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半日中。《左传。昭公二十八年》:“中置”,谓馈之半也。毕。《史记。河渠书》:“中作而觉”,谓工之半也。《吕氏春秋》:“中关而止”,谓关弓弦正半而而止也。中酒犹今人言半席。师古解以不醉不醒,故谓之中,失之矣。
《淮南厉王传》:“命从者刑之”,《史记》作“刭之”,当从刭,音相近而讹。下文“太子自刑不殊”,又云“王自刑杀”,《史记》亦皆作“刭”也。“孝先自告反,告除其罪。”按《史记》无下“告”字,是衍文,师古曲为之说。
《万石君传》:“内史坐车中,自如固当者。”反言之也,言贵而骄人,当如此乎?
《贾谊传》:“上数爽其忧。”谓秦之所忧者在孤立,而汉之所忧者在诸侯;汉初之所忧者在异姓,而今之所忧者在同姓。
张敖不反,故添一“贯高为相”句,古人文字之密。
“植遗腹,朝委裘,而天下不乱。”必古有是语,所谓“君薨而世子生”者也,季桓子命其臣正常曰:“南孺子之子男也,则以告而立之。”遗腹之为嗣,自人君以至于大夫,一也。
《邹阳传》:“宋任子冉之计,囚墨翟。”《史记》作“子罕”。文颖曰:“子冉,子罕也。”按子罕是鲁襄公时人,墨翟在孔子之後,子冉当别是一人。“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。”师古曰:“蒙者,庶子名也。”今流俗书本“蒙”下辄加“恬”字,非也。按《史记》,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为先言于秦王,非蒙恬,蒙亦非名,传文脱一“嘉”字。
《赵王彭祖传》:“椎埋”,即掘冢也。新葬者谓之埋。师古曰:“椎杀人而埋之。”恐非。
《李广传》:“弥节白檀。”弥与“弭”同。《司马相如传》:“于是楚王乃饵节徘徊。”注“郭璞曰:”洱犹低也。节,所杖信节也。“
“陵当发出塞,乃诏强弩都尉,令迎军。”言当俟陵出塞之後,乃诏博德迎之。
《苏武传》:“陵恶自赐武,使其妻赐武牛羊数十头。”今人送物与人,而托其名于妻者,往往有之。其谓之赐者,陵在匈奴己立为王故也,云恶自赐武,盖嫌于自居其名耳。师古注谓,若示己于匈奴中富饶以夸武者,非。
《司马相如传》:《子虚之赋》乃“游梁时作”。当是侈梁王田猎之事而为言耳。後更为楚称齐难而归之天子,则非当日之本文矣。若但如今所载子虚之言,不成一篇结构。
《张安世传》:“无子,于安世小男彭祖。”谓贺无见存之子,而以安世小男为子,其早死之子别有一子,乃下文所谓孤孙霸,非无于也。
《杜周传》:“吏所增加十有余万。”谓辞外株连之人。
《张骞传》:“竟不能得月氏要领。”古人上衣下裳,举裳者执要,举衣者执领。
《广陵王胥传》:“女须位曰:”孝武帝下我言。‘“孝武帝降凭其身而言。”千里马兮驻待路。“言神魂飞扬,将乘此马而远适千里之外,张晏注以为驿马,非。
《严助传》:“臣闻道路言: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。”即下文所云“会闽越王弟余善,杀王以降”者也。当淮南王上书之时,不知其名,故谓之甲,犹云某甲耳。师古曰:“甲者,闽越王弟之名。”非。
《朱买臣传》:“买臣人家中。”即会稽邸中也。邸如今京师之会馆。
《东方朔传》:“以剑割肉而去之。”裴松之注:“《魏志》云:古人谓藏为去。”《苏武传》:“掘野鼠去[C030]实而食之。”师古曰:“去谓藏之也。”《杨浑传》:“廷尉当恽大逆无道”者,以书中有“君父送终”之语。
《梅福传》:“诸侯夺宗。”如帝挚立不善,崩,而尧自唐侯升为天子是也。《梅福传》赞:“殷鉴不远,夏後所闻。”谓福引吕霍上官之事以规切王氏。师古注谓封孔子後,非。
《霍光传》:“张章等言霍氏皆雠有功。”晋的曰:“雠,等也。”非也,此如《诗》:“无言不雠”之雠。《左传。僖五年》:“无丧而忧,必雠焉。”注:“雠犹对也。”《律历志》:“广延宣问,以理星度,未能雠也。”郑德曰:“相应为雠也。”《郊祀志》:“其方尽多不雠。”《伍被传》赞:“忠不终而诈雠。”《魏其传》:“上使御史簿责婴,所言灌夫颇不雠。”
《赵充国传》:“微将军,谁不乐此者?”言岂独将军苟安贪便。人人皆欲为之。师古注以“微”字属上句读,非。
《辛庆忌传》:“卫青在位,淮南寝谋。”谓伍被言大将军数将习兵,未易当;又言虽古名将不过是,为淮南所惮。
《于定国传》:“万方之事大录于君。”按今所传王肃注《舜典》“纳于大麓”曰:“麓,录也。纳舜,使大录万机之政。”盖西京时已有此解,故诏书用之。
《于定国传》赞:“哀鳏哲狱。”《毛诗》、《礼记》凡鳏寡之鳏皆作“矜”,此亦矜之误。哲则“折”之误也。师古以传中有哀鳏寡语,遂以释此文,而以哲为“明哲”之哲。
《龚胜传》:“勿随俗动吾家,种柏作祠堂,”师古曰:“多设器备,恐被发掘,为动吾家。”非也。古人族葬,胜必已自有墓,若随俗人之意,更于家上种柏作祠堂,则是动吾家也。盖以朝代迁革,一切饰终之礼俱不欲用。
《韦贤传》:“岁月其祖,年其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