,则天地次第可知,而万物之先后宜序也。万物之始生者,言刚柔始交,故万物资始于乾,而资生于坤也。

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物之稚也。

  崔觐曰:万物始生之后,渐以长稚,故言“物生必蒙”。郑玄曰:蒙,幼小之貌,齐人谓萌为蒙也。

物稚不可不养也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

  荀爽曰:坎在乾上,中有离象,水火交和,故为“饮食之道”。

  郑玄曰:言孩稚不养,则不长也。

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。

  韩康伯曰:夫有生则有资,有资则争兴也。

  郑玄曰:讼,犹争也。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。

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师。师者,众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坤为众物,坎为众水,上下皆众,故曰“师”也。凡制军,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,天子六军,大国三军,次国二军,小国一军。军有将,皆命卿也。二千五百人为师。师帅皆中大夫。五百人为旅,旅帅皆下大夫也。

  崔觐曰:因争,必起相攻,故“受之以师”也。

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

  韩康伯曰:众起而不比,则争无息。必相亲比,而后得宁也。

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
  韩康伯曰:比非大通之道,则各有所畜,以相济也;由比而畜,故曰“小畜”,而不能大也。

物畜然后有礼,故受之以履。履者,礼也。

  韩康伯曰:履,礼也。礼所以适时用也。故既畜则须用,有用须礼也。

履然后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

  荀爽曰:谓乾来下降,以阳通阴也。姚信曰:安上治民,莫过于礼。有礼然后泰,泰然后安也。

物不可以终通,故受之以否。

  崔觐曰:物极则反,故不终通而否矣。所谓城复于隍。

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
  韩康伯曰:否则思通,人人同志,故可出门同人,不谋而合。

与人同者,物必归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

  崔觐曰:以欲从人,人必归已,所以成大有。

有大者,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谦。

  崔觐曰:富贵而自遗其咎,故“有大”者“不可盈”。当须谦退,天之道也。

有大而能谦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

  郑玄曰:言国既大而有谦德,则于政事恬豫。雷出地奋豫,豫行出而喜乐之意。

豫必有随,故受之以随。

  韩康伯曰:顺以动者,众之所随也。

以喜随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蛊。蛊者,事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子利父事,备物致用,而天下治也。备物致用,立成器以为天下利,莫大于圣人。子修圣道,行父之事,以临天下,无为而治。

