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愈大则愈难为,监司不如做郡,做郡不如做县。盖这里有仁爱心,便隔这一重。要做件事,他不为做,便无缘得及民。
某尝谓,今做监司,不如做州郡;做州郡,不如做一邑;事体却由自家。监司虽大于州,州虽大于邑,然都被下面做翻了,上面如何整顿!
为守令,第一是民事为重,其次则便是军政,今人都不理会。
俞亨宗云:「某做知县,只做得五分。」曰:「何不连那五分都做了?」自修。
襄陵许子礼作县法:「开收人丁,推割产税」二句。
「开落丁口,推割产钱」,是治县八字法。词牒无情理者不必判。先减书铺及勒供罪状不得告讦之类。叶子昂催税,只约民间逐限纳钱上州,县不留钱。
有一朋友作宰,通监司书,先说无限道理。陈公亮作帅,谓之曰:「若要理会职事,且不须此迂阔。」某以为名言。
前辈说话可法。某尝见吴公路云:「他作县,不敢作旬假。一日假,则积下一日事,到底自家用做,转添得繁剧,则多粗率不子细,岂不害事!」
谓李思永曰:「衡阳讼牒如何?」思永曰:「无根之讼甚多。」先生曰:「与他研穷道理,分别是非曲直,自然讼少。若厌其多,不与分别,愈见事多。」
问德粹:「婺源旱如何?」滕答云云。先生曰:「最有一件事,是今日大弊,旱则申雨,检荒则云熟,火烧民家则减数奏。到处如此!」
某人为太守,当见客日分,先见过客,方接同官及寄居宾。人问其故。曰:「同官有禀议待商量区处,颇费时过客多是略见即行,若停轧在后,恐妨行色。」此事可法。
朝廷设教官一件,大未是。后生为教官,便做大了。只历一两任教官,便都不了世事。须是不拘科甲,到五十方可为之;不然,亦须四十五。
律:主簿管押一县簿,凡事尽与之知;录事录一郡事,太守有事,许知录奏闻。谓之「知录」者,以官稍大,如今知县之类。
官无大小,凡事只是一个公。若公时,做得来也精采。便若小官,人也望风畏服。若不公,便是宰相,做来做去,也只得个没下梢。与立。
今之仕宦不能尽心尽职者,是无那「先其事而后其食」底心。
尝叹州县官碌碌,民无所告诉。兼民情难知,耳目难得其人,看来如何明察,亦多有不知者。以此观之,若是见得分明决断时,岂可使有毫发不尽!又叹云:「民情难知如此,只是将甚么人为耳目之寄!」
如看道理,辨是非,又须是自高一着,方判决得别人说话。如堂上之人,方能看堂下之人。若身在堂下,如何看见子细!又如今两人冢炒,自家要去决断他,须是自家高得他。若与他相似,也断他不得,况又不如他。李虽不与熟,尝于其见先人时望见之,先人称其人有才略。因云:「今做官人,几时个个是阘冗人?多是要立作向上。那个不说道先着驭吏?少间无有不拱手听命于吏者,这只是自家不见得道理,事来都区处不下。吏人弄得惯熟,却见得高于他,只得委任之。」又云:「如围棋一般:两人初着,那个不要胜?谁肯去就死地自做活计?这只是见不高,无柰何。」
胡致堂言:「吏人,不可使他知我有恤他之意。」此说极好。又曰:「此已是恤他不可恤。小处可恤,大处不可恤。」又曰:「三五十钱底可恤,若有人来理会,亦须治他。」
某与诸公说,下梢去仕宦,不可不知。须是有旁通历,逐日公事,开项逐一记,了即勾之。未了,须理会教了,方不废事。
当官文书簿历,须逐日结押,不可拖下。
前辈检验皆有书,当官者不可不知。极多样。
因民户计较,沮挠社仓仓官,而知县不恤,曰:「此事从来是官吏见这些米不归于官吏,所以皆欲沮坏其事。今若不存官仓,数年之间,立便败坏。虽二十来年之功,俱为无益。」
「人居官要应副亲戚,非理做事。只说道嘱托所得货贿,亲戚受之。这是甚么底事,敢胡乱做!」因说:「吴公路为本路宪,崇安宰上世与之有契,在邑恣行,无所不有诉于吴,其罪甚众。只谓其上世有恩于我,我今居官,终不成以法相绳,遂宽释讼者遣之。斯人益肆其暴虐,邑民皆无所告诉。看来固当不忘上世之恩,若以私恩一向废法,又如何当官!汉武帝不以隆虑公主之故而赦其子。昭平君虽其初以金钱豫赎其死罪,后竟付之法。云:『法令者,先帝之所造也。柰何以弟故废先帝法,吾何面目入高庙乎!』东方朔上寿曰:『臣闻圣主为政,赏不避仇雠,诛不择骨肉。书曰:「不偏不党,王道荡荡。」此二帝三王之所重也。陛下行之,天下幸甚!』夫『天讨有罪』,是大小大事!岂可以私废?」直卿云:「若是吴宪待崇安宰,虽当一付之法,还亦有少委曲否?」曰:「如恩旧在部属,未欲一寘于法,亦须令寻医去可也。」
为税官,若是父兄宗族舟船过,只得禀白州府,请别委官检税,岂可直拔放去!所以祖宗立法,许相回避。又曰:「临事须是分毫莫放如某当官,或有一相识亲戚之类,如此越用分明,不肯放」
或欲图神纲厚赏者。曰:「譬如一盘珍馔,五人在坐,我爱吃,那四人亦都爱吃。我伸手去拏,那四人亦伸手去拏,未必果谁得之。能恁地思量,便自不去图。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