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觅人物干索酒食。”又曰:“人附书信,不可开拆沉滞。与人并坐,不可窥人私书。凡入人家,不可看人文字。凡借人物,不可损坏不还。凡吃饮食,不可拣择去取。与人同处,不可自择便利。凡人富贵,不可叹羡诋毁。凡此数事,有犯之者,足以见其意之不肖,于存心修身大有所害,因书以自警。”
武王问太公曰:“人居世上,何有贵贱贫富不同?愿闻其说。”太公曰:“富贵如圣人之德,皆由天命。富者用之有节,不富者家有十盗。”武王曰:“何为十盗?”太公曰:“时熟不收为一盗,收积不了为二盗,无事燃灯寝睡为三盗,慵懒不耕为四盗,不施工力为五盗,专行窃害为六盗,养畜太多为七盗,昼眠懒起为八盗,贪酒嗜欲为九盗,强行嫉妬为十盗。”武王曰:“家无十盗,不富者何如?”太公曰:“人家必有三耗。”武王曰:“何名三耗?”太公曰:“仓库漏湿不盖鼠雀乱食为一耗,收种失时为二耗,抛撒米谷秽贱为三耗。”武王曰:“家无三耗,不富者何?”太公曰:“人家必有一错二误三痴四失五逆六不祥七奴八贱九愚十强。自招其祸,非天降殃。”武王曰:“悉愿闻之。”太公曰:“养男不教训为一错,婴孩不训为二误,初迎新妇不行教训为三痴,未语先笑为四失,不养父母为五逆,夜起赤身为六不祥,好挽他弓为七奴,爱骑他马为八贱,吃他酒劝他人为九愚,劝他饭命朋友为十强。”武王曰:“甚矣,诚哉斯言也。”
治政篇 第十三 凡二十二条
明道先生曰:“一介之士,苟存心于爱物,于人必有所济。”
唐太宗御制:“上有麾之,中有乘之,下有附之。币帛衣之,仓廪食之,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。下民易虐,上苍难欺。”
《童蒙训》曰:“当官之法,唯有三事:曰清,曰慎,曰勤。知此三者,则知所以持身矣。”
当官者,必以暴怒为戒。事有不可,当详处之,必无不当。若先暴怒,只能自害,岂能害人。
事君如事亲,事官长如事兄。与同僚如家人,待群吏如奴仆。爱百姓如妻子,处国事如家事。然后能尽吾之心,如有毫末不至,皆吾心有所未尽也。
或问:“薄,佐令者也。薄所欲为,令或不从,奈何?”伊川先生曰:“当以诚意动之。今令与薄不和,只是争私意。令是邑之长,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,过则归己,善则唯恐不归于令,积此诚意,岂有不动得人?”
凡异色人,皆不宜与之相接。巫祝尼媪之类,尤宜罢绝,要以清心省事为本。
刘安礼问临民。明道先生曰:“使民各得输其情。”问御史。曰:“正己以格物。”
韩魏公问明道先生。说:“立朝大概前面路子放教宽,若窄时,异日和自家无转侧处。”
子曰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,不戒视成谓之暴,慢令致期谓之贼。”
举直错诸枉,能使枉者直。
举直错诸枉,则民服。举枉错诸直,则民不服。
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
言忠信,行笃敬,虽蛮貊之邦行矣。言不忠信,行不笃敬,虽州里行乎哉?!
子贡曰:“位尊者,德不可薄。官大者,政不可欺。”
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:其行己也恭,其事上也敬,其养民也惠,其使民也义。
子张问仁于孔子。子曰:“恭则不侮,宽则得众,信则人任焉。敏则有功,惠则足以使人。”
子曰:“君子惠而不费,劳而不怨,欲而不贪,泰而不骄,威而不猛。”
孟子曰:“责难于君谓之恭,陈善闭邪谓之敬,吾君不能谓之贼。”
《书》云:“木以绳直,君以谏正。”
《抱朴子》曰:“迎斧钺而敢谏,投鼎镬而尽言,此谓忠臣也。”
忠臣不怕死,怕死不忠臣。
顾东桥先生座侧铭:“言行拟之古人则德业进,功名付之天命则心事闲。报应会及子孙则治政公,受享虑及疾病则费用俭。”
先儒曰:“处事不可不斩捷,存心不可不宽舒,待己不可不严明,与人不可不和气。”
二眉曙青朱先生曰:“居位临民现宰官者,必非无因,每见仕途上人都认自家是某官某宦,不知自家就是救世的活佛。有功者赏,有过者罚。除害安民,慈惠多方,只是一个恰好,不可太过不及。果能为人父母公祖,使地方老幼男女个个得所,化成极乐世界,家家供俸,人人顶礼,官也做了,佛也成了,何等心安,何等快捷,较之面壁修行,云壤万仞矣!”
治家篇 第十四 凡十六条
司马温公曰:“凡诸卑幼,事无大小,毋得专行,必咨禀于家长。”
勤俭常丰,至老不穷。
待客不可不丰,治家不可不俭。
有钱常备无钱日,安乐须防病患时。
健奴无礼,娇儿无孝。
教妇初来,教子婴孩。
太公曰:“痴人畏妇,贤妇敬夫。”
凡使奴仆,先问饥寒。
时时防火发,夜夜防贼来。
子孝双亲乐,家和万事成。
《景行录》云:“观朝夕之早晏,可以识人家之兴替。”
司马温公曰:“凡议婚姻,先须察其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,勿苟慕其富贵。婿苟贤矣,今虽贫贱,安知异时不富贵乎?苟为不肖,今虽富盛,安知异时不贫贱乎?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