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於此言之者,上文宾与上介皆言饪一牢,在西;下归饔饩亦言饪一牢,在西;此众介直言少牢,不言饪;下文归饔饩,亦直言饩一牢,无饪;恐众介飧饔前後皆无饪,故特言之。新至尚熟,对後无饔,直有饩,不尚熟也。必知少牢是饪者,承上介一牢饪,知此亦饪。云“堂上之馔四豆、四簋、两钅开、四壶,无”,知数如此者,以宾与上介降杀以两,故然也。知无者,以宾有二,《曲礼》云:“岁凶,大夫不食粱。”非岁凶,大夫食粱。粱,大夫常食,大夫礼多,与宾同,盛稻粱,则上介亦二,与宾同。
士非直不合食粱,差降,亦无也。
厥明,讶宾于馆。(此讶下大夫也。以君命迎宾谓之讶。讶,迎也。亦皮弁。) [疏]“厥明”至“于馆”。
○注“此讶”至“皮弁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每曲揖”,论将行聘礼主君迎宾向庙之事。云“此讶下大夫也”者,案《周礼》有掌讶,中士八人为之。此讶下大夫,非彼掌讶也。案下记云:“卿,大夫讶;大夫,士讶;士皆有讶。”又《周礼掌讶》云:“凡宾客,诸侯有卿讶,卿有大夫讶,大夫有士讶,士皆有讶。”此大聘是卿,故使下大夫讶也。天子诸侯虽有掌讶之官,朝聘之宾,不使掌讶为讶,直以尊卑节级为讶,故云此讶下大夫也。言“以君命迎”者,凡举事,皆以承君命,故知迎宾待君命也。
云“亦皮弁”者,下文君及宾皮弁,明此大夫亦皮弁服也。
宾皮弁聘,至于朝。宾入于次。(服皮弁者,朝聘主相尊敬也。诸侯视朔皮弁服。入于次者,俟辨也。次在大门外之西,以帷为之。) [疏]“宾皮”至“于次”。
○注“服皮”至“为之”。
○释曰:云“服皮弁者,朝聘主相尊敬也”者,《周礼大行人》诸侯朝天子,各服冕服,庙中将币三享。《觐礼》亦云“侯氏裨冕”,在庙觐天子。此诸侯待四方朝聘皆皮弁者,入天子庙,得申其上服;入已庙,不可以冕服,又不可服常朝之服,故服天子之朝服,诸侯以为视朔之服,在庙待朝聘之宾,是相尊敬故也。知此皮弁是诸侯视朔服者,以其《玉藻》云诸侯“皮弁以听朔於大庙”是也。云“次在大门外之西,以帷为之”者,下记云:“宗人授次,次以帷,少退于君之次。
”以宾位在西,故知也。
乃陈币。(有司入于主国庙门外,以布幕陈币,如展币焉。圭璋,贾人执椟而俟。) [疏]“乃陈币”。
○注“有司”至“而俟”。
○释曰:“有司入于主国庙门外”者,案下文行聘时,币在主国庙门外,知在此也。知有幕者,以言陈币如展币,明亦布幕陈币也。云“圭璋,贾人执椟而俟”者,案下文云:“贾人东面坐启椟取圭。”郑注“贾人乡入陈币,东面俟,於此言之,就有其事也”是也。
卿为上摈,大夫为承摈,士为绍摈。摈者出请事。(摈,谓主国之君所使出接宾者也。绍,继也,其位相承继而出也。主君,公也,则摈者五人;侯伯也,则摈者四人;子男也,则摈者三人。《聘义》曰:“介绍而传命,君子於其所尊不敢质,敬之至也。”既知其所为来之事,复请之者,宾来当与主君为礼,为其谦不敢斥尊者,启发以进之。於是时,宾出次,直西,北面。上摈在东阈外,西面。其相去也,公之使者七十步,侯伯之使者五十步,子男之使者三十步。
此旅摈耳,不传命。上介在宾西北,东面。承摈在上摈东南,西面,各自次序而下。末介、末摈,旁相去三丈六尺。上摈之请事,进南面,揖宾俱前,宾至末介,上摈至末摈,亦相去三丈六尺。止揖而请事,还入告于公。天子诸侯朝觐,乃命介绍传命耳。其仪,各乡本受命,反面传而下,及末,则乡受之,反面传而上。又受命传而下,亦如之。此三丈六尺者,门容二彻参个,旁加各一步也。今文无摈。)
[疏]“卿为”至“请事”。
○注“摈谓”至“无摈”。
○释曰:此摈陈在主国大门外,主君之摈与宾之介东西相对,南北陈之。云“其位相承继而出也”者,从门向南陈,为继而出。云“主君,公也,则摈者五人;侯伯也,则摈者四人;子男也,则摈者三人”者,案《周礼大行人》天子待诸侯,云上公之礼摈者五人,侯伯之礼摈者四人,子男则摈者三人。今以诸侯待聘宾,用天子待已之摈数者,以诸侯自相待,无文,郑以意解之。但天子尊,得分辨诸侯尊卑以待之。诸侯卑,降天子,不敢分辨。
前人故据已国大小而为摈数,且《春秋》又有大国朝焉,小国聘焉,又有卿出并聘之事,则小国有朝大国法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