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引此诗云:“彼月而食,则维其常,此日而食,于何不臧?则非常为异。”明谓此为非常,明《春秋》为示义也。若人君改过修善,虽正阳之月,祸亦可消。若长恶遂非,虽分、至之月,亦将有咎,安得二至、二分独不为灾也?昭七年“四月甲辰朔,日有食之”。是春分之月,传称“鲁、卫恶之。卫大,鲁小。去卫地如鲁地,於是有灾,鲁实受之。大咎其卫君乎!鲁将上卿”。其年八月,卫侯恶卒。十一月,季孙宿卒。此分月日食有灾之验也。且日之有食,象臣之侵君。
若云日有可食之时,则君有可杀之节,理岂然乎?以此知虽在分、至,非无灾咎,故此食在夏之八月,云为异尤大也。然日月之食,於算可推而知,则是虽数自当然,而云为异者,人君者,位贵居尊,恐其志移心易,圣人假之灵神,作为鉴戒耳。夫以昭昭大明,照临下土,忽尔歼亡,俾昼作夜,其为怪异,莫斯之甚,故有伐鼓用币之仪,贬膳去乐之数,皆所以重天变,警人君者也。而天道深远,有时而验,或亦人之祸畔,偶与相逢,故圣人得因其变常,假为劝戒,使智达之士,识先圣之深情,中下之主,信妖祥以自惧。
但神道可以助教,而不可以为教。神之则惑众,去之则害宜,故其言若有若无,其事若信若不信,期於大通而已矣。经典之文,不明言咎恶,而《公》家董仲舒、何休及刘歆等以为发无不应,是知言徵祥之义,未悟劝沮之方。杜预论之当矣。日月之食,大率可推步而知,亦有不依交限而食者。襄二十四年“秋七月甲子朔,日有食之,既。八月癸巳朔,月有食之”。於法筭前月之日食既,则后月不得食,而《春秋》有之。又此经云:“日月告凶,不用其行。
”笺云:“行,道度也。不用之者,谓相干犯。”则此依交限以否,未可知也。古之历书亡矣,今世有《周历》、《鲁右》者,盖汉初为之,其交无迟疾盈缩考日食之法,而其上年月已往参差,是以汉世通儒未有以历考此辛卯日食者。而王基独云:“以历校之,自共和以来,当幽王,世无周十月夏八月辛卯交会,欲以此会为共和之前。”其在共和之前则信矣,而校之则无术。说者或据世以定义矣。○笺“微谓”至“其常”。○正义曰:下章云“彼月而食,此日而食”,与此微同,则不明谓日月被食而不明也。
谓之微者,取君微弱之义。下云“彼月而食,则维其常”,月食为常,则日食为非常,故云“此日反微,非其常”也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云:“日月食,令去乐。”《秋官·庭氏》有救日月之弓矢。《昏义》云:“阴事不修,谪见於天,月为之食。”《汉书·天文志》曰:“凡日食修德,月食修刑。”如此,则月食相类而云常者,义取君可无理杀臣,臣不有以犯君,故以日食为重耳,不谓月食非异也。
日月告凶,不用其行。四国无政,不用其良。笺云:告凶,告天下以凶亡之征也。行,道度也。不用之者,谓相干犯也。四方之国无政治者,由天子不用善人也。○治,直吏反。
彼月而食,则维其常。此日而食,于何不臧。笺云:臧,善也。
[疏]“日月”至“不臧”。○毛以为,幽王时所以日有食之者,日月告天下以王有凶亡之征,故不用其常道度,所以横相干犯也。又所以有凶亡之征者,以今四方之国无政者,由天子不用其善人故也。由王不用善,凶亡将至,故告之也。又言日食为大恶之事,彼月而食,虽象非理杀臣,犹则是其常道,今此日而反食,於何不善乎?犹言一何不善,为不善之大,是凶亡之征也。昭七年《左传》:“晋侯问於士文伯曰:‘《诗》所谓此日而食,于何不臧,何也?
’对曰:‘不善政之谓也。国无政,不用善,则自取谪於日月之灾,故政不可不慎。’”是也。○郑唯“厉王时”为异。
爗々震电,不宁不令。爗々,震电貌。震,雷也。笺云:雷电过常,天下不安,政教不善之征。○爗,于辙反。百川沸腾,山冢崒崩。沸,出。腾,乘也。山顶曰冢。笺云:崒者,崔嵬。百川沸出相乘陵者,由贵小人也。山顶崔嵬者崩,君道坏也。○沸,甫味反。崒,旧子恤反,徐子绥反,宜依《尔雅》音徂恤反,本亦作“卒”。顶,丁冷反。崔,徂回反。《尔雅》作“厜”,才规反。嵬,五回反,《尔雅》作“【厂义】”,五规反。高岸为谷,深谷为陵。
言易位也。笺云:易位者,君子居下,小人处上之谓也。○处,昌吕反。
哀今之人,胡憯莫惩!笺云:憯,曾。惩,止也。变异如此,祸乱方至,哀哉!今在位之人,何曾无以道德止之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