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则有此心矣。』曰:『看得好。』」
「第二十七章凡七说,伊川六说。杨氏二说。今从谢氏之说。伊川第一说曰:『子路以夫子之被强也,故不说。』第二说曰:『子路不说,以孔子本欲见卫君行道,反以非礼见迫。』窃谓夫人有见宾之礼,孔子之见南子,礼也,子路非不知也。子路之不说,非以其不当见,特以其不足见耳。使其不当见,夫子岂得而迫哉?被强见迫,恐未稳。伊川第三说曰:『孔子之见南子,礼也。子路不说,故夫子矢之。』第四说、第六说同。窃谓南子,妾也,无道也,卫君以为夫人。孔子不得不见,其辱多矣!子路以其辱也,故不说。夫子矢之曰:『使予之否塞至此者,天厌之也!』使天不与否,则卫君将致敬尽礼,岂敢使夫子以见夫人之礼而见其无道之妾哉!则子路不说之意,盖以其辱夫子,非以其礼不当见也。使子路以南子之不当见,则更须再问,何至坐视夫子之非礼!虽不说,何益。而夫子告之,亦须别有说,岂有彼以非礼问,而此独以天厌告!则夫子受非礼之名而不辞,似不可也。盖子路知其礼所当见,特以其辱夫子也,故不说。谢氏以为『浼夫子』之说极正。伊川第四说设或人之问曰:『子路不说,孔子何以不告之曰「是礼也」,而必曰「天厌之」乎?』曰:『使孔子而得志,则斯人何所容也!』杨氏两说亦然,恐非圣人意。圣人但伤道之否在于卫君不能致敬尽礼,未必有欲正之之意,恐成别添说。伊川第五说稳,但说大略。横渠亦只说大略。范氏以矢为誓,非圣人气象。吕氏大意亦通,但以为『使我不得见贤小君,天厌乎道也』,此亦非圣人意。合只作『使我见无道之小君,天厌乎吾道也』,却稳。尹氏同伊川,故不辨。」曰:「以文义求之,当如范氏之说。但诸公避咒誓之称,故以『矢』训『陈』耳。若犹未安,且阙以俟他日。」
中庸之为德章
问「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」。曰:「『中庸』之『中』,是指那无过、不及底说。如中庸曰:『君子之中庸也,君子而时中。』时中便是那无过不及之『中』。本章之意是如此。」又问:「『中者天下之正道,庸者天下之定理』,恐道是总括之名,理是道里面又有许多条目。如天道又有日月星辰、阴阳寒暑之条理,人道又有仁义礼智、君臣父子之条理。」曰:「这二句紧要在『正』字与『定』字上。盖庸是个常然之理,万古万世不可变易底。中只是个恰好道理。为是不得是,亘古今不可变易底,故更着个『庸』字。」
「中庸之为德」,此处无过、不及之意多。庸是依本分,不为怪异之事。尧舜孔子只是庸。夷齐所为,都不是庸了。
问「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」章。曰:「只是不知理,随他偏长处做将去:谨愿者则小廉曲谨,放纵者则跌荡不羁,所以中庸说『道之难明』,又说『人莫不饮食,鲜能知味』,只为是不知。」
问:「此章,尹氏曰:『中庸天下之正理,德合乎中庸,可谓至矣。人知择乎中庸,而不能期月守也,故曰「民鲜久矣」!』右第二十八章,凡七说,伊川两说。杨氏三说。今从尹氏之说。伊川第一说说『久』字不出。第二说虽尽,而非本章意。尹氏合而解之。范氏说『久』字不出。吕氏说宽。谢氏曰:『中不可过,是以谓之至德。』杨氏第三说亦曰:『出乎中则过,未至则不及,故惟中为』第一第二说同。谢氏杨氏之说皆以『至』字对『过、不及』说。谓无过不及,则为至也。『过、不及』,只对『中庸』说,不可对『至』字说。『至』字只轻说,如曰『其大矣乎』,不宜说太深。杨氏第二第三说推说高明、中庸处,亦不能无疑。侯氏说大略。」曰:「当以伊川解为正:『中庸,天下之正理也。德合乎中庸,可谓至矣。自世教衰,民不兴于行,鲜有中庸之德也。』『自世教衰』,此四字正是说『久』字。意谢杨皆以『过、不及』对『中』字,而以中为至耳,恐非如来说所疑也。所破杨氏『高明、中庸』,亦非是,当更思之。」
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章
子贡问仁,是就功用笼罩说,孔子是就心上答。
「博施济众」,便唤做仁,未得。仁自是心。
「何事于仁」,犹言何待于仁。「必也圣乎」连下句读。谦之录云:「便见得意思出。」虽尧舜之圣,犹病其难遍。
「何事于仁」,犹言那里更做那仁了。
问:「『何事于仁』,先生以为恰似今日说『何消得恁地』一般。」曰:「『博施济众』,何消得更说仁。」
问:「『何事于仁』作『何止于仁』,是如何?」曰:「只得作『何止于仁』。今人文字如此使者甚多。何事,亦如何为之意。被子贡说得『博施济众』高似于仁了,故孔子言:『何为于仁!必也圣人乎!尧舜其犹病诸!』是子贡问得不亲切。若如子贡之说,则天下之为仁者少矣。一介之士,无复有为仁之理。『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』。己才欲立,便也立人;己才欲达,便也达人。立是存立处,达则发用处。于此纯是天理,更无些子私意,便是仁之体。若『能近取譬』,则私欲日消,天理日见,此为仁之方也。」南升。
「『何事于仁』,只作岂但于仁。」[莹田-玉]谓:「『必也圣乎』,圣如尧舜,其尚有不足于此。」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