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故以飨言之。《谱》说用乐之事云:“飨宾或上取。”《乡饮酒》注云:“乡饮酒升歌小雅,礼盛者进取。”是乡饮酒之礼得称飨也。此乡人用狗杀羊,谓党正饮酒。《地官·党正职》曰国索鬼神而祭祀,以礼属民,而饮酒於序,以正齿位。一命,齿於乡里。再命,齿於父族。三命不齿。注云:“正齿位者,为民三时务农,将阙於礼,至此农隙而教之尊长养老,见孝悌之道也。乡人虽为,卿大夫必来观礼。”是乡人饮酒,有大夫与之也。乡饮酒礼,自是三年宾贤能之礼,而党正饮酒之礼亦与之同。
《乡饮酒》经云:“尊两壶於房户之间,有玄酒。”是用两樽也。《记》云:“其牲狗。”注云:“狗取择人。”是乡人以狗也。《王制》云:“大夫无故不杀羊。”是行礼饮酒有故,得用羊,故云大夫加以羔羊也。此实党正饮酒,正有一党之人,传言乡人者,以党正饮酒亦名乡饮酒故也。《乡饮酒义》注云:“党正饮酒而谓之乡者,州、党,乡之属,或则乡之所居州、党,乡大夫亲为主人。”是解党正饮酒得称乡人之意也。○笺“十月”至“群臣”。
○正义曰:笺以下云“跻彼公堂”是升君之堂,“万寿无疆”是庆君之辞,又乡饮酒之礼用狗不用羊,故易传以为,斯飨谓国君间於政事而飨群臣也。《月令》孟冬云:“是月也,太饮烝。”注云:“十月农功毕,天子诸侯与群臣饮酒於大学,以正齿位,谓之大饮,别之於燕。其礼亡。烝谓折牲体,升谓为俎。”引此诗“十月涤场”以下云:“是豳颂大饮之诗。”是郑以天子诸侯自有大飨群臣之礼,故不为乡饮酒也。言别於燕礼,燕礼小於大饮。燕礼上设六樽,此言朋酒者,设尊之法,每两尊并设,故云朋耳,非谓国君大饮唯两尊也。
《燕礼》云:“司宫尊於东楹之西,两方壶。公尊瓦大。夫尊两圆壶。”是尊皆两两对设之也。案《燕礼记》云:“其牲狗。”此大饮大於燕礼,故用羊也。○传“公堂”至“疆竟”。○正义曰:传以“朋酒斯飨”为党正饮酒之礼,案党正属民,而饮酒于序,则公堂学校谓党之序学也。谓之公堂者,以公法为学,故称公耳。《天官·酒正》云“凡为公酒者”,注云:“谓乡射饮酒,以公事作酒者。”是乡人之事得称公也。兕觥者,罚爵。此无过可罚,而云“称彼”,故知举之以誓戒众人,使之不违礼。
疆是境之别名,言年寿长远无疆畔也。定本竟作“境”。○笺“於飨”至“豳颂”。○正义曰:笺以“斯飨”为国君大饮之礼,以正齿位,故因是时而誓焉,使群臣知长幼之序,令之不犯礼也。《月令》注云:“天子诸侯与群臣饮酒於大学,以正齿位,谓之大饮。”则此公堂谓之大学也。知在大学亦正齿位者,以国君大饮与党正饮酒皆农隙而为,俱教孝悌之道。党之於序学,知国君於大学。党正饮酒为正齿位,知国君饮酒亦正齿位也。
《七月》八章,章十一句。
卷八 八之二
卷八 八之二
《鸱鸮》,周公救乱也。成王未知周公之志,公乃为诗以遗王,名之曰《鸱鸮》焉。未知周公之志者,未知其欲摄政之意。○鸱鸮,上尺之,反下吁矫反。鸱鸮,鸟也。遗,唯季反,本亦作“贻”,此从《尚书》本也。
[疏]“《鸱鸮》四章,章五句”至“鸱鸮焉”。○正义曰:此《鸱鸮》诗者,周公所以救乱也。毛以为,武王既崩,周公摄政,管、蔡流言,以毁周公,又导武庚与淮夷叛而作乱,将危周室。周公东征而灭之,以救周室之乱也。於是之时,成王仍惑管、蔡之言,未知周公之志,疑其将篡,心益不悦,故公乃作诗,言不得不诛管、蔡之意,以贻遗成王,名之曰《鸱鸮》焉。经四章,皆言不得不诛管、蔡之意。郑以为,武王崩后三年,周公将欲摄政,管、蔡流言,周公乃避之,出居於东都。
周公之属党与知将摄政者,见公之出,亦皆奔亡。至明年,乃为成王所得。此臣无罪,而成王罪之,罚杀无辜,是为国之乱政,故周公作诗救止成王之乱。於时成王未知周公有摄政成周道之志,多罪其属党,故公乃为诗,言诸臣先祖有功,不宜诛绝之意,以怡悦王心,名之曰《鸱鸮》焉。四章皆言不宜诛杀属臣之意。定本“贻”作“遗”字,则不得为怡悦也。○笺“未知”至“之意”。○正义曰:《金縢》云:“武王既丧,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国,曰:‘公将不利於孺子。
’周公乃告二公曰:‘我之弗辟,无以告我先王。’周公居东二年,罪人斯得。於后公乃为诗以贻王,名之曰《鸱鸮》。”注云:“罪人,周公之属党与知居摄者。周公出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