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与文明 -05-古籍收藏-02-儒藏 -03-礼经

2-仪礼注疏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281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正在加载语音引擎...

,非两下谓之庐也。云不涂者,谓翦屏而已,不泥涂饰也。云所谓垩室者,《传》云父母之丧,既虞,翦屏,期而小祥,居垩室。彼练後居垩室,即此外寝,故郑云所谓垩室也。云“谓复平生时食也”者,此食为饲读之,不得为食读之,知者,天子已下,平常之食皆有牲牢、鱼腊。练後始食菜果,未得食肉饮酒,何得平常时食,明专据米饭而言也。以其初据一溢米而言,既虞,饭疏食,食亦米饭也。此既练後,复平生时食,食亦据米饭而言。以其古者名饭为食,与《公食大夫》者同音也。
云“斩衰不书受月者”云云,凡丧服,所以表哀,哀有盛时、杀时,服乃随哀以降杀。故初服粗,至葬後练,後大祥,後渐细加饰,是以冠为受,斩衰裳三升冠六升,既葬後,以其冠为受,衰裳六升冠七升,小祥又以其冠为受,衰裳七升冠八升。自馀齐衰以下,受服之时,差降可知。然葬後有受服,有不受服,案下《齐衰三月章》及《殇大功章》,皆云无受,《正大功章》即云三月受,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,今此《斩衰章》及《齐衰章》应言受月,而不言,故郑君特解之。
案《杂记》云:天子七月而葬,九月而卒哭;诸侯五月而葬,七月而卒哭;大夫三月而葬,五月而卒哭;士三月而葬,是月而卒哭。是天子已下,虞、卒哭异数,尊卑皆葬讫反日中而虞。天子九虞,诸侯七虞,大夫五虞,虞讫即受服。士三虞,待卒哭乃受服。必然者,以其大夫已上,卒哭在後月,虞在前月,日已多,是以虞即受服,不得至卒哭。士葬月,卒哭与虞同月,故受服待卒哭後也。今不言受月者,《丧服》总包天子以下,若言七月,唯据天子,若言五月,唯据诸侯,皆不该上下,故周公设经,没去受服之文,欲见上下俱含故也。
  ●卷二十九丧服第十一
  父,传曰:为父何以斩衰也?父至尊也。  [疏]“父”。
○释曰:周公设经,上陈其服,下列其人,即此文。父已下是为其人服上之服者也。先陈父者,此章恩义并设,忠臣出孝子之门,义由恩出,故先言父也。又下文诸侯为天子、妻为夫、妾为君之等,皆兼举著服之人於上,乃言所为之人於下。若然,此父与君直单举所为之人者,馀者若直言天子,臣皆为天子,故举诸侯也。若直言夫,则妾於君体敌,亦有夫义。妾为君,若直言君,与前臣为君文不殊,已外亦皆嫌疑,故兼举著服之人。子为父、臣为君,二者无嫌疑,故单举所为之人而已。
云“传曰:为父何以斩衰也?父至尊也”者,言何以者,问比例,以父母恩爱等,母则在齐衰,父则入於斩,比并不例,故问何以斩,不齐衰。答云父至尊者,天无二日,家无二尊,父是一家之尊,尊中至极,故为之斩也。
  诸侯为天子,
  [疏]“诸侯为天子”。
  ○释曰:此文在父下君上者,以下文君中虽言天子,兼有诸侯及大夫,此天子不兼馀君,君中最尊上,故特著文於上也。  传曰:天子至尊也。
  [疏]“传曰天子至尊也”。
  ○释曰:不发问而直答之者,义可知,故直答而云“天子至尊”,同於父也。  君,
  [疏]“君”。
○释曰:臣为之服。此君内兼有诸侯及大夫,故文在天子下。郑注《曲礼》云:“臣无君犹无天。”则君者,臣之天。故亦同之於父为至尊,但义故,还著义服也。传曰:君至尊也。(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,皆曰君。)[疏]注“天子”至“曰君”。○释曰:卿大夫承天子诸侯,则天子诸侯之下,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案《周礼载师》云:家邑任稍地,小都任县地,大都任地。是天子卿大夫有地者,若鲁国季孙氏有费邑,叔孙氏有后阝邑,孟孙氏有成阝邑,晋国三家亦皆有韩、赵、魏之邑,是诸侯之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,以其有地则有臣故也。
天子不言公与孤,诸侯大国亦有孤,郑不言者,《诗》云“三事大夫”,谓三公,则大夫中含之也。但士无臣,虽有地不得君称,故仆隶等为其长,吊服加麻,不服斩也。
  父为长子,(不言子,通上下也。亦言立以长。)  [疏]“父为长子”。
  ○释曰:君、父尊外,次长子之重,故其文在此。  ○注“不言”至“以长”。
  ○释曰:言长子通上下,则子之号,唯据大夫士,不通天子诸侯。若言大子,亦不通上下。案《服问》云:“君所主夫人妻、大子、妇。”郑注云:“言妻,见大夫已下,亦为此三人为丧主也。”则大子下及大夫之子不通士,若言世子,亦不通上下,唯据天子诸侯之子。是以郑云“不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