膺为雍融曰:“高明必为伟器。”又曰:“高明父子祖与仆有旧恩。”亦可谓之第下,张浩谓元显为第下。明公亦可谓之仁公,温峤书与陶侃,谓侃为仁公。明府亦可谓之明庭,《张俭传》:李笃谓毛钦曰:“虽好义,明庭今日载其牛矣。”贤相亦可谓之贤宰,《左雄传》论曰:“陈蕃秉处称贤宰。”
伪汉刘钅长(音敞)尊南海为昭明帝,衣以龙凤。太祖开宝中削去伪号,易以一品之服。真宗祥符四年,封五岳为帝,太子服衮冕御朝,发册遣使,仪卫甚盛。或云:“四渎封王,二水官封王,而海为大海岳,等尊也。海之不帝王,阙典也。”庄子曰:“南海之帝为倏,北海之帝为忽,海谓之帝尚矣。”
阳城欲裂裴延龄之麻,乃有奸人蹈其迹以疑世。昭宗相李蹊,而崔昭伟不便之,讽刘崇鲁掠其麻而哭之。人君不可不察也。
退之诗好押狭韵累句以示人,而不知重叠用韵之病也。双鸟诗两头字,孟郊诗两奥字,李花诗两花字。
欧阳永叔称梅圣俞《河豚诗》云:“春洲生荻芽,春岸飞杨花。河豚当是时,贵不数鱼。”以为河啄食柳絮而肥,圣俞破题便说尽河豚好处,乃永叔褒赏之辞,实不尔也。此鱼盛于二月,柳絮时,鱼已过矣。
唐穆宗时,户部尚书杨于陵云:“开元中天下铸钱七十余炉,岁八百万。今□十余炉,岁八十五万。”元六年,东南岁铸钱二百七十五万,只梧州元丰监岁铸十五万,已当长庆时天下之数矣。
唐宣宗时,兵部侍郎蒋伸判户部,兵部侍郎夏侯孜作监铁转运使,兵部侍郎崔慎由判户部六典,出于唐令所遵用。然别曹兼判,亦唐故事也。蒋伸判户部奏事,伸三起上三留之,唐时贰卿犹有坐礼。
《新唐史》:“韩退之,邓州南阳人。”退之,南阳人,而非邓州也。或云是怀州界人。《史记》曰:“起攻南阳大行道绝之。”注:徐广曰:“此南阳河内洛武是也。则退之修武人也,以为邓州,误矣。
汉龚胜、邴汉之乞骸骨,诏谓之耆艾二人而不名也。时胜为光禄大夫,汉为大中大夫,特诏行道舍传舍,如今之驿舍也。
昔时文字未有印板,多是写本。《齐宗室传》:衡阳王钧尝自手细写五经置于巾箱中。“巾箱五经”自此始也。至后唐明宗长兴三年,宰相冯道、李遇请令判国子监田敏校正九经,刻板印卖,朝廷从之。是虽在乱世,九经传播甚广。至周广顺中,蜀毋昭裔又请刻印板九经,于是蜀中文字复盛。
天子八宝,其二曰受命宝,所以修封禅礼神祗也。今言玉玺者,传国玺也。秦始皇始取蓝田玉刻而为之,面文曰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,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曰:“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。”方四十剑钩五龙盘。秦灭传汉,历王莽,为元后投之于地,遂一角缺。后传至石季龙,季龙磨其隐起之文,又刻其旁为文云“天命石氏”。开皇二年改为受命玺,至后唐帝王从珂隽以自焚。石晋再于受命宝曰“受天明命,惟德永昌”。契丹又盗而取之。至周郭威更以玉作一宝,其一以“皇帝承天命受之宝”为文,其一以“皇帝神宝”为文,冯道书之。今所用乃威所作宝也。神宗朝有使虏者,见虏王国传玺诗云:“一时制美宝,千载助兴王。中原既失守,此宝归北方。子孙宜慎守,世业当永昌。”
或问荷节之说,答曰:按《后汉冯衍传注》:文帝初与郡守始为铜虎符、竹使符,分持其一,以为瑞信。《傅奕传》:“范津为汉阳太守,与奕合符而去。”《前汉司马相如传》:“剖符之封。”注云:“白藏天子,青给诸侯。”岂非以白合青乎?《文帝纪》:“符使符,以竹箭五枝,长五寸,铠刻篆书,第一至第五,各分其半,右留京师,左予郡守。”岂非以右合左乎?《汉高帝纪注》:“节以毛为之,上下相重,取象竹节,因以为名。将命者持之以为信。”《后汉光武纪注》:“节所以为信也,以竹为之,柄长八尺,以牛尾为具既三重。”冯衍《与田邑书》:“令以一节之任,建三国军之威,岂持宠其八尺之竹,牛之尾哉。”
庾信《柳遐墓铭》:“西中郎,岳阳王以绿车之重,临西河之牧,敕用君为本州理中,寻迁别驾。”理中即汉治中也。自治中迁别驾,则别驾高于治中矣。”
汉时尚坐席也。《史记灌夫传》:“魏其侯为寿,独故人避席尔,余半膝席。”如淳注:“以膝跪席上也,其衣冠则类今之道士。”《杜钦传》:“小冠子夏是也。”所谓布衣韦带之士,皆未仕之服也。《后汉周盘传》:“乃解韦带就孝廉之举。”注:“以韦皮为带,未仕之服也。未仕则服韦带,仕则服革带,故解之。”《隋何相传》:“□□以来,皮弁有缨而无笄。”导稠曰:“此古田猎之服也。”今服入朝宜变其制,弁袍象牙簪自导稠始也。又从省之服,初□□曰:“此乃晦朔小朝之服,安有人臣谒帝,而去印绶兼无佩玉之节乎?乃加兽头小绶及佩一只。”由此观之,则载弁曳绶,隋朝尚如此耳。
东晋犹乘车。王导短辕犊车,长柄麈尾是也。《唐刘子玄传》:古大夫以上皆乘车,以马为服。魏晋后以牛驾车。江左尚书郎辄轻乘马,则御史劾治。唐时士庶亲迎,犹盛服冠履乘骆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