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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-曾子-宋-汪晫-第6页

爵弁一。玄冕一。曾子曰。不袭妇服。或问于曾子曰。夫既遣而包其余。犹既食而裹其余与。君子既食。则裹其余乎。曾子曰。吾子不见大飨乎。夫大飨既飨。卷三牲之爼归于宾馆。父母而宾客之。所以为哀也。子不见大飨乎。
外篇有子问第五
  凡二十一章
有子问于曾子曰。闻丧于夫子乎。曰。闻之矣。丧欲速贫。死欲速朽。有子曰。是非君子之言也。曾子曰。参也闻诸夫子也。有子又曰。是非君子之言也。曾子曰。参也与子游闻之。有子曰。然。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。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。子游曰。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。昔者夫子居于宋。见桓司马自为石椁。三年而不成。夫子曰。若是其靡也。死不如速朽之愈也。死之欲速朽。为桓司马言之也。南宫敬叔反。必载寳而朝。夫子曰。若是其货也。丧不如速贫之愈也。丧之欲速贫。为敬叔言之也。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。有子曰。然。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。曾子曰。子何以知之。有子曰。夫子制于中都。四寸之棺。五寸之椁。以斯知不欲速朽也。昔者夫子失鲁司冦。将之荆。盖先之以子夏。又申之以冉有。以斯知不欲速贫也。
曾子曰。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。
曾子曰。始死之奠。其余阁也与。
曾子曰。小功不为位也者。是委巷之礼也。
曾子谓子思曰。伋。吾执亲之丧也。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。子思曰。先王之制礼也。过之者俯而就之。不至焉者跂而及之。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。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。杖而后能起。
曾子曰。小功不税。则是远兄弟。终无服也。而可乎。
曾子曰。丧有疾。食肉饮酒。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
曾子曰。晏子可谓知礼也已。恭敬之有焉。有若曰。晏子一狐裘三十年。遣车一乘。及墓而返。国君七个。遣车七乘。大夫五个。遣车五乘。晏子焉知礼。曾子曰。国无道。君子耻盈礼焉。国奢则示之以俭。国俭则示之以礼。读赗。曾子曰。非古也。是再告也。
曾子袭裘而吊。子游裼裘而吊。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。夫夫也为习于礼者。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。主人既小敛。袒括髪。子游趋而出。袭裘带绖而入。曾子曰。我过矣。我过矣。夫夫是也。
曾子与客立于门侧。其徒趋而出。曾子曰。尔将何之。曰。吾父死。将出哭于巷。曰。反哭于尔次。曾子北面而吊焉。曾子曰。尸未设饰。故帷堂。小敛而彻帷。仲梁子曰。夫妇方乱。故帷堂。小敛而彻帷。小敛之奠。子游曰。于东方。曾子曰。于西方。敛斯席矣。小敛之奠在西方。鲁礼之末失也。宋襄公葬其夫人。酰醢百瓮。曾子。既曰明器矣。而又实之。
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。曾子吊之曰。吾闻之也。朋友丧明则哭之。曾子哭。子夏亦哭。曰。天乎。予之无罪也。曾子怒曰。商。女何无罪也。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。退而老于西河之上。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。尔罪一也。丧尔亲。使民未有闻焉。尔罪二也。丧尔子。丧尔明。尔罪三也。而曰女何无罪与。子夏投其杖而拜曰。吾过矣。吾过矣。吾离羣而索居亦已久矣。
曾子吊于负夏主人。既祖。塡池推柩而反之。降妇人而后行礼。从者曰。礼与。曾子曰。夫祖者。且也。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。从者又问诸子游曰。礼与。子游曰。饭于牖下。小敛于户内。大敛于阼。殡于客位。祖于庭。葬于墓。所以即远也。故丧事有进而无退。曾子闻之曰。多矣乎。予出祖者。
子张死。曾子有母之丧。齐衰而往哭之。或曰。齐衰不以吊。曾子曰。吾吊也与哉。
哀公使人吊篑尚。遇诸道辟。于路画宫而受吊焉。曾子曰。篑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。齐庄公袭莒于夺。杞梁死焉。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。庄公使人吊之。对曰。君之臣不免于罪。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执。君之臣免于罪。则有先人之敝庐在。君无所辱命。
齐晏桓子卒。平仲麤衰斩苴绖带杖以菅履。食粥。居倚庐。寝苫枕草。其老曰。非大夫丧父之礼也。晏子曰。唯卿为大夫。曾子以问仲尼。仲尼曰。晏平仲可谓能远害矣。不以已之是驳人之非。逊辞以避咎。义也夫。
曾申问于曾子曰。哭父母有常声乎。曰。中路婴儿失其母焉。何常声之有。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宫中讳。妻之讳不举诸其侧。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。虽三年之丧可也。既冠于次。入哭踊三者三。乃出。大功之末可以冠子。可以嫁子。父小功之末。可以冠子。可以嫁子。可以娶妇。已虽小功。既卒哭。可以冠取妻。下殇之小功则不可。凡弁绖。其衰侈袂。父有服宫中。子不与于乐。母有服。声闻焉不举乐。妻有服。不举乐于其侧。大功将至辟琴瑟。小功至不絶乐。
仲宪言于曾子曰。夏后氏用明器。示民无知也。殷人用祭器。示民有知也。周人兼用之。示民疑也。曾子曰。其不然乎。其不然乎。夫明器。鬼器也。祭器。人器也。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。
季桓子死。鲁大夫朝服而吊。曾子问于仲尼曰。礼乎。夫子不答。他日又问。夫子曰。始死则羔裘玄冠者易之而已。女何疑焉。
子罕问于仲尼曰。始死之殷重也何为。仲尼曰。重主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