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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故《燕礼》云:“若四方之宾,公迎之于大门内。”是燕有迎法也。以唯首章言“燕笑语兮”,是燕时事,故知此见车饰亦是燕时事。案《大行人》上公九命,贰车九乘,介九人,礼九牢,朝位宾主之间九十步,立当车轵,摈者五人。侯、伯以七为节,立当前侯,摈者四人。子、男以五为节,立当车衡,摈者三人。注云:“王立当轸。”又郑注《下曲礼》以春夏受贽於朝,受享於庙,以生气文也。秋冬一受之於庙,杀气质也。郑又以觐礼不出迎,诸侯则冬遇亦不迎。
然则秋冬燕见亦无出迎之法也。
  《蓼萧》四章,章六句。
  《湛露》,天子燕诸侯也。燕,谓与之燕饮酒也。诸侯朝觐会同,天子与之燕,所以示慈惠。○湛,直减反。
[疏]“湛露”至“诸侯”。○正义曰:作《湛露》诗者,天子燕诸侯也。诸侯来朝,天子与之燕饮,美其事而歌之。经虽分别同姓庶姓二王之后,皆是天子燕诸侯之事也。《蓼萧》序不云天子,此及《彤弓》独言天子者,此及《彤弓》燕赐诸侯之身,既言诸侯,不得不言天子以对之。《蓼萧》序不言诸侯,文无所对,故不言天子也。四章虽皆说天子燕诸侯之事,而皆首章见天子於诸侯之义,下三章见诸侯於天子之事。首章言王燕诸侯,虽至於夜,留与饮燕,无问同姓异姓,皆不醉不归,是天子恩厚之义也。
下三章乃分别说之。二章言同姓则成夜饮之礼,非同姓让之则止。三章言庶姓。卒章言二王之后不得成其夜饮,故云善德善仪,言其不至於醉也。首章直言“湛湛露斯”,不指所在之物,总下章云草木也,故下章各言草木以充之。以同姓一类,故广举丰草。庶姓非一族之人,喻以异类之木。二王之后,同为天子所尊,譬之同类之木。各取其所象也。丰草、杞棘言露在,桐、椅不言露在,承上露在,可知天子燕诸侯之义备於此矣。不言异姓与三恪者,兄弟甥舅礼不同,要夜饮之义,非宗不可,则异姓从庶姓礼也。
三恪卑於二代,其亦在异姓中。
  湛湛露斯,匪阳不晞。兴也。湛湛,露茂盛貌。阳,日也。晞,乾也。露虽湛湛然,见阳则乾。笺云:兴者,露之在物湛湛然,使物柯叶低垂。喻诸侯受燕爵,其义有似醉之貌。诸侯旅酬之则犹然。唯天子赐爵则貌变,肃敬承命,有似露见日而晞也。○晞音希。
  厌厌夜饮,不醉无归。厌厌,安也。夜饮,私燕也。宗子将有事,则族人皆侍。不醉而出,是不亲也。醉而不出,是渫宗也。笺云:天子燕诸侯之礼亡,此假宗子与族人燕为说尔。族人犹群臣也,其醉不出,不醉出,犹诸侯之仪也。饮酒至夜,犹云“不醉无归”,此天子於诸侯之义。燕饮之礼,宵则两阶及庭门皆设大烛焉。○厌,於盐反,《韩诗》作“愔愔”,和悦之貌。渫,息列反。
[疏]“湛湛”至“无归”。○正义曰:湛湛然在物上者,露斯也。此物得露而湛湛然,柯叶低垂,非见日之阳则不得乾而舒放也。以兴诸侯受王燕饮而嵬瓘然威仪纵弛,非天子之赐爵,则不承命而严肃也。是王燕诸侯恩厚,至於厌厌安闲之夜,尚与燕饮。其意殷勤以留宾客,言不至於醉不得归也。○传“湛湛”至“阳日”。○正义曰:此在物而湛湛,是盛也。兴王隆厚於诸侯,故以盛为喻。以阳为乾物,故知日也。○笺“露之”至“而晞”。○正义曰:露之所霑,必在草木。
此言所在,以总下文,故笺亦顺经直言在物。物正谓下章丰草、杞棘也。柯谓枝也。露在於叶,则令柯亦低,故言柯叶低垂,草木通然,非木柯而草叶也。此燕诸侯之诗,露比王燕诸侯;物得露而低,犹诸侯得酒而醉,故喻诸侯受燕爵,其威仪有似醉之貌也。其醉必在燕末,诸侯旅酬则然。以举行旅酬、燕末之事,故以露见日而乾,喻诸侯有承命之事燕之。天子有命,唯赐爵耳,故言“唯天子赐爵则貌变,肃敬承命,有似露见日而乾也”。○传“夜饮”至“渫宗”。
○正义曰:《楚茨》云:“备言燕私。”传曰:“燕而尽其私恩。”明夜饮者,亦君留而尽私恩之义,故言燕私也。解夜饮之意,言宗子将有事,族人皆入侍,宗子或与之图事,则当饮之酒。若宗子不饮之酒,使不醉而出,是不亲族人也。若族人饮宗子酒,至醉仍不出,是渫慢宗子也。言此者,明宗子之义,族人虽醉,尚留之饮。族人之义,虽不至醉,亦当辞出,不得尽宗子之意。是主法自当留宾,宾则可以辞主去。天子於诸侯,义亦当然。《书传》曰:“既侍其宗,然后得燕。
燕私者何?已而与族人饮。饮而不醉是不亲,醉而不出是不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