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田州思幼、东平夫棒甲、尽甲子半甲,共一甲半,拟立为思幼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杨赵管之。
一、田州侯周怕丰甲,一甲,拟立为侯周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戴庆管之。
一、思恩兴隆七城头兼都阳十城头,拟立为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韦贵管之。缘韦贵先来向官,故授地比众独多。
一、思恩白山七城头兼丹良十城头,拟立为白山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王受管之。
一、思恩定罗十二城头,拟立为定罗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徐五管之。
一、思恩安定六城头,拟立为安定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潘良管之。
一、思恩古零、通感、那学下半四堡四城头,拟立为古零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覃益管之。
一、思恩旧城十一城头,拟立旧城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黄石管之。
一、思恩那马十六城头,拟立为那马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苏关管之。
一、思恩下旺一城头,拟立为下旺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韦文明管之。
一、思恩都阳中团一城头,拟立为都阳土巡检司,拟以土目王留管之。
右各目之内,惟田州之龙寄,思恩之韦贵、徐五,事体于各目不同,而韦贵又与徐五、龙寄稍异。盖韦贵于事变之始,即来投顺官府,又尝效有勤劳,宜不待三年而即与之以实授土巡检,以旌其功。徐五亦随韦贵投顺,而效劳不及。龙寄虽无功劳,而投顺在一年之前。二人者,宜次韦贵,不待三年而即与之以冠带,三年而即与之以实授土巡检。如此,则功罪之大小,投顺之先后,皆有差等,而劝惩之道著矣。或又以卢苏、王受不当与各土目并立者。臣等又以为不然。
方其率众为乱,则苏受者,固所谓罪之魁矣;及其率众来降,则苏受者,又所谓功之首也。况二府目民,又皆素服二人。今若立各土目而二人不与,非但二人者未能帖然于众目之下,众目固亦未敢安然而处其上,非所以为定乱息争之道也。故臣等仍议以卢苏、王受为众目之首,庶几事体稳帖,而人心允服矣。
一、田州、思恩各官目人等,见监家属男妇,初拟解京。今各目人等既已投顺,则其家属男妇,相应给还领养。均乞圣明裁允。
一、田州新服,用夏变夷,宜有学校。但疮痍逃窜之余,尚无受廛之民,焉有入学之士?况斋膳廪饩,俱无所出,即欲建学,亦为徒劳。然风化之原,终不可缓。臣等议欲于附近府州县学教官之内,令提学官选委一员,暂领田州学事。听各学生徒之愿改田州府学,及各处儒生之愿来田州附籍入学者,皆令寄名其间。所委教官,时至其地,相与讲肄游息。或于民间兴起孝弟,或倡远近举行乡约,随事开引,渐为之兆。
俟休养生息一二年后,流移尽归,商旅凑集,民居已觉既庶,财力渐有可为,则如学校及阴阳医学之类,典制之所宜备者,皆听该府官以次举行上请,然后为之设官定制。如此,则施为有渐,而民不知扰,似亦招来填实之道,鼓舞作新之机也。均乞圣明裁处。
一、思田去梧州,水陆一月之程,军门隔远,难于控驭调度。廉之府治虽立,而规制未成;流官虽设,而职守未定;且疮痍未复,人心忧惶,须得重臣抚理。臣等已经具题,乞将右布政林富量升宪职,存留旧任副总兵张佑,使之更迭往来于二府地方,绥缉经理。仍乞赐以便宜敕书,将南宁、宾州等府卫州县,及东兰、南丹、泗城、那地、都康、向武等土官衙门,俱听林富等节制。臣等所议地方经久事宜,候奏请命下之日,悉以委之林富等,使之钦遵,以次施行。
庶几事无隳堕,而功可责成矣。
阳明先生别录卷之六
●阳明先生别录卷之七
奏疏七
◆奏疏七
征剿稔恶猺贼疏
举能抚治疏
边方缺官荐才赞理疏
八寨断藤峡捷音疏
处置八寨断藤峡以图永安疏
查明岑邦相疏
奖励赏赉谢恩疏
乞恩暂容回籍就医养病疏
○征剿稔恶猺贼疏 【七年四月十五日】
据留抚田州、思恩等处地方广西布政司右布政林富,原任副总兵都指挥同知张佑等会呈前事,开称:田州、思恩平复,居民悉已各安生理,土夷亦皆各事农耕,地方实已万幸。但惟八寨猺贼,积年千百成徒,流劫州县乡村,杀害良民,虏掠子女生口财物,岁无虚月,月无虚旬。民遭荼毒,冤苦屡经奏告,乞要分兵剿灭者,已不知几百十番。为因地方多事,若要进兵,未免重为民困,是以官府隐忍抚谕,冀其悔罪改过。而彼乃悍然不顾,愈加凶横,出劫益频。
盖缘此贼有众数万,盘据山谷,凭恃险阻,南通交趾等夷,西接云贵诸蛮,东北与断藤、半肠、仙台、花相、风门、佛子及柳庆、府江、古田诸处猺贼,回旋连络,延袤周遭二千余里,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