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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-朱子语类-宋-朱熹-第152页

善矣,父道可以未改,而轻率改之,亦未善也。」
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」。道,犹事也。言道者,尊父之词。
或问「三年无改」。曰:「是有可改而未十分急者,只得且存之。父在则子不得专,而其志却可知。父没,则子虽得专,而其不改之意又可见。此所谓孝。」
「三年无改」,谓是半上半下底事,在所当改者。但不可匆遽急改之,若有死其亲之心,有扬其亲之过之意。待三年然后徐改之,便不觉。若是大故不好底事,则不在此限耳。
才说「三年无改」,便是这事有未是处了。若父之道已是,何用说无改,终身行之可也。事既非是,便须用改,何待三年。孝子之心,自有所不忍耳。若大段害人底事,须便改,始得。若事非是而无甚妨害,则三年过了方改了。」
问:「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』,只就孝子心上看。孝子之心,三年之间只思念其父,有不忍改之心。」曰:「大概是如此。但其父若有圣贤之道,虽百世不可改。此又就事上看。」直卿云:「游氏所谓『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处』,亦好看。」南升。游氏说。
「游氏曰:『「三年无改」,亦谓在所当改,而可以未改者尔。』谓此事当改,但三年之间,孝子之心有所未忍改耳。向时南轩却改作『可以改而可以未改耳』。某与说,若如此说,则虽终身不改可也。此章之意则云,此事必当改,但可以未改耳。三年过则必当改也。」僩问:「若父有大段不是底事,妨国害政者,只得便改,岂可必待三年?」曰:「若有大段不是,须是便改。」或曰:「『孟庄子之孝也,其它可能也,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,是难能也。』与此同否?」曰:「不同。此章是言父之所行有不善,而子不忍改,乃见其孝。若庄子之父献子,自是个贤者,其所施之政,所用之臣皆是。庄子能不改之,此其所以为难。」问:「若然,则何足以为难?」曰:「子孙不能守父之业而轻改之者,多矣。庄子乃能守之,非难能而何!先儒以为庄子之贤不及献子,疑其不能守父之政,不能用父之臣。而庄子乃能不改,此其所以为难能也。此说得之。」
游氏谓「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」,此正是说得谨密处。圣人之意亦正如此。若以可改而未改,则三年之后,四年改之,其意如何。既合于道,虽终身守之可也,奚止三年。若不合于道,如盗跖之所为,则不得不改。若其事虽不善,无甚紧要,亦姑守之以待三年。若遽改之,是忘其亲也。某旧日朋友亦看此处不透。与南轩说,他却改作「可以改而可以未改」者。此语与「在所当改者」大争。「在所当改」,正是这样事若不改,则不当于理;若要改,则亦未为急。故迟之者,以孝子之心不忍也。
「三年无改」,游氏此解极好。向时钦夫改作「可以改,可以未改」,却不是。但此章必有为而发,然无所考。又曰:「死其亲而暴其过,孝子所不忍为。」
诸说,唯游氏说得好。「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」,此说极稳。此正指在所当改,可以未改处。深味之,孝子之心可见。
问:「或说不改事父之道,又说不改父存所行之道,二说奚择?」先生反而问之:「欲从何说?」曰:「不改父在所行之道恐是。」曰:「然。遂举游氏『可以改而未改者』。所谓三年,云不必改者。此说却切当。若说道不可改,虽终身守之可也,岂止三年乎!此为在所当改,而可以迟迟三年者也。自新法之行,诸公务为缘饰,文致一词,将此一句辨论无限,而卒莫之合也。」
或问「父在,观其志;父没,观其行。」曰:「观其文意,便是父在时,其子志行已自有与父不同者。然于此三年之间,必能不改父道,乃见其孝。不然,所行虽善,亦未得为孝。此必有为而言。然紧要在看游氏尹氏两节意。」
戴智老问:「近见先生说此章,疑圣人有为而发。」曰:「圣人之言,未有若此曲折者。疑当说时亦有事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,故圣人言此。」又云:「尹氏说得孝子之心,未说得事。若如其说,则孔子何必更说『三年无改』。必若游氏说,则说得圣人语意出。」
「三年无改」,尹氏说得心,于事上未尽。游氏于事理上说得好,故并载之,使互相发。拱寿。
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」,诸先生之说有过者,谓要改。有不及,谓不改。有至当者,须要将去辨别,岂可不读书!
礼之用和为贵章
先生问学者:「今人行礼,多只是严,如何得他和?」答者皆不契。曰:「只是要知得礼合如此,所以行之则和缓而不迫。盖圣人制礼,无一节是强人,皆是合如此。且如孔子与上大夫言时,自然誾誾;与下大夫言时,自然侃侃。在学者须知道与上大夫言合用誾誾,与下大夫言合用侃侃,便自然和。尝谓吕与叔说得数句好云:『自斩至缌,衣服异等,九族之情无所憾;自王公至皂隶,仪章异制,上下之分莫敢争。皆出于性之所有,循而行之,无不中节也。』此言礼之出于自然,无一节强人。须要知得此理,则自然和。」黄有开因举先生旧说云:「且如父坐子立,君尊臣卑,多少是严!若见得父合坐,子合立,君合尊,臣合卑,则无不安矣。」曰:「然。」
直卿言:「『礼之用,和为贵。』今观内则一篇,则子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