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是正刑: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。象,犹「县象魏」之「象」,画之令人知。流宥五刑,正刑有疑似及可悯者,随其重轻以流罪宥之。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,鞭、扑,皆刑之小者。金作赎刑。鞭扑小刑之可悯者,令以金赎之。正刑则只是流,无赎法。眚梨肆赦。过误可悯,虽正刑亦赦。怙终贼刑。」怙终者,则贼刑。
「嫔于虞。帝曰:『钦哉!』」尧戒女也。
舜典
东莱谓舜典止载舜元年事,则是。若说此是作史之妙,则不然,焉知当时别无文字在?
「舜典自『虞舜侧微』至『乃命以位』,一本无之。直自尧典『帝曰钦哉』而下,接起『慎徽五典』,所谓『伏生以舜典合于尧典』也。『玄德』难晓,书传中亦无言玄者。今人避讳,多以『玄』为『元』,甚非也。如『玄黄』之『玄』,本黑色。若云『元黄』,是『子畏于正』之类也。旧来颁降避讳,多以『玄』为『真』字,如『玄冥』作『真冥』,『玄武』作『真武』。」伯丰问:「既讳黄帝名,又讳圣祖名,如何?」曰:「旧以圣祖为人皇中之一,黄帝自是天降而生,非少昊之子。
其说虚诞,盖难凭信也。」
「浚哲文明,温恭允塞」,细分是八字,合而言之,却只是四事。浚,是明之发处;哲,则见于事也;文,是文章;明,是明着。易中多言「文明」。允,是就事上说;塞,是其中实处。
「『浚哲文明,温恭允塞』,是八德。」问:「『徽五典』,是使之掌教;『纳于百揆』,是使之宅百揆;『宾于四门』,是使之为行人之官;『纳大麓』,恐是为山虞之官。」曰:「若为山虞,则其职益卑。且合从史记说,使之入山,虽遇风雨弗迷其道也。」
「纳于大麓」,当以史记为据,谓如治水之类。「弗迷」,谓舜不迷于风雨也。若主祭之说,某不敢信。且雷雨在天,如何解迷?仍是舜在主祭,而乃有风雷之变,岂得为好!
「烈风雷雨弗迷」,只当如太史公说。若从主祭说,则「弗迷」二字说不得。弗迷,乃指人而言也。
尧命舜曰:「三载汝陟帝位。」「舜让于德,弗嗣」,则是不居其位也。其曰「受终于文祖」,只是摄行其事也。故舜之摄,不居其位,不称其号,只是摄行其职事尔。到得后来舜逊于禹,不复言位,止曰「总朕师」尔。其曰「汝终陟元后」,则今不陟也。「率百官若帝之初」者,但率百官如舜之初尔。
舜居摄时,不知称号谓何。观「受终」、「受命」,则是已将天下分付他了。
尧舜之庙虽不可考,然以义理推之,尧之庙当立于丹朱之国,所谓「修其礼物,作宾于王家」。盖「神不歆非类,民不祀非族」,故礼记「有虞氏褅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」,伊川以为可疑。
书正义「璇玑玉衡」处,说天体极好。
在「璇玑玉衡,以齐七政」,注谓「察天文,审己当天心否」,未必然。只是从新整理起,此是最当先理会者,故从此理会去。
类,只是祭天之名,其义则不可晓。与所谓「旅上帝」同,皆不可晓,然决非是常祭。
问「六宗」。曰:「古注说得自好。郑氏『宗』读为『禜』,即祭法中所谓『祭时、祭寒暑、祭日、祭月、祭星、祭水旱』者。如此说,则先祭上帝,次禋六宗,次望山川,然后遍及群神,次序皆顺。」问:「五峰取张髦昭穆之说,如何?」曰:「非唯用改易经文,兼之古者昭穆不尽称『宗』。唯祖有功,宗有德,故云『祖文王而宗武王。且如西汉之庙,唯文帝称『太宗』,武帝称『世宗』,至唐朝乃尽称『宗』,此不可以为据。」
问:「『辑五瑞,既月,乃日观四岳群牧,班瑞于群后』,恐只是王畿之诸侯;辑敛瑞玉,是命圭合信,如点检牌印之属。如何?」曰:「不当指杀王畿。如顾命,太保率东方诸侯,毕公率西方诸侯,不数日间,诸侯皆至,如此之速。」
汪季良问「望、禋」之说。曰:「注以『至于岱宗柴』为句。某谓当以『柴望秩于山川』为一句。」
「协时月,正日」,只是去合同其时日月尔,非谓作历也。每遇巡狩,凡事理会一遍,如文字之类。
「同律度量衡,修五礼、五玉、三帛,二生、一死贽。如五器,卒乃复。」旧说皆云「如五器」,谓即是诸侯五玉之器。初既辑之,至此,礼既毕,乃复还之。看来似不如此,恐书之文颠倒了。五器,五礼之器也。五礼者,乃吉凶军宾嘉之五礼。凶礼之器,即是衰绖之类;军礼之器,即是兵戈之类;吉礼之器,即是簠簋之类。如者,亦同之义。言有以同之,使天下礼器皆归于一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