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得七十二监,今以八卦当之。是三州设一监,一监三大夫,一监一州以示例。监为天子内臣。《易》“蛊”,《诗》作“盬”。[从监,古声。盬即为蛊。]故曰“干蛊”、“裕蛊”,曰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志”。则“蛊”字当以“盬”为正。王之卿为从王事,监则为天子臣,故曰“高尚其志”。“王事靡盛”,谓从王事者,则不能为监。《周礼》,“大统”之书,屡言立牧、设监;《诗》屡言天监、降监,皆为《蛊》卦言也。皇为《泰》《否》,大伯为《损》《益》。
二帝二《济》,如《周》《召》为君子,为父母卦。所以云为“浣父”、“浴母”。“盬”又作故、作胡,《易》“匪躬之故”,《诗》“胡能有定”、“胡然天帝”,“狼疐胡尾”,胡、故,皆谓为监。由天子使,故曰“天命降监”、“天监在下”也。
《尚书》以妹土为土中,推之大九州,当有八妹。故《庄子》有九洛之说,《诗》以此为大例。《豳》《小雅》两言“予未有家室”,“未”读为“妹”,谓西方妹土立有家室。如周公曰“予未”,[“未“读如“妹”,不如旧读。]言“予妹”以别于中国之“妹”。他如“彼其之子”,“其”为“淇”。“姝者子”、[“姝”当为“妹”。]淇上、浚下,皆谓各州土中,九州有九大荒,更有十六妹土。《易》曰“见妹”、曰“归妹”,又曰“王家”、“王庙”、“王居”、“王庭”、“遇主于巷”,皆九洛之说,故不一而足。
大凡《诗》《易》之主皆以侯牧为正解,故以王比日而曰旬。《北山》: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”《易》曰:“王臣蹇蹇。”九有则八王布满天下,非一王一国故也。他如“四国有王”,“王国克生,惟周之桢”。以天下属皇帝,以国属王,国如中国,即曰王国。天下不止一国,则必不止一王。又曰“王于出征,以佐天子”;又曰“帝谓文王”。故二经之“王”,虽与《春秋》《尚书》之“王”同。而自皇帝言之,则为侯牧,如秦始皇自称皇帝,则诸侯得以王为号之制也。
《诗》以上帝为皇,所谓“皇矣上帝”、“上帝是皇”、“有皇上帝”是也。又以皇为祖,所谓“皇祖后稷”、“先祖是皇”、“皇尸载起”是也。天下一家,故以皇为祖,二后二帝为父母,八王为昆弟,十六二伯为子,五十六卒正为孙。[《桧》《曹》是也]朝廷君臣,闺门父子,不用君臣之义,而以祖父孙子言之,所谓天下一家,缩远为近,化疏为亲之法。“乐只君子,民之父母”,是以二伯为父母,八王即为民。
五帝:《颂》标素青黄,《论语》所谓“不取绀緅红紫”,郯子名亦详龙鸟云,而略水火,以二极为伯,所谓“莫赤匪狐,莫黑匪乌”,“三岁为妇”之说。郯子于北方,以为共工伯而不王;《左传》于五常墟外,言郑为高辛氏火正祝融之虚。五极,三帝二伯,故《诗》但立三《颂》,而以南北为重黎。考地球南北有极,冰海下不成昼夜寒暑,非黄中,故不入统。东西中则就黄道分为三段,皆在地中心。《诗》云“女也不爽”,“士也罔极”,“畏此罔极”,“昊天罔极”,[“人之无良”,“良”读为“常”]皆为东西中无极之说。
同以有极为恶,罔极为美。《北风》云“既亟只且”,“只且”为鸬雎二鸠,为南极北极,以二鸠分占冰海二极。南北经,东西纬。“泾以渭浊”,即喻经纬。东西中无极,即“中心有违”,“违”即“纬”也。如今地球纬线皆黄道,故“东有启明,西有长庚”。随地可以为中,不似南北之以极定位。今故取地中无极之三统以立法。京在赤道地中,四面四时朝。今诸侯以所面为南,所背为北。《王》《郑》《齐》,东皇,以西极为左,地中为右,故云“匪鸡则鸣,苍蝇之声”;
“匪东方则明,月出之光”。东以西为东也。他如“匪鹑匪鸢”,“匪鳣匪鲔”,“匪兕匪虎,率彼旷野”,皆为此例。《周颂》王中央,固以西极为西,东极为东。《商颂》王西极,则以地中为东,东极为西。[《鲁颂》前已详。]东西左右,随所居之极而变,所谓东家之西,即西家之东。《诗》东西左右有三等之辨,故其例最繁。《大雅》《三颂》为三皇王地中正例;《小雅》三《小》以下,则就本统分封,各详其左右之所在如战国图,以示三统平等之例。
分而不合,故曰《小雅》;若《大雅》《三颂》,则以周王土中为人皇,东西二极为二皇,后《周》《召》为二伯,《唐》《陈》《桧》《曹》为四岳,以地中为主,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