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于父之昆弟必称伯父、叔父,未有但呼伯、叔者。若不言父,而但曰伯、叔,则是字之而已。《诗》所谓“叔兮伯兮”,“伯兮兮”,“叔于田”之类,皆字也。
今之天子称亲王为叔祖、曾叔祖,甚非古义。《礼》:“天子称同姓诸侯曰伯父、叔父,称其先君亦曰伯父、叔父。”《左传。昭九年》:“景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:”伯父惠公。‘“《十五年》:”景王谓籍谈曰:“叔父唐叔。’”称其先君为伯父、叔父之证也。故《礼》有诸父,无诸祖。
○族兄弟《书》:“克明俊德,以亲九族。”郑康成谓:“九族者,据己上至高祖,下及玄孙之亲。”《左传。襄公十二年》:“凡诸侯之丧,同宗临于祖庙,同族于祢庙。”注:“同族谓高祖以下是也。”故晋叔向言之宗十一族。贾谊《新书》:“人有六亲。六亲始曰父;父有二子,二子为昆弟;昆弟又有子,子从父而昆弟,故为从父昆弟;从父昆弟又有子,子从祖而昆弟,故为从祖昆弟;从祖昆弟又有子,子从曾祖而昆弟,故为曾祖昆弟;曾祖昆弟又有子,子为族兄弟。备于六,此之谓六亲。”是同高祖之兄弟即为族,族非疏远之称。《颜氏家训》:“凡宗亲世数,有从父,有从祖,有族祖。江南风俗,自兹以往皆云族人。河北虽二三十世犹呼为从伯、从叔。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:”卿北人,何故不知有族?‘答云:“骨肉易疏,不忍言族耳。’”当时虽为敏对,于理未通。○亲戚《史记。宋世家》:“箕子者,纣亲戚也。”《路史》谓:“但言亲戚,非诸父昆弟之称。”非也。古人称其父于兄弟亦曰亲戚。《韩诗外传》:“曾子曰:”亲戚既没,虽欲孝,谁为孝?‘“此谓其父母。《左传。僖公二十四年》:”封建亲戚,以善屏周。“此谓其子弟。《昭公二十年》:”棠君尚谓其弟员曰:“亲戚为戮,不可以莫之报也。’”《三国志》:“张昭谓孙权曰:”况今奸宄兢逐,豺狼满道,乃欲哀亲戚,顾礼制。‘“此谓其父兄。
○哥唐时人称父为哥。《旧唐书。王琚传》:“玄宗泣曰:”四哥仁孝,同气惟有太平。‘睿宗行四故也。玄宗子《棣王剡传》:“惟三哥辨其罪。”玄宗行三故也。有父之亲,有君之尊,而称之为四哥、三哥,亦可谓名之不正也已。玄宗《与宁王宪书》称大哥,则唐时宫中称父、称兄皆曰哥。
○妻子今人谓妻为妻子,此不典之言,然亦有所自。《韩非子》:“郑县人卜子使其妻为裤。其妻问曰:”今裤何如?‘夫曰:“象吾故。’妻子因毁新令如故裤。”杜子美诗:“结发为妻子,席不暖君床。”
○称某经传称某有三义。《书。金滕》:“惟尔元孙某。”史文讳其君,不敢名也。《春秋。宣公六年,公羊传》:“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。”传:“失其名也。”《礼记。礼》:“内事曰孝王某,外事曰嗣王某。”《仪礼。士冠礼》:“某有”子某。“《论语》:”某在斯,某在斯。“通言之也。
周人以讳事神。《牧誓》之言“今予发”。《武成》之言“周王发”,生则不讳也;《金滕》之言“惟尔元孙某”,追录于武王既崩之後,则讳之矣。故《礼》:“卒哭乃讳。”
○互辞《易》:“斡父之蛊,有子,考无咎。”言“父”又言“考”。《书》:“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。”言“予”又言“台”。“汝猷黜乃心。”言“汝”又言“乃”。“予念我先神後之劳尔先。”言“予”又言“我”。“越予冲人,不印自恤。”言“予”又言“”。《诗》:“岂不尔受,既其女迁。”言“尔”又言“女”。《论语》:“吾不欲人之加诸我也。”《孟子》:“我善养吾浩然之气。”言“我”又言“吾”。《左传》:“尔用而先人之治命。”言“尔”又言“而”。“女畏而宗室。”言“女”又言“而”。《史记。张仪传》:“若善守汝国,我顾且盗而城。”言“若”言“汝”又言“而”。《诗》:“王于出征,以佐天子。”言“王”又言“天子”。“乃命鲁公,俾侯于东。”言“公”又言“侯”。《梁传》:“言君之不取,为公也,”言“君”又言:“公”。《左传》:“以其子更公女,而嫁公子。”言“公女”又言“公子”。《史记。齐世家》:“子我盟诸田于陈宗。”言“田”又言“陈”。皆互辞也。
○豫名《诗》:“鸟乃去矣,後稷呱矣。”子初生而已名之为後稷也。“为韩吉相攸。”女在室而已名之为韩吉也。皆因其异日之名而豫名之,亦临文之不得不然也○重言古经亦有重言之者。《书》:“自朝至于日中昃,不遑暇食。”“遑”即“暇”也。《诗》:“无己太康”。“已”即“太”也。“既安且宁”。“安”即“宁”也。“既庶且多。”“庶”即“多”也。《左传》:“一薰一获,十年尚犹有臭。”“尚”即“犹”也。“周其有[A18F]王,亦克能修其职。”“克”即“能”也。《礼记》:“人喜则斯陶。”“则”即“斯”也。
○後《白虎通》曰:“天子之配,商之前皆称妃,周始立後。”今考帝喾四妃,帝舜三妃,以至周初太姜、太任、太姒、邑姜,皆无後名。而《诗》、《书》所云後,皆君也。《春秋。桓八年》:“祭公来,遂逆王後于纪。”《襄十五年》:“刘夏逆王後于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