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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-朱子语类-宋-朱熹*导航地图-第376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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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知』一章,焘看来,不惟治天下国家如此。而今学者若在一家一乡而处置得合义时,如此。」如「不仁者远矣」之类。曰:「这『仁、知』两字相须。但辨别得分晓,举错得是当,便是仁之事。且如人在乡曲处置得事是当,教一乡之人不至于争斗,即所以仁之也。」
  子贡问友章
  问「忠告善道」。曰:「告之之意固是忠了,须又教道得善,始得。」
  问「忠告善道」。曰:「『善道』,是以善道之。如有人虽敢忠言,未必皆合道理者,则是未善也。」
  朱子语类卷第四十三
  论语二十五
  子路篇
  子路问政章
  问:「『先之,劳之』,『劳』字既有两音,有两说否?」曰:「劳之以身,勤之以事,亦须是自家吃些辛苦,方能令得他。诗所谓『星言夙驾,说于桑田』。古人戴星而出,戴星而入,必是自耐劳苦,方能说得人。欲民之亲其亲,我必先之以孝;欲民之事其长,我必先之以弟。子路请益,圣人告之『无倦』。盖劳苦亦人之难事,故以『无倦』勉之。」
  问:「『劳之』恐是以言语劝勉他?」曰:「如此说,不尽得为政之理。若以言语劝勉它,亦不甚要紧,亦是浅近事。圣人自不用说,亦不见得无倦底意。劳是勤于事,勤于事时,便有倦底意,所以教它劳。东坡下『行』字与『事』字,最好。」或问:「『爱之能勿劳乎』,有两个劳字?」曰:「这个『劳』,是使它劳。」谦之。
  文振问:「注云:『凡民之事,以身先之,则虽劳不怨。』如何?」曰:「凡是以劳苦之事役使人,自家须一面与它做,方可率得它。如劝课农桑等事,也须是自家不惮勤劳,亲履畎亩,广录作「循行阡陌」。与他勾当,方得。」集注。
  问:「苏说『劳』字未甚明。」曰:「先,是率他;劳,是为他勤劳。」
  问:「『先之,劳之』,诸说孰长?」曰:「横渠云。『必身为之倡,且不爱其劳,而又益之以不倦。』此说好。」又问:「以身为之倡者果劳乎?」曰:「非是之谓也。既以身为之倡,又更不爱其劳,而终之以无倦,此是三节事。」集义。
  仲弓为季氏宰章
  潘立之问「先有司」。曰:「凡为政,随其大小,各自有有司。须先责他理会,自家方可要其成。且如钱谷之事,其出入盈缩之数,须是教它自逐一具来,自家方可考其虚实之成。且如今做太守,人皆以为不可使吏人批朱。某看来,不批不得。如词诉反复,或经已断,或彼处未结绝,或见在催追,他埋头又来下状;这若不批出,自家如何与它判得?只是要防其弊。若既如此后,或有人词诉,或自点检一两项,有批得不实,即须痛治,以防其弊。」
  问:「程子曰:『便见仲弓与圣人用心之大小。推此义,一心可以兴邦,一心可以丧邦,只在公私之间。』所谓公私者,岂非仲弓必欲人材皆由己举,圣人则使人各得而举之否?」曰:「仲弓只是见不到。纔见不到,便陷于私。学者见程子说『兴邦、丧邦』,说得甚险,故多疑于此,然程子亦曰推其义尔。」集注。
  问:「程子谓:『观仲弓与圣人,便见其用心之小大。』以此知『乐取诸人以为善』,所以为舜之圣,而凡事必欲出乎己者,真成小人之私矣。」曰:「于此可见圣贤用心之大小。仲弓只缘见识未极其开阔,故如此。人之心量本自大,缘私故小。蔽固之极,则可以丧邦矣。」
  问:「『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』,各是一事。苏氏杨氏乃相须而言之。」曰:「论语中有一二处,如『道千乘之国,敬事而信,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』,虽各是一事,然有相须之理。」集义。
  子路曰卫君待子章
  亚夫问「卫君待子为政」章。曰:「其初只是一个『名不正』,便事事都做不得。『礼乐不兴,刑罚不中』,便是个大底『事不成』。」问:「『礼乐不兴』,疑在『刑罚不中』之后,今何故却云礼乐不兴而后刑罚不中?」曰:「礼之所去,刑之所取。礼乐既不兴,则刑罚宜其不中。」又曰:「礼是有序,乐是和乐。既事不成,如何得有礼乐耶?」
  文振问:「何以谓之『事不成则礼乐不兴』?」曰:「『事不成』,以事言;『礼乐不兴』,以理言。盖事不成,则事上都无道理了,说甚礼乐!」亚夫问:「此是礼乐之实,还是礼乐之文?」曰:「实与文原相离不得。譬如影便有形,要离那形说影不得。」
  「事不成」,是粗说那事做不成。「礼乐不兴」,是和这理也没了。事,只是说他做出底;礼乐,却是那事底理。礼乐只是一件物事。安顿得齐齐整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