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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-朱子语类-宋-朱熹*导航地图-第685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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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低昂轻重,莫不合天理人心之自然,而无毫厘秒忽之差,所谓『既竭心思焉,继之以不忍人之政』者。如何说圣人专意只在教化,刑非所急?圣人固以教化为急。若有犯者,须以此刑治之,岂得置而不用!」问:「赎刑非古法?」曰:「然。赎刑起周穆王。古之所谓『赎刑』者,赎鞭扑耳。夫既已杀人伤人矣,又使之得以金赎,则有财者皆可以杀人伤人,而无辜被害者,何其大不幸也!且杀之者安然居乎乡里,彼孝子顺孙之欲报其亲者,岂肯安于此乎!
所以屏之四裔,流之远方,彼此两全之也。」
问:「『象以典刑』,如何为象?」曰:「此言正法。象,如『悬象魏』之『象』。或谓画为五刑之状,亦可。此段舜典载得极好,有条理,又轻重平实。『象以典刑』,谓正法,盖画象而示民以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五等肉刑之常法也。『流宥五刑』,为流法,以宥犯此肉刑之正法者。盖其为恶害及平人,故虽不用正法,亦必须迁移于外。『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』,此二者若可悯,则又为赎刑以赎之。盖鞭、扑是罪之小者,故特为赎法,俾听赎,而不及于犯正法者。
盖流以宥五刑,赎以宥鞭、扑,如此乃平正精详,真舜之法也。至穆王一例令出金以赎,便不是。不成杀人者亦止令出金而免!故萧望之赎刑议有云:『如此,则富者得生,贫者独死,恐开利路以伤治化。』其说极当。大率圣人作事,一看义理当然,不为苟且姑息也。」
  问:「五刑,吴才老亦说是五典之刑,如所谓不孝之刑,不悌之刑。」曰:「此是乱说。凡人有罪,合用五刑,如何不用?荀子有一篇专论此意,说得甚好。荀子固有不好处,然此篇却说得尽好。」
  五流所以宽五刑,赎刑又所以宽鞭扑之刑。石林说亦曾入思量。郑氏说则据他意胡说将去尔。
  古人赎金,只是用于鞭、扑之小刑而已,重刑无赎。到穆王好巡幸,无钱,便遂造赎法,五刑皆有赎,墨百锾,劓惟倍,剕倍差,宫六百锾,大辟千锾。圣人存此篇,所以记法之变。然其间亦多好语,有不轻于用刑底意。
  或问「钦哉!钦哉!惟刑之恤哉!」曰:「多有人解书做宽恤之『恤』,某之意不然。若做宽恤,如被杀者不令偿命,死者何辜!大率是说刑者民之司命,不可不谨,如断者不可续,乃矜恤之『恤』耳。」
  「放驩兜于崇山」,或云在今沣州慈利县。
  「殛鲧于羽山」,想是偶然在彼而殛之。程子谓「时适在彼」是也。若曰罪之彰着,或害功败事于彼,则未可知也。大抵此等隔涉遥远,又无证据,只说得个大纲如此便了,不必说杀了。才说杀了,便受折难。
  「四凶」只缘尧举舜而逊之位,故不服而抵于罪。在尧时则其罪未彰,又他毕竟是个世家大族,又未有过恶,故动他未得。
  流、放、窜不是死刑。殛,伊川言,亦不是死。未见其说。
  问:「舜不惟德盛,又且才嗣位未几,如『齐七政,觐四岳,协时月,正日,同律度量衡,肇十二州,封十二山,及四罪而天下服』,一齐做了,其功用神速如此!」曰:「圣人作处自别,故书称『三载底可绩』。」
  林少颖解「徂落」云,「魂殂而魄落」,说得好。便是魂升于天,魄降于地底意思。如「明则有礼乐,幽则有鬼神」,礼乐是可见底,鬼神是不可见底。礼是节约收缩底,便是鬼;乐是发扬舒畅底,便是神。
「尧崩,『百姓如丧考妣』,此是本分。『四海遏密八音』,以礼论之,则为为天子服三年之丧,只是畿内,诸侯之国则不然。为君为父,皆服斩衰。君,谓天子、诸侯及大夫之有地者。大夫之邑以大夫为君,大夫以诸侯为君,诸侯以天子为君,各为其君服斩衰。诸侯之大夫却为天子服齐衰三月,礼无二斩故也。『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』达官,谓通于君得奏事者。各有其长,杖,其下者不杖可知。」文蔚问:「后世不封建诸侯,天下一统,百姓当为天子何服?
」曰:「三月。天下服地虽有远近,闻丧虽有先后,然亦不过三月。」
  问:「『明四目,达四聪』,是达天下之聪明否?」曰:「固是。」曰:「孔安国言『广视听于四方』,如何?」曰:「亦是以天下之目为目,以天下之耳为耳之意。」
  「柔远能迩。」柔远,却说得轻;能迩,是奈何得他,使之帖服之意。「三就」,只当从古注。「五宅三居」,宅,只训居。
  「惇德允元」,只是说自己德。使之厚其德,信其仁。「难」字只作平声。「任」,如字。「难任人」,言不可轻易任用人也。
  问「亮采惠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