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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-日知录-清-顾炎武*导航地图-第132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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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旬而不敛,逾月而不殡,苟非狂易丧心之人,必有痛乎其中者矣。至于累年而不葬,则相与安之,何也?殡者必于客位,所以宾之也;父母而宾之,人子之所不忍也。而为之者,以将葬,故宾之也,所以渐即乎远也,殡而不葬,是使其亲退而不得返于寝,进而不得即于墓,不犹之客而未得归,归而未得至者与?非人事之至难安,而人子之大不忍者与?《丧服小记》曰:”久而不葬者,惟主丧音不除,其徐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“孔氏曰:”久而不葬,谓有事碍不得依月葬者,则三年冠服身,皆不得祥除。
主丧者,谓子为父,妻为夫,臣为君,孙为祖,皆为丧主,不得除也。其徐谓期以下至缌也。《孔子丛子》:司徒文子问于子思,曰:“丧服既除,然後乃葬,则其服何服?‘子思曰:”三年之丧未葬,服不变,除何有焉?,乃知古之人有不幸有故不得葬其亲者,虽逾三年,不除服。其心所痛在于未葬,以为与未及三月者同实也。与未及三月者同实,斯不得计时而即吉矣。何也?丧之即吉,始于虞而成于礻覃。虞之为礼,起于既葬,送形而往,迎精而反,故为虞以安之。
未葬则无所为而虞,不虞则卒哭而,皆无所为而举,卒哭与不得举,又何为而可以练?何为而可以祥且礻覃?故虽逾三年,与未及三月者同实也。未及三月而欲举祥礻覃之礼,行道之人弗忍矣。斯其所以可以除而弗除与?斯其所以宁敛形还葬,县棺而封,而必不敢为溢望奢求,以至于久而不葬也与?由是言之,则人子之未葬其亲者,未可以虞,未可以卒哭也,未可以虞,未可以卒哭,而可以服官乎,反末代之浇风,举百王之坠制,必有圣人起而行之者。

  陈可大曰:“以麻终月数者,期以下至缌之亲,以主人未葬,不得变葛,故服麻以至月数足而除,不待主人丧後之除也。然其服犹必收藏,以俟送葬也。夫未葬之丧,期已下至缌之亲且不得变葛、而为之子者乃循葬毕之制,而练而祥而礻覃,是则今之人其无父母也久矣。‘”
魏刘仲武娶母丘氏,生子正舒、正则。及母丘俭败,仲武出其妻,更娶王氏,生陶,仲武为母丘氏立别舍,而不告绝。及母丘氏卒,正舒求葬,陶不许。正舒不释服,讼于上下,位血露骨,衰裳缀络,数十年弗得,以至死亡。宋海虞令何子平母丧去官,哀毁逾礼,属大明末,东土饥荒,继以师旅,八年不得营葬,昼夜号哭,常如袒括之日,冬不衣絮,夏不就清凉,一日以米数合为粥,不进盐菜。所居屋败,不敝风日,兄子伯兴欲为耷理,子平不肯,曰:“我情事未申,天地一罪人耳,屋何宜覆?
”蔡兴宗为会稽太守,甚加矜重,为营冢矿。梁殷不佞为武康令,会江陵陷,而母卒,道路隔绝,不得奔赴,四载之中,昼夜号泣。及陈高祖受禅,起为戎昭将军,除娄令。至是,四兄不齐始迎丧柩归葬。不佞居处礼节,如始闻丧,若此者又三年,唐欧阳通为中书舍人,丁母忧,以岁凶未葬,四年居庐,不释服。冬月,家人密以毡絮置所眠席下,通觉,大怒,遽令撤之。元孙瑾父丧,停柩四载,衣不解带。此数事可为不得已而停丧者之法。
近年亦有一二知礼之士,未克葬而不变服者。而或且讥之曰:夫饮酒食肉处内,与夫人间之交际往来,一一如平人,而独不变衣冠,则文存而实亡也。文存而实亡,近于为名。“然则必并其文而去之,而後为不近名邪?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,子曰:”赐也,尔爱其羊,我爱其礼。“呜呼,夫习之难移久矣。自非大贤,中人之情鲜不动于外者。圣人为之弁冕衣裳,佩玉以教恭,衰麻以教孝,介胃以教武,故君子耻服其服而无其容。使其未葬而不释衰麻,则其悲哀之心、痛疾之意必有触于目而常存者。
此子游所谓以故兴物,而为孝子仁人之一助也,奚为其必去之也?《诗》曰:”庶见素兮,我心蕴结兮,聊与子如一兮。“哀公问曰:”绅委章甫,有益于仁乎?“孔子作色而对曰:”君胡然焉!衰麻苴杖者,志不存乎乐。非耳弗闻,服使然也。“後之议礼者,必有能择于斯者矣。又考《实录入永乐七年七月甲戌,仁孝皇後丧再期。皇太子以母丧未葬,礻覃後仍素服视事。至几筵,仍衰服。八年七月乙巳,仁孝皇後忌日,以未葬,礼同大祥。
  夫天子之子尚且行之,而谓不可通于士庶人乎?
  侈于殡埋之饰,而民遂至于不葬其亲;丰于资送之仪,而民遂至于不举其女,于是有反本尚质之思,而老氏之书,谓礼为忠信之薄,而乱之首,则亦过矣。岂知《召南》之女,迫其谓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