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注“虽有”至“尊也”。
○释曰:古者宾聘,家臣子皆从行,是以延陵季子聘於齐,其子死葬於嬴搏之。故郑云“虽有臣子亲因,犹不为主人”,以其介尊故也。 主人归礼币,必以用。(当中奠赠诸丧具之用,不必如宾礼。) [疏]“主人”至“以用”。
○注“当中”至“宾礼”。
○释曰:宾既死,主人所归礼与币,必以当丧者之用。云“当中奠赠”者,解经中小敛、大敛之用。云“当中奠赠,诸丧具之用”者,具谓袭与小敛、大敛,解经“币”,云“不必如宾礼”者,不必如致飧饔之礼,束纺、皮帛之类,不堪丧者之用故也。
介受宾礼,无辞也。(介受主国宾己之礼,无所辞也。以其当陈之以反命也。有宾丧,嫌其辞之。) [疏]“介受宾礼无辞也”。
○注“介受”至“辞之”。
○释曰:云“介受主国宾己之礼”者,谓公币、私币之属,故郑云“当陈之以反命也”。言“无辞”者,虽无三辞,以其殡受饔饩之时礼辞,受食三辞,明介亦有礼辞。云“无所辞也”者,以有宾丧,嫌介有三辞,故云介受宾礼无辞也。 不飨食。
[疏]“不飨食”。
○释曰:案上遭君丧,受饔饩不受飨食。郑云“受正不受加”,此云“不飨食”,介不就君受飨食,明受饔饩正礼也。 归,介复命,柩止于门外。(门外,大门外也。必以柩造朝,达其忠心。) [疏]“归介”至“门外”。
○注“门外”至“忠心”。
○释曰:知“门外,是大门外”者,国君有三门:皋、应、路;又有三朝:内朝在路寝庭,正朝在路门外,应门外无朝,外朝当在皋门外。经直云“止於门外”,无入门之言,明知止於大门外,外朝之上。是以上宾拜赐,皆云“於门外”,亦在外朝矣。故郑云“必以柩造朝,达其忠心”也。
介卒复命,出,奉柩送之。君吊,卒殡。(卒殡,成节乃去。) [疏]“介卒”至“卒殡”。
○注“卒殡成节乃去”。
○释曰:当介复命之时,宾之尸柩在外朝,上介卒复命,谓复命讫,出君大门,奉宾之柩,送至宾之家。尸柩入殡於两楹之,君往就吊。“卒殡”者,谓殡讫,殡是丧之大节。故云“卒殡,成节乃”去,谓君与大夫尽去。 若大夫介卒,亦如之。(不言上介者,小聘,上介,士也。) [疏]“若大”至“如之”。
○注“不言”至“士也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不言上介者,小聘,上介,士也”者,案经大夫介卒,据大聘上介是大夫而言。今郑以经不言上介,则大夫介卒,中兼有聘使大夫,其卒亦如之。故郑云不言上介小聘上介士也,欲兼见小聘之法也。若小聘,上介、末介皆士,则入下文“士介死”中,以其下文更不见小聘宾介死法,故此兼言之也。
士介死,为之棺敛之,(不具佗衣物也,自以时服也。) [疏]注“不具”至“服也”。 ○释曰:以其士介卑,其礼降於宾与上介,非直具棺,他衣物亦具之。此士介直具棺,不具他物也。其士介从者,自用时服敛之。 君不吊焉。(主国君使人吊,不亲往。) [疏]“君不吊焉”。
○注“主国”至“亲往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主国君使人吊,不亲往”者,对上经宾死,“君吊,介为主人”。此士,云“不吊”者,明不亲吊,使人吊之可知也。 若宾死,未将命,则既敛于棺,造于朝,介将命。(未将命,谓俟之後也。以柩造朝,以已至朝,志在达君命。) [疏]“若宾”至“将命”。
○注“未将”至“君命”。
○释曰:前云“宾入境而死”,谓在路死,未至国。此经更说宾至朝俟之後,使大夫致馆,未行聘享,而宾在馆死之事,故郑云“俟之後”。是以郑云“以柩造朝”,以其既至朝,志在达君命,则知上国外死,不以柩造朝可知。若介死,归复命,唯上介造于朝。若介死,虽士介,宾既复命,往,卒殡乃归。(往,谓送柩。)小聘曰问。不享,有献,不及夫人。主人不筵几,不礼。面不升,不郊劳。(记贬於聘,所以为小也。献,私献也。面犹觌也。
)[疏]“小聘”至“郊劳”。
○注“记贬”至“觌也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三介”,论侯伯行小聘之事。云“不享”者,谓不以束帛加璧,献国所有。云“不礼”者,聘讫,不以齐酒礼宾。“面不升”者,谓私觌庭中受之,不升堂,此对大聘升堂受。若然,不言私觌而言面者,对大聘言觌,故辟之而言面也。
其礼,如为介,三介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