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地上也。地天之际,人物之区,阴阳往来之冲,气为尤厚。天气浑沦,入有入无,一也,而入有者以有碍而难散,则气聚于其间,轮屯纷遝,天气舒缓以入,地气得之相挟以聚,因互相凝结,即阳气亦以聚而成阴矣。阴阳有定性而无定质也,故独言阴而不言阳。
阳在内者不得出,则奋击而为雷霆;
内,地中也。阴气在外锢之,迫而怒发。《震》,二阴锢一阳于内,雷从地出之象。
阳在外者不得入,则周旋不舍而为风。
外,地上空界也。空而无碍,可恣其游衍周旋。不舍,八风相报也。《巽》,二阳在一阴之上,风行地上之象。
其聚有远近、虚实,故雷风有小大、暴缓。
聚,阴聚也。阴之所聚,阳所不得而出入也。远则风大而缓,近则风小而暴,虚则雷易出而小,实则雷难出而暴。
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,
雨雪则阴降入地中而任阳之出入,和而散其聚矣;霜露又其微而缓者。
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;
阳急欲散而阴之凝结益固,然其势必不能久聚,激为戾气曀霾而后散焉。戾气,雹类。
阴常散缓,受交于阳,则风雨调,寒暑正。
阴之必聚,其性然也。聚之缓而不惜散,则风雨应候,而不怙结以成戾,风雨时,则寒暑有节而正矣。
此章言雷风云雨之化,精极理势,于篇中尤醇矣。
天象者,阳中之阴;风霆者,阴中之阳。
轻清上浮者阳也,而有象有形,聚者为阴:出地而有实者阴也,而形无固形,究归于散为阳。故曰“立天之道,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,曰柔与刚”,非判然两分而不相合也。
雷霆感动虽速,然其所由来亦渐尔。
阳气积习于地中,盈而后奋。
能穷神化所从来,德之盛者与?
德盛于中,故神化疾速,于雷霆可验:如伊尹乐尧舜之道,一介无非道义,故一出而伐夏救民,莫之能御,其所从来者盛也。
火日外光,能直而施;金水内光,能辟而受。受者随材各得,
大小、昏明各如其量而止。
施者所应无穷。
容光必照,远而不御。
神与形,天与地之道与?
形则限于其材,故耳目虽灵,而目不能听,耳不能视。且见闻之知,止于已见已闻,而穷于所以然之理。神则内周贯于五官,外泛应于万物,不可见闻之理无不烛焉,天以神施,地以形应,道如是也。地顺乎天,则行无疆;耳目从心,则大而能化;施者为主,受者为役。明乎此,则穷神合天之学得其要矣。
此上二章,因天化以推心德之主宰,尤学者所宜尽心也。
“木曰曲直”,能即曲而反伸也;
既曲可伸,伸抑可曲。
“金曰从革”,一从革而不能自反也。
从者,不易其质,革者,其形可变。能从能革,具斯二德,此云不能自反,于义未安。
水火,气也,故炎上润下,与阴阳升降,土不得而制焉。
水火,有质而胜用在气,气,故可旁达,与金木之用止于形中异矣。与阴阳升降者,以阴阳升降为体也。土不得制者,不受命于土也。炎以散寒,润以解燥,与上升下燥各为二德,此独就上下释之。
木金者,土之华实也,
木者,土之敷荣;金,土之结而坚者尔。
其性有水火之杂。故水之为物,水渍则生,火然而不离也,盖得土之浮华于水火之交也。金之为物,得火之精于土之燥,得水之精于水当作土之濡,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,烁之反流而不耗,盖得土之精实于水火之际也。
渍而生,然而不离,惟其中有水火之性也。水火之交,谓水火之气与阴阳升降,融彻土中,故土感其气,合同而化,以发生浮华,以此知土中具有燥濡之性,为水火所资生,虽不能制,自包函之。燥者,土函火;濡者,土函水,木受水火之气,故浮;金乃水火之精所结,故实。相待,谓金有津润还可生水,燧镜还可生火,交相待以生,不相害,谓水火不能毁金,火虽烁金而金反流。流者,生动之机。火既去仍无所耗,若水则终不损金也。际者,两相接而成之谓。水濡之,火燥之,土坚实而成金。
土者,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。
始生于土,终归于土,神有往来,土受之而成形。
地之质也,
地一土而已,木金皆其所生,水火依之而成。
化之终也。
二气变化,至形成而止矣。
水火之所以升降,
火依地而升,水依地而降,下彻黄垆,炎润之性在焉。故无依空之水,火离土依空则息。
物兼体而不遗者也。
水、火、木、金皆与土为体,则万汇之生,有形有质,土皆兼体而不遗矣。《洪范》之言五行,以人事言,利用厚生之资,故于土但曰稼穑。若自天化而言,即地也,四行所不得抗也。周子太极第一图,太极之本体;第二图,阴阳二气,天之蕴也;第三图,五行顺布,地之撰也。第二图阴阳分左右,而中有太极,阴阳分体太极,而太极自不杂,在天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