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”,而传在上年之冬。十五年,晋侯及秦伯战于韩,获晋侯,经书“十有一月壬戌”,而传则为九月壬戌。经传之文或从夏正,或从周正,所以错互如此。与《史记》汉元年冬十月,五星聚东井,乃秋七月之误正同。僖公五年十二月丙子朔,虢公丑奔京师,而卜偃对献公,以为九月十月之交。襄公三十年,绛县老人言:“臣生之岁,正月甲子朔。”以《长历》推之,为鲁文公十一年三月甲子朔。此又晋人用夏正之见于传者也。
《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冬,晋侯夷吾卒。”杜氏注:“文公定位而后告。”夫不告文公之入,而告惠公之薨,以上年之事为今年之事。新君入国之日,反为旧君即世之年,非人情也。疑此经乃错简,当在二十三年之冬。传曰:“九月,晋惠公卒。”晋之九月,周之冬也。
《隐公六年》:“冬,宋人取长葛。”传作“秋”。刘原父曰:“《左氏》日月与经不同者,丘明作书杂取当时诸侯史策之文,其用三正参差不一,往往而迷。故经所云‘冬’,传谓之‘秋’也。考宋用殷正,则建酉之月,周以为冬,宋以为秋矣。”
《桓公七年》:“夏,谷伯绥来朝,邓侯吾离来朝。”传作“春”。刘原父曰:“传所据者以夏正纪时也。”
《文公十六年》:“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。”经在九月,传作七月。
《隐公三年》:“夏四月,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,秋又取成周之禾。”若以为周正,则麦禾皆未熟。《四年》:“秋,诸侯之师败郑徒兵,取其禾而还。”亦在九月之上,是夏正六月,禾亦未熟。注云:“取者,盖芟践之。”终是可疑。按传中杂取三正,多有错误。左氏虽发其例于隐之元年,曰“春王周正月”,而间有失于改定者。文多事繁,固著书之君子所不能免也。
○闰月《左氏传。文公元年》:“于是闰三月,非礼也。”《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辰在申,司历过也,再失闰矣。”《哀公十二年》:“冬十二月,螽。仲尼曰:”今火犹西流,司历过也。‘“并是鲁历。春秋时,各国之历亦自有不同者,经特据鲁历书之耳。《成公十八年》:”春王正月,晋杀其大夫胥童。“传在上年闰月。《哀公十六年》:”春王正月己卯,卫世子蒯聩自戚入于卫,卫侯辄来奔。“传在上年闰月。皆鲁失闰之证。杜以为从告,非也。
《史记》:“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,而《春秋》非之。”则以鲁历为周历,非也。平王东迁以后,周朔之不颁久矣,故《汉书。律历志》六历有黄帝、颛顼、夏、殷、周及鲁历,其于左氏之言失闰,皆谓鲁历。盖本刘歆之说。
○王正月《广川书跋》载《晋姜鼎铭》曰:“惟王十月乙亥。”而论之曰:“圣人作《春秋》,于岁首则书王说者,谓谨始以正端。今晋人作鼎而曰‘王十月’,是当时诸侯皆以尊王正为法,不独鲁也。”李梦阳言:“今人往往有得秦权者,亦有‘王正月’字。以是观之,《春秋》‘王正月’,必鲁史本文也。言王者,所以别于夏、殷,并无他义。刘原父以‘王’之一字为圣人新意,非也。子曰:”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。‘亦于此见之。“
赵伯循曰:“天子常以今年冬班明年正朔于诸侯,诸侯受之,每月奉月朔甲子以告于庙,所谓禀正朔也,故曰王正月。”
《左氏传》曰:“元年春,王周正月。”此古人解经之善,后人辨之累数百千言而未明者,传以一字尽之矣。
未为天子,则虽建子而不敢谓之“正”,《武成》“惟一月壬辰”是也。已为天子,则谓之“正”,而复加“王”以别于夏、殷,《春秋》“王正月”是也。○春秋时月并书《春秋》时月并书,于古未之见。考之《尚书》,如《泰誓》:“十有三年春,大会于孟津。”《金滕》:“秋,大熟,未获。”言时则不言月。《伊训》:“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。”《太甲》中:“惟三祀十有二月朔。”《武成》:“惟一月壬辰。”《康诰》:“惟三月哉生魄。”《召诰》:“三月惟丙午フ。”《多士》:“惟三月。”《多方》:“惟五月丁亥。”《顾命》:“惟四月哉生魄。”《毕命》:“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フ。”言月则不言时。其他钟鼎古文多如此。《春秋》独并举时月者,以其为编年之史,有时有月有日,多是义例所存,不容于阙一也。
建子之月而书春,此周人谓之春矣。《后汉书。陈宠传》曰:“天正建子,周以为春。”元熊朋来《五经说》曰:“阳生于子即为春,阴生于午即为秋,此之谓天统。”
○谓一为元杨龟山《答胡康侯书》曰:“蒙录示《春秋》第一段义,所谓‘元’者,仁也;仁,人心也。《春秋》深明其用,当自贵者始,故治国先正其心。其说似太支离矣,恐改元初无此意。三代正朔,如忠质文之尚,循环无端,不可增损也。斗纲之端,连贯营室,织女之纪,指牵牛之初,以纪日月,故曰星纪。五星起其初,日月起其中,其时为冬至,其辰为丑。三代各据一统,明三统常合,而迭为首周环,五行之道也。周据天统,以时言也;商据地统,以辰言也;夏据人统,以人事言也。故三代之时,惟夏为正。谓《春秋》以周正纪事是也,正朔必自天子出,改正朔,恐圣人不为也。若谓以夏时冠月,如《定公元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