者之所以学,欲明此理耳。此理之大,岂有限量?
人乃天之所生,性乃天之所命。自理而言,而曰大于天地,犹之可也。自人而言,则岂可言大于天地?
此乃尊卑自然之序,如子之不可同父之席,弟之不可先兄而行,非人私意可差排杜撰也。
与陈正己
足下尝言“事外无道,道外无事”。足下今日智虑,非知此者,特习其说,附会其私意耳。
前言往行所当博识,古今兴亡治乱、是非得失,亦所当广览而详究之。顾其心苟病,则于此等事业,奚啻聋者之想钟鼓,盲者之测日月?耗气劳体,丧其本心。非徒无益,所伤实多。他日败人事,如房囗之车战,荆公之均输者,可胜既乎?
二
虽儒者好辟释氏,绝不与交谈,亦未为全是。假令其说邪妄,亦必能洞照底蕴,知其所蔽,然后可得而绝之。今于其说漫不知其涯囗,而徒以其名斥之,固未为儒者之善,第不知其与栖栖乞怜于其门者其优劣又如何耶?
与张辅之
此理塞宇宙,古先圣贤常在目前,盖他不曾用私智。“不知不识,顺帝之则。”此理岂容识知哉?“吾有知乎哉?”此理岂容有知哉?
与饶寿翁
存乎人者,莫良于眸子。眸子不能掩其恶。胸中正,则眸子了焉,胸中不正则眸子毛焉。
与张季悦
古人所贵于博学、审问、慎思、明辩者,政欲究知人情物理,使之通达而无蒙蔽窒碍,小人异类无以窜其奸,于其言论施设,如见肺肝,则彼亦安得而不熄绝乎?
与刘伯协
区区之志,素愿扶持此理。
天下何尝无势?势出于理,则理为之主,势为之宾。天下如此,则为有道之世。……反是则为无道。……当此之时,则势专为主。
以理处心,以理论事。
二
人家之兴替,在义理,不在富贵。假令贵为公相,富等崇、恺,而人无义理,正为家替。若箪食瓢饮,肘绝缨见,而人有义理,正为家兴。吾人为身谋,为子孙谋,为亲戚谋,皆当如此,然后为忠。其自谋者或不然,亦是不忠于吾身矣。
理之所在,匹夫不可犯也。犯理之人,虽穷富极贵,世莫能难,当受《春秋》之诛矣。
与黄循中
某山居讲习,粗适素怀。荆门之命,固出庙朝不忘之意,然雅未有为吏之兴。
人之不可以不学,犹鱼之不可以无水。而世至视若赘疣,岂不甚可叹哉?穹壤间,窃取富贵者何限?惟庸人鄙夫羡之耳。识者视之,方深怜甚悯,伤其赋人之形而不尽人之道,至与蚁虫同其饱适好恶,虚生浪死。其在高位者,适足以播恶遗臭,贻君子监戒而已。
卷十三
与郭邦逸
君子义以为质,得义为重,失义为轻;由义为荣,背义为辱。轻重荣辱,惟义与否,科甲名位,何如损于我,岂足言哉!
圣贤与我同类,此心此理谁能异之。
气禀益下,其工益劳,此圣人、贤人、众人之辨也。
古人惟见得此理,故曰“予何人也,舜何人也,有为者亦若是”,“道也者,不可须臾离也,可离非道也。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不闻”。学者必已闻道,然后知其不可须臾离,知其不可须臾离,然后能戒慎不睹,恐惧不闻。
与潘文叔
今日风俗已积坏,人才已积衰,公储民力已积耗。惟新之政,亦良难哉。
与薛象先
荆公之学,未得其正,而才宏志笃,适足以败天下。
天下之理但当论是非,岂当论异同?异端之说出于孔子。
此理所在,岂容不同!不同此理,则异端矣。
与罗春伯
来书乃谓‘自家屋里人’,不亦陋乎?来书言朱、林之事,谓‘自家屋里人,自相矛盾’。不知孰为他家?古人但问是非邪正,不问自家他家。君子之心未尝不欲其去非而就是,舍邪而适正。至其怙终不悛,则当为“决”之上六矣。舜于四凶,孔子于少正卯,亦治其家人耳。
与郑溥之
此心之灵苟无壅蔽昧没,则痛痒无不知者。国之治忽,民之休戚,彝伦之叙 ,士大夫学问之是非,心术之邪正,接于耳目而冥于其心,则此心之灵,必有壅蔽昧没者矣。在物者亦在己之验也。何往而不可以致吾反求之功?
格君心之非,引之于当道,安得不用极?此责难所以为恭,而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者,所以为不敬其君也。
卷十四
与包详道
宇宙间自有实理,所贵乎学者,为能明此理耳。此理苟明,则自有实行,有实事。实行之人,所谓不言而信,与近时一种事唇吻、闲图度者,天渊不侔,燕越异向。
若能猛省勇改,则天之所以予我者,非由外烁,不俟他求。能敬保谨养,学问、思辩而笃行之,谁得而御?
与包敏道 二
人之生也本直,岂不快哉,岂不乐哉!
与严泰伯 三
道理无奇特,乃人心所固有,天下所共由,岂难知哉?但俗习谬见不能痛省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