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一本作“与之约誓”。难,乃旦反。
[疏]“死生”至“偕老”。○毛以为,从军之士与其伍约,云我今死也生也,共处契阔勤苦之中,亲莫是过,当与子危难相救,成其军伍之数,勿得相背,使非理死亡也。於是执子之手,殷勤约誓,庶几与子俱得保命,以至於老,不在军陈而死。王肃云:“言国人室家之志,欲相与从生死,契阔勤苦而不相离,相与成男女之数,相扶持俱老。”此似述毛,非毛旨也。卒章传曰“不与我生活”,言与是军伍相约之辞,则此为军伍相约,非室家之谓也。○郑唯“成说”为异,言我与汝共受勤苦之中,皆相说爱,故当与子成此相悦爱之恩,志在相救。
馀同。○传“契阔,勤苦”。○正义曰:此叙士众之辞。连云死生,明为从军勤苦之义,则契阔,勤苦之状。○笺“从军”至“伍约”。○正义曰:《大司马》云:“五人为伍。”谓与其伍中之人约束也。军法有两、卒、师、旅,其约亦可相及,独言伍者,以执手相约,必与亲近,故昭二十一年《左传》曰:“不死伍乘,军之大刑也。”是同伍相救,故举以言之。
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!不与我生活也。笺云:州吁阻兵安忍,阻兵无众,安忍无亲,众叛亲离。军士弃其约,离散相远,故吁嗟叹之,阔兮,女不与我相救活,伤之。○远,于万反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!洵,远。信,极也。笺云:叹其弃约,不与我相亲信,亦伤之。○洵,吁县反,本或作“询”,误也。询音荀。《韩诗》作“敻”,敻亦远也。信,毛音申。案:信即古伸字也。郑如字。
[疏]“于嗟”至“信兮”。○毛以为,既临伐郑,军士弃约而乖散,故其在军之人叹而伤之,云:于嗟乎,此军伍之人,今日与我乖阔兮,不与我相存救而生活兮。又重言之,云:于嗟乎,此军伍之人,与我相疏远兮,不与我相存救,使性命得申极兮。“乖阔”、“疏远”及“性命不得申极”,与“不得生活兮”一也,下句配成上句耳。○郑唯“信兮”为异,言从军之人与我疏远,不复与我相亲信。由不亲信,故不与已相救活,义相接成也。○笺“州吁”至“伤之”。
○正义曰:隐四年《左传》曰:“夫州吁阻兵而安忍,阻兵无众,安忍无亲,众叛亲离,难以济矣。”杜预云:“恃兵则民残,民残则众叛。安忍则刑过,刑过则亲离。”然则以州吁恃兵安忍,故众叛亲离,由是军士弃其约,散而相远,是以在军之人伤其不相救活也。时州吁不自行,言州吁阻兵安忍者,以伐郑之谋,州吁之由,州吁暴虐,民不得用,故众叛亲离,弃其约束。不必要州吁自行乃致此也。案《左传》“伐郑,围其东门,五口而还”,则不战矣。
而军士离散者,以其民不得用,虽未对敌,亦有离心,故有阔兮洵兮之叹也。○传“信,极”。○正义曰:信,古伸字。故《易》曰“引而信之”。伸即终极之义,故云“信,极也”。
《击鼓》五章,章四句。
卷二 二之二
卷二 二之二
《凯风》,美孝子也。卫之淫风流行,虽有七子之母,犹不能安其室,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,以慰其母心,而成其志尔。不安其室,欲去嫁也。成其志者,成言孝子自责之意。○凯,开在反。
[疏]“《凯风》四章,章四句”至“志尔”。○正义曰:作《凯风》诗者,美孝子也。当时卫之淫风流行,虽有七子之母,犹不能安其夫室,而欲去嫁,故美七子能自尽其孝顺之道,以安慰其母之心,作此诗而成其孝子自责之志也。此与孝子之美,以恶母之欲嫁,故云“虽有七子之母,犹不能安其室”,则无子者不能安室可知也。此叙其自责之由,经皆自责之辞。将欲自责,先说母之劳苦,故首章二章上二句皆言母氏之养己,以下自责耳。俗本作“以成其志”,“以”字误也。
定本“而成其志”。○笺“不安”至“之意”。正义曰:以序云不安其室,不言己嫁,则仍在室,但心不安耳,故知欲去嫁也。此母欲有嫁之志,孝子自责已无令人,不得安母之心,母遂不嫁,故美孝子能慰其母心也。以美其能慰母心,故知成其志者,成言孝子自责之意也。
凯风自南,吹彼棘心。兴也。南风谓之凯风。乐夏之长养,棘难长养者。笺云:兴者,以凯风喻宽仁之母,棘犹七子也。○棘,居力反,俗作“棘”。乐音洛,或一音岳。长,丁丈反,下皆同。棘心夭夭,母氏劬劳。夭夭,盛貌。劬劳,病苦也。笺云:夭夭以喻七子少长,母养之病苦也。○夭,於骄反。劬,其俱反。少,诗照反。
[疏]“凯风”至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