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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毛诗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287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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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即小雅皆武王之诗,《六月》之序何当废缺异文也?《生民》推后稷配天,《行苇》曾孙维主,《书传》配天皆谓周公之诗,曾孙皆斥成王,不得为武王诗矣。《华黍》、《由庚》本相连比,毛氏分序,致其篇端,使《华黍》就上,《由庚》退下,则毛意亦以《由庚》以下为成王之诗也。不然,亡诗六篇自可聚在一处,何须分之也?服虔之误,违诗之文,失毛之旨,故郑所以不然也。
传曰“文王基之,武王凿之,周公内之”,谓其道同,终始相成,比而合之,故大雅十八篇、小雅十六为正经。○正义曰:此传以作室为喻也。言周国之兴,警如为室,文王始造其基,武王凿其榱栋,周公内而架之,乃成为室。犹言文王受命,武王因之,得伐纣定天下,周公致太平,制礼作乐以成之,故《中候》曰:“昌受命,发行诛,旦弘道。”是其终始相成,故比合其诗,大雅十八篇,小雅十六篇,为正经。凡书非正经者,谓之传。未知此传在何书也。
其用於乐,国君以小雅,天子以大雅,然而飨宾或上取,燕或下就。○正义曰:以诗者乐章,既说二雅为之正经,因言用乐之事。变者虽亦播於乐,或无筭之节所用,或随事类而歌,又在制礼之后,乐不常用,故郑於变雅下不言所用焉。知国君以小雅,天子以大雅者,以《乡饮酒》云“乃合乐《关雎》、《鹊巢》”,则不言乡乐。《燕礼》云:“遂歌乡乐《周南·关雎》、《召南·鹊巢》。”燕诸侯之礼,谓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为乡乐。乡饮酒,大夫之礼,直云“合乐”。
大夫称乡,得不以用之乡饮酒?是乡可知,故不云乡也。由此言之,则知风为乡乐矣。《左传》晋为穆叔《文王》、《鹿鸣》别歌之,大雅为一等,小雅为一等。风既定为乡乐,差次之而上,明小雅为诸侯之乐,大雅为天子之乐矣。且乡饮酒,乡大夫宾贤能之礼也。言宾用敌礼,是平等之事合己乐,而上歌小雅,为用诸侯乐。然则诸侯以小雅为己乐,而穆叔云“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”,歌则两君亦敌,明歌大雅为用天子乐。故知诸侯以小雅,天子以大雅矣。
乡射之礼云:乃合乐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等。注云:不歌、不笙、不间,志在射,略於乐。不略合乐者,风,乡乐也,不可略其正。大射,诸侯之礼,所歌者,明亦诸侯之正乐也。其经曰“乃歌《鹿鸣》三终,乃下管《新宫》三终”,亦不笙、不间,又不言合,明亦略乐不略其正,是小雅为诸侯之乐,於是明矣。自然大雅为天子之乐可知。若然,小雅之为天子之政,所以诸侯得用之者,以诗本缘政而作,臣无庆赏威刑之政,故不得有诗。
而诗为乐章,善恶所以为劝戒,尤美者可以为典法,故虽无诗者,今得进而用之,所以风化天下,故曰“用之乡人焉,用之邦国焉”,因其节文,使之有等。风为夫妇之道,生民之本,王政所重,欲天下遍化之,故风为乡乐。风本诸侯之诗,乡人所用,故诸侯进用小雅。诸侯既用小雅,自然天子用大雅矣。故《乡饮酒》、《燕礼》注云“乡乐者,风也。小雅为诸侯之乐,大雅、颂为天子之乐”,是也。彼注颂亦为天子之乐,此不言颂者,此因风与二雅为尊卑等级,以见其差降,故其言不及颂耳。
国君以小雅,天子以大雅,举其正所当用者。然而至於飨宾或上取,燕或下就,天子不纯以大雅,诸侯不纯以小雅,故下郑分别说之。
何者?天子飨元侯,歌《肆夏》,合《文王》。诸侯歌《文王》,合《鹿鸣》。诸侯於邻国之君,与天子於诸侯同。○正义曰:郑既言有上取下就之义,因自问而释之,故云“何者”以发端也。知歌、合如此者,《左传》曰:“穆叔如晋,晋侯飨之,金奏《肆夏》之三,不拜。工歌《文王》之三,又不拜。歌《鹿鸣》之三,三拜。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,对曰:‘《肆夏》,天子所以飨元侯也,使臣弗敢与闻。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也,使臣不敢及。
《鹿鸣》,君所以嘉寡君也,敢不拜嘉?’”又《鲁语》曰:“金奏《肆夏》、《繁遏》、《渠》,天子所以飨元侯也。工歌《文王》、《大明》、《绵》,则两君相见之乐也。臣以为肄业及之,故不敢拜。今伶箫咏歌及《鹿鸣》之三,君之所以贶,使臣敢不拜贶!”由此二传论之,天子食元侯歌《肆夏》也,则非元侯者不得歌之。《肆夏》,颂之族类,颂下唯有大雅,故知於诸侯歌《文王》已。传文又言“《文王》,两君相见之乐”,是诸侯於邻国之君亦歌《文王》,与天子於诸侯同也。
乡饮酒、燕礼合乐皆降於升歌,歌《鹿鸣》合乡乐,则知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