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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《集异记》言:”贞元初,李纳病笃,遣押衙王祷岱岳,遥见山上有四五人,衣碧汗衫半臂。路人止下车,言此三郎子、七郎于也。“《文献通考》:”援唐长兴三年,诏以泰山三郎为威雄将军。宋大中祥符元年十月,封掸毕,亲幸,加封炳灵公。“夫封其子为将军为公,则封其女为君,正一时之事尔。
  又考管子对桓公曰:“东海之子类于龟。”不知何语?而房玄龄注则以为海神之子。又元刘遵鲁《漠岛记》曰:“庙中神妃,相传为东海广德王第七女。”夫海有女,则山亦有女,曷足怪乎?
○共和《史记。周本纪》:“厉王出奔于彘,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。周公、召公二相行政,号曰共和。共和十四年,厉王死于彘,二相乃共立太子静为王。”以二相为共和,非也,《汲家纪年》:“厉王十二年出奔彘。十三年,共伯和摄行天子事,号曰共和。二十六年,王陟于彘。周定公召穆公,立太子靖为王,共伯和归其国。”此即左氏王于朝所谓“诸侯释位,以间王政”者也,但其言共伯归国者未合。古者无大子之世,朝觐讼狱必有所归。《吕氏春伙》言:“共伯和修其行,好贤仁。
周厉之难,天子旷绝,而天下皆来请矣。”按此则天下朝乎共伯,非。共伯至周,而摄行天子事也。共伯不以有天下为心,而周公、召公亦未尝奉周之社稷而属之他人,故周人无易姓之嫌,共伯无僭王之议。《庄子》曰:“许由娱于颖阳,而共伯得乎共首。”盖其秉道以终,得全神养性之术者矣。《左传》:“郑大叔出奔共。”注:“共国,今汲郡共县。”《史记。春申君传》:“通韩上党于共,宁使道安成出入赋之。”《田敬仲完世家》:“王建降秦,秦迁之共,饿死。
齐人歌之曰:”松邪柏邪,住建共者客邪!‘“《汉书。功臣表》有共庄侯卢罢师。《唐书。地理志》:”卫州共城县。武德元年,置共州。“即今卫辉府辉县。今辉县有共姜台,後人之附会也。
○介子推介子推事见于《左传》则曰:“晋侯求之,不获,以绵上为之田。曰:”以志吾过,且旌善人。‘“《吕氏春秋》则曰:”负釜盖簦,终身不见。“二书去当时未远,为得其实,然之推亦未久而死,故以田禄其子尔。《史记》之言稍异,亦不过曰:”使人召之,则亡。闻其人绵上山中,于是环绵上之山中而封之,以为介推田,号曰介山“而已。立枯之说始自屈原,燔死之说始自《庄子》《楚辞。九章。惜往曰》:”介子忠而立枯兮,文公寤而追求。
封介山而为之禁兮,报大德之优游。思久故之亲身兮,因缟素而哭之。“《庄子》则曰:”介子推至忠也,自割身股以食文公。文公後背之,子推怒而去,抱木而燔死。“于是瑰奇之行彰而廉靖之心没矣。今当以左氏为据,割股燔山,理之所无,皆不可信。魏武帝令曰:”闻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雁门,冬至後百五日,皆绝火寒食,云为介子推。且北方Ё寒之地,老少赢弱,将有不堪之患。令到,人不得寒食。苦犯者,家长半岁刑,主吏百日刑,令长夺一月俸。
“魏高祖太和二十年二月癸丑,诏介山之邑听为寒食,自余禁断。
  《册府元龟》:“龙星,木之精也。春见东方,心为火之盛,故为之禁火。俗传介子推以此日被焚禁火。”
《路史》燧人改火论曰:“顺天者存,逆天者亡,是必然之理也。昔者燧人氏作,观乾象,察辰心而出火,作钻燧,别五木以改火,岂惟惠民哉,以顺天也。予尝考之,心者,天之大火,而辰、戌者,火之二墓。是以季春心昏见于辰而出火,季秋心昏见于戌而纳之。卯为心之明堂,至是而火大壮。是以仲春禁火,戒其盛也,周官,每岁仲春命司ピ氏,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,为季春将出火;而司掌行火之政令,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。季春出火,季秋内火,民咸从之。
时则施火令,凡国失火,野焚莱,则随之以刑罚。夫然,故天地顺而四时成,气不愆伏,国无疵厉,而民以宁。郑以三月铸刑书,而士文伯以为必灾,六月而郑火,盖火未出而作火,宜不免也。今之所谓寒食一百五者,熟食断烟,谓之龙忌,盖本乎此。而周举之书,魏武之令,与夫《汝南先贤传八陆《邺中记》等,皆以为为介子推,谓子推以三月三日燔死,而後世为之禁火。吁!何妄邪!是何异于言子胥溺死,而海神为之朝夕者乎?予观左氏、史迁之书,易尝有子推被焚之事?
况以清明、寒食初靡定日,而《琴操》所记子推之死乃五月五,非三日也。夫火,神物也,其功用亦大矣。昔隋上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