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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疏]注“桃谓”至“为扌及”。 ○释曰:云“读如或舂或[A086]之[A086]”者,读从《诗》“或舂或[A086]”,彼注:“[A086],抒臼也。”云“此二匕者皆有浅升,状如饭参”,此以汉法况之,言浅升,(元缺一字)对寻常勺升深,此浅耳。 尸兴,左执爵,右取肺,坐祭之,祭酒,兴,左执爵。(肺,羊祭肺。) [疏]注“肺羊祭肺”。
○释曰:知“羊祭肺”者,见上载尸羊正俎而云“祭肺一”,故知此羊俎上祭肺。其羊肉氵音,虽有哜肺一,此下经乃升,此时未升,故知非哜肺也。 次宾缩执匕俎以升,若是以授尸。尸手授匕枋,坐祭,哜之,兴,覆手以授宾。宾亦覆手以受,缩匕于俎上,以降。(哜氵音者,明氵音肉加耳。尝之以其汁,尚味。) [疏]“次宾”至“以降”。
○注“哜氵音”至“尚味”。
○释曰:云“哜氵音者,明氵音肉加耳。尝之以其汁,尚味”者,此匕氵音似大羹。案《特牲》大羹不祭不哜,以不为神,非盛。此哜之者,明氵音肉加,先进其汁而尝之,尚味故也。以氵音肉加在鼎有汁,在俎无汁,故以匕进汁,是以上注云“肉氵音,肉在汁中者,以增俎实为尸加”是也。《特牲》大羹自门入,本不在鼎,不调之,此肉氵音在鼎已调之,故云尚味也。
尸席末坐,啐酒,兴,坐奠爵,拜,告旨,执爵以兴。主人北面于东楹东答拜。(旨,美也。拜告酒美,答主人意。古文曰东楹之东。) [疏]“尸席”至“答拜”。
○注“旨美”至“之东”。
○释曰:案上篇《少牢》尸不啐奠,不告旨,大夫之礼,尸弥尊。至於傧尸啐酒告旨者,异於神奠具,尸礼弥傧故也。 司马羞羊肉氵音,缩执俎。尸坐奠爵,兴,取肺,坐绝祭,哜之,兴,反加于俎。司马缩奠俎于羊氵音俎南,乃载于羊俎,卒载俎,缩执俎以降。(绝祭,绝肺末以祭。《周礼》曰绝祭。氵音使次宾,肉使司马,大夫礼多,崇敬也。) [疏]“司马”至“以降”。
○注“绝祭”至“敬也”。
○释曰:引《周礼》者,案《大祝职》辨九祭,“七曰绝祭”,注云:“绝末以祭。”引之证绝祭与此同也。云“氵音使次宾,肉使司马,大夫礼多,崇敬也”者,司马,火官,羊又火畜,则羊氵音与肉,皆当司马载之。案上文次宾载氵音,此经司马羞肉者,以大夫官多,各所载其一,是以云大夫礼多崇敬也。
尸坐执爵以兴。次宾羞羊燔,缩执俎,缩一燔于俎上,盐在右。尸左执爵,受燔,扌Й于盐,坐,振祭,哜之,兴,加于羊俎。宾缩执俎以降。(燔,炙。) [疏]注“燔炙”。
○释曰:案《诗》云“载燔载烈”,注云:“傅火曰燔,贯之加于火曰烈。”烈则炙也。彼以燔、炙相对则异,此云“燔,炙”者,燔之傅火,亦是炙类,故曰燔炙。尸降筵,北面于西楹西,坐卒爵,执爵以兴,坐奠爵,拜,执爵以兴。主人北面于东楹东答拜。主人受爵。尸升筵,立于筵末。主人酌,献侑。侑西楹西,北面拜受爵。主人在其右,北面答拜。(不洗者,俱献,无事也。主人就右者,贱不专阶。)[疏]“主人”至“答拜”。
○注“不洗”至“专阶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主人答拜”,论主人献侑并荐俎从献之事也。此节内从献有三事,主人献时,主妇荐笾豆,一也;司马羞羊俎,二也;次宾羞羊燔,三也。侑降於尸二等,无羊匕氵音又无肉氵音。云“不洗者,俱献,无事也”者,此则以其献尸讫,即献侑,中无别酢酬之事,故不洗凡爵。行爵,从尊者来向卑者,俱献,无事则不洗爵;从卑者来向尊,虽献,无事亦洗。是以此文献尸讫,俱献侑,不洗,是爵从尊者来。故《特牲》宾致爵於主人洗爵者,郑云洗乃致爵,为异事新之。
以其承佐食贱,虽就献,以其爵从卑者来,故洗之,故不傧尸。郑注云洗致爵者,以承佐食贱,新之。是爵从卑者来,故洗也。云“主人就右者,贱不专阶”者,对主人不就尸阶者,尸尊,得专阶故也。
主妇荐韭菹醢,坐奠于筵前,醢在南方。妇赞者执二笾、ナ以授主妇,主妇不兴,受之,奠于醢南,ナ在东。主妇入于房。(醢在南方者,立侑为尸,使正馔统焉。) [疏]注“醢在”至“统焉”。 ○释曰:凡设菹常在右,便其扌Й。今菹在醢北者,以其立侑以辅尸,故菹在北,统於尸也。 侑升筵自北方,司马横执羊俎以升,设于豆东。侑坐,左执爵,右取菹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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