有事然后可大,故受之以临。临者,大也。

  荀爽曰:阳称大,谓二阳动升,故曰“大”也。

  宋衷曰:事立功成,可推而大也。

物大然后可观,故受之以观。

  虞翻曰:临反成观,二阳在上,故“可观”也。

  崔觐曰:言德业大者,可以观政于人也。

可观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

  虞翻曰:颐中有物食,故曰“合也”。

  韩康伯曰:可观,则异方合会也。

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贲。贲者,饰也。

  虞翻曰:分刚上文柔,故“饰”。韩康伯曰:物相合,则须饰以修外也。

致饰而后亨则尽矣,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也。

  荀爽曰:极饰反素,文章败,故为“剥”也。

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

  虞翻曰:阳四月,穷上,消姤至坤者也。

故受之以复。

  崔觐曰:夫易穷则有变,物极则反于初。故剥之为道,不可终尽,而使之于复也。

复则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

  崔觐曰:物复其本,则为诚实,故言“复则无妄”矣。

有无妄物,然后可畜,故受之大畜。

  荀爽曰:物不妄者,畜之大也。畜积不败,故“大畜”也。

物畜然后可养,故受之以颐。颐者,养也。

  虞翻曰:天地养万物,圣人养贤,以及万民。

  崔觐曰:大畜刚健,辉光日新,则可观其所养,故言“物畜然后可养”也。

不养则不可动,故受之以大过。

  虞翻曰:人颐不动则死,故“受之以大过”。大过否卦,棺椁之象也。

物不可以终过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

  韩康伯曰:过而不已,则陷没也。

陷必有所丽,故受之以离。离者,丽也。

  韩康伯曰:物极则变,极陷则反所丽。

有天地,

  虞翻曰:谓天地否也。

然后有万物。

  谓否反成泰,天地壹壶,万物化醇,故“有万物”也。

有万物,然后有男女。

  谓泰已有否,否三之上,反正成咸。艮为男,兑为女,故有男女。

有男女,然后有夫妇。

  咸反成恒,震为夫,巽为妇,故“有夫妇”也。

有夫妇,然后有父子。

  谓咸上复乾成遁,乾为父,艮为子,故“有父子”。

有父子,然后有君臣。

  谓遁三复坤成否,乾为君,坤为臣,故“有君臣”也。

有君臣,然后有上下。

  否乾君尊上,坤臣卑下。天尊地卑,故“有上下”也。

有上下,然后礼义有所错。

  错,置也。谓天、君、父、夫象尊,错上。地、妇、臣、子礼卑,错下。坤地道、妻道、臣道,故“礼义有所错”者也。此上虞义。

  干宝曰:错,施也。此详言人道、三纲、六纪有自来也。人有男女阴阳之性,则自然有夫妇配合之道。有夫妇配合之道,则自然有刚柔尊卑之义。阴阳化生,血体相传,则自然有父子之亲。以父立君,以子资臣,则必有君臣之位。有君臣之位,故有上下之序。有上下之序,则必礼以定其体,义以制其宜,明先王制作,盖取之于情者也。上经始于乾坤,有生之本也。下经始于咸恒,人道之首也。易之兴也。当殷之末世,有妲已之祸;当周之盛德,有三母之功,以言天不地不生,夫不妇不成,相须之至,王教之端。故《诗》以《关雎》为国风之始,而《易》于咸恒备论,礼义所由生也。

夫妇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

  郑玄曰: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,夫妇之道,谓咸恒也。

物不可以终久于其所,故受之以遁。遁者,退也。

  韩康伯曰:夫妇之道,以恒为贵。而物之所居,不可以不恒,宜与时升降,有时而遁者也。

物不可以终遁,故受之以大壮。

  韩康伯曰:遁,君子以远小人。遁而后通,何可终邪?阳盛阴消,君子道胜也。

物不可以终壮,故受之以晋。晋者,进也

  崔觐曰:不可终壮于阳盛,自取触藩,宜柔进而上行,受兹锡马。

进必有所伤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伤也。

  《九家易》曰:日在坤下,其明伤也,言晋极当降复入于地,故曰“明夷”也。

伤于外者必反于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

  虞翻曰:晋时在外,家人在内,故反家人。

  韩康伯曰:伤于外者,必反诸内矣。

家道穷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

  韩康伯曰:室家至亲,过在失节。故家人之义,唯严与敬,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家人尚严,其弊必乖者也。

乖必有难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难也。

  崔觐曰:二女同居,其志乖而难生,故曰“乖必有难”也。

物不可以终难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缓也。

  崔觐曰:蹇终则来硕吉,利见大人,故言“不可终难,故受之以解”者也。

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损。

  崔觐曰:宥罪缓死,失之则侥幸,有损于政刑,故言“缓必有所失,受之以损”。

损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

  崔觐曰:损终则弗损,益之,故言“损而不已必益”。

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决也。

  韩康伯曰:益而不已则盈,故必“决也”。

决必有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者,遇也。

  韩康伯曰:以正决邪,必有喜遇。

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

  崔觐曰: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,故言“物相遇而后聚”也。

聚而上者谓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

  崔觐曰:用大牲而致孝享,故顺天命而升为王矣,故言“聚而上者谓之升”。

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

  崔觐曰:冥升在上,以消不富,则穷,故言“升而不已必困”也。

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

  崔觐曰:困及于臲卼,则反下以求安,故言“困乎上必反下”。

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

  韩康伯曰:井久则浊秽,宜革易其故。

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
  韩康伯曰:革,去故。鼎,取新。既以去故,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。鼎,所以和齐生物成新之器也,故取象焉。

