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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-朱子语类-宋-朱熹-第692页

、火、木、金、土是五行之序。至五声,宫却属土,至羽属水。宫声最浊,羽声最清。一声应七律,共八十四调。除二律是变宫,止六十调。
乐声是土、金、木、火、水,洪范是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。
乐之六十声,便如六十甲子。以五声合十二律而成六十声,以十干合十二支而成六十甲子。若不相属,而实相为用。遗书云「三命是律,五星是历」,即此说也。只晓不得甲子、乙丑皆属木,而纳音却属金。前辈多论此,皆无定说。
丝宫而竹羽。
丝尚宫,竹尚羽。竹声大,故以羽声济之;丝声细,故以宫声济之。
周礼以十二律为之度数,如黄锺九寸,林锺六寸之类;以十二声为之剂量斟酌,磨削刚柔清浊。音声有轻重高低,故复以十二声剂量。盖磬材有厚薄,令合节奏。如磬氏「已上则磨其旁,已下则磨其端」之类。
先生偶言及律吕,谓:「管有长短,则声有清浊。黄锺最长,则声最浊;应锺最短,则声最清。」时举云:「黄锺本为宫,然周礼祭天神人鬼地示之时,则其乐或以黄锺为宫,或以林锺为宫,未知如何。」曰:「此不可晓。先儒谓商是杀声,鬼神所畏,故不用,而只用四声迭相为宫。未知其五声不备,又何以为乐?大抵古乐多淡,十二律之外,又有黄锺、大吕、太簇、夹锺四清声,杂于正声之间,乐都可听。今古乐不可见矣。长沙南岳庙每祭必用乐,其节奏甚善,祭者久立不胜其劳。据图经云,是古乐。然其乐器又亦用伏鼓之类,如此,则亦非古矣。」时举因云:「『金声玉振』是乐之始终。不知只是首尾用之,还中间亦用耶?」曰:「乐有特锺、特磬,有编钟、编磬。编钟、编磬是中间奏者,特钟、特磬是首尾用者。」时举云:「所谓『玉振』者,只是石耶?还真用玉?」曰:「只是石耳。但大乐亦有玉磬,所谓『天球』者是也。」
问:「周礼祭不用商音,或以为是武王用厌胜之术。窃疑圣人恐无此意。」曰:「这个也难晓。须是问乐家,如何不用商。尝见乐家言,是有杀伐之意,故祭不用。然也恐是无商调,不是无商音。他那奏起来,五音依旧皆在。」又问:「向见一乐书,温公言本朝无征音。窃谓五音如四时代谢,不可缺一。若无征音,则本朝之乐,大段不成说话。」曰:「不特本朝,从来无那征;不特征无,角亦无之。然只是太常乐无,那宴乐依旧有。这个也只是无征调、角调,不是无征音、角音。如今人曲子所谓『黄锺宫,大吕羽』,这便是调。谓如头一声是宫声,尾后一声亦是宫声,这便是宫调。若是其中按拍处,那五音依旧都用,不只是全用宫。如说无征,便只是头声与尾声不是征。这却不知是如何,其中有个甚么欠缺处,所以做那征不成。徽宗尝令人硬去做,然后来做得成,却只是头一声是征,尾后一声依旧不是,依旧走了,不知是如何。平日也不曾去理会,这须是乐家辨得声音底,方理会得。但是这个别是一项,未消得理会。」
古者太子生,则太师吹管以度其声,看合甚律。及长,其声音高下皆要中律。
南北之乱,中华雅乐中绝。隋文帝时,郑译得之于苏祗婆。苏祗婆乃自西域传来,故知律吕乃天地自然之声气,非人之所能为。译请用旋宫,何妥耻其不能,遂止用黄锺一均。事见隋志。因言,佛与吾道不合者,盖道乃无形之物,所以有差。至如乐律,则有数器,所以合也。
六朝弹筝鼓瑟皆歌。
唐太宗不晓音律,谓不在乐者,只是胡说。易。
唐祖孝孙说八十四调。季通云,只有六十调,不以变宫、变征为调。恐其说有理。此左传「中声以降,五降之后不容弹矣」之意也。
「自唐以前,乐律尚有制度可考;唐以后,都无可考。如杜佑通典所算分数极精。但通典用十分为寸作算法,颇难算。蔡季通只以九分算。本朝范马诸公非惟不识古制,自是于唐制亦不曾详看;通典又不是隐僻底书,不知当时诸公何故皆不看。只如沈存中博览,笔谈所考器数甚精,亦不曾看此。使其见此,则所论过于范马远甚。吕伯恭不喜笔谈,以为皆是乱说。某与言:『未可恁地说,恐老兄欺他未得在,只是他做人不甚好耳。』」因令将五音、十二律写作图子,云:「且须晓得这个,其它却又商量。」
问乐。曰:「古声只是和,后来多以悲恨为佳。温公与范蜀公,胡安定与阮逸李照争辨,其实都自理会不得,却不曾去看通典。通典说得极分明,盖此书在唐犹有传者,至唐末遂失其传。王朴当五代之末杜撰得个乐如此。当时有几锺名为『哑锺』,不曾击得,盖是八十四调。朴调其声,令一一击之。其实那个哑底却是。古人制此不击,以避宫声。若一例皆击,便有陵节之患。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。唐人俗舞谓之『打令』,其状有四:曰招,曰摇,曰送,其一记不得。盖招则邀之之意,摇则摇手呼唤之意,送者送酒之意。旧尝见深村父老为余言,其祖父尝为之收得谱子。曰:『兵火失去。』舞时皆裹[巾璞-王]头,列坐饮酒,少刻起舞。有四句号云:『送摇招摇,三方一圆,分成四片,得在摇前。』人多不知,皆以为哑谜。」汉卿云:「张镃约斋亦是张家好子弟。」曰:「见君举说,其人大晓音律。」因言:「今日到詹元善处,见其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