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与文明 -05-古籍收藏-02-儒藏 -10-语录

67-日知录之馀-清-顾炎武*导航地图-第23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正在加载语音引擎...

,似将有待;及今尽去,岂谓无时。驱浮游不业之徒己逾十万,废丹臒无用之室何啻亿千!自此清静训人,慕无为之理;简易齐政,成一俗之功。将使六合黔黎,同归皇化。尚以革弊之始,日用不知,下制明廷,宜体予意。’”
《通鉴武宗会昌五年》:“上恶僧尼耗蠹天下,欲去之。道士赵归真等复劝之,乃先毁山野招提、兰若,敕上都、东都两街各留二寺,每寺留僧三十人。天下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、华、商、汝州各留一寺,分为三等:上等留僧二十人,中等留十人,下等留五人。”“八月王午,诏陈释教之弊,宣告中外。几天下所毁寺四千六百余区,归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,大秦穆护妖僧二千余人,毁招提、兰若四万余区,收良田数千万顷,奴婢十五万人,所留僧皆隶主客,不隶祠部。
百官上表称贺,寻又诏东都只留僧二十人,诸道留二十人者减其半,留十人者减三人,留五人者更不留。五台僧多亡奔幽州。李德裕召进奏官谓曰:‘汝趣白本使,五台僧为将必不如幽州将,为卒必不如幽州卒,何为虚取容纳之名,染于人口?独不见近日刘从谏招聚无算闲人,竟有何益?’张仲武乃封二刀付居庸关,曰:‘有游僧入境则斩之。’”
六年五月乙巳,上京街先听留两寺,外更各增置八寺,僧尼依前隶功德使,不隶主客。《旧唐书》:“宣宗大中元年闰三月,敕会昌季年并省寺字。虽云异方之教,无损致理之源,中国之人久行其道,厘革过当,事体未宏,其灵山胜境,天下州县,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,有宿旧名僧,复能修创,一仕住持所司,不得禁止。”《通鉴》:“是时君相务反会昌之政,故僧尼之弊皆复其旧。”五年夏六月,进士孙樵上言:“百姓男耕女织,不自温饱,而群僧安坐华屋,美衣精撰,率以十户不能养一僧。
武宗愤其然,髪十七万僧,是天下一百七十万户始得苏息也。陛下即位以来,修复废寺,天下斧刀之声至今不绝,度僧几复其旧矣。陛下纵不能如武宗除积弊,奈何兴之于已废乎!日者陛下欲修国东门,谏官上言,速为罢役。今所复之寺,岂若东门之急耶?所役之工,岂值东门之劳耶?愿早降明诏,僧未复者勿复,未修者勿修,庶几百姓犹得以息肩也。”秋七月,中书门下奏:“陛下乐奉释氏,群下莫不奔走,恐财力有所不逮,因之生事扰人,望委所在长吏量加搏节,所度僧亦为选择有行业者,若容凶粗之人,则更非敬道也。
乡村佛舍,请罢兵日修。”从之。
冬十月乙卯,中书门下奏:“今边市已息,而州县诸寺尚未毕功,望且令成之,其大县远于州府者,听置一寺;其乡村毋得更置佛舍。”从之。周世宗显德二年五月,敕天下寺院,非敕额者悉废之。禁私度僧尼,凡欲出家者,必俟祖父母、叔伯之命。惟两京、大名府、京兆府、青州听设戒坛。禁僧俗舍身、断手足、炼指、挂灯、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。令两京及诸州,每岁造僧帐,有死亡、归俗皆随时开落。是岁天下寺院存者二千六百九十四,废者三万三百三十六,见僧四万二千四百四十,尼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六。
宋建隆初,诏沸寺己废于显德中,不得复兴。开宝中,令僧尼百人许岁度一人。至道初,又令三百人岁度一人,以诵经五百纸为合格。先是,泉州奏僧尼未度者四千人,已度者万数,天子惊骇,遂下诏曰:“一夫耕,三人食,尚有受馁者,今一夫耕,十人食,天下安得不重困,水旱安得无转死之民!东南之俗,游情不职者跨村连邑,去而为僧,朕甚疾焉,故立此制。”、天禧二年三月,诏不许创修寺观院宫,州县常行觉察,如造一间以上,许人陈告,所犯者依法科罪;
州县不切觉察,亦行朝典。公主、戚里、节度至刺史已上,不得奏请创造寺观,开置戒坛。如违,御史弹奏。”是岁,又诏诸处,不系名额寺院,多聚奸盗,骚扰村乡,况有条贯,不许存留,并令毁拆其舍宇,三十间以上并留存。
  元世祖至元十七年二月丙申,诏谕真人折志诚等焚毁《道藏》伪妄经文及板。  十月己酉,张易等言:“参校道书,惟《道德经》系老子亲著,棕皆後人伪撰,宜悉毁。”从之。  三十年四月,敕江南毁诸道观、圣祖天尊祠。  成宗元贞元年正月,诏道家复行《金箓》,《科范》。  改佛为道
  宋徽宗大观四年,停僧牒,政和四年,置道阶三十六等。宣和元年,诏改佛号大觉金仙,棕为仙人、大士。僧为德士,易服饰,称姓氏,寺为宫,院为观,女冠为女道,尼为女德。  《老学庵笔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