主器者莫若长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动也。

  崔觐曰:鼎所烹饪,享于上帝。主此器者,莫若冢嫡,以为其祭主也,故言“主器者莫若长子”。

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

  崔觐曰:震极则征凶,婚媾有言,正须止之,故言“物不可以终动”,故“止之”也。

物不可以终止,故受之以渐。渐者,进也。

  虞翻曰:否三进之四,巽为进也。

进必有所归,故受之以归妹。

  虞翻曰:震嫁兑,兑为妹。嫁,归也。

得其所归者必大,故受之以丰。丰者,大也。

  崔觐曰:归妹者,侄、娣、媵国三人,九女为大援,故言“得其所归者必大”也。

穷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

  崔觐曰:谚云:作者不居,况穷不甚,而能处乎?故乎获罪去邦,羁旅于外也。

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

  韩康伯曰:旅而无所容,以巽则得所入也。

入而后说之,故受之以兑。兑者,说也。

  虞翻曰:兑为讲习,故学而进习之,不亦说乎。

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涣。涣者,离也。

  虞翻曰:风以散物,故“离”也。

物不可以终离,故受之以节。

  韩康伯曰:夫事有其节,则物之所同守,而不散越也。

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

  韩康伯曰:孚,信也。既已有节,宜信以守之矣。

有其信者必行之。故受之以小过。

  韩康伯曰:守其信者,则失贞而不谅之道,而以信为过也。故曰“小过”。

有过物者必济,故受之以既济。

  韩康伯曰:行过乎恭,礼过乎俭,可以矫世励俗,有所济也。

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未济终焉。

  韩康伯曰:有为而能济者,以已穷物。物穷则乖,功极则乱,其可济乎?故“受之以未济”。

周易杂卦

  韩康伯曰:杂卦者,杂糅众卦,错综其义,或以同相类,或以异相明矣。

乾刚坤柔,

  虞翻曰:乾刚金坚,故“刚”。坤阴和顺,故“柔”也。

比乐师忧。

  虞翻曰:比五得位,建万国,故“乐”。师三失位,舆尸,故“忧”。

临观之意,或与或求。

  荀爽曰:临者,教思无穷,故为“与”。观者,观民设教,故为“求”也。

屯见而不失其居,蒙杂而著。

  虞翻曰:阴出初震,故“见”。盘桓利居贞,故“不失其居”。蒙二阳在阴位,故“杂”。初杂为交,故“著”。

震,起也。艮,止也。

  震阳动行,故“起”。艮阳终止,故“止”。

损益,衰盛之始也。

  损,泰初益上,衰之始。益,否上益初,盛之始。

大畜,时也。无妄,灾也。

  大畜五之复二成临,时舍坤二,故“时”也。无妄上之遁初,子弑父故“灾”者也。

萃聚,而升不来也。

  坤众在内,故“聚”。升五不来之二,故不来之内曰来也。

谦轻,而豫怡也。

  谦位三,贱,故“轻”。豫荐乐祖考,故“怡”。怡或言怠也。

  噬嗑,食也。贲,无色也。

  颐中有物,故“食”。贲,离日在下,五动,巽白,故“无色”也。

兑见,而巽伏也。

  兑阳息二,故“见”。则见龙在田,巽乾初入阴,故“伏”也。

随,无故也。蛊,则饰也。

  否上之初,君子弗用,故“无故也”。蛊,泰初上饰坤,故“则饰也”。

剥,烂也。复,反也。

  剥生于姤,阳得阴熟,故烂。复刚反初。

晋,昼也。明夷,诛也。

