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出去,使之知所向慕。『齐之以礼』者,是使之知其冠婚丧祭之仪,尊卑小大之别,教人知所趋。既知德礼之善,则有耻而格于善。若道齐之以刑政,则不能化其心,而但使之少革。到得政刑少弛,依旧又不知耻矣。」问:「刑政莫只是伯者之事?」曰:「专用政刑,则是伯者之为矣。」
「道之以德」。集注云「浅深厚薄之不一」,谓其间资禀信向不齐如此,虽是感之以德,自有不肯信向底,亦有太过底,故齐一之以礼。礼是五礼,所谓吉、凶、军、宾、嘉,须令一齐如此。所谓「贤者俯而就,不肖者企而及」,正如「齐之以刑」亦然。先立个法制如此,若不尽从,便以刑罚齐之。集注后面余意,是说圣人谓不可专恃刑政,然有德礼而无刑政,又做不得。圣人说话无一字无意味。如只说「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」,便不是了。集注。
「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」,观感得深而厚者,固好。若浅而薄者,须有礼以齐之,则民将视吾之礼,必耻于不善而至于善矣。
问:「『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。』范氏说『则民无所不至』,语亦过否?」曰:「若只靠政刑去治民,则民是会无所不」又问:「吕氏说云:『政刑能使懦者畏,不能使强者革,此之谓失其本心。』亦怕未如此。」曰:「这说亦是偏了。若专政刑,不独是弱者怕,强者也会怕。到得有德礼时,非独使强者革,弱者也会革。」因仁父问侯氏云「刑政霸者之事」,曰:「专用刑政,只是霸者事。」问:「威文亦须有德礼,如左传所云。」曰:「它只是借德礼之名出做事,如大搜以示之礼,伐原以示之信,出定襄王以示之义。它那曾有躬行德礼之实!这正是有所为而为之也。圣人是见得自家合着恁地躬行,那待临时去做些。又如汉高祖为义帝发丧,那曾出于诚心!只是因董公说,分明借这些欺天下。看它来意也只要项羽杀了它,却一意与项羽做头底。」集义。
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章
或问「十五志学」章,曰「圣人是生知安行」云云。曰:「且莫说圣人,只于已分上说如何是『志学』,如何是『立』,如何是『不惑』,如何是『如天命』,如何是『耳顺』,如何是『从心所欲,不踰矩』,且理会这几个字教分晓。某所以逐句下只解其字义,直至后面,方说圣人分上事。今且说如何是『志学』?」曰:「心有所之谓之志,志学,则其心专一向这个道理上去。」曰:「说文义,大概也只如此说,然更有意思在。世间千歧万路,圣人为甚不向别路去,只向这一路来?志是心之深处,故医家谓志属肾。如今学者谁不为学,只是不可谓之『志于学』。如果能『志于学』,则自住不得。『学而时习之』,到得说后,自然一步趱一步去。如人当寒月,自然向有火处去;暑月,自然向有风处去。事君,便从敬上去;事亲,便从孝上去。虽中间有难行处,亦不惮其难,直做教彻。」广曰:「人不志学有两种:一是全未有知了,不肯为学者;一是虽已知得,又却说道『但得本莫愁末』了,遂不肯学者。」曰:「后一种,古无此,只是近年方有之。却是有两种:一种是全未有知者;一种是虽知得了后,却若存若亡,不肯至诚去做者。然知之而不肯为,亦只是未尝知之耳。」又曰:「如人要向个所在去,便是志;到得那所在了,方始能立;立得牢了,方能向上去。」
问圣人十年工夫。曰:「不须理会这个,且理会『志于学』。能志学,许多科级须着还我。」
「吾十有五」章。曰:「看『志』字最要紧,直须结裹在从心不踰矩上。然又须循乎圣人为学之序,方可。」炎。
问志学与立。曰:「志是要求个道,犹是两件物事。到立时,便是脚下已踏着了也。」
周问:「『三十而立,无所事志』,何也?」曰:「志方是趋向恁地,去求讨未得。到此则志尽矣,无用志了。」
汉臣问:「立者,立于斯道也?」曰:「立,只是外物动摇不得。」
问:「立是心有定守,而物不能摇动否?」曰:「是。」
问:「孔子『三十而立』,似与孟子『四十不动心』同,如何?」曰:「『四十而不惑』,却相似。」
「四十而不惑」,于事上不惑。「五十而知天命」,知所从来。
文振问「四十不惑,五十知天命」。曰:「此两句亦相离不得。不惑,是随事物上见这道理合是如此;知天命,是知这道理所以然。如父子之亲,须知其所以亲,只缘元是一个人。凡事事物物上,须是见它本原一线来处,便是天命。」
问:「『四十而不惑』,是于事物当然之理,如君之仁,臣之敬,父之慈,子之孝之类,皆晓之而不疑。『五十知天命』,是天道流行,赋与万物,在人则所受之性,所谓仁义礼智,浑然无不该之全体;知者,知之而无不尽。」曰:「须是见得自家曾不惑,曾知天命否,方是切己。」又云:「天命处,未消说在人之性。且说是付与万物,乃是事物所以当然之故。如父之慈,子之孝,须知父子只是一个人,慈孝是天之所以与我者。」南升。
问:「先生教某不惑与知命处,不惑是谓不惑于事物,知命谓知其理之当然,如或问所谓『理之当然而不容已者』。某觉见,岂有至人既能不惑于事物矣,又至于十年之久,然后知其理之当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