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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-第109页

此。注“郑司”至“馈遗”
  ○释曰:先郑云“遗读如《诗》曰弃予如遗之遗”者,此《小雅 谷风》诗。彼谓朋友道绝,相弃如遗忘物。“玄谓以物有所馈遗”者,此是将物与人,非是遗忘之事,故不从先郑也。
均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(均犹平也。主平土地之力政者。)
[疏]“均人”至“十人”
  ○释曰:均人在此者,案其职云“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”,皆是均地之事,故在此。
  ○注“均犹”至“政者”
  ○释曰:知“平土地之力政”者,案其职均地职已下更有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,是其平土地力政者也。
师氏,中大夫一人,上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。(师,教人以道者之称也。保氏、司谏、司救官之长。郑司农云:“《诗》云:禹维师氏。”
  ○禹,俱禹反。)
[疏]“师氏”至“十人”
  ○释曰:师氏在此者,以其主教,与地官掌十二教同,故亦在此。以其教国子有道艺,故使中大夫尊官为之也。其徒百有二十人者,以其国子人多,使役处众,故其徒多矣。
  ○注“师教”至“师氏”
  ○释曰:案其职云“以三德教国子,一曰至德,以为道本”,是其教人以道者为称也。云“保氏、司谏、司救官之长”者,以其保氏佐师氏教国子,以其司谏谏万民,司救救万民,皆是教之义,故师氏与为长。郑司农云“《诗》云禹惟师氏”者,此《诗 小雅》剌幽王之诗。其臣氏曰禹者,惟作师氏之官。引之者,证与此师氏同也。
保氏,下大夫一人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。(保,安也,以道安人者也。《书叙》曰:“周公为师,召公为保,相成王,为左右。”圣贤兼此官也。
  ○召,上照反。相,息亮反。)
[疏]“保氏”至“十人”
  ○释曰:保氏在此者,以其佐师氏教国子,亦是教官,故在此。既与师氏同教国子,官与府史别者,以其教国子虽同,馆舍别所,故置官有异。
  ○注“保安”至“官也”
  ○释曰:云“以道安人者也”者,人则是国子也。案其职云“掌教国子以道”,人有道则安,故云以道安人者也。此师氏、保氏皆称氏者,案郑下注云“官有世功则以官族”,此二官父祖以来皆以道教国子,世为师氏、保氏之官,则赐之以氏,曰师氏、保氏。自此已下官称氏者皆此类也。云“《书叙》曰,周公为师,召公为保,相成王为左右”者,此是《尚书 君》篇叙。云“圣贤兼此官也”者,召公为贤,周公为圣,此二人为三公,分陕。以其周公圣,下兼此师氏官,召公为贤,下兼此保氏官,故云圣贤兼此官。此郑君之意,谓三公之号无师保之名,兼此二官得师保之称。《郑志》赵商问:“案成王《周官》,立大师、大傅、大保,兹惟三公。即三公之号,自有师保之名。成王《周官》,是周公摄政三年事,此《周礼》是周公摄政六年时,则三公自名师保,起之在前,何也?”郑答曰:“周公左,召公右,兼师保,初时然矣。”若如此解,周公兼师在成王《周官》前,故成王《周官》称三公为大师、大傅、大保。若然,大傅者,毕公为之,兼世子之官,故称大傅。是以《文王世子》云“大傅在前,少傅在後”。若孔君之义,三公之号自名师保,不由兼师氏保氏。
司谏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(谏犹正也,以道三人行。
  ○行,下孟反。)
[疏]“司谏”至“十人”
  ○释曰:司谏在此者,案其职云“掌纠万民之德,劝之朋友,正其行而强之道艺”,此官则主谏万民,亦是教之义。此官徒二十人,无胥者,以得徒则了,不假长师。上下文有徒无胥者,皆此类,故无胥也。
  ○注“谏犹”至“行人”
  ○释曰:郑训谏为正,言以道正人行者。案其职云正其行,故郑就而解之。
司救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。(救犹禁也,以礼防禁人之过者也。)
[疏]注“救犹禁也以礼防禁人之过者也”
  ○释曰:案其职云:“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,以礼防禁而救之。”是其以礼防禁人之过者。亦是教之类,故在此。
调人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十人。(调犹和合也。)
[疏]“调人”
  ○释曰:言调人者,郑云“调犹和合也”,人相杀伤,共其难者,此调人和合之。在此者,会赦之後,设教使之相避。是教官之类,故在此。
媒氏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十人。(媒之言谋也,谋合异类,使和成者。今齐人名麴<麦>曰媒。
  ○媒,刘音梅。麴,起六反。<麦>,鱼列反,又五结反,徐去秽反。)
[疏]“媒氏”至“十人”
  ○释曰:媒氏在此者,《集略》云:“配俪男女,取地道生息”,故在此也。
  ○注“媒之”至“曰媒”
  ○释曰:言“谋合异类,使和成者”,异类谓别姓,三十之男,二十之女,和合使成昏姻。云“今齐人名麴<麦>曰媒”者,麴<麦