  诛,伤也。离日在上,故“昼也”。明入地中故“诛也”也。此上并虞义。

  干宝曰:日上中,君道明也。明君在上,罪恶必刑也。

井通,而困相遇也。

  虞翻曰:泰初之五为井,故“通”也。困三遇四,故“相遇也”。

咸,速也。恒,久也。

  相感者,不和而至,故“速也”。日月久照,四时久成,故“久也”。

涣,离也。节,止也。

  涣散故“离”。节制度数故“止”。

解,缓也。蹇,难也。

  雷动出物,故“缓”。蹇险在前,故“难”。

睽,外也。家人,内也。

  离女在上,故“外也”。家人女正位乎内,故“内”者也。

否泰,反其类也。

  否反成泰,泰反成否,故“反其类”。终日乾乾,反覆之道。

大壮,则止。遁,则退也。

  大壮止阳,阳故“止”。遁阴消阳,阳故“退”。巽为退者也。

大有,众也。同人,亲也。

  五阳并应,故“众也”。夫妇同心,故“亲也”。

革,去故也。鼎,取新也。

  革更,故“去”。鼎亨饪,故“取新也”。

小过,过也。中孚,信也。

  五以阴过阳,故“过”。信及遁鱼,故“信也”。

丰,多故。亲寡,旅也。

  丰大,故“多”。旅无容,故“亲寡”。六十四象,皆先言卦及道其指。至旅体离四,焚弃之行,又在旅家,故独先言亲寡,而后言旅。此上虞义。

离上,而坎下也。

  韩康伯曰:火炎上,水润下也。

小畜,寡也。履,不处也。

  虞翻曰:乾四之坤初成震,一阳在下,故“寡也”。乾三之坤上成剥,剥穷上失位,故“不处”。

需,不进也。讼,不亲也。

  险在前也,故“不进”。天水违行,故“不亲也”。

大过,颠也。

  颠,殒也。顶载泽中,故“颠也”。

姤,遇也,柔遇刚也。

  坤遇乾也。

渐,女归待男行也。

  兑为女,艮为男,反成归妹,巽成兑,故“女归待”。艮成震,乃行,故“待男行也”。

颐,养正也。

  谓养三五,五之正为功,三出坎为圣,故曰“颐养正”。与蒙以养正圣功同义也。

既济,定也。

  济成六爻,得位定也。

归妹,女之终也。

  归妹,人之终始。女终于嫁,从一而终,故“女之终也”。

未济,男之穷也。

  否艮为男位。否五之二,六爻失正,而来下阴。未济主月晦,乾道消灭,故“男之穷也”。

夬,决也,刚决柔也。君子道长,小人道消也。

  以乾决坤,故刚决柔也。乾为君子,坤为小人。乾息,故君子道长;坤体消灭,故小人道忧。谕武王伐纣。自大过至此八卦,不复两卦对说。大过死象,两体姤决,故次以姤而终于夬,言君子之决小人,故君子道长,小人道忧。此上虞义。

  干宝曰:凡《易》既分为六十四卦,以为上下经,天人之事,各有始终。夫子又为序卦,以明其相承受之义。然则文王、周公所遭遇之运,武王、成王所先后之政,苍精受命短长之期,备于此矣。而夫子又重为杂卦,以易其次第。杂卦之末,又改其例,不以两卦反复相酬者,以示来圣后王,明道非常道,事非常事也。化而裁之存乎变,是以终之以决。言能决断其中,唯阳德之主也。故曰:易穷则变,通则久。总而观之,伏羲、黄帝,皆系世象贤,欲使天下世有常君也。而尧、舜禅代,非黄农之化,朱均顽也。汤武逆取,非唐虞之迹,桀、纣之不君也。伊尹废立,非从顺之节,使太甲思愆也。周公摄政,非汤武之典,成王幼年也。凡此皆圣贤所遭遇异时者也。夏政尚忠,忠之弊野,故殷自野以教敬。敬之弊鬼,故周自鬼以教文。文弊薄,故春秋阅诸三代,而损益之,颜回问为邦,子曰:行夏之时,乘殷之辂,服周之冕。弟子问政者数矣,而夫子不与言古代损益,以非其任也。回则备言王者之佐,伊尹之人也。故夫子及之焉。是以圣人之于天下也。同不是,异不非。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,一以贯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