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之志意也。永,长也,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。声之曲折,又长言而为之。声中律乃为和。”彼《舜典》命乐,已道歌诗,经典言诗,无先此者,故言《诗》之道也。“放於此乎”,犹言適於此也。“放於此乎”,隐二年《公羊传》文。言放於此者,谓今诵美讥过之诗,其道始於此,非初作讴歌始於此也。《益稷》称舜云:“工以纳言,时而飏之,格则乘之庸之,否则威之。”彼说舜诫群臣,使之用诗。是用诗规谏,舜时已然。大舜之圣,任贤使能,目谏面称,似无所忌。而云“情志不通,始作诗”者,《六艺论》云情志不通者,据今诗而论,故云“以诵其美而讥其过”。其唐虞之诗,非由情志不通,直对面歌诗以相诫勖,且为滥觞之渐,与今诗不一,故《皋陶谟》说皋陶与舜相答为歌,即是诗也。《虞书》所言,虽是舜之命夔,而舜承於尧,明尧已用诗矣,故《六艺论》云唐、虞始造其初,至周分为六诗,亦指《尧典》之文。谓之造初,谓造今诗之初,非讴歌之初。讴歌之初,则疑其起自大庭时矣。然讴歌自当久远,其名曰诗,未知何代。虽於舜世始见诗名,其名必不初起舜时也。名为诗者,《内则》说负子之礼云“诗负之”,注云:“诗之言承也。”《春秋说题辞》云:“在事为诗,未发为谋,恬澹为心,思虑为志。诗之为言,志也。”《诗纬·含神务》云:“诗者,持也。”然则诗有三训,承也、志也、持也。作者承君政之善恶,述己志而作诗,为诗所以持人之行,使不失队,故一名而三训也。
有夏承之,篇章泯弃,靡有孑遗。
[疏]正义曰:夏承虞后,必有诗矣。但篇章绝灭,无有孑然而得遗馀。此夏之篇章不知何时灭也。有《商颂》而无夏颂,盖周室之初世记录不得。
迩及商王,不风不雅。
[疏]正义曰:汤以诸侯行化,卒为天子。《商颂》成汤“命於下国,封建厥福”,明其政教渐兴,亦有风、雅。商、周相接,年月未多,今无商风、雅,唯有其颂,是周世弃而不录,故云“近及商王,不风不雅”,言有而不取之。
何者?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,剌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,各於其党,则为法者彰显,为戒者著明。
[疏]正义曰:此论周室不存商之风、雅之意。风、雅之诗,止有论功颂德、剌过讥失之二事耳。党谓族亲。此二事各於己之族亲,周人自录周之风、雅,则法足彰显,戒足著明,不假复录先代之风、雅也。颂则前代至美之诗,敬先代,故录之。○
周自后稷播种百穀,黎民阻饥,兹时乃粒,自传於此名也。
[疏]正义曰:自此下至“诗之正经”,说周有正诗之由。言后稷种百穀之时,众人皆厄於饥,此时乃得粒食。后稷有此大功,称闻不朽,是后稷自彼尧时流传於此后世之名也。《尧典》说舜命后稷云:“帝曰:‘弃,黎民阻饥,汝后稷,播时百穀。’”《皋陶谟》称禹曰:予“暨稷播,奏庶艰食、鲜食,烝民乃粒”。是其文也。
陶唐之末,中叶公刘亦世脩其业,以明民共财。
[疏]正义曰:公刘者,后稷之曾孙,当夏时为诸侯。以后稷当唐之时,故继唐言之也。中叶,谓中世。后稷至於大王,公刘居其中。《商颂》云“昔在中叶”,亦谓自契至汤之中也。《祭法》云“黄帝正名百物,以明民共财”。明民,谓使衣服有章。共财,谓使之同有财用。公刘在豳教民,使上下有章,财用不乏,故引黄帝之事以言之。
至於大王、王季,克堪顾天。
[疏]正义曰:此《尚书·多方》,说天以纣恶,更求人主之意,云:“天惟求尔多方,大动以威,开厥顾天。惟尔多方,罔堪顾之。惟我周王,克堪用德,惟典神天。”注云:顾由视念也。其意言天下灾异之威,动天下之心,开其能为天以视念者。众国无堪为之,惟我周能堪之。彼言文王、武王能顾天耳。大王、王季为天所祐,已有王迹,是能顾天也。
文、武之德,光熙前绪,以集大命於厥身,遂为天下父母,使民有政有居。
[疏]正义曰:《泰誓》说武王伐纣,众咸曰孜孜无怠,天将有立父母,民之有政有居。言民得圣人为父母,必将有明政,有安居。文、武道同,故并言之。
其时《诗》,风有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雅有《鹿鸣》、《文王》之属。
[疏]正义曰:此总言文、武之诗皆述文、武之政,未必皆文、武时作也,故《文王》、《大明》之等,检其文,皆成王时作。
及成王,周公致大平,制礼作乐,而有颂声兴焉,盛之至也。
[疏]正义曰:时当成王,功由周公,故《谱》说成王之诗皆并举周公为文。制礼作乐,大平无为,故与大平连言。颂声之兴,不皆在制礼之后也。故《春官·乐师职》云:“及彻,帅学士而歌彻。”玄谓彻者,歌《雍》也。是颂诗之作,有在制礼前者也。
本之由此风、雅而来,故皆录之,谓之《诗》之正经。
[疏]正义曰:此解周诗并录风、雅之意。以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之风,是王化之基本,《鹿鸣》、《文王》之雅,初兴之政教。今有颂之成功,由彼风、雅而就,据成功之颂,本而原之,其颂乃由此风、雅而来,故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