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于虚,欲知化而不亿测其变,惟一于精义而已。义精而德崇矣,所由与佛老之强致者异也。盖作圣之一于豫养,不使其心有须臾之外驰,以为形之所累,物之所迁,而求精于义,则即此以达天德。是圣狂分于歧路,人禽判于几希,闲邪存诚,与私意私欲不容有毫发之差也。
神不可致思,存焉可也;
心思之贞明贞观,即神之动几也,存之则神存矣。舍此而索之于虚无不测之中,役其神以从,妄矣。
化不可助长,顺焉可也。
德未盛而欲变化以趋时,为诡而已矣。顺者修身以俟命,正己而物正。
存虚明,久至德,
澄心摄气,庄敬以养之,则意欲不生,虚而自启其明;以涵泳义理而熟之,不使间断,心得恒存而久矣。此二者,所以存神也。
顺变化,达时中,
贞观立而天地万物之变不忧不逆;行法以俟命,随时皆有必中之节,放义以行而不括。此二者,所以顺化也。
仁之至,义之尽也。
存神顺化,则仁无不至,义无不尽。
知微知彰,不舍而继其善,然后可以成人性矣。
知微知彰,虚明而知几也。不舍而继其善,久至德而达时中也。成性者,成乎所性之善,性焉安焉之圣也。成乎性而神化在我,岂致思助长者之所可拟哉!言人性者,天之神笃于生而为性,其化则动植之物,故曰“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”。
圣不可知者,乃天德良能;立心求之,则不可得而知之。
天德良能,太和之气健顺,动止时行而为理之所自出也,熟则自知之。大人以下,立心求之,则不知其从心不逾之矩尔,非有变幻不测,绝乎人而不可测,如致思助长者之诧神异也。
圣不可知谓神,庄生缪妄,又谓有神人焉。
圣而不已,合一于神。神者,圣之化也。庄生欲蔑圣功,以清虚无累之至为神人,妄矣。
惟神为能变化,以其一天下之动也。
德之独至者,为清,为任,为和,皆止于量,犹万物之动者因其质也。天之神,万化该焉,而统之以太和之升降屈伸;圣人之神,达天下之亹亹,而统之以虚明至德,故动皆协一。子曰“吾道一以贯之”,存神于心之谓也。
人能知变化之道,其必知神之所为也。
变化者,因天下之动也。其道则不私于形,不执一于道,不孤其德,神存而顺化以协其至常,六龙皆可乘以御天,特在时位移易之间尔,可于此以征神之所为。
见《易》则神其几矣。
《易》有六十四象,三百八十四变,变化极矣,而唯《乾》之六阳、《坤》之六阴错综往来,摩荡以成其变化尔,此神之所为也,故易简而行乎天下之险阻。于此而知神之为用,纯一不息,随其屈伸消长皆成乎化。圣不可知,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,而随时处中,在运动之间而已。
知几其神,由经正以贯之,则宁用终日,断可识矣。
经,即所谓义也。事理之宜吾心,有自然之则,大经素正,则一念初起,其为善恶吉凶,判然分为两途而无可疑,不待终日思索而可识矣。张子之言,神化尽矣,要归于一;而奉义为大正之经以贯乎事物,则又至严而至简。盖义之所自立,即健顺动止,阴阳必然之则;敔按:此所谓立天地之大义正其义则协乎神之理,凝神专气以守吾心之义,动存静养一于此,则存神以顺化,皆有实之可守,而知几合神,化无不顺。此《正蒙》要归之旨,所以与往圣合辙,而非贤知之过也。
几者,象见而未形也;
事无其形,心有其象。
形则涉乎明,不待神而后知也。
已形则耳目之聪明可以知其得失,不待神也。然而知之已晚,时过而失其中,物变起而悔吾生矣。
“吉之先见”云者,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。
精义而存之不息,则所守之大经,固性命各正之理,于此闲邪存诚,一念之动罔非吉矣。故《易》曰:“介于石”,正其经也;“不终日,贞吉”,今一起而即与吉为徒也;顺天地之至常,变化而不渝矣。
知神而后能飨帝飨亲,
不知神而以为无,是不得已而姑向之也,则亡乎爱;以为有,是以山妖木魅飨之也,则亡乎敬。
见《易》而后能知神。
《易》卦非错则综,互相往来。神伸而生,生则飨于鬼;神屈而死,死则返于神;错综往来不息之道也。
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,末矣。
天以神为道,性者神之撰,性与天道,神而已也。礼乐所自生,一顺乎阴阳不容已之序而导其和,得其精意于进反屈伸之间,而显著无声无臭之中,和于形声,乃以立万事之节而动人心之豫。不知而作者,玉帛钟鼓而已。此好言明有礼乐,幽有鬼神,皆自无而肇有;唯穷神者两得其精意,以鼓舞天下而不倦,故以鬼神兴礼乐,以礼乐求鬼神者,从其类也。
“精义入神”,豫之至也。
义精则与神同其动止,以神治物,冒天下之道,不待事至而几先吉,非立一义以待一事,期必之豫也,故中庸以明善为诚身之豫道。
徇物丧心,人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