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亦袒可知也。
三耦卒射,亦如之。司射去扑,倚于阶西,阼阶下,北面告于公,曰:“三耦卒射。”反,扑,反位。 [疏]“三耦”至“反位”。
○释曰:云“司射去扑,倚于西阶西,阼阶下,北面告于公”者,案《乡射》:“司射去扑,倚于西阶之西,升堂,北面告于宾曰:三耦卒射。”注云:“去扑乃升,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。”此不升堂而在阼阶下而亦去扑者,尊公故也。 司马正袒、决、遂,执弓,右挟之,出,与司射交于阶前,相左。(出,出於次也。袒时亦次。) [疏]“司马”至“相左”。
○注“出出”至“次”。
○释曰:自此至“兴反位”,论取矢设。云“出于次也,袒时亦次”者,以此而言,则袒时入次,今更出次。知不在位上袒而入次取弓者,凡袒、袭皆隐处。《乡射》无次,司马堂西袒,执弓矢,不在位。此《大射》有次,明入次袒,不在位可知。
升自西阶,自右物之後,立于物,西南面,揖弓,命取矢。(揖,推之。)负侯许诺,如初去侯,皆执旌以负其侯而俟。(俟小臣取矢,以旌指教之。)司马正降自西阶,北面命设。(此出于下射之南,还其後而降之。)[疏]注“此出”至“降之”。○释曰:“此出于下射之南,还其後而降之”者,《乡射》文。此亦然,故引为证也。小臣师设。司马正东面以弓为毕。(毕,所以教助执事者。《乡射》记曰:“乃设于中庭,南当洗,东肆。
”)[疏]“小臣”至“为毕”。
○注“毕所”至“东肆”。
○释曰:云“毕,所以教助执事”者,以毕是助载鼎实之物,故司马执弓为毕以指授,若《周礼》执殳以为鞭度。然引《乡射礼》文者,证经设,故亦当洗。既设,司马正次,释弓,说决、拾,袭,反位。小臣坐委矢于,北括,司马师坐乘之,(乘,四四数之。)卒。若矢不备,则司马正又袒执弓,升,命取矢如初,曰:“取矢不索。”乃复求矢,加于。卒,司马正进坐,左右抚之,兴,反位。(左右抚,分上下射,此坐皆北面。
)
司射西阶西,倚扑,升自西阶,东面请射于公。(倚朴者,将即君前,不敢佩刑器也。升堂者,欲诸公卿大夫辩闻也。) [疏]“司射”至“于公”。
○注“倚扑”至“闻之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未降”,请君行第二番射,并命谓之为。云“倚扑者,将即君,前不敢佩刑器也”者,上以去扑告君不注,至此乃注者,彼告在阼阶下,远君,故不注。至此升堂乃注,义与彼同也。上不升者,以告以三耦射,射卒事缓,故在下。此告欲诸公卿大夫遍闻也,故升,但升者是其正,故《乡射》升堂,《大射》告公,故前在堂下,此升者,欲公卿闻之故也。
公许。遂西阶上,命宾御于公,诸公、卿则以耦告于上,大夫则降,即位而后告。(告诸公卿於堂上,尊之也。) 司射自西阶上北面告于大夫,曰:“请降。”司射先降,扑,反位。大夫从之降,次,立于三耦之南,西面,北上。(次,由次前而北,西面立。) [疏]“司射”至“北上”。
○注“次”至“面立”。
○释曰:云“告于大夫曰请降”者,以诸公卿在上,故请大夫降。《乡射》降告“主人与宾为耦,遂告于大夫”,又曰:“宾主人与大夫皆未降。”注云:“言未降者,见其志在射。”大夫未降者,彼臣礼,主人与宾皆卑,故大夫未降,与此异也。云“次,由次前而北,西面立”者,上云司射等次,谓入次中,此次者,大夫降自西阶,东行次,所过向堂东,西面立,因过次为次,非入次也。
司射东面于大夫之西比耦。大夫与大夫,命上射曰:“某御於子。”命下射曰:“子与某子射。”卒,遂比众耦。(众耦,士也。) 众耦立于大夫之南,西面北上。若有士与大夫为耦,则以大夫之耦为上。(为上,居群士之上。) [疏]“司射”至“为上”。
○注“为上”至“之上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为上,居群士之上”者,若是士与大夫之尊者为耦,故居群士之上也。郑云群士之上者,既为上射,恐在大夫之上,故云群士之上。是以下注云:“士虽为上射,其辞犹尊大夫也。”若然,国皆有三卿五大夫,三耦六人而已,而云使士为耦者,卿大夫或有故,或出使,容其不足,使士备耦之法也。
命大夫之耦曰:“子与某子射。”告於大夫曰:“某御於子。”(士虽为上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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