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省言:“进士御试答策,多系在外准备之文,工拙不甚相远,难于考较,祖宗旧制,御试进士赋诗论三题,施行已远,前後得人不少。况今朝廷见行文字多系声律对偶,非学问该洽,不能成章。请行祖宗三题旧法,诏来年御试,将诗赋举人复试三题经义。举人且令试策,此後全试三题。”是当时即以经义为在外准备之文矣。陈後山《谈丛》言:“荆公经义行,举子专诵王氏章句,而不解义。荆公悔之,曰:”本欲变学究为秀才,不谓变秀才为学究也。
‘“岂知数百年之後,并学究而非其本质乎?此法不变,则人才日至于消耗,学术日至于荒陋,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,将不知其所终矣。赵鼎言:”安石设虚无之学,败坏人才。“陈公辅亦谓:”安石使学者不治《春秋》,不读《史》、《汉》,而习其所为《三经新义》,皆穿凿破碎无用之空言也。“若今之所谓时文,既非经传,复非子史,展转相承,皆杜撰无根之语。以是科名所得十人之中,其八九皆为白徒。而一举于乡,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。
于是在州里则无人非势豪,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,而欲求天下之安宁,斯民之淳厚,岂非却行而求及前人者哉?
《大祖实录》:“洪武三年八月,京师及各行省开乡试。初场《四书》疑问,本经义及《四书》义各一道。第二场论一道。第三场策一道。中式者,後十日,复以五事试之,曰骑、射、书、算、律,骑观其驰驱便捷,射观其中之多寡,书通于六义,算通于九法,律观其决断。诏文有曰:”朕特设科举,以起怀才抱德之士,务在经明行修,博通古今,文质得中,名实相称。其中选者,朕将亲策于廷,观其学识,第其高下,而任之以官。‘“伏读此制,真所谓求实用之上者矣。
至十六年,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:第一场《四书》义三道,经义四道,未能者许各减一道;第二场论一道,诏浩表内科一道,判语五条;第三场经史策五道,文辞增而实事废,盖与初诏求贤之法稍有不同,而行之二百余年,非所以善述祖宗之意也。
《四书》疑犹唐人之判语,设为疑事间之,以观其学识也。《四书》义犹今人之判语,不过得之记诵而已。苟学识之可取,则刘赏之对止于一篇已足。盖一代之人才徒以记诵之多,书写之速,而取其长,则七篇不足为难,而有并作《五经》二十三篇,如崇帧七年之颜茂猷者,亦何稗于经术,何施于国用哉。《实录》言:“洪武十四年六月丙辰,诏于国子诸生中,选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,得三十七人。命之博极群书,讲明道德经济之学,以期大用,称之曰老秀才。
累赐罗绮袭衣中靴,礼遇甚厚。”是则圣祖所望于诸生者,固不仅以帖括之文。而惜乎大臣无通经之士,使一代吁俊之典但止于斯,可叹也!
永乐二十二年十月丁卯,仁庙谕大学士杨士奇等曰:“朝廷所重安百姓,而百姓不得蒙福者由牧守匪人,牧守匪人由学校失教,故岁贡中愚不肖十率七八。古事不通,道理不明,此岂可任安民之寄?”当日贡举之行,不过四十年,而其弊已如此,乃护局之臣犹托之祖制,而相持不变乎?
○三场明初三场之制,虽有先後,而无重轻。乃士子之精力多专于一经,略于考古。主司阅卷,复护初场所中之卷,而不深求其二三场。夫昔之所谓三场,非下帷十年,读书千卷,不能有此三场也。今则务于捷得,不过于《四书》、一经之中拟题一二百道,窃取他人之文记之,入场之日,抄誊一过,便可侥幸中式,而本经之全文有不读者矣。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,学问由此而衰,心术由此而坏。宋嘉中,知谏院欧阳修上言:“今之举人以二千人为率,请宽其日限,而先试以策而考之。
择其文辞鄙恶者,文意颠倒重杂者,不识题者,不知故实略而不对所问者,误引事迹者,虽能成文而理识乖诞者,杂犯旧格不考式者,凡此七等之人先去之,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。以其留者次试以论,又如前法而考之,又可去其二三百。其留而试诗赋者,不过千人矣。于千人而选五百,少而易考,不至劳昏,考而精当,则尽善矣。纵使考之不精,亦当不至大滥,盖其节抄剽盗之人皆以先策论去之矣。比及诗赋,皆是已经策论,粗有学问理识,不至乖诞之人,纵使诗赋不工,亦可以中选矣。
如此可使童年新学全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。”今之有天下者,不能复两汉举士之法,不得已而以言取人,则文忠之论亦似可取。盖救今日之弊,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,而七等在所先去,则ウ劣之徒无所侥幸,而至者渐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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