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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夫子不得而益也。路史以为襄王未尝复国,而王子虎为之居守,此凿空之论。【原注】其说曰,春秋始书天王出居,后四年五月书公朝于王所,冬天王狩于河阳,公朝于王所,文公八年书天王崩,未尝书入也。王猛居皇,敬王居狄泉,此畿内地,而其入也犹且书之。天下之主也,郑,他国也,亦既远而戒矣。孰有入不书哉。纳天子,定王室,是乃人臣之极勋,而不书于经,又何以春秋为?然则襄王未尝入也。且惠王尝适郑,而处于栎矣。【原注】庄公二十年。
其出不书,其入不书,以路史之言例之,则是未尝出,未尝入也。庄王、僖王、顷王崩皆不书,以路史之言例之,则是未尝崩也而可乎?【原注】赵氏曰,春秋王崩三不书,见王室不告,鲁亦不赴也。愚谓此特因旧史之不书,而二者之义自见。邵氏曰,襄王之出也,尝告难于诸侯,故仲尼据策而书之。其入也,与夫惠王之出入也,皆未尝告于诸侯,策所不载,仲尼虽得之传闻,安得益之?乃若敬王之立,则仲尼所见之世也。子朝奔楚,且有使以告诸侯,况天王乎?
策之所具盖昭如也,故狄泉也书,成周也书。
  事莫大于天王之人,而春秋不书,故夫子之自言也曰述而不作。  星孛
  春秋书星孛,有言其所起者,有言其所入者。文公十四年秋七月,有星孛入于北斗。不言所起,重在北斗也。昭公十七年冬,有星孛于大辰。西及汉,不言及汉,重不在汉也。  子卒
叔仲、惠伯从君而死,义矣,而国史不书。夫于平日未尝阐幽及之者,盖所谓匹夫匹妇之谅,自经于沟渎,而莫之知者也。【全氏曰】惠伯其所傅者,应立之世子,既主丧矣,襄仲突出而弑之,是死也,虽与日月争光可也。今求圣人所以不书之故,而不得,乃诋之,则非也。荀息在晋,非能导其君以正者,及其老而耄,以身殉乱,圣人书之,以为犹愈于里克、●郑之徒也,非竟许之也。若惠伯则真忠也。然则圣人不书何也?曰其文则史,是固旧所不书也,圣人无从而增之,而况既讳国恶,不书子赤之弑,则惠伯无从而附见也。
【钱氏曰】惠伯之死不见于经,阙文也。不当贬。
 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
孔宁仪、行父从灵公宣淫于国,杀忠谏之泄冶,君弒不能死,从楚子而入陈,春秋之罪人也,故书曰,纳公孙宁仪、行父于陈。杜预乃谓二子托楚以报君之仇,灵公成丧,贼讨国复,功足以补过。呜呼!使无申叔时之言,陈为楚县矣,二子者,楚之臣仆矣,尚何功之有?幸而楚子复封,成公反国。二子无秋毫之力,而杜氏为之曲说,使后世诈谖不忠之臣得援以自解。呜呼!其亦愈于已为他人郡县而犹言报仇者与?【沈学博曰】陈国小君弱,不有贵戚世臣,无以立国。
春秋世臣,与其君相辅而行者也,故臣有罪,绝其身,不绝其世,盖积贵之系人望久矣,楚亦因陈所欲择利而归之耳。后儒责楚者固是,而未悉彼时之情也。
  与楚子之存陈,不与楚子之纳二臣也。公羊子固已言之曰,存陈悕矣。  三国来媵
十二公之世,鲁女嫁于诸侯多矣,独宋伯姬书三国来媵,盖宣公元妃所生。【原注】宣公元年,夫人至自齐。即穆姜。【杨氏曰】不如录贤之说为允。庶出之子不书生,故子同生特书。庶出之女不书致,不书媵,故伯姬归于宋特书。【杨氏曰】书子同生,明嫌也。【庄侍郎曰】子同生,举之有礼,名之有义,得殊异于适之法焉。终克享其国,传嗣子孙,此不易得之于天者。圣人敬而喜之,故以书于策,不以父母之恶累其子。书曰,尔乃迈迹自身。蔡仲所以为忠臣孝子也。
方将观其后,必先正其始,谨而志之。
  卫硕人之诗曰,东宫之妹。正义曰,东宫,太子所居也。系太子言之,明与同母,见夫人所生之贵。是知古人嫡庶之分,不独子也,女亦然矣。【汝成案】古者择配,必适所出。故晏平仲致女于晋,曰,先君之适。是知嫡庶之分必先严自女子始矣,所以端其本也。
  杀或不称大夫
凡书杀其大夫者,义系于君,而责其专杀也。盗杀郑公子騑、公子发、公孙辄,文不可曰盗杀大夫,故不言大夫。【原注】杜氏曰,以盗为文,故不得言其大夫。其义不系于君,犹之盟会之卿,书名而已。胡氏以为罪之而削其大夫,非也。阍弒吴子余祭。言吴子,则君可知矣,文不可曰吴阍弒其君也。【原注】盗杀蔡侯申同此。春秋中凡若此者皆赵子所谓避不成辞。谷梁子曰,不称其君,阍不得君其君也。非也。【杨氏曰】阍非名,故不言君。
邾子来会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