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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毛诗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457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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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一入反。
  酌彼康爵,以奏尔时。酒所以安体也。时,中者也。笺云:康,虚也。时,谓心所尊者也。加爵之间,宾与兄弟交错相酬。卒爵者,酌之以其所尊,亦交错而已,又无次也。○中,张仲反。“人无次也”,一本“人”作“又”。
[疏]“籥舞”至“尔时”。○毛以为,古之行燕礼也,作乐以助欢心,使人秉籥而舞,与吹笙击鼓音节相应。乐既和,奏之音声甚得其所。既宾主有礼,八音和乐,如是则德当神明,可以进乐其先有功烈之祖,以合其酒食百众之礼以献之也。祭有酒食,声乐可歆神,因言合献众礼。以是俱是事神之物,即乘而言之。此酒食百众之礼既献而至於祖时,则有祭祀之大礼,有孝子之人君,可以当於神明,为神所歆祐,赐汝孝子以大大之福,令子孙其皆耽乐而欢喜也。
燕乐之和,可使神明降福,子孙耽乐。其此耽者,乃曰由燕饮之乐,是燕之不可以已也。故燕末将射,宾则自取其匹耦以共发,而居室之主人亦入於次,故取弓矢又射,以耦宾也。宾主射毕,而有胜否,乃酌彼安体之养爵,以奏进於汝之射中者,令以饮其不中而行罚也。此皆燕射之正礼,疾今不行。○郑以为,既大射择士与祭,故於此言其祭事。为祭之初,先秉籥而舞,吹笙击鼓,声音涤荡,节度相应。其乐既和而俱奏,诏告天地之间,进乐功烈之祖,以合百国所献之礼,而荐之宗庙。
百国所献之礼,既至陈於庭,又有卿大夫矣,有诸侯君矣,是天下之徧至,得万国之欢心,所以事其先祖也。先祖於是飨而祐之,锡尔王大嘏之福,令得保其家邦,则王之子孙蒙神之福,其皆耽而喜乐矣。子孙所以其耽者,曰由喜乐於神之福。是子孙亦当敬事神明,於嘏之后,乃各奏见尔子孙奉进之能,酌酒而献尸,以事神也。子孙既献,於是宾则手自奭阝挹其酒,室中佐食之人又入而酌为加爵,以献尸也。既加爵之后,欲使神惠徧行,而宾之弟子及已弟子,酌彼空虚之爵,以进汝之此时心中所尊敬者。
此皆先王祭祀之礼,疾今幽王不能然,至於洗湎而无度,故举以刺之。○传“秉籥”至“相应”。○正义曰:《简兮》云:“左手执籥,右手秉翟。”是执籥以舞也。舞在笙鼓之上,明其与之相应。乐器多矣,燕之所用,不止於此,作者举鼓舞而言耳,此皆燕时乐也。或以此为节射之乐。案射礼主於射,略於乐。《大射》云:“司射命曰:‘不鼓不释。’”言射不与鼓节相应,不释筭也。乐正命大师曰:“请奏《貍首》,间若一。”言调其疏数,以节射也。
然则射之乐者,击鼓作歌,与射者为节而已,不必大作诸乐。此云鼓舞相应,非射乐矣。且传意以此乐和奏,可以进乐先祖,安得舍燕初之盛作,而指节射之略者乎?以此知不然矣。○笺“殷人”至“之礼”。○正义曰:“殷人先求诸阳”,《郊特牲》文以。以人死体魄则降,智气在上。《祭义》曰:“气也者,神之盛也。魄也者,鬼之盛也。合鬼与神,教之至也。众生必死,死必归土,此之谓鬼。其气发扬于上,神之著也。”又曰:“二端既立,报以二礼。
”注云:“二端既立,谓气也,魄也。”由人死有二者,故作乐扬其声音之号,使诏告天地之间,令魂气闻而以降。此求诸阳之义,阳谓魂气分散者也。又臭郁合鬯以灌,令体闻而以出,是求诸阴之义,阴谓体魄存在者也。祭者皆为此二者,但行之有先后耳。故《郊特牲》曰:“殷人尚声,臭味未成,涤荡其声,乐三阕然后出迎牲。声音之号,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间。周人尚臭,灌用鬯臭。郁合鬯臭,阴达於渊泉。灌以圭璋,用玉气也。既灌然后迎牲,致阴气也。
凡祭,慎诸此魂气归於天,形魄归于地,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。殷人先求诸阳,周人先求诸阴。”注云:“此其所以先后异也。”由此言之,殷、周先后虽异,皆行二礼。殷人之臭味未成,涤荡其声,则成臭味而作乐。臭味成而行裸,其相去亦几也。宗庙当九阕,殷於乐阕迎牲,周既灌迎牲,则殷之为灌不可在迎牲之后,当亦三阕之前矣。以气魄不甚相远,求之亦先后耳,故知作乐与灌不得相悬也。昭七年《左传》称“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阳曰魂”,则魂魄小异耳。
《礼记》注云:“复招魂复魄。”是魂魄相将之物也。然人死精气有遗而留者,有发而升者,相对故留者为魄,发者为魂。圣人制作二礼,以求之此诗,说祭祀之礼,不言酒食,唯言乐,故解之:由殷人先求诸阳,故祭祀之礼先奏乐,涤荡其声。以是之故,此诗主言鼓舞而已。此武公,周之子孙,而言殷